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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林长制自评报告5篇

分类:工作报告发表于 2023-04-22 12:54阅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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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报告就是自我评价的报告,针对这一段时间以来你在各方面做的怎样,来一次总结,归纳,做一个是深入仔细的总结,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林长制自评报告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一】2023年林长制自评报告

  按照上级工作的指示,在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202-年林业工作有序的开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2--年林业相关工作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不足。现将202-年工作情况总结及20--年工作谋划如下:

  一、全面推广林长制建设。

  20--年我镇已完成镇村两级林长制的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提供制度保障。202-年巩固提升林长制建设成效,形成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镇村两级林长、副林长的作用,为林业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

  1、根据省市区关于林长制工作要求,我镇完成32个行政村村级林长、副林长和村级护林员设立及登记上册工作。我镇国土面积15.34万亩, 森林面积3.84万亩, 林木覆盖率25%。实施林长制范围包括32个行政村, 总面积15.34万 亩,其中:林草地面积5.53万亩;区域内有国家级公益林1.673万亩, 天然林1.293万亩。

  2、按照林业工作相关制度,有效运行。全镇各村林长、副林长对负责范围内病虫害、林政工作等认真执行。

  3、完成坟坨镇“一长两员”(执法人员、管护人员)统计、造册、上报。

  4、完成林长制相关数据的登统造册及上报工作。

  二、全面加强森防工作。

  1、重点对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等病虫害实施监测,有效、准确地掌握全镇有害生物的发生动态,全面掌握全镇发生分布情况。

  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美国白蛾防治作为全年防治工作的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发动各村做好防治工作。

  3、美国白蛾防治工作。

  (1)、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对我镇抚昌黄公路两侧涉及的黄宝峪村、马庄村、殷陈庄村、池庄村进行飞机喷洒药物作业。

  (2)、6月份组织专业队伍,完成对32个行政村美国白蛾第一代防治药物喷洒,有效的遏制了我镇范围内美国白蛾病虫害的发展。

  (3)、通过森防站领导联系和技术支持,在王家湾村、旧县村选择合适位置悬挂美国白蛾天敌周氏啮小蜂,进行防治。

  (4)、9份针对王家湾村、旧县村、任各庄村、范各庄村等重点区域着重防治。

  (5)、加大对全镇范围内美国白蛾病虫害防治的巡查,发现情况及时防治,为达到良好的防治效果,控制美国白蛾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林政工作。

  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协助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理林政执法案件。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相关内外业手续。做好我镇林木限额有序采伐的工作,做好依法办理采伐手续,及时为老百姓做好服务工作。

  按照相关程序截至目前,我镇共办理办理林业采伐备案8处,涉及面积9.5亩。确保全年无乱砍滥伐林木和违规占用林地案件发生。

  四、森林乡村创建工作。

  按照上级关于森林乡村创建工作安排,我镇拟报杨庄头村为202-年省级森林乡村,完成材料组卷工作;

  五、相关林业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1、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进行对接,认真核对我镇涉及造林绿化面积、奖补金额,并及时发放到位,进一步提高百姓造林绿化积极性。严格按照奖补资金发放程序,完成我镇1235.64亩61.78万元造林绿化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2、完成202-年天然林停发补助12.9301万元的发放;

  3、完成202-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6.7311万元的发放。

  六、绿化工作。

  完成抚昌黄公路至坟坨村段、坟坨村至五各庄村段的绿化项目工程,并对工程进行验收。

  七、2023年林业工作谋划。

  1、按照上级关于林长制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执行相关政策,依照相关制度严格林长制工作的执行和落实。对各项工作做到有始有终。

  2、继续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大面积发生。重点对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等病虫害实施监测,有效、准确地掌握全镇有害生物的发生动态,为有效防止打好坚实基础。加大对全镇范围内第二代美国白蛾病虫害防治的巡查,发现情况及时防治,为达到良好的防治效果,控制美国白蛾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协助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理林政执法案件。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相关内外业手续。做好我镇林木限额有序采伐的工作,做好依法办理采伐手续,及时为老百姓做好服务工作。

  4、认真核对相关数据,严格林业奖励资金发放程序,完成全镇林业奖助资金发放工作。

  5、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篇二】2023年林长制自评报告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四、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林长制成员及包保区域由镇相关负责人担任;林长成员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担任;村以下设置若干管护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各村护林员担任。

  镇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执行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一)准备阶段(202-年10月12日-202-年11月5日)

  由镇林业服务站牵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村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镇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镇党委、镇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和组织架构建立。

  (二)实施阶段(202-年11月6日-202-年5月1日)

  (1)202-年11月5日前召开镇林长制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

  (2)202-年11月6日前各林长制成员完成和包保村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年11月15日前将我镇制定的方案、组织架构、正式文件及会议相关资料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各村按照镇林长制方案做好林长制启动各项工作,镇林长制办公室启动林长制建档工作。

  (4)202-年12月15日前将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村级林长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原则对本村林业资源进行产业发展规划。

  (5)202-年12月31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指导各村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6)202-年2月28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并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

  (7)202-年5月1日前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镇级林长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年11月30日-202-年5月1日)202-年11月开始,镇林长制办公室将对各村林长的任务完成情况陆续展开检查,检查前将进行工作提示。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把检查结果进行全镇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由林长或副林长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各村林长每季度向镇林长制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镇林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202-年4月10日形成林长制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镇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奖惩机制,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利、进展迟缓的通报批评,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在责任区域、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强大合力。

【篇三】2023年林长制自评报告

  镇位于XX市东南部,与江苏省xxx交界。辖11个行政村,186个村民组,人口共31283人。全镇国土总面积29.1310万亩,林业用地面积14.8万亩,有林地面积12.21万亩。其中,经济林0.31万亩,公益林(含国有林场)5.1万亩,森林覆盖率为50.80%。今年4月我镇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以“红色故里,生态桥镇”为工作目标,围绕“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的理念,不断将林长制改革推向纵深。在这短暂的八个月内林长制工作已在我镇扎根发芽并且开花结果,为我镇林业经济发展添油加力。

  建立林长制工作机制

  按XX市林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落实林长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镇提出“镇级林长包山头,村级林长全覆盖”的方案,制定《XX镇林长制工作方案》的文件。积极落实四项机制:一是设立XX镇镇级林长制办公室,由镇林业分管领导XX副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王德安担任副主任,落实制度上墙、人员名单上墙,专员专管到位上岗。二是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巡查工作机制,镇级林长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村级林长不少于3次,由市级林长制办公室提供9本镇级林长巡查记录簿和22本村级林长巡查记录本已发放到各林长手中,每次巡查要详实填写巡查记录。三是竖立9块镇级林长公示牌和22块村级林长公示牌,确保镇、村两级各林长责任区域落界上图、职责内容公示上牌;明确了9位镇级林长包保辖区内9座山头,针对11个行政村,将各村划分为两大区域由书记、村长分别负

  责,同时各村设立3—4名护林员交叉管护,网格化管理责任范围覆盖,实现全天候开展防火、防盗、防病虫等保护资源的巡防工作。四是组建联合执法队伍,整合基层执法力量,组建由林业站、派出所、城管执法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区域内毁林开荒、乱采乱挖野生植物、滥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统一严厉打击。

  落实林长制工作实效

  助力大户发展。一是林长制以“三份协议法”(农户与村委会签一份土地流转协议,村委会将分散土地集中;村委会与经营主体签订一份承包协议,村委会牵头把归集的土地承包给大户经营;经营主体与乡镇土地流转中心签订一份土地流转协议,保证经营大户造林经营权)攻艰石质山造林,因地制宜发展麻栎林产业,石质山栽植麻栎3000余亩,发展林业大户。二是扩大现有林业产业并吸引林业投资,以我镇15户家庭农场和苗木合作社为基础大力发展朴树、榉树等乡土绿化苗木,种植规模已达10000多亩,每年给该镇林农带来1500万元经济效益;三是依靠良好的林业发展潜力,吸引了XX苗木公司到该镇投资建立XX苗圃基地,XX苗圃基地从贫困村流转土地700余亩,建立苗木温棚26个,栽植三角枫、女贞、朴树等景观苗木630亩。同时推力镇脱贫攻坚工程,雇佣贫困人口12人、流转贫困户土地105亩,带动贫困村实现收入25万元,贫困户户均每年增收25000元。四是发展特色经果林,寨山村林长联合本村经果林种植大户成立的XX镇寨山村果树种植合作社,带领社员种植大棚桃100亩,成片桃园450亩,目前已经带动该村15户种植经果林发家致富。推出新

  “榉”措。榉树是皖东丘陵地区的优良乡土树种,不仅适应性强、耐干旱贫瘠、易移植、少病虫害,不仅是树干挺拔的行道树种,秋风一起,树叶黄红相间,也是美丽的色叶性树种,而且市场需求量大,前景广阔。我镇以打造“皖东榉树第一镇”为工作目标,大力发展“榉树”苗木产业。20xx年,我镇开始规模化人工栽培榉树,截至今年,榉树种植规模已达到8000亩,存苗量200万株,参与农户500多户,每年向市场供苗40多万株,年销售额1000多万元,榉树产业布局已初步形成。探索创新发展。一是在我镇开展林地入股分红试点工作,在推进XX苗木基地建设中,引导农户林地入股,农户变股东,享受林业收益分红。二是推进特色森林旅游,促农增收,在不影响既有利益格局的基础上,在XX村结合昔谷旅游度假区和XX牧场整合周边林地,以农家乐、民宿、康养、入股分红等模式增加农民收入。

  林长制工作开花结果

  林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镇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上街道、进校园、走村庄提高广大农林朋友知晓度,使植树造林已深入人心,今年春季人工造林工作,共完成造林面积1586亩,超出任务面积86亩。认真谋划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方案,迅速划分责任区域、竖立公示牌,完善管护机制,努力总有收获,XX市林业局在我镇召开林长制第一次工作现场会,这是市林业局对我镇林长制工作的最大肯定。将扶贫揉进林长制工作,产生了良好的化学反应,村庄绿了起来、农户富了起来,XX市市委书记xxx在视察我镇白云寺村林业基地XX时,也为林业推动扶贫事业给予赞同。

【篇四】2023年林长制自评报告

  宿松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引领,统筹推进“六大森林行动”,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宿松提供了坚强的生态支撑。现将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展情况及特色做法

  (一)强化机制建设,压实林长责任。一是建立林长巡林制度。县级林长带头示范,每季度巡林不少于1次;乡镇级林长对责任区每月巡林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开展日常性巡林,每周不少于一次。二是建立乡镇级林长履职公开公示制度。印发《关于做好乡村两级林长履职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在全市率先建立林长履职公开公示制度,要求乡村两级林长在乡村政务公开栏、相关网站每月公示林长履职情况。三是建立乡镇级林长述职评议制度。印发《宿松县乡镇级林长述职评议制度(试行)》,明确述职评议对象、述职评议时间、述职内容、述职评议形式等,测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四是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推进机制。今年县林长办同县检察院开展联合会商12次,下达检察建议书10份,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林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行为。五是建立提示单制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提示单,明确提示事项、整改时限及工作要求。截至目前,下达提示单16份。

  (二)坚持依法治理,提升护绿质量。一是持续推进华阳河湖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项目(沙特贷款)生态修复与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科研中心、宣教中心、下仓监测站三栋房建主体结构,生态停车场基础回填及雨水管道预埋,部分湿地植物园路铺设,公园大门主体结构,停车场以西宿复线区域乔灌木的栽植。目前累计完成投资2000万。二是推进实施202-年财政湿地保护资金项目。完成了华阳河湖群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勘界、沉水植被栽植,加快监测设备(野外监控)施工进度。三是与石莲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建设野生动物临时救护点1处,已通过验收。四是委托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开展钓鱼台湿地公园项目设计工作,当前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进入详细施工图设计阶段。五是对202-年“绿盾”专项行动发现的7个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上报销号。六是完成全县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工作,排查发现问题4处,其中1处已立行立改,另3处保护区内珍珠养殖问题均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责任单位。七是建立了安庆江豚保护区过渡期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相关巡护巡查工作正有序开展;安庆江豚保护区宿松管理站机构编制已落实,相关人员招聘、选聘工作正在进行。八是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管理和疫病疫源监测,推进野生动物保护与救护能力提升。与国元保险公司协商野生动物致害赔偿方案并签订了合同,落实野生动物致害赔偿。

  (三)围绕增绿补绿,拓展绿色空间。结合林业增绿增效、“四旁四边四创”绿色提升行动、长江大保护战略和乡村振兴,合理布局国土绿化、森林经营、资源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开展城乡绿化,拓展生态空间。经秋季自查验收,全县完成人工造林19243.3亩,占计划任务的160%;完成封山育林12000亩,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退化林修复10000亩,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森林抚育39486亩,占计划任务的101.6%;完成长江生态廊道建设4823.1亩。“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完成村庄房前屋后绿化50亩,路旁水旁绿化10亩,村域范围内造林绿化5000亩;城镇周边绿化人工造林50亩,森林经营200亩;景区周边绿化人工造林50亩,森林经营3000亩,退化林修复700亩;新建森林村庄5个、森林长廊6公里。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已于9月25日通过专家评审,项目建设期限8年,建设规模32.6万亩,分两期实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方案》正在编制中。

  (四)落实管绿措施,守牢生态底线。一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防打保”措施。“防”: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纸(袋)、流动宣传车等形式,组织开展全覆盖式森林防火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1206名生态护林员开展护林巡查工作,并配备喇叭656个,负责防火期各责任区的森林防火日常巡查和宣传工作。出动宣传车辆2400余台次、人员80000余人次,发送、张贴宣传品20余万份,发送防火提示短信12万余条,发放《宿松县森林防火宣传手册》20000份、宣传手提袋10000个、森林防火宣传三折纸100000份、《禁火令》5000份、搪瓷碗5000个、防火马甲1000件。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打”:组建100人的县级森林专业扑火队,在各乡镇政府驻地值守,并于11月11日至12日完成业务培训。Ⅰ级火险的乡镇组建30人的一线队伍,村级组建20人的一线队伍,其余乡镇各10人的森林消防队人员已充实到位。县级森林消防队配备风力灭火机15台、乡镇森林消防队配备风力灭火机10台,村级配备风力灭火机5台,分别按标准更新配备到位。“保”: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强化组织领导,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任务来抓,健全防火责任体系,不折不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单位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各地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暗访。二是推进林业有害生物全面除治。制定宿松县“十四五”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行动方案和202-年度除治方案,全面完成202--202-年度清理任务,全县共清理病死松树148854株,清理面积173584亩,共清理疫木12400余吨,投入资金671万元。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突击月活动,对全县涉松木46家加工厂进行全方位督查,对违法违规采伐、运输、经营、加工、利用、使用疫木及其制品行为严厉打击;聘请第三方开展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采用卫星、无人机和人工地面补充调查模式全面进行普查,经普查发现,全县发生面积近16万亩、病死松树69706株。三是强化森林资源管理。202-年度森林督查49件案件已办理完毕并按时上报成果;202-年森林督查201个图斑外业核查工作完成,根据调查结果,疑似违法图斑29个,目前已全部移交林业综合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

  (五)发展林业产业,推动用绿富农。加快推进主体培育、三产融合发展和旅游康养建设,着力构建现代林业产业体系,促进绿色富民。一是按林业供给侧改革要求,大力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扶持新兴业态,提高林业产业集群效应,实现营林产业上规模、加工产业上档次、服务产业上水平,全面提升林业产业化水平。全县新建木本油料基地1.19万亩,占任务的198%;新建特色经济林基地554.1亩,占任务138%;新增林下经济基地面积1200亩,占任务的133%;宿松县长铺镇林下特色基地创建全面完成;当年培育苗木基地160亩、苗木280万株。二是组织安徽龙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安徽正宏现代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功申报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安徽省石莲洞森林公园成功申报省级森林旅游康养基地;申报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申报第七批安徽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家、第三批安徽省示范家庭林场1家。三是全力抓好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年度安全监管计划。配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完成油茶籽及产地土壤国检和省检取样,组织开展竹笋及产地土壤和薄壳山核桃、香榧产地土壤县级检测。

  (六)持续深化改革,激活绿色动能。一是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逐步建立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机制,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落实人员4人,为林地流转提供优质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完成林地流转1.16万亩,占任务的116%;办理林地经营权证面积7657亩,占任务的219%;利用林业风险补偿基金撬动林权抵押贷款4405万元,占年度任务的146.8%;全县油茶参保面积6.59万亩,占任务的299.5%以上;通过劝耕贷等短期融资累计达到0.108亿元。二是积极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起草了《宿松县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并征求了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意见,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积极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全县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社4个、家庭林场5个、林业种养殖企业4个。四是乡村振兴绿色发展项目稳步推进。龙成集团产业基地完成油茶造林9580亩、香榧造林5026亩、林区道路建设35公里、灌溉等辅助设施工程4.1公里;龙成二期油茶加工厂项目正在建设当中。目前,已到位资金1.5亿元。

  (七)发挥示范引领,打造四区亮点。一是打造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通过保护与修复生态环境,提升质量,做大生态产业,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在陈汉乡钓鱼台村新建600亩香榧生态产品价值实施示范基地,在五里乡打造集观赏性、参与性、娱教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富有田园风情的安徽怡花湾现代农业产业园三产融合示范点。二是打造生态屏障建设先导区。完成石莲洞森林公园森林质量提升面积2000亩、硬化道路12公里、砂石路35公里、蓄水设施40处。三是打造体制机制建设样板区。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创建五里乡黎冲村、北浴乡迎宾村“三变”改革示范点;充分发挥“1+7”科技服务平台,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对接林业科技创新项目,成功签约安徽龙成农林发展集团的《油茶高产与适应机械作业种植技术项目》、安徽省石莲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石莲洞国家森林公园森林康养步道规划布局及其示范段建设项目》,聘请姚小华教授和周本智教授为项目首席专家。

  二、存在的问题

  全县林长制改革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林业“三防”形势依然严峻。当前我县防林业有害生物、防森林火灾、防森林破坏行为形势依然较为严峻。二是造林空间不断压缩。随着“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和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推进,全县宜林荒山荒地已基本绿化,且不准占用基本农田保护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等,造林空间不断压缩。三是林业碳汇推进工作有待加强。近些年来,公众对气候变化已逐渐了解,但对森林碳汇、林业碳汇、碳汇林业等尚感陌生,且林业行业系统内人员缺乏知识储备,不利于碳汇林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谋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谋划好重点任务,力争在示范区和先行区创建上取得更大进展,努力实现林业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协同发展。一是抓好重点项目建设。高标准建设黄雀畈湿地植物园、钓鱼台湿地公园、谋划并实施好国家储备林项目;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造一批具有带动效应的示范点。二是加强“三防”力量和机制建设,充实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力量,建立健全“县大队、乡中队、村小队”护林员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林长作用,拉紧责任链条,加强督导检查、考核问效,抓好生态保护,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三是加快推进林业碳汇工作。科学编制县级林业碳汇工程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林业碳汇工程,结合林业建设重点工程,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储备库,积极参与国家碳汇市场交易。四是推动林业产业集聚发展。聚焦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等主导产业,因地制宜,打造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五是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发展的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逐步建立一套符合本县发展特色的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系。

【篇五】2023年林长制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治理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立林长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重要政治责任,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集约资源利用为目标,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属地管理责任为核心,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健全符合梨树实际、具有梨树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守护好梨树的绿水青山,全面推动梨树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努力探索“只能增绿、不能减绿,树标立靶、狠抓治理,节约集约、绿色发展”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强化指标体系、评价评估、经常性工作落实等措施方法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尊重实践、鼓励创新。运用辩证思维,科学借鉴既有经验,坚持实践检验标准,破除现行机制障碍,创新政策制度设计,加快形成前瞻性强、务实高效、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五)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为我省全面推开林长制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三、实施目标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推动我县向绿色经济社会转型。要综合考虑保护绿色资源本底、维护生态安全、提升绿美形象、促进可持续发展需要,确定“两保、两增、两防、一促进”的发展目标,即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根据“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预计到2025年,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将实现森林覆盖率11.32%以上、森林蓄积量225.8088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50577.8公顷、湿地保有量2647公顷,林业经济总产值1亿元。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既要狠抓制度执行、增强制度约束,又要坚持从梨树县情出发、从实际出发,在总结、继承既有经验的基础上,加强探索创新、勇于打破桎梏,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全省推开提供借鉴。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等责任的落实,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履职尽责,探索建立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以及相关制度措施和考核办法,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员,强化组织领导、检查监督和考核考评,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做到林长责任与地块逐一对应,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四、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我县为第一批林长制的试点县,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县总林长由县委书记和县长共同担任;副总林长由县委、县政府分管林业领导担任;区域林长由县委、县政府及其他有关领导担任;乡镇(街道)林长由乡镇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副林长由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分管林业领导担任;村(社区)级林长由村(社区)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担任;村(社区)以下划分若干管护网格,设置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生态护林员担任,有条件的村可以设立网格员,可以由社长担任。

  总林长、副总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和部署本级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城乡绿化、实现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和提升资源质量效益等工作;协调解决本级林业建设发展遇到的重大问题;带头落实会议、巡查、调研等制度;调度、督导本级林长履行职责;指导县林长制办公室监督考核下一级林长和县林长制办公室成员部门履职情况。

  区域林长职责:负责联系所包保单位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督促包保单位落实林长制,协助解决疑难问题。

  乡镇(街道)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或兼职网格长,可以配备网格员;组织本级林长、网格长进行必要的学习培训;指导、监督乡镇(街道)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对村级林长、乡镇(街道)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的考核;建立、更新林长档案信息;设置林长信息公示牌;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调解职权范围内的林权争议,维护承包经营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村(社区)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根据情况可以向乡镇级林长推荐设立网格员;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网格员)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总林长和副总林长为我县林长制第一责任人,林长为主要责任人。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国有林场、国有农场参照本方案施行林长制。

  2.成立组织,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各个职能领域的行政部门为县级林长成员部门。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县一级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总林长报告全县资源保护发展情况;乡镇(街道)参照设立本级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向乡镇级林长报告本地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协调、落实各项工作开展。县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乡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工作负责人兼任。

  3.分级设立林长会议。县级林长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本级总林长负责召集,成员包括本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区域林长、乡镇级林长和县林长制各成员单位,也可以邀请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参加。主要是研究确定县林长制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审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办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乡镇级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1.档案登记制度。对照“森林资源一张图”建立林长责任区信息档案,登记林长职责、责任区范围、边界、面积等信息,记录其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到履职情况可查,渎职责任可溯。

  2.信息公示制度。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在重点生态区位、重要交通卡口、破坏资源案件高发区域等位置设立永久性林长信息公示牌,公布林长信息、责任区域、职责内容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3.巡林制度。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每半年,乡镇级林长每季度,村(社区)林长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林活动,掌握责任区域林业资源保护发展情况。网格长(网格员)每天对责任区进行常态化巡护,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损害林业资源的行为。其中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要结合巡林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资源保护工作专题调研,巡林和调研情况记入信息档案,由县林长制办公室留存。

  4.信息通报制度。县林长制办公室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息传送办法,采取会议、公文或工作简报等方式通报信息;需要向公众告知的,采取网络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明确联络员职责、督促其发挥作用。

  5.警示督办制度。县林长制办公室要采取“三单一函”方式,即在重点工作时段,向林长印发工作提示单;对重点工作任务,印发工作交办单;对存在问题的,印发工作督办单,必要时送达警示函,督促林长履职尽责。

  6.会议制度。规范林长会议职能和组织形式,及时召开并推动落实好会议决议。

  7.工作考核制度。县林长制办公室要依据试点主要任务和内容,制定林长制考核办法,对下一级的林长制实施情况组织考核,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县公安机关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各派出所以辖区为范围,会同乡镇林长制办公室、国有农场、林场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街道的民警执法责任区由街道会同辖区内派出所确定。各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乡镇、街道、林场、农场和派出警员单位共同备案。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警员单位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县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后,各单位要统筹兼顾将任务分配到下级林长。下级林长要按照本区域实际,按照“一林一策”原则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同时突出林业经济前瞻性,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及群众性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在各级各类保护地等重点区位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工作室,群众监督岗等,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区分总林长和副总林长区域林长、林长、网格长(网格员)等岗位和每年、每半年、每季度、每月、每周、每日等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制定《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确保各岗位人员职责一目了然。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乡镇、街道和国有农场、林场目标责任,再由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林长制办公室根据本区域总体目标任务分解到村级林长,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县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官方微博、公布二维码、动员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志愿者担任名誉林长。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年8月4日-202-年9月15日)

  县林业局牵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地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县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县委、县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

  (二)实施阶段(202-年9月16日-202-年5月1日)

  (1)202-年9月30日前召开梨树县林长制试点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试点工作。

  (2)202-年10月20日前各区域林长完成和包保单位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年11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按照方案要求抓紧成立组织,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并召开部署动员会议,启动林长制工作,留存相关资料。

  (4)202-年11月15日前将梨树县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乡镇、街道、林场、农场。  

  (5)202-年12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将本区域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下级林长,下级林长可以因地制宜对各自管理区域内的林业资源进行林业产业经济规划。

  (6)202-年12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7)202-年2月28日前各单位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原则上至少发动3名志愿者担任名誉林长。

  (8)202-年5月1日前各乡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县级林长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年11月30日-202-年5月1日)

  202-年11月开始,县林长制办公室将对各乡镇街道、林场、农场林长的任务完成情况陆续展开检查,检查前将通过“三单一函”等形式进行工作提示。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把检查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由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各乡镇级林长每季度向县林长制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县林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省林草局;202-年4月10日形成报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由县林长制办公室向省林草局报告林长制试点完成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奖惩机制,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干部选用的重要评判依据。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利、进展迟缓的通报批评,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及相关单位要在责任区域、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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