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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报告十2篇

分类:工作报告发表于 2023-08-25 11:05阅读数:0

想写好工作报告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报告十2篇》,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行政事业单位:一、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报告十二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报告1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单位《内部控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们组织开展了对单位各部门的风险评估活动,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风险评估活动组织情况

(一)工作机制。本次风险评估活动,是在单位内部控制工作领导

小组的领导下,由财务科具体组织实施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控办)专门从事此次风险评估活动。

(二)风险评估范围

1、本次风险评估所涉及的业务范围分为:单位层面风险和业务活动层面风险。

①单位层面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组织架构风险:单位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部门职责不清晰、内部控制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情况导致的风险;

经济决策风险:单位经济活动决策机制不科学,决策程序不合理或未执行导致的风险;

人力资源风险:单位岗位职责不明确、关键岗位胜任能力不足等导致的风险。②业务活动层面风险。本单位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主要包括预算管理风险、收支管理风险、政府采购管理风险、资产管理风险、建设项目管理风险、合同管理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三)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1、风险评估程序。风险评估小组先研究制定了风险评估工作计划,明确风险评估的目标和任务;其次组织召开了由直属单位及各科室的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对风险评估活动做出了动员和安排,要求直属单位及各科室先进行自查,查找风险点,向风险评估小组汇报自查情况;再次,风险评估领导小组根据直属单

位及各科室的自查情况,选择关键单位(科室)和自查风险点少的单位(科室)进行重点检查,对其他单位(科室)也进行了快速检查;最后,根据直属单位和各科室的自查情况、现场检查的工作底稿及收集到的资料,进行风险分析,组织编写风险评估报告。

2、风险评估方法。本次风险评估活动,采用了风险清单法、文件审查、实地检查法、流程图法、财务报表分析法以及小组讨论和访谈等方法以识别风险;采用了概率分析法、情景分析法和风险坐标图法以分析风险。

二、风险评估活动发现的风险因素

(一)单位层面风险因素。单位的部分内控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

没有定期轮岗。

(二)业务层面风险因素

1、单位预算未分解下达至各科室及业务部门,可能导致预算权威性不足,执行力不够;

2、单位未按规定建立票据台帐,不符合财务管理要求;

3、单位支出事项未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执行,不符合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要求;4、单位在部分资产采购时未严格按规定填写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仅用供货方清单代替,不符合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5、单位未按规定定期对的货币资金、固定资产进行核查盘点,不符合资产业务管理制度。

三、风险分析

1、单位总体风险水平。根据风险评估表对单位各个层面风险进行打分评价,单位总体风险水平为25.98(风险最高100分),属于偏低水平。项目单位层面预算业务收支业务业务层面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标准风险值评估值权重综合得分1001001003710%3.71001001001002240%8.82115%3.15248%1.923012%3.6408%3.2237%1.61

2、重要和重大风险因素

风险分析是针对已经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分析其产生原因、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后果等。对风险分析的结果应进行衡量,需要有计量风险的依据。重庆市某某区某某单位依据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判别风险发生可能性及影响后果标准分为五个级别,1-极低、2-低、3-中等、4-高、5-极高。

风险发生可能性评估标准

风险发生可能性评估方法评估标准极低1定量方法的潜在的风险适用于可以通过历史数据发生概率定性方法统计出一定时期内风险发10%以下生概率的风险10%-30%30%-70%为为70%-90%90%以上发生下发生下发生发生概率发生概率发生概率为发生概率为发生低2中等3高4极高5经常针对日常工作中可能发生一般情况下极少情况某些情况较多情况下

风险发生可能性评估标准

管理者在分析风险时应高度重视风险发生时点及影响后果的严重程度。同时还要关注发生概率低而影响后果严重,或影响小而发生概率高的风险。以便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3、风险影响程度是指事件发生对单位所造成的广度与深度也确定为五个级次,分别为极低、低、中、高、极高,依次对应1、2、3、4、5分。评价风险,

是在识别分析风险的基础上,根据确定的“风险计量分级标准”对风险进行分类排序。将风险分为高(红色)、中(黄色)、低(浅灰色)三类。见下表所示:

衡量风险危害等级标准

影响后果高极高极低发生可能性低中等3%以下3%-8%8%-15%15%-25%25%以上1基本可能很可能有可能不太可能极小80%-20%54321543212108642315129634201612845252015105注:影响后果中的3%.~25%是指影响预算额度的百分比。或影响工程项目进度的比率。影响后果也可按:极小、不太可能、有可能、很可能、基本可能灾难性的分类。

4、通过对本单位经济活动梳理分析,形成了以下几大类经费支出事项。

经费支出事项表

序经费支出大类号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1人员经费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2公用经费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公务接待经费公务接待费用、住宿费、餐费、交通费公务车用车运4行维护费5出国经费按文件规定购置费、保险费、维修保养、油料、路桥、洗车费、停车费、其他费用经费支出具体事项对个人和家庭6补助支出7采购货物、服务公积金、抚恤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和支出经费支出事项表

四、关于应对风险结果的利用

1、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轮岗制度.

2、财务科根据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和单位内部各业务部门提出的支出需求,将预算指标按照部门进行分解,并下达至各业务部门。

2、票据专管员严格按照票据管理制度建立票据台帐。

3、加强对各项支出业务的审查,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执行并收集相关的原始资料。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报告2

加强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的具体措施。如何通过内控机制建设实现由被动监督向主动防控转变、由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转变,充分发挥内控机制的监督制约作用,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一、权力内控机制建设要以完善制度为支撑

好制度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不好的制度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因此,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是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的基础。要以定岗、定职、定责为基本点,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基本制度,使各项制度具体、管用,贯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凡事做到有章可循。对制度功能进行整合,使每一项制度既各有侧重、互不冲突又相互联系、无缝对接、环环相扣,共同发挥作用,固化权力运行流程和操作规程,形成良性机制。

二、权力内控机制建设要以科学制衡为目标

没有制衡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因此,建立决策和执行相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显得尤为重要。要根据工作职责和权力运行特点,梳理权力行使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应责任的职权清单,抓住关键部位和环节,合理划分内部各成员的职能和不同权力的使用边界。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并带头厘清自己主管、分管和监督职权,明确用权规则,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履行职责,克服用权随意性。要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各个岗位、环节中权力的操作规程,特别要注意盯紧腐败易发多发的工作岗位和环节,设定流程“卡点”,对预防腐败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当即“卡”住,中止向下流转。

三、权力内控机制建设要以全面监控为手段

实践证明,权力失去监控就会在“真空”中运行,极易发生腐败。因此,对可能构成的权力风险点,要经常组织剖析排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迅速进行干预,随时查询、同步跟踪、督促整改。要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实施多层次、全方位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全力打造“阳光权力”。

四、权力内控机制建设要以责任追究为保障

再好的机制,如果没有责任追究作保障,到头来都会流于形式。因此,必须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要求,建立和健全以责任追究为重点的绩效考核和问责制度。把权力内控机制建设与履行本部门的职能密切结合起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以查办案件和落实责任追究为重点,对出现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使惩防体系体现针对性,坚持经常性,保持连续性,构筑起“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想腐败”的警戒线,确保人员认真干事、干净做人,最终实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目的。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报告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财政部近日发文《关于报送20XX年上半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总结的通知》(财会〔20XX〕2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做好20XX年上半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总结。

各区财政局、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审计局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厦财会〔20XX〕29号)及《厦门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厦财会〔20XX〕33号)文件要求,在做好各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对20XX年上半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突出创新性及成效。工作总结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动员部署情况、协调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具体实施方案、宣传培训情况、经验做法、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以及工作建议与意见等。

各区财政局要组织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总结各单位20XX年上半年内控建设工作情况并汇总总结本区20XX年上半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工作情况;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组织所属单位总结各单位20XX年上半年内控建设工作情况并汇总总结本部门20XX年上半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工作情况;各区财政局、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汇总总结报告并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25日前反馈我局,纸质稿(单位盖章)报送到市财政局各对口联系业务处室,电子稿通过厦门市财政局网站—“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工作总结报告模块”上传总结报告(文件名统一为:20XX年上半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总结报告—XX单位)。有条件的区(部门或单位)可以总结提炼所辖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经验做法,择优向我局报送1-2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典型案例。我局将汇总各区、各部门报送的内控工作总结,并视报送情况挑选提炼典型案例报送财政部会计司。

市财政部门将把反馈书面报告情况纳入市对区、对各一级预算单位的绩效考核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报告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章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第九条单位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应当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单位领导担任组长。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提交单位领导班子,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十条单位进行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包括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是否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

(二)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三)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四)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五)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六)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单位进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臵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二)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

(四)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臵资产。

(五)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概算投资;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六)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七)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一般包括:

(一)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合理设臵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三)归口管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

采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并确定牵头部门或牵头人员等方式,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四)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五)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六)会计控制。建立健全本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七)单据控制。要求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项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表单和票据,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

(八)信息内部公开。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第三章单位层面内部控制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单独设臵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同时,应当充分发挥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十四条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应当相互分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

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单位应当实行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周期。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单位应当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经济活动的关键岗位。

第十六条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

单位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对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归口管理,将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流程嵌入单位信息系统中,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保护信息安全。

第四章业务层面内部控制

第一节预算业务控制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臵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条单位的预算编制应当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一)单位应当正确把握预算编制有关政策,确保预算编制相关人员及时全面掌握相关规定。

(二)单位应当建立内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或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规定进行项目评审,确保预算编制部门及时取得和有效运用与预算编制相关的信息,根据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根据内设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对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在单位内部进行指标分解、审批下达,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程序,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

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第二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二节收支业务控制

第二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臵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六条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

业务部门应当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第二十七条有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职能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第二十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臵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臵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单位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单位应当合理设臵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条单位应当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当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一)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二)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三)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签发的支付凭证应当进行登记。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当按照公务卡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

(四)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会部门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与支出业务相关的合同等材料应当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根据国家规定可以举借债务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债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债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不得由一人办理债务业务的全过程。大额债务的举借和偿还属于重大经济事项,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并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单位应当做好债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保管工作。加强债务的对账和检查控制,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进行债务清理,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第三节政府采购业务控制

第三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单位应当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第三十五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归口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建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按照规定选择政府采购方式、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等事项应当加强内部审核,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由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第三十七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管理。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

第三十八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妥善保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定期对政府采购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在内部进行通报。

第三十九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的管理。对于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应当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第四节资产控制

第四十条单位应当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臵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合理设臵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一)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臵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三)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当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四十二条单位应当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

第四十三条单位应当加强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调节不符、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未达账项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强化对配臵、使用和处臵等关键环节的管控。

(一)对资产实施归口管理。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落实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贵重资产、危险资产、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资产,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规定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和审批程序。

(二)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臵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三)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

第四十五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对外投资的管理。

(一)合理设臵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对外投资决策与执行、对外投资处臵的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二)单位对外投资,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追踪管理,及时、全面、准确地记录对外投资的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情况。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对外投资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对外投资业务的部门及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五节建设项目控制

第四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臵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四十七条单位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

第四十八条单位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单位内部的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第四十九条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单位应当采取签订保密协议、限制接触等必要措施,确保标底编制、评标等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五十条单位应当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财会部门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

第五十一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五十二条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如有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

单位建设项目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五十三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

建设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单位应当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暂估入账,转作相关资产管理。

第六节合同控制

第五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臵岗位,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单位应当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第五十五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五十六条单位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或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单位应当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第五十七条财会部门应当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进行账务处理。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财会部门应当在付款之前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五十八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登记的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与单位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应当同时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单位应当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

第五十九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纠纷的管理。合同发生纠纷的,单位应当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合同纠纷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并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评价与监督

第六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或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

内部监督应当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保持相对独立。

第六十一条内部审计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臵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十二条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内部监督检查的方法、范围和频率。

第六十三条单位负责人应当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对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六十四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检查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国务院审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对单位进行审计时,应当调查了解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有效性,揭示相关内部控制的缺陷,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规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报告5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控制

制订并下发《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各科室资产管理意识,不断完善科室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各科室购置、使用管理、处置资产等管理行为。通过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建立资产台账,摸清家底

建立、完善了资产台账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能够做到定期、不定期对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加大力度研究研究闲置资产改造方案及可行性,对闲置资产进行有计划地改造。

三、开展资产清理活动,堵塞资产流失漏洞

组织各科室对资产进行清理,以帐对物,以帐查物,见物就点,见帐就清,不重不漏,做到帐物相符,建立详实资产台账。从制度和源头上杜绝私自处置国有资产的现象,堵塞资产流失漏洞。

四、确保资产安全良好,防止掠夺式经营

督促各科室计提维修费用,将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纳入企业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并制定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计划,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维护保养台帐,确保固定资产技术状况处于良好水平,性质稳定状况。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报告6

一、组织机构控制方面执行情况

在组织机构控制方面,目前我局下设统筹股、基金管理股、审核股、办公室四个股室,通过制度建设做为组织机构控制的基础,对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建立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制度,对每项业务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建立了《业务办理流程》,对各项医保业务的操作规程进行了明确;建立了限时办理制度,做到业务限时办结,权责关系明确;严格实施授权管理,按照规定分配权限,信息系统管理明确;落实岗位责任制度,责任到人,职工之间相互监督、秉公办事,同时不定期开展岗位轮换,既熟悉了各岗位的业务,又避免了一个人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带来的弊端。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执行,做到了有章可循,为内部控制的整体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业务运行控制情况

在业务运行控制方面,注重突出医疗保险关系建立和保险待遇享受中的牵制、制约关系,按照医疗保险政策相关规定,制定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相关制度,明确管理,严格缴费基数,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严格待遇报销支付,实行岗位控制。同时,认真学习整理上级部门关于业务规范管理方面的文件或操作步骤,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交流,严格操作规范,实行程序控制,各项业务办理流程均按上级要求的规定执行。

 三、基金财务控制情况

在医保基金管理过程中,我们自始至终注意思想建设,认真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及规章制度,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督机制,按照医保基金的管理政策,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人员依据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财务记录,会计记录按照规定的要素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会计报表由会计人员独立编制,会计档案按照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印章管理符合要求,基金账户开设符合规定,做到帐帐、帐表、帐单相符,会计核算没有出现违规操作现象,会计科目设置符合财务会记制度要求。

 四、信息系统控制情况

医保信息系统网络是整个医疗保险工作的基础,计算机网络能否安全有效的运行是医保工作的关键。为了确保医保信息网络安全平稳运行这一目标,我们加强网络制度化建设,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医疗保险网络信息系统操、管理和操作人员的权限进行了具体规范,确保专人负责具体业务,落实了包括权限管理、密码保密等信息安全的保障措施。

五、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经常不定期的围绕基金收支、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深入查找问题,检查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有无违规操作甚至侵害基金等各方面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维护基金安全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六、存在的问题

(一)对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建立了规章制度,就是建立了内控制度,忽视了内控制度是一种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的动态监督自律机制。

(二)内控制度建设滞后,内控体系不够完善。自实施内部规范管理以来,我局着重各项业务制度建设,没有将内部制度建设很好地过渡到内部控制建设上来,个别制度虽然建立了,但对系列业务业务流程缺乏牵制、制约关系,个别制度存在牵制、制约关系,却没有随着业务发展而及时更新,而且,没有形成一套整体职责权限相互制约、运作有序的内控体系,缺乏有力的整体监控。

 七、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继续按照《通知》的要求和步骤,以这次检查为契机,针对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在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把工作抓出成效,确保我县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平稳运行。

(一)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干部培养、考核和监督,加大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力度,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全面提升经办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单位。

(二)进一步认识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在医疗保险事业不断改革的形势下,既要重视业务发展,又要重视依法行政,既要重视规范管理,又要重视责任追究,认真推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内控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网络管理工作制度。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对上网计算机严格把关,

(四)实地稽核与专项稽核相结合,确保医疗保险工作的平稳运行,防止基金流失。同时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确保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

(五)严格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医疗行为规范管理,完善结算办法,不断加大医疗核查力度,采取不定期、不定时方式对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实施监控,对有违反医保政策规定的定点单位,严格按协议规定处理。

(六)不断加强医保经办机构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内控督查部门,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通过优化业务流程,依靠流程之间的相互牵制和加强内部稽核等,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控制、事后有监督,进而完善制度体系,达到在制度上确保经办业务的真实性和医保基金支付的安全性。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报告7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单位《内部控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们组织开展了对单位各部门的风险评估活动,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风险评估活动组织情况

(一)工作机制。

本次风险评估活动,是在单位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财务科具体组织实施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控办)专门从事此次风险评估活动。

(二)风险评估范围

1、本次风险评估所涉及的业务范围分为:单位层面风险和业务活动层面风险。

①单位层面风险

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组织架构风险:单位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部门职责不清晰、内部控制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情况导致的风险;

经济决策风险:单位经济活动决策机制不科学,决策程序不合理或未执行导致的风险;

人力资源风险:单位岗位职责不明确、关键岗位胜任能力不足等导致的风险。

②业务活动层面风险。

本单位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主要包括预算管理风险、收支管理风险、政府采购管理风险、资产管理风险、建设项目管理风险、合同管理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三)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1、风险评估程序。

风险评估小组先研究制定了风险评估工作计划,明确风险评估的目标和任务;其次组织召开了由直属单位及各科室的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对风险评估活动做出了动员和安排,要求直属单位及各科室先进行自查,查找风险点,向风险评估小组汇报自查情况;再次,风险评估领导小组根据直属单位及各科室的自查情况,选择关键单位(科室)和自查风险点少的单位(科室)进行重点检查,对其他单位(科室)也进行了快速检查;最后,根据直属单位和各科室的自查情况、现场检查的工作底稿及收集到的资料,进行风险分析,组织编写风险评估报告。

2、风险评估方法。

本次风险评估活动,采用了风险清单法、文件审查、实地检查法、流程图法、财务报表分析法以及小组讨论和访谈等方法以识别风险;采用了概率分析法、情景分析法和风险坐标图法以分析风险。

二、风险评估活动发现的风险因素

(一)单位层面风险因素。

单位的部分内控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没有定期轮岗。

(二)业务层面风险因素

1、单位预算未分解下达至各科室及业务部门,可能导致预算权威性不足,执行力不够;

2、单位未按规定建立票据台帐,不符合财务管理要求;

3、单位支出事项未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执行,不符合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要求;

4、单位在部分资产采购时未严格按规定填写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仅用供货方清单代替,不符合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5、单位未按规定定期对的货币资金、固定资产进行核查盘点,不符合资产业务管理制度。

三、风险分析

1、单位总体风险水平。

根据风险评估表对单位各个层面风险进行打分评价,单位总体风险水平为25.98(风险最高100分),属于偏低水平。

2、重要和重大风险因素

风险分析是针对已经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分析其产生原因、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后果等。对风险分析的结果应进行衡量,需要有计量风险的依据。

管理者在分析风险时应高度重视风险发生时点及影响后果的严重程度。同时还要关注发生概率低而影响后果严重,或影响小而发生概率高的风险。以便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3、风险影响程度是指事件发生对单位所造成的广度与深度也确定为五个级次,分别为极低、低、中、高、极高,依次对应1、2、3、4、5分。

评价风险,是在识别分析风险的基础上,根据确定的“风险计量分级标准”对风险进行分类排序。将风险分为高(红色)、中(黄色)、低(浅灰色)三类。

4、通过对本单位经济活动梳理分析,形成了几大类经费支出事项。

四、关于应对风险结果的利用

1、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轮岗制度。

2、财务科根据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和单位内部各业务部门提出的.支出需求,将预算指标按照部门进行分解,并下达至各业务部门。

2、票据专管员严格按照票据管理制度建立票据台帐。

3、加强对各项支出业务的审查,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执行并收集相关的原始资料。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报告8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控制

制订并下发《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各科室资产管理意识,不断完善科室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各科室购置、使用管理、处置资产等管理行为。通过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建立资产台账,摸清家底

建立、完善了资产台账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能够做到定期、不定期对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加大力度研究研究闲置资产改造方案及可行性,对闲置资产进行有计划地改造。

三、开展资产清理活动,堵塞资产流失漏洞

组织各科室对资产进行清理,以帐对物,以帐查物,见物就点,见帐就清,不重不漏,做到帐物相符,建立详实资产台账。从制度和源头上杜绝私自处置国有资产的现象,堵塞资产流失漏洞。

四、确保资产安全良好,防止掠夺式经营

督促各科室计提维修费用,将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纳入企业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并制定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计划,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维护保养台帐,确保固定资产技术状况处于良好水平,性质稳定状况。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报告9

 一、准备工作

继三月中旬,县财政局组织召开全县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动员大会,对全县贯彻实施《内控规范》工作做动员部署后,我局制定了长岭县卫生局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本局贯彻实施内控工作方案、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监督指导工作开展。

二、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目标和原则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1、内部控制的目标

内部控制是由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层和全体职工实施的、旨在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服务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单位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服务目标所制定的政策和程序。

我局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1)合法性——管理和服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2)安全性——资产安全

(3)可靠性——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4)效率性——提高管理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5)风险防范——排除障碍实现单位发展战略

2、我局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因为,在内部控制程序的所有环节中,有一个环节没有发挥作用,所有起作用的环节,也会变得无用。

(2)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行业、规模、性质、所处地域、组织形式等不同,高风险领域不同。内部控制不能防范所有风险,但要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防范颠覆性风险。

(3)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臵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内部控制的核心思想是权力平衡,制约对象是权力,权力分配合理,约束适当是内部控制的难点。内部控制过于复杂会影响效率,风险大的业务,首先是防范风险,其次才是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与行政事业单位的规模、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内部控制不能拷贝,也不能克隆。别人的成功经验,拿过来不一定能用。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的不同阶段、外部环境的变化、战略目标

的调整等,内部控制要随之变动。

(5)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受制于成本与效益原则。成本小于效益,是任何理性的管理活动都必须遵循的法则。

3、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包括的要素:

(1)内部环境——是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

(2)风险评估——是行政事业单位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3)控制活动——是行政事业单位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政策和方法,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4)信息与沟通——是行政事业单位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并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单位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5)内部监督——是行政事业单位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三、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费用支出缺乏有效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对于行政经费的支出,特别是招待费、办公费、会议费、水电费等,普遍缺乏严格的控制标准;即使制定了内部经费开支标准,但仍较多采用实报实销制。

2.固定资产控制薄弱

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以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臵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使用管理仍缺乏相关的内部控制,重购轻管现象比较普遍。如未按规定建立起定期财产盘点制度,购臵的固定资产未能及时登记入账,未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实物卡片,责任不明确等,导致资产账实不符及资产流失。

3.财务管理弱化

财务部门的工作限于记账、算账、报账,与业务控制脱节,对单位重要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和结果均不了解,未能对业务部门实施必要的财务控制和监督。票据管理不到位。未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制度,出现延期上缴收入,挪用公款问题;对使用后票据未能及时办理交验、核销,容易导致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4.岗位设臵不够合理

由于多种原因,一些单位岗位安排不尽合理,存在一人多岗、不相容岗位兼职现象。记账人员、保管人员、经济业务决策人员及经办人员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出纳兼复核、采购兼保管等现象,出现管理漏洞。

5.预算控制比较薄弱

首先是没有预算或预算编制比较粗糙,部门预算的编制一般根据当年财政状况、上年收支、预算单位自身的特点和业务进行核定,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预算支出达不到逐笔进行核定的要求。其次是预算刚性不够,预算的计划性、科学性不强,预算调整追加较为频繁,资金使用缺乏预见性,削弱了预算的约束控制力。

 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薄弱的主要原因

1.内部控制观念淡薄

良好的内部控制意识是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完善和有效运行的基本前提。但一

些单位的领导对内部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内控意识不强,重发展、轻控制,对内部控制知识缺乏基本了解,把内部控制看成仅是财务部门的事。

2.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主要是针对企业的,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适用性较差;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但未能严格执行,对制度的执行及效果缺乏必要的监督,导致有章不循、违章不究,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3.信息与沟通衔接不够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后,由会计核算中心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由于会计主体单位与核算部门不一致,双方沟通衔接不够,极易形成账物分离的资产管理现状,造成核算中心管账不管物、核算单位管物不管账、账物不符的问题,影响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4.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能适应内部控制工作的需要

管理人员竞争意识差,缺乏创新精神,业务素质难以满足实施内部控制和监督的要求。

5.外部监督对单位内部控制健全性和有效性的监督检查不够

目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主要外部监督力量的财政、审计部门,大多偏重于对单位财政资金的运用是否合法、合规进行监督,较少对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有效执行加以实质性检查。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完善失去外部推动力和约束机制。

五、我局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情况

(一)控制环境

任何行政事业单位的控制活动都存在于一定的控制环境之中,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贯彻和执行以及管理服务目标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在COSO报告《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内部控制五要素中,控制环境被放在了第一的位子上,它作为推动单位发展的动力,是所有其他内控组成部分的基础和核心。它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有重大影响,其好坏直接决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实施的效果。

1、操守和价值观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直接依赖于负责创建、管理和监控内部控制的人员的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单位是否存在道德行为规范,以及这些规范如何在单位内部得到沟通和落实,决定了是否能产生诚信和道德的行为

(1).领导的操守和价值观具有杠杆作用

诚信的原则和道德价值观,主要取决于单位负责人。严格一致地保持诚信行为和道德标准,任何人不得凌驾于内部控制制度之上。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并传达给全体职工。

(2).制定行为准则和其他原则

明确可以接受的商业行为,利益冲突的处理方式,员工行为的道德标准并确保这些准则和原则的有效执行。对员工精神规范、仪容仪表、工作纪律、待人接物、环境卫生以及组织管理及违反守则的处理办法等方面做出规定。

可通过标语、宣传册、培训等手段,推动内部员工对单位理念的理解和接受,使员工理解和把握单位文化和管理理念。

(3).处罚规定

对于背离单位政策和程序,违反行为准则的行为,能够采取补救施。保证这些措施被单位员工所知悉。

(4).管理者对干涉正常程序或凌驾制度行为的态度

应一贯重视管理者对于干涉正常程序或越权行为的态度。

(5).面临不现实的目标的压力

管理层在制定关键绩效指标时,要考虑适当,过高的不现实的目标会导致员工丧失积极性和舞弊。

2、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

单位管理者的观念、方式和风格,通常会从三个方面极大地影响控制环境:第一、管理者对待风险的态度和控制风险的方法;第二、为实现预算和其他财务及经营目标,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第三、管理者对会计报表所持的态度和所采取的行动。

(1)管理层的主导作用

管理层负责单位管理服务活动的运作以及管理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控制环境的每个方面在很大程度上都受管理层采取的措施和作出决策的影响,在管理层以一个或少数几个人为主时,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对内部控制的影响尤为突出。

(2)管理理念

管理层的理念包括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理念,即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以及对具体控制实施环境的重视程度。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重视,将有助于控制的有效执行。本单位负责人如果不重视内部控制,甚至反对内部控制,那么该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就是纸上谈兵,就是一句空话。

衡量管理层对内部控制重视程度的重要标准,是管理层收到有关内部控制弱点及违规事件的报告时是否作出适当反应。管理层及时地下达纠弊措施,表明他们对内部控制的重视,也有利于加强本单位内部的控制意识。

(3)管理层的经营风格

管理层的经营风格是指管理层所能接受的业务风险的性质。

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通常对企业有普遍深入的影响。这些影响是无形的,但可以找到一些积极和消极的标志。

3、文化建设

文化建设是行政事业单位的灵魂,是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的不竭动力。它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容,其核心是行政事业单位的精神和价值观。这里的价值观不是泛指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中的各种文化现象,而是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员工在从事工作与管理中所持有的价值观念。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重视文化建设在实现发展战略中不可或缺的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健全保障机制,防止和避免形式主义。单位应当根据发展战略和自身特点,总结优良传统,挖掘文化底蕴,提炼核心价值,确定文化建设的目标和内容。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在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以自身的优秀品格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带动影响整体团队,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环境。行政事业单位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文化评估制度,分析总结文化在单位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研究发现不利于单位发展的文化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单位文化评

估,应当重点关注单位核心价值的员工认同感、品牌的社会认可度、参与各种文化的融合,以及员工对单位未来发展的信心。

(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行政事业单位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管理服务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并合理确定风险的应对策略。风险因素、风险事件和风险结果是风险的基本构成要素,风险因素是风险形成的必要条件,是风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

行政事业单位的风险评估程序应该考虑相关风险的迹象,可能影响单位目标实现的外部和内部因素,并且这些程序应该分析风险,并且提供一个管理风险的基础

源于风险意识的风险管理主要包括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三大部份。

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受多种事件发生的概率所决定。因此,预测和防范有一定难度。追求风险与收益的均衡优化。

1、风险控制目标

内部控制是为实现组织的目标,因而,风险控制是为实现组织的目标服务的。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管理和服务要实现的目标,评估影响目标实现的相关风险,分析原因。

为有效实施风险控制,我局组织相关人员按一定程序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和应对工作。风险控制组织实施的流程是:①制定风险管理规划;②风险辩识;③风险评估;④风险管理策略方案选择;⑤风险管理策略实施;⑥风险管理策略实施评价。

2、风险承受能力

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风险承受度是行政事业单位能够承担的风险限度,包括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层面的可接受风险水平。

完全规避各种风险是不可能的,这种认识不符合辩证思维。因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评价单位的风险承受能力,以确定当外部或内部因素变化带来风险时,哪些风险是可以承受的,哪些风险必须规避和防范。

风险承受能力与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服务活动的性质、社会影响、权利责任、经济后果、客户评价等相关。工作性质特殊、社会影响大、经济后果严重的单位,风险承受能力小,反之,风险承受能力可能大一些。

单位规模比较大、资源实力强、法律法规惩罚力度小的行政事业单位,风险承受能力较大。反之,风险承受能力可能小一些。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报告10

内部控制是一个古老而又重满活力的话题,其目的就是要回避风险,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在银行内部建立一套自我调节、自我约束的控制系统。从工商银行成立时起,陆续出台一些管理措施和文件。但是,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由银行内部引发的案件屡见不鲜,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被提到新的高度。在2000年7月实施的《会计法〉》明确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提出具体要求。今天,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激烈的同业竞争,如何建立起一套我行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应用,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1.如何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梳理工作流程,建立岗位责任制。我行的各项业务活动都可以分解为不同的环节分设不同岗位,由不同人员负责办理。合理有效的岗位分工是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岗位分工是根据劳动组织形式来确定,对于一些不相容的岗位,必须实行岗位分离,以达到相互制约,预防风险的目。岗位责任制就是明确每个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范围、职责和权限,实现定岗、定人、定责,使他们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分工协作,互相监督。

——突出重点岗位,实施重点监控。选择对在一个业务流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的那些控制环节,要进行重点监控。如会计手工扎账单与计算机产生的扎账单核对,金库管理员的双进双出,定时与不定时进行库存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检查核对等等,都是内部控制的重点。

——实行授权授信控制。授权授信是指各行各部门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授权授信批准以便进行控制。其中包括:(1)权授批准的范围,即经营活动范围;(2)授权批准的层次,应根据经济活动的重要性和金额大小确定不同的授权批准层次,从而保证个管理层有权又有责;(3)授权批准的责任,应当明确被授权者在履行权力时应对哪些方面负责,应避免权授责任不清,一旦出现问题又难究其责的情况发生;(4)权授批准的程序,应规定每一类业务的审批程序,以便按程序办理审批,以避免越级或违规审批的情况发生。

——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体系。为了能够对前台业务出现差错及时发现和纠正,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体系。事中、事后监督不能面面俱到,要有选择有重点对重点岗位进行补偿性控制,以保证内部控制机制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文件记录控制。对要求进行内部控制的各个环节和措施,要形成文字材料,有章可查。其主要内容有:(1)建立全员岗位说明书,对每个岗位都应有相应的书面材料,其内容包括:岗位内容、岗位职责、岗位上下关系和岗位任职条件等等;(2)业务操作规程手册。业务操作流程让相关人员了解,使每人都知道本人在处理业务时所处的位置,前后作业环节;(3)建立授权审批权限文件。

2.建立内控监督机构,加强内控队伍建设。

内控监督机构对每个岗位、每个部门和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监督反馈制度,实现与行政管理交叉控制。

——内控监督机构必须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保持独立。形式上独立是指稽核人员应独立于本行业务和管理人员,不能自己监督自己;实质上监督是指站在党的政策和全行利益上实施稽核。

——稽核工作要制定科学、合理、统一的监督审计程序,要有一定的稽核覆盖率和稽核频率,涵盖主要业务和重要风险点。

——内控监督机构人员应由熟悉业务、有责任心、作风正派的人员构成

3.建立违规必究的处罚机制。

建立对事不对人的处罚标准,在同一支行内实行统一标准。防止重检查轻整改,必须树立规章制度的权威,对于违反规定的应坚决按标准处罚,对屡查屡犯的应从重处罚,必要时给予通报批评。

4.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内控技术含量。

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特别是计算机在银行业务中应用的不断深入,为我们进行内部控制提供新的武器。通过软件开发,将内部控制的一些规定编入程序,由软件程序进行控制,可以起到人控物控控不了的作用。人控物控只能解决不想违和不敢违问题,但解决不了个别人想违而不能违问题,要真正解决不能违问题则需要程序控制。员工无意或有意的错误都将被电脑程序发现而难以通过。例如,柜员密码的定期更换,柜员权限控制,重要业务换人复核和授权等等。对重要岗位实施电视监控和录像可满足我们在办公室进行实时和非实时现场监督的需要,对提高员工自觉执行制度将起到积极影响。。

二.进行人性化管理,实施以德治行。

江泽民主席针对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战略方针。法治与德治是相辅相成的,我们在强调按制度办事的时候,必须注意人的道德品质教育。受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影响,人治带替法治的现象时有发生。受西发达国家的影响,一味的全盘西化带来了人们道德观念的退化。当前,工商银行在进行战略调整,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各项改革在不断深入,同时也在全行上下引起思想波澜。新的形势对内控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进行人生观教育,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员工职业道德水准,建设企业文化等等,用先进分子的人格力量去感召人,提高每位员工执行内控制度的意识和自觉性,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内部控制的自觉控制意识和行为,是做好内控工作的根本。

三.正确对待内控中出现的问题。

与前些年相比,内控制度建设迈出可喜的一步,对化解风险、确保依法合规经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正确对待。

1.投入产出的关系。

工商银行是商业银行,是金融企业。是企业就必须讲究效益,追求利润最大化。这就决定了内部控制对防范业务活动的错误只能起到“合理保证”。合理保证就是指控制成本不能超过因实施控制而获得的利益,这就是成本效益原则。不能出现为防止可能发生10万元的损失而用100万元去预防的情况发生。这里就要把握以下情况:(1)无论采取那种控制都应考虑控制收益大于控制成本的要求。(2)当控制收益难以确定时,应考虑在满足既定控制的前提下,使控制成本最小化。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报告1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财政部近日发文《关于报送20XX年上半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总结的通知》(财会〔20XX〕2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做好20XX年上半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总结。

各区财政局、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审计局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厦财会〔20XX〕29号)及《厦门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厦财会〔20XX〕33号)文件要求,在做好各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对20XX年上半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突出创新性及成效。工作总结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动员部署情况、协调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具体实施方案、宣传培训情况、经验做法、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以及工作建议与意见等。

各区财政局要组织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总结各单位20XX年上半年内控建设工作情况并汇总总结本区20XX年上半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工作情况;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组织所属单位总结各单位20XX年上半年内控建设工作情况并汇总总结本部门20XX年上半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工作情况;各区财政局、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汇总总结报告并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25日前反馈我局,纸质稿(单位盖章)报送到市财政局各对口联系业务处室,电子稿通过厦门市财政局网站—“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工作总结报告模块”上传总结报告(文件名统一为:20XX年上半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总结报告—XX单位)。有条件的区(部门或单位)可以总结提炼所辖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经验做法,择优向我局报送1-2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典型案例。我局将汇总各区、各部门报送的内控工作总结,并视报送情况挑选提炼典型案例报送财政部会计司。

市财政部门将把反馈书面报告情况纳入市对区、对各一级预算单位的绩效考核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报告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第七条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单位特点、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县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九条单位参考以前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务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预算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单位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单位根据年度单位计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十一条单位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单位通过报请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局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收入是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三条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局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上级补助资金支出,即事业单位用上级补助资金发生的支出。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使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相关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开发区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条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

(一)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工作;

(三)加强对单位财务预算、收支计划、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第二十四条县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的重点是:事业单位依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等。定期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事业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七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存货等。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调帐。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的分类按国家的统一标准设置。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采购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

第三十条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开发区固定资产管理小组鉴定,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开发区批准后核销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三十二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计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三十三条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以及开发区的有关规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开发区批准或者备案。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由开发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第八章负债管理

第三十四条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应缴款项包括事业单位收取的应当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事业单位清算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清算。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划转撤并的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开发区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转为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二)撤消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核准处理。

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开发区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二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事业单位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状况等。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等。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局务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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