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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文(精选6篇)

分类:工作报告发表于 2023-11-04 13:48阅读数:0

想写好工作报告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文(精选6篇)》,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文(精选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1

 对巡察组所指出的4个方面13个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并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成立工作机构。为抓好整改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协调,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限,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存在问题。

  (二)周密安排部署。20xx年5月28日,我镇召开了镇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5月31日,召开镇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审议整改工作方案。在整改工作方案通过后,6月2日,镇党委组织召开了整改落实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召集整改工作所涉及的各个牵头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向各单位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领导和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整改工作方案,主动认领问题,细化分工,并逐个项目、逐个问题建立好整改工作台账,切实抓紧抓实整改工作。6月6日,再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整改中存在疑难问题再研究、再部署,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委书记、镇长亲自负总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镇纪委、党政办、党建办、财政分局等4个牵头单位,明确了牵头负责的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重点,摆在突出位置,集中时间和精力,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同时,由镇纪委成立督查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工作。

  二、强力推进对标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部分班子成员自我素质提升认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夯实理论功底,根据《缠溪镇20xx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新思想、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第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各村以“新时代讲习所”为载体,加强对《党章》、《宪法》、“一准则两条列”、《监察法》及中央、省、市、县各项政策学习,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促进“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制度化、常态化;领导干部围绕“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带头抓好自主学习,促进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法规观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抓好“四好一先”、“五大主题”宣讲活动,全体党员通过宣讲学,以教师集中宣讲、田间地头、院坝会等形式,促进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愿意学、自觉学,提升全民素质。四是增强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当前,脱贫攻坚已发起总攻势,党员干部工作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准确把握脱贫攻坚关键点,围绕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担当起决策执行者、推动者和服务者的角色,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做到群众少跑腿办成事,干部多跑腿办实事。五是结合干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及干部思想纪律作风相关制度,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通过20xx年度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纳入班子领导进行深刻自查和剖析,专题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决策机制,副科级以上干部作为固定列席人员参加党委会,提高党委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决策签字背书制度,在讨论重大事项时,会前必须充分准备会议材料,只有符合规定且资料齐全事项才能上会研究,会上党政领导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委主要负责人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形成决议。对讨论中存在严重分歧,严格进行暂缓决策,并广泛听取参会各方意见建议后民主决策。同时,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保密知识教育和保密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保密工作警钟长鸣,保密纪律刻印于心。严格执行各项重大事项会前保密的各项规定,严处违反组织纪律、保密原则、传播小道消息的人和事。同时,把班子成员分管工作领域是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纳入监管范围,对不能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个人擅自决策的,对决策事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追究责。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印江自治县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权钱交易、人情交易,从体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人事问题必须经过党委会议决定。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一意见三办法”等规定,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对选拔任用干部存在问题立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做到用制度选任、制度管人用人。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股级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三是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出台追责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四)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建设力度不够

  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把抓基层党建作为党组织书记的首要职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认真落实党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分管联系部门、村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持续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整顿,对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党组织书记进行严肃问责。积极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解决影响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工作质量。

  (五)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相关制度。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把程序关和质量关,清理了20xx年以来发展党员档案,对存在问题档案梳理整改清单,按照发展党员“五大程序”要求建立规范党员档案资料。二是加强发展党员业务培训。组织各机关支部、村党支部开展发展党员业务知识培训2次,对党员递交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及发展党员的系列要求从严把关,严禁随意接受入党积极分子,不得串改入党时间逻辑关系和入党材料。

  (六)关于党员管理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员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了全镇党员业绩档案制度,每月开展党委员干部业绩评估,完善农村党员一人一档档案管理。同时,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建立党员带动脱贫攻坚致富机制,建立各村党员带头致富、党员帮扶贫困户管理台账。

  (七)关于党员学习教育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到亲自安排、亲自抓。建立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党员大会培训2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上好党课,上半年上党课4次,切实组织各村开展好每月“支部活动日”活动,以丰富党员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扎实抓好“四好一先”、“五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群众开展感党恩、颂党情学习教育,传播正能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八)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镇党委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紧扣“定责、履责、督责、问责”五个关键环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定责“求细”。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印发《缠溪镇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各站办(所)、各村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站办(所)、各村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层层细化落实了责任,层层传导了压力。二是履职“求真”。党委不定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开展好每季度廉政约谈工作,记入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实绩档案管理。三是督责“求效”。在落实好“一岗双责”的同时,持续深化“三转”,确保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对各单位一、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履职不力单位进行全镇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开展廉政典型案例教育活动2次,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四是问责“求严”。对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严肃问责,以从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九)主要领导在监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加强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情况的监督,每季度开展了“两个责任”分级约谈,主要领导在年初20xx年度工作总结大会上听取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重申了相关追责制度,对存在的长期未做账问题立即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整改措施予以整改;6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工作情况分析会,对巡查问题对标对本,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工作。同时,对各部门、各村廉政建设资料归档作了专题培训。

  (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存在“四风”方面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巩固扩大纠“四风”成果,切实把纠“四风”改作风作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来抓,健全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健全落实相关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二是建立制度,重申镇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三单制”,自20xx年以来,无“三单制”餐饮票据一律不予入账,公务接待、工作误餐无经手一律不予结账,要求公务接待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政府食堂,特殊原因经报备分管领导后方可在外接待,严格审核跨区域用餐,坚持谁用餐、谁签字、谁负责原则。

  (十一)关于个别干部管理力度不够,有在编不到岗的现象

  一是对全镇机构和人员进行专项核查,对个别单位存在人员管理不到位,混编使用干部发放岗位津贴的情况开展了自查,对不符合发放岗位津贴的人员全部收回了津贴;二是对到岗到位不好1名干部进行了教育谈话,并明确了详细的工作岗位;三是开展干部到岗到位督查,采取日常督查、定期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每月至少开展1次干部到岗到位情况督查,对未到岗到位、工作推进缓慢、不得力的,及时批评、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开展督查11次。

  (十二)关于财务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制度。20xx年3月完善了《缠溪镇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和工作误餐,遵守“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报账。20xx年2月重申了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做账程序,严禁白条入账,严禁大额提取现金现象,严禁票据无经手人入账和报账资金直接打入职工账户。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各站办所财务、各村会计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业务知识培训,再次学习差旅报销、办公用品采购等知识,从严审核把关差旅、会议、培训费报销程序和内容。三是追回违规报销出差费用。追回20xx年3月31日53号凭证私车报销过路费320元,20xx年5月31日15号凭证多报赴苏州大学培训伙食费200元、交通补助320元,15号凭证赴铜仁参加培训多报交通补助180元;20xx年6月30日16号凭证赴省委宣传部培训多报交通补助240元;多报、重复报销出差费630元。

  (十三)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

  于20xx年6月30日前,对20xx年开展精准扶贫“回头看”发放的燃油补助5400元、贫困户问卷录入加班补助1597元、20xx年发放的民生监督成员津贴4180元、禁限烟花爆竹工作补贴400元等已全部追回,上缴国库。同时,严格执行各级文件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任何津补贴,违者严肃追责。

  三、下一步打算

  从我镇整改落实情况看,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和政府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的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镇脱贫攻坚“整镇摘帽”强大动力。

  一是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第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始终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坚定不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自觉、全面、具体、持续地向中央基准看齐。强化党的意识,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坚决同一切破坏党的纪律和制度的不良行为作斗争。加强制度管党治党,完善党委管党治党的责任机制,强化问责查究。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是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进一步抓好“两个责任”的贯彻执行,镇党委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纳入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夯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支持镇纪委深化“三转”,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抓早抓小,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加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廉政谈话和约谈等制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坚持零容忍,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三是深入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还未到位或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较长时间完成的任务,力争在20xx年度内有比较全面的改变。

  欢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xxxxx。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2

  根据市委部署,20xx年4月28日至6月中旬,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司法局进行了集中巡察。7月2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局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市委第六巡察组的要求,我局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市司法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六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7月21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组认为,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司法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陈向群、局长张加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由政治部主任周云燕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办公室、计财处、人事处、宣教处、机关党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针对巡察整改主要任务,局党组明确了3个巡察整改工作专项小组,分别负责有关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督查推进,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市司法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18项整改任务、64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其中,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同时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8项、 34条。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8月7日,局党组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后,局党组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专项小组先后召开11次碰头协调会议推进落实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废止、修订或新制定23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党组在决策过程中,对个别重大事项不把关、不监管,局领导出国考察不按规定上会讨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今后市局机关人员随上级团组出国(境),需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严格履行报批和公示程序。

  2.党组履职不到位,以行政办公会的形式研究干部工作。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清单》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在议程安排、研究事项、参加人员等方面进行区分界定。今后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进行决策。

  3.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沟通交流、协作配合不够。注重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组成员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讨论,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切实增强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凡中央和省、市以及局党组、行政作出的决策部署,确保做到政令畅通,落实到位。按照要求,筹备组织20xx年度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团队意识。除民主生活会之外,每年开展制度化谈心谈话至少1次,市局政治部每年对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情况进行汇总,增进班子成员间的相互交流和理解支持,进一步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4.局党组书记没有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书记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到位,党组会议不经常专门研究党建工作,党组织对抓思想政治工作不严不实,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相对粗放,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不够。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健全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每年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召开1次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形成至少1篇关于党建工作的调研报告,党组成员每年至少2次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等4项制度,修订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纪实手册》,并严格抓好落实。与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召开廉情分析会,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举办中心组理论学习报告会,进行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专题报告。二是注重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经常化、常态化。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xx年工作安排》。赴焦裕禄纪念馆、红旗渠等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讲党性、团结和谐讲奉献”主题党日活动。推行“书记上党课”制度,局党组书记带头为机关干部上了“学习焦裕禄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党课。加强党性教育,开展“规章制度学习月暨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规章制度知识竞赛,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工作,开展广泛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突出重视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5.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要求还囿于简单化,党组对谈心谈话工作没有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领导干部不注重倾听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心声,对干部职工关心不够。一是按照“三大一实干”活动要求,继续开展分层分级谈心谈话活动,局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谈心谈话30余次,并与10位新调整岗位的中层正职干部分别进行了任前谈话,年内班子成员与所有局管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通过领导干部相互谈、一般干部全面谈、廉政建设经常谈,来征求意见、发现不足、增进团结,并将谈心谈话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继续推行司法行政系统“一线工作法”、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一般干部不少于一个月,以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座谈会、设立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价。

  6.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所在支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见》,通过党组会严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对组织生活纪律的认识,建立健全组织生活的通知、登记、请假等制度,落实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的层级职责,切实加强对组织生活的管理,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到实处。

  7.坚持党的领导与业务工作开展的融合度不够紧。存在党建归党建、业务归业务,党的组织生活仪式化,机关日常工作事务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现象,党费收缴不按时足额。一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党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领导地位,业务工作中的重要决策、重点项目和重大开支等须经党组讨论决定。二是制定了机关党委书记、直属单位和机关党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各支部每年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建立“三会一课”计划备案制度,开展创建特色支部、人民满意先锋岗等活动,健全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年度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切实做到基层党建工作知有内容、行有标准、做有目标。三是根据上级规定,及时动态调整公布党费交纳标准。开展党费收缴“回头看”,全面排查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对少交的、漏交的开展补缴工作。

  8.在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任条例方面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讲规矩、不讲程序,有因人设岗现象。一是认真学习人事政策文件规定,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水平。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局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二是今后进一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关口前移加强选拔任用监督,并结合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9月份组织开展了市局机关部分中层正职的调整、选拔工作,全程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并请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9.对干部培养、管理、使用、调整工作机制不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渠道不宽。内部轮岗交流机制不健全。一是加强局管干部综合研判工作,全面掌握干部德才表现,增强干部调整的前瞻性和宏观统筹,落实全市年轻干部工作推进会要求,贯彻落实市委“接力100”青年干部选拔培养计划,2名同志成为“接力100”深度调研对象,新提拔中层正职4名,其中“80后”1名、“85后”1名,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各方面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来。二是组织开展“打铁还需自身硬”大练兵活动,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丰富知识结构,提升素质能力,拓宽培养渠道,有步骤有计划地安排干部上下和横向挂职,多岗位锻炼干部,巡察以来已安排1名干部在省司法厅挂职、接收武进区司法局1名干部来局挂职,今后将继续制度化分期分批选派年轻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挂职锻炼。三是摸底调查全局干部任职情况,制定《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对任现职满5年,或在同一处室工作满10年的中层干部,原则上进行轮岗交流,6名中层正职干部现已轮岗、调整到位。

  10.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超审批权限设置内设机构,擅自设置职务名称。8月14日,局党组下发了《关于撤销法律服务中心大楼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常司党组〔20xx〕39号);同时,向市编办申请挂牌成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已获批。今后,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科学、合理、规范机构设置,杜绝违反编制管理、擅自设置内设机构和职务名称的现象。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11.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和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问题。一是按照市财政、审计关于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并已全部通过新版OA系统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审批流程、标准等。二是加强财务有关规定的学习培训,上半年组织了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关于财务管理相关问题的专题培训,8月份召开了市局预算编制会议,着重加强对公务接待的预算管控,形成了全局上下严格遵章办事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对直属单位、行业协会等公务接待的管理,8月初对常州公证处、各行业协会开展了全面财务督查,通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相关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之中。四是严肃问责机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将对公务接待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置和通报。

  12.公车改革不彻底,存在借下属单位车辆出差转移“三公”经费支出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务用车改革的相关规定,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公车管理制度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和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市公务用车平台和局OA平台程序申请用车,严禁擅自使用下属单位车辆。自问题反馈以来,没有发生擅自使用下属单位车辆的情况。

  13.超范围开展达标评比。认真学习掌握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达标评选表彰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理不合规的各类考核与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废止了《表彰、奖励工作办法(试行)》,今后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时,主动请示报告,避免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发生。

  14.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部分事项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规定。部分大额宣传用品采购时也未实行政府采购。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大宗物资采购、宣传用品印刷管理办法》《行政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二是7月份按照规定对《常州司法行政》杂志的采编印刷进行了招投标,现已确定中标方、中标额。三是在8月份组织的财务督查中,对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大宗宣传用品、物业管理、工程建设方面的采购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通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四是今后对未达采购标的额的较大金额采购事项,将严格进行比价询价,并按照规定报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15.不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存在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今后将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要求,对项目工程严格实行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加强对局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加强过程管控,确保督查到位,杜绝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

  16.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修订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动态管理,明确资产处置的流程和规范。全面梳理了市局机关的未入账资产,查找相关资产,明确资产状态,搜集依据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账手续。今后将对全局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及时发现整改资产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17.法律服务中心大楼食堂菜品采购存在监管漏洞。制定《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食堂菜品采购管理规定》,严格菜品采购工作流程,菜品采购增设监管环节,严格按照供货合同对采购菜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菜品公司供货后由两个以上专人进行核收,并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供货情况进行抽查。

  18.工程监管有待完善,有超付工程款情况。加强对市局在建工程的监管,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往来款项,严格付款审批程序,杜绝超付工程款的现象。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款超付情况进行调查,并立即采取追回措施,超付款项7.1万元现已全部追回。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立足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规划,认真履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治宣传的职能,大力加强公正执法、依法行政、诚信执业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增创发展新优势、培育常州“幸福树”,推进“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中共常州市司法局党组)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3

  市委第三巡察组:

  20xx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开展政治巡察。20xx年7月19日上午,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市总社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委的规定和巡察组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狠抓巡察整改落实。通过两个月的努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后,市总社党委高度重视,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7月20日,市总社党委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和市委关于巡察意见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对巡察提出的反馈意见和整改意见建议逐条进行分析研究,深刻反思自省,形成共识。市总社党委切实承担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7月21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总社党委要求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整改责任划分,由责任处室负责人提出整改建议意见、党委(扩大)会讨论确定的程序,7月25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将巡察反馈的三大方面9个问题,逐条全面对照,分解为40条具体整改措施。每条措施都落实一名社领导为责任领导,并明确了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责任领导按照各自分工,主动认领责任,包干负责,落实整改。整改措施还听取了市委第三巡察组的意见。

  三是坚持逐项到位,强化督查推进。围绕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一条一条、一件一件抓好落实,以不达整改目标不罢休的勇气和担当努力向市委和市总社的全体干部交上一份满意答卷。对复杂问题,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整改、抓落实;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及时向市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征求巡察组对整改情况及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保证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把解决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围绕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市总社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整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把整改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市总社党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双月“学习日”学习、单月“自学自教”、每周五党小组学习、“供销e课”等形式开展各类专题学习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增强深化综合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开展了2期“弘扬苏区精神,争当合格党员”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2.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缺乏政治敏锐性”问题。市总社专门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小组,研究确定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对三处无证房产问题,主动向国土、房管、财政、税务等部门沟通协调、专题报告,争取支持,确保社有资产的完整性。认真贯彻落实常发〔20xx〕19号文件精神,起草《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和《加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争取创造具备常州特色的“农综社”、“三体两强示范基层社”、“农合联”。积极争取组织部、编办、人社等部门的指导支持,健全市总社“三会”制度,常州市总社、溧阳市总社、金坛区社已被列入全省“三会”制度专项试点单位。

  3.关于“行政化趋向明显,主要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市总社修订完善了“三定方案”并报市编办审核,进一步厘清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经济发展职能边界,坚持为农、务农、姓农,坚持合作制属性和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为农服务专项资金纳入全市“三农”管理平台,规范了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绩效管理,重点支持基层社新建改造,发挥基层社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作用。市总社党委加强对市属改制企业的党建工作的指导,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关于“落实党建制度不到位”问题。市总社修改完善了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领导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议事原则和范围,区分党、政职责。完善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决策,对重大事项都做到了会前充分酝酿、会中充分发言讨论,确保程序规范、履责到位、执行到位。制定了社领导作风建设“六示范”,加强班子及成员的党务知识学习,提升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5.关于“抓思想政治建设不严不实”问题。市总社制定实施《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改革和创新了学习方法,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对“群众路线”、“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排除“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到底、措施不到边”的问题。组织开展了1期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学习《条例》、《准则》等,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廉政勤政的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6.关于“机关干部庸政懒政怠政现象比较普遍”问题。市总社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争创“守纪律、明责任、善作为”标杆处室活动的实施意见》、《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办法》补充规定,建立健全考核体系,打造一支“有激情、重责任、敢担当、守规矩”的干部队伍。组织开展双月“学习日”学习、单月“自学自教”、每周五党小组学习、“供销e课”和各类业务培训学习及考察,开阔干部队伍视野、思路,增强主动学习、沟通、交流的意识。

  7.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市总社制定实施机关干部作风能力提升行动方案,严格执行“八项制度”和“十带头”、“十严禁”规定。结合市总社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五个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风险清单)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落实措施。密切联系派驻纪检组,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

  8.关于“执行‘新网工程’政策不严格,存在‘搞变通、踩红线’的现象”问题。市总社积极主动与财政等部门沟通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对实施“新网工程”而参股的企业提出分类处理的办法,采取注销清算、股权退出、法律诉讼等途径妥善解决“新网工程”专项检查后的遗留问题,进一步按照政策、法律规定严格执行。

  9.关于“社有资产管控不力”问题。本级社有资产管理民主决策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社有固定资产状况进行梳理,积极参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强化管理,对符合进入平台条件的通过公开招租方式管理。修订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快筹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制度管资产、管资本,确保保值增值。

  三、把巩固成果作为长期工作,持续发力深化整改

  下一步,市总社党委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第三巡察组、市委巡察办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抓好全面整改,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得到解决、提出的意见整改到位,严格兑现各项承诺。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管党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各个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市总社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觉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决挺纪在前,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责任,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供销合作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减、力度不松,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意见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个阶段才能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对照整改时限,跟踪督查,确保如期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台账制度,逐个逐项跟踪问效,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加强对有关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研究,在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寻求治本之策,推动问题从根子上全面彻底解决。坚持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修订完善相应的管党机制、工作纪律和配套制度,抓好制度建设的新旧衔接,提升制度执行力和实效性。强化督查问责,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对新出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取得实效。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4

  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xx年12月26日至1月25日对原市国土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20xx年6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为认真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及时抓好问题整改工作,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意见整改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各科室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一)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存在学习“应景化”、学用“两张皮”问题,班子成员对自身要求不严、标准不高,理论与实践结合脱节。对待补充与改造耕地问题重视不够,没有充分理解习近平总书记“要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出现的补充数量不到位,补充质量不到位问题,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的重要指示精神,造成此类问题久拖未决,至今仍有不符合要求的耕地28.76公顷;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虽制定了贯彻落实的措施,但措施不具体不全面,且缺少跟踪落实;政治理论学习效果打折扣,抽查副科级以上干部33人,19人说不清“三个推进”、“四个短板”等内容,占比59.1%。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新理念、新任务、新部署、新要求,引导党员带着问题学习、围绕工作钻研,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局党组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和集中学习的长效机制,制发20xx年学习计划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其中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不少于10次。增强政治学习的实效性,推动由会议集中学习为主向多种学习方式并举转变,采取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计划报备、活动纪实制度的方式抓实政治学习,按照年初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执行,丰富学习内容。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精准定位,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压实责任,安排专人督察、督办,确保讲话精神落实到位。三是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三个推进”、“四个短板”,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针对巡察组提出的“不符合要求的耕地28.76公顷问题”,为落实102线昌图绕城工程项目补充耕地,20xx年昌图县政府承诺改造水田0.4263公顷;为落实铁岭至本溪高速公路(铁岭段)项目补充耕地,20xx年西丰县政府承诺提升等级28.33公顷。在两县政府没有完成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经征求省厅同意,我局于20xx年9月19日,向省厅提交了《关于申请核销部分补充耕地指标履行补改结合承诺的请示》(铁国土资发[20xx]147号),申请省厅在补充耕地储备库中核减0.4263公顷水田和42499.5公斤粮食产能指标,以完成承诺任务。目前,省厅已向自然资源部提出核减指标申请,待部审核同意后予以核减,即可完成整改任务。

    2.存在问题:贯彻执行土地管理重大决策部署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20xx年至20xx年,土地储备中心共挂牌出让土地25宗,其中有两宗欠缴土地出让金;执行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项政策资金预算不严格,“土地出让金欠缴”和“土地闲置”等方面的问题反复发生,而且对问题的防范缺乏有力措施,成效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对2宗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巡察时已收到两家公司缴纳的部分出让金价款,对于剩余欠缴金额,我局已向用地企业下达《出让金催缴通知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缴。二是针对土地出让金欠缴反复发生,我局已到本溪等地学习,今后出让土地一律实行净地出让,出让金一次性全额收取,坚决杜绝拖欠出让金的情况发生。针对土地闲置问题,为了减少闲置土地的发生、市政府近期制定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将对我市出让行为进一步规范,从根本上减少闲置土地的发生。同时我局今年制发了《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自然资源部约谈我市土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问题整改暨土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双下降绩效考核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按照实施方案对批而未供按照属地化处置原则及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抓落实。市局多次召开会议,加强部署,要求各地建表册、上图归档,加快推进整改工作。6月初成立4个督导组深入各地实地核查,并与各地签订整改任务书,要求各地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年底前完成15%的处置目标。三是对西丰县存在专项政策资金预算不严格问题,目前已经与西丰局沟通,要求西丰局立即做出具体整改。

    3.存在问题: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主要领导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等问题时有发生;“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截至巡察结束,未能提供党组议事规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走过场,缺少网络负面舆情的发现和处置能力。20xx年以来,市国土局党组共召开101次党组会,仅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对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弱化。对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视程度不够。20xx年,23次党组会均未研究部署统战群团工作。统战群团组织不健全,工会主席代管妇女工作,妇女工作经费未单独列支,开展妇女工作需占用工会经费。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防控机制。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切实提高局党组议事决策水平和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制定了《中共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规范了议事决策的程序,加强决策和议定事项的落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会议记录中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全过程进行及时、完整的记录。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针对四个意识不强、党管意识形态不到位等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在民主生活会中每名班子成员均认真查找意识形态方面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四是充分认识群团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局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20xx年已建立全局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

    (二)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基本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实。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主题不突出,有的甚至文不对题,有的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内容空洞,与岗位结合不紧密,有的班子成员用批评的方式体现表扬的意图,用成绩掩盖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往往是三言两语轻描淡写,存在好人思想;“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很少参加所在支部活动;中心组学习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存在学习记录日期不一致和学习人数虚报的问题;多数领导干部个人学习笔记字数不达标,个别领导干部笔记字迹不统一,甚至不提交学习笔记,且未能提供20xx年班子成员个人学习笔记。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认识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把准“查摆、批评、整改”三个环节,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纠正缺点、修正错误,切忌形式主义、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自我批评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真刀真枪。查摆出的问题深挖病源、立行立改,排出任务书、绘制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二是局党组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的长效机制,落实落细20xx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并按时提交学习笔记。

    2.存在问题:基层党建工作相对薄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年度“三会一课”记录缺内容、少次数。支委会作用弱化,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有的支部存在未开展支委会议的问题。党支部记录不规范,一些支部会议记录存在补记、漏记、少记、涂改等现象,甚至召开党员大会仅用一句话记录;党费交纳不规范,机关二支部、高新分局支部和经营性用地中心存在按季度交纳党费现象,各支部普遍存在党费登记簿未签字或签字不全的问题,13个支部中的六个支部20xx年度党费登记簿签字不全。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落实创建规范化党支部工作,组织各党支部对照6个方面33项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自查自评,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和进度时限,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建立健全活动台帐,对组织生活制度不全、执行制度不规范的支部告诫、限期整改,逐一补齐短板。对基层党支部政治学习纪实、学习笔记定期组织检查,做好逐一指导,强化监督。二是严格按照党章和《辽宁省党费工作细则》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名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对象,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铁岭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组织党员在每月第一周周五党员活动日当天主动缴纳党费,党员按《党章》规定足额缴纳党费,党支部及时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严格督查检查。建立党费季度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存在问题:干部队伍管理混乱。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问题反映较多。通过测评发现,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情况、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和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正之风三项好评率较低;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国土局“三定方案”内设机构职数为13个,增设职数6个,部分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调整后,编制仍在原单位;机关从事业单位抽调多名同志到机关各科室工作,20xx年,国土局对开展的“事业单位干部借调机关工作”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直至今日仍未清退完毕;不动产中心存在“有编制的不干活,临时工在一线”的人浮于事的乱象。“临时工”待遇与责任不对等,岗位廉政风险较大;岗位空缺问题突出。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和康法地方煤矿管理办公室自2012年成立至今,始终未任命一把手。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尊重民意,平时多了解干部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通过本次机构改革,超职数干部全部消化解决,现已没有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市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市政府“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和核定职数。三是针对市局机关工作人员不足、工作繁重的情况,通过与市委编办沟通,中心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为市局提供服务保障,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四是不动产登记中心重新调整内设机构,定岗定责定职能,双向选择,竞聘上岗。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抽调窗口业务骨干人员成立审批小组,其余业务老同志充实到质检岗位,避免编外用工人员与在编人员混在一起,产生人浮于事现象。按照省里有关精神,积极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努力增加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不断完善登记大厅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窗口人员岗位廉政风险教育。五是机构改革后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与征地服务处合并为建设用地服务科;康法地方煤矿管理办公室与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办公室合并为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保护服务科,岗位空缺问题已解决。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有发生。在中央三令五申强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大环境下,班子成员没有真正担负起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监督者的职责,甚至违反公车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时任主要负责同志因此受到党纪处分;存在滥发津补贴问题。窗口部门违反规定发放一站式补助,且随意制定补助标准。20xx年4月,国土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在没有相关规定支持的情况下,因不动产和高新局补助费标准高,以全局补助费标准保持一致为由,随意将补助费提高到500元,土地监察支队20xx年11月仍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副县级电话补助费,且存在超范围发放信访补助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为了规范公务车管理和使用,杜绝违规情况,制定了《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铁自然资办发[20xx]19号)。二是针对滥发津补贴问题,在巡察组巡察我局之前,窗口部门已经于20xx年三月停止发放。市国土局和土地监察支队已退还明令取消的副县级电话补助费。

    2.存在问题: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多发。市国土系统20xx年至20xx年连续三年出现违纪违法问题,人数分别为3人、6人、9人,新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关键岗位廉洁风险较大,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腐败问题突出,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仍然存在,国土系统20xx至20xx连续三年均发生挪用公款的刑事案件;对已被查处的腐败案件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对腐败问题不自省,对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形成风险台账,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及时约谈、及早提醒,将问题解决在苗头,消灭在萌芽。加强行政审批平台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政治监督,提高反腐倡廉的思想意识。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增强财务人员法律意识。加强与财政、审计、银行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调帐、对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开展财务审计,定期自查自纠。三是严格落实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纪委领导讲话精神和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坚持以案育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增加反腐警示教育片的播放次数。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承担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存在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且数额过大。存在国有资产损失的风险;存在挪用项目资金问题。2012年1月,擅自将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出借调兵山市;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原始凭证无法找到;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严格,市土地开发整治管理中心作为业主的土地整理项目超支超拨,截至巡察结束,仍未收回。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且数额过大问题,落实相关部门与人员进行沟通催还,制定具体催缴办法。二是针对挪用项目资金问题,继续进行催还,具体情况形成报告报市政府,沟通市财政局进行扣款。三是针对超支超拨问题,将从两方面进行整改,一方面是待西丰县柏榆乡鹿鸣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完毕支付工程尾款时,从应支付给昌图县昌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尾款中扣除超拨款。另一方面是待承担其他项目时计提业主管理费返还超拨款。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三是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四是不断加强对财务的监督管理,邀请审计事务所定期对财务进行审计。五是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5

   20xx年8月31日至10月15日,呼伦贝尔市委第六巡察组对诺敏镇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于20xx年11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诺敏镇党委再次反馈了巡察情况,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客观中肯的意见建议和明确的整改要求。诺敏镇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整改事项,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截止到11月底旬,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议13次,推进会议6次,修订完善制度5项,新制定制度2项,通报批评14人,诫勉谈话3人,谈话提醒2人。巡察组共反馈9个方面的39个问题,制定98项具体整改措施。截止到11月底旬,已完成37个和取得阶段性成果2个,整改完成率94.87%。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诺敏镇党委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全镇各项事业发展。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脱贫攻坚方面(共5项)

  1、关于贯彻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3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没有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进行深入学习贯彻问题。一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加强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方面的学习。二是各村居和各单位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三是各支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列入“两学一做”学习计划,按计划要求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四是加强整改督查。五是办公室进一步详实记录党委会的会议记录。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政策落实不够精准问题。一是已按照鄂伦春自治旗20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完成动态调整工作,做到应识尽识、应退尽退。(20xx年动态管理新识别1户2人;稳定脱贫96户215人,清退5户9人;20xx年第一季度动态管理稳定脱贫17户34人,清退19户40人)。二是做好项目实施前期的调研论证,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问题,按照《鄂伦春自治旗20xx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方案》鄂党办发〔20xx〕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申报、乡镇初审、旗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库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三是各村原“三到村三到户”互助金项目已于20xx年12月21日全部变更为流转耕地或肉牛养殖项目,土地出租(肉牛养殖)租金收入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已有7个村完成流转耕地2379.2737亩,剩余2个村也已完成流转耕地,兰巴库肉牛养殖项目已实施完成。实施流转耕地(肉牛养殖)所获租金收入主要用于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分红和开发公益性岗位(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四是将贫困户分成2个类别,有劳动能力的帮扶其发展产业、设置公益岗、推介劳务等,无劳动能力实施光伏、社保兜底帮扶。做到精准施策。目前,通过外出务工133名,发放外出务工奖补资金10.45万元;安排公益性岗位劳动增收89人;发展产业628户,获得“菜单式”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共计180.69万元;集中式光伏扶贫落实283名,分散式光伏扶贫落实283名,社保兜底落实179名,做到一户一策。江北村、团结村的无劳动能力和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分别为50人和14人,分别占该村贫困人口总数(63人和33人)的79%和42%,这些人不能实施产业措施,只能通过社保兜底、光伏扶贫等方式脱贫。

  (3)针对落实“五个一批”有偏差问题。经全面排查,20xx-20xx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户266户,是从“十个全覆盖期间”未享受每户18732元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户中选取的,不存在政策叠加实施的情况。易地搬迁未达到简单装修就入住的中兴村小区44户,正在落实装修任务,已纳入旗级帮扶范围。截止目前已完成装修。此项已完成整改。

  (4)针对盲目决策致使项目闲置问题。一是加强项目实施前期的调研论证,按照鄂党办发〔20xx〕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申报、乡镇初审、旗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库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避免了盲目决策。二是镇政府与易地搬迁小区中标单位大兴安岭大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修建一条引水渠,可有效将急雨暴雨引起的大棚附近积水排出,解决水患问题,目前施工单位已将水渠挖通,毛石砌筑完成。三是在大棚内添置黑土,铺设红砖,提高地面高度,2个菌棚已承包给贫困户张学亮、张学武等6人种植滑子菇,租期一年,租金5000元/个,租金总额1万元,预期能带动6户贫困户实现脱贫增收。此项已整改完成。

     2、关于镇党委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全面制定完善三年脱贫攻坚行动规划,责任到人,20xx-20xx年度分措施脱贫计划已经制定完成。二是镇党委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每月至少调度一次。

  (2)针对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党委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镇扶贫资金监管保障推进组的职能作用,对各项扶贫资金跟踪推进,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二是镇党委指定包村领导、政府副镇长文成玉落实兰巴库村互助金分配问题,现已全部发放完毕;三是镇政府与法院、公安局经侦大队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成立专项清缴工作组,对逾期未还的互助金、富农贷开展清收工作。收回逾期互助金49笔29.07万元,富农贷17笔88.2万元,对未收回的84笔64.37万元互助金和38笔172.53万元富农贷,专项清缴工作组将进一步进行清收;四是328户(722人)清退户应退还的扶贫补贴资金,目前已建立清退户享受政策台账,逐户逐人核对已享受的措施,等待上级出台相关追缴措施和办法后,立即开展追缴工作;五是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阿冬同志具体负责督促团结村生态移民楼搬迁工作。团结村生态移民工程涉及136户。其中,贫困户16户,非贫困户120户。1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无力购买楼房经请示旗领导同意,由政府购买并简单装修,以廉租房的形式租赁给其居住(每月每平米1.5元),另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李凤歧于20xx年享受了危房改造、敖福贵于20xx年享受了易地搬迁政策。120户非贫困户已入住66户,未入住54户。经与施工单位多次沟通,确定由施工单位帮助办理贷款完成购楼并入住,预计20xx年12月完成。

     (3)针对违规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二是召开班子整改会议,深刻反思,明确决策规矩。12月4日召开纪委整改第一次会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范化由纪委书记阿庆庆负责监督。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程序步骤,规范会议记录,杜绝在微信群内讨论“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3、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镇扶贫办人员配备较弱问题。一是20xx年12月经镇党委开会研究决定将20xx年新考入的公务员,从原来的财政部门调整到扶贫办开展工作。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使所有从事扶贫工作的人员,都具备基本的履职能力,能够对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目前,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扶贫业务培训班3次89人;镇扶贫办举行的扶贫人员业务培训5次176人,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2)针对扶贫档案管理混乱问题。一是镇里成立脱贫攻坚档案完善小组,制定了档案目录。抽调扶贫业务骨干9名,按照目录要求,对全镇1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及镇级档案工作进行了较彻底的排查整改。镇、村扶贫档案实行专柜专人的管理办法。二是切实发挥镇扶贫办、驻村工作队、包联单位、包联责任人的作用,完善、充实、正确填写镇档案、村档案、一户一档及农户家中留存档案。三是严格按照动态管理程序建立、留存相关档案,不缺项、不漏项,规范填写各类表、卡、账、册。四是扶贫办实时跟进档案整改情况,采取边收集、边分类、边整理、边完善、边归档的方式,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账实相符,机账相符,建立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理有据的档案。此项任务已经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审批验收不作为问题。一是镇党委成立审批验收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机制、汇报机制,党委定期听取业务部门工作汇报。二是举一反三,对全镇危草房改造进行逐户严格验收。对1985户住户,现已排查1089户符合危房改造政策,其中986户旗住建局已验收合格,其他城镇户口、外地户口76户,非户主27户,其余896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三是袁某兄妹二人违规套取国家危草房改造资金,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根据法定职能职责,移交至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四是镇纪委已介入核查,查实后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4、关于脱贫攻坚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包扶领导不履职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旗委组织部下发的文件精神,组织班子成员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文件要求。二是组织各村居深入学习《诺敏镇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诺党发〔20xx〕95号、诺敏镇驻村工作考勤管理制度、《农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诺敏镇村居两委干部奖惩办法》等文件精神。三是镇党委重新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四是将脱贫攻坚应知应会内容、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相关知识例入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计划中,定期组织学习、测试。五是镇包村领导到所包村通过走访慰问、入户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了解所包村存在的问题,结合村情组织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开会研究解决办法。通过多种方法的综合实施,切实提高了包扶领导履职能力。

  (2)针对包扶干部不尽责问题。一是镇党委于20xx年12月27-28日召开两次专项推进组工作会议,明确各工作组职能职责,有效开展专项工作。二是镇党委定期听取各小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推进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队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村党支部书记加强对驻村、包联、考核管理等文件进行系统的学习,提高履职意识。二是组建了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主任的驻村工作管理办公室,制定完善了考勤、请销假制度,加强了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三是结合旗级督查通报,诺敏镇及时告知并约谈、通报设计的机关人员。四是包村领导切实履行包村职责,督促驻村工作队按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并完善考勤、请销假制度的台账档案,外出要及时履行相关手续,避免出现缺岗、漏岗情况发生。五是各驻村工作队队长每个月末签字上报驻村队员考勤情况。镇党委每月听取驻村工作队汇报。六是实行网格化管理,把全村划分成若干网格,将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户。七是镇党委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对不能较好发挥作用的队员,加强教育管理。20xx年12月,镇党委对驻村工作队员约谈4人。八是对临时聘用的3名驻村工作队员解除聘用,此项已整改完毕。

  (4)针对驻村工作队调整过于频繁问题。一是镇党委及时与主管部门旗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对确实不能发挥作用的队员一次性调整,保持驻村工作队队伍稳定。二是20xx年4月21日,按照自治区要求,把诺敏镇下派的所有驻村工作队员召回,由旗委组织部统一选人下派。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5、关于村级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包含3项具体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监督考核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监督。进一步发挥纪委监督作用,20xx年1月、3月,分别到各村进行监督检查,下发督办单18份。二是强化考核。进一步完善村居干部考核奖惩办法,组成四个考核组,对我镇村居“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并对材料中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意见,下发督办单。20xx年4月对各党支部进行抽查,下发了整改督办单。三是强化问责。通过督查、考核,镇党委对发挥作用不好的村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5人,免职2人,新调整村党支部书记4人。四是强化部署。结合诺敏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党建促脱贫方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计划、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村“两委”干部培训计划、党员中心户培训计划、三培两带工作计划等相关计划。对下一步工作作出明确安排。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中心户未发挥作用问题。20xx年12月-20xx年1月,通过党员大会,开展党员中心户推荐工作。经过初审、复核最终选定符合要求的党员中心户为18名,对不发挥作用的党员中心户全部剔除,建立了管理台账。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个别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委组织部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20xx年11月7日-8日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增强抓党建主责意识。二是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建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20xx年12月,由镇分管农牧党支部领导及时与农牧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高农牧党支部书记党建认识,派出党建指导组对农牧党支部党建材料进行专题指导对农牧党建工作台账已进一步完善。三是及时对软弱涣散村进行整改,20xx年年底,已对软弱涣散胜洪村进行整改完成。20xx年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兰巴库村为软弱涣散村,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兰巴库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四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对全镇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自查,彻查材料抄袭情况,加强教育,杜绝材料造假。五是包村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查找存在问题的症结,采取教育、谈话、鼓励、引导等方法,对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党支部委员加强整顿,促进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六是加强培训和学习考察,尽快提升新任职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推动组织工作扎实开展。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二)其它方面的问题(共4项)

  1、关于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包含1项具体问题),制定1项具体整改措施。

  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在会议中严格执行与会人员逐个发言表态,做到一事一表决,党委书记执行末位表态制,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逐一签字背书。镇党政办规范整理会议记录。此项任务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意识不强问题(包含2项具体问题),制定8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宣传工作队伍建设薄弱问题。一是配齐了宣传干事。二是强化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村居宣传委员进行集中培训。三是宣传部要进一步从严格要求和管理网评工作。发挥好网评员的作用。四是严格要求基层支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同时与公安网监密切配合,管控好网络舆情。五是进一步压实党委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阵地宣传形式单一问题。一是调配资金,加强阵地建设,在人口密集地段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有关意识形态的的宣传牌,加大宣传的力度。二是利用各种宣传电子媒介,滚动播出或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三是对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更新,注重一线鲜活事例,少播出会议。此项任务已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并有序推进,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全员抓党建意识不强问题。一是镇党委明确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形成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组织委员为具体责任人、其它成员“一岗双责”的抓党建体系,配齐组织部工作人员。由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牵头日常的落实组织工作。二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落实党建工作任务。三是逐项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四是定期召开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党委全员抓党建、党委委员抓党建“一岗双责”工作。五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业务和政策培训。20xx年1月镇党委组织召开组织工作推进会,20xx年3月组织召开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会议,以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培训会。提高了抓党建意识,目前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已明确职责并初步具备抓党建工作能力。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发展及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专题整改。组织对各党支部20xx年以来发展的25名党员档案材料进行梳理检查,排查出问题4个,形成问题清单,责成相关支部进行了整改。二是组织专人对党员教育管理系统进行更新和管理。三是组织各支部学习发展党员相关文件和资料。四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个管理办法》要求,党员按月上交党费。建立党费缴纳台账。五是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培训,镇党委不定期对各支部进行督查,及时下发督办单进行整改。此项任务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了《诺敏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并将相关文件及时下发。二是组织专人对各部门临时工需求数量和条件进行统计,共涉及部门共9个,临时工41人。三是按照公开公正,尊重实际的原则,履行了招聘程序。选聘临时工41人。四是加强调研、培养、选拔力度,建立村后备干部储备库。新选出后备干部48名。五是加强培养管理。由镇包村领导会同村两委班子,有针对性的给其安排任务,加强培养。1月23日对后备干部进行了培训。此项任务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4)针对请假手续不规范和工资转接不及时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管理,严格执行机关管理的请销假制度,对长期请病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管理,并对以前长期请病假但未执行病假工资人员进行清算,经计算长期病假人员为5人,共计应退回工资68850.36元,因金额较大无法一次性退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分期分批逐步收回,20xx年12月起每月扣除实发工资的20%,直至扣除款项达到应返还工资额度。杜广成、吴亚辉两人为旗委组织部确定的二线人员不在执行病假工资范围内。二是调入莫旗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已返岗上班。此项任务已完成,正在有序推进。

  4、关于从严管党治党不力方面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党委书记肩负起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担起监督执纪责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20xx年3月12日召开全镇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并跟踪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今后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推进会,坚持惩防并举,打击重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二是纪委牵头会同财政,对违规发放补贴情况进行自查,对20xx年1月为6名镇政府驻村第一书记发放的补贴30040元和20xx年3月向4名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发放建档立卡补助费16000元已进行全额收缴。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守规守纪意识,严格管理资金的使用程序,今后项目实施、货物采购严格执行《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xx年至20xx年呼伦贝尔市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呼财[20xx]83号文件精神。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2)针对管党治党执纪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12月4日召开镇纪委整改第一次会议,明确了各自职责,阿庆庆、李强和纪委委员为主要办案人员,其他镇纪检委员要对各自领域发现的线索及时告知,对可查性高的线索及时深入调查并及时回复群众。东新发村村主任李某被行政拘留一事,旗公安局已将其行政处罚决定书,移交给旗纪委,旗纪委在调查中发现,李某有其他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正在走司法程序。待有结论后,由旗纪委对李某进行党纪处分,镇纪委取消对李某的立案决定。二是主动对脱贫攻坚领域问题进行监督,下发督查通报一期,对存在问题的四个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8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当事人上交书面检查。三是镇纪委于12月29日、3月22日按照镇党委印发的《关于诺敏镇开展“三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镇内所属部分村居进行督查,并下发整改通知8份,要求不规范的村居按照要求立即整改,并定期上报公开成效。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3)针对作风松弛,纪律涣散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对在巡察期间存在的工作纪律等问题,于当日即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12月5日镇纪委对办公楼内的职工在编在岗、考勤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于当日下午发布通报1期。三是已于今年的三月份购置考勤机,严格执行签到签退制度。镇党政办已对20xx年11月份至今的职工考勤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公示。四是在元旦期间对各村居、单位纪律作风进行明察暗访,下发督办单10份.五是镇纪委对违规发放福利的四个党支部进行了初步核实,额尔肯村为秧歌队购买了19套秧歌服和演出服,归村集体所有,因此未进行折价收缴,其他三个村涉及违规发放的物品已进行折价收缴,共收缴16994元。五是加强对各村党组织党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旗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鄂伦春旗农村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对此项问题整改完成,同时要做到深刻反思、引以为戒,杜绝今后此类问题的发生,并长期坚持。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镇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整改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诺敏镇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特此报告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xx年1月25日至3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5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直机关工委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过硬的工作作风,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严肃认真对待,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自身机关党建工作存在弱化虚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专题研究自身机关党建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年初制定计划。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工委机关党建自身特点,制定工委内部20xx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加强标准化建设,突出自身特色。二是定期进行研究。每季度工委书记会设置1个议题,专项研究工委机关自身党建重点工作。三是进行专题部署。机关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相关工作要求,及时组织研究和部署相关专项工作。今年3月,召开工委机关党委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四是抓好督促检查。向各支部印发工委20xx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机关党委定期检查各支部工作,督促做好台帐登记,抓好相关工作的部署落实。

  2.针对“机关党组织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成立机关党委。20xx年9月,经全体党员酝酿,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召开了工委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班子,成立工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二是及时调整机关党委成员。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对交流轮岗的党委委员及时做好增补、调整分工等工作。

  3.针对“机关党支部首次集中换届滞后”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党支部。20xx年9月机关党委成立后,相继成立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企工部、群团部,以及离退休老干支部共6个支部,并选举产生各支部委员、书记。二是及时调整充实支部班子。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对交流轮岗的支部书记及时做好调整、充实等工作,并向老干部支部选派第一副书记。

  4.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各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机关党委牵头做好工委领导带头上党课相关准备工作,要求各支部书记在本支部上党课,鼓励支部委员、普通党员上党课。做好“三会一课”记录,每季度督促检查各支部会议记录情况。二是制定“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围绕市委组织部每季度下发的“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开展相应主题活动。三是率先试行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鼓励各支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各支部结合各自业务特点、业务需要,开展相关各具特色的支部活动,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党建生态。此做法得到市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和推广。四是创新开展党员集体“政治生日”活动。每季度举办一次,通过建立一本党员政治生日台账、赠送一张政治生日贺卡、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赠送一本学习读物、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七个一”)“政治生日”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此项工作被市委组织部作为基层党组织生活创新案例报省委组织部。

  (二)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市纪委相关要求,年初专题研究和部署自身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定本年度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制定20xx年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二是及时传达部署。今年3月,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纪委有关全会精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20xx年工委机关党风廉政责任制》,工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是强化工作纪律建设。今年3月起,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开展工作纪律大检查。组织签订《深圳市纪检监察干部业余生活和社会交往活动行为规范承诺书》并报市纪委备案。在工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发送相关纪检监察信息,切实做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

  2.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文件传阅。进一步规范工委各级来文拟办及阅示权限,分级分类确定来文传阅范围。让领导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关于从严治党的精神。二是创新党务工作方式。通过实行机关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工委6个支部均设置1人为半专职党务干部,激发半专职党务干部的工作活力,实现工委自身的机关党建工作有专人专抓、专管、专落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针对人事任免、行政经费管理、党费管理等岗位以及审批流程,编制工委机关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四是提高党建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工委机关党务知识培训,尤其注重对支委及半专职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自身业务能力。五是加强检查监督。机关党委定期指定学习内容,督促各支部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

  3.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个人事项填报一致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培训辅导。针对个人事项填报“一致率”不高的问题,20xx年年初,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集中填报阶段,办公室组织集中填报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并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的初核,对一些易错易漏点予以及时提醒。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大对个人事项漏报瞒报的惩处。20xx年上半年,我委个人事项随机抽查2人、凡提必核1人,一致率为100%。二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清查、出入境备案管理、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与机关党委共同做好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进一步熟悉掌握干部工作、家庭、生活等的基本情况,引导干部清理朋友圈。

  4.针对“谈话提醒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深圳市直机关工委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规范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相关程序等,形成谈话提醒长效机制。二是开展谈话提醒。今年以来,机关纪委共谈话6人次,其中,根据市委第一巡查组反馈的意见,确定谈话对象,开展提醒谈话5人次。三是规范谈话内容记录。对干部提拔、岗位交流,苗头性错误,信访举报等情况下,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并做好相关谈话提醒记录。

  (三)关于“履行主业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规划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文件。按照《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工委系统机关党的建设实际情况,第一时间组织拟定《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注重党建工作的整体性、规划性。二是明确年度工作要点。根据中央、省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工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工作实际情况,年初部署下发工委系统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夯实党建基础。以支部建设标准化为突破点,突出6个标准,抓实党组织换届、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费管理、专题活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等。发挥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把关作用,对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强化党建责任考核。进一步压实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的领导责任,开展年终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督促一把手履行好抓党建的第一责任。进一步严格抓好机关党建的年度绩效考核评定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落实。落实《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五是突出制度建设。组织制定《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市直机关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市直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市直机关党组织党课制度》等4个制度,以制度化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六是加大党务工作实务培训力度。灵活采取多种培训方式,提升党务干部专业化水平。加大对兼职党务干部的岗前培训。七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专职党务干部配备情况的督促和检查,联合有关部门落实有关规定。试行机关党支部设立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加强日常党务工作力量。推动基层党务工作交流,激发党务干部创新活力,推动基层党建平衡、协作发展。八是狠抓重点主题活动。根据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每年设定一个主题,在全系统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着眼于学习动员、鼓足干劲、提高能力、推动落实,以党建促服务中心工作。20xx年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20xx年拟开展“提高政治引领力、强化新担当新作为”活动。九是进一步加强群团工作。打造“巾帼讲堂”等品牌,提升妇女素养,研究出台加强市直机关团组织建设若干规定。

  2.针对“调研指导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调研指导机制。工委组织部门对所管理的各基层党组织党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有针对性、有计划地拟定调研主题和调研安排,由工委领导带队组织基层调研,为各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指导,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大对各区直机关工委的业务指导和交流,形成全市党建一盘棋的格局。二是强化调研成果应用。在深调研基础上,针对市直机关和驻深单位党建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形成综合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加大对外学习交流力度。每年拟定几个调研主题,分别由工委领导带队,赴兄弟省市单位调研学习先进经验。今年4月,工委调研组赴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市和扬州市四地工委和当地部分基层单位,就机关党建工作和机关纪工委设置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形成《关于赴上海等地调研机关纪工委设置情况的报告》《关于赴上海等地学习考察机关党建的调研报告》等2份报告,并分别呈市纪委张子兴书记、市委组织部郑轲部长阅示,推动完善市直机关纪工委工作机制,形成加强机关党建十大举措。

  3.针对“监督检查不力”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狠抓督促检查。年末结合党建绩效考核、书记述职等,以书面自查、现场检查、书记述职等形式,重点就年初部署落实情况、标准化建设情况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实行年度督促检查全覆盖,并加大对检查结果的应用。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标准化指导,特别是“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日常随机检查与年度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水平。二是深化党建质量指标应用。以季度或半年为单位公布一次,逐步形成集发布、分析、督促、评价等于一体的配套机制,推动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党建创新指数,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点,更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三是推进智慧党建应用。按照全市智慧党建系统建设统一部署,充分利用智慧党建系统信息化优势,实时掌握各基层党组织有关工作情况,做好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等有关工作等预警提醒和监督工作。四是开展“坚持标准打造特色”专题活动。今年6月,对驻深企业基层党支部中特色党支部活动进行验收。

  (四)关于“党费及项目经费的使用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费预算管理不够科学,结余过多”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费预算管理。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以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升党建质量标准,创建党建工作品牌为契机,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扩大党员教育培训覆盖面,强化工委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责任意识,加大扶持基层党组织工作力度,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和生机。探索根据工委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留存比例适当向基层党组织倾斜。二是修订《党费使用指导性意见及工作流程》。工委组织部近期将结合工委系统党费使用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党费使用范围,规范程序。三是加大党费使用力度。在解决结余过多的问题上,在严格遵照党费使用相关规定基础上,坚持党费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对一些困难企业基层党组织下拨党员活动经费、党员教育经费、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项目支持、慰问党员、党组织表彰等方面加大党员支出。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强化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责任意识,加大扶持基层党建工作力度;开展党员培训工作,扩大党员教育培训覆盖面;加大生活困难党员的补助力度。四是加大对重点党建项目经费支持。为加强机关党建阵地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2.针对“存在超范围使用党费”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及时落实整改。参照其他单位做法,通过党费支出聘请组织员,负责基层党组织服务相关基础工作。20xx年省委组织部在审查党费使用时,提出清查意见。20xx年底,工委立即与在聘的3名组织员解除劳动关系,已经完成此项工作整改。二是重新修订《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制度》。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公平的慰问党员条件、范围以及慰问对象的推荐工作流程,将退休老干部的慰问工作整体纳入工委慰问工作体系。明确定期慰问与临时慰问的条件,扩大慰问党员的覆盖面,提高慰问金发放额度。

  3.针对“党费使用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重新修订《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委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参考行政经费支出相关规定,严格党费使用支付途径。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入党发展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纪律进行抽查,确保培训的效果和质量;对下拨党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三是修订完善《工委留存党费使用工作规程》。明确党费使用的具体范围,党费使用开支凭证具体明细;党费使用的审批权限和报销流程;下拨党费的监管事项和工作流程等,加大党费使用的监管力度,堵塞党费报销漏洞。

  4.针对“项目经费支出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经费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执行无预算无请示不得开支的财务管理规定。二是加强对市直机关文体比赛、志愿服务集市等活动预支购买餐券的台账登记管理,做到每张餐券有登记、每次领用有签收,确保餐券台账登记账实相符。对此次巡察发现没有签收的餐券,我委将要求相关经办人补充办理相关签收手续。三是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在制度规定上严格设置出纳和会计岗位,在执行环节要求经办人、经手人必须在两人以上,防止出现财务漏洞。四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针对巡察整改发现的餐券问题,机关纪委对该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全体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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