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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从根本上说就是选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兴旺发展。 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对干部的德才要求不尽相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2年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七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 2022年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
按照区委巡察组关于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现就集团公司选人用人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集团公司成立于XX年X月XX日,共设立XX个部室。现管理企业XX家,代管事业单位X家,现有员工XXX人,其中:正处级X人,副处级X人,科级干部XX人(正科级含享受待遇XX人,副科级含享受待遇XX人,事业身份副科级X人),企业员工XXX人,事业人员XX人。
集团公司党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自20XX年X月以来,集团公司党委共选拔任用干部XX名,正科级X人,副科级XX人,其中:X名副科级延长试用期任职,X名按照原职级安排工作。
二、选人用人工作开展情况
在坚持干部任用基本条件,同时根据不同岗位特点,按照不同职务干部职责要求,综合考虑干部的专业、经历、性格、能力与岗位匹配度,增强选人用人的准确度;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注意掌握干部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口碑,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尊重了解情况的少数人的意见。保证选人用人工作的纪律性、规范性、严肃性。
(一)坚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集团公司党委在干部选拔作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际、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建立干部管理有效机制。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发挥集团公司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组织原则和决策程序,选拔任用工作均经过党委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部门职能作用,理顺干部管理的体制机制。积极与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沟通协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时报送了干部队伍现状情况报告、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等。
(三)严格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入口关。在制度执行过程中,把工作重心放在严把入口关上,把握重要流程节点,在严把推荐关、考察关、决策关、任职关的同时,坚持高标准原则,党委就根据试用期满考核情况,结合年度考核、日常表现等情况,经综合分析研判,对X名副科级干部做出延长试用期半年,其中X名终止试用期按原职务职级安排工作的决定。专门进行干部任职前谈话,明确工作使命和责任,以及自身缺点和不足,提出工作标准和廉政要求,切实提升新提拔干部的大局意识强化宗旨意识,增强责任意识,筑牢廉政意识。
(四)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集团公司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组织人事纪律,带头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开展了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未出现跑官、买官、卖官、突击提拔、“带病上岗”、任人唯亲、弄虚作假等情况。
(五)严格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归档,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一是按选拔任用程序和类别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档案及时归档。二是集团公司党委按照区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和学历学位真实性比对排查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审核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历时六个月完成XXX余份档案的审核及学历学位比对工作,对发现的X名学历学位有问题情况经党委审核后均按规定及时进行了上报。
三、存在问题
集团公司党委选人用人工作中,尽管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区委的要求,同干部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许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选人用人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集团公司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能够认真贯彻执行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规范了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方法,但在中层干部教育培养、考核评价、监督约束等方面的配套制度还有欠缺,还不够完善。
二是对干部的教育管理还不够到位。集团公司由多个部门企业整合到一起,各企业从事行业领域较多,人员素质结构复杂,部分干部工作热情不高,主动意识不强,拈轻怕重,安于现状,有“等靠要”的思想。在个别干部身上还不同存在没有把全部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不积极努力开拓市场,着力提升企业效益,而一味守摊子、挨日子、吃老本。对上级安排布置的工作敷衍应付,对上级提出的问题建议有抵触情绪、思想散漫、行为慵懒的现象。
三是对职工树立正确的好人思想办法不够多。特别是在干部组织考察个别谈话环节中,当考察组问询考察对象的主要缺点和不足问题时,被谈话人多存在好人主义倾向,不说缺点,即使有缺点、有问题也不愿说、不敢说,有怕得罪人的思想,或回避缺点不足,或蜻蜓点水,或无关痛痒,多以不了解、没发现、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等答复,不能完全公正客观评价干部,不利于真正选拔出来政治思想合格、工作作风过硬、能力素质强的干部。
四是干部交流缺乏常态化、制度化。集团公司成立至今,适逢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出让,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对干部提拔任用、交流和调动等进行严格审批,一定程度造成干部交流不畅,形成了部分企业班子配备不够齐整,年龄、专业结构、梯次配备不合理等现象。不仅削弱了干部的进取精神,也影响到班子的整体合力和工作效率。
五是年轻干部人才储备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中层的平均年龄不断增长,对于专业岗位年轻干部的锻炼培养和人才储备需要不断充实和加强。从数量上看,与形势发展要求有一定差距;从结构上看,专业结构不尽合理,高层次专业人才特别是熟悉现代经济管理、城市规划、园林设计、财务及法律业务的干部较为紧缺,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比例偏低。对后备干部储备和培养渠道不够多、方法不够新,力度不够大,缺少实实在在、有针对性的科学方法。
六是选人用人思想不够解放。从用人观念上看,还存在思想不够解放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破除论资排辈、营造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环境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没有完全处理好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与调动不同年龄段干部积极性的关系,还没有完全冲破论资排辈、迁就照顾等思想障碍,大胆使用年轻干部上力度还不够强,步子迈的还不够大,与干部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同时,在选拔干部过程中还有求全责备的思想,容易失去用人的最佳时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领导干部队伍相对老化和活力不足。
七是对干部能力素质有待提高。集团公司整合后形成的干部队伍结构配比不尽合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集团公司干部整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理论素质不高,工作中往往就事论事,不注意从政治和全局观察事物;专业知识能力素质欠缺,不善于学习思考;能力素质欠缺,领导水平不高;岗位教育、企业任职的意识缺乏,且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不明显。整合后集团公司党委有针对性的对干部进行交流使用,开展了专题党课等培训引导工作,着力提高和培养干部的素质,收到一定成效。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集团公司党委将从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着手,努力提升企业融合度,增加归属感,着力提升干部整体素质,着力提升干部“四个意识”,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认真总结干部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加强组织人事干部专项培训。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为提高集团公司党委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奠定基础。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党委中心组和党政干部培训内容,通过采取专题辅导、交流研讨、开辟专栏、印发材料等多种形式,切实将学习范围覆盖到集团公司所有干部群众,促使两级领导干部熟悉和带头遵守《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和严格执行《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广泛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干部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干部干事创业取得新成效,把干部学习教育当做重点来抓。
二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着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好选人用人关,大胆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效突出的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问责制度,切实做到有权就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进一步加大干部管理力度,着力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党员道德修养的自觉性。通过学习教育和自省自律强化党员的道德自律意识,引导干部努力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加强党性锻炼,增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自觉性,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立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加大干部交流和队伍融合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素质。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决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形成制度管权、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
三是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落实国资委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对各子公司领导班子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真正反应出各班子的工作成效、做事热情、责任担当,使优秀班子能脱颖而出。将考核触角延伸到集团公司各个层次,针对“一把手”、副职干部、中层干部、普通办事员等不同层次的对象,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用不同的尺子量不同的人,以差异化考核体现出考核的公平合理,以分层分类的量化考核排名让同类干部在同一赛场上“赛跑”,触动和激发干部分发向上,逐步改变慵懒无为的状况。与此同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逐步建立干部激励机制、奖励机制,切实让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切实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实现及时选拔使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真正通过考核实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将干部放在合适的位置上。
四是积极营造良好选人用人氛围。要在党员干部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谋求新作为,争创新业绩,促进新发展,树立脚踏实地、求真务实、以民为本的新政绩观上下功夫,努力破除阵风论、过头论、阻碍论等错误论调,树立风清气正、健康发展的新环境;逐步建立容错机制,在引导干部严以用权,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升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同时,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敢想、敢做。努力破除为官不为、站位不为、碌碌无为等不良现象,树立干事创业、勇于担当、廉洁从政新气象。
以上是集团公司党委选人用人专项报告,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第2篇: 2022年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
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
XX年以来,XX法院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xxx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选人用人建设工作中,突出政治标准,突出忠诚干净担当,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严密程序,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XX年以来,XX法院共提拔重用干部X人,配合组织部推荐选拔市管干部X人,晋升法官等级X人,晋升职级X人次,通过招录、遴选新进人员X人。
一、主要工作
X年以来,X院坚持把一个“严”字贯穿到组织人事工作全过程,突出问题导向,在队伍建设上想办法、出实招、补短板,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以严的要求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确保队伍绝对忠诚。一是树立思想政治工作一盘棋思想,建立以党组为核心,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抓,党支部为基础,政工部门为主导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二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大主题教育工作,刀刃向内解决突出问题,提升党性修养,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与时俱进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拓宽思想教育方式,定期开展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建立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和谈心谈话制度,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入心入脑。
(二)以严的标准坚持制度规范,切实做到按程序选人用人。一是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遵循,细化和完善规范选人用人议事规则和实施流程。二是在党组会研究环节,坚持集体酝酿、集体决策,规范了选人用人决策行为。三是在干部任职环节,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干部任职谈话制度,切实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教育管理。四是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试用期制,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试用期考察、年度考核,切实强化对干部的跟踪管理。
(三)以严的措施抓好干部选用管理,形成良好选人用人氛围。一是深化干部人事改革,努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环境。严把“准入关”,积极争取指标,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X人,科学设置招考职位及条件,确保进人质量;严把“用人关”,严格落实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每年按组织部要求,组织全院处级以上干部填写了报告,共完成X余份报告的系统录入、信息核对、补正和汇总上报工作;二是扎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周密开展资料准备、个人事项报告填写与核查、材料上报、档案审查等事项,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市委组织部、政法委上报人事任免工作。三是严查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落实案件查办制度,对已经查实违法违纪人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四)以严的精神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确保队伍稳定务实。深入推进法官职务序列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红利”进一步落地。按照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省法院的部署安排,先后为X院X名入额法官确定了法官等级,为X名法官助理、书记员进行了职务套改,高效率地完成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单独职务等级确定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选人用人方面
1.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审判一线办案法官数量不足,审判辅助人员短缺,“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现有员额法官X人,法官助理X人,书记员与速录员X人,远未达到要求1:1:1的人员比例。受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人员“减多进少”,造成人员断层,同时年龄结构不合理,50岁以上和35岁以下的干部占比较高,中间各年龄段占比较低,整体年龄结构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型”分布,队伍梯次出现青黄不接。中层领导干部年龄偏大,中层正职平均年龄X岁,副职平均年龄X岁,综合部门与审判部门相比更为明显。近年来为缓解干警年龄结构偏大的问题,通过公务员招考、遴选等方式招录了大批年轻干部,极大地改善了干部队伍的年龄和学历结构。但是也带来了年轻干部年龄与职务“扎堆”的问题,为今后干部选拔与晋升调职埋下了潜在矛盾。
2.入额遴选工作矛盾逐渐显露。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法官员额制已全面完成,使优秀的法官集中在了审判一线,提高了法官专业化、职业化的水平,提升了审判效率和质量。但是,在法官入额遴选工作中也出现了很多矛盾。一是我院执行省里规定的35%的法官员额比例,在办案数量只增不减的情况下,“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许多优秀的老法官因名额限制,未能进入员额,不能继续担任法官,员额法官办案压力陡增,难以有效应对日益增长的办案要求。在怎样合理使用未入额法官,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方面,途径还不够多,方式方法还有待创新。二是法官员额分配存在矛盾。部分年龄较大的或已经改为非领导职务、长期不办案的法官也想法设法要求入额;入额的院领导、庭领导事务性工作繁忙,牵扯精力工作较多,无法专注办案,入额后办案量较少,无形中增加了一般入额法官的工作量;部分青年法官,特别是原审判执行业务骨干、办案能手未能入额而转任法官助理,有的还要兼职书记员工作,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削弱了干劲。
三是新的入额遴选政策限制了X法院X年以后新招录的法官助理入额途径,新招录法官助理只能到基层法院任职才能入额。X院X年以后新招录的法官助理共X人,占现任法官助理人数的一半以上,且均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为入额成为法官,今后几年势必会有大量法官助理要求调走,造成人员短缺和人才流失。如果限制人员调动,则会因失去入额机会而影响法官助理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3.年轻干部培养和交流机制不够完善。有些部门轮岗交流、培训学习的机会较少。对年轻干部缺乏长远培养规划,大力选拔使用年轻干部上方法不够多,措施不够有力,还处于研究论证阶段,没有制定出台具体办法措施,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制度,存在重“进、选、招”,忽视“育、管、用”的问题。
4.干部监督管理仍有不足。X院近X年共有X名处级领导干部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不实问题而受到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有X名局级干部被诫勉谈话,究其原因,并非本人有意隐瞒漏报,主要是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对法规理解有偏差造成填报疏漏。虽然院党组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并多次予以强调要求,从严按照“两项法规”对违反规定的同志严肃处理,但也反映了组织部门前期的教育宣传、指导审核工作没做到位,提前预防工作没有全面跟上。
5.对专门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作用发挥重视程度不够,进人渠道不通畅。法院工作专业化程度高,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司法鉴定等复杂审理工作中,需要高精尖的法律及相关专业的优秀人才作支撑,目前的常规招录渠道,无法很好地满足需要。
(二)担当作为方面
6.思想状态不够积极。受客观因素影响,少数干部精神状态不佳,没有及时调整好思想状态,存有畏难情绪和懈怠心理。一是审判任务繁重,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审限和司法公开等要求严、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增加、社会大环境变化,对人民法院司法职业的要求越来越高,加班加点突击办案成为很多干警的工作常态。同时,各部门干警有近X分之X人员还要承担信访、调研、宣传、授课等工作,工作压力大。在民事审判、执行等业务量较大的部门,该矛盾更加突出。另外,部分当事人不理智地缠诉闹访,也给干警增加了较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部分干警产生了职业倦怠,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X年来,总计有X人选择辞职、提前退休离开审判岗位。二是受岗位职数限制以及司法改革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影响,有的干警在岗位职级、收入和退休待遇等方面存在落差,影响了干工作的效率。不同编制、不同岗位的工资待遇和奖金差距较大。除行政编干警外,其他编制的干警没有享受到司法责任制改革带来的福利,没有享受到公车改革、职务职级并行带来的改革红利。改革后,员额法官的工资待遇提高了很多,但行政工勤、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无任何变化。身份、待遇的巨大差别,也造成了不同编制干警之间的隔阂,影响了团结协作,无形地削弱了队伍的凝聚力。
7.能力素质存在短板。在队伍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新担当的要求还有差距。X院干警整体学历水平较高,行政编人员中研究生以上学历超过三分之一,但审判一线缺乏专家型、复合型法官,特别是缺乏在全国司法领域较为突出的法律实务人才。近X年来,新进的年轻干警较多,虽然学历高、干劲足,但办案经验和社会经验较少,在办理复杂案件、处理当事人情绪偏激等情况时,协调和紧急应变能力有所欠缺,办案效果与“三个效果”的要求还有差距,与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距离。
8.教育培训提升效果不够明显。教育培训缺乏层次性、针对性和灵活性,培训内容吸引力不够强,培训时间和方式与日常工作冲突,工学矛盾突出,致使有些干警对参加培训的热情不高,或者参加培训能力素质提升不明显。对审判业务部门的培训较多,对综合部门的业务培训较少,综合部门对业务培训的需求比较迫切。
(三)狠抓落实方面
9.规章制度落实不够有力。在内部管理上虽然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在抓落实上还不够有力,存在部署多、检查少、督促少的现象。对请销假不及时、工作期间着装不规范等问题,院里制定了有关规章,并多次强调,但仍存在抓一抓情况好转一下,过后又反复出现的情况,反映了管理监督不够到位、不够及时。
10.考核制度不够完善。现有的考核机制中,仍存在定性评价多于定量评价的问题。虽然包含了工作目标任务的指标,但是也未完成客观量化,很难用一把“尺子”去衡量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干部的工作成绩,导致干部之间横向比较科学性还不够,对每个岗位的任务和考核缺乏个性化的标准。对法官的考核虽以个人办案量作为重要指标,但是不同部门、不同类型的案子差距较大,权重折算比例难以平衡。如:普通民事案子数量多,案情相对简单,审理难度小,审理时间短,结案较快;刑事案件数量少,案情相对复杂,审理要求高,结案时间长,民事法官年均结案数是刑事法官年均结案数的X倍以上,造成在对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考核指标量化上很难平衡。注重年终一次性考核,对平时的动态考核、考察存在运用不够,考核结果不能全面地反映干警日常的工作情况。
四、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X院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干警廉洁自律、勤政敬业的道德觉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合理的人才选拔使用和培养制度,确保德才兼备、专业水平强、业务能力高的人员得到合理任用,做到人岗相适。给青年干警搭建成长的舞台,敢于压担子,给与更多锻炼的机会。建立常态化的轮岗交流制度,探索在两级法院间开展挂职锻炼,选派优秀的法官助理到基层法院挂职法官办案,从基层法院选调优秀助理到上级法院历练经验,建立良性互动,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建立员额法官动态管理制度。通过考评,对能力不适应、考核不达标的员额法官,动员及时退出员额。及时补充因法官辞职、调出、退休而腾出的员额以及因干警人数增加而相应按比例增加的员额,实现员额法官队伍的良性循环。
四是完善奖惩激励机制。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科学设置调研、办案数量的考核权重。结合法官的办案周期、发改率等办案质量数据,科学设定绩效考核标准,发挥出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提高办案质效。
五是认真做好招录选拔优秀人才进院工作。通过面向社会招录和面向全国遴选公务员,选拔优秀人才进院,不断优化全院人力资源配置,实现人力资源新陈代谢的良性循环。
六是继续做好干部监督工作。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完成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的各项任务,重点是完成好随机抽查工作。
七是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完善干警履职保障机制,完善法官权益保障的配套措施,使法官无“后顾之忧”,安心本职工作。发挥好公务员职级并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X院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通过落实好现有司法干部相关政策,在推进司法改革的过程中,确保全院队伍稳定,减少人才流失。
第3篇: 2022年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
根据中共XX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管单位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度省属高校综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中共蚌埠学院委员会2018年度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如下:
一、选人用人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校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用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严格工作程序,启动开展1名正处级干部平级调整工作,9名正处级干部提拔配备工作;组织完成17名副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完成了2名科级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为学院建设发展提供干部人才支持。
二、选人用人工作主要做法
(一)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工作规范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选人用人工作,把对制度的学习贯彻作为重中之重,校党委组织开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安徽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1+5制度体系的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同时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不断完善校内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蚌埠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并严格落实处级、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从制度上确保干部多岗位锻炼机制的形成,制定2018年度缺岗正处级干部选拔方案,制定《蚌埠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蚌埠学院2018年部分缺岗科级岗位干部选聘工作实施方案》,为2018年选人用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二)严格程序标准,提高工作质量
坚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依事择人、人岗相适、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贯穿选人用人始终,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干部选好、选准。严格遵循和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规定和标准,落实《蚌埠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各项程序,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对象确定、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人选公示、任前谈话、正式任命、工作交接等环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在拟选拔的对象中开展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等工作。
(三)坚持知事识人,强化精准管理
学校党委不断改进知事识人方式,提升干部管理精准度,学校组织部门与监察、审计、人事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对干部的奖惩等变化信息及时入档,掌握干部的最新动态。同时,加强干部分类考核,区别机关党政管理干部和院系干部,从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试用期满、干部年终考核等方面推进干部分类考核。在干部选拔、试用期满考核以及干部的年度考核中,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了解干部在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的情况;注重工作业绩和作风形象考核,全面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情况,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和针对性。在各项考核方案制定中,明确考核结果运用的标准和办法,同时将部门考核及专项考核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与干部培养、使用和奖惩挂钩。
(四)落实监督措施,体现严管厚爱
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干部监督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蚌埠学院关键岗位党员干部监督办法》。严格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各项规定,在处级干部调整中,对不适于担任管理岗位的处级干部交流到其他岗位。对受处分的处级干部、科级干部予以免职。
加强干部兼职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把好审批备案环节,2018年新增2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兼职审批备案。严格处级干部因私护照管理,下发《蚌埠学院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规定》,出国境履行审批手续。加强个人事项报告核查,对核查出问题的干部严格处置,经校党委研究,2018年对1名因个人事项核查不实的干部给以批评谈话处理。
积极选派干部挂职锻炼,分别选派干部驻村扶贫、到企业挂职、到蚌埠市党政机关挂职,为干部成长搭建锻炼舞台。严格执行《蚌埠学院“党员干部约谈”工作制度》,开展考核排名末位提醒谈话。节假日期间,对困难的党员干部及时看望,送去慰问。关爱驻村扶贫干部,组织参加干部培训,提高工作水平,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五)注重加强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要求及我省实施办法,制定了学校2018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完成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安徽省委党校2018年春季、秋季调学工作,其中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4人,完成组织调学任务。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及要求,积极协调,认真组织完成了全省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的调学工作,培训正处级干部40人。协助教育工委举办了第38期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任务,33名副处级干部、130名科级干部、44名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培训。与高校干部培训基地联合,组织67名处级干部集中培训,印制《2018年蚌埠学院“素质与提升”培训班(复旦大学班)学员总结与体会文集》。20名教师党支部书记参加了教育部举办的2018年全国高校基层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班。通过培训,干部能力素质得到有力提高。
三、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是有关政策支持需要进一步争取。干部职数缺乏对学校发展的限制短期无法改观,校内机构设置还需要进一步优化,这些系统性短板,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一定的制约作用,需要努力加以克服。
二是年轻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近两年,处级干部队伍退居二线的人数呈现加速状态,后备年轻干部缺乏,管理意识、管理能力的提升缺少台阶培养和岗位经历历练。
三是干部教育管理还存在不足。尚未出台干部教育的中长期规划,管理监督还不够严格,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有的干部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还有待加强。
四、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校党委将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坚持正确导向,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把握条件标准,严格工作程序,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同时,在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调整校内机构设置,系统分析学院建设发展需求,科学调度干部职数,为干部队伍建设打好基础。
二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多岗位锻炼培养干部的制度体系,开展处级后备干部库建设,着力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形成合理充足的干部梯队和干部储备。
三是制定干部教育规划,强化专业化建设,完善干部管理监督的各项制度,细化各项落实措施,完善考核,进一步发挥干部考核的监督激励作用,不断提高干部管理水平,提升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素质。
第4篇: 2022年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
按照厅党组的安排和部署,我公司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近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三项机制”,不断探索加强企业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途径,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积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在具体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把任职资格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条件,把工作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取舍标准,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形成“有为”才会“有位”的用人导向,真正做到把有作为、有能力、政治坚定、事业心强、作风优良、业绩突出的员工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在企业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标准
我公司坚持以公平公正为前提,以公开民主为方向,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标准、纪律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是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按照组织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的要求,讲政治、重业绩、看品行、用能人,形成“重品德、重作风、重业绩、重公认”的用人导向,营造了党政放心、干部群众满意、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二是积极推动公司干部年轻化进程。公司从企业的长远发展出发,破除论资排辈思想,在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原则的前提下,提拔工作能力突出的优秀年轻人才,实行“新老搭配、平稳过渡”的人事格局,形成了合理、科学的干部梯队,优化了干部结构,增强了领导层的活力,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三是引入竞争机制,注重工作实绩。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民主推荐制度,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把工作业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做到“谁有本事谁干、谁能干好谁干”,使一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文化程度高、独具创新意识、业务能力突出、懂经营会管理的人员进入领导干部岗位。四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把职工群众公认度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据,严格执行民主推荐、任职考察、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公示、廉政考试、任前谈话等程序,落实任前公示、考察预告、任职试用等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五是落实干部任用全程记实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实行痕迹化管理,对关于人事任免的会议进行详细记录,将会议讨论结果形成会议纪要,并把原始资料作为重要档案留存。通过全程记实,使我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个程序都得以清晰,实现了对选人用人权的动态监督,起到了事前提醒和警示作用,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三、党的十九大以来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2017年以来,我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工作发展需要,先后提拔任用干部5人。分别是:……。提拔任用的5名同志平均年龄41岁,工作时间均在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提拔任用前均在原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优异的工作业绩,获得了职工的一致好评,从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考察,都具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均已具备胜任相应岗位的能力。我公司在干部提拔任用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干部工作路线,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办事、按照组织原则办事、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切实把好了政治素质关、能力作风关、工作实绩关、民主推荐关、组织考察关和任用审批关,无任何破格选拔任用情况。
领导干部队伍是推进党的事业的中坚力量,对于我们企业而言,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是维持企业良好运转的关键,也是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推进企业追赶超越的关键,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程序,加强干部监督管理,重点把握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和集体决定等关键环节,同时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遵循为企业发展而配备干部的导向机制,努力形成用好的方法选拔人、用好的机制评价人、用好的制度监督人的干部工作新机制,真正选拔任用确有真才实学、能力突出的干部。
第5篇: 2022年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选人用人工作?
按省、州治庸办通知和县整治办的要求,县司法局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我局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两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司法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坚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推荐选拔干部和对干部评先评优,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大力选拔人品正、能干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努力形成“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
一、做好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工作
根据我局今年制定的考核文件,县司法局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岗位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批,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流程操作。上岗前公示、上岗前廉政谈话、对新上岗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没有破格和不够任职条件就评优评先或者推荐为后备干部的现象。
二、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配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加强业务部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干部轮岗锻炼”、“确保业务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优化部门队伍结构。在深入交心谈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在股室与股室之间,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
三、大力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行工作谈话、廉政谈话、勤政谈话等制度。
二是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廉政建设,制定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狠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管理。
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四是切实履行协管职能,加大了对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配备人员的考察力度,保证进人严格按程序办,对县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今年来,我局通过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新进了政法专项编制司法助理员6人,招录局机关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人员3人,每个乡配兼职司法助理员1名,县司法局机关、司法所整治逐步实现满编运行。积极向组织推荐成绩优异、德才兼备的干警,今年,通过民主推荐在县司法局机关推荐出了3名优秀后备干部。
第6篇: 2022年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
一、主要工作
(一)以严的要求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确保队伍绝对忠诚。
(二)以严的标准坚持制度规范,切实做到按程序选人用人。
(三)以严的措施抓好干部选用管理,形成良好选人用人氛围。
(四)以严的精神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确保队伍稳定务实。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选人用人方面
1.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
2.入额遴选工作矛盾逐渐显露。
3.年轻干部培养和交流机制不够完善。
4.干部监督管理仍有不足。
5.对专门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作用发挥重视程度不够,进人渠道不通畅。
(二)担当作为方面
6.思想状态不够积极。
7.能力素质存在短板。
8.教育培训提升效果不够明显。
(三)狠抓落实方面
9.规章制度落实不够有力。
10.考核制度不够完善。
三、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
三是建立员额法官动态管理制度。
四是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五是认真做好招录选拔优秀人才进院工作。
六是继续做好干部监督工作。
七是落实从优待警政策。
第7篇: 2022年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
一、如何认识选人用人问题
评价一个地方选人用人工作,最核心的指标应当是选人用人的导向是否正确,选人用人的风气是否清正、选出来的干部结果是否公正。一句话,就是选出来的干部是不是群众都公认。群众公认了,导向就好,风气就正。那么,选干部的结果好不好,用什么来衡量呢?我认为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选拔干部不能“雾里看花”,要光明磊落、让大家都看得懂,不能让大家看不明白是按什么规则选出来的;二是选出来的干部要基本上在大家意料之中,不能经常出人意料地冒出几匹“黑马”;三是选出来的干部不是大家认为是那些“搭天线”、找关系的人;四是不能让埋头苦干和勇于担当的人吃亏。五是选出来的干部不是平衡照顾关系,考虑人情关系的。要做到以上几点,关键是与标准规矩比对,与同类干部比对,与群众口碑比对,与自己感受比对。最核心要坚持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用人导向要旗帜鲜明。用人标准和导向是紧密联系的。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结合学习领会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我认为应当树立以下选人用人导向:一是任人唯贤的导向。就是选拔干部以事业为导向,以德才为导向,坚持原则,不以人情关系选干部,不分远近亲疏,不戴有色眼睛,不搞平衡照顾。二是崇尚实干的导向。让踏实干事、不跑不要的干部有进步机会,使那些心思都放在“搭天线”、找关系,不干事的干部,不仅捞不到好处,而且受到批评和惩处,激励干部求真务实,踏实干事。三是重视基层导向。就是选上来的干部有基层工作经历,注重从条件艰苦的基层选拔,从经受过考验的干部中选拔,使年轻干部向基层流动。四是群众公认导向。干部选得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一句话,就是把干部的德作为选拔干部的首要标准,选出来的干部人品要好,让大家心服口服。同时,在干部工作中还要旗帜鲜明地保护好干净干事的干部,敢于为这些同志说话,敢于为这些同志撑腰,使干净干事的干部无后顾之忧,放开手脚干事,激发干部干事创业。
二是综合研判,给干部“画像”要准。核心是多渠道、多层次、多层面了解掌握干部各方面情况,识人要深,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不把考察干部的.主要精力放在看简历、看推荐上。观人要全,“试玉要烧三日满,辩才需待七年期”。要注重看干部一贯表现,通过群众“口碑”,社会评判,印证识别干部的人品、官德和政绩。评人要准,注重从社会工作、生活细节看干部,从身边人的评价识准干部。
三是树立底线思维,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用错一个干部,绝不是一个人的问题,它会影响一个地方的用人导向和风气。因此,我认为在选干部上要有底线思维,要把握“六不用”:不用有劣迹的干部,不用群众口碑不好的干部,不用意见不统一有争议的干部,不用造假的干部,不用有反映问题没有查清的干部,不用有“来头”的干部。只有把握以上底线,我们才能端正用人导向,树立良好风气,促进事业发展。
二、如何选人的问题
选人是个难题,选好人更不容易。我认为,选好人核心问题是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切实落实干部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作为组织部门,主要应当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要把干部情况掌握透,了解清楚,在平时考察考核中选。我们对身边人用起来放心,可以用好,也不会出现大的问题。这其中的原因就是我们对身边人的一言一行、德才表现很清楚,了解的很全面,用起来放心。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对不了解的干部如何选,用起来心里没有底气。因此,需要我们全方位了解干部。如何了解干部,我认为主要还是多看、多听、多谈、多记。多看,主要是看政治态度,看班子成员的看法,看干部的一贯表现。多听,主要听干部的口碑,听干部群众的质疑,听与老板关系亲近程度,听干部群众的反映。特别是对重点培养将要提拔的干部多听干部群众的议论。多谈,主要是耐心地与干部群众谈,随时谈、随地谈,结合工作谈,了解掌握干部活的思想。多记就是把平时了解掌握干部的情况及时记下来,时间长了就会积累干部各方面情况。同时,重视年度考核结果(可以听到干部考察时听不到的真话、实话和不同意见),把连续几年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比对,掌握排名情况。对优秀干部大胆使用,对排名靠后的干部分析原因,慎重考虑。要积极探索任前考察+年度考核+平时了解“三位一体”的干部考察考核新模式,任前考察以发现问题为主,突出考察干部“廉”的表现;年度考核以政绩为主,突出干部“绩”的表现;平时了解以群众口碑为主,突出干部“德”的表现,科学设计“廉”、“绩”、“德”的评价要点和办法,增强干部考察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二是将选人用人与推动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工作推进的一线选。当前,改革发展的任务很繁重,一方面需要大量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参与推进,另一方面一大批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渴望有一个平台锻炼、展示和提高自己。将选人用人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不仅能够推动工作落实,而且能够更好地发现干部,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因此,我认为,要积极探索在推进工作一线发现干部选拔干部的办法,做到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推进到哪里,干部考察选拔就迅速地跟进到哪里,保障到哪里。要把干部考察由室内搬到室外,搬到项目建设现场、招商引资前线和维护稳定等一线,形成在一线发现干部选拔干部的机制,使一大批优秀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得到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