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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范文5篇

分类:工作报告发表于 2023-04-26 18:42阅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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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由若干领导成员按照一定的结构组成的有机整体,是一个地区、部门或单位团结和带领干部群众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集体。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2年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范文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年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篇1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位高权重,对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工作起着统领全局的关键性作用,他们如果有不忠诚不干净不担当的情况,最容易产生连锁反应,带坏干部队伍、损坏政治生态,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腐败,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重大危害。有效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课题,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完善发展,着力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

  坚持思想引领与警示警醒相统一,做到正反结合

  “身之主宰便是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定理性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领导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必然出现各种违纪违法问题。从这些年查处的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情况看,究其根源,无不是“总开关”出了问题,以致信仰迷茫、精神迷失,最终背离党和人民。因此,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首先就要从思想上入手,注重从正反两方面教育引导他们在立根固本上下功夫,筑牢思想堤坝、守住思想底线,拧紧“总开关”。

  用足用好先进典型强化正面引领。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必须大力宣传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引导他们学习先进、见贤思齐,切实提高思想境界、政治素养、道德水平,自觉做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的表率。近年来,贵州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晴隆县委书记姜世坤等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为先进典型,强化正面引领,积极引导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在不断回望过往的路、远眺前方的路中,进一步搞清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进一步树牢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忠诚干净担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剖深剖细反面典型强化警示警醒。反面典型能起到敲响鼓、擂重锤的教育效果,让人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近年来,贵州先后运用查处的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袁仁国等“一把手”严重违法案,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今年4月,在省纪委四次全会期间,贵州专门召开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聚焦“一把手”任性滥权问题,利用典型案件深化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举一反三,防微杜渐,避免重蹈覆辙,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同时,还及时督促指导市县党委参照省委做法,用身边典型案例对本级管理“一把手”当头棒喝,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吸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

  坚持节点监督与过程监督相统一,做到全面覆盖

  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在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方面,就是既要对其履职生涯关键点进行重点监督,又要对其履职生涯全周期进行全面从严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强化廉政意见回复,牢牢守住“重要关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近年来,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贵州通过专门制定工作办法,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程序、标准、内容、责任进行细化。2019年,制定出台《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廉政档案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对所有监督对象进行政治画像,全面归集反映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信息和材料,建立廉政档案,为全程跟踪了解领导干部、更高质量地做好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仅省级就建成6223份干部廉政档案。

  强化履职尽责情况监督,牢牢守住权力运行“各道关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本质上是对他们手中权力的监督、对他们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最终都归结于对权力运行各环节的监督。2016年以来,每年省纪委全会上都安排各市(州)党委书记、省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和省属国企高校党委书记进行述廉述责,并由省纪委委员现场打分测评,测评结果专题呈报省委,作为各位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考核的重要依据。目前,这一做法已经成为一项制度安排,成为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有效举措。此外,从去年开始,在协助省委常委带队赴各市(州)检查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时,优化改进程序设计和方式方法,由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日常监督中掌握的情况、被检查党组织自身查找的问题,先行开展检查,确保更加全面准确地指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省委常委带队检查时一并现场反馈,从而有效提高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精准度,增强对各市(州)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严肃性和针对性。

  坚持从严惩戒与溯源整改相统一,做到标本兼治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必须在执纪执法每一个环节都贯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方针方略,既做到底线常在、“后墙”不松,又着力刨根问底、追本溯源,铲除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真正实现标本兼治。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是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对象最直接、最有震慑力的监督。贵州省纪委监委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靶心不偏、焦点不散、标准不降,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审查调查,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运转。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共对28名省管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对234名县处级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其中“一把手”或主要问题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的45人。

  做深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制定出台“一案一整改”工作方案、深入推进“一案一整改”的指导意见,坚持把“促改”思维贯穿“一把手”或者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案件审查调查全过程,注重在查清问题事实的同时,及时溯源收集情况、研究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以及分析研究所在单位或领域监督短板、治理体系的风险乃至体制机制上的漏洞,找到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发展规律,并在结案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案一整改”,提出精准的整改意见,有效督促推动案发地区或单位不断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

  坚持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相统一,做到协同贯通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指出,要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起主导作用,首先是各级党委监督,其次是纪委监督。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必须把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起来、形成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各级党组织承担主体责任,只有主体责任到位到底,监督才能做深做实。2017年以来,贵州省纪委监委围绕协助省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探索开展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从纪检监察机关的角度,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实现了对各市(州)党委、省直部门党组(党委)、省属国企和高校党委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全覆盖,形成的研判成果报省委作决策参考,取得了较明显成效。今年,贵州省委把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从纪检监察机关的探索实践,上升为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安排,制定了《关于建立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的指导意见》,对一个地区、部门和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职用权、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研判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积极探索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机制。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项监督”各有分工、各有特点、各有侧重,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着各自独特的作用。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对于有效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巡视巡察机构牢固树立“四项监督一盘棋”的思维,坚持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整合监督资源、力量、流程、手段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形成《中共贵州省纪委贵州省监委机关内设机构与派驻机构日常联系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健全贵州省委巡视机构与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制度成果,有效推动了“四项监督”之间信息共享、协作配合、成果互用,在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上迈出关键步伐。

2022年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篇2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一个单位、一个地区的工作起着统领全局的关键性作用,肩负着把方向、谋全局、抓大事的重任,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重点完善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是从严要求,更是关心爱护。抓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这个关键环节,就抓住了监督工作的“牛鼻子”。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实践

  监督意识明显提高。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监委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着力点,完善责任落实体制机制,织牢织密监督网络。调研显示,领导干部对接受监督的态度正在发生积极变化,由不理解、难接受转变为主动、自愿接受监督,逐步形成“同级监督不是限制是保护,不是怀疑是信任”的共识。随着一把手接受监督自觉性的提高,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逐步规范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发言或末位表态、决策全程纪实、任职回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等机制得到有效落实。

  日常监督积极主动。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监委围绕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各地加大对腐败多发领域一把手监督管理力度,实施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一把手定期轮岗和交流制度。各地坚持严字当头,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探索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加强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

  监督举措更加有效。各地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探索创新监督的有效方法,制定并完善一系列管用有效的监督措施。如,完善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等具体制度;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完善主要领导向党委或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制度,并对其进行评议和对相关情况作出处理;确立年终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的机制;严格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大抽查核实力度,集中清理裸官、档案造假等问题;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建立政治生态监测评估体系,注重对一把手进行政治“画像”,强化对重点岗位一把手和重点培养干部的监督。

  监督格局更加立体。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党委(党组)书记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日常监督,通过谈心谈话、提醒督办、监督建议、廉政风险问询、落实主体责任报备等方法,督促其正确履行“一岗双责”,推进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各级纪委统筹推进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通过制定一把手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考核评价、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等方式方法,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细。

  监督应当着力加强和改进的方向

  要警惕落实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有的党组织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出现一定程度“虚化”,落实主体责任与开展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各干各的、“人事分开”、相互脱节,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研判“蜻蜓点水”、回避主要矛盾,对落实主体责任的规定动作避难就易、针对性不强。有的出现一定程度的走过场现象,把开展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当作一般的程序性任务应付了事,政治理论学习照本宣科、敷衍了事,把落实主体责任当成单纯的批评教育,批评多引导少。有的缺乏重点和有效抓手,把落实责任搞成了“装点门面”的表面文章,大搞形式落实,内容华而不实。

  要警惕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的问题。有的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的日常监督不够有力,形式单一、主动性不强。有的党委(党组)奉行“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碍于面子,不敢、不愿相互监督。有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方式单一,多停留在参加(列席)会议、谈心谈话层面,对被监督单位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等重要风险点往往被动地依靠谈心谈话、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等方式开展监督,监督方式缺乏针对性、有效性。此外,一些地方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尚未充分形成合力。

  要警惕权力边界不明晰、权力运行不公开的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的一把手集人权、财权、物权于一身,在用人、决策、分配使用资源等方面,缺少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少数一把手被管理服务对象“围猎”,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形成权钱交易的利益共同体,交易手段隐蔽、查处难度大。一些地方党务、政务、财务、事务的公开机制不健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以及当地一些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缺乏有效的公开,宣传栏、公示栏、网络等公开载体没有充分利用起来。

  打好监督组合拳

  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监督,以发现和纠正政治问题为着力点,细化政治监督内容。紧盯一把手是否政治坚定、敢于担当,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制度;紧盯一把手是否带头正确履行职能职责,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业务一起抓,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紧盯一把手是否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中,要优先考虑政治要求、政治标准、政治效果,在日常监督中优先从政治上进行监督检查,在线索处置中优先处置反映政治方面的线索,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优先审查政治方面的问题反映,在推进标本兼治中优先解决和整改政治问题。

  构筑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监督必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日常管理监督。要发挥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主导作用,党委(党组)书记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的日常监督,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要各尽其责,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对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同级监督作用,定期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及时提出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发现的问题线索,推动同级党委(党组)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提高专责监督精准性有效性。纪检监察机关要丰富日常监督方式,贯通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正确用权,推动相关单位堵塞制度漏洞。要找准日常监督的关键事项,重点关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紧盯“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行权轨迹、行权方式,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等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完善日常监督的长效机制,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健全各监督部门问题线索定期会商、重要任务专项协作、监督信息常态化共享、监督成果定期汇总通报、政治生态共同研判等工作机制,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有关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

  推动制度规范有效执行。把制度机制的建设和完善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健全完善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制度机制,对重大决策的形成、执行和调整等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要推动完善制度规范执行的有效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述责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完善每年年终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意调查机制,健全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一把手进行定期轮岗和交流机制。要用严格的执纪执法推动制度执行,坚持严字当头,综合运用好“四种形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2022年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篇3

  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现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委员会是党执政兴国的指挥部,“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强调对各级“一把手”来说,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强调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关键在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一以贯之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一把手”要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一)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治家,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员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应当加强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四)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中央组织部应当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六)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七)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

  (八)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或者实名向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

  (九)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增强领导班子战斗力;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

  (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十一)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一把手”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纪委应当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党委(党组)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分领域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经常听取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十四)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纪委书记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

  (十五)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党委(党组)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党委(党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明确主管方、协管方对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职责。

  (十七)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高级干部要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为全党作出示范。党委(党组)要抓好相关规定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必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不得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敛财谋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对家庭成员进行“围猎”。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加强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八)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委(党组)要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或者批准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计划地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部门应当会同纪检机关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一把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态度鲜明,民主生活会是否真正红脸出汗。对不按规定召开的严肃指出并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对下级党组织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发生重大问题的,督促下级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九)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落实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拟任人选的把关,压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领导责任。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纪检机关应当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党委(党组)要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发现的问题相结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每年可以选定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对问题反映较多的进行专项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群众反映多的领导干部及时敲响警钟。党委(党组)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了解掌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领导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的意见、批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对信访举报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查找分析原因。对涉及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

  (二十一)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完善纪检监察建议制度。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核整改报告、督办重点问题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五、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

  (二十二)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领导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抓好督促检查。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统筹党内各项监督,支持和监督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工作机关加强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

  (二十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各级党委要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有效运用大数据,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使各类监督更加协同有效。

  (二十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增强监督实效。纪委监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大力支持下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二十五)积极探索创新,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对各项监督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加强分类指导,细化监督举措。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2022年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篇4

  2021年X月,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这是党中央首次聚焦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专门文件,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自我监督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彰显了党中央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坚定决心。

  一、深刻认识制定《意见》的重要意义

  《意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构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对于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XX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意见》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制定《意见》,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有利于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顽强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

  制定《意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推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从近年来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一把手”出问题占相当比例,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制定《意见》,把党章党规有关规定细化具体化,把实践中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有利于改进对“一把手”行使权力2021年X月,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这是党中央首次聚焦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专门文件,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自我监督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彰显了党中央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坚定决心。

  二、准确把握《意见》的核心要义

  《意见》着眼政治大局,坚持严的主基调,牢牢把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政治性,明确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监督重点,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和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X个方面作出规定,对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提出要求。

  坚定政治方向。《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出发,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主线,落脚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意见》通篇贯穿着领导干部要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

  突出政治监督。《意见》开宗明义强调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政治监督,明确政治监督的重点是“五个强化”,包括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的监督。这“五个强化”是对政治监督内涵的集中概括,也是开展政治监督的主要着力点,目的是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落实政治责任。《意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谋篇布局上聚焦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统筹党内各项监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格局,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既突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又规定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监督职责;既强化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又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既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又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突出监督重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关键少数”,“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意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贯穿全篇各个部分。党委(党组)、上级“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五大监督主体,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类监督方式,都紧盯“一把手”;做实谈话提醒、民主集中制、述责述廉、干部人事管理、民主生活会、信访举报等各项监督制度,织密监督之网,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切实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坚持和完善制度并重。《意见》立足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新经验进行系统集成,既有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XX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法规制度的重申强调和细化完善,又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比如,在《XX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述责述廉的范围和形式,要求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不断提高述责述廉制度的执行效果。

  三、不折不扣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共同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学习宣传、组织实施。自觉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抓紧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加强分类指导,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意见》实施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确保《意见》的贯彻落实。

  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监督工作。一方面,要自觉接受监督,明确权力边界、行为底线,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带头落实《意见》规定的各项监督制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意见》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另一方面,要增强监督意识,主动开展监督,不能患得患失、爱惜羽毛,当“老好人”,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正为党负责、为同志负责,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各级纪检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专责作用。要将学习贯彻《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自己摆进去,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坚决贯彻落实《意见》对纪检机关提出的具体要求,突出政治监督,紧盯责任和权力、探索总结日常监督的有效办法,并以严格执纪保障《意见》落地见效,增强制度刚性。同时,要立足职能职责,强化对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意见》举措要求的监督推动,确保各方面扎实监督、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好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

2022年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篇5

  今年以来,西固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区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压力传导,主动担职尽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实效。

  (一)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一是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区委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党章,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全国“两会”期间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先后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1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次2期,培训人数300余人次;

  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展理论宣讲、专题辅导和讲党课等活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不断筑牢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二是将“两个维护”真正落实到行动上。进一步完善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着力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今年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47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推进各方面具体任务落实。

  三是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十一届区委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纪委全会、组织宣传统战会议等,对全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工作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安排部署,并在区委常委会议上10次听取和审议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细。按照省、市委下发的关于宣布废止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认真对照、逐条梳理,全区共清理文件24件,其中宣布废止14件,宣布失效5件,修改完善5件。同时,认真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向乡镇街道延伸,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根本原则。区委始终不折不扣落实“四个服从”要求,严格执行《区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对于全区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始终坚持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做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二)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坚持问题导向,对“七个有之”等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形式,今年以来,开展约谈65人次,谈话函询130人次,防止干部出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和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84次、廉政大讲堂245次,剖析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释法。

  二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落实计划报备制度化、全程纪实规范化、督查指导常态化,突出思想性和政治性,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地见效。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制定下发《党支部制度汇编》《资料规整清单》等,让各基层党支部熟知在什么时间,什么范围,以什么样的标准流程,过组织生活,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全区814个党组织、19058名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在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用“主题党日”这个载体有效统筹,促使党员“四个意识”更加坚定。

  三是制定党建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并严格实行《区委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和《党建工作“季度督导检查、半年观摩交流、年终考核评估”制度》,定期专题听取乡街党(工)委、部门党组(委)书记党建工作汇报。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4次,区内党建观摩2次,区外党建观摩会2次,开展专项督查2轮次,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书记进行约谈,各党委(党组)向区委汇报党建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切实传导了压力,靠实了工作责任。

  (三)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一是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认真履行党委总揽全局、政府依法行政,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责,今年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47次,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具体任务落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定,在充分征求纪委监委意见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机构组建、班子配备、人员转隶、“三定”制定等具体工作,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二是在落实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区委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141”总体发展思路为统揽,以构建“128”现代产业体系为抓手,实施精致兰州西固计划,加快推进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共研究决策重大事项16次,纪委监委在全区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全程参与,并适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及时进行约谈,对工作不落实、慢落实、假落实的严肃问责。

  三是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坚持凡提必审、凡提必考、凡提必谈,征求党风廉政意见2154人次,建立并定期更新廉政档案库,完成全区4名省管领导干部、36名市管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收集报送和全区1115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完善工作。同时,严把党员“入口关”,进一步整体优化村(社区)“两委”队伍和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全面推行重点对象资格联审、负面信息联通和清理处理联动“三联”机制,严格党员日管理。

  二、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

       (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班子监督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派员列席、监督指导区委领导班子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会前、会中、会后的全程监督,督促四大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就谈话函询问题作出详细说明,及时向市纪委报告区委委员问题线索情况。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健全审查调查统一调配管理、考评工作机制;

  “一站式”规范解决委机关、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审批程序和规范使用问题,推进办案工作一体化。

  (二)推动同级党委“一把手”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一是抓好日常监督管理。把“关键少数”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对象,坚持把问责“板子”对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督促自查岗位廉政风险、严格按章办事、自觉遵守廉洁纪律,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领导方法、能力素质等带头整改、作出表率,着力破解主体责任虚化、监督责任弱化、监管职责软化等突出问题。十九大以来,在查处的217名党员领导干部中,其中“一把手”43人,占比20%;

  科级干部52人,占比24%。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制定印发《西固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乡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在13个乡镇街道全面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并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坚持按照“多用第一种形态,善于应用第二、第三种形态,不放弃第四种形态”的要求,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182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160人次,占87.9%;

  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4份,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函询通知书7份,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抓实巡视巡察工作。巡视巡察整改方面,始终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省委巡视反馈的17个方面、95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成69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在深入推进中央和省市8个专项整治任务的同时,结合西固实际,印发“10+1”专项整治方案,逐项明确牵头领导和整改单位,限定时间节点,靠实整治责任。政治巡察方面,聚焦政治问题发现识别,制定《2018年巡察计划》和《中共兰州市西固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建立巡察工作组长库、人才库,重点巡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不断强化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十一届区委共开展五轮巡察,巡察单位59家,覆盖率85.5%;

  前四轮巡察共发现问题560件,整改率70.7%,其中发现并推动解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174件,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177个。

  三是严格执纪执法问责。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偏差监督纠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措施,坚持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清除隐患;

  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精准追责问责,压实政治责任。对落实防疫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区民政局局长张耀军、副局长李明及先锋路街道党工委书记王诚铖、花园小区社区党委书记刘瑞瑞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截至目前,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82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130人次,占71.4%;

  运用“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30人次,占16.5%;

  第三种形态14人次,占比7.7%;

  第四种形态8人次,占比4.4%。全方位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落实落细。对“四风”问题,时刻防范,露头就打,今年以来,查处并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10人,查处并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8起12人。

  (三)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派员列席、监督指导全区154个科级领导班子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会前、会中、会后的全程监督,特别是督促被谈话函询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讲透彻,强化经常性政治体检。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述责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测评大会上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述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干部素质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归入本人廉政档案。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规范开展审查调查,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三、着力构建监督体系

       派出机构坚守职责定位开展监督注重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统筹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结合使用纪律、法律“两把尺子”,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政治纪律,打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组合拳”,形成科学全方位的监督格局。首先,建立派驻机构与巡察机构协调联动机制,全区共11个综合派出纪工委,明确每个派驻机构监督6至10个部门,并实行交叉办案,带队开展巡察工作,形成了“探头”与“利剑”作用优势互补。其次,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乡镇街道纪(工)委联系机制,制定《西固区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街道工作制度》,明确纪检监察科室对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纪(工)委日常监督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全面实现乡镇街道纪(工)委执纪审查“全覆盖”。再次,建立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协调常态化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实行巡察问题“双反馈”、线索移交制度,推动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等有机结合、成果共享。

  虽然我区在政治监督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和不足。一是监督覆盖面还不够。主要是对“八小时以外”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监督还有不到位的地方,特别是对退休人员的动态监督难度较大,“八小时以外”不可控因素太多。二是监督手段不足。当前,政治监督的方式主要还是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看台账资料等常规途径,容易造成重复监督,监督效果不好。三是政治生态“像画”有待精准。在落实政治监督方面,当前查找和解决政治立场问题研究的力度还不够,特别是把握主体责任履行是虚是实、工作措施是松是硬、问题查找是空是深的能力还需再提升。四是问题发现不精准。有时巡察中过度过细关注被巡察单位项目工程、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较少发现和提出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线索。从政治高度深入剖析发现问题线索还没有形成一种自觉,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仅仅是当作一般性的工作问题来看待,没有做到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看待。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细化监督内容,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逐步探索实践,形成一套完善科学有效的政治监督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党的建设全过程,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把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反馈涉及我区问题的核查和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做到应核必核、应查必查、整改到位。同时,严格落实《中共兰州市西固区委2018-2021年巡察工作计划》,不断深化区委巡察工作,重点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强化巡察的震慑效果和加强巡察成果运用。

  二是创新政治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在强化巡察监督、党内民主监督、党内组织监督、年度考核监督、专项监督等的基础上,畅通问题线索渠道,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线索保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受理处置。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密切关注干部职工八小时内外的政治言行,及时发现干部职工在政治言行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引导,妥善处置。将政治监督工作与政治生态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巡察整改、网络舆情监测等工作结合起来,对内加强党办、组织、宣传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对外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网信、宣传、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形成政治监督工作的合力。

  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监察委员会运行机制,强化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面监察,真正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盯节点、抓具体、防反弹,推动积极主动、担当干事的风气全面形成。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高压惩腐、猛药去疴,又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实现思想教育、惩治约束和警示震慑相统一。严厉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握民生领域、脱贫攻坚、涉黑涉恶三个方面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与政治监督相关的业务培训、讨论交流等活动,不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思维和视野,加强对开展政治监督的研究思考,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把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作为学习的重点任务,切实增强开展政治监督的能力和自觉。积极探索“以干代训”“业务比武”等实践培训的有效方式,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战中练兵、在竞赛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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