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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9篇】

分类:工作报告发表于 2023-04-27 11:32阅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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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我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交通服务水平,采取了四项具体措施,精准发力,迅速行动,争创最优的交通营商环境,为全区的经济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交通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xx至xx324线xx段改扩建为城市道路项目建设,该项目对于缓解xx城区交通压力,改善城市对外形象具有重大作用。我局不断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今年实施、明年竣工的要求,明确时限、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同时,服务好xx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路、根竹至平天山林场二级路、居仕至樟木三级路和精准扶贫道路等项目建设,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二是规范交通执法行为。推行交通路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实行阳光执法,依法向社会公开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等相关内容,确保执法对象享有“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并自觉接受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提升交通窗口服务水平。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交通服务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办理制度,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使用规范文明用语,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对全区11个渡口码头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乘船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xx渡口被评为20xx年xx“安全便捷文明”示范渡。

  二、存在困难

  1、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缺口大。公路建设方面,安防工程、窄路加宽等项目要求区本级配套资金都较多,尤其是乡道安防工程,本级配套占大部分,上级才补助30%,区本级需配套70%,我区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工作确实难以开展。公路养护方面,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大量重型汽车驶入农村公路,造成路面损坏严重,同时管养里程不断增加,而养护资金没有相应增加,造成公路养护压力增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大中修和水毁等紧急情况投入大,资金难跟上。

  2、我局目前还没有交通运输职能,对运输企业的服务工作不便开展。

【篇2】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近年来,高新园区按照县委县政府战略部署和工作安排,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围绕“到2025年,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800亿元,力争突破1000亿元”的目标,加快高端装备、生命健康、数字智造、通用航空等主导产业集聚,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狠抓招商选资,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园区整合后,形成功能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晰、资源集约高效的园区体系,园区的功能定位如下:第一功能区为南岩和梅澄区块,定位高端智造,主导产业为高端装备制造;第二功能区为城北台地区块,定位科创服务,主要集聚发展信息技术、科创服务型企业;第三功能区为大明市区块,定位为开放合作区块(甬绍一体化合作先行区),主导科技创新型产业、生物医药及长三角区域产业转移承接;第四功能区为城东(沃洲、拔茅、新民城市控规外区域)区块,定位生态型、复合型、智慧型特色活力城区,依托技师学院大市聚校区,推动产城融合、产教融合,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赋能;第五功能区为儒岙区块,定位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胶囊特色园区。

  一、当前主要做法

  1.强化空间保障

  一是加快空间规划。启动编制新一轮空间发展规划和梅澄、大明市、年岳湾、初丝湾等重要区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梅渚“未来社区”等专项规划,进一步谋划“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平台,着重研究新形势下园区如何优化功能布局,充分挖掘增量空间,更新利用存量空间。二是挖潜土地资源。通过外拓空间,内挖潜力,对园区土地空间资源进行了再规划、再挖潜。结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和永久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按照近、中、远期建设时序,梳理出近期可利用工业用地约8803亩,中期约6576亩,远期约4133亩。三是加强数字化建设。已基本完成可利用土地的梳理摸排,建立了详细的土地台账,完成了包含农转征收、土地出让等内容的“一张图”图纸制作等数字化前期基础性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启动园区土地资源全域数字化管理平台搭建。

  2.坚持工业项目全流程管理

  一是强化前期管理。项目方先行开展地质勘探、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前期准备;同时相关部门全过程提前介入,协助企业2个月内完成方案、项目赋码、水保、节能等模拟审批,弱化审批事项,减少报批时间和成本。二是深化“全程代办”。推行分管领导牵办、审批科长盯办、专职代办员全程代办制度,建立专业代办队伍,从项目对接、签约、审批、建设、竣工等全流程介入,代为对接设计、勘探、环保等中介机构,确保项目审批快捷高效。同时,建立代办项目进度通报、调查督办等制度,倒逼代办提质加速,确保项目拿地后1个月内完成审批开工建设。建立“组团式”问题解决机制,组建服务专班,针对项目审批与建设中碰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组织专班进行集中会商。三是上线数字管理系统。2021年8月23日,工业项目全流程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实现项目运行状况一舱可见、层层联动、协同推进,最大程度提升工业用地效益。

  3.深化驻企服务

  深化驻企服务员制度,落实“片长+管家”式驻企服务,组织249名驻企服务员到规上企业驻扎帮扶,切实当好“店小二”,以“绣花功夫”精准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年已搜集、解决企业困难365项,落实率100%。为62家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217万元,减免电费约8万元。同时,积极为45家企业联系人才招聘服务,为8家企业对接科技创新工作。开展低效用地和闲置厂房利用研究,摸排空闲厂房,通过园区统一对外发布招租信息,帮助需要的企业牵线搭桥。针对企业资金流短缺问题,为企业联系银行融资业务。开铭制冷在驻企服务员的帮助下获得农商银行授信500万元,成功逆势崛起,产值增长15%。

  二、存在的问题

  1.空间规划难以统一。当前,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经济社会发展、资源配置、保护与保障等目标与园区的实际发展需求难以统一,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及开发时序上也和园区规划有一些冲突,导致园区在项目用地上存在调规难、报批慢、落地难等问题。

  2.能耗审批有所限制。目前能耗“双控”政策,绍兴全市纳入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区域,高耗能包括八大行业(具体包括传统纺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近几年来,新昌企业涉及纺织业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较多,这些企业涉及的项目都难以通过审批,可能影响新昌涉及配套大企业的产业链。另外,涉及八大行业企业(双控之前已审批)设备增加,设备贴息主管部门经信局要求园区变更审批设备增加部分,但能源主管部门发改局建议不再变更审批。

  3.企业外迁较为突出。当前,受土地、交通、招商政策、能耗等影响,我县企业外迁现象突出,比如先锋彩印因拿不到土地搬迁至嵊州;万丰飞机受产业链影响搬迁到了青岛;一些化工企业受环保、能耗等产业政策制约,必须搬迁至外地。14家上市公司除了远信和新柴外,其它12家都有县外生产基地,上市公司在县内的产值占所有地区产值比重仅35%左右。

  4.乡镇街道服务有待加强。园区产业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的政策处理工作由属地乡镇负责实施,总体上乡镇(街道)对园区项目建设支持力度较大,能够精准完成园区项目涉及的政策处理工作,但对个别疑难问题(特别是零星坟墓迁移及零星土地征收)处置仍存在知难而退的心理,服务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由于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工作量较大,且特别是近期人员变动较为频繁,由于工作衔接问题,客观上影响政策处理项目进度,服务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对策建议

  1.加强空间规划沟通。一是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充分对接园区规划及发展需求,使园区规划实施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尽可能保障园区利用土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保障园区土地需求;二是三区三线优化时要充分考虑园区发展有足够的扩展空间,确保园区可持续发展,尤其是能将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地、永久性基本农田、高标农田、粮食功能区等调出园区范围;三是加大土地农转征收指标、林转指标保障,为园区内产业项目、经营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民生项目等落地和建设进度提供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2.完善能耗审批制度。限批缓批为八大行业,涉及八大行业的禁止审批,企业涉及八大行业以外的,原则能耗在1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可以审批;根据绍市发改能通〔2021〕23号,有条件规划建设屋顶光伏的项目,可配套建设光伏发电设施,鼓励建设单位利用厂房屋顶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光伏发电折算能耗可以抵扣项目新增能耗,该方案暂未明确细则。

  3.加快完善综合配套。一是加快小微产业园建设,加大厂房供给,为优质的中小企业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二是加快园区全域治理,淘汰一批效益低、产能落后的企业,腾出地块供给优质企业;三是强化产业链延伸,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不断集聚发展上下游及配套产业,推动龙头企业进一步发展,从而让企业能够放心地留在新昌。

  4.树立主体服务意识。属地镇街要落实属地责任,与园区加强联系和沟通,全力做好政策处理、房屋拆迁、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为产业项目的落地和建设提供良好的保障。

【篇3】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20xx年,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各级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打造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升级版一项中心警务工作,始终坚持“从实、从细、从严”标准,深入践行“四办”理念,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维稳创安、规范执法和高效服务能力,为本溪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公安力量。

  一、坚持以精准化打击、立体化防控为主线,全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入推进打击整治专项工作。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行业治乱,扫清各类行霸、市霸,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抓好涉枪涉爆、命案攻坚等专项行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严打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疫情防控决定命令、哄抬物价、制假售假、扰乱医疗秩序、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组织开展“守护餐桌安全”联合执法,重拳打击制售病死畜禽肉等违法犯罪;集中开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经济领域犯罪、食药环领域犯罪等集群战役,有效维护诚信平等市场环境。

   2.严打直接侵害企业利益违法犯罪。开展“以打促稳、护企安民、利企增效”攻坚行动;对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串通投标、损害商业信誉和声誉、虚假诉讼等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犯罪,建立涉企案件督办机制、切实加大案件侦办和挽损力度,提高侦破率和追赃挽损率。

  3.强力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加强立体化防控布局,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挤压违法犯罪空间,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加大涉黄、涉赌案件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开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专项行动,重拳打击非法欠薪、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有效治理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突出问题;加强老旧小区的安全防范,最大限度降低侵财类犯罪发案;开展“文明交通礼让行人”活动,保障“斑马线”上的安全; 建立警企联防机制,加大对本钢、药都和重点企业及周边治安、交通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加大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保护力度,让企业安心生产、放心经营。

  4.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继续严格落实《辽宁省公安机关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16项政策措施》和《本溪市公安局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20项举措》,进一步规范涉企经济类案件办理机制,依法审慎适用羁押、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二、坚持以信息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为重点,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5.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建设。推进公安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公安政务服务“权责清单”,依法依规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做到职权法定、权责一致;针对拟“取消、下放、调整”的政务服务事项加强调研论证,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基层 “接得住、管得好、落得实”;推行公安“综合服务窗口”,确保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窗口受理”;规范派出所办事窗口,年内实现所有下放到公安派出所的政务服务事项派出所“一窗办”。

  6.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审批流程。按照“减证便民”行动、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五个一办”等工作要求,对标全国一流,全力做好“一件事”事项梳理工作,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次数;对上级部门部署开展的重点任务,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调整相关审批流程,按要求对外公开、公示,抓好落实。

  7.提升“网上办”效能。积极推动信息流、业务流、管理流集成共建和数据交换共享,最大限度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网上办”效能和“自助办”水平;推进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应用,推行“一网简易办”,对涉及民生的高频事项,打破瓶颈实现更多事项的“全流程”办理;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邮寄办”工作模式,采取“非必要,不见面”非直接接触式工作办法,最大限度减少人群聚集、驻留时间,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8.提高“自助办”水平。推行“一机自助办” ,进一步优化公安政务服务自助受理机布局、加大投入、增加数量,不断延伸自助服务触角。

  9.创新服务举措。以简政放权为切入点,按照“极限放权、极致服务”的原则,进一步精简审批办理流程,拓展窗口服务领域;全力服务“兴辽英才计划”,全面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推行居住证、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换领补领网上办理,针对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实行上门办证。

  10.创新监管机制。探索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和监管对象信誉评级机制;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对重点领域、涉及安全、投诉举报和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进行重点检查,堵塞漏洞,严防问题发生。

  11.打造精品亮点项目。持续开展公安“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精品项目评选,鼓励基层首创,挖掘基层潜力,为基层提供互相交流、借鉴平台,评选出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可复制性的精品项目,并对获奖项目进行跟踪培育,鼓励复制、推广、应用,努力实现效果最大化。

  12.抓好便民惠企政策落实。优化政策、细化措施,确保省厅服务民生十件实事落地实行;落实好《本溪市公安局支持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20项措施》,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到哪里,公安跟进服务到哪里”,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

  三、坚持以标准化建设、规范化审批为抓手,切实抓好“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13.强化服务窗口管理。以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车管所、执罚站、出入境、居民身份证办证中心为引领,规范全市各级各类公安政务服务窗口的服务标准,进一步督导“首问负责”“否定备案”“容缺受理”“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落实,促进窗口服务流程全面优化,服务效率大幅提升。

  14.完善“好差评”制度。推进“好差评”机制全覆盖,做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社会各界“综合点评”、政府部门“监督查评”;持续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大家评”活动;探索委托第三方独立开展公安政务服务评估;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健全奖惩和考评机制,促进提档升级。

  15.整治执法不规范问题。持续开展经济犯罪案件专项执法检查和涉企积案清理,对超期受立案、消极怠侦、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插手经济纠纷等全面排查整治;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粗暴执法、过度执法和任性执法;强化监督执纪,整治随机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吃拿卡要,影响公安机关形象问题。

  16、整治服务举措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对窗口服务质量、审批服务标准、出台举措兑现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力解决“等候长、多次跑、重复填”等问题。

  17、整治投诉办结不及时问题。畅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涉企信访流转办理机制,形成接收、甄别、转送、办理、复查、反馈等闭环工作流程,解决投诉问题办理进度慢、敷衍拖延等问题。

  四、坚持以常态化走访、定制化包扶为载体,深入开展“进企业”活动

  18.围绕“结对包扶”进企业。深入开展“万名民警联万企”活动,深化“百警百企”对接联系服务机制,完善“点单式”服务新措施,对规模以上企业、亿元以上项目和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对一”结对联系包扶,坚持一企一策、一企多策,提供“定制化”“管家式”服务,及时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最急、最需、最盼问题。建立常态化警企联系包扶工作机制,包扶联系人员岗位变动、职务调整等情况,及时做好工作移交和衔接,防止工作“空转”和责任断档。

  19.围绕“复工复产”进企业。针对新冠肺炎防控,深入开展“支持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集中走访活动,了解企业需求,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挽回因疫情造成的损失;为疫情防护医疗用具和设备生产、运输等相关企业提供精准支持服务;保障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畅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物资正常流通,员工快速检疫放行;严打故意扰乱单位秩序、封路阻碍交通、寻衅滋事、制售假冒伪劣生产物资,扰乱市场秩序等影响破坏企业复工复产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复工复产企业较为集中区域治安巡逻,提高见警率,为企业生产提供便利条件;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出入境管制措施咨询服务;加大企业涉稳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隐患、堵塞安全漏洞等。

  20.围绕“专属服务”进企业。针对全市龙头企业本钢集团公司,本着“专属服务、特事特办”的原则,主动与本钢集团公司对接,全面落实15项服务新举措,立足本职,针对在建项目和本钢厂办大集体改革提供专属服务,着力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做到“无事不扰、有事速办、办就办好”。

  五、坚持以制度化督导、目标化考核为手段,全力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21.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建设随机巡查、明察暗访、滚动检查等各种督导检查活动,加大对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约谈、问责”力度,狠抓《辽宁省公安机关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责任追究规定》“二十条严禁纪律规定”等制度贯彻落实。

  22.强化个案监督。从8890、营商环境大家评、涉法信访投诉等监督举报渠道新发信访投诉举报个案入手,加大督办力度,落实“一案双查”,实行问题整改和倒查追责双同步。

  23.探索建立网上督导新机制。全市政务服务窗口力争年内实现视频监控摄像头全覆盖,全部接入视频巡查系统,通过实现网上监督与网下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将公安政务服务窗口纳入日常网上巡视范畴,建立动态视频巡查、通报机制,提升窗口民警服务质量和水平。

  24.强化考核推动。将营商环境建设考核作为公安机关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科学设置考核项目、考核指标和评分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实现以考增效,引导形成良性竞争;进一步规范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年度绩效考核,以日常考核为主,对考核结果施行月总结、季公示、年汇总,提升考核结果公信力。

  六、坚持以实战化训练、多样化宣传为牵动,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25.强化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服务经济发展的首要职责、助力地方振兴的头等大事来抓,加强各级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坚持以党建促队建,提高工作专班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

  26.强化教育培训。抓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意识、服务本领和服务效果;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开展窗口民警业务技能大练兵,提升窗口民警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27.强化宣传引领。加强内部宣传发动,结合“让党旗在警营高高飘扬”党建工程,充分利用“双最”“双创”“大练兵”“放管服”改革精品工程等评选活动,组织开展窗口部门服务竞赛活动,营造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服务窗口、人人都是本溪形象”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特别是“第一媒体”“平安本溪”等各类平台媒介,拓宽外宣渠道,扩大社会影响,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服务发展措施、成效,提高公安机关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知名度、美誉度、透明度,争取最佳社会效果,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篇4】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我局自去年1月30日组建以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致力于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会、局办公会多次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提高站位,统一认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湘潭形象的观念,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致力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严格落实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制度。认真落实《外商投资法》,发改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外资企业不再需要一系列的专门审批,只要行业不在负面清单之内,即可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外商投资者与中国企业同等待遇。截至2020年6月24日,今年共新设外资企业14家。

  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全覆盖。一是及时安排部署。今年3月10日,联合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印发《湘潭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潭市监发〔2020〕14号),4月23日,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进一步强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要性,部署全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6月9日,召开湘潭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会,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园区)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二是清理存量。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全面清理2019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共对下发的504份“红头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规章2件,废止政策性文件1件,修订规章2部,修订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7件,适用例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2件,予以保留。三是严审增量。对市工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型产品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绿色发展质量规范》《湘潭市实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公平竞争审查结果把关。

  3.着力推动价费政策落实。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港口企业、电网企业、燃气企业、转供电主体的检查力度,确保各类价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截至目前,燃气企业价费政策执行方面,累计为企业降低用气成本465.39余万元;电网企业、转供电主体价费政策执行方面,共计为非高耗能企业、工商业用户减免、节约电费约2880.59万元。

  4.全力推进知识产权争资争项。上半年,共组织指导19家企事业单位、园区、学校申报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项目(知识产权促进口),汇总促进、保护、运用11类67个申报项目,会同财政、教育部门联合推荐报省局。湘潭争取资金总计566.1万元(其中,专项资助资金251.1万元;市本级专项立项19个,205万元;省本级专项项目2个,资金110万元),超额完成450万元争资争项任务。

  5.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在全省率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若干措施》。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战略合作协议》。未来3年,市知识产权局将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为5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支持,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担保费率减半或全免优惠。4月24日,湘潭市9家企业与银信机构进行了现场签约,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共计7740万元。今年来,全市共有11家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意向金共计8540万元,质押专利133件。

  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我市湘电风能有限公司、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湖南内容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天爪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二是与长沙知识产权局、株洲市场监管局签订《长株潭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执法协作、调解咨询、宣传培训、学习交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专题工作小组制度;三是为我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项目申报,积极对接“口审庭”场地落实,与市仲裁委进行工作衔接。

  (三)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致力于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

  1.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企业设立登记申请通过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实现全程网办。今年上半年全市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办理企业设立登记2719户、变更登记2056户、注销登记56户。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成功申领营业执照后,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提升企业档案查询便利度。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了企业登记档案自助查询机,企业申请人通过身份验证、信息核对后,可查询本公司“企业档案信息”。

  2.再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去年将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比省、市要求的3天缩短了0.5天。今年4月下旬,开展了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目前,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基本已实现2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企业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印章刻制0.5个工作日、发票申领0.5个工作日)。2020年1月至6月24日,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0693户,其中企业319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6户,个体工商户7315户。

  3.着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根据《湘潭市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继续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截至2020年6月底,我市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改革方式累计办件总量为1582件,其中实行告知承诺累计办件总量为240件,优化准入服务累计办件总量为1342件。

  4.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今年上半年共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协助98笔,其中股权冻结56笔、股权冻结续行9笔、股权冻结解冻30笔、股东变更3笔。

  5.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协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我市第一批110项事项梳理工作,参与了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征集梳理工作,组织完成“一件事一次办”明白卡编制、流程再造工作。优化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办理程序。对食品、计量、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业务实行湘潭市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预约办理、精简流程。

  6.取消、下放、合并一批行政许可。我局取消了“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了单独登记企业集团,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取消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取消了《药品经济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今年2月12日起,我局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下放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权限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复审(焊接项目除外)下放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各园区分局实施。

  7.推进审批便民服务。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助下,我局迅速将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派驻窗口整合到政务中心A区集中办公。新“三定”下发后,我局成立了登记注册局(审批服务科),将审批职能整合到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市政务大厅,实现了窗口一站式办结。

  8.加快推进“领照即开业”承诺制落地实施。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只要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领照即可开业。为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从去年11月20日起在万达美食旅游项目街区实行“领照即开业”试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相关审批部门作出承诺,即可开业。

  9.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对于涉及生产经营防控急需物品的行政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应急审批。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受理审批方式特事特办。企业承诺在规定时间补齐相关基础资料,网上申请后即可审批发证。现场审批事项,采取应急审批机制,网上申报并承诺符合开办条件,即可发证,两个月内现场复核。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容错审批机制办理了4户,延后现场检查的21户。积极协调省药监局特事特办,启动应急审批程序,帮助湖南永霏特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拿到湖南省首张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注册证,填补了我省医用防护服生产的空白。该公司生产的防护服迅即交付我省援鄂医疗队,为疫情防控作出了“湘潭贡献”,受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充分肯定。

  10.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整合了5条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了“12315”一条热线对外。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9239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3.79万元。

  (四)规范涉企监管执法,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率先在十四个地州市中采取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确保了抽查结果更客观、专业和规范。牵头组织19个市直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目前,全市市场主体名录库共录入市场主体183412户。48个市直部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30个,共录入执法人员1094人,公示抽查检查信息14437条。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一是加强了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当具备执法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积极衔接司法局妥善制定了执法证分批次领取和换芯方案,目前已完成第一批20人的执法证领取发放工作。二是在《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潭政办发〔2020〕1号)出台后,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至各监管执法部门,要求在监管执法中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实行行政执法检查报告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行政执法检查程序。三是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强制措施。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应当充分考虑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合法性、合法性,要尽可能地减少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损害。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我局出台《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对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许可、检查、处罚等执法信息均进行了公示。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统一了执法文书,加强了执法装备配置,在执法过程中实行拍照摄像取证或执法记录仪截屏取证,避免执法过程中发生矛盾时“有理说不清”的弊端。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局设置了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所有重大或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均提请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后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二是加强内部建章立制。我局起草了《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通过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严格坚守安全底线,致力于强化法治保障基础

  1.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十六字方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一是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摸排走访,重点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2020年以来,共检查各类市场111场次,出动执法人员1065人次,检查和走访经营户1833户次。在宣传“扫黑除恶”斗争政策、摸排问题线索,共摸排线索7条,3条已移送公安局,震慑了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二是扎实推进“行业乱象”整治,结合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雷霆”行动、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加大商贸集市、批发市场和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乱象。2020年以来,共查办涉及食品安全案件249起,特种设备安全案件49起。全市“雷霆”行动检查企业共3200余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窝点2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个,捣毁“私屠滥宰”窝点4个,立案查处共240余起,涉刑移送案件6起。“铁拳”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90人次,查办案件37起,涉刑移送案件3起。三是扎实推进“三霸问题”查处,围绕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通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方案》和责任分解表,将监管职责分解到县市区局,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市场内是否存在欺行霸市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拉网式摸排,共出动执法人员1135人次,走访经营户8616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0968份。四是扎实推进娱乐场所毒黄赌整治,为了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更有效地开展湘潭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措施及要求,印发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及充当毒黄赌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以来,市场监管系统摸底辖区范围内KTV、歌舞厅,酒吧,洗浴中心,电玩城等娱乐场所254家。出动执法人员318人次,检查娱乐场所210家,发现证照不全(含无证经营)13家,下达责令整改10次,抄送相关情况给昭山示范区社会事业部7家。

  2.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清理规范性文件26个。后期将结合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部分文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二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规范性文件先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再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已完成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1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严格涉企案件法制审核程序。严格遵守《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程序规定,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等8个方面进行案件审核,对符合以上依据的案件从快办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当事人在听证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共组织了2起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在疫情期间,加大对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案件查处的力度,积极配合办案机构对案件查处,实行“快速审核制”,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审核降为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四是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或采取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等方式,教育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企业开办方面

  软件硬件配备不足,影响企业开办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工作。

  1.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发达地区比较仍很滞后。我市未自建企业开办业务平台,目前我市企业开办主要依托省级平台——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平台办理,涉及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税务总局、省人社厅、人民银行等多个省部级系统,市级层面无法协调实现全流程办事服务事项的对接,暂不具备“一窗通”服务平台的条件。市本级暂无法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通办”。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为省级平台,暂未实现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完全对接,仅实现了入口跳转。各部门要在线认证电子营业执照仍存在困难。

  2.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政务服务环境尚有困难。企业开办涉及企业登记、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多个环节,全市部分政务大厅因场地限制,目前没有设置“企业开办功能板块”,也未配备企业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功能。如市本级因市民之家未落成,租赁场地限制、税务部门权限划分等问题,税务部门、公章刻制单位、社保登记等均未进驻大厅办公。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也因场地限制等原因,如岳塘、雨湖等市场监督局企业注册大厅还未进驻政务大厅,难以实现“一站式服务”。

  3.公章刻制属于市场行为,无法约束公章刻制时间。目前,公章备案已实现网上申报备案,企业在登记环节可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但公章刻制是公章制作单位的业务范畴,属于市场行为,并且全市各级政务大厅未将公章刻制纳入大厅办事服务中,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到领取公章和备案,要多次往返,耗时耗力。影响企业开办时间。去年下半年,岳阳、长沙等市已实现了市场主体首次刻制印章由政府买单的政策,我市至今未能实现。2019年湘潭市新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6665家,如政府承担新登记注册企业的公章刻制费用,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财政负担较大。按每家企业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章”计算,结合目前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开支达200多万元。另一方面,可能打破刻章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发“涉稳”风险。首次刻制印章的质量也难以保证。

  4.我市目前社保登记未进驻大厅,也暂未实现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2个环节合并。因社保登记和用工登记在省人社厅建设的两个不同系统中办理,目前社保登记可从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查询企业登记信息,但未实现与其对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是由省社保中心统一开发和管理,市人社局只有使用权限,也无系统开发、调试权限。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审批便民服务方面

  1.市场监管部门内部使用的业务系统还未进行整合,暂时还达不到一网通办的要求。如企业登记事项使用的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特种设备事项使用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监管系统;食品经营、生产许可事项使用的是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经营管理系统(审批端);医疗器械(一类产品注册)使用的是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材料和审批系统不统一,增加了内部流转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照办理时间。

  2.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时,省外企业无法提交电子数据,不能进行电子签章,只能远道赶来窗口现场办理,便民原则没有全方位体现。

  3.多部门信息互联互认程度较低,“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现象仍未能消除。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已成为打造营商环境的短板,成了制约营商环境优化再上一个台阶的瓶颈。比如政务服务网与省市场监管局开发的“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需要实时对接,政务服务网中“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已与“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对接,但是其他事项无法自动跳转,导致市场主体无法真正意义上做到全程网办。

  4.改革步调不一致,导致百姓办事不便。如:住改商证明。《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已将“市场主体住所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同意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社区经营性用房无扰民证明)”列为第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该指导意见中还明确指出“对于《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所列的证明事项,现阶段如因政策措施衔接不到位或各类民商事主体明确要求,居民群众仍需办理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本着便利居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原则,对于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且能够核实的,据实为居民群众出具相关证明。对于出具相关证明可能涉及法律风险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在详细调查核实情况、采取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居民群众议事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充分评估并预先防范后出具。”目前,部分社区已不再出具此类住所证明,而我省企业住所登记目前仍依据的是《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湘政办发﹝2016﹞69号)规定,“第六条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时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国、省政策衔接不到位的情况,极易造成申请人不理解,办事不方便,引发群众矛盾,影响到营商环境。

  5.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造成了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案例增多。商事主体诚信守法是营商环境的前提,依法监管及时、适度是营商环境的保障。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面

  1.思想上不重视。个别部门领导认为该项工作“与己无关”,以各种理由拒绝和拖延。本部门不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也不参与牵头部门组织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2.因工作量大和人员异动频繁,推诿和敷衍现象严重。有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事项涉及内部多个机构,信息分散、数据量大且没有专人具体负责。在牵头部门安排部署“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时互相推诿或敷衍了事。

  3.多个平台并存,信息不对接造成联合抽查障碍很大。涉企信息不统一归集公示将直接导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无法正常开展。

  4.考核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直未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单独列入对市直各部门、县市区(园区、示范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市场监管局作为全市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难以有效推进。

  5.部门联合抽查操作规范难以统一。参与抽查的各部门因检查方式、程序、标准和要求不一,导致被检查对象也无所适从。多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因参与检查人员众多、检查事项繁杂,也给被检查对象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不安。

  6.“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过于笼统。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文件虽然都提出了这一原则,但具体如何适用并不明确。现阶段一旦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各级被追责问责的例子比比皆是。基层执法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特别是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动性并不高,直接导致大多双随机抽查流于形式。

  (四)公平竞争审查方面

  1.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仍不健全。虽多次强调和督促各县市区(园区)、市直各单位要迅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个别地方仍重视不够,公平竞争审查意识不强,如湘潭经开区管委会仍未建立工作机制,未及时安排部署存量文件清理工作。

  2.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竞争执法专业性很强,熟悉业务的办案人员少,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与新形势、新要求也不相匹配,亟需稳定队伍,充实新生力量。

  (五)执法办案方面

  1、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尚未到位。原有执法队伍老同志多、年轻人少,骨干人数少,工作人手不足,导致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全面性上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2、“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行政执法程序不当”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处理行政案件时,注重案件的事实和结果,忽视了行政执法的法定程序。

  3、服务意识还需增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能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向当事人介绍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但主动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指导服务的能力还不够,主要还是以处罚的手段来教育当事人。

  4、处理行政执法办案与优化营商环境关系上有偏差。认为执法主要职责是查处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考虑更多的是如何严格执法,对优化营商环境思考不多。如个别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超期未检,这些设备是企业正常生产必用的,一旦封存,势必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不封存又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法律上要求封存,在执法办案中执法人员往往是履行法定职责、封存隐患设备为主。

  5、市场监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假冒伪劣、侵权违法、虚假宣传等问题时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犹存,市场安全形势依然复杂。

  6.对执法办案的保障有待加强。办案手段缺失,执法装备不全,办案风险越来越高。我局综合执法机构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8台、摄像机4台、照相机6台,与完整记录执法全过程,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总体要求相比较,存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仪数量不足,办案场所配备不齐等问题,需投入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音像记录等设备。

  三、下步工作及目标

  1.继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引入专家评估机制,开展以文件抽查为主的公平竞争审查督查,确保政府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保障各类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以关系营商环境的行政性垄断问题为重点,加强执法协调配合,加大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加强对市场主体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宣传。

  2.继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建议政务服务中心加强“企业开办专区”功能板块建设。设立“企业开办专区”,缩减办理环节。建议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印章刻制单位、税务部门、人社部门等进驻有条件的政务中心办公,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三个环节统一集中办理,三个窗口相邻办公,实现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社、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窗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设立登记办件比例。

  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4.继续推进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对市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网上在线业务系统平台协同运行,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5.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标准化建设,提升窗口融合度。制定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完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流程标准化。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要求,简化流程、清理材料、缩短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或申请人办事。

  6.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手续,精简许可申报材料,压缩许可工作时限。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行予以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对部分低风险食品类别试行申报企业“公开承诺”“先证后查”。

  7.继续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五大领域由牵头部门联合抽查,避免多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的现象,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加强协调和督查考核。会同相关单位积极争取省级部门的业务指导,推动省级部门与省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协调,实现各部门省级业务平台与协同监管平台数据的对接和互通;争取市委市政府尽快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单独纳入绩效考核评估。定期召开双随机工作进展情况调度会议和责任部门协调会议,对各级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较多的部门以市政府名义进行重点督查。二是组织培训,加强交流学习。对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运用多种形式对市县各级各部门的执法人员加强培训、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到深圳、江苏等双随机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学习和交流,对照不足,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纵深开展。三是加强协同监管。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综合运用,特别是对失信和被行政处罚过的各类市场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针对失信企业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四是明晰免责和问责情形,启动监督机制。进一步明晰各种具体情形和责任。会同优化办、督查室等部门,进一步对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中推进不力,经督查仍不整改落实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对依照信用信息(包含抽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其他信用信息)确认为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不依法依职责实施联合惩戒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机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8.加强涉企收费整治和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确保各项减负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组织以及商业银行涉企收费行为监管,严肃查处搭车收费、转嫁成本、巧立名目、强制服务并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转供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监管,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电价加价行为,确保一般工商业用户享受到国家降价红利,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9.围绕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对社会关注和民生聚焦的网络交易、医药、教育、中介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加大曝光力度,集中曝光一批打击假冒伪劣、侵权违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者,营造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10.建立健全规范执法制度。起草出台《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严格落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廉洁执法。

  11.强化联动提升执法效能。一是要积极抓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查办案件中发现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部门。二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巡查,加大抽检范围、频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三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园区分局的督查指导,落实属地管辖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12.加强队伍建设。以提高治理能力为目标,建立健全“优化、高效、协同”的监管机制。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标,加强对干部职工业务培训、专业训练、实践锻炼,增强干部职工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加强作风建设,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不在状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诚勉,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严肃问责。

【篇5】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城市的发展呈现多元化的局面,尤其是在疫情背景下的经济模式下,不仅需要大规模的外资进入,同时也需要本地的创业群体,依托本地的资源大力发展经济,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来促进地区的发展。当然,优化营商环境的效果是显著的,不过,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短板”,还在影响着企业家们投资的信心、创新的热心、做实业的专心以及高质量发展的恒心。因此,优化营商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的便利性有待加强。企业投资项目申报要有一定浮动标准。如,江苏省地区总部企业申报分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瞬联软件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3日,当时并不符合2018年地区总部申报要求,但2019年的申报标准为当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导致该公司2019年也没能参加申报。企业建议能否把申报期延长,能够让类似他们这种下半年成立的企业,在第二年通过自身努力达到当年标准的也能参加申报。

  二是营商软环境还比较欠缺。现有的招商激励政策不够灵活,优势不明显。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招商扶持政策,但有些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影响了企业的投资积极性。

  三是招商人才还比较匮乏。懂项目、懂经济、懂政策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在重大项目跟踪对接上显得力不从心,影响了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另外招商人员的行动迟缓,投入的精力不大,服务意识不强。

  二、下一步对策建议

  一是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依法简化项目落地流程。利用网络平台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建立“雨花外资企业”工作群,由专人负责、提供政策解答、发布市场资讯、网上业务培训,真正做到24小时在线服务。

  二是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根据我区稳外贸、稳外资措施和《雨花台区扶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10条政策》、《雨花台区应对疫情影响推动稳定发展30条服务措施》的要求,拟由区政府、区内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型企业、银行等三方合作,设立“南京市雨花台区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出口退税资金池”,支持有潜力的外贸综合服务类企业为我区外贸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加便捷服务,确保我区外贸进出口稳步增长。

  三是优化净化服务环境。要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公开涉企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为企业办事提供明确指引。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首办责任、限时办结。实现企业与政府的互动交流、合作对话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基础,政府要大力推动各种公正透明的政商互动平台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投诉处理机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四是创新优化招商方式。整合招商网络、资源信息、项目信息共享等三大服务平台,避免各责任单位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各自为战,浪费资源;加强项目载体政策支持,制定对楼宇(园区)引进外资的奖励办法;推出招商人员激励政策,采取市场化招商、全员招商,制定招商人员奖励办法。

【篇6】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营商环境是制约经济活力,影响经济实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能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区域优势产业的培育与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与现阶段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要求相比,投资和营商环境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就当前营商环境发展的需要,就必须从解决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入手,来破除发展进程中的种.种障碍;大力创建一流的营商环境,营造新常态下加快建设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一、当前营商环境提升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外部因素

  1、地区各类资源有限,整体发展水平有限。目前大部分地区可利用的土地指标有限、近半数地区楼宇高度受限,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受到土地成本较高和发展空间有限等方面制约,且存量土地比较零散、缺乏统一规划,用地成本较高,在土地开发上缺乏竞争优势。给企业发展的空间、机会不足。

  2、企业资金来源渠道少。目前国家整个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普遍很难得到金融单位的信贷支持,发展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十分突出,致使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大部分客商对下一步投资持观望态度,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内部因素

  1、招商竞争激烈,政策优惠无竞争力。日前,各市出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黄金十条”,各地区招商引资竞争加剧。

  2、产业布局不明,招商项目结构不合理。目前,区域引进落地的项目大多为金融、餐饮等服务业项目较多,缺少高科技、高税收、带动能力强的生产性企业,不利于区域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没有形成企业在我区聚集发展的土壤。

  3、行政效率不高,“软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审批事项难,项目手续办理周期过长、进展缓慢,甚至个别单位部门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企业家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不强。

  4、传统优势弱化,业态创新不及时。当前,商圈仍以传统的服装贸易、百货批发、物流配送等业态为主,不能有效紧随和适应新市场的发展,新兴的主题商城、体验店、目录商店、互联网点等创新业态,布局不充分,发展不凸显。

  二、建议和措施

  (一)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强化政策扶持。科学制定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一是城内策划高端商业、文化休闲项目,城北策划高端住宅项目,城东策划总部经济、高端商务楼宇项目。二是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金融产业集群等项目。以七贤庄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顺城巷文旅产业发展带”,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极点。三是以各类大数据增值为目标,策划与大型互联网企业的项目合作;策划医疗大数据服务、智慧城市平台等项目。同时结合《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1+11+4+1”系列方案》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的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二)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为重点企业在发展瓶颈上解决资金问题提供良好条件。充分发挥民间金融街融资优势,将金融小镇发展与企业发展融资有效的连通。建议制定出台落户企业融资贷款优惠政策,吸引小微企业落地。

  (三)要畅通信息输出渠道,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各类政策扶持。全面掌握政策、准确把握机遇,通过跟踪了解掌握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方面政策,要将政府的产业政策、优惠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程序培训,指导项目单位有针对性地编报项目,提高资金申报效率。

  (四)打造交流平台,优化服务软环境。注重搭建企业沟通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推动企业家交流合作与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其他形式招商,如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群众招商等,凡能带来投资的,都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服务企业要有以企业需求为主,摸清企业个体需求,主要企业一企一案,量身定制服务措施。

  (五)提高行政效率,开展企业审批“一站式”服务。

  建议建立《外来投资企业“一站式”服务》制度,认真落实挂牌保护制度,严格制止“三乱”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领导,每个项目都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推进要求,确保推进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引得来、落得实、留得住。

  (六)将企业纳入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考核。邀请各行业企业参与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城市发展方向、公共设施布局充分考虑企业需求。邀请区内企业、重点项目投资企业、拟入区投资企业深入了解我区区域营商环境提升年。由相关企业为各单位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打分。以工商部门、统计部门提供的辖区企业底册,每年分重点企业(限上企业)、普通企业。分别随机选取一定比例企业。上门收集企业对我区营商环境的评分及相关建议,将其列为考核制度的一环。

【篇7】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建立警企联络点、开辟特殊群体办牌办证绿色通道、建立第二个公安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公安局经侦、交警等部门推出系列举措,服务企业发展,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目前,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建立“警企联络点”,实行挂钩对接工作模式,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并及时收集企业对公安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并迅速整改到位。经侦大队还将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的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涉企积案清理,加强对涉企案件受案、立案的审查力度,依法审慎使用查封、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交警部门将围绕安全、畅通、有序和便民做文章,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缪金桂说。交警部门将构建“前端源头治理、中端严管严控、末端倒查问责”的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确保交通事故持续减少,在交通需求持续高位增长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挖掘社会停车资源,及时优化信号灯配时,健全排堵保畅应急反应机制。交警部门还将推出更多便民服务措施,将更多办牌办证、违章处罚、事故处理业务实现网上办、预约办、延时办,开辟特殊群体办牌办证绿色通道,支持具备查验条件的4S店企业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扩大电动车带牌销售覆盖面,实现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为优化公安窗口服务,市公安局推出就近办、掌上办、容缺办、自助办、预约办、邮寄办等服务。市公安局将依托14个基层派出所窗口,推动23项治安类业务下放基层窗口,包括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业务。用好微警务、江苏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将1034项公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场所、工作时间、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咨询热线等全部上网公示并实时更新。在我市建立第二个公安24小时自助服务区,方便群众自助办理出入境、交管、社保查询等常见业务,并在推出周六、周日延时服务的基础上,对于企业、校园等特殊群体需要办理证件的,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开通身份证开办专场或上门帮助办理,扩大服务红利。

【篇8】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紧跟企业需求,开展“一对一”送法进企业;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活动,及时为企业挽损、止损;深化“放管服”改革,让企业享足红利……启动“走企护商除乱”行动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犯罪、治安整治、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优化各项审批制度等职能作用,着力构建亲企、安企、护企、帮企的警企关系,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增强了企业家安全感和干事创业的信心,助力了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大数据+脚板”实现全覆盖走访

  根据行动方案,市公安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6个工作小组,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和“万人进万企”活动,采取“大数据+脚板”的模式,全覆盖走访所负责的企业。通过倾听心声、意见、建议“三听”,调查了解企业经营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梳理排查矛盾顽疾,广泛征求企业对公安机关执法、服务企业工作的意见建议。

  信义玻璃公司希望公安机关多深入企业开展扫黑除恶、预防诈骗等宣传,中石化北海炼化公司提出解决车辆年检问题,广西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放映运货司机遭遇电话欺诈……根据企业反映的法律热点难点、治安等问题,各小组及各分县局认真分析梳理,对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分阶段、分步骤解决。同时落实事中、事后反馈工作,确保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件件有回音、得落实。

  “三送”“三项除乱”并行暖心护商

  助力打通神华国华广投(北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门前道路,确保企业工程项目顺利开工;侦破合浦工业园创业大道普利幸福海卡丁车项目处被盗案,为企业挽回损失2万余元;及时采取措施化解村民无理阻挠,帮助广西斯道拉恩索林业有限公司恢复正常的采伐作业……

  市公安机关立足“事前预防、事中指导、事后维权”,开展“三送”(送温暖、政策、服务)和“三项除乱”整治(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为企业提供治安维护、矛盾化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内容的“套餐”式服务,推动形成护商除乱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局面。

  强化企业周边日常巡防与安全防护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强化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企业反映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严厉打击干扰和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涉企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摸排涉及工程项目建设、征地补偿、拆迁还建、环境污染、劳资纠纷等社会矛盾纠纷,积极联动多方力量开展化解工作。严把经济犯罪立案关,依法依规办理经济案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释放红利

  与此同时,推动“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各项审批制度,严格落实“马上办”“集中办”“一次办”等举措,获得企业好评:通过线上传输材料、电话沟通讲解、网络一对一指导等方式,精简年审程序;为急需出国出境从事商务活动的企业开通出入境绿色通道,并压缩外国船员停留证件办结时间;拓宽了落户准入渠道,增设外来务工人员背景审查绿色通道,优化集体申领居住证绿色通道;为运输企业重点车辆办理到期年检审车等业务开设通绿色通道,联合相关部门商讨解决 “两客一危”车辆在道路运输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整治企业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问题等,全面优化企业周边的交通秩序环境。

  当前,市公安机关正以“走企护商除乱”行动为契机,健全联系走访常态化、解决问题程序化、问题办理反馈规范化的长效性工作机制,形成多渠道、长效化的企业服务体系。

【篇9】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中共xx纪工委关于转发《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项目落地过程中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按照内容进行了自我梳理、总结完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整改情况

  1、在“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方面,我局认真对照九个方面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自查自纠,未发现相关问题。在项目落地情况方面,对项目审批环节中涉及到我局的前置审批条件进行了梳理,不存在人为增加审批条件、不按时限要求和规定审批等问题。

  2、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我局发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有待加强。我局成立不久,原部门审批人员划转不到位,部分承接事项难度较大,对审批人员专业要求较高,我局由于新人较多,过渡期比较长,相关人员对于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吃不透、拿不准”。针对这种状况,我局下一步将狠抓业务培训与学习,努力提升全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业务能力。一方面安排相应股室人员在主管领导和股长带领下到原单位向原审批部门人员学习、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求教,学习最新行政审批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参与相关业务培训,努力上手办理业务;另一方面在股室内部开展“老带新”模式,股长和业务老人与新人采取结对的方式互相学习,实现整个股室业务能力共同提高、共同进步,提升主动服务自觉性。与此同时,我局还加强服务窗口建设,积极从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坚持政务大厅纪律日常巡查制度,每天不定时巡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全方位提高审批队伍综合素质。

  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主要做法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我局印发了《对简政放权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问效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梳理涉及本部门的简政放权政策,总结本部门在简政放权重大政策实施过程中,出台的措施、采取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查找在简政放权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没有落实、执行不到位、衔接不顺畅等问题。同时完善下放和划转审批事项衔接机制,保证下放审批事项能够接得住、接得好,取消事项能够及时取消。

  2、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省“三级四同”要求,编制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优化完善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图、工作细则,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我区30余个部门(科室),认领了本级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了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形成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649项,实施清单项512项。

  3、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就管委公布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对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明确了检查工作安排、时间步骤及工作要求。

  4、进一步放大“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效应,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刻制、启用了“xxx行政审批局审批专用章”。指导xx镇和村(社区)完成了对河北政务服务网乡镇和村级页面的门户、事项信息的确认、补充、完善工作。

  5、开展服务窗口质量提升行动。完善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全程代办等制度,推行了“四公开”。在审批服务窗口公开将办事全流程服务指南、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办事结果进行公开。制发了《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等规范性文件。

  (二)扎实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加速释放投资活力。

  1、认真贯彻落实《保定市深化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暨“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实施方案》。我区规划建设局规划、建设、市政、园林、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已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合验收时间压缩一半以上。制定了《xxx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回头看”暨投资项目审批时间进一步压减的方案》,目前已初步梳理完成立项、国土、规划等部门审批流程。

  2、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全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各相关业务办理系统。目前我区各部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事项213项;发改、规划建设、国土、环保、人防等部门均实现了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审批、办理、监管和信息反馈,优化整合平台审批流程,确保了项目审批时间不高于国家和省平均时间。同时继续调整各部门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3、再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理流程》,在投资项目建设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经梳理,固定资产和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18个工作日,压缩为60个工作日(不含土地手续办理)。行政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

  (三)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要求,全面提高企业登记效率。

  1、推行“审核合一”登记制度。除涉及特殊审批事项外,企业登记业务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企业登记时间压缩为一个工作日。

  2、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取消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网上办理;个体户办理实行手机APP云窗办照;企业注册营业执照实现自助办理。目前我区企业开办实行即办即结。初次发票申领,1个工作日办结。

  3、衔接落实国家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的相关要求。对首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106项改革事项中由我区承担的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备案、告知承诺和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进行分类管理,落实证照分离工作,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更大便利。

  4、积极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在清理范围上,做到清理单位、清理事项、清理材料三个全覆盖,从证明需求单位角度梳理群众和企业办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需提交的各类证明及其盖章环节。在清理标准上,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为规避责任、转嫁矛盾而要求提供的各种申请材料。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推进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抓紧上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我区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梳理和汇总各部门上报的“四办”目录,编制了xxx“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其中“马上办”政务服务事项287项,“网上办”政务服务事项290项,“就近办”政务服务事项103项,“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282项。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我区政府网站对外公布。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我区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衔接国家和省取消下放,法律法规的立、改、废,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做到本级“四办”目录的调整工作。 

  2、深化“一网、一门、一次、一窗”改革。我区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推行一网通办,建立了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平台,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全区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事项213项,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xxx站点)公布”。网上申报功能经过测试,161项事项均能够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实现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办理。公布并实现了80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群众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就可查询事项办理相关材料,可以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预审,让群众和企业切实享受到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带来的快捷、便利。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要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就必须牢牢坚持以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出发点,将改革进行到底,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群众的需求与政府的服务实现无缝对接。

  (一)  着力做好行政审批局改革前后衔接工作。

  1、开展行政审批“清零”工作。对各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予以清空,重新梳理、重新论证、重新确认,并对原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精简规范。

  2、做好整体设计,统筹谋划机构设置、事权划转。对能划转的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划转到位;对暂不能划转的审批事项,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由相关部门进驻或在原部门设置的办事服务大厅办理。

  (二)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接权能力。

  1、要充分发挥我区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对改革目标的系统谋划和过程把控,推进政府、市场、社会同向发力,加快构建政府部门间、政府与市场间、政府与社会间的新型合作关系,形成改革整体推进合力。

  2、建立健全“事权、人权、财权”对等保障机制,特别是应本着人随事走的原则,在下放事项的同时,帮助接权单位培训人员、完善设备、提高水平,杜绝“甩手掌柜”,让基层政府有动力、有能力承接好审批事项,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3、接权单位要本着接住接好的原则,搞好协调对接,在充实力量、提升能力的同时,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应对权力下放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下放事项安全着陆。

  (三)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以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为主要对象,以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为主线,围绕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大力整合审批办理环节,促进跨部门、全过程审批办理流程协调统一和深度整合。到2019年底,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78个工作日以内,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8个工作日以内,备案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底,全面建成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审批管理系统。到2020年6月底,基本建成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四)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服务质效。

  1、制度标准先行,整合服务资源。打破政务资源交换共享的壁垒,推动服务资源整合联动,实现一体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政务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多办事,争取“最多跑一次”。

  2、升级信息平台,增强技术支撑。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改进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真正做到让民众通过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可以轻松完成在线审批、网上办证、业务查询等办事手续。

  (五)优化公共服务,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加快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各类服务事项预约、申报、办理、查询等全流程网上运行,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证件联用、信息联通、服务联动”。大力推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综合运用,促进线上线下一体运行,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对相关部门已取消而其他部门仍要求群众出具的各种证明,应通过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来核查解决,而不应该找群众提供。

  (六)明确责任主体,加强队伍建设。

  1、尽快完善行政审批局人员配备,完成对进驻窗口单位的审批事项、办件流程、人员情况调研摸底,形成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和窗口工作人员清单,为审批岗位设定及审批事项划转提供准确事实依据。

  2、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制定部门审批责任清单,明确审批主体,细化职责分工,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监管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3、加强审批队伍建设,培养公仆意识,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以健全的制度约束人、管理人。充实一线人员力量,强化人员学习培训,由原单位对审批局现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能在短时间内熟悉工作,尽快进入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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