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写好工作报告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疫情防控资金和捐助物品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优质6篇)》,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自查自纠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疫情防控资金和捐助物品自查自纠报告范文(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疫情防控资金和捐助物品自查自纠报告篇1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资金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县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经费合计1159.2万元,193.95万元未支出。
(二)捐赠款物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县红十字会、县慈善协会和其他公开募集的慈善组织以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319.54万元,支出262.99万元,结余56.55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12.1万件,安排使用上述物资5.94万件,结余6.16万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部门(单位)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未能充分发挥绩效。
2.部分镇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财务收支未进行会计核算。
3.部分单位疫情防控物资未按物资来源和使用情况分类建立防控物资管理台账。
4.部分单位接受社会捐赠物资信息公开不及时。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资金方面。
1.促进疫情防控资金及时有效使用。
2.促进疫情防控资金账务规范管理。
3.促进建立健全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管理方面规章制度4项。
4.促进疫情防控物资规范管理,分类建立了防控物资管理台账,做到账实相符。及时将接受社会捐赠款物及使用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疫情防控资金和捐助物品自查自纠报告篇2
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物品性质特殊,关系到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我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自接到上级通知以来,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做好专款专用,责任到人。及时进行院内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报告汇报如下:
一、由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核查物资采购及领用明细,特别是对疫情防控资金的使用及捐赠物品的领用情况进行核对,并且建立台账。二、认真贯彻上级省、市、县《关于做好社会捐赠物资使用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慈善捐赠款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查看疫情防控物资及资金使用是否合理,重要紧缺性物资,是否优先供给何家庄子隔离区、预检分检点等。
三、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明细账和各项物资入库登记、领用发放及使用管理单规章制度,确保管理严格、手续完善、凭证齐全。对于资金使用及物资领用,必须经过院领导签字确认,保证物资被充分利用。
四、查看台账,是否有不合理处,是否有明细,每笔资金及物资使用流向是否明确。
五、查看资料是否完备,是否有出入库证明并签字、支出凭证等。 经院内自查,我院疫情防控资金、物资及捐赠物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执行,并在以后,定期自查,保证绝不出差错!
疫情防控资金和捐助物品自查自纠报告篇3
淳安县审计局:
我局收到淳委审办行报﹝2020﹞2号审计报告后,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防疫物资使用不及时的问题
自3月中旬收到消毒液使用不及时的审计意见后,我局结合自身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储备与管理的职能,积极对接县应急管理局建议其加强消毒液使用调拨,陆续向县应急管理局、屏门乡、教育局等单位发放剩余消毒液,并于7月初全部出库。
二、关于物资采购资料不齐全的问题
疫情期间测温枪因供货极度紧缺,售价明显高于正常价格,供货商为规避风险,均不愿签订协议、开具发票。为完善采购手续,我局持续与供货商加强对接,不断跟进合同补签和发票补全事项,于7月24日将测温枪购货合同、发票全部补齐。
三、关于疫情防控物资领取发放调用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我局根据《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紧急情况下,申请使用救灾物资可先口头报告,后补办书面申请手续”,执行“先调用、后补办”的程序。文文昌镇已于3月底补齐物资申请、调用相关资料,我局协助县防控办采购和运输的5000只口罩,隶属于县级疫情防控物资体系,一经抵达千岛湖即调运至防控办,购销合同、发票及发货清单等相关资料已于7月中旬补齐。
疫情防控资金和捐助物品自查自纠报告篇4
根据《勐海县审计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的通知》(海审通〔2020〕4号)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对现阶段我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结合我乡实际,成立了勐宋乡人民政府资金及物资分配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陈云飞 勐宋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马时克 勐宋乡财政所所长
组 员:张珺 王红妹 斯大 康亚龙 施浩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时克所长兼任,负责统一协调和指导资金使用及物资发放各项工作,已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发放物资。
二、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情况
(一)财政拨款资金20,000.00元。2020年2月5日收到海财预字〔2020〕15号勐海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20,000.00元;
(二)财政补助资金49,218元。1. 2020年2月3日收到勐海县组织部拨付疫情防控工作经费10,000.00元;2.2020年2月3日收到勐海县组织部拨付疫情防控工作经费3,300.00元;3. 2020年2月17日收到勐海县卫生健康局拨付勐宋乡三迈村定向捐赠勐宋乡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经费35,918.00元。
合计收到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69,218.00元。
三、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海财预字〔2020〕15号勐海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支出明细:用于打印复印费、工作证制作费3,200.00元,用于办公耗材费1,920.00元,用于展板、海报制作费2,880.00元,用于堵卡点生活物资费2,000.00元,用于购买含氯消毒粉8,580.00元,购买医用口罩、乳胶手套费1,420.00元。
2.勐海县组织部拨付疫情防控工作经费13,300.00元支出明细:用于防控一线党员、干部慰问金5,400.00元,用于袖套制作费2,240.00元,用于购买医用口罩、乳胶手套费2,630.00元,办公用品费1,030.00元。
截止到2020年2月27日,专项资金已使用31,300.00元,余额37,918.00元。
四、捐赠款物接受及分配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2月27日剩余库存物资为:(1)口罩404个;(2)95%浓度酒精10升;(3)免洗手消毒凝胶76瓶;(4)含氯消毒泡腾片89袋;(5)二氯异氰脲酸纳粉240袋;(6)75%酒精160升;(7)84消毒液50升。
1.口罩(规格17cm*16cm/个),接收数量2613个,发放数量2206个,破损3个,剩余库存404个。
2.中药,接收数量177袋,发放数量177袋,无剩余库存。
3.消毒水(规格10L/桶),接收数量9桶,发放数量9桶,无剩余库存。
4.75%酒精(规格10L/桶),接收数量9桶,发放数量9桶,无剩余库存。
5.小瓶酒精(规格75%浓度),接收数量114桶,发放数量114桶,无剩余库存。
6.水银体温计,接收数量114个,发放数量114个,无剩余库存。
7.乳胶手套,接收数量114双,发放数量114双,无剩余库存。
8.95%浓度酒精,接收数量60升,发放数量50升,剩余10升为应急库存。
9.免洗手消毒凝胶(规格500ML/瓶),接收数量130瓶,发放数量54瓶,剩余76瓶为应急库存。
10.含氯消毒泡腾片(规格2000g/袋,1g/片),接收数量100袋,发放数量11袋,剩余89袋为应急库存。
11.二氯异氰脲酸纳粉(规格250g/袋),接收数量240袋,未发放。此物资为家禽消毒粉,因前期发放未使用完,待使用后完再发放。
12.桶装75%酒精(规格50升/桶),接收数量400升,发放数量240升,剩余160升为应急库存。
13.沃柑,接收数量1吨,发放数量1吨,无库存。
14.84消毒液(规格25升/桶),接收数量50升,未发放。因前期发放未使用完,待使用完后再发放。
捐赠物资分配使用具体明细清单详见附件1。
五、捐赠款物管理和信息公开情况
1.已在勐宋乡人民政府公开栏公开
2.已在勐宋乡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我乡已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切实做到疫情防控经费专款专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其次,物资组将继续严格贯彻疫情防控物资进出库登记,发放程序达到规范有序,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做到账目清楚。
疫情防控资金和捐助物品自查自纠报告篇5
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物品性质特殊,关系到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我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自接到上级通知以来,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做好专款专用,责任到人。及时进行院内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报告汇报如下:
一、由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核查物资采购及领用明细,特别是对疫情防控资金的使用及捐赠物品的领用情况进行核对,并且建立台账。二、认真贯彻上级省、市、县《关于做好社会捐赠物资使用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慈善捐赠款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查看疫情防控物资及资金使用是否合理,重要紧缺性物资,是否优先供给何家庄子隔离区、预检分检点等。
三、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明细账和各项物资入库登记、领用发放及使用管理单规章制度,确保管理严格、手续完善、凭证齐全。对于资金使用及物资领用,必须经过院领导签字确认,保证物资被充分利用。
四、查看台账,是否有不合理处,是否有明细,每笔资金及物资使用流向是否明确。
五、查看资料是否完备,是否有出入库证明并签字、支出凭证等。 经院内自查,我院疫情防控资金、物资及捐赠物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执行,并在以后,定期自查,保证绝不 出差错!
疫情防控资金和捐助物品自查自纠报告篇6
我局收到淳委审办行报﹝2020﹞2号审计报告后,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防疫物资使用不及时的问题
自3月中旬收到消毒液使用不及时的审计意见后,我局结合自身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储备与管理的职能,积极对接县应急管理局建议其加强消毒液使用调拨,陆续向县应急管理局、屏门乡、教育局等单位发放剩余消毒液,并于7月初全部出库。
二、关于物资采购资料不齐全的问题
疫情期间测温枪因供货极度紧缺,售价明显高于正常价格,供货商为规避风险,均不愿签订协议、开具发票。为完善采购手续,我局持续与供货商加强对接,不断跟进合同补签和发票补全事项,于7月24日将测温枪购货合同、发票全部补齐。
三、关于疫情防控物资领取发放调用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我局根据《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紧急情况下,申请使用救灾物资可先口头报告,后补办书面申请手续”,执行“先调用、后补办”的程序。文文昌镇已于3月底补齐物资申请、调用相关资料,我局协助县防控办采购和运输的5000只口罩,隶属于县级疫情防控物资体系,一经抵达千岛湖即调运至防控办,购销合同、发票及发货清单等相关资料已于7月中旬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