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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污水处理调研报告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报告十分的重要,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乡镇污水处理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营是长沙市大力推进全市,尤其农村地区污染减排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库区内的一个重要清污工程,是长沙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一个重要子项目,是实现集镇提质发展、建设美丽乡镇的必然要求。为全面掌握长沙市已建和在建的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市环保局于20xx年6~7月,对此项工作开展了专项摸底排查调研工作。
目前由市级财政补助的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共有88个,其中岳麓区3个、开福区3个,望城区15个,长沙县18个,宁乡县19个,浏阳市30个。调研组主要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的工程质量、配套管网集水及污水厂运营管理情况做了深入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营管理现状
(一)建设现状
88个项目中,66个已基本建成,17个在建(其中3个建设缓慢),浏阳有5个未开工。20xx年市政府的工作报告任务10个,已完成2个,其他8个均在建,年底均能完成工程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市领导批示以及区县城镇化建设发展需求,20xx年还有10余家正申报计划,其中宁乡县有7家建设积极性较高,创建国家级生态县。
(二)运营现状
已通过环保验收的有26个,但浏阳永安产业制造园的运营管理欠缺、三口农业园停运。当前,运行情况良好的有31个,另有7个具备条件已向我局提交验收申请(12月底完成验收),占所有项目的35%,占已建成的47%。已建成的有35个半停运或停运,其中浏阳18个。长沙县、宁乡县、岳麓区已委托第三方开展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管理,望城区明确通过环保验收后交由区市政局统一管理,再委托第三方运营。浏阳市、开福区暂未明确运行管理责任主体。
二、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作特色
(一)不断创新与完善,率先全省为生态文明建设积累经验
自2008年起,长沙市全面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其他地州市仅局限于城市、县城和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通过五年多的努力,我市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在建设、技术、运营、管理、投资等方面已探索出较为成功的长效机制。长沙县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集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望城区、宁乡县通过县委或政府常务会议明确各部门相关权责及资金投入。到2017年,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覆盖率将达到全市建制乡镇的70%(这一指标与山东省全省平均水平持平),为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二)因地制宜处理集镇污水,有效改善农村环境
根据农村地区地形、地势、用地、投资、产业发展等不同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有运行成本较低的人工湿地,有适合人口聚居密度大的生物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工艺,有适合占地规模小、可随时扩建的生物转盘+滤布滤池工艺,有镇园合一的工业型二级生化处理工艺。目前有效运行的31家乡镇污水处理厂集镇周边地表水及农田土壤环境均得到有效改善,彻底改变原先“污水横流,自然蒸发,直排河道”的落后局面。
(三)发挥市级财政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资本的投入。
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一直以“以奖代补”“以补促建”的财政扶持模式,以地方县、乡政府为主体,市级财政给予补助,出台了建设及运营补助管理政策(建设345万元/座,运行8万元/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预算和年度建设计划,已下拨资金1.84亿元。长沙县成功探索并开展了BOT打捆建设和运营模式,吸纳和运用社会资金,构建了市场化、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的长效管理机制。除浏阳外,其他区县也积极整合资源、统筹资金。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方面资金总投入达8亿多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区县(市)及乡镇重视不够
部分县乡政府重视不够,个别县乡政府未将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建设过程没有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质量把关,导致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停运时间长达一年甚至更久,如:浏阳大部分乡镇、宁乡部分乡镇及望城廖家坪(移交至高新区)等。部分镇园合一的污水处理厂(如望城铜官、浏阳永安)暂未接通集镇生活污水管网,因园区和所在地政府之间的问题,最后一公里的接通连续几年未予解决。部分乡镇的市财政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但因选址不当等原因暂未开工建设,如浏阳市沙市镇、龙伏镇、枨冲镇、淳口镇、文家市镇。
(二)建设及运营资金缺口较大
一是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费用高,平均造价近10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有限,大多数乡镇财力更加有限。由于乡镇投入严重不足,导致集镇居民不愿配合,入户管网接入率偏低,部分集镇上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农贸市场等排水大户暂未全部纳入排污管网。二是部分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较少或资金配套政策未落实。宁乡县仅配套60万元/座,浏阳市近4年内未安排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配套建设资金。三是运行管理费用市级财政补贴额度十分有限,仅8万元/年·座,并要求县级财政不低于1∶1进行配套,但建成后每年30-50万元的'运行管理费用更使乡镇财政难以为继,停运现象较普遍。目前除长沙县及宁乡外,其他区县均未出台运行管理费用的资金筹措方案。
(三)项目全过程管理问题突出
1. 部分项目存在监管缺失导致严重质量问题。一是浏阳市绝大部分及其他地区个别项目存在乡镇政府、住建、水务、环保等部门施工期监管缺失现象,导致主体工程、管网工程建筑质量存在问题,如浏阳古港、达浒、北盛等主体工程构筑物存在漏水、渗水现象;主管网沿河道、水塘铺设或横穿河底,密封和防渗质量差,存在清水倒灌现象。二是部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在施工阶段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防洪设计有缺陷,出现洪水冲击厂区等问题,如浏阳澄潭江今年5月份已遭洪水冲毁。三是工程施工管理不够严格。部分工程施工并非专业的公司负责建设,导致主体工程及管网工程施工队伍水平较低,工程质量难以达标。
2. 项目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不完善。一是职责划分不明确,只建设不运营。多数区县(市)暂未明确县政府、县水务、县环保、县物价、县财政、县住建及乡镇政府责任,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明晰。二是管理机制不畅通,环保部门及乡镇政府没有抓手,没有专门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导致管理模式不明确、管理主体缺失、运行台账不完善、保障不到位、设施闲置等问题,建成后停运现象比较严重,宁乡、望城、浏阳均存在该问题。三是环保部门或乡镇排查出问题后,乡镇政府没有整改的资金保障,导致整改措施无法落实。
四、整改工作的措施及建议
(一)严格落实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制度
由市环保局函告区县政府加大督查力度,明确乡镇政府责任上肩,严查工程质量、工艺规模及排水管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下达限期整改要求通知单;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对该乡镇的所有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区域限批。
(二)尽快明确运营管理主体
以区县(市)政府牵头,结合当地实际,明确运营管理责任主体,落实资金保障机制,采用委托第三方运营的市场化管理模式,实行专业化公司打捆运营。
(三)多渠道筹措运营管理资金
一是探索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建议区县政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通过收取污水处理费筹集资金,在集中供水区域,探索并实施在居民自来水费中增收污水处理费;镇园合一的污水处理厂对排污企业收取污水处理费,对园区外的企业可探索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二是建立统一有效的监管机制。用财政、审计、监管、督查等行政手段加强监管力度,将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指标、环保监管意见与市、县两级环保资金补助与核发、农村环境卫生评比、政府绩效考核挂钩。三是开展市场化投融资的专业公司经营模式。学习长沙县农村环境投(融)资建设有限公司的管理与运作模式,大规模吸纳和运用社会资金,为乡镇污水处理厂长效运营提供更广泛的资金来源。
(四)综合施策,重点推进浏阳乡镇污水厂建设和运行
一是高位协调。请市领导约谈浏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及管理的责任主体,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和督查力度。二是分类管理。对于已经通过环保验收的,加大环保日常监管力度,确保长效运行;对于基本达到验收条件,尤其是列入历年年度考核任务的,加快调试和问题整改,强力推进环保验收和长效运行管理;对于暂时没有动工的,特别是浏阳市5乡镇和被洪水冲毁的澄潭江,函告浏阳市政府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论证项目的可行性,甚至可追回财政补助资金或暂缓建设。三是加快市级专项资金的拨付。对于已经通过环保验收并运行效果良好的污水厂项目,严格按照财政拨付要求,下拨剩余建设资金和首批运行管理费用。四是启动减排考核。计划明年全面启动对已下拨首批运行管理费用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开展减排效能日常考核工作,实施长效运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