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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夏季安全生产总结7篇(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

分类:工作总结发表于 2023-06-12 11:18阅读数:0

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中,我们总少不了进行工作总结写作的机会,想写好工作总结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夏季安全生产总结7篇(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从而做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总结。下面是好范文小编整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夏季安全生产总结7篇(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欢迎参阅。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夏季安全生产总结1

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个 人 总 结

XXX

20XX年XX月XX日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个人总结

20XX年 X月,我由于工作变动调到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成为食品监督所光荣的一员。在这近半年来,在局领导的关心培养下,在分管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己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个人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首先,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利用业余时间通过杂志报刊、电脑网络和电视新闻等媒体,以及本局安排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提高自己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识,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集体与党保持一致;其次,除了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对局里组织的各项活动,都积极参加和配合,关心集体荣誉,维护单位形象,同在一个局,共爱一个家,使自己尽快融入到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个大家庭中来。

二、重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为了更好地适应食、药监工作的新形势和岗位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认

真学习掌握“一法两条”和《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法律条款准确运用到实际监督检查工作中,坚持边学边做,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巩固和丰富业务知识。执法先要懂法,只有认真地学好法律法规,才能扎实地开展工作,才能切实做到依法行政。面对这一全新的工作领域,我认真学习食品,药品监督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用法律法规来武装自已。努力提高自己的行政执法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忠于职守,吃苦耐劳,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一年来,本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努力做好局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市场监管工作,为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力量。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坚持廉洁勤政,改进工作作风

在工作和学习中,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勤俭节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目标责任,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没有发生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的现象。在工作中,对前来办事的群众,以礼待人,热情服务,避免发生“四难”现象。

虽然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学习和工作,但由于调入的时间不长,业务不熟悉等原因,工作中存在了一定的问题:

1、政治和业务学习抓的不够。主要精力针对于实际工作,对政治和业务学习的重视不够。

2、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待于不断提高。虽然狠抓业务学习,认真学习掌握“一法两条”和《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法》等有关知识,但与实际工作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需要继续加强学习。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进一步做出努力,抓好政治和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努力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促进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项工作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做出个人的一份力量。

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夏季安全生产总结2

今年以来,区食药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契机,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整治、树行风,抓宣传、树形象,注重加强学习,扎实工作,积极探索,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带来的新要求,全面提升监管能力,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济南市创城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布置落实创建相关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创城氛围营造。采取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创建活动,先后在各街道办增设宣传展板、条幅400余个,在各主要路段、商场、超市、酒店利用LED屏滚动播放食品安全城市口号标语,制作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光盘1500余张;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活动20次,发放宣传彩页和食品安全知识读本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受到辖区群众好评。二是进一步完善创城档案。对照创城验收要求,进行资料的补缺补差和整理工作,主要包括整理全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单位)监管档案,对食品生产小作坊和农贸市场开展重点达标整治。三是推进食药所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总局、省市局基层食药所规范化建设要求,协调街道办事处改造提升舜玉路、六里山、大观园、二

七、王官庄、舜耕、魏家庄等12个食药所,办公场所和装备建设达到创城验收标准。同时开展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执法工作水平。

二、全力配合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区食药监局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对照标准,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签订承诺书,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在每周召开的调度会上,局班子成员和各科所负责人认真学习文明城市创建主要指标,并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夯实工作责任,保证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加强部门配合。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对整治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商户落实。联合街道社区积极推进“文明餐桌活动”。在餐厅、超市等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建立高效的投诉机制,公开投诉方式,在餐桌上摆放“文明用餐”桌牌2万余个,在餐厅醒目位置张贴“文明餐桌行动”公益海报2000余张,营造良好氛围。

三、努力构建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

今年以来,区食药监局注重发挥联动作用,加强部门配合,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协同机制,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共治格局的形成。一是部门协同配合。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同时积极配合区农业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基层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截至目前,联合区农发局在4个涉农街道办事处成立了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组建了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同时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能力得到较大提升;配合区教育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体育课、主题班(队)会、专题报告、知识竞赛、升旗仪式、校园宣传栏、校园广播等途径,提升学校食堂负责人、老师、同学们的食品安全意识;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共立案8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8人,有效地震慑了该类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了全区食品药品经营环境,维护了食品药品经营秩序。二是街道村(社)联动共治。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原则,构建“全面覆盖、分级管理”的区、街道、社区(村)的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通过街道办事处招募204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真正打通食药安全监管的“最后一公里”,形成了全方位、无盲区、全覆盖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三是社会各界监督。邀请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采取有奖举报等形式,拓宽食品药品监管的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各界人士、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四、扎实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

区食药监局坚持以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部分,狠抓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在食品药品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扎实有序地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共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小饭桌”专项检查、“315晚会曝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幼儿园食堂校外托管场所专项整治、夏季低温储存药品专项检查、端午节食品专项检查、网络订餐单位专项检查等各类食品药品专项整治18次,检查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500余人次,监督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386家次,食品流通企业6200余家次,餐饮服务企业5700余家次,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300余家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400余家次。全年共受理、核查群众投诉举报2500余件,处理率100%,满意率%;立案200余件,罚没款300余万元,一批典型案件得以有力查处。

五、加强抽检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今年,全区共安排“四品一械”抽检1823批次(其中食品1560批次、药品168批次、医疗器械15批次、化妆品60批次),抽检品种和数量较上年均有所提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抽检监测排查化解风险隐患的重要作用。一是理念上坚持问题导向。鼓励通过抽检主动发现问题,业务科室对基层食药所开展系统培训3次,传授抽检经验,培养抽检骨干,大大提高了基层所案件立案率。二是统筹上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科室负责、统一经费使用、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汇总、统一结果利用,做到了工作归口、上下对口,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形成了统一领导、有主有次,层次清晰、高效协作的良性工作机制。三是范围上坚持“四个覆盖”。着力扩大覆盖面,全面评价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实现了基本药物全覆盖、24大类食品全覆盖、所有获证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所有街道办全覆盖。四是处置上坚持迅速高效。指定专人负责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理。今年以来,市中区“四品一械”抽检不合格产品均得到了及时处置。

六、认真开展法规宣传教育培训

在每月开展两次“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的基础上,联合市局和济南电视台开展3次“食药科普社区行”大型宣传活动,活动以丰富的文艺节目、好玩的现场互动、有趣的知识问答,使食品安全宣传切实走入千家万户。结合食品、药品和保健食品安全防范、识别假冒伪劣食品和常用中药、食品消费维权、食物中毒预防等内容为社区居民普及了食药安全知识,并为社区居民详细解答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药安全、消费维权等各类问题,受到群众热烈欢迎。全年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7幅,接受现场咨询1500余人次。形成工作信息5期,上传区政府站及市局各类工作信息320余条,在各类外部媒体上发布新闻信息8条。组织基层食药所执法人员以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的形式,深入街道、社区、机关、农村、建筑工地,面向广大消费者、从业者和媒体记者,扎实开展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夏季安全生产总结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安全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我们按照省、市食品药品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认真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明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管,不断研究和创新工作方法,抓基础、抓薄弱、抓巩固与提高,力图使工作在总体效果上取得新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两网”建设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首先,药品供应渠道得到全方位规范。我们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深入开展了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主要是通过“两种方式”、“两种途径”不断强化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两种方式”即:一种方式是不断发展农村乡(镇)的药品连锁门店。农村乡(镇)在去年8个乡设立药品连锁门店的基础上,今年又由齐市齐泰、康盈、康吉三家总店在###发展到全县16个乡镇,共建立门店29个,达到了乡乡有连锁的目标。药品价格在竞争中普遍降低,彻底打破了过去单体药店垄断价格的局面,农村群众不仅吃上了放心药,而且吃上了实惠药。另一种方式是采取自愿的原则,在村级建立药品连锁专柜。目前,首批农村药品专柜共68个已经审批完毕,现正在检查验收,覆盖率达到45%,成为村级药品供应渠道的一种补充。为强化对卫生所药品渠道的规范管理,我们又采取“两种途径”,即:一种途径是县内批发企业向村卫生所集中配送药品,特别是负责对偏远地区村屯的卫生所进行药品配送。截止今年6月20日,全县的148个行政村已有126个村卫生所与县药品批发企业签订了集中配送协议。另一种途径是定点配送药品。对那些未与县内批发企业签订集中配送协议的村卫生所,我们要求其与某一合法批发企业签订定点购货协议,以规范其药品购货渠道。到6月底,未实行药品集中配送的22个村卫生所都与齐市万达医药批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定点购货协议。这样,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和“两种途径”,强化了我县农村的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与管理,广大农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了可靠保证。在省“两网”建设31号文件下发后,我们又以县政府的名义下发了《###县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这一文件不仅及时宣传了省政府强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政策,而且还把我们从去年到今年上半年的“两网”建设工作做法以文件形式确定下来,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推进和深化。

其次,药品监督网络建设正在不断加强。我们对去年聘请的360名食品药品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以不同方式进行了走访与沟通,一些同志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我们查办的案件有16条信息来自于监管员和信息员,对我们的监管工作起到了一定的帮手作用。在省局8月召开的“两网”建设绥化现场会议后,我们于8月28日,再次以县政府名义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工作站和信息员工作室的通知》,要求在各乡(镇)建立工作站和工作室,使药品连同食品监管网络切实发挥作用,这项工作我们正在开展。

二、医疗器械监管在实践中强化和创新

为强化医疗器械监管,我们一直在探索和研究监管的模式和方法,坚持帮促和整治相结合,努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在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上,我们建立了“七项制度”,严格规范了“六个环节”。我们从抓重点环节、加强事前防范做起,提出建立了医疗器械的购进制度、质量验收制度、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保管养护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使用销毁制度和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同时,严格规范了进货渠道、质量验收、仓储条件、使用和销毁、质量跟踪以及供货的资质留存等六个环节。通过一年多的监管,推进了全县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化程度,提高了医疗器械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在重点监管工作中,我们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监管作为研究的重点。设计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用后销毁流程图,用以规范管理。同时,我们又研究修建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用后销毁焚烧炉。现已修建20个,正在试验推广之中。三是在专项整顿中,对齿科专项整顿进行了创新监管与提高。我们提出了“五个统一”,即:建立了统一的管理模式,制作了统一式样的器械柜,执行了统一的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医疗器械用后销毁流程图,使用统一的用后销毁设施。在去年两次对牙所(科)重点整顿的基础上,我们今年又对他们的硬件设施、管理标准等进行了统一规范,为全县牙所(科)设计了齿科专用器械柜,并指导他们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目前,全县17家牙所(科)均达到了“五个统一”,通过不断的整顿和规范,使我县牙所(科)从业人员的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内外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三、食品安全工作在积极研究和探索

年初以来,我们确定了“扎实打基础、超前想问题、大胆提建议、主动做协调”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职责,以积极的态度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为此,我们一是加强沟通和协调,保证监管渠道全面畅通。工作中我们感到,要想做到综合监督首先必须做好组织协调,并把组织协调贯穿于履行“三句话”职责当中。所以,我们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办公室在协调委员会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深刻解读“三句话职责”。我们通过食品安全工作会、协调委员会例会、县长办公会,及时传达上级精神,研究和部署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工作上做到经常沟通,协调到位,每项工作都得到了各成员单位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行文顺畅、及时、准确,各部门关系融洽、密切配合,保证了工作渠道的畅通和步调一致。二是积极组织协调,切实开展综合监督。首先,我们采取“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集中整顿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统一行动与各自为战相结合”的三结合办法,以推动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工作。为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我们又制定了《###县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结合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方案》,进一步开展了今年的专项整顿工作。我们通过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例会的方式,及时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和行业监管特点,充分发挥各自的长处和优势,并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和手段,切实开展食品安全的市场监管和整顿工作。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和组织下,召开了2次县长办公会和5次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例会,各职能部门集中开展了5次食品安全节日综合检查和大小专项整顿30余次。据统计,各职能部门共投入检查人员58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30余台次,共检查各类食品行业4200余家次,关停黑窝点21处,没收假冒伪劣啤酒等3500件,其它伪劣食品吨,罚款万元。这些工作,对保障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起了重要作用。其次,抓基础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机制。年初,我们通过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会议,由县政府分别同各职能部门签订责任状,明确了各自的工作任务,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落实,一级抓一级。为探索和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我们采用了定期报告制度,建立信息传递机制,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我们下发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及统计数据报表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采取月报制度,为做好信息沟通和反馈,及时评估食品市场状况,推动食品放心工程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定期编印工作简报,目前已发10期,及时反映了工作动态。第三,开展了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围绕我们年初下发的《关于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我们确定了8个企业为诚信体系建设的试点,开展了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和基础档案的建设工作。三是深入开展调研,为政府当好参谋。今年年初,我们确定专人,在食品安全易出现问题的时期、季节分别在每月、每季度做一次全县食品市场安全状况调研,努力以超前思维的态度,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我们适时地协调组织各部门开展了应季食品安全行业检查。针对高温多湿季节细菌霉菌滋生迅速、食品易发霉变质、食品安全隐患极大的实际,特别是针对近几年建筑工地多、学校周边学生订伙点多的实际,我们组织协调各部门按行业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重点查和反复查的方式,不间断地开展监督检查抽验工作,确保了这一季节、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现在,我们已完成了关于餐饮业及散装食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在流通消费环节以及食品安全检测等方面问题的综合评估,为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稽查工作不断向制度化和规范化迈进

我们根据自己确定的“全员稽查、分片监管、定点帮促”的工作思路,继续把局执法人员分成四个稽查组并形成制度,充分开展全员稽查。局四个稽查小组按照划分的责任区全方位开展稽查工作。下基层稽查的小组在监管时身负各股、队的职能,这样就避免了各股、队分别对一个监管对象重复检查,即节省了人力,又减少了财力浪费,还提高了稽查监管效力。我们各项监管工作的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帮促工作,主要是通过4个稽查组完成的。在各项专项整顿中,我们也是发挥了稽查组的作用。今年初,我们在重点对非法行医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进行整顿中,通过全员稽查和分片监管,加大了对全县非法行医无证经营药品的医疗诊所的清理整顿力度。通过我们稽查人员严格的依法行政,使我们打击非法行医无证经营药品的清理整顿工作取得成功,有效地维护了我县医药市场正常秩序,深得广大合法医疗单位和广大群众赞同。为进一步强化全局稽查工作,我们又成立了局稽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副局长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指挥全局稽查工作。截止十月末,全局4个稽查组共出动稽查执法人员 156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5台次,检查涉药械单位1125家次,抽取样品45批次,已检出不合格品种29批次,查处假劣药品案件14起,查处无证经营案件6起,查处其他药品违法管理案件 96起,共收缴罚没款6万元。此外,我们还帮助外市、县协查案件2次,主动为市稽查支队及外市、县提供3次稽查信息,积极推进了案件联动协查工作,有效打击了跨市、县违法行为。通过几年来的药品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我们可以让###县的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药、放心药了。

五、其他日常监管工作也在不断加强

一是加强了特殊药品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年初以来,我们与全县4家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单位和一家二类精神药品批发单位签订了《特殊药品销售、使用责任状》,并根据监管需要建立了特药管理、使用、销售的“三统一”、“三不准”工作制度,严格把住“三关”,即进货数量关、临床使用关和用后销毁关。特别是对空瓶销毁这一环节加强了管理,做到确定时间、清点清楚、专人监管销毁,不出现任何漏洞。截止10月末,抽查走访患者45人,检查处方5次,监督销毁空瓶50次。二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逐步得到强化。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我们下发了《深入开展全县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药品不良反应工作方案》,并认真监督实施。目前,全县乡级以上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都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门机构,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指定了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执行和监测工作。我们印制了药品不良反应典型病例进行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截止目前,我局共收到10例不良反应报告,现均已报到省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三是企业的认证前后监督、指导与医疗单位的合格药房建设工作也在不断得到加强。企业的GMP、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坚持长抓不懈。乡镇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得到了切实的指导和帮助,并全部通过认证的现场检查。在对全县医疗机构的帮促工作中,我们在普遍监管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了全县医疗机构的合格药房建设工作。通过在监管中规范和指导,全县已有57家村卫生所通过合格药房验收标准。同时,我们又重点规范了县城内的4家医疗单位,使其基本达到了合格药房建设标准,并已通过了我们的现场检查,准备接受市局的评审、验收。

六、“双评”工作正稳步开展

今年的“双评”工作,我们按照市局和县委的安排和部署,首先确立了保持上年位次的工作目标,强化了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机制,突出以各项监管工作成果反映“双评”工作,以确保“双评”位次。现已通过县纪检委的两次现场检查验收,均为满分。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主要是要人人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我们通过各种会议要求个人执法形象和个人综合形象一定同药监局的整体形象紧密结合起来,对药监局高度负责。我们把局的各项执法监督工作任务与“双评”密切结合,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局与各股、室、队签订“双评”工作责任状,使每名干部职工都有明确的职责,有紧迫感,通过履行工作职责,把自己自觉置身于“双评”活动之中。二是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大工作力度。我们分别聘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和企业代表等各界人士79名,分别召开座谈会,向他们汇报和介绍我们各时期开展工作的情况,使他们深入了解我们的工作职责;请他们为我们提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开展工作,壮大我们的力量,宣传我们的工作,推进我们“双评”工作的开展。三是扩大宣传。我们高度重视通过我们的执法行为和各项活动展示我们自己,充分利用电视、简报等各种途径宣传我们的工作和形象。今年又特别设立了《中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情况反映》,及时有针对性地宣传我们开展的“双评”工作情况。

七、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我们积极响应地方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号召,更好地树立我们局服从和服务于地方经济的良好形象。在今年的包村助乡、扶贫助耕、社区共建、劳转培训、捐资助学等方面,我们共捐款、捐物累计达4800元。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又出资5000余元购买沙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为社区居民整修了一条街路。5月份,我们到社区开展的回收“家庭小药箱”活动,受到很多群众的赞扬。在县委提出三年翻番战略决策之后,我们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 推进县委三年翻番战略目标实现的决定》,我们决定要敞开窗口,全力服从和服务于招商,为招商引资提供优质服务。凡由县委、县政府决定引进的一切医药企业,我们都积极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不讲代价、积极协调,按时限为企业办理各项手续。积极帮促现有医药企业健康发展、做大做强,不断培植和扩大县内新财源。积极鼓励全局工作人员招商,实行招商目标管理和招商工作责任制。截止10月末,我们已完成县里招商引资任务100万元,完成市局招商引资任务60万元,超额完成10万元。同时,积极支持农村信贷发展,为工农业生产贡献力量。一方面引导和组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将流动资金集中存入县信用联社和乡镇信用社,每年要存款100万元;另一方面组织单位20名职工全部到信用联社存款,每人每年按照梯次分别存款5000元、元、元、元,四年累计存款达到130万元以上。县委和信用联社为我们的这一举措给予了充分的认可,认为这是促进信用社加快发展的助推力、驱动力,是实现农信双赢、推进县委三年翻番战略实现的有力举措。是为###县信用联社做了一件大好事,为全县人民做了一件大好事,更为县委提出的三年翻番战略的实现做了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实事。

八、机关建设工作不断得到规范,队伍建设逐步在加强

我们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经常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制度约束机制,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作风正、工作实的执法干部队伍。

----为保证工作任务得到根本落实,我们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层层签订了《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责任状》、《行政执法责任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状》、《“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责任状》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优质服务”责任状》。

------为快捷、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局机关考勤制度、稽查办案制度、文明办公等7项机关制度,新制定了监督管理日常工作记事制度和执法人员工作制度。从而使机关各项工作制度更加严谨,机关管理不断走向规范化。

------全局执法人员始终坚持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行了“八不准”执法准则,我们在监管对象和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我们的执法监督队伍做到了让###人民放心。

------我们还经常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达到了全局开展各项工作人心齐、作风正,即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目的,并始终保持了工作密切配合、互相关心、战斗力强的良好局面。局干部队伍在工作中也都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和表率作用。

------机关档案、各股队档案建设也不断得到充实、完善和提高。我们在去年制作了全局执法监管工作的专题片后,今年又制作了医疗器械监管专题片,为局的基础档案建设和文明单位建设增添了新内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已通过市级文明单位现场验收。

2005年,我们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新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因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抓好队伍建设,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用上安全、放心、实惠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促进地方饮食、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

下步工作打算:

一、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方面,一是严格规范农村药品集中配送,我们还将引导各乡镇的连锁门店在其总店指导下,向村、屯配送药品。把药品渠道供应要抓实、抓靠、抓到位,使其名副其实。二是严格规范、监管药品连锁门店的经营管理行为和标准,严格监管和规范村药品专柜的标准。三是把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工作站、工作室落到实处,使其切实发挥作用。

二、继续巩固和提高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成果和水平。一方面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市场医疗器械的质量;另一方面在探索和监管中推进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用后销毁模式要在示范中推广;齿科规范化管理要形成制度化,并在巩固成果中不断提高。

三、在食品安全工作上,一是要继续开展调查研究和市场综合评估,及时为县政府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可参考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当好参谋和助手。二是进一步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试点建设工作,认真督促各职能部门抓好各行业试点单位诚信体系建设,使其建立健全诚信体系档案,全面开展工作。三是进一步发挥好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全面提高各项工作质量,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坚持信息通畅、反映及时、协调到位、超前思考的工作局面。

四、“双评”工作主要抓好总结和采取各种方式宣传,最终向既定的目标冲刺。

五、在机关建设上,一是抓制度执行情况的考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确保无损害药监形象的事情发生。二是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执法不出问题,牢固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夏季安全生产总结4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2010年,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全区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活动为载体,以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为抓手,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切实加大对初级农产品、畜禽定点屠宰、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观。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45万亩,占全县农产品总面积的70%;地产加工食品抽检合格率100%;食品加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通过率100%;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证、营业执照持证率%;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清真食品准营证》办证率98%;商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100%;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投诉事件投诉处理率100%;辖区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和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流入市场现象基本得到杜绝;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现就我县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坚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各

项目标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周密部署。区、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县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自《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后,我县及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任务、重点和工作要求,并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拉网式检查。二是落实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县大安全综合考核范围,与12个乡镇、8个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

书,并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与基层单位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健全机制。健全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执法人员划片包干的工作责任制,完善了通报、例会、评价和年终考核制,制定印发了《**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网络覆盖率达到100%;按照“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选择了44家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不断强化企业诚信意识;开设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风险防范机制和举报奖励制度,切实提高

了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二、狠抓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坚持将宣传培训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一是广泛宣传。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春节、中秋等节日开展宣传的同时,于4月份开展了以“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积极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发放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整治情况,公布食品安全信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使食品安全工作深入人心,形成了全县上下人人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共举办重大宣传活动6次(其中面向农村3次,制作展板46块,在主干道刷写墙体标语95条。5月19日,组织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促进会,对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做到创建工作不间断,不松劲。二是集中培训。各监管部门在采取外出培训、观摩学习,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的同时,制定了培训计划,突出重点人群,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技术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共计举办监管执法人员培训4期,培训60人次;举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技术人员培训班56期,培训1416人次。通过培训教育,广大业主和从业人员进一步明确了经营主体责任,掌握了生产经营常识,有效促进了食品卫生条件的不断改善。

三、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针对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区域、对象、品种和内容,紧扣“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种植、养殖环节: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生产基地检查力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80人次,检查农兽药经营户67家,农产品生产基地5个,规模养殖户41家,动物诊疗场所26家,肉品经营场所77家,并与各经营户签订了《经营责任书》,先后查处经营未检肉品案件21起,查获国家禁用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公斤,执法查处率100%。二是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配备农药残留检测仪3台,动物及肉食品检测仪2台;抽检农药残留样品866个,合格率99%;检疫动物万头,肉品230吨,合格率95%。三是积极开展农产品“三品”认证工作。目前共完成3个绿色食品认证、35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地认定面积45万亩。四是积极推行肉产品的索证、索票、检疫等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按程序检疫,建立健全肉品经营台账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杜绝了经营病害肉、注水肉及其它在肉品中添加有害物质的行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一是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以是否按标准生产加工食品、原辅料进货验收、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等为主要内容,开展食品专项稽查行动,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35家,对2家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2家卫生条件不达标、添加剂记录不全的小作坊停业整改并跟踪督办。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

企业的定期巡查、监督抽检。抽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9家,检验合格率100%;抽检生产加工小作坊15家,检验合格率100%。三是规范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牛羊定点屠宰率达到95%,家禽定点屠宰率达到90%。食品流通环节:一是以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经营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出动执法人员38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036户,查处违法案件10起,取缔无《健康证》、无《占道经营许可证明》流动摊贩10家。检测食品84批次132个品种,发布消费警示28期。二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12个乡镇和101个设有门市部的行政村均建立了“食品安全示范店”。三是落实建档备案责任,做到“位置精确、项目清晰、制度完善、管理科学”。四是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制度,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

食品流入市场情况得到有效治理,食品可追溯率达100%;食品批发市场、食品商场和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100%。食品消费环节:一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餐饮类摊贩示范区”创建为抓手,按照“七个统一”的要求,打造了长安街食品安全示范街;按照“六个统一”的要求,为农贸市场内12家餐饮类摊贩购置了就餐桌椅、工作服、遮阳伞和消毒容器等。二是加强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餐饮企业和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率均达到100%。三是推进餐饮企业后厨改造,县城餐饮企业85%以上、乡镇小餐馆60%以

上达到了标准要求。清真食品管理方面: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档 清真食品管理方面: 清真食品管理方面 案台帐,将全县 10 个乡镇 201 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规 范化管理,共审核发放 《清真食品准营证》 家,197 发放率达 98%。

四、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区、市工作部署,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 时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 整治。整治。印发《**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整治工作安 排》,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行登记备案和监 督检查,重点对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是否具有符合食品 卫生条件的食品制作和服务设施、有无垃圾和废弃物存放设施,餐具是否消毒等进行检查。多方筹措资金,对市场内 12 家餐饮 类食品摊贩统一配置了就餐桌椅、工作服、工作台面、证照牌、消毒容器、垃圾回收容器、遮阳伞等,彻底改变了市场内餐饮摊 贩卫生状况脏、乱、差的现象。二是认真做好 五一 期间食品安 二是认真做好“五一 二是认真做好 五一”期间食品安 全工作。全工作。针对“五一”期间人员流动量大,餐饮业及公共场所人群 聚集,易出现制售假劣食品现象,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五一” 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 会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加强对重点市 场和重点品种的监管,确保了节日食品安全。三是切实加强学校 三是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区、市综治维稳工作 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印发了 《关于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对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内食品超 6

市(小卖部)、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以及食品安 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整治。在整治过程中,先后三次组织 相关单位负责人,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整治活动取得 实效。同时,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高考期间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饮料、熟食、即食食品、肉、蔬 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和监管,对各考 场(考点)周边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企业(摊点)等考 生就餐场所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高考期间广大师生饮食安 全。四是全力开展问题乳粉清缴工作。根据区、市进一步清缴问 四是全力开展问题乳粉清缴工作。四是全力开展问题乳粉清缴工作 题乳粉工作会议安排,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力开展问题 奶粉的清缴工作,对辖区乳品和含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 服务单位进行彻底集中检查。共出动车辆 125 台次,人员 367 人 次,检查奶牛饲养户 32 户,食品生产企业 9 户,食品加工小作 坊 103 家,乳品和含乳食品经营单位 762 户,采购和使用乳品及 含乳食品餐饮服务单位 65 户,未发现问题乳粉及购进、生产、经营、使用问题乳粉及乳制品的违法行为。

五、强化督导检查,提升监管水平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努力构建政府 依法管理、企业严格自律、社会共同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 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健全考核机制。修订完善了食品安全工作 《考 一是健全考核机制。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坚持平时检查和重点考核相结合,实 行“一票否决”制,切实增强了各乡镇和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 7 作的责任感。二是严格督促检查。为确保“春节”、“五一”、“中 二是严格督促检查。秋”等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我县成立了督查组,实行全面检查和跟踪督查,深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查找问题,现场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认真开展先进县创建自 三是认真开展先进县创建自 评验收工作。评验收工作。根据区、市工作要求和《**县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 工作实施方案》进度安排,组织农科、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 管等部门相关人员,围绕责任落实、监管体系建设和农产品种养 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监管情况,认真进行 自查,并深入部分乡镇、行政村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进 行现场检查,推动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

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仍 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执法力量不足、检测工作滞 后、畜禽定点屠宰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还不够规范,等等。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在下一年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 工作长效监管机制,加大食品安全问责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狠 抓任务落实,全力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8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夏季安全生产总结5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

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

(二次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规范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行为,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药品零售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三条 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是药品零售的一种特殊经营形式,在同一总部的统一管理下,统一商号,统一质量管理体系,统一药品采购、统一物流配送、统一计算机管理系统,统一票据格式(简称“七统一”),总部采购与门店销售分离,并实现计算机联网管理,实行规模化、集团化管理的经营模式。

第四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由总部、配送中心(仓库)和10家以上药品零售门店构成。总部是连锁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负责对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管理及药品质量与安全控制,配送中心(仓库)是连锁企业的储运机构,应确保药品储存配送过程药品质量,药品零售门店是连锁企业的销售网络,承担日常药品零售和药学服务业务,应规范零售药品管理,确保终端药品销售与服务质量。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在对被委托配送企业储存、运输条件及质量保障能力审查合格的基础上,与其签订质量协议,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并将其经营范围内全部药品储存、配送业务委托给一家符合本规定第九条要求的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另设置配送中心(仓库)。

第五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药品批发企业的规定要求,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构建与实施,督促企业持续合规,承担质量管理、供货商审计、药品验收、门店管理、药学服务管理、质量管理教育培训等职能,并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总部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包括配送中心及所属药品零售门店)药品质量管理,负责制订统一质量管理制度和药学服务规范,并确保在企业持续、有效施行,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

在确保执业药师等关键人员满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及在职在岗履行质量管理与药学服务前提下,执业药师可集中注册在总部,并根据管理需要在各连锁门店之间进行协调使用。

在配备符合远程处方审核设备及管理制度的条件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在总部设置执业药师集中审核处方,通过网络指导连锁门店进行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

第六条 配送中心(仓库)应当具有与其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储存运输设施设备,配备相应的库房(经营特殊低温要求、需冷藏、冷冻药品的还需配备冷库、冷藏箱、保温箱、冷藏车等设备设施)、仓储管理计算机系统、温湿度自动监控系统。应具备收货与验收、储存与养护、出库、运输与配送等职能,并确保全流程药品质量与安全。

配送中心(仓库)不得对非本连锁企业所属门店进行药品配送。

第七条 药品零售连锁门店除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验收标准》有关药品零售企业的规定要求外,其营业面积应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并按照总部制定的文件和规范要求,配备与企业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匹配质量管理人员和药学服务人员,开展药品销售业务,提供药学服务。

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利用互联网+销售方式销售药品。在总部统筹管理下、在确保药品质量与安全以及执业药师有效实施药学服务条件下,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可采取“网订店送”、“网订店取”方式销售药品。

在连锁总部统一管理下并在确保药品可追溯并做好记录条件下,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之间可调剂药品,但不得向本连锁企业以外的单位采购药品。

第八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的要求,建立符合药品经营和质量、追溯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时控制并记录药品经营各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确保药品全程可追溯,按要求上传至广东省药品电子监管信息系统。

连锁企业总部、配送中心(仓库)、药品零售门店之间应实现计算机网络实时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第九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将药品配送业务委托给药品批发企业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范围与连锁企业的药品经营范围相适应;

二、药品批发企业具备配送条件,并执行连锁企业制订的配送管理制度,与连锁企业签订包含质量保证等内容的委托配送协议;

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许可证仓库地址变更;

四、药品配送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按质量协议所规定的权力与义务,由委托、被委托双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办理许可仓库地址变更后,其药品配送业务全部委托被委托方进行配送,受委托配送的药品批发企业承担连锁企业配送中心的功能,连锁企业不得另行开展药品配送业务。

第十条 连锁企业总部因违规行为等严重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期间,其各连锁门店可将库存药品在药品有效期内销售完为止,但不能自行从其他药品批发企业(包括受委托配送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药品。其他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向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连锁企业及其门店配送药品。

第十一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委托药品批发企业储存配送药品的,如受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期间,不得继续受委托配送药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按本规定第四条规定要求办理变更委托手续。

第十二条 新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立即对所有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实行“七统一管理”,连锁门店在总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前合法购进的药品可在药品有效期内销售完毕。

第十三条 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符合《广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标准》,开办药品连锁门店应符合《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验收标准》。

第十四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核发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

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必须携自申请日前许可核准的实行统一商号管理的所有药品零售门店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取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同意筹建的,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办条件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核发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

开办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必须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取得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同意筹建的,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办条件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六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换发、变更、补发、注销工作,由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 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必须出具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

第十八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仓库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分支机构等重要事项的执行和变动情况;

二、企业经营设施设备及仓储条件变动情况;

三、企业委托储存配送执行和变动情况;

四、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

五、药品追溯系统建立与运行情况;

六、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第二十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GSP认证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督中发现有违反《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应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 原有有关药品零售连锁管理的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按本规定执行。国家有新规定的,依国家规定。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7年

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标准

1.具有10家以上直营药品零售门店。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的情形。

3.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过基本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无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记录。

4.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企业其他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学中专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从事验收、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企业从事中药饮片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饮片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企业从事采购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6.企业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7.企业各岗位人员须经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能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

8.企业在质量管理、药品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工作的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可能污染药品或导致药品发生差错疾病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9.企业应当具有与其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其中总部注册地址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00平方米,配送中心(仓库)建筑面积应不少于500平方米。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营业场所设在同一楼层的,应设置有效物理隔离设施。

10.配送中心(仓库)库房药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应当与办公区和生活区分开一定距离或者有隔离措施。

11.配送中心(仓库)的规模及条件应当满足药品的合理、安全储存,并达到以下要求,便于开展储存作业:

(1)库房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源,库区地面硬化或者绿化;

(2)库房内墙、顶光洁,地面平整,门窗结构严密;(3)库房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能够对无关人员进入实行可控管理,防止药品被盗、替换或者混入假药;

(4)有防止室外装卸、搬运、接收、发运等作业受异常天气影响的措施。

12.配送中心(仓库)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1)药品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2)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3)有效调控温湿度及室内外空气交换的设备;(4)自动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的设备;(5)符合储存作业要求的照明设备;

(6)用于零货拣选、拼箱发货操作及复核的作业区域和设备;

(7)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

(8)验收、发货、退货的专用场所;(9)不合格药品专用存放场所;

(10)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储存设施。13.经营中药饮片的,应当有专用的库房和养护工作场所。14.储存、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1)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库,冷库体积不小于20立方米;

(2)用于冷库温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设备;

(3)冷库制冷设备的备用发电机组或者双回路供电系统;(4)对有特殊低温要求的药品,应当配备符合其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

(5)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等设备。15.运输药品应当使用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

16.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保温箱应当符合药品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冷藏车具有自动调控温度、显示温度、存储和读取温度监测数据的功能;冷藏箱及保温箱具有外部显示和采集箱体内温度数据的功能。

17.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2的要求,建立符合经营和质量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时控制并记录药品经营各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实现药品可追溯,并可实现按要求上传至广东省药品电子监管信息系统的功能。

连锁企业总部、配送中心(仓库)、连锁门店之间应实现计算机网络实时的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

18.企业应制定保证质量管理职能正常行使和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内容包括:

(1)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规定;(2)质量否决权的规定;(3)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4)质量信息的管理;

(5)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及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等资格审核的规定;(6)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运输的管理;

(7)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规定;(8)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9)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10)药品退货的管理;(11)药品召回的管理;(12)质量查询的管理;

(13)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1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15)门店访问的管理;

(16)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

(17)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18)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的管理;(19)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20)记录和凭证的管理;(21)计算机系统的管理;(22)药品追溯的规定。

19.企业应统一制定连锁门店的质量管理制度,由连锁门店负责具体实施。主要包括:

(1)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2)药品采购、验收管理;(3)药品陈列管理;(4)药品销售管理;

(5)处方药销售管理;

(6)药品拆零管理;

(7)特殊管理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

(8)记录和凭证管理;

(9)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管理;

(10)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

(11)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12)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13)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

(14)环境卫生和人员健康的规定;

(15)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

(16)人员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17)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18)计算机系统管理;

(19)药品追溯的规定;

(20)其他应当规定的内容。

20.企业应明确各部门及岗位职责,包括:

(1)质量管理、采购、配送中心、门店管理、财务和信息管理等部门职责;

(2)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采购、配送中心、门店管理、财务和信息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3)质量管理、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门店管理、财务、信息管理等岗位职责;

(4)与药品经营相关的其他岗位职责。21.企业应按规定建立药品质量管理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内容包括:

(1)药品购进记录;

(2)购进药品验收记录;

(3)药品质量养护记录;

(4)药品出库复核记录;

(5)药品配送记录;

(6)药品质量事故情况记录;

(7)不合格药品报废、销毁记录;(8)药品配送退回记录;(9)购进退出记录;

(10)储运温湿度监测、调控记录;

(11)计量器具使用、检定记录;

(12)质量事故报告记录;(1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记录;

(14)质量管理体系内审记录等。

22.企业应按规定建立以下质量管理档案。内容包括:

(1)员工健康检查档案;

(2)员工培训档案;

(3)药品质量档案;

(4)药品养护档案;

(5)供货方档案;

(6)门店档案;

(7)设施和设备及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档案;(8)计量器具管理档案;

(9)首营企业审批表;

(10)首营品种审批表;

(11)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

(12)药品质量信息汇总表;

(13)药品质量问题追踪表;

(1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等。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夏季安全生产总结6

五、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

深入开展机关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一是加强学习。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党员大会、政治学习日等形式,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中心任务,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使党员干部认清了新形势,明确了新目标,鼓舞了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做贡献,争创一流促发展”的干劲和决心,树立了领导班子团结、进取、廉政、务实的良好形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成员演好“将相和”,正确处理正职领导与副职领导的关系,激发每个班子成员的积极性;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保证决策的顺利实施;正确处理制度约束与提高素质的关系,增强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三是抓好组织作风建设。局党组始终强调和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增强纪律观念,提高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通过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协调了班子成员的步调。四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认真学习、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交心谈心、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分析检查了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查找出差距,剖析了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促进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上新台阶。

六、落实责任、反腐倡廉,保持队伍的纯洁性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局党组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任务指标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层层分解,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局领导与分管股室股长、股长与股室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2、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廉政示范和警示教育,通过对典型职务犯罪案例的剖析,要求干部职工结合工作环境和自身实际,算清腐败政治、经济、家庭成本帐,时刻警醒自己廉洁从政。

3、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局制定的八条禁令和省局“十不准”规定,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三是通过回访行政相对人、设立检举箱和开通举报电话等,加强对申办药店受理与验收、药店GSp认证、执法办案等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的监督;四是执行费用支出“一支笔”签字、重大开支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

半年来,我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受机构改革各种传闻的影响,个别人员存在等待观望思想,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药品日常监管、稽查办案工作抓得不实,市场出现“回潮”迹象;三是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克服和改进。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夏季安全生产总结7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节前药械市场专项检查拉开序幕

2011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维护药械市场秩序,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传统佳节,近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拉开了节前药械市场专项检查的序幕。

此次专项检查从2011年1月4日开始,历时半个月。针对节日期间群众用药用械特点,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以及重点品种的监管。一是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管。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以特殊药品、生物制品、疫苗、植入(介入)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等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为重点,全面排查药品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药品使用行为;结合GSP跟踪检查,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着重检查药品的质量、进货渠道、购进记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岗、是否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出借柜台和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管。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较大的药品零售企业、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与周边县市接壤和药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的检查力度,确保群众用药安全。三是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管。针对节日期间人群聚

集、天气干燥以及群众消费的特点,加强对抗感冒药、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用药和的广告药品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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