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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2023年度工作总结(精选3篇)
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2023年度工作总结 篇1
今年以来,我县医保处在市医保中心的热心指导和县人社局的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以完善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管理,提高服务效能为重点,着力打造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医保工作团队。一年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小结如下: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1、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不断加强。1-12月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参保单位:1282户,参保70917人,占全年目标任务100.0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30257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543户,参保31973人,占全年目标任务100.23%;生育保险参保28124人,占全年目标任务100.44%。
2、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缴紧抓不放。1-12月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基金16502万元,工伤保险征缴基金903万元,生育保险征缴基金513万元,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0%、100%和85.5%。(由于年初预算时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实际此项工作我县还未实施,加之从今年10月份生育保险费率由1%降为0.5%,以至于生育保险基金征收任务未全部完成)居民医保基金总收入为1339万元(其中:个人缴纳29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48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95万元)。
3、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应发尽发。1-12月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发放待遇15461万元,工伤保险发放待遇695万元,生育保险发放待遇 259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放待遇1292万元。
4、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常抓不懈。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签订率100%,严格对机构和药店协议履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确保基金规范平稳运行。
二、重点亮点工作
1、继续加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征缴。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把企业作为各项保险扩面的重点,全面推进金保工程的实施,实行五险合一。在新增企业参保时,严格核定企业职工人数,确保应保尽保,防止企业少报漏报参保职工。严格核定用人单位征缴基数,准确编制征缴计划传送地税部门,对发生欠费的单位及时预警。
2、稳步推进城乡居民、职工大病保险工作。大病保险政策实施以来,我们积极与人保财险保险公司、人民健康保险公司通力协作,抽调专人配合两家保险公司的专职人员做好居民、职工医保大病保险具体承办工作,全面实现医疗费用 “一站式”结算服务。今年1-12月份,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6236人次,报销金额达到113万元;9-12月份,职工医保大病报销913人次,报销金额达到105万元。大大地减轻了大病人员医疗负担,有效防止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3、扩大分值结算付费方式实施范围。为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我们于去年出台《关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以收定支、分月总量控制和按病种分值结算的意见(试行)》,20xx年将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纳入按病种分值结算的试点医疗机构,通过一年的运行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增长。20xx年1月,我们将全县10所乡镇卫生院、宝应湖农场职工医院全部纳入按病种分值结算范围。通过付费方式改革,有效地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促进了“医、患、保”三方和谐共赢。
4、完成生育保险网上结算程序运行工作。为积极贯彻落实《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精神,提高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效率,今年下半年我处积极与县人医、中医院沟通协作,调整生育保险经办流程,全面提升完善生育保险信息系统和管理模式。参保职工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进行计划生育手术、产检或生育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医院结算,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参保职工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便民为民工作的实效。
5、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管理,杜绝医保基金的流失,我处不定期对定点医院病人的住院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及时将抽查情况通报至医院。月底根据抽查情况对医院进行考核、结算费用,以此促进定点医院加强管理,增强“两定”自觉规范医疗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提高监管实效。建立健全定点零售药店准入退出机制、药店违规处罚机制,通过定期开展稽查、暗访、匿名举报等多种方式,形成全方位稽查的监督网络。对违规的26家药店,视情节给予处违约金罚款和暂停医保刷卡处理。
6、做好20xx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为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医保扩面续保工作,我们继续加大宣传发动力度,通过拉横幅、银行滚动字幕、报纸等宣传方式提醒参保人员参保续保,并按时在银行卡上存足金额确保顺利扣缴。同时明确专人,负责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做好参保服务工作,认真审核参保资料、及时无误输入系统,确保居民参保续保工作扎实、有序的办理。
7、提升服务质量,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学习意识。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每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医疗保险业务知识学习,认真传达市、县委主要领导指示,经常对照学习上级规定和要求,在思想上充分认识遵守规定、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管理意识。结合实际,优化管理模式,理顺职能及办事程序,认真查找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依法办事,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强化监督意识。不定期定期检查工作人员在岗情况、遵守工作纪律、挂牌上岗等情况,进行督查和提醒,对发现的不良现象和问题及时进行通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20xx年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扩面征缴。狠抓宣传,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重视农民工参保工作,同时完善医保参保台账资料,进行精确测算,确保医保覆盖率在95%以上。
2、全力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继续推进银行代扣代缴方式收取居民医保费,方便参保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告知参保时间及地点,提示参保人员及时参保,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贴近居民的优势配合做好参保服务。
3、强化“两定”管理。实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医保诚信等级评价制度,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行为,重点加大对门特药店的监管,强化管理,对不规范行为坚决予以制止,确保参保职工的合法利益,保证基金平稳运行。
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2023年度工作总结 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构的服务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机构的服务性行为,保证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昌吉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昌州政办发[20xx]8号),近年来我市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监督管理到位。
我局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管理和重点检查考核相结合,每年定期考核成立由于药监、社保、审计、财政等部门参与的考核领导小组,由我局主要领导带队,对主要定点医疗机构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日常工作由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服务协议情况、社会保险缴纳、用工情况进行综合性的监督检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管理和监管机构,确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到位。
二、多种形式加强监管,保障基金安全。
一是不定期的召开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并学习州市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相关政策;二是对定点医疗机构严格实行准入制。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批严格执行准入标准,确定审批程序和规则,严格按照审批条件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凡是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政策规定严格界定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三是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考核制”。采取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期深入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相关规定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规行为,限期整改问题。
三、不断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积极通过各种措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在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能够严格审核医疗保险手册,杜绝“挂名住院”行为的发生。我市定点医院能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规范医疗行为。制定了《控制社会保险住院费用管理规定》,对于超标的科室进行处罚,严格控制各项指标。市中医院根据医保政策制定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管理措施》及“关于慢性病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保证各项指标在控制范围之内。各定点医院动能严格按照《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的收费标准收费,对住院患者施行一日清单制。各类费用中检查费用的比例下降,住院费用自费费用呈下降趋势,医保患者门诊和出院带药都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目录内药品备药率和使用率均达到标准,各项指标控制在约定范围内。医疗服务水平逐步提高,转院率呈下降趋势。
四、加强慢性病审批管理
一是严格掌握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各定点医院成立鉴定领导小组,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参与,确认慢性病病种、审批认定病种时间及各项相关检查项目,认真做好门诊慢性病年审鉴定服务工作;二是对编造病历、夸大病情,提供假化验单以及在检查时作弊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严格进行查处,并取消其慢性病待遇资格;三是慢性病鉴定实行公示制度。对所有慢性病患者鉴定结果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五、存在的问题
1、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成为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后,处方不规范。
2、职业药师数量较少,多数定点药店只有一名执业药师,不能保障营业时间在岗,对于患者指导合理购药、用药方面做得不够。
今后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对定点医院的监督检查管理力度,坚决打击各种违规行为,确保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2023年度工作总结 篇3
一、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
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医保、参加医保的良好氛围,我局充分利用“五一”前夕的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日、十月份的劳动保障宣传周,走上街头,采取咨询、宣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就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缴费办法、医疗待遇、困难群体参保的优惠政策等进行了大力宣传,发放宣传单20__年7月起全面启动了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待遇有了明显提高;二是出台了《_县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了困难企业职工、已改制企业职工、失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等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三是为彻底解决农村户籍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险问题,在全市创新地出台了《_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对农村户籍的重点优抚对象在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再办理住院医疗保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手续,使他们享受了“三重保险”;城镇户籍的重点优抚对象,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337名重点优抚对象均已办理了参保手续。
二、完善政策、强化管理,不断提高医保管理水平
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量小,参保人员少,只有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上下功夫,才能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一是建立了定点机构信用等级评议制度,出台了我县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信用等级管理暂行办法,客观公正地对定点机构实行信用等级管理,建立了准入退出机制,引导其恪守诚信、规范运作;二是加强了医疗费用的报销管理,出台了《关于加强医保患者门诊及出院康复期用药量管理的若干规定》,同时规范了住院医疗费用报帐的操作流程;三是通过建立“四项制度”,做好“五项服务”等措施,强化了医疗保险服务意识,转变了机关和定点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了医疗保险工作管理水平。
“四项制度”是: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离退休干部担任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主要监督贯彻医保政策、“两个定点”机构及经办机构的服务质量是否违规等;定期通报制度,在醒目地段定期公布各网点主要药品价格、住院人均费用、药品费用、自费费用等;定点机构联系会议制度,召开定点机构座谈会,定期通报医保信息,采取各种方式,加强沟通,保证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审计公开制度,定期请审计、财政部门对前期财务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障医保基金的正常运行。
“五项服务”是:即时服务,公开医保政策、个人账户查询电话、开通触摸屏,做到随时查询各项数据;上门服务,对有意参保单位、个人和定点医疗机构,将上门做好各项工作;异地服务,通过医疗保险网络的服务功能,采用灵活的方式,对参保人员实行异地托管等,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就诊;日常查访服务,不定期进行住院查访服务,把各种医保政策向住院患者宣传,纠正违规行为;监督服务,通过医保网络观察住院患者的用药情况,实行适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离休干部、副县级以上待遇领导干部的医疗待遇得到保障
按照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两个机制的要求,已把全县78名离休干部和70多名副县以上待遇人员的医药费实行了单独统筹、单独核算、专户管理、台帐登记,确保了他们的医疗待遇;同时,积极为离休干部提供优质服务,今年五月上旬,组织全县的离休干部进行免费身体健康体检,并建立了《_县离休干部健康档案》,及时向他们反馈体检的结果,受到了离休干部的一致称赞;
四、加强征缴、健全制度,医保基金收支基本趋于平衡
一年来,在基金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医保基金的预算、分析、控制和决算工作,建立健全了基金会计统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报表上报制度和基金预决算制度,同时还建立了审计公开制度,主动邀请财政、审计部门对基金进行审核,确保了基金的合理规范使用;在基金征缴方面,主要是采取电话催缴、下发催缴通知单、上门催缴以及提供灵活多样的缴费方式,如现金、转帐、托收、不管是按年缴纳、按季缴纳还是按月缴纳,都能最大程度的满足要求。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今年1—11月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0万元,当期征缴率达99。5,较上年增加75万元,增长19;基金支出310万元,当期统筹基金结余和个人帐户积累分别为30万元和40万元;统筹基金累计结余59万元,个人帐户累计结累145万元。
五、强化学习、规范管理,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首先是进一步完善了学习制度,每周五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医疗保险业务知识学习,要求做好学习笔记实行不定期检查,并着重按照劳动保障部门要提高“五种能力”的要求,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创新机制,使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各项能力得到了加强。
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全面实行目标管理工作责任制,年初结合《20__年全市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对各项工作作出了详细安排,责任到人,任务到人,规范了各项操作流程,并制定了相应的奖惩措施,确保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是完善了医保计算机网络建设,提高了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我县的医保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已与全县14家定点机构联网运行,今年五月一日开始,全县所有参保人员可凭医保ic卡在全市范围内的定点服务机构进行刷卡就诊和购药,简称“医保一卡通”,广大参保人员都能享受到网络化管理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是紧紧围绕医疗保险工作,加强了信息报道,加大了对外宣传的力度,1—11月份,在市级以上信息用稿数达15篇,其中:市级9篇、省级3篇、国家级3篇。
五是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安排,今年我局新农村建设的建设点是在金坑乡元田村上坳口,在人员偏少的情况下,仍然派出一名干部专抓此项工作,除按规定上交了新农村建设的'费用,还从紧张的办公经费中挤出资金支持建设点的新农村建设,较好的完成了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存在问题
1、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大,形式单一不够新颖,覆盖面小,基金总量不大,抗风险能力不强。
2、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待遇人员的医药费单独统筹机制虽已建立,但统筹基金的正常超支缺乏有力的保障机制。
3、进一步加强对“两个定点”的监督管理和医、保、患三者关系的协调,加大定点机构、参保单位的信息交流力度,保证经办机构、定点机构和参保单位之间的信息及时互通,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确保他们的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