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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域治理月度工作总结(优质3篇)

分类:工作总结发表于 2023-08-18 12:56阅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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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域治理月度工作总结(通用3篇)

镇域治理月度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各执法人员在局班子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局领导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牢固树立严格执法,认真履行职能,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求真务实,团结一致,全方位地开展了后督察工作,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制约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主攻点,以巩固环境整治成果为目标,持续开展突出环境问题的后督察工作,确保环保执法工作取得实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1、提高认识。“后督察”是促使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各项整改及处罚措施落实到位的一项新的环保工作制度,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各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对后督察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后督察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后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后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稽查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刘魁仲担任,由稽查大队和法规科负责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的日常工作。法规科负责后督察材料的汇总,稽查大队负责上报工作。

3、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后督察职责分工,制订了《XX市环境保护局后督察工作方案》,对督察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落实了各执法科室在后督察工作中的任务,明确了工作重点。

二、全面监督,认证落实

后督察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在督察过程中,认真履职,严格标准,务求实效。对督查整改未落实的,查原因;正在落实的,查进度;已经后督察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落实的,查效果。在内部逐步建立完善督察工作的任务分解、协调联络、跟踪督办、信息反馈等工作措施。通过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确保了督察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监察队和稽查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近500人次,执法车100余台次。对违法企业及环境违法处理情况进行了拉网式后督察,共督查企业98家,其中停产、关停的有18家企业;整改完毕的有51家企业;正在整改中的有21家企业;由于土地性质等问题,有7家企业目前无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已报请市政府,建议企业搬迁;1家企业已自行搬迁。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企业法律意识不高,对环境违法行为存有模糊认识,对新环保法中规定的法律责任不了解,得过且过,搪塞推诿,整改行动缓慢。

2、由于市场原因,部分企业效益低,大部分时间处于停产状态,对环保整改工作不太积极,导致整改措施不能落实到位。

3、部分企业由于土地性质问题,目前无法办理环评手续。如耿兴扁管散热器厂、耿俊娥钢制片厂、柏源暖气片厂、XX市春天暖气片厂、鑫兴管厂、XX市祥日采暖设备厂等采暖设备行业,明年新环保法加大了对无环评手续的企业处罚力度,如何将这部分企业纳入监管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加强宣传,强化执法

今年我局后督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新环保法的宣传,增强企业对新环保法的认识,从源头上减少环境违法问题的产生,并且加强对后督查工作的领导,从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及强化执法两方面入手,加大后督察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自助职能作用,在初步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总结并加以完善,切实做好环保后督察工作。

镇域治理月度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县民政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云和的总体目标,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扎实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建和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全面提升民政平安创建工作水平。一年来“平安县”、“平安单位”建设工作开展较好,未发生不良影响的事件。现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综治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党组成员、机关各科室和局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明确领导小组任务。

二、逐级落实责任。坚持将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把领导、干部抓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的实绩,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干部评先、提拔、晋职晋级直接挂钩。将日常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并落实到位,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提供人财物保障。建立健全综治领导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把手与下属单位签订综治责任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治责任体系。加强对本单位的综治与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检查落实,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和部署平安综治工作,及时检查和督促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同时加大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实行综治一票否决权制,确保综治与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勘界成果,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为巩固勘界成果,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20xx年11月20日召开了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员工作会议,总结 20xx 年度我县平安边界工作,布置落实 20xx 年创建平安边界工作任务。一年来,相关乡镇民政助理员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管理委托书要求,对各界线和界桩定期进行维护检查,并做到对界线界桩情况定期通报,至年底没有发现界桩、警示牌移位和损坏等情况。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做好行政区域界线日常管理工作,配合龙泉市、景宁县完成龙云景三交点堪界联检和资料整理上报工作。同时积极与毗邻县(市、区)做好平安建设定期互访工作,互通双方界线、界桩管理及维护情况。截至12月底,县域内没有发现界桩、警示牌移位和损坏等情况;没有发生一起边界纠纷事件,未发生因边界纠纷引发的群体性械斗事件,未造成人员受伤和较大公私财物损失。同时做好莲云松三交点界桩管理员因病亡故的走访慰问工作。

四、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全面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争取资金支持,1.今年,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向县财政争取财政预算资金8万元。2.积极鼓励社会组织以包装项目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取工作经费,积极鼓励社会组织以包装项目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取工作经费,20xx年,我县老李帮忙团服务中心和县居家养老暖巢服务中心两家社会组织得益省福利彩票公益支助项目共40万元。推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度,共备案社区社会组织26家,涉及社区服务、社区文体、社区志愿等队伍。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和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助申报工作,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截止目前,我县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19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5家,社会团体14家。 三是抓好社会组织年检和评估工作。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对全县107家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参检率100%;四是坚持培育与监管并重,切实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服务内容,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如我县“老李帮忙团”是党员志愿服务新形式,成立了扶贫帮困、医疗卫生、法律援助等7个志愿服务队,分成21个服务小组。帮忙团成员以“帮助别人快乐自已”为口号,深入街道社区、农村地头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我局结合“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项目,提升“老李帮忙团”服务品牌。成立云和县老李帮忙团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有扶贫帮困、综治维稳、法律服务、医疗卫生、科教文体、劳动就业、便民服务、精神慰藉等。五是开展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修订工作。我县已出台《云和县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实施方案》,从5月起,全面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活动,截止8月底,168个行政村、8个社区已全部完成。

五、积极做好双拥优抚和退伍安置工作。一是努力做好优抚工作。及时为在乡重点优抚对象83人,补助医疗费8.5万元; 先后为26名现役军人发放立功受奖奖励金1.27万元。为115名义务兵发放优待金1417950元 ,为14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共计70000元。 二是有力提高退伍安置水平。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为54名20xx年冬季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117.8万元,完成3名转业士官岗位安置工作。扎实开展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活动,通过组织云和县电大、安泰汽校、云和电子商务培训学校,为退役士兵举办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三是扎实开展双拥工作。筹资20万余元分别在春节、八一期间,对驻云部队官兵及军队离退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为全县军烈属、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发放7000幅慰问年画。开展全县中小学“缅怀烈士魂·共筑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促使中小学生深切缅怀先烈的丰功伟绩,教育引导青少年,学习烈士崇高革命精神;9月30日,成功举办第二个全国公祭烈士活动,缅怀烈士,弘扬烈士精神。

六、认真组织本局干部、职工的普法学习。全局人局及时参加县的普法培训考试,合格率100%。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完善调整公开内容、收费标准。加强对村委、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积极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在社会治安中的作用。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村务公开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使村务更加规范、民主、公开。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管理,对社团的非民办企业单位及时进行年审。由于宣传教育深入细致,没有发现非法宗教活动现象。

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全面开展对廉租房、医疗救助、城乡低保等申请家庭的经济核对工作,通过建立核对工作机制和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网上数据传输、核对和反馈,累计完成低保救助核对1946户5804人,医疗救助核对314户1390人,公租房1120户2746人,其他救助5户16人,清退不符合救助家庭523户1542人。二是及时调整提高了城乡最低保障标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达到了每月552元,最低救助金额为100元/人.月,平均补差达到308.46元人.月,截至11月,累计发放低保救助金1012.7099万元。

八、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20xx年,相继出台《关于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加大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力度。截止目前全县有养老机构4家,机构养老床位数734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29.5张(在建养老综合福利中心床位数230张)。20xx年6月6日至10日对我县54个养老服务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由班子成员带队。今年新建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21个,累计完成75家,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42%的农村社区。完善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立了“暖巢养老”服务数据库,共计录入60周岁以上老人信息19094条。同时,推进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老年活动中心被评为省级四星级活动中心,和平护理康复中心列为省级医养示范点。内

九、认真落实各类救助政策。一是特困人员供养。今年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从355元/人.月提高到552元/人.月。集中供养标准从490元/月提高到640元月。全年下拨供养资金225.8222 万元;二是灾害救助。针对今年我县遭受台风、火灾、洪涝等自然灾害,通过社会化发放形式,发放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救助资金278.75万元;三是医疗救助。今年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463万元,创历史新高,超出省定标准人均13元的近3倍,截止11月底共救助1047人 405.53万元;四是临时救助。针对群众出现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调查摸底,筹集资金185.5万元,创历史新高,超出省定标准人均3元的5倍,全年共救助、慰问临时困难群众家庭671户,救助金114.2万元。五是流浪救助。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关爱性救助,共接待进站求助40人次、上街救助9人次、医疗救治4人、送“缙云县大众托安养中心”临时安置18人(1250元/月.人),支出救助资金10.6万元;六是困难儿童救助,为6名孤儿、120名事实无人扶养儿童、175名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94.2万元;七是助学救助。20xx年,共接收到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彩虹计划”爱心结对帮扶款22.1万元,808人次受惠。20xx年秋季困难大学生救助31名,合计15.5万元。八是支宁人员生活补助。有效实行动态管理,停发领取养老金人员5名;随着低保标准的提高,8月1日起,支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从203元/月提高到220元/月;11月1日起又提高到229元/月。九是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补助。从 20xx年 10起,给予发放生活困难救助10人 11.75万元。

十、消除4600元以下低收入群体工作深入开展。为摸清4600元以下低收入群众实际情况,结合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排查出因突发性、临时性和支出性困难群众名单。同时,通过查阅医疗救助和重性精神病人救治资料,分析因病致贫群众状况,联合残联和司法部门等部门联系实地走访,掌握了解重病重残家庭、服刑人员家庭、单亲家庭的困难情况,为科学救助奠定坚实的基础。

十一、积极组织防救灾演练宣教活动。5月12日上午,县减灾委、民政局、科技局、水利局、气象局、国土局、人防办、人保财险云和支公司等单位在县文化中心联合举办了以“科学减灾依法应对”为主题的云和县防灾减灾知识竞赛活动,有10个代表队参加。人防办、科技局、气象局等单位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覆盖面,提高全县广大市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同时还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综合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今年拟推荐白龙山街道河上村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紧水滩镇金水坑村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十二、全力巩固殡葬改革成果。一是扎实开展“六边”非生态墓治理,继续推行“两送五保障”制度,引导丧户树立科学文明的丧葬方式,今年共为810位丧户实行了“两送”服务;二是加大对“六边”可视范围坟墓治理力度,通过覆土绿化、植树绿化等措施,治理非生态坟墓 579座;三是扎实推进村级生态墓地建设,今年新建村级生态公墓1处,累计已建成79处,覆盖107个行政村;五是继续保持火化区遗体火化率100%,认真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截止目前火化遗体610具,减免殡葬基本费用34.3万元。

十三、构筑“1+6+x”暖巢工程,开创养老服务新局面。一是建立健全政策体系。今年7月,我县出台了《云和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民办养老机构、“暖巢”工程、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等项目的补助政策及配套资金,着力破解制约养老服务业的瓶颈问题。二是规范建设机构队伍。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养老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同时,县民政局和各乡镇(街道)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养老服务的组织协调、调查评估、业务培训、养老服务补贴审核等工作。目前,全县已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4个,今年新建21个,累计已建74个。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144个,配备专(兼)职养老服务“暖巢管家”1363人和工作人员958人,负责社区养老服务的组织协调、情况调查、人员信息登记、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养老服务补贴初审等工作。三是不断提升硬件配备。县民办养老机构“云和县自强公寓”和“云和县颐乐家园”已完成建设,于8月份投入运行,总投资100余万元,新增床位数63张;今年全县建成7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总投资715.2万元,建筑面积 4299平方米,安置老人午休床(椅)200余张;建成47个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总投资1838.3万元,建筑面积 12316.5平方米,安置老人午休床(椅)800余张;建成22个农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四是动态运行老年人信息库。建立了“暖巢养老”服务数据库,共计录入60周岁以上老人信息19094条,高龄老人信息3421条,贫困老人信息1825条,残疾老人信息516条,空巢老人信息782条、五保老人信息337条,老年人服务需求复评472人。

十四、认真耐心、热情高效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今年我局主办政协提案1件,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都做了答复和落实。认真负责地办理来信来访,共接待来访267批310人次,收到信访件及群众来信来访7件,现都已办结上报,没有发生越级上访,真正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局领导班子成员还开展“基层走亲连心解忧活动”16人次,走访农户278户;走访福利企业4家;解决积各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7件。切实加强做好民政信息工作摆到重中这重的位置,做到提前预测、排查,早发现、早化解,有效地将一些信访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县内的社会政治和谐稳定。

镇域治理月度工作总结 篇3

一、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有关要求。市水利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宜水函〔20xx〕202号)、转发《关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等文件,在工程监督管理过程中,重点检查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20xx年未收到和发现水利工程项目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案件。

二、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情况

市水利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明确提出:对水利行业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xx〕2号)中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经现场检查,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均建立了保证金或保函制度。

三、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情况

市水利局通过召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传达《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和市人社局召开的相关会议精神,明确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执行《宜宾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签订合同时,依法、依规明确施工过程结算有关约定,确保工程进度款按时拨付,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目前,未发现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未落实施工过程结算情况。

四、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0xx年度,全市水利行业未发现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五、审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严格审查资金筹措方案,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不得批准可研报告的情况

目前,水利行业未出现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情况。

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严禁施工企业垫资建设情况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过程监管,市水利局认真配合并主动对接财政等部门及时拨付项目财政资金,确保水利工程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满足工程款支付需求。从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审批、招投标等环节,坚决杜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带资承包。20xx年度,水利行业未发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严禁施工企业垫资建设情况。

七、不得批准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新项目开工建设的规定情况

市水利局向全市水利项目单位反复传达《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各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得批准长期拖欠工程款。目前,全市水利行业在建项目未发现建设单位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项目。

八、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约谈问责情况

20xx年度,水利行业未发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九、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一是总承包单位通过专用账户委托银行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二是分包单位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单位。目前,未发现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未落实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情况。

十、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实名制管理情况

市水利局多次在根治欠薪专项会上要求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并通过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目前,水利行业未发现总包单位在工程项目未配备劳资专管员和未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

十一、落实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情况

市水利局多次现场检查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情况和使用情况,并提出要求: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二是建设单位必须按时足额向专户拨付工资资金;三是要求总包单位通过专户委托银行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20xx年度,未发现水利行业在建工程项目未设立专用账户情况,同时在建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制度均实现全覆盖。

十二、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告示牌制度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标准设立在施工现场醒目,市水利局未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告示牌制度。

十三、依法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市水利局多次召开根治欠薪专项会议,反复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欠薪的有关精神,同时多次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

十四、本地区欠薪问题发生和解决情况

20xx年度,全市水利行业未收到欠薪举报投诉案件,也未收到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督办案件。同时全市水利行业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以及重大欠薪舆情事件,圆满完成“两清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