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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精选5篇)

分类:工作总结发表于 2023-10-09 16:18阅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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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精选5篇)

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1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苏粮检[20xx]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经过局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于11月15日至19日由分管局长带队对全区秋粮收购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制定方案

在这次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中,分管局长召集相关科室认真学习国家粮食局下发的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内容的六大要求,并制定周密细致的检查工作方案,一是秋粮收购资格核查,这次我们对全区67家领取经营资格证的私营粮食加工企业进行逐一核查,其中34家有的停产,有的破产转项,有的被其它企业合并,对这30多家我们将通过媒体和有关法律途径予以公示,注销他们粮食收购资格,正常经营的32家经营状况较好,并且都能达到收购资格核查内容和标准。同时我们重点抽查了部分个体工商户,他们都能守法经营,有2家许可证过期未验证,我们当场责令在7日是内进行验证。

二是对粮食经营企业加工企业最高库存量进行现场核定。这次我们对全区32家粮食经营加工企业粮食最高库存量进行逐一

核定,在核定过程中有个别企业不理解不积极配合,带队的朱局长亲自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讲解国家对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量的有关规定,从而使被核定的每个企业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从行动上积极配合,从原粮和成品粮的最高库存作了既科学又严谨的核定,并要求每个企业法人在最高存量回执单上签字认可。

三是严格要求被查查的每个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做好经营台账和月报表工作。这次我们为32家粮食经营企业逐家送去了由宿豫区粮食局印制的“宿豫区粮油经营和转化用粮企业(个体)粮油购销存统计台账”和“宿豫粮油经营企业(个体)购销存月报表”,告知他们如不按要求做好“台账”和报送“月报表”将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给予相应处罚。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督力度

针对今年秋粮收购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局分管领导要求我们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对粮食经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一是要做好全区粮食经营者换证、验证工作,通过这次检查发现全区60多家已领取粮食经营许可证,有半数不再经营但证件仍然在他们手中,所以要采取有效措施,并通过媒体和相关法律途径给予注销,二是要对新申请领取粮食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严格按《条例》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也就是不但要看相关申请材料,同时要进行实地检看,如实地检看达不到规

定的坚决不予办理。三是监督对象要全覆盖,包括国企、私营、个体工商户及跨县收购者,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进行严格查处,此项检查对稳定全区粮食市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打击个别企业囤积居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全区粮食收购市场向正规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2

我局按照市粮函[20__]178号,XX市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以“查隐患,压事故,保安全”为主题,由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的张希凯副局长带领监督检查股。于20__年12月30日至31日对所属13个收购网点进行了拉网式的安全生产检查,特别对甘棠、普安、中心库粮油库存,器材、药剂管理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我局20__年度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有如下问题:

一、药剂管理制度不全;

二、保管员防毒面具、呼吸器未购置;

三、消防器材甘棠、普安收储库没添置,新宁中心库灭火器安放不规范;

四、新宁中心库消防栓水管须修复;

五、新宁中心库消防池没修防护栏;六是熏蒸杀虫后的磷化铝药渣未集中处理。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针对以上问题,责令公司进行研究逐个落实。

一、由新宁中心库主任负责药剂管理制度的逐个完善;

二、仓储科负责新购置干粉灭火器12个(甘棠、普安、新宁中心库各4个)和新宁中心库灭火器的重新规划布局;

三、仓储科负责对蒸熏后的磷化铝片,药渣集中处理修坑深埋,新宁中心库消防池的防护栏修建工作;

四、由公司把保管员防毒面具、呼吸器购置,消防栓的维修纳入20xx年危仓危房项目一并维修落实。并在20__年公司向局交安全保证金10000元整。

二、建议

随着粮油库存的增加,粮油保管的要求愈来愈严,要实现规范化管理,向智能化管理过度。公司现有仓库设备,仓储器材,检化验仪器必须进一步地维修,添置消防设施等。建议在今后处置资产,资金先用于粮油安全储存及危仓危房的排危安全的需要。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积极行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涉林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责任

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强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及森林公安负责人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局“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迅速行动,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

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部署。一是分步动员部署。召开了森林防火“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主要领导专题部署森林防火“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召开了全县野生动物保护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会议,强调了该行动的主要目的为:清理整顿野生动物流通领域,打击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活动。召开了XX县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乱征滥占林地违法犯罪行为专项会议,主要领导要求对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二是精心制订方案。根据涉林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各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了任务明确,职责分明。三是营造深厚氛围。我局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四是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局党组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指导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各股室能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打非治违”的有关工作。

三、突出重点,抓住“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

根据安委办“打非治违”通知中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涉林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组织相关股室,抽调了素质高、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组成排查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的副组长各带一个督查小组,采取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对全县的森林防火重点单位、林区作业单位、林区重点设施;林区仓库、油库、危险品存放地、村庄林区结合部、林区火灾多发区;苗圃、活立木经营场所、木竹经营加工单位等进行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做到“四个一律”:对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加工和经停产整顿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加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加工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多管齐下,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为严厉打击涉林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我局将“打非治违”与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重大节假日、各敏感时段的涉林生产安全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惩处。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突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涉林生产行动,对查处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涉林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三是坚持把有限的监察力量重点放在查处林业员及护林员上报的安全隐患、群众举报投诉的涉林违法非法生产行为和重点监控单位的监督检查上。同时,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形成监察“闭环”,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彻底消除决不放过。

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3

今年在市粮食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我局今年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粮食监管模式,结合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突出工作重点,抓好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切实落实上级的各项粮食惠民政策,加强粮食市场的监管力度,有效维护全市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树立了粮食部门新形象。现就今年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理论培训,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我局十分重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充实粮食执法队伍,健全执法体系,全面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为了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我们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司法部门的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流通监督工作培训班,开阔了眼界,提高了办案能力,今年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XX市、XX市的行政执法培训及司法考试,又新增了1名同志进行执法考试并取得了执法证。为增强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工作,稳定粮食市场奠定了人员基础。

二、政策宣传,确保政策深入人心,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意识

为确保粮食流通监督相关政策深入人心,我们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粮食政策法规宣传。

1、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宣传,走访粮食经营户,利用大集、法制宣传日,发放明白纸,。

2、通过制作以《条例》及《办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和国家粮食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板报,在市文化广场向过往的群众进行宣传。

3、通过网络或电话经常联系,随时普及,及时指导。

4、组织本局执法人员及部分粮食经营者,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学习《条例》和《办法》,以点带面提高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的思想认识和守法执法水平。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有效引导人们依法经营、依法行政,在全社会营造了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良好氛围,增强了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得到了社会对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制度建设,确保程序规范,执法严格

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程序规范,不出现漏洞,我局从健全工作制度入手,规范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今年,我局先后完善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办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和《行政执法流程图》、《收购粮点分布图》配套制度,并上墙公示。年初,我局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今年度XX市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并逐项落实,完善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部门联动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全程参与,各种监督检查由执法人员持证到场,确保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同时,加大与市政府法制办、法院沟通力度,争取政府重视和法律部门的支持,积极与市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共同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四、重抓监管,扎实开展专项检查

今年以来,按照衡水粮食局的统一部署,今年开展了粮食的统计检查、国务院四部委部署的粮食库存检查、国家储备粮、夏粮收购的专项检查,我局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小组进行全面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按照四部委的统一部署,进行了粮食库存专项检查:今年4月份按XX市粮食局统一安排,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检查组,重点对中央储备粮、国家临储粮、地方储备粮及国有企业储存的商品粮进行库存检查,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粮食的数量、品种、性质、储备资格、帐实相符、分仓号及帐务处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单位19个,检查后发现,全部数量、质量真实可靠,会计账、统计帐、保管帐,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卫生状况良好,仓储粮情稳定,无发霉变质情况,这次检查共查粮食32430吨,其中,国有储备玉米5000吨,代储小麦10500吨,代储玉米9040吨,商品玉米5000吨,代存商品玉米1390吨,市级储备小麦1500吨。5月份接受XX市联合检查组的验收,受到上级好评。

2、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统计检查。为了摸清全市粮食企业经营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粮食企业台帐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汇总:全市粮食企业数量为19家,其中国有控股企业2家,民营、个体工商户17家,全部纳入社会统计对象,按规定要求设置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帐,申报统计报表,并规范留存、归档,核查数据准确。对检查中有台账不清,报表不及时的给与了批评与指导。

3、在6月份进行了今年度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也是监督检查的执法重点,这项工作时间比较长,到9月份底结束,期间开展了对粮食收购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

1、是否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是否执行了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是否及时支付售粮款,有无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情况;是否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是否按规定报送了收购统计报表。

2、“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的落实情况,即“敞开收购、随时收购、不准折腾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

这次检查我们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出动20人次,检查执法5次,检查企业商户26家,这次检查中发现有6家没有及时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我们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办理收购许可证,现已有两家办理了收购许可证。对个别粮食经营者台账不规范的、未及时报表的给予警告,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个别经营者收购的少量芽麦、虫粮进行了现场监督处理,有力的遏制了不法行为,维护了粮食市场,顺利完成了夏粮收购。

5、加大违法案件查处,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今年我们加大对涉粮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采取了一些措施,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及时发现收购过程中违规行为,在即将开始的秋粮收购检查中,将夏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重点检查项目,符合条件的尽快办理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将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坚决取缔。在此基础上,我们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按照办案“三步走”的战略,公正办好每一个执法案件,同时重视群众来信举报工作。维护了粮食购销市场秩序,提高了执法效率。

五、存在问题

1、粮食经营户点多面广,粮食监督管理工作难度大。

2、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主体地位不突出,执法处罚权有限,粮食市场监管体系仍显薄弱。

3、经营户经营虽有台帐,仍存在记流水账统计数据的上报不及时的问题。

4、联合执法机制尚未形成,有待加强。

5、部分粮食个体经营户仓储设施简陋,粮食安全存在隐患。

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4

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报根据市粮食局[20xx]5号《关于开展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县抽派并组成5人工作小组,对全县具有收购资格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南岸粮食储备库、百姓园米业公司等单位的粮食收购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

1 、相关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的落实情况。

这次共检查了南岸粮食储备库、白岩贡米业、金龙米业、帅哥米业等5个粮食储存、加工企业。 20xx年粮食收购量为7468吨,这些企业都按规定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并连续实施了年度审核审查,具备合法粮食收购资格。在粮食收购过程中,各粮食收购企业基本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收购粮食质量不低于中等标准。执行现金支付收购,一手钱一手货,不存在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行为。在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努力下,各收购企业都建立了粮食经营台帐,并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

2 、最低收购价格执行情况。

我县不属于粮食主产区,加之去年因天旱减产严重,因此,20xx年收购的粮食基本上是当年新粮,且是单一的中稻品种,无混杂收购现象。由于干旱减产,各企业收购粮食价格都高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大都在每50公斤95元左右。南岸粮食储备库是我县唯一的地方粮储备企业,具有农发行贷款资格。该库设施齐全,管理规定,库容量充足,严格落实“三专四落实”要求,具有一定的储粮管理水平和良好信誉。

今年我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粮食行政执法组织建设,积极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参照监督检查目标管理细则,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法管粮。

现将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为了维护本地粮食流通秩序,依法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粮食政策,XX区粮食局在全市粮食系统率先成立了监督检查室,现与综合科合署办公。为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何有山同志为组长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抓好粮食监督检查政策的贯彻和落实,相关科室积极参与,确保了粮食流通事事有人管,事事有监督。

2、加强宣传和学习,提高监督执法能力。

为了营造浓烈的依法管粮氛围,我们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将5月定为《条例》学习宣传月。为切实加大《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我们分别深入基层,利用过街横幅、宣传栏及墙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5月25日,我们与市局、粮食局租客货车在城乡进行巡回宣传、播放《条例》等粮食法律、法规,举行了粮食流通法规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营造了依法管粮的浓烈氛围,为确保粮食经营者按《条例》及相关法规经营粮食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区局组织各科室成员利用春季培训及《条例》宣传月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粮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粮食法规,通过宣传和学习,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所提高。

通过以上活动,粮食法规政策的宣传取得了明显效果,《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知晓率大大提高,为规范我局粮食流通秩序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3、认真组织多方位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为强化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我局对粮食流通各环节加大力度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

(1)、认真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把好市场准入关。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认真履行自已的职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在粮食收购资格审核中,我们严格按照《XX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并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年初我局对已办证的10家单位粮食收购资格进行了仔细年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监督检查全部符合入市收购要求,依照相关程序,及时给予了办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随时办理并及时发给粮食收购许可证;对审查不符合办理的及时予以解释或说明。在办理发证过程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及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

(2)、对粮食库存、粮食统计质量的监督检查。

为提高粮食统计质量,加强粮食统计监管,确保粮食统计数量准确无误。我们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精神,于6月底对全区的国有粮食经营企业、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转化用粮企业的统计工作开展全面和重点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对工作不够规范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年初我们根据省、市局清仓查库相关文件精神,于20xx年3月份对局属各站库进行全面检查,为此我们监督检查工作同样高度重视,坚持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一方面从加强学习领会精神入手,把握相关政策和具体要求;一方面配合各职能部门与科室按照上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帐必核、查必彻底"的总要求,做到真查、查实、查彻底。经检查,账账、账实相符,无瞒报、虚报现象。各站库各粮点粮温正常,粮食收购质量符合国家收购标准,均处安全状态。在这次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清仓查库的全过程,保证全程参与,不留盲点。

(3)、对省级储备粮及区级储备粮管理的监督检查。

为加强储备粮管理,按照省、市局的要求,我局于去年10月份建立了1000吨的区级储备,按照"省储备粮管理办法",我们今年多次检查了省级储备及区级储备的管理情况,一是对入库粮食数量进行检查,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二是对入库的省级储备粮定期要求上报粮温粮情,随时监督粮食保管情况。三是提高粮食保管条件,完善储粮环境,全面实施电子测温,确保粮食质量无损坏。今年,市局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并对省级储备粮的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及好评。

(4)、对最低价粮食收购情况的监督检查。

我们根据市局、托管库文件精神,为做好20xx年的粮食收购工作,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今年,小麦实行了最低保护价政策,我们于7月底对我区粮食收购企业进行粮食收购政策专项检查,分别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监督检查粮食收购价格及粮食收购质量情况,在午、秋两个收购季节,区局多次不定期地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和暗访。

通过检查,各收购企业都在明显位置向售粮农民公示了收购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及监督电话;通过对收购原始凭证的检查,各收购企业能够认真执行《预案》规定的粮食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实行国家最低价格收购农民余粮,不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以陈充新等变相压低或提高收购价格的行为;上报的`数据不存在以少报多,以无报有现象;没有发现向售粮农民打白条、代扣各种税费及其他款项等行为。各相关部门没有收到一例投诉电话及信件。

各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实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余粮,粮食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要求的标准以内,也不存在老粮充新现象。各单位上报进度及时,收购码单填写规范,无涂改、缺项,帐、表、单装订整齐规范,无弄虚作假现象,上报数据与帐、表、单数据口径一致,数据真实可靠。

(5)积极与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粮食市场程序。

今年我局主动与工商物价部门联系,联合对多家粮食收购企业进行以物价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活动,未发现一例违反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案例,取得了较好效果。

虽然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1)监督检查工作方法单一,只停留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不能在《条例》允许的职权范围内有效地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

(2)时常把监督检查与政策法规工作内容混为一体,混淆"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关系,影响了工作质量。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我们相信,新的一年里,在市局的领导和帮助下,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一定会有所提高。

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5

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报根据市粮食局[20xx]5号《关于开展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县抽派并组成5人工作小组,对全县具有收购资格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南岸粮食储备库、百姓园米业公司等单位的粮食收购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

1、相关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的落实情况。这次共检查了南岸粮食储备库、白岩贡米业、金龙米业、帅哥米业等5个粮食储存、加工企业。20xx年粮食收购量为7468吨,这些企业都按规定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并连续实施了年度审核审查,具备合法粮食收购资格。在粮食收购过程中,各粮食收购企业基本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收购粮食质量不低于中等标准。执行现金支付收购,一手钱一手货,不存在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行为。在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努力下,各收购企业都建立了粮食经营台帐,并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

2、最低收购价格执行情况。我县不属于粮食主产区,加之去年因天旱减产严重,因此,20xx年收购的粮食基本上是当年新粮,且是单一的中稻品种,无混杂收购现象。由于干旱减产,各企业收购粮食价格都高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大都在每50公斤95元左右。南岸粮食储备库是我县唯一的地方粮储备企业,具有农发行贷款资格。该库设施齐全,管理规定,库容量充足,严格落实“三专四落实”要求,具有一定的储粮管理水平和良好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