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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通用31篇)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1
20xx年9月14日至20日是江西省第xx个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为切实做好今年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校园关心、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景航学校于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
一、景航学校立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抓住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这一有利契机,利用条幅、标语、宣传橱窗、电子屏、黑板报等载体,多渠道对未成年人保护理念、合法权益保障方法、典型案例、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直观的、实在的主题宣传,扩大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覆盖面,推动教师、家长及广大群众更好地关心、支持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二、全校以班级为单位,以“法典护成长助力少年强”为主题召开了班会,集中宣传《民法典》。做到有学生的地方就有《民法典》宣传的内容,宣传活动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重点,激励广大学生知法、懂法、遵法,认真学习,苦练技能,做新形势下的复合型社会人才。
为了同学们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彻底杜绝一切非正常事故的发生,提高青少年学生的自护能力。各班班主任从多种角度出发开展此次班会:有关于健康生活和防家暴的主题,教导学生学会保护自己;有针对性开展防治校园欺凌、禁毒、防艾、防溺水、防骗、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专题安全知识教育;有开展自护实践教育,结合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和容易出现的意外伤害,组织和教育未成年人如何应对各类复杂情况,如开展面临自然灾害、意外情况时的避险逃生和自救互救、受侵害时的自我保护等方面的系统强化训练。
三、学校成立了未成年人帮扶中心,对一些思想上有心结的同学及时进行结对帮扶教育,加强思想疏导。对生活上有困难的同学提供爱心救助,多些关爱,多些温暖。让他们学会笑对挫折,健康发展。
通过本次宣传周活动,学生了解了更多法律知识、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而在学校这一方面,会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安全,关注学生的健康,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2
今年9月14至20日是我省第xx个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进一步营造关心、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9月16日,珠山区新村街道中路社区及计生协在辖区红苹果幼儿园开展“法典护成长,助力少年强”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用图文并茂的方式、生动活泼的语言向孩子们讲述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起学习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保护。让孩子们了解哪些行为是危险的,是不可为的,遇到了事情应该怎样做才能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短短半个多小时的讲座,小朋友们纷纷举手提问或回答问题,秩序井然、气氛热烈掌声不断。
活动结束后,老师更是把此次的学习的内容布置成家庭作业,提醒家长要引起重视,带着孩子一起认真学习相关内容,积极配合学校,进一步做好儿童危险行为的提示工作,防患于未然。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活动。9月18日,共青城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春昱带队前往西湖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并开展座谈。法制副校长陈宇及部分干警参加活动,该校校长黎清娥及分管法治工作的副校长胡涛参加座谈。
活动中,法院干警首先协助学校开展了一场学生安全演习活动,引导孩子们安全有序撤离教室。随后开展座谈。
座谈会上,双方首先就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交流。黎校长表示,希望法院能够开展多形式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孩子们自觉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不断增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侵害能力。
彭春昱指出,今后法院将一如既往在职能范围内支持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并通过法院公众开放日、庭审旁听、模拟法庭、12.4宪法日普法、以案说法等形式持续开展法治宣教活动,以加强未成年人法律保护,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推进校园法治建设,构建阳光和谐的校园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4
6月1日下午,由市人民检察院、团市委、市司法局、市妇联市关工委等5家单位联合举办的“青春护蕾,法治同行”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我院举行。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受邀参加。此次活动也是由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全省三级检察院联动开展的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活动。
发布会上,温岭市委领导通过活动向全市少年儿童发出公开信,送出期望和寄语。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仁华通报了未检工作情况,各单位领导共同宣布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启动,6月1日至6月7日期间,宣传周活动将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推出“云视频”“云竞赛”“云直播”“云发布”等多种活动,不仅包括未成年人保护知识竞赛、法治课堂等线上活动,还将发布“未成年人保护”漫画形象,努力在全社会增强未成人自我保护、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家庭保护的氛围。
去年,由我院、团市委联合设立的全省首家青少年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被最高检、共青团中央确定为“首批委托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单位”,并顺利通过中期验收。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5
我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已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做到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身正为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第十八条中提到: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我觉得我这一方面做的不够好,我会自禁地偏爱听话懂事的学生。现在,通过学习这部法律,我想作为一名教师,就应该多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能以教师的主观愿望去要求学生。因为未成年人正处于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特点和需要。每个人各有差异。因此,我们做教师的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从他们的角度看问题,思考问题,多与学生沟通。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我还要继续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6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提高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9月22日,秦安县公证处在秦安县第三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进校园知识讲座活动,全校1600多名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中,秦安县公证处负责人解析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规定,以“宣讲+互动”的形式向全校师生宣讲了未成年人的定义、未成年人的权益、义务、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犯后应当如何保护以及教育机构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特殊责任规定等内容。
通过讲座,让全体师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更深更广的认识,了解了未成年人应当享有什么合法权益,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遇到侵害后如何保护自己等。讲座结束后,宣讲团队为全校学生发放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宣传资料。通过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不仅提高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学生们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更有助于培养其良好的法治观念,让未成年人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祖国花蕾”,也营造了保护、关心、关爱青少年的良好社会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7
6月15日,记者从内蒙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一年来,内蒙古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网。
据介绍,内蒙古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着力构建家庭保护支撑体系,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内蒙古全区揭晓102830户最美(五好)家庭,积极引导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全区家长学校开办率达到91.9%,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人数达到174万人,引导家长更新育人理念,促进家校协同育人。
大力提升学校保护能力。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内蒙古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学生由20xx年6月的.201人降至104人。30万以上人口的旗县全部建成特殊教育学校,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34%。
强化司法保护力量。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置了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儿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考评内容。加强对全区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的统筹指导,成立少年法庭34个,保障和强化审判的专业化,对有犯罪记录和不良倾向的未成年人开展“复苗工程”。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受理范围,确保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诉求有人听、有人管、早发现、早干预。
此外,为凝聚社会保护合力,内蒙古各级单位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20余个各类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厅副厅长高建华表示,下一步,内蒙古民政厅将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合力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加强覆盖六大保护的配套制度建设。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8
为认真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切实保障来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形成全杜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图,田黄镇结合镇域实际,扎实做好未成年保护关爱工作。
一是筑牢组织基础。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调整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镇派出所、卫生院、教办等成员单位依据职能制定关爱措施,联合34个村儿童主任开展未成年人走访摸排工作,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工作有的放矢,因人施策。
二是扩展活动阵地。寒假来临,为让孩子们安全愉快地度过假期,田黄镇开放镇文化站、村农家书屋、妇女儿童之家等文化活动场所,由儿童主任担当“代理家长”组织儿童开展读书、下棋、娱乐等活动;镇宣传、妇联、司法等部门联合开展“雏鹰课堂”,为孩子们发放书包、笔袋等学习用品,辅导孩子们完成寒假作业,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孩子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安全快乐过寒假,受到家长们的一致好评。
三是强化结对帮扶。协调邹城市爱心志愿者协会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为12名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学生送来御寒棉衣和学习用品;镇妇联积极与市信访局和市法院爱心妈妈结对,建立留守儿童爱心档案20份,为20名孩子送上结对帮扶资金,解决孩子们的生活困难;镇团委继续深化“希望小屋”志愿服务项目,为12名“希望小屋”服务对象送上温暖大礼包,让孩子们温暖过冬,树立良好的生活信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9
8月5日,剑河县岑松镇组织民政分管领导、干部、大学生志愿者,利用赶集天的集市利民政策宣传平台,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知识宣传活动。
近期,多地发生溺水、摔伤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岑松镇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利用儿童易学易懂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漫画手册》对学生及其家长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知识宣传,助力提升学生及家长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氛围。
活动引来许多学生和家长关注咨询,他们表示,要认真学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知识,紧绷学生人身安全之弦,自觉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卫士,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伞”。
据了解,该镇还通过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组干力量,利用广播、海报、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取得积极成效。
据悉,此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78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10
为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让辖区儿童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假。近日,丹春社区关工委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关工委工作人员通过播放动画宣传片,用孩子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共同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定义、相关法律条文、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六大保护”等内容,让孩子们了解到自己能享受的权利是什么,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并采取互动问答的.方式检验学习成果。
工作人员还通过网格群发布“我和父母一起学”的号召,引导孩子们回到家里和父母一起观看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提高辖区家长与孩子们的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11
南独乐河镇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倾心呵护未成年人,努力促进未成年人成长。
近日,南独乐河镇社会心理服务站开展普法+心理知识普及公益活动,参与家庭15组,22名未成年人参加,邀请平谷区署光律师服务所律师,区民政局法律顾问,吕永正律师主讲。
吕永正律师以案释法,通过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帮助未成年人掌握法律常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本领。通过观看校园霸凌事件视频,引导家长和学生表达正确处理校园霸凌问题,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接下来学生代表朗诵拒绝校园霸凌作品,引发了全场深刻思考。
此次活动提升了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让未成年人们懂得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同时培育未成年人拥有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多方面综合发展。助力创城工作,共同打造有温度的城市。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12
为了增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自觉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20__年6月22日上午,南宁市江南区桂宁小学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本次活动以“关爱未成年人,学习未成年法”为主题。
首先马副校长就这次活动在晨会上对全体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识教育。其次是引导未成年人认识社会、远离危险、防范侵害,提升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随后各班主任开展了小学生防止侵害知识宣传主题班会,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合法保护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认真学校。并对学生关于如何进行自我保护,进行了详细的教育。
最后各班主任在班级微信群给家长也普及了小学生防止侵害知识的宣传。
通过本次宣传月活动,让学生知道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法律知识,了解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今后,我们会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保护学生的安全,关注学生的健康,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13
在学校的倡导下,我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认识到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
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
我深刻地认识到,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认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14
6月15日,新区法院开展“法律伴成长同心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兰州新区舟曲中学50余名师生走进新区法院旁听庭审,了解到法院工作职能,生动、直观地接受了一次“沉浸式”法治教育。
活动中,同学们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兴致勃勃地参观了法院的安检室、诉讼服务大厅,少年法庭、刑事审判庭、家事审判区等审判工作场所,了解了法院内部场所的功能,知晓了法庭审判设施的用途,明白了法槌、法治文化墙的含义,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和人民法院对司法公正的追求。
随着法槌“砰”地一声敲响,一起由刑事法官公开审理的电信诈骗案件正式开庭。师生安静坐于旁听席上,接受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庭审结束后,法官针对未成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等特点,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将依法育人和以德育人相结合,深入浅出地宣传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反电诈、交通安全等相关内容,通过互动问答的'方式提高学生们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学生树立起遵纪守法、明礼诚信意识。
一位参加活动的老师表示:“法官讲的法律知识,孩子们不一定都能理解,但他们很认真的在看,在感受,这就说明,在孩子的心中已经树立起了对法律的崇敬。”
此次“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得到了学校师生们的一致好评,以“零距离”的学习方式切实体会法律的权威性,进一步增强了师生们的法治观念,也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使法治意识根植于每位师生的心中。
新区法院将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和监督职责,依托法治副校长讲法治课、法院公众开放日、模拟法庭等系列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法治教育,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平安新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15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
因此我认真的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本法中提到的五项权益和优先权感触颇深:
未成年人将被赋予五项权益
原文: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此侵犯。
解读: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权利没有做专门规定,只有一款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祝铭山解释,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发展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充分发展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参与权是指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
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贫困、残疾、失去监护和暂住人口中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有实际困难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发生突发事件优先照顾未成年人
原文:优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公共场所和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解读:草案重要的修改就是增加了“优先”二字,体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的原则。未成年人优先的基本含义是,对他们的权利,对他们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给予高度优先,无论任何机构、任何情况,都应该把未成年人放在最优先考虑的地位。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工青妇室主任于建伟称,在法律中明确未成年人生存、参与以及优先保护等几种权益,应该说还是第一次。突发事件中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的规定可谓优先原则的具体化。
作为教师每一天都面对的是未成年人,因此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我们教育工作者来说,应该放在首位!因此,有时间就要读!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16
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xx年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20xx年xx月,x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懂法、学法、知法、守法”的积极性,为加强法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林瑞局长任组长,邹立威、黄怡菁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岗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法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机关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事务。x月x日,我局召开了法治宣传月活动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
二、内容丰富,重点突出。
我局注重将法治宣传月活动与省局日常工作相结合,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内容丰富、重点突出的`宣传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集中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集中学习宣传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弘扬宪法精神,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法治实践,为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深入推进法治x中、法治海南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气氛。大力宣传开展法制教育,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的经验。
三、形式多样,措施得力。
为了使20xx年法治宣传月宣传活动拓宽宣传领域,增强宣传效果,在宣传月活动中我们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学习、制作展板、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资料、上网宣传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同时,我们还在xx月x日和17日开展x中县食品药品安全集中宣传日活动,着力扩大宣传范围,切实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将宣传活动推向高潮。进一步促进综治工作齐抓共管局面的形成,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确保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部署,职责分明,措施得力。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联系工作实际,注重形式创新和宣传实效,把宣传形式、宣传内容和实际效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有计划、有规模、有实效,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四、立足长远,注重实效。
x中县食药监局始终把法治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对此次宣传月活动高度重视,严格要求,杜绝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并把这次宣传月活动开展作为一次实效工作,将短期的有效的应急措施和做法转化为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致力于培养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规范行为和文明习惯,使干部始终坚持学习宪法、食安法工作长抓不懈的思想,更好地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设。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17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力保障社区广大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3月27日下午,石家庄市新华区北苑街道钟南路社区联合石家庄市护航社会服务中心,举办了创建钟南路社区零犯罪零受害社区“呵护未来,守望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政策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社工向青少年及家发放宣传资料,并向到场的青少年和家长宣讲了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内容、严禁拐卖、收买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以及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带领青少年知法、学法、懂法、守法。通过学习宣传告诉青少年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同时让他们了解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不受伤害,让他们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增长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知识,杜绝不良行为,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小模范。引导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同时发放人才政策宣传册100余份,将我市人才政策普及给现场的每一位青少年和家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通过本次宣讲活动,提高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及率,营造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能够让社区青少年在有法可依的环境下健康成长,促进青少年家长提高法律意识,保护和维护自己的孩子。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18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19
为切实做好涪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力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5月11日,涪城区民政局在铁牛广场举行“关爱儿童·守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分发宣传手册、设置咨询台现场答疑等方式,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多个角度向群众宣传讲解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群众对未成年人呵护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让群众充分认识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品5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意识,营造出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20
指引我们走好新征程,探索新路子,创造新业绩的科学指南。特别是他把创优营商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全面深化改革并列,放在同等位置。为了营造有利于营商环境建设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全面推动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依照相关文件要求,街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情况,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街紧扣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营商工作任务,社区和村联动推进营商工作,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
1、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在街道二楼办公室。
2、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在会上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业务口就各自营商工作进行汇报,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最多跑一次”及社区和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进行通报,并就工作进行详实、细致安排,及时对各类事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3、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我街成立以武装部长为组长协调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协调,保障了各项工程进度。
二、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到位
街认真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对《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的文件,仔细研究,落实到位、到人。根据《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吉软环境办38号)文件精神,街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到实位。积极宣传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利用街道、村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led大屏进行滚动播放,让每一名来办事的群众都能够了解。街道软环境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条例》内容进行学习,学习过程中相关探讨交流,让相关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及条例条规。
三、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
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提高中心标准化水平。大力推行规范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和超前服务。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围绕“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窗口首接制度”和“无否决权制度”等建立健全便民服务规章制度。公开举报、监督电话,落实便民服务监督检查人员,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的投诉。中心以“规范、优质、高效、廉洁”为服务原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坚持以办事方便不方便、公正不公正、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标准,凡是属于能办理的事项,只要材料齐全、条件具备,服务中心及时予以办理;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服务中心也予以受理,并代为办理,限时办结。
四、保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及时推广各部门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全面提升高街道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逐步投入运行完善功能设置。大厅推行“一窗式”的模式,让群众就近办事,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21
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保护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校不断完善健全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队伍建设和制度落实,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和班主任为组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华侨小学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构建学校与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定期研究学生思想动态,密切注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方力量,妥善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问题。
学校重视校园文化、营造各利环境氛围,重视学生的基础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训练和养成教育。为了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进一步抓好教师值周制度、门卫制度、少先队值日岗等,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学校结合实际,在校园内悬挂了“我们不仅要关爱未成年人的身体,更要呵护他们的心灵”、“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标语,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禁”的匾牌挂到每一个教室,切实让整个校园融入在良好的文化氛围中来。
一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学校教育,更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家庭教育。我校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意与家庭教育形成合力,针对华小学生家长主要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这一特点,学校向家长发放了826份《告学生家长书》,《书》中向家长介绍了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和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家庭教育应该承担的责任和注意事项。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相联系,形成良好的教育合力,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面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针对性,我校为全校学生制作了“学生身份卡”,身份卡中具体表明学校、学生姓名、班级,并在背面标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禁”》,学生凭卡进出校门,既规范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又引起了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注,使社区等积极参与到该工作来。
学习积极通过党支部和工会等组织,抓住学习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契机,加大对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教师的教学行为,禁止教师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通过一系列法规条例的`学习,使教师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法律赋予的各项责任,充分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保护的内容和要求,从而使教师更积极主动地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来。
课堂上积极通过思品课、晨周会、班队会等,有针对地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识,努力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贯彻到学校整个工作之中,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区的作用,为关心爱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学期以来,在洛阳市涧西区教育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生的学习习惯逐步得到规范,学习积极性逐步得到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得到提高,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下,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定会更加协调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22
为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共识,斑竹园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于10月28日上午联动斑竹园街道石坝社区未保室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宣传活动,共40余名未成年人参与。
活动现场未保站社工耐心细致地为孩子们讲解新修订《未保法》出台的背景,并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六个方面讲述未成年人要如何预防以及如何采取自我防护措施等相关问题,帮助孩子们培养良好的法律观念。在打卡环节,社工鼓励孩子们分享自己的学习收获。
不少参与活动的未成年人都表示通过发放的宣传单学习了不少关于保护自己的知识,同时也通过《未保法》宣传对法律有了更多的'认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就如同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保护孩子们健康快乐地成长。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共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发挥了斑竹园街道未保站、未保室两级联动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为他们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斑竹园街道未保站将继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倡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23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引我们走好新征程,探索新路子,创造新业绩的科学指南。特别是他把创优营商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全面深化改革并列,放在同等位置。为了营造有利于营商环境建设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全面推动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依照相关文件要求,街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情况,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街紧扣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营商工作任务,社区和村联动推进营商工作,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
1、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在街道二楼办公室。
2、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在会上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业务口就各自营商工作进行汇报,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最多跑一次”及社区和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进行通报,并就工作进行详实、细致安排,及时对各类事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3、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我街成立以武装部长为组长协调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协调,保障了各项工程进度。
二、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到位
街认真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对《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__-20__)》的文件,仔细研究,落实到位、到人。根据《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吉软环境办[20__]38号)文件精神,街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到实位。积极宣传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利用街道、村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led大屏进行滚动播放,让每一名来办事的群众都能够了解。街道软环境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条例》内容进行学习,学习过程中相关探讨交流,让相关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及条例条规。
三、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
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提高中心标准化水平。大力推行规范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和超前服务。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围绕“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窗口首接制度”和“无否决权制度”等建立健全便民服务规章制度。公开举报、监督电话,落实便民服务监督检查人员,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的投诉。中心以“规范、优质、高效、廉洁”为服务原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坚持以办事方便不方便、公正不公正、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标准,凡是属于能办理的事项,只要材料齐全、条件具备,服务中心及时予以办理;
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服务中心也予以受理,并代为办理,限时办结。
四、保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及时推广各部门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全面提升高街道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逐步投入运行完善功能设置。大厅推行“一窗式”的模式,让群众就近办事,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24
为维护发展儿童权益、推动社会参与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4月18日,金口街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
宣讲活动邀请了中级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张敏老师,围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就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实务、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儿童福利政策、社会工作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应用等内容进行了宣讲和解读。宣讲既有政策理论解读,也有具体案例分析,对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不仅使各儿童工作人员认识到了自己的工作职责,也使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提升了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并且提高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共识,营造了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25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局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摆上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年工作计划,把该项工作与民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并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正常开展和有效落实。
一、工作情况
1、保障未成年人流浪救助权益。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主动救助”的原则,依法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乞讨流浪儿童的救助管理工作,加大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力度。联合县公安、城管等部门,引导、护送流浪乞讨儿童自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妥善安置被救对象。及时联系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及家属前来接送,确保流浪儿童回归家庭。
2、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注重把低保户家庭中的未成年人作为重点,以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和成长进步为主线,采取对上争取、对内多调剂的办法,解决好未成年人的“三难”(读书难、住房难、就医难)问题,使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特别是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同时,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和孤儿救助工作,认真做好全市无能抚养儿童的核查和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建立了全市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信息库;继续做好孤儿生活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孤儿生活养育费的标准,每月孤儿生活保障金分散供养已达950元/人/月,集中供养1600元/人/月,有力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
3、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教育权益。加强与各乡镇、社区以及市直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单亲、贫困家庭未成人和孤残儿童的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各种形式的辅导,并制定帮扶、教育措施,切实解决好孤残儿童的衣、食、住、行和学习等困难问题。
4、保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权益。依托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将单亲、贫困家庭未成人和孤残儿童作为我市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靠法律专业事务机构的爱心志愿者共同参与,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涉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
二、突出的问题
1、网吧和游戏厅危害未成年人的场所监管不严。容易导致很多未成年人整天沉迷游戏,不仅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成绩,极易诱发未成年人不安全的发生。
三、工作建议
1、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宣传力度;
2、明确未成年人的监督、监护第一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26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认为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不仅仅是家庭、学校、社会责任。更是我们教师义不容辞的。
我们刚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就是我们祖国的下一代、祖国花朵,祖国的未来,作为教师我们承担着非常重要义务。并且作为教师,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也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只有学好法,用好法,才能为社会培养优秀的人才。
“身正为范,学高为师”。在学习之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具备的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对于后进生,更不能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因材施教。现如今的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
另外,作为班主任,更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工作,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要尽可能的对全体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防患于未然。
不同的学生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学生健康成长、认真学习。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27
为不断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基础。8月2日,区民政局在马安镇人民政府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讲活动。
活动上,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陶祉霖律师从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角度讲解各地有关未成年人的'案例以及案例涉及的有关法律条文,生动形象地为我们阐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条文的具体含义,并通过现场答疑的形式,解决现场听众遇到的困惑,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基础。
活动结束后,在场听众纷纷表示,今后会更加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同助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28
作为教师,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这个群体,在现实社会中充当着多重角色。作为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二、培育人格魅力,面向全体学生,基于教师人格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尊重学生,关心爱护学生,爱心沟通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29
2月17日,河溶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活动。
活动中,未成年人保护站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现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孩子们观看了“如何预防拐卖””如何预防灾害”等视频。此次活动增强了孩子们自我保护意识,为未成年人打造了健康快乐的文化阵地。
据了解,河溶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站内图书和学习电脑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同时,河溶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利用寒暑假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鲜活的文化活动,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30
为进一步维护全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不断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实际,对我局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有关帮扶文件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活、教育等困难,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全力推动工作开展。
二、确定工作内容,落实帮扶措施
(一)深入动员,摸清底数
一是组织动员各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所辖片区服刑人员未年子女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将服刑在教人员名单发放到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二是对这部分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底数完备、事项明确的青少年基本信息管理台帐,准确掌握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数量、学习生活状况和心理动向。
(二)分类管理,全面推进帮扶工作
加强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评估,科学区分对象,特别是完善重点青少年日常管理机制,丰富和优化帮教措施,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强力推进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管理服务工作。同时加强过程控制,密切关注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帮助工作,不断思考,深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加强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确保工作有序、健康运行。
(三)建立机制,完善帮扶帮扶工作
滤布建立针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缺乏有效监护和关爱,遭受社会压力,心理问题、缀学等现象的长效性工作制度,形成局安置帮教股牵头、局各股室、司法所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从生活保障、心理健康、亲情交流等几个方面强化教育基础,牵头建立健全解决保障工作网络;完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动态信息,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水平,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四)创新帮教工作,解决实际困难
进一步采取措施,解决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存在的各种问题。一是,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生活保障问题。着重牵头解决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生活保障和完成义务教育问题。
一是根据服刑在教人员家庭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为家庭确实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联系低保,确定定期联系人;
二是切实保障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完成义务教育,确保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是,解决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问题。针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在生活中、学习中遇到的心理问题,我们安排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一周一电话,一月一访的工作方式,了解这类人员生活、学习情况,对心理问题严重的人员,安排专人对其进行心里咨询。
回顾今年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帮扶资金缺少,帮扶人员配置不足,硬件设施缺乏。
二是关爱对象的心理防线难以突破。部分关爱对象不愿接受帮扶。
三是全社会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仍没有形成。
四是帮扶活动的开展方式有待创新。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各部门密切配合下共同解决,一定能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帮扶工作做得更好。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31
近年来,由于儿童保护工作受到高度关注,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以及困境儿童保障意见。疏于照顾是未成年人保护中较突显的问题,儿童在疏于照顾的情况下面临着生活、学业、情绪、社交等多方面的挑战。为了让儿童更好的面对挑战,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4月23日上午,在玉林市救助站的指导下,玉林市智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至茂林镇金谷社区开展了一场儿童生活技能课之寻找真我篇,参与此次活动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共计12余人。
活动伊始,社工以抢答“分分优缺点”的方式,引导孩子们认识并分享自己的身上都有哪些优点与不足。其次以“我身上都有什么优缺点”和“画一个自画像”分享的方式,进一步让孩子们正确认识自己的优缺点,在分享的过程中,老师对儿童的优点进行充分肯定,鼓励儿童保持下去,对于存在的缺点引导儿童一起分析产生这些缺点的原因以及改善的方法。在寻找真我的过程中,鼓励儿童让儿童家长以及其他儿童分享他人眼中的自己,对于他人的评价发表自己的感想,通过自己和他人不断总结出真实的自己,了解自身长处的同时也能正视自己的不足。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再伟大的人也有自己的短处,再渺小的人也有自己的优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只有正确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才能使自己变得更加优秀。社工通过开展这种参与式的互动学习活动,培训儿童学习和掌握生活技能,提升心理素质,开发个人潜能,树立正向价值观和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学会更好的保护自己,懂得用积极的方法去处理成长的中挑战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