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写好工作总结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总结(精选3篇)》,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总结(精选3篇)
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总结 篇1
县林业局:
我镇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县林业局的关心和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的保护了我镇野生动植物资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开展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按照县局安排,从年初开始,我们利用各类大小会宣传保护鸟类、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在集镇市场、车站、各村张贴标语、宣传栏等地利用横幅、宣传标语进行保护鸟类、野生动植物的宣传,调动了广大人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积极性,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自觉提供破坏野生动植物的案件线索和举报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的线索经核实后给予
奖励,并对被举报人员进行追究,促进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截止5月10日,我镇发宣传单1000张(并有回执单),刷写各类大小标语60余幅,办专栏7期,悬挂标语横幅2条,收缴铁夹16个,套子8个。
二、加强管理
为有效保护我镇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为合法利用经营户宣传政策,主动向县局申办《许可证》,进行规范管理,定期检查;二是对市场、车站、汽车上、餐馆饭店不定期清理检查,对可疑人进行动态监控;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四是对不法行为上报县局进行调查处理。
三、严格执法
为有效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已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镇政府也成立了组织机构,公布了镇上的举报电话,确保了野生动植物在我镇的安全。
四、下一步打算
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主体,面向全镇开展爱护野生动植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摸清底子,让它们主动按程序申报审批。
3.在冬季抓好野生动物宣传力度,查处力度、上报力度。
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总结 篇2
花山区市场监管局始终高度重视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要求,切实履职,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
1、迅速部署,贯彻落实野生动物监管工作要求。1月22日,召开全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并专项部署非法销售野生动物查处工作,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职责和严肃工作要求。
2、强化巡查,全面禁止集贸市场等场所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自1月22日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我局紧盯流通消费环节,实行工作日报制度,将严禁活禽宰杀销售和野生动物交易作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来抓,保持对全区集贸市场、中大型超市等场所高强度巡查。执法人员加大市场内上市肉制品检查力度,要求全面提供证明检验检疫和索证索票证明,坚决杜绝来源不明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销售。同时督促集贸市场开办者和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市场自查,积极举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经营行为。
3、严格执法,加大餐饮消费环节野生动物监管力度。按照省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做好餐饮服务行业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强化餐饮环节野生动物检查工作。对餐饮经营户开展现场检查,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做好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工作,严禁采购野生动物、来源不明和其它不合格的食品原料进行生产加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告知书》,向广大消费者和餐饮服务单位发布消费提示和通告,积极履行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责任,不食用、加工、销售野生动物等“野味”。
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总结 篇3
我所在县、市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经过同志们辛勤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为我县畜牧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使广大养殖户和屠宰场知法、懂法、守法。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XX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年存栏牛9.8万头、猪10.2万只、羊21万只、禽380万只,年检疫牛2.8万头、猪5.2万只、羊7.8万只。使用检疫证明256本,符合备案条件的养殖场168家(猪144、牛2、羊22),屠宰场点6家,具备检疫职能的分站10个。
1、搞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产地检疫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与领导和群众的认识程度有很大关系,利用例会时间对全县的产地检疫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通过电视讲话大力宣传,为产地检疫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摸清底数,尤其是规模养殖户的底数,把有关法律法规送到广大养殖户手中,要求规模养殖户主动报检。大型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场屠宰的动物和交易市场的动物产地检疫持证率100%以上。
2、搞好屠宰检疫工作,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搞好屠宰检疫工作是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的重要措施,定点屠宰场定点检疫,市场补检,选派精干力量驻场检疫,对屠宰场调运的生猪查验检疫证明,无证者进行补检,对检疫合格的进行屠宰,对胴体进行宰后检验,屠宰检疫合格后加盖验讫印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效地防止了漏检的发生,使上市肉品持证率达到100%。同时加强集贸市场牛、羊、禽等非定点畜禽产品的屠宰检疫。全县共检疫胴体1.5万吨。做到屠宰动物检疫率100%,免疫标识回收率100%。查出病害肉100公斤,均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三、兽药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宣传发动。制定了《集中整治兽药市场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了以张世芳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我县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依法完善了兽药经营和使用环节登记制度。建立兽药购销记录、兽药使用记录并在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及饲养大户中推行。并在9月份对我县的兽药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重点检查,检查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和大型养殖户30家。
(三)开展兽药市场监督检查活动。3月和10月开展两次以打击假劣药品为主导兽药检查活动,两次整治活动共查兽药经营门市9家,动物诊疗单位30家,养殖大户30个。取缔无证经营企业1家,查处经营劣质兽药1家,罚款20xx元。
四、“瘦肉精”专项整治情况
对出栏的动物经临床健康检查合格的,规模场提供“瘦肉精”自检报告书,不够规模的提供未添加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出省的动物检疫人员按比例进行“瘦肉精”抽检,全部合格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屠宰场除按检疫规范程序操作外,进场必须有《动物“瘦肉精”自检合格报告书》或《未添加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待宰期间屠宰场必须按规定自检,屠宰时检疫人员抽检,全部合格的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目前“瘦肉精”检测经费落实8.2万元,购置检测卡30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