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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年度总结及工作计划(精选3篇)

分类:工作总结发表于 2024-10-11 16:44阅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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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年度总结及工作计划(精选3篇)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年度总结及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食药监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强力推进区食药监管体制改革,以日常监管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高效有序地推进了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了本年度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得到了社会认可,民意测评成绩不断攀升,第三季度民意测评荣获全区职能部门第一名。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机制,落实全覆盖的责任体系。

1、积极推进机构改革。按照省、市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我区迅速召开了全区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工作专题调度会,研究部署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过渡期间工作的有关问题。机构编制“三定”文件已完善修订,人员配备到位到岗。从今年10月份开始,我局已全面开展行政许可、窗口受理备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等工作,实现了职能全面接交、人员迅速集结,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平稳、高效、有序,受到市政府和市食药监局的表扬。

2、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一是全面签定目标责任书,年初,全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镇)签订了《20xx年度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目标,落实责任;二是精密编织三级监管网。完善区、街、社区(村)三级监管网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专人。三是严格考核注重绩效。由区食安办牵头组织,对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实行严格考核,注重绩效。

3、强化风险防控。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我区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截止目前已完成检验检测6417批次,合格6292批次,合格率98。05%。其中定量1537批次,占完成任务的102。47%,合格率93。69%。定性5050批次,合格率96。08%。同时,并每月及时在政府的网站发布50个以上批次的检测结果,及时温馨提示辖区内广大居民消费者。充分运用好检测结果,将其作为风险等级管理,“黑名单”制度的有力依据。

4、科学完善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健全了统一指挥、处置高效的应对机制。严格了应急值班制度,实行365日昼夜值班,落实带班领导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安全应急不留空档。规范了安全事件信息发布制度。确保本年度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创新举措,着力抓好培训和宣传。

一是抓主体培训,强化主体责任,提高监管能力。针对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量大的实际情况。今年组织了全区街道、社区专干、协管员、信息员约200人,进行培训考核。同时组织了430家医疗机构举办了“20xx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暨医疗机构培训会”,增强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二是抓主题宣传扩大影响。利用重要活动,突出食品安全宣传主题,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影响。6月16日,开展了以“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制水平”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5月11日,我局开展了以“关注食品安全、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知识讲座,约300名离退休老干部参加,反响良好。12月4日,我局在侯家塘红旗法制广场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食品安全宣传日活动”等。同时,利用重大时节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如“3。15消费者权益日”、“3。31全国投诉举报宣传日”和“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生效日”等,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影响。今年,全区共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48次,媒体播放宣传报道9篇,向市、区报道信息73条。

(三)铁腕整治,筑牢安全屏障。

今年已开展两节两会、高桥和红星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四小”整规专项整治、春季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以及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近50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开展“四小”整规专项整治。

按照要求,我区于4月28日召开了 “四小”整规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会后各街道(镇)召开街道(镇)和社区(村)食品专干培训会,明确了排查方法与措施。同时加强对街道(镇)的现场抽查督导工作,协助长沙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抽样检验,对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四小”门店进行严厉查处。据统计,4月—8月底,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45家,其中责令整顿规范小作坊25家,劝离5家,取缔小作坊8家,提交承诺书25份,小作坊建档25家;检查小餐饮店许可建档共计1993户,其它小型餐饮许可1697家,共出动执法人员334人,执法车辆182台;区工商分局共检查小食品经营店2435户,清理规范小食品经营店1459户,查处开展监督抽检食品69批次,抽检合格66批次,抽检不合格3批次,查扣问题食品39公斤;检查78家单体药店,发现1家药店无证,已经责令关停;检查小诊所135家次,责令整改5家。

2、积极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在春季、秋季入学及相关重点时段,我区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切实实现对学校食品安全隐患的“零容忍”。今年,已对区内所有的幼儿园、中小学、大中院校开展了两轮次以上的督查,共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199家,其中大中专院校13所,中小学60家,托幼机构126家,学校内超市36家,校园周边食杂店37家。今年10月份在我局新组建之初,开展了冬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区校园及周边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3、加强高桥、红星两大市场及红星冷库重点区域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红星、高桥市场及红星冷库食品监管力度,加强了对该区域的人员配备。除了增强日常巡查的频次和力度外,为确保节日特殊时期的食品安全,我局联合相关街道对高桥、红星市场开展为期1个月(1月15日至2月15日)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42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 4581 家。对高桥商贸城7家问题较为突出的腊制品经营户进行了查处,查获问题腊制品9905。2斤。这次专项整治震慑了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秩序,得到了长沙晚报等媒体正面报道。

4、全面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

我区现有135家单体药店(含跳马镇)、县级以下医疗机构431家医疗机构(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9家、诊所173家、门诊127家、村卫生室27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35家)。在明确事权后,我局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将全区13个街道(镇)分成2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今年检查整治一级医院、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共计432家、单体药店105家,现场责令存在问题的8家医疗机构进行整改到位,通过检查,规范了药店、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使用行为。

5、逐步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一是根据市局要求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美瞳)经营门店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16家次;二是开展避孕套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门店21家次;并由我局牵头、街道配合开展了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0人次,检查单位102家,对存在问题的27家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三是开展“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18家。

6、全面开展“四查”整规专项整治。

按照要求,今年我局积极稳妥开展了 “四查行动”。逐步建立与完善了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基础数据库,目前已检查餐饮门店999家、药店53家、诊所206家,食品加工小作坊88家,食品流通店1160家,化妆品经营主体17家;医疗器械经营主体19家。今年在市局的指导下,结合实际,我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企业重点分布在高桥大市场,其中化妆品批发企业135家,连锁美容美发机构98家,单体美容美发门店231家,连锁专卖专营店22家,单体专卖专营店40家,共计526家;保健食品批发企业76家,经营保健食品的单体药店(不含连锁)116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40(另有30家企业经核实原址已不经营),共计226家。

7、大力开展冬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增强市民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掌握区内食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状况,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全面监控,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为我区食品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20xx年10月11日开始,依据“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我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季“食品安全知识大宣传、安全风险大排查、安全隐患大整治”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前,各街道(镇)正在对辖区内食品经营户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和排查;同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进行分级监控。

(四) 畅通渠道,健全快速协同处理机制。

一是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公众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在各社区宣传橱窗公示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共计260 起,其中直接投诉171起、上级交办函51起、12345市民信箱36起、区长信箱2起,处理率100%,兑现奖励4000元。对已核实违法行为采取了相应处罚,并督促相关单位回访复查,确保执法效果常态化。

二是强化案件查处力度。1—10月份,共完成行政案件73件,罚32。01万元,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2件。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组建后率先在全市内五区开展了行政处罚办案工作。

三是做好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加强了对辖区各类医务人员的药(械)不良反应相关知识培训。截止11月27日,我区共报告396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其中一般报告68例,新的严重报告7例,严重报告3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77例,其中III类医疗器械47例,严重报告34例,报告及时反应迅速,超额完成市局分配的年度任务。

四是积极回应“民意快线”反映问题。全年共接到“民意快线”群众反映问题3批次50件,做到了领导重视、快速整改、及时回应,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第三季度民意测评,我局荣获区职能部门满意度第一名的佳绩。

(五)规范管理,实施全程监管精心打造豆制品放心工程。

为保证市民能吃上放心豆制品,全力推进豆制品集中加工基地建设。一是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对区内原32家豆制品作坊进行复查,对现存的20家作坊加强了政策宣传和引导,并对不符合要求的4家作坊进行了打击取缔,二是借助市场集中招商。组织有意向的作坊业主到基地进行实地观摩,采取以会代训形式进行了相关政策和知识的培训,共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5000余份。最后,确定了符合条件的21家作坊及时集中入园严把“入园关”。三是切实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豆制品质量安全。加大了日常监督管理,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节假日重点时节开展检查,促使基地改善其生产环境,真正让基地和作坊业主承担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责任关”。四是强化检测,全程监管。我们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检集团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抽检,以先紧后松、按期推进的形式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在政府的网站、基地宣传栏、豆制品基地微信群上公示。今年共出资2万余元开展了40个批次的检测,合格率均为100%,通过强化检验检测,使豆制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严把“质量关”。目前,基地还有21家作坊集中生产加工,每天使用黄豆5000公斤。

二、明年工作重点

20xx年,我局将紧密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以增强监管能力、完善监管体系,建立科学监管制度为核心,全面开展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主要想法是:

一是科学监管,夯实基层基础。结合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将进一步抓好我区食品药品监督体制改革工作,充分发挥监管队伍的作用,强化业务学习和培训,增强食品药品应急管理能力、开展各类专项督查,提高队伍的监管能力,重点明确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市场企事业主体责任、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和组织的监管作用,建立有效的投诉举报制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夯实基层监管力量,确保监管全面覆盖,消除监管盲区;建立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绩效考评制度,确保责任落实。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专项整治。在立足重点环节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继续抓好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并结合我区实际,积极探索高桥、红星两大市场的食品安全有效监管,切实加大小作坊“小、远、散、脏”的专项治理,协调相关执法部门从严、从重执法,真正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震摄作用。

总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重道远,我们将全面整合区内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增强市民安全消费意识,有效保障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为打造长沙市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出新贡献。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年度总结及工作计划 篇2

一、20xx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

目前,全县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034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单位87家、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单位1947家;餐饮服务单位766家,其中学校食堂83家,企业食堂48家,餐馆635家;涉药单位450余家,其中药品生产企业2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3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零售药店120余家、各级医疗机构320余家。

1。目标任务完成和抽样检验工作情况。药品抽样检验任务54批次,完成54批次,不合格药品3批次,已立案查处3件;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均已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零售药店入网数量为110家,已完成入网数量90家,未完成入网数量20家,完成率82%;零售药店GSP认证70家药店已完成认证,40家药店还在整改当中;全年药品不良反应任务数505例,完成521例,完成率103%;全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任务数88例,完成23例,完成26。14%。

2。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加强了全县医疗机构监管,对药品购销渠道是否合法及药品贮存是否符合温度要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加强了基本药物的抽检力度;二是加强了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重点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按照GMP及药品标准生产药品实施监管,大力推行质量授权人制度,定期对药品生产进行风险评估,确保从源头上保证药品质量;三是加强了药品流通市场的监管,以药品购进渠道为重点,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严厉查处零售药店超范围经营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及特殊制剂药品的行为。对医疗机构开展了药房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使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早发现,早处置,药品经营使用规范化建设程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开展经常性的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药品抽检初筛工作。对制售伪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力震摄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四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以打击无证经营火锅底料,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采取先乡镇后城区,先企业学校后社会餐饮的模式,通过典型案件推动全面执法,促进餐饮服务业证照制度和经营行为的不断规范。

3。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情况。积极协调上级国家发改部门、财政部门、食药监部门重点支持龙南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并尽快优先下拨国家专项资金,推进龙南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工作。目前,土地预审、节能、环评、资金承诺、可行性研究报告、真实性申明及立项等所需材料已上报上级部门并获得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国家食药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已明确同意将龙南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纳入国家首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首批试点单位并给予相应的专项资金,国家发改委已下发《关于做好首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xx]2393号)精神,项目总投资1400万(其中中央补助1100万元,地方配套300万元),目前1100万元专项资金已下拨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着手开展地质勘察和建设方案设计的邀请招标工作,争取20xx年12月底完工。同时,配齐配强检验检测设备,实现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并提供资金配套和技术培训,安排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专家、技术学者为我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专业人员提供技术培训,为日后龙南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成开展有关检验检测工作提供良好技术保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将我县打造为全市乃至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先行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示范县、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模范县,奋力推进龙南“一极两市四区”建设。

二、“亮剑—20xx”工作情况

1。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督导责任化。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针对重点任务落实了分管领导和职能股室,组建了工作组(案件查处组、监督检查组、宣传教育组)。推动责任有效落实,确保专项工作的力度、深度、广度落实到位。二是重视案件查办。坚持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与专项行动相结合、与舆论宣传相结合进行全方位的整治,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实现查处一批、解决一批的工作目标。三是推动宣传教育,促使食品药品规范化。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龙南手机报、网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亮剑”工作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发动群众,扩大知晓率和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亮剑”工作氛围。

2。案件查办情况。20xx年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28起,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件1起;购销假劣药品案件4起;擅自变更药品经营地址案件1起;不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开展经营活动4起;无证经营药品案件5起;销售过期或不合格医疗器械案件1起,保健食品案1起,餐饮案件7起(其中使用过期食品4起,抽检不合格3起),化妆品案1起(当事人行政复议,经龙南县人民政府复议维持原判),现已结案26起。

3。大案要案情况。根据群众举报,我局联合公安部门查获了一起销售假药“国公酒”案件,并把当事人徐某在龙南的供应商谢某和谢某的上级供应商湖南人朱某抓捕归案。经我局与公安部门调查后认定,徐某虽经营假冒同仁堂国公酒,但其本人并非明知假药而销售,且情节较轻,决定由我局依《药品管理法》予以行政处罚。谢某、朱某涉嫌犯罪,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公安部门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

三、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情况

(一)着力构建“四个平台”。成立龙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构建了政府总揽“领唱”平台;明晰业务股室和基层分局事权,构建了上下联动 “合唱”平台;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诚信教育,构建了企业守规“跟唱”平台;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五进”活动,营造了人人关注、人人防范、人人监管的良好氛围,构建了群众参与“评唱”平台。

(二)创新完善 “五项机制”。一是安全协调机制。县政府成立了龙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形成了“全县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组织实施、各方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安全监管示警制。创新推广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一方面积极开展食品药品量化等级管理制度,有序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脸谱示警制”,做到对餐饮服务企业信誉等级和日常监管信息全面张贴公开;另一方面,在药品安全监管上全面推行“预警约谈制”,对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约谈,予以扣分并实行处罚。三是信息发布制。对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手机信息平台和电视媒体分别向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食品药品经营业主及社会群众公开曝光,有效地激发了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热情,形成了部门监管,社会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四是应急机制。制定了龙南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方案,每年开展一次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高了应急指挥、应急协调、应急反应的能力和水平。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工作机制,成立了龙南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应急处置工作,形成了政府统一指挥,部门有效应对,多方参与的食品药品应急工作机制。五是完善了县人大、县政协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每年组织县人大或县政协相关人员对食品药品安全开展执法或监督检查,并列入每年的县人大常委会或政协常委会工作要点,进一步提升了食品药品的执法水平。

(三)食药监管突出 “三全”。一是日常监管全覆盖。抽调人员,划分区域,突出“一些人员、一些证件、一些设施,一些登记、一些制度、一些岗位、一些公示、一些投诉”等“八个一些”内容,做到“三有四专”,即有检验设备、有快检人员、有快检试剂,实行专人、专车、专线、专财;常年对全县食品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进行轮回巡查、实现日常监管覆盖率达100%。二是安全整治全规范。突出大稽查,严监管,始终保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大势,做到“23456”,即在采购管理上做到二个规划:规范索票索证,规范进出货登记;在人员管理上做到“三个必须”:必须培训上岗,必须健康合格,必须“五病”调离;在制度管理上做到“四个上墙”:安全承诺上墙,岗位责任制度上墙,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培训证上墙,举报投诉电话上墙,同时制订采购验收、管理人员职责和知识培训等食品安全十项制度,统一内容,统一规格,统一印刷,统一要求,统一张贴;在食品安全作管理上做到“五个严格”:严格操作流程、严格场所标准、严格检疫消毒、严格个人卫生、严格“四防”要求、严格食品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在规范管理上做到“六个统一”:统一个人卫生标准、统一索票索证台账、统一消毒记录、统一各类标识、统一废弃物品处理、统一物品摆放。三是安全投诉全办结。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关注群众身体健康,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做到次次有受理,件件有办结,人人有反馈,勇当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卫士,营造了全县食品药品的安全环境。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基础建设比较薄弱。目前,龙南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还处在施工公开招投标阶段,预计要到20xx年12月底才能完工。从现有情况来看,食品药品的执法监管缺乏技术手段支撑,体现在检测设备的陈旧,执法装备的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等等。

2、监管力量存在不足。以原工商分局为班底的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普遍监管2个以上乡镇,监管区域大,战线长,而大部分基层分局只有三到四个工作人员,加之监管服务对象众多,监管任务繁杂,专业性知识普遍欠缺,致使全方位、立体式巡查监管机制难以形成,一些“死角”无法顾及周全。

3、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体制的调整,职能的整合,使原三个部门的业务骨干变成了“新兵”。业务不熟,知识缺乏,随之产生的就是监管水平的下降,监管难度的增加,致使部署的工作难于落实到位。

4、运行机制难度增大。实行县以下合并而市级以上不变的模式,造成一些工作对接与协调的困难。县市场监管局部分股室工作要同时对应上面若干科室,多头指挥带来工作运转不畅,造成顾此失彼。

五、20xx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1。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充分认识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突出位置,并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开展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防止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违法现象发生。

2。突出重点,狠抓食药监管。做到日常检查、督促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合力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强化食品药品的源头污染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

3。夯实基础,优化队伍建设。其一是有效整合资源,进一步促进队伍融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保证工作合心、合力、合拍;其二是继续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持续推进监管重心下移,明确事权划分,加强基层分局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基层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建立起无缝、安全、坚实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其三是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求,推行“每月一法”、“每周一学”学习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轮流讲学;其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国、省市学习培训,了解食品药品安全新知识,掌握全国监管新动态,着眼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新方向。

4。 提质扩面,推进示范创建。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源头风险防范能力,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溯源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诚信运行机制,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体系建设,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示范群体;

5。强化支撑,着力技术保障。加快推进龙南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强化对快检人员的技术培训,做到“人人会快检,个个是能手”;

6。 搭建载体,强化对外宣传。继续深入开展“3。15”、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网络、自媒体等平台,加强对外信息新闻宣传。强化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建立良好协作关系;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创建“龙南市场监管”公众号和微博等宣传平台,积极构建立体宣传格局,进一步提升社会影响力。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年度总结及工作计划 篇3

为确保我乡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节日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天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天食安办发〔20xx〕1号)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节日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天食药监发〔20xx〕382号)精神,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了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乡政府高度重视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强化对重大时段和重大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重要性和风险隐患紧迫性的认识,认真学习和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精神,并在全乡安全工作会议上做了专题部署,组织成立了专门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各自职责及责任要求,确保了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有序推进。乡食品药品监管所结合部署要求,按照县乡确定的“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目标,明确了检查重点、检查方式、具体任务,制定了具体措施、检查导向,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系统、彻底地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整治突出问题,依法严格查处食品药品领域内各类违法行为,夯实安全经营基础,坚决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全乡食品药品安全形式持续稳定。

二、强化措施,全面检查

专门工作组采取拉网式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问题查处整改与指导教育相结合,综合推进与专项整治、日常监管与重点保障相结合的方式,对全乡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农户自办宴席)、药品流通、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重点领域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监管整治工作。一是食品流通环节。重点检查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证照、经营条件、货源追溯、进货查验和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证明制度落实情况。强化散(裸)装食品标签标识管理。加大对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重点查处来源不明的水产品、冷冻食品和无证小作坊加工的卤肉、麻花、馒头、糕点等节日大宗消费食品以及“五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傍名牌”食品等违法行为。二是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加强农村自办宴席、流动餐车、学校(托幼机构)等餐饮单位的检查,特别加大节日期间集体聚餐的巡查力度,防止出现监管空白。重点检查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加工操作、洗消保洁等情况。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三是药品使用环节。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销、超范围经营、不按规定储存、运输、安全管理疫苗、生物制品、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突出票、账、货、检验报告等不一致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要求使用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国家有明确管理规定的药品,以及药品储存管理方面的不规范行为。四是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严厉打击以“讲座”、“体验式”销售等形式从事医疗器械宣传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无注册证、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出现违反储存管理标准和要求的不规范现象。五是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环节。对保健食品市场进行彻底清理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查处在我乡辖区内以举办养生讲座、会议座谈等形式直接或变相向消费者销售假劣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重点检查各经营户经营化妆品市场情况,重点检查经营户索证索票、产品质量、进货渠道、标签、说明书。坚持做到票、货、标识完全一致,进货渠道正规,严格查处假冒伪劣化妆品上市销售。六是开展食药领域安全隐患综合整治。积极开展食药领域矛盾隐患、环境问题、安全隐患等方面的排查和整治,切实解决食药领域安全监管、维护稳定、环境保护、服务群众、干部监管、稳定市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民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出成效。

三、明确重点,强化监督

一是突出主体责任,巩固安全基础。促进落实各经营主体的主体责任。采取“经营户或主体责任者自查、监管部门专项检查,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监管所与经营户或安全主体责任者同步展开,检查覆盖面达100%。各食品流通经营户严格按照《甘肃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查管理办法(试行)》(20xx年4月21日)规定和要求,对照天祝县统一印制的《食品经营户自查登记表》所列自查标准和条件,认真逐项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快速进行整改,凡是自查不认真或消费者投诉的问题,自查后发现的问题没有很好整改的,乡监管所跟踪督查或检查发现后将严肃予以处罚。确保全乡食品药品安全依靠主体责任的落实和规范诚信经营得到进一步巩固。二是强化聚餐管理,确保食药安全。乡监管所督促指导各村各单位自觉强化内部安全管理,主动完善各类安全防范措施,规范家庭、单位食堂、流动餐厅加工操作和经营行为。监管所按照《旦马乡农村自办宴席和流动餐厅月三一联系制度》积极掌握农户自办宴席,认真监督指导农户自办宴席。积极动员各村协管员指导农户严格按照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甘肃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食安办发〔20__〕26号)要求,做好报批、自律,把好食品采购关、履行好安全管理各项措施,确保做到无一户农户自办宴席漏登漏监。三是大造宣传声势,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短信微信、印制宣传品等各种媒体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利用各村党员冬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12场次,短信发布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2条,印发《旦马乡农户自办宴席或流动餐厅管理规定要点》宣传资料300多份,在全社会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工作格局,形成全社会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公众食品药品理性消费意识。

四、加强值班,做好响应

乡食安委指导监管所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利用“12331”举报电话,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营造广泛的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社会力量,对群众和舆情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迅速核实、立即查处、及时反馈,确保一旦发生,立即上报、快速响应、迅速处置,最大限度减小危害和损失,并及时消除负面影响。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重点检查餐饮场所液化气和醇基燃料使用、医用氧、特殊药品、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仓储和消费环节等安全管理情况。餐饮单位清洁能源存放使用管理、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使用和清洗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确保应改造全改造,应安装使用清洗的全部安装使用清洗到位,台账资料健全完善,餐厨废弃物合规处置。

五、工作成效及问题

本次专项监管工作自20xx年12月26日开始以来,检查食品经营户11户(1户暂时停业),医疗机构8家(1户长期停业),督促指导农户自办宴席2家,提醒和告知各村委会抓好春节期间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对象普及检查率达到92%,重点品种检查面达到100%,查出问题整改率100%。

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食品经营户中存在索票不及时的现象。虽然索票不及时的问题能够得到限时整改,但票随货行的规范经营自律行为执行不严格。二是经营户自查制度执行不力,自查表自查项目漏项,自查不严格,说明自我管理松懈,自律意识落实不力。三是通过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对村级协管员的管理力度小,需理清村级协管员管理的职责,充分调动村级协管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