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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年终工作总结(精选7篇)
劳动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1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把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法用法、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指导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主动履行各项职责,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健全。建立了由局长任主要负责人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全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定期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及时制定全局依法行政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确定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局长切实履行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局党组重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坚持将考核结果作为对班子领导和干部职工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我局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的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均取得优异成绩。
二是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设立专门的法制机构,配备专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法制机构规格、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法制工作队伍相对稳定,在依法行政方面能够发挥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
三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今年,组织了1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了《行政强制法》、《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列》等。积极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制订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计划,并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内容。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执法人员学法时间每年均在40学时以上。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从事执法工作人员均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取得执法证件。加强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五是深入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努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二、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行政决策机制健全,科学合理确定行政决策范围,建立健全了行政决策机制。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内容合法。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针对劳动保障监察处罚案件处理、社会保险政策调整、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发放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按照集体会办、民主决策的要求,深入落实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论证、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组织专家反复论证和审查,召开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有效预防了可能发生的社会矛盾。
建立了重要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及合理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制度,作出重大决策前,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明确了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发挥法律顾问决策咨询服务作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组织听证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在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局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近年来,没有发生行政决策内容违法的情形。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影响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不作出决策。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完善或者停止执行。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三、全面梳理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提高为民服务效率
(一)全面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梳理行政许可等7类行政职权共171项,其中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1384项,“追责情形”1182项。保留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136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2项,其他行政职权7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18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
(二)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简化服务流程。针对我局窗口入驻点分散,服务对象多元化等特点,20xx年我局编定了《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指南》,对窗口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明确了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受理条件、申报资料、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及人员等相关信息,并绘制业务流程图,达到便民、高效的目标。同时我局简化了养老保险市内转移手续,在昆参保的群众在市内转移养老保险帐户时,直接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一次性办理。办理社会保险时,单位仅需提供与职工签定有效劳动合同即可。对办理异地转外就医时,只需提供一家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三级医院的转诊转院证明。20xx年开始推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上年审系统,用工单位在网上即可办理年审业务。
(三)取消9种证明性材料和手续。实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取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取消非本地户籍人员参加职工社会保险需提供原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取消失业人员所在单位需到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规定、已办理“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参保单位可直接办理社保业务、已出具国家承认学历证书原件的不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取消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再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行政审批等9种证明性材料或手续。
四、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报备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委托手续,确保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没有出现未经公告的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的情况。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执法。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定方式、步骤和时限。依法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回避、申请听证、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等权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行为。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适当适度,避免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损害,杜绝执法的随意性。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职责和权限,保证执法依据合法有效。
具体行政行为实体合法。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对执法依据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科学合理地进行细化、量化,并将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行政裁量细化标准切实运用到执法活动中。行政执法依据适用正确,认定事实准确,证据充分,证据材料的收集和采用合法、规范;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合法,行政裁量权运用适当,符合细化、量化标准。建立统一的案卷评查制度。开展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执法案卷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材料齐全。
五、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机制
行政监督体系完善,行政问责制度执行有效。创新行政层级监督、内部监督机制和方式,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度,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内部的有效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作出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按规定报送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及时报送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分析情况。
配合专门监督。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依法实施监督,自觉履行监督决定。社会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高度重视舆论监督,主动配合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落实,并取得实效。落实行政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责任追究。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编制行政执法职权目录,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职权流程图,向社会公布。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事项、条件、要求、期限、过程、结果和收费事项、依据、标准等,一次性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服务。
六、善于运用多种手段化解行政争议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积极主动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民事纠纷,以及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纠纷的调解工作。我局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复议工作机构健全,办案力量和基本条件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行政复议渠道畅通、便民,依法及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发生无正当理由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行为。
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和解达不成协议的,能够及时依法公正作出复议决定,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作出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决定。办理复议案件时,根据案件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案件办理质量高。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止我局涉及诉讼案件共计74件,审理结果为:撤销4件,维持37件,其他5件,限期履行1件,未结案27件
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调解有效结合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无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问题。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处理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并做好答复工作。
劳动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2
XX市人社局坚持人才优先、民生为本工作主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力推进民生保障,全市人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城乡统筹,就业创业成效明显。
一是重点群体就业有序推进。分类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年末高校毕业生整体就业率稳定在92%以上,转移农村劳动力2.65万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53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0xx个,“双零”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95%。
二是创业带动就业扎实开展。完善创业带动就业“一揽子”配套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076万元,扶持自主创业0.95万人。深化“创业咖啡集群”和“大学生村官创业学院”载体功能,举办各类主题活动24期,3500余名创客参与其中。新建省市级创业示范基地14家。建成百人创业导师团队,开展“创业大讲堂进校园”系列服务活动3次,培育28个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强化创业氛围营造,打造《创客之路》电视节目,评选市级最美创业者和创业明星20人,推出全国大学生创业典型2人。
三是公共就业服务不断优化。企业用工监测有原来的553家企业扩大到800家,同步开展企业失业动态监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监测等,研判就业形势,引导供需对接。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招聘活动501场, 开展“流动招聘车进乡镇”活动12场次、达成就业意向1120人。
四是职业技能培训稳步提高。完成各级各类培训23.86万人次,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2.5万人,市实训中心与社会力量合作新建实训项目2个。
(二)提质扩面,社会保障稳步提高。
一是社保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细则》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意见》。
二是社保扩面工作有新进展。基本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大力推进扩面征缴,加强与地税、工商、财政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信息数据比对,不断加大征缴、清欠、稽核力度,市区五险费征缴总收入增长6.98%。
三是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2连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同步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实现5连调,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115元,累计发行社保卡262万张。
四是基金监管服务得到加强。配合做好全省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联合市卫计委等部门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检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建立“全覆盖”总额控制基础上的复合结算方式,深入开展“医保监管年”活动,全年各项医疗费用发生额同比下降。创新病退鉴定机制,推行病退鉴定医疗专家异地交流制度,确保鉴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五是社保降费有效落实。全面落实降低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三)引智育才,人才服务精准有效。
一是人才引进有序开展。抓好人才供需对接,编制发布人才需求目录,举办春夏两季人才交流大会、“双创英才聚港城”等大型聚才活动,组织100余家重点单位赴名校揽才,引进各类人才9226人,长期外国专家52人。强化校地校企对接,邀请12所与我市产业相关的重点高校来连洽谈,签订人才合作协议,打造了一批长期稳定的人才和智力供给基地。举办“专家服务沿海开发”对接活动,邀请73名省内外专家对接我市63家企业,帮助解决难题。
二是人才培育和载体建设扎实推进。加强人才选拔激励,入选国贴1人、省突贡5人,选拔市贴专家15名。加强人才培训,新增专技人才2.1万人、高技能人才1.09万人。紧扣“一带一路”建设,委托浙江大学培训港口、海洋产业人才150名。完成灌云留创园建设,实现市级留创园全覆盖,组织“XX市杰瑞科技创意产业园”申报设立省级留创园,新建博士后工作站2家。
三是人才境不断优化。完善人才服务政策体系,制定出台高层次人才个税奖补在连安居实施办法,897人获个税奖补。修订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和“555人才工程”文件。人才公寓坚持向企业倾斜,向高层次人才倾斜,目前已安排两批49家单位合计175位高层次人才入住。
(四)突出重点,人事管理扎实推进。
一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更加规范。公开招录公务员289名,完成公务员培训2.53万人次,起草并以市两办名义印发《XX市公务员记二等功奖励管理办法》,推进公务员绩效考核、新批参公单位人员登记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备案与工资审核联动机制,完成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整合部分卫生、教育专技岗位,首次实行分行业统考。
二是工资福利管理更加有序。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晋升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全面上线运行。
三是军转和人事考试工作更加稳定。高质量完成20xx年度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工作,安置质量和社会满意度稳中有升。人事考试实现“零差错、零事故、零投诉”。
(五)多措并举,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和谐劳动关系得到夯实。出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多渠道作用,推进《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达98%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
二是劳动监察持续推进。深入开展两网化创建工作,加大对省级两网化管理示范县区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受理举报投诉案件867件,联动举报投诉平台举报投诉动态录入率、案件按期运行率均达100%,位居全省前列。
三是调解仲裁工作有序开展。全市接处案件2678件,当期审结结案2550件,仲裁管理信息系统按期运行率达100%。指导灌云、灌南仲裁机构在案件多发地区建立劳动争议巡回仲裁庭,方便当事人就近解决矛盾纠纷。在全市100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完善全市县(区)87个乡(镇)劳动人事争议专业性调解组织。
(六)重心下移,公共服务效能增强。
一是基层平台提升计划初见成效。开展基层人社平台调研,摸清基本情况,启动实施“基层平台三年提升计划”,年底实现乡镇(街道)、社区平台达标率80%,行政村平台达标率60%。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推进我市3个省级城乡居保便民服务标准化示范点建设。
二是“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有效推进。梳理行政权力清单81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33 项、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120 项,明确办事流程,编制办事指南,为优质高效开展服务奠定基础。
劳动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3
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强化责任意识、目标意识、大局意识,将全年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实行挂图作战,全年各项重点工作成果丰硕、亮点纷呈。
就业形势保持稳健。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出台新政促进就业创业,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并制订出台了创业孵化基地管理等八个配套政策文件。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全年举办定期招聘会、专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活动48场次,城镇新增就业1001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82%。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完成就业技能培训3853人、创业培训964人。主动援企稳岗,发放稳岗补贴396万元,惠及33家企业6715名职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84万元,扶持自主创业2133人,带动就业10917人。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开展入户参保登记,养老、医疗、失业等主要险种参保率达到98%,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海门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等养老、医疗保险政策文件。重点改革顺利推进,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顺利完成。
调整费率减轻企业负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20%阶段性降至19%,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费率由1.5%降至1%,工伤保险由三类行业风险类别调整为八类。进一步完善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全面落实刚性进保措施,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费从555.5元/月提高到583元/月。加强“金保工程”建设,开通社保网上申报服务,全年发放社保卡23万张,持卡人数累计达75万人。
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汇聚海外高端智力,举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海门行”和“百名海外博士江苏行”海门专场洽谈会5次,100多名海外博士来海对接交流。落实重大人才项目,获批20xx年度国家、省级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7个,南通市级项目9个,3人获评政府特贴专家和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加强人才发展平台建设,龙信集团获批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临江科创园获评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引进8位留学生进园创办企业。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组织重点企业参加深圳、南京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组织我市143家(次)用人单位赴外地参加校园招聘,引进6000名高校毕业生。制订实施人才岗位津贴、购(租)房补贴、服务“绿卡”、引进补贴等政策,新增专业技术人才8439人,新增高技能人才7154名,新增江苏省首席技师3名,每万名劳动力中拥有高技能人才达804人,高技能人才工作继续保持南通领先。
人事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深入宣传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巩固和做强“阳光人事”品牌,着力推进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在南通率先全面完成新参公人员职务与级别确定工作。组织开展20xx年省公务员招录工作。继续实施省直联考模式。会同卫计部门赴外招聘引进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会同市文广新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文艺人才。会同组织部严格审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晋升。
创新管理模式,在南通率先探索实施教育系统集中设岗管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稳妥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并妥善处理政策实施中的各类矛盾。根据上级部署,完成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工作。制订了我市国有企业薪酬改革方案。稳步推进军转安置工作。
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全面推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预留户制度,广泛应用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市劳动监察大队被评为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成立三个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实现工作重心下沉前移,监察执法提速增效。开展农民工工资、女职工保护等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700户,涉及9万人,其中农民工8.5万人,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与地税、工商部门联动,扩大书面审查范围,审查用人单位1800户,书面审查率100%。20xx年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55起,行政调解352起,处理群体性劳动纠纷49起,为劳动者追讨工资约2800万元,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加强仲裁调解工作,全年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约1054件,其中群体性案件33件,按期结案率为100%,案件调撤率81%。依法开展工伤认定工作,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150件,作出工伤认定2050件,行政调解80起。
劳动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4
(一)全区就业再就业形势总体平稳
XX年因受金融危机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压力增大,面对严竣的就业形势,我们积极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加快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以促进农村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为重点,统筹做好本区失业人员、城乡新增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和外来劳动力就业工作,打造和谐稳定的就业环境,实现了比较充分就业。至XX年12月底,全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5348人,4293人实现就业,就业率为80%,农村劳动力新增就业23589人。各项就业工作指标均达到广州市下达的任务,全区就业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一是实施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等目标任务纳入区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将就业工作任务分解到全区18个镇(街)、42个村(社区)及14个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定期考核,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目前我区XX年度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已顺利完成,准备迎接广州市的检查。
二是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工作向纵深扩展。充分依托镇(街)、社区平台,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就业村活动,通过大力开发社区便民服务岗位和公益性服务岗位,落实各类扶持补贴政策,切实帮助解决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目前我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率达到69%,有效促进了各类人员就业再就业。
三是强化就业培训,以培训促就业。围绕“双转移”对职业技能培训的新要求,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重点,统筹抓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伍复员军人、农村劳动力和跨省份外来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培训促就业,以培训促创业。针对农村劳动力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且不愿外出务工的特点,开展针对性地培训服务;根据企业需求,开展送教上门、“订单式”培训服务。加强创业培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励和扶持农村劳动力和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全年共培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393人,培训后就业率%;培训农村劳动力9451人,培训后就业率%;培训跨省农民工2385人,均超额完成广州市年度下达的培训任务。创新培训模式,促进就业工作。XX年11月,我局与区总工会、区企业联合会联合举办了职工劳动技能竞赛活动,选拔出一批技术能手,营造了全社会重视技能培训、重视人才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我局还与流管办、民政、司法和旅游等部门合作,开展出租屋主、刑释解教人员、旅游从业人员、酒店从业人员等各类培训共计6901人,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
四是努力做好就业服务。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工作规划,加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已在全区18个镇(街)、336个村(社区)建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形成了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就业服务网络,为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提供了有力保障。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认真落实区就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XX年,全区共开发就业空岗信息万条,信息量位居全市人力资源市场首位;举办各类人力资源招聘会76场,提供职业空缺万个,为万人次提供免费就业服务,万人达成录用意向;先后组织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迎国庆“阳光情”就业援助进家入户等专项活动,被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评为“广州市春风行动优秀单位”。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管理,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先后查处了市桥新希望、钟村宏发职业介绍服务部、市桥光辉职业介绍服务部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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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围绕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宏伟目标,在抓好社保各险种扩面征缴的同时,全力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取得实效。目前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基金运行基本平稳,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初步建立起了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抓好社保扩面征缴及待遇发放工作。按照“对象就是任务”的要求,通过加大社会保险年审、社会保险稽核、劳动执法检查、政策宣传等工作力度,促使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至XX年12月底,全区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共15887个,在职职工万人,离退休人员39659人,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为万、万、万、万人。及时发放各险种待遇。XX年新增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3344人,办理领取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待遇的分别达5476人、4519人、4907人,办理农业户籍参保人退保领取个人帐户养老金的62562人,支付医疗保险待遇亿元。按照上级文件精神,XX年1月、10月、11月我区分别调整提高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目前我区离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到1916元。同年7月,提高了“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金,目前全区有48229名“农转居”退休人员,享受人均每月485元的养老金待遇,切实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此外,我区积极实施社会保险扶持措施,减轻企业和个人经济负担。从XX年1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全年共为参保企业减负亿元,为参保个人减负亿元。
二是全面开展城镇老年居民和农民养老保险工作。XX年2月,我区启动实施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至12月底,参保人数达5845人,参保人可享受每月400元的养老金待遇,保障了无定期养老待遇城镇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与此同时,按照分步实施计划,在启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确保农民老有所养。至XX年12月底,全区应参农保的166个村已全部起动参保,参加各类养老保险的农民有131559人,35周岁以上农民参保率达到%。有45497名农民已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其中12345人领取110-402元不等的基本养老金,有33152人领取80元或100元的老年生活津贴。另外,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目前,已有49个征地项目通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落实情况审核程序,涉及76条村的被征地农民20607人,已参保人数达63668人(包含历史被征地农民)。
三是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面,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我区自XX年1月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来,参保人数不断扩大,现参保人数达万人,其中2430人已享受相关医疗报销待遇。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全年开展监督检查123次,查实一挂床住院案例,共拒付医疗费用元,日常审核扣减不合理费用万元,防止了医保基金的过度使用。探索实施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深入开展家庭病床和转基层康复治疗业务,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现全区共有12间医疗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业务,XX年共建床314张,办理结算2474人次,家庭病床人均月医疗费元,人均月自费金额为元,自费率为%。加强信息化建设,先后与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一、第二、珠江医院等5家医院实现信息系统联网结算,方便了参保群众,提高了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大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累计对各镇街劳动保障中心、居委、学校、企业职工以及医院、药店工作人员3800多人进行了培训,派发宣传资料和海报236万份,使医保政策家喻户晓,促进了医保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劳动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5
进入20xx年,我局将坚持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工业新区发展为主线,重点做好人才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者维权等工作,努力开创我局各项工作新局面。
一、抓住发展机遇,提高就业工作质量
20xx 年我们要抓住三区整合,工业新区经济迅速发展的机遇,把人才工作的重点由单纯引进向人才整体开发转变。首先,通过定期走访、信息反馈、上门服务等方式,及时掌握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利用举办人才交流洽谈会、发布用人信息等方式,吸引高层次人才。另外,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启动工业新区人才培训平台,为区内失地农民和再就业人员进行阳光培训、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之掌握一门专业技能,从而提高此类人员的整体素质,从而更好地开展促进就业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我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网络建设。一是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农民工等流动性强的人员为重点,把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在实现无缝对接的前提下,提高养老保险参保率;另外,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全面提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二是继续依法加大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监管。
三、借助“两网化”建设,全力维护劳动者权益
首先,继续做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充实平台信息,逐步实现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监督一体化,从而全面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另外,加强劳动争议处理队伍建设,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提高业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高效率处理各种劳动纠纷,为更好地解决劳动纠纷和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劳动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6
一、取得的成绩:
1、工资宏观管理及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
《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根据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督促指导企业实行了同工同酬;对企业工资进行总量调控,在国有企业(电力局)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使企业能够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情况,依法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增资降薪办法,同时,我们督促指导企业依法支付企业工人工资。几年来,在用工5以上的单位没有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大力推进了劳动合同制度。几年来,按照上级规定,在全县所有企业推行了劳动合同制度,对企业实行了分类管理。即国有、集体企业一律实行了全员合同制,企业内部打破了工资界限;较具规模的个体私营企业也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督导企业与劳动者必须签定劳动合同;同时,我们积极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系,对用工在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的同时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几年来,我县劳动合同鉴定一直保持在9以上。 3、职业技能鉴定有了新的突破。几年来,经过我局积极努力,在不断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企业职工技能等级鉴定工作。首先,我们积极向省申报了国家技能鉴定所,填补了全县无鉴定机构的空白;其次,在成立了鉴定所的基础上,经过宣传发动,申报审批了五所民办培训学校,为全县技能培训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形成了由职校、电大及民办培训机构组成的培训网络,与企业内部培训机构有机结合起来,优势互补;第三,技能等级鉴定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过去,我县职工技能等级工作是一项空白,个别需要等级证书的需到市里去办。现在经过我们的不断努力,我县技能等级鉴定工种已基本能满足社会要求,鉴定人数在逐年提高。同时企业也提高了对技能鉴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由被动鉴定变为主动申请鉴定。特别是津西钢铁公司,过去对此项工作认识不足,现在积极性很高,通过等级鉴定工作的开展,提高了该公司员工学技术,学技能的积极性。两年来,我们指导企业培训职工652x次,鉴定技能等级312x次。
4、按政策规定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由于原县办国有、集体企业生产不景气,加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县一些职工已达到或接近退休年龄,其中大部分职工已解除身份。因此,他们千方百计想挤进退休、领取养老保险金的行列。为此,我们坚持按规定办事,严格执行退休政策。严把档案审核,执行政策不偏不倚,做到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从而维护了退休政策的严肃性。同时,为了照顾老、弱、病职工,维护他们的正常生活,我局领导亲自与省市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在20xx年以前未办理病退的情况下,每年都争取3x个病退指标(其它县10-1),为职工解决了实际问题,办了实事。几年来我们共办理病退26x名。
5、按照《劳动法》规定,指导企业在国家规定范围内来取自主用工形式。
6、为了使全县改制工作积极稳妥进行,我们积极参与此项工作,重点是对解除身份人员的档案予以审核,并对经济补偿金予以审批,在工作中,我们以负责的态度,严格对职工档案中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出生年月、职工身份等予以审核认定,通过审核认定,避免了“三龄审定”的失误,纠正了错误,从而维护了职工利益,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几年来,共审核企业职工档案7698份,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436。
二、存在问题:
1、对《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够,企业法人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老板,对涉及《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认识不足,实践中不能很好配合劳动部门工作。
2、劳动合同鉴定情况存在偏差。主要表现:一是有些行业特别是餐饮服务业由于人员流动性大,业主和劳动者都不愿鉴定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存在很强的随意性,不能体现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特别是一些矿山企业普遍存在霸王条款;三是对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对合同到期、终止、解除、变更等不能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3、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展不平衡。我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展不平衡。我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除少数农民通过社会培训机构鉴定了技能等级外,只有津西等大中型企业开展了此项工作,而绝大多数个体私营企业均未开展此项工作,从而造成了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制度难以很好的执行,很多技术岗位的工人在无证上岗。
三、下步打算及建议:
1、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制订劳动合同三年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县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依法维护劳资双方权益,决定在全县推行劳动合同三年工作行动计划。即:从20xx年至20xx年,用三年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其内容为:(一)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建立。到20xx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餐饮服务、建筑、矿山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到20xx年底,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餐饮服务、建筑、矿山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到20xx年底,全市城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全覆盖。(二)劳动合同制度基础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到20xx年底,百人以上有规模的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建立率达到8,实行劳动合同微机化管理达到6以上。(三)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到20xx年底,百人以上有规模的企业制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达到7以上,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内容、程序合法。
2、进一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__届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会议精神,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迁西,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 劳动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创建“劳动关系和些企业”是构建和谐迁西的重要基础;是适应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变化的迫切需要;是促进企业稳定和发展的宏观要求;是推进迁西更快更好发展的重要保障。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工会、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家协会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成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日常工作和具体运作。三是要严格标准。按照省市规定,拟定我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具体标准。四是要建立约束机制。对获得省、市、县三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3、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在现有社会培训机构的基础上,扩大办学规模,完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管理。同时,继续完善用工准入制度,对国家规定的持证上岗工种进行资格和等级鉴定,争取在三年内使需持证上岗的工种鉴定率达到9以上。
4、继续参予全县企业改制工作。
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审核审批。在此项工作中,重点做好政策咨询解答,对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档案及各项待遇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批。在此过程中,我们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把关,不徇私情,坚持用一把尺子量人,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让职工尽可能得到该得部分,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及改制政策的严肃性。
劳动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7
x年以来,在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紧密围绕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及区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部法律的相继实施为契机,以*职业培训学校为抓手,努力创新思维、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有效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认真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城镇累计净增就业1963人,已完成全年任务的8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00%,其中就业困难对象3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310%,免费职业介绍1679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10%,小额担保贷款推荐成功4户,金额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33%,劳务输出总量17595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47%,当年新增4517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66%,城乡职业技能培训211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83%。
(二)加强日常工作管理
1、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2、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作用,一是根据“四有六到位”的要求和我区的特点,积极开展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劳务输出工作,规范了各所站工作方法、工作流程,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我局于开办全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班,重点讲解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部新法律,《城镇居民医保实施细则?ぷ魃性诮?兄校焉蟛?6户,审查合格15户,限期整改1户,劳动合同鉴证326份,办理社会保险156人。
二是认真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8件,已结案17件。
(七)加强对区劳动保障系统计生与流动就业人口管理,对计划生育实行目标考核。
二、积极实施劳动保障民生工程
(一)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宣传和参保登记工作
我局采用各种有效方式,积极做好工作。第一,我局把各乡镇失地转城人员列为此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重点人群,以各劳动保障事务所站为平台,在人员密集地区进行经常性、普遍性的宣传;第二,积极与区教育局协调,做好在校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宣传工作,提高参保积极性;第三,我局会同淮滨街道,调查了解因家庭生活困难,有意向参保而无钱缴费的城镇低保户73人,需要参保资金14454元,正向区政府积极争取补助资金,使他们能够顺利参保。截止至9月底,我区已参保登记4175人,完成今年任务的139%,其中社区居民参保登记1127人,在校生参保登记3048人。
(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及时
我局自x年元月份,按月对享受生活费人员的生存状况和参加社保情况进行审核,并通过银行,对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实行了按月社会化发放,1-10月份共发放生活费738人次139942元。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再就业园区建设和管理
目前,再就业园区一期工程已建成四幢厂房,建筑面积约11400平方米;水、电、路、电信等基础设施也陆续建成,完成投资1500万元。目前1#、2#、7#、8#厂房已分别租赁给“蚌埠市利特尔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市江淮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天林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和“格锐叉车属具有限公司”。这几家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已达1500万元,预计20__年销售收入均超过1000万元,可安置下岗工人、退伍军人和失地农民60余人。此外,新招商入驻的“蚌埠市永平丝印材料器材设备厂”和“易斯贝能生物科技公司”正在办理注册手续,预计两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可达500万元,可安置下岗工人、退伍军人和失地农民40余人。
(二)成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失地农民(2.08万人)和农村富余劳动力(9万余人)日益增多,他们由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缺乏非农业生产的专业技能,就业竞争力较差,迫切需要技能培训;而我区境内的蚌埠市工业园区和商贸物流园区入驻的近百家企业,也迫切需要招收大量的熟练技工,这一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在我区日显突出,鉴于此,为进一步提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生产技能和就业能力,有效促进其转移就业,我局年初即积极筹建*区技能培训学校,并于今年3月经市局验收批准成立,开设了维修电工、焊工、机械加工、种植养殖、缝纫、玻璃制造、印刷、礼仪等十个专业,面向我区广大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免费培训,目前已培训学员2118人,其中种(养)植培训178人、餐饮培训150人、计算机操作培训503人、缝纫培训450人,焊工培训50人、粮油食品加工培训50人、劳动预备制培训707人。
(三)做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摸底调查工作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切实推进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我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多措并举,并积极配合区建委、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做好征地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及审批工作。自XX年年7月1日至今,我区已经审批的被征土地有2557.1655亩,其中耕地1267.116亩;涉及小蚌埠、吴小街两乡镇所辖的9个行政村、3288户11545人,符合参保条件有5266人,其中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1283人(以上数据不包括XX年年7月1日之前被征土地的农民)。涉及被征地农民参保资金共计5055.36万元,其中我区应预留土地补偿金的70%为872.0935万元和提高的征地补偿费为1689.4881万元,两项资金共计2561.5815万元,不足部分由区政府兜底。截至目前,应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的有1283人,每年需要支出123.168万元。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街居平台建设及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尽管各乡镇(街道)根据区政府《关于建立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通知》(淮政办[]24号)文件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工作站,事务所平台建设现已较规范,工作进展正常有序,但各乡镇领导对事务所和工作站的工作指导和重视程度不够,社区平台建设仍显滞后,尤其乡镇的社区平台仍未达到“四有六到位”的要求,社区工作也未正常开展。二是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
(二)职业技能培训软硬件设施仍显滞后
对于繁重的培训任务(除众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外,全区每年新成长劳动力近XX人)而言,我区职业技能培训软硬件设施日显滞后,急需区政府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以确保培训任务顺利完成。
(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任重道远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这样一件造福农民的民心工程,推行起来远非想象之中那么容易,其中群众的思想顾虑、有关政策的缺陷及资金的筹措等问题恐将影响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行,并为日后的上访和社会稳定埋下隐患。
1、此次出台的《被征地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针对同为被征地的农民却实行区别对待,XX年7月1日征地前后缴费和待遇均有所不同(7月1号之前的被征地农民参保,与之后的参保农民不同,他们必须按年龄补缴4800、6400、8000、9600元四个标准的费用,才能领取每月80元的基本养老金),我区失地农民的土地大都为XX年年7月1日以前被征用,这部分失地农民对《被征地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意见很大,可能将会形成一些不稳定因素。2、此次实行的“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政策,其发放的养老金难以对失地农民今后的生活、养老提供充实的保障,因而其吸引力不足。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尚未设立,财政资金缺口较大且未到位。如果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将带来极大的不稳定隐患,也将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五、x年工作计划
1、加强劳动保障平台,尤其是乡镇、社区平台建设力度,主要领导亲自抓,真正做到“四有六到位”,即: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场地做事、有制度理事;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落实到位。在下半年,依托劳动保障各级平台,继续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确保全年市区级目标顺利完成。
2、加强实施劳动保障民生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我局“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和“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两项保障民生的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3、继续做好再就业园区建设和管理工作
4、督促区政府抓紧设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现在正在对涉及征地拆迁的乡镇进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登记工作,符合条件人员(男60岁女55岁)将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5、继续进行零转移农户摸底调查及登记工作,按照“出现一户、帮扶一户、消灭一户”的原则,实现我区零转移农户动态为零的目标。
6、继续加强统计与流动就业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实行定期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