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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精选3篇)

分类:工作总结发表于 2024-12-03 12:24阅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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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精选3篇)

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彰武县卫生监督所执法工作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总目标,努力提高卫生监管质量和扩大卫生监管覆盖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卫生监管新模式。充分利用信息化的监管手段,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餐饮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严厉打击公共卫生领域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的健康。

一、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顿、加强处罚力度。

上半年,我所突出重点,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开展了烧烤行业整顿、无证餐饮业普查、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学校生活饮用水等专项整治等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全所在各项执法检查中,共立案6起,结案6起,共计罚款人民币1.3万元,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行政处罚立案率100%。新农合骗保调查不良病例,我们抽取了十六个不良病例,破获了五起农合骗保案件,追回国家农合基金20xx1.51元。

二、信息办证工作。

规范管理,确保报告工作质量。半年来,信息办证科坚持在每个业户信息产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录入系统,由本机构审核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后上报;未通过审核的信息,应当在信息退回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订正,重新上报。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查重、查漏和查错,及时更新、补充、修正相关信息。定期进行经常性监督。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及时性。截至目前,国家级网络信息直报2584件,其中被监督单位公共场所670件;包括商店卫生监督98件;饭店卫生监督 373件;理发店卫生监督85件;宾馆卫生监督4;旅店卫生监督34件;招待所卫生监督1件;公共浴室卫生监督22件;美容店卫生监督12件;音乐厅监督11件;游艺厅监督9件;生活饮用水8件;学校卫生监督30件;放射卫生监督17件;以及经常性监督2337件,填报经常性监督报告卡2337份。

三、积极开展卫生监督绩效考核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社发【20xx】182号)精神,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人发【20xx】98号)和卫生部医改工作任务要求,结合卫生监督机构管理工作需要,彰武县卫生监督所将于20xx年初在全所全面实施绩效考核工作。从而提升卫生监督机构综合能力,力争业务指标达到优秀,保障指标得到县委县政府支持达标。强化监督就是服务的理念,为软环境建设保驾护航,半年里,取得较好的成效。

四、新农合定点验收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阜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我们科对274家农村级卫生室进行了校验及新农和定点验收,制作了196份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将验收合格的卫生室上报给卫生局。此次活动我们卫生监督所出动392车次,出动卫生监督员611人次。

五、应急工作。

应市卫生局邀请,为提高全市卫生系统卫生应急管理及应急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各级卫生应急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彰武县卫生监督所积极参与了阜新市卫生局组织的 “建设高素质卫生应急队伍,提高整体卫生应急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以卫生应急培训、演练、体能训练为主要形式的各种练兵活动,我所三名卫生监督员参加,并取得集体第二名和个人第三名的好成绩。通过大练兵提高我卫生监督部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六、餐饮具集中消毒整顿工作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作为餐饮服务监管重要环节,更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密不可分,根据阜新市卫生局文件(阜卫发【20xx】61号)《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按照《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机构卫生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半年对所辖区内的10家餐饮具消毒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出动监督员44人次,车辆10台次。重点检查选址、布局、生产用水、设备、卫生、出厂检验、包装、销售记录,对未达到卫生标准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并对获得工商营业执照的7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进行了抽检(样品送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大肠菌群检验),抽检单位如下:彰武县新利洁餐具消毒中心、彰武县金峰餐具消毒配送中心、彰武县永洁餐具清洗店、彰武县哈尔套镇丽华餐具消毒中心、彰武县哈尔套镇喜客餐具消毒中心、彰武县东六镇鑫乐康餐具消毒中心、彰武县四合城乡建楠餐具清洗消毒店,各单位抽检5套消毒餐饮具,检查结果均为合格。

七、加强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全面实施量化分级动态管理制度,拓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覆盖面。

1、我所对住宿业、沐浴业、美容美发业、游泳馆四种行业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已对住宿业、沐浴业、美容美发业的173家单位进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

2、饮水卫生工作

上半年重点对市政自来水进行监督检查,所长亲自带队到自来水公司对其消毒车间、化验室进行检查。督促自来水公司购买二氧化氯测试仪,现已经到位并使用。同时协商自来水公司领导建立水质监测网并把自来水公司月检报告以及卫生监督所末梢月检结果,通过卫生监督网站进行公示。

八、医政及传染病监督工作:

1、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

依据市所文件要求,我所于4月份开展了辖区内5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执法文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2、认真履行打非长效工作机制,做好打非专项工作

为巩固我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秩序, 20xx年4月,我科室接到群众举报,平安乡平安村、梨树村有人进行非法行医活动,当即在向县卫生局领导汇报此事的同时,所领导组织医疗卫生监督科监督员,由副所长张陆军带队前往平安乡调查监督处理,在当地公安部门的配合下,一举捣毁了董某、李某等无证行医“黑诊所”,没收药品、器械40余种、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保证了当地医疗市场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的稳定、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扬。

九、联合县教委对学校督导检查

应卫生局食品安全应急办公室邀请,会同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疾控中心共同参加了由卫生局、教委共同举办的“食品安全进校园”培训班。全面布置检查内容及要求。并将“学校食堂、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公共场所卫生联合检查评分表”的内容逐条逐项进行了讲解。会后,我们紧锣密鼓,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并于3月30日,对县内两所中学、一所九年制学校的食堂、商店(包括周边商店)进行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2

半年来,我所在区党委、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所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加强学习,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为依法严厉打击并彻底铲除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消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止类似情况在我市发生,我所迅速启动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治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在全区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拉网式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进销台账、票据、用药记录、管理制度以及门店、库房存放的实物,累计出动执法检查车30台次,检查人员142人次,检查生猪规模养殖场86家,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13个,通过检查未查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强化生猪尿样检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活猪尿样检测,全市共抽检167个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尿样800份,均通过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阳性样品。除此之外,我所对各乡镇和市中心定点屠宰场调入生猪进行尿样抽检,按待宰存栏猪3-5%的比例抽检,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检测尿样1800余份,未发现阳性尿样。加强对冷鲜肉市场的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综合整治的通告,并发放至养殖户,做到家喻户晓。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产地检疫开展面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我所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全天候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要求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65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动物卫生违法违规案件3起,结案3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份职工工作纪律涣散、业务知识低下,职工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配套落后。由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不完善,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时,常常出现到达案发现场不及时、取证困难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案件办理。

下一步打算

在继续加强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在畜产品安全工作中重点加强对瘦肉精、兽药残留等的整治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组织乡镇动物防疫监督员走村入户,在养殖户集中区域刷写宣传标语,营造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印发宣传单、送知识上门、组织养殖场、 饲料、兽药添加剂经营户培训等途径,将《畜牧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送上门,让养殖户和经营人员懂法、守法,增强畜产品安全意识,从生产源头上杜绝违禁药品流入畜产品生产环节和进入市场。

二是加大动物检疫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动物检疫工作监管,规范检疫程序,保证动物产地检疫率保持在90%以上,运输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市场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案件查处率100%。继续深入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饲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畜产品、投入品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肉食品安全事件。

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3

在县委、县政府、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上半年的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创新卫生监督管理模式,不断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以抓公共卫生监督、医疗服务监督、传染病防控监管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等社会关注的热点为主线,重点开展了相关行业卫生监督和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了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工作,扎实做好了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以县城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了整治无证行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的卫生违法案件,全县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测工作

(一)开展了监督执法检查和卫生监测工作。自3月份以来,对各类公共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405家,其中美容美发104家、住宿54家、300㎡以上商场(书店)7家、游泳场所1家、沐浴场所4家、网吧12家、候车室2家、就餐场所安装有空调设施的饭馆211家(3月份开始要求面积大于150㎡),监督覆盖率100%;督促从业人员体检2098人,并且取得了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协助县疾控中心对405家公共场所经营服务单位进行了空气、微小气候和顾客卫生用品检测,检测覆盖率100%;对203家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经营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予以限期整改,对25家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给予警告处罚的24家,对拒不改进的一家大型歌厅给予罚款处罚: 。

(二)开展了卫生许可审查工作。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达到发证要求的公共场所,督促其申请并取得卫生许可;对未达到要求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达到许可条件并予以限期整改,经营单位整改符合许可条件后取得卫生许可证。共发放卫生许可证340份。

(三)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今年在继续对县城区的住宿、美容美发、游泳、足浴等四类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外,还增加了歌舞厅和网吧等其他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采取现场指导、上门服务、巡回监督等办法,帮助他们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改善卫生条件、增加消毒设施、确保空气质量和顾客卫生用品达到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到6月10日止,所有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都已完成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工作,我们将实现县城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我县增加歌舞厅和网吧等其他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受到了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专家的好评。今年我们将帮助县自来水公司实现量化分级管理A级目标。

二、医疗服务市场卫生监督工作

(一)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对城区和乡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擅自变更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的诊所及药店非法开展坐堂行医的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63家,药店15家,查处无证行医的7(无证牙科1家)家,药店非法坐堂行医的2家。对7家无证行医诊所进行了取缔,给予“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药品器械,罚款”的行政处罚,张贴了取缔通告向社会公示,查处率100%;对2家非法坐堂行医的药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要求他们立即停止非法行医行为,并处以了罚款。

(二)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医院管理年工作考核,开展了医院依法执业执法检查,规范了医院依法执业行为。

(三)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33家医疗机构、70家学校和托幼机构、22个乡镇政府、开展了两轮“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督查,对县城一百多家大型超市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部署。

三、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对全县所有的中学、中心小学、托幼机构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结合省卫生厅开展20xx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要求,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二是学校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是否经检验合格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卫生要求,涉水产品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批件,井水和蓄水池等供水设施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二次供水的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供水人员是否取得身体健康证明、水池是否规范消毒并记录,桶装饮用水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定期清洗饮水机等;三是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是否规范,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学生晨检、缺课追踪调查是否自始自终坚持,“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检查中发现并纠正了一些问题,对一切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将各学校存在的问题向县教育局进行了通报。通过此次检查,切实加强了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完善了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发生,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监督员素质。为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卫生监督稽查机构建设,充实配强了卫生监督稽查力量,设置了稽查股长和专职稽查员,结合省卫生厅、省总工会开展的“全省卫生监督技能大比武”活动,稽查股组织全所卫生监督员开展集中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活动,要求所有卫生监督员独立完成省卫生厅公布的14部法律法规的5000道题目答题,同时,组织监督员到执法现场开展规范操作演练,提高卫生监督员的综合素质。6月9日,11名监督员参加了市卫生局组织的统一考试,6月13日至15日,还将组织卫生监督员参加全市卫生监督系统的知识抢答赛和技能竞赛。依据《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规范》的要求,稽查股制定了卫生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对案卷的形式、内容、书写、送达、执行、结案、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开展了自评与互评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评查活动,每次随机抽取每位监督员5份监督执法文书进行评议,分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评议结果列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上半年共抽取执法文书40份,优秀率为30%,优良率为70%,通过活动的长期开展,全所卫生检查执法人员执法文书书写能力不断提高。

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努力树立监督员形象。今年5月上旬,稽查股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深入近30家监督对象,围绕卫生监督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不作为或乱作为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走访调查。所发放的问卷调查表全部收回,管理相对人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6%以上。通过面对面的与管理相对人交流,未发现卫生监督员有渎职情况。为规范卫生监督员的行为举止,我们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每月不定期对卫生监督员的着装是否规范、执法语言是否文明、态度是否和蔼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以此促进卫生监督员作风进一步转变,提升卫生监督机构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及卫生监督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稽查股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受理的举报信息,稽查股严格按照本所制定的《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制度》进行分类处置:举报对象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严格按照稽查程序查办;举报对象为管理相对人的,转交相应的业务股室,并对查处过程实施稽查,确保举报信息核实到位、查处到位、回复到位。由于措施得当,今年上半年受理的3起举报投诉案件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理,查处率100%。

五、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主要任务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目标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我所为指导乡镇卫生院完成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任务,实现其工作目标,积极协助卫生局制定了《宜章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管理规定》、《宜章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流程图》、《宜章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手册》,卫生局宜卫函[20xx]49号《关于明确乡镇级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的通知》文,明确卫生监督协管员59名、卫生监督信息员269名,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并对各乡镇卫生院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开展了指导和督查工作,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100%,我县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了。

六、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上半年开展了三次宣传周活动,一次是4月23日28日的“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为主题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此次宣传活动中利用电视新闻报道4次,公益广告展出6天,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深入企业宣传12次,现场咨询2次,接受咨询人数3000余人,举办培训班3期,接受培训425人,出动宣传人员27人次,出动宣传车辆34次,悬挂横幅46条;二次是5月13日至5月19日的“关注饮水卫生,共享健康生活”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发出手机短信500条,制作展板2块,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商业区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三次是6月11日至6月20日的“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星火广场举行了启动仪式,有13个单位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进行食品快速检测,陈列展板32块、宣传法律法规、展示监管成果、披露假冒伪劣食品等。28个单位出动28部宣传车,通过广播在县城各街道、车站、公园、市场和22个乡镇进行了食品安全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宣传部门负责全程跟踪报道。各大中型超市、餐饮单位及学校在其场所和周边显著位置悬挂了宣传标语。6月12日至20日,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蔬菜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卫生局、县科技局、县科协、县质监局、县粮食局、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局按照先后顺序,依次举办主题活动。通过展览演示、实地观摩、咨询讲座、现场服务、发放资料、启动重大专项、专场新闻发布等形式,系统展示过去一年取得的工作进展及未来的目标规划,积极开展针对食品从业人员、监管队伍的培训指导和解疑释惑,细致梳理、积极回应、主动发布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

七、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

积极投入县里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活动,成立了“宜章县卫生监督所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针对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中我所的责任目标:生活饮用水综合合格率100%,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学校生活饮用水、乡镇集中式供水、县自来水公司供水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收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