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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科学院计划财务处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分类:工作总结发表于 2023-04-16 12:42阅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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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科学院计划财务处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为推进我院“三新”科学院建设,健壮健强科技之翼,2022年上半年,我院财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党委(扩大)会议、院党委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顺应改革新形势,科学筹划预算,争取项目资金,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加大监管力度,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财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大清欠力度,推进清收进度

积极开展清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院应收款项清收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单位落实清欠措施,加快推进清收进度。2022年集团下达科学院清欠指标48万元,上半年全部完成,完成指标的100%。

(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财政资金监管

按集团下达财政资金指标,结合各单位实际需求,合理分配财政资金,科学编制财务收支预算、住房改革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面完成院2022年部门预算上报工作。按要求及时完成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工作。

积极响应预算一体化改革,组织参加相应的培训,完成全院各单位在职、离退休、其他人员信息采集填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按要求开展压力测试工作,顺利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完成部门预算一上申报及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工作,确保我院预算一体化改革工作全面按财政部与集团要求有效推进实施。按要求及时批复院2022年部门预算,进行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库财政资金管理程序,履行财政资金支出计划管理,结合我院财政资金预算及使用情况,合理编制财政结转资金、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用款计划并预计每月支出情况,有效加快执行进度。按要求完成追加预算项目的调整,并全面完成2022年1-7月预算项目绩效监控工作。并认真梳理分析财政资金支付风险点,严把资金支出审核关,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密防范资金风险。

按财务部要求,统筹规范我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直接支付报账事宜,结合实际,重点理顺劳务费、材料费等支出管理流程与手续。

贯彻落实国家在职与离退休人员工资政策,按集团公司要求,按院人事审批的调资名册,及时做好资金测算,全面完成2022年院事业单位在职与离退休人员调资补发工作,并经上级追加调整2022年财政预算近50万元。

(三)推进改革接收工作,充分反映财务交接意见

积极参与育种中心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核实工作,真实反映清查中财务存在的问题,初步拟定财务交接方案。根据集团改革专班下达的通知要求及院接收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并结合集团财务管理部门的指导意见,按我院财务管理实际情况,提出有关财务接收建议,明确下步工作思路。

(四)积极落实储备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为加快我院科技创新条件建设, 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农业科技集成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结合我院发展战略,经院党委会议研究上报集团发展战略部2023-2025年中央投资基本建设储备项目6项,其中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类4项,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项。储备项目总投资12993万元,拟申请中央投资10395万元,自有资金2598万元。

规范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完成两大平原黑土地保护利用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并通过了上级项目验收。办理了国家农业环境建三江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调整部分仪器设备采购的上级备案手续。按规定,上报集团院给排水排污管道及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并已取得批复。

加强进口设备管理,完成进口设备年报与2021年减免税货物使用情况年报上报工作,办理了进口设备海关迁移手续。

(五)开展财务检查,防范规范资金风险

为加强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强化科研物资与科研副产品管控,检验和巩固审计、巡察及财务检查整改成效,杜绝问题反复,加强资金监管,实现财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对2021年度财务工作情况开展全面检查,查找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六)强化税务管理,防范税务风险

强化税务管理,防范税务风险,规范纳税申报,顺利完成2021年度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合理进行纳税调整,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完成院2022年度人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统计工作,注重个税新政宣传,增强职工纳税意识,协助税务局查实院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补、退税人员,及时通知并指导个人按要求完成补、退税事宜。

(七)加强银行账户管理,规范资金存放

根据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和集团财务管理部对我院账户整改要求,在取得黑龙江监管局《中央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批复书》后。按院党委会决议,撤销不合规的院及院办公室基本存款账户与已不使用粮食风险金专户,并在不影响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履行了院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工作,全面完成了账户整改。

(八)规范财务管理机制,推进结算中心设立

为统一规范我院预算与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资金管控,提高会计管理水平,根据财政资金管理与集团财务管理相关要求,结合我院机构设置与科研管理实际,科学规划院财务管理机制,筹建院财务结算中心,实现集中财务管理。为确保结算中心有效运转,拟定结算中心管理办法、报账规范等,确定组织机构与人员,明确岗位及工作职责,设置核算部门与核算项目,规范科目字典。主动向集团财务管理部汇报结算中心成立方案,充分沟通了有关设想,并按上级指导意见,结合我院财务管理实际,开展与其他已成熟运行单位的调研工作,初步确定财务网络版核算软件与运行方案。

(九)注重统计工作,规范填报口径

按省及集团统计管理要求,结合我院实际,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细化统计分类口径,注重统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全面完成院2021年度统计年报工作,认真做好季度统计上报工作。

(十)履职尽责,发挥财务管理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在职与离退休人员工资政策,按集团公司要求,全面完成2022年院事业单位在职与离退休人员调资补发工作。

(十一)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有效发挥监管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与集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管理,上半年在处置权限内,经院党委审批并在集团备案我院两家所办企业的长期股权处置与注销事宜,严格规范院2022年房产出租的手续,并根据2021年末资产清查盘点的结果,组织院资产报废处置工作,重点开展2016年资产清查财政部未予审批报废资产的报废申请。结合预算一体化工作要求核实资产信息,汇总编报院2021年度国有资产决算报告。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

我院财务管理通过财务软件满足自身的核算需求 ,无法统一开展财务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不利于推动业财融合,限制整体财务管理水平提高。

2.职业年金挂账未落实的问题

我院按国家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自2014年10月1日开始从职工工资中按工资额4%扣除职业年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承担部分不予计提。因集团未出台明确的职业年金实施办法,资金未实际落实,个人承担部分扣除后未实际与社保对接或按国家要求计息,仅以其他应付款的形式挂账,导致职业年金政策未实际执行,资金未实行市场化管理,取得实际收益,尤其是政策实施期间,我院退休的职工,职业年金政策未得到落实,个人扣款仍挂账未返。因职业年金政策一直未落实,将存在较大的潜在资金缺口,无法切实按国家政策保障职工利益。

3.会计队伍建设问题

因受农垦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双重影响,编制冻结,导致我院会计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老中年龄从业人员偏多,青年从业人员偏少,退休后无人接替,使得“传、帮、带”的作用难以发挥,对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产生了不良影响。

4.公务用车改革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院已按上级要求全部清理了超标准公车,仅个别基层单位保留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因集团公司未开展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我院目前无市内公务出行相关管理办法。

5.历史原因形成呆坏账无法核销的问题

我院在资产清查及清欠工作中,清理出账龄在20-30年间的呆坏账计22.5万元,因集团公司无事业单位呆坏账核销政策,导致长期挂账无法核销。

6.基建基金借款(拨改贷)核销问题

院1990年开始形成的基建基金借款(拨改贷)本金及利息计514万元,因无上级核销政策,导致基建基金借款长期挂账无法核销。

(二)相关建议

1.为实现集团整体的战略发展目标,结合我院事业性质、行业特点,紧跟集团财务转型、信息共享的步伐,推进我院财务会计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纳入集团财务核算平台,实现智能化财务管理。

2.集团公司考虑农垦改革实际情况,结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128),尽快落实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政策,筹措资金,解决单位承担职业年金的资金渠道问题。

3.建立先进的会计人才引进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人才梯度,落实会计人员考评办法,提升会计人员综合素质。

4.集团公司按上级要求出台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我院将按集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制定市内公务出行管理办法,规范市内公务出行。

5.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集团事业单位呆坏账核销政策,及时核销长期挂账呆坏账。对集团内部单位间往来欠款,指定具体部门,出台相关办法,化解集团内部债务。

6.制定集团基建基金借款核销政策,尽快核销基建基金借款。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开展院财务制度建设,重新梳理财务控制风险点,制定院国资与基本建设制度,修订院内部控制规程。

(二)全面完成结算中心构建,统一规范各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建立结算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开展结算中心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进行前期测试,确保明年结算中心正常运行。

(三)按院改革办育种中心接收方案,督促并配合完成育种中心资产清查核实及划转,做好育种中心的财务资产接收工作。

(四)紧密围绕院发展战略,结合预算一体化改革,合并预算单位,科学合理编制2023年度预算。确保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实现刚性预算控制。

(五)积极争取项目经费,加强项目库管理,确保我院稳定运转的资金需求,有效推动我院创建和谐院所。

(六)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推进预算执行进度,按院预算单位合并要求,确保年底各单位无结转、结余财政资金。

(七)加强项目监管,确保申报项目有效执行,全面推行预算绩效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八)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资产,对我院出租房屋、拟报废、调拨、转让等资产,严格履行集团国有资产使用、处置审批程序。年末,清点核实资产信息,开展国有资产决算工作。

(九)做好年终财务决算,认真进行财务分析,有效指导经济运行。

科学院计划财务处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