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中,我们总少不了进行观后感写作的机会,想写好观后感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访谈观后感3篇 观看未成年保护法观后感》,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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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访谈观后感1
最近,在学习完了《教师法》之后,我又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此谈谈我的几点体会。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但是,学校还必须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做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棍棒教育与言教身教的关系。“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是中国传统的教子经典。现在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若用棒教,大打出手,是侵犯人权,子女可以将你告上法庭。棒教行不通,还是言教身教靠得住。言教就是像对待朋友一样,平等对待子女,通过交流思想,讲明道理,以理服人,不要居高临下,施以压服。身教比言教更显效果。如果做家长的成天围着麻将转,而要求子女安心写作业;夫妻若成天为鸡毛蒜皮吵嘴打仗,能让子女不受干扰吗?家长如虐待父母,对父母不孝,却要子女敬重自己,只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凡此种种不良的身教,都将影响子女的道德素质培养。教师也是一样,教师若平时口出脏话,或衣衫不整、随意打骂学生,对学生的一生都影响重大,不但对学生的认知产生了影响,更侵犯了学生的权利。
作为教师每一天都面对的是未成年人,因此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我们教育工作者来说,应该放在首位!对这部法律,我觉得还应该多读、多想才能认识得更深刻,才能更好的指导我的教学和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访谈观后感2
在这一段空闲的时间里,我阅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这个阅读里,我学会了很多知识,使我受益匪浅,懂得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和规章制度。
其中,让我最深感触的是家庭保护里的第11条: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有的家长自己本身的思想和品行有些不正确,再加上科学教育方法缺乏。就说我爸爸,自己沉迷于游戏就算,还拖弟弟下水。有一次晚上,爸爸给弟弟买了一份他最喜欢和他最梦寐以求的礼物-游戏机,弟弟得知爸爸给他买了游戏机,在当天晚上,他玩得晕头转向,就连老师布置的作业都没有完成,在第二天时,弟弟因为这样而被老师骂。然而他的成绩一落千丈,有时妈妈还找他“谈话”,弟弟因为被妈妈的“谈话”而使他从这以后再也不接触游戏了。
我的妈妈以前是一位很烂赌的家庭煮妇,她每天都出去打麻将,从来没有问过我们的学习成绩,学习情况,这样的家庭教育是不行的。
在中国,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你们想这样的家庭教育能教育好孩子吗?有些家长每次教育孩子都用脏话,弄得孩子都满口脏话,使得他们出口成章(脏话)例如我们班有一个同学,他张口闭口都是脏话,如果同学们不小心碰了他一下,即使同学们到了歉,他也要用脏话骂那个同学狗血淋头。有一次,我放学迟了点回家(因为那个同学有问题请教我),她什么解释都不听,她就拿起鸡毛扫,打我,打到断。我想,许多的家长都会像我爸爸妈妈那样,这样的家庭教育是不行的。
不管在家还是在外,我们都要熟知规章制度,因为我们都会有出错的地方。
孩子是祖国的希望,有良好的家庭教育就会有良好的“栋梁”,请广大的父母和同学们一定要熟知祖国的规章制度。
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访谈观后感3
请保护未成年人!我们未成年人在社会中属于弱势群体,无论是站在道德的角度还是法律的角度,都不应该以任何理由去伤害他们,应当竭尽所能去保护、爱护他们。
就在近日,重庆发生了一起恶性事件。一位妇女手持菜刀,冲向刚做完早操返回教室的幼儿,致使14名幼儿伤势严重,幼儿家长心急如焚、情绪激昂。这件事一发生便轰动了,在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网友们纷纷表达了对这位妇女的谴责,对幼儿的同情。我认为,不管发生多大的事情,再怎么也不应该牵扯到心思单纯,什么都不懂的幼儿身上,更不应该去伤害他们。对幼儿都下得去手,这完全就是心理变态。
不仅有这位妇女,还有一位教师,人人敬仰的教师,也曾做过虐待幼儿的事。去年,在网络上曝出,北京的一所红黄蓝幼儿园发生了一起教师虐童事件。许多家长反映,自家小孩身上有许多已结痂的针孔,上学期间被喂不明白色药丸。这些残忍的行为均来自这所幼儿园的教师。这件事一经曝光,大家都震惊不已。红黄蓝幼儿园是名牌幼儿园,发生这样的事,实在是辜负了家长的信赖与支持。在我的心目中,教师是神圣的,他们视学生如自己的孩子,可这位幼儿教师的做法完全玷污了这么神圣高尚的职业,那些幼儿小的三四岁,大的也才五六岁,本应拥有快乐健康的童年,可就因为这些禽兽不如的社会垃圾,给他们的童年带来了阴暗与恐惧。
韩国有一部电影《熔炉》,其中一部分讲述了一个小女孩被一位大叔性侵,造成肛门损坏严重,只能借助人工肛门才能生活。而人工肛门是别在她的腰部,穿衣服腰间会凸出,非常显眼,因此她常常遭到同学的白眼与嘲笑。她原本是一个正常的孩子,却因这位大叔的自私与暴戾,毁了她一生。让她只能作为残疾人生活,而对此,这位大叔仅仅只用喝醉了来解释这一切。
种种惨象触目惊心,未成年人手无缚鸡之力,心性天真烂漫,略有人性的人,怎么忍心去伤害他们?
尽管我们不忍心看,但有些伤害还是发生了,所以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应掌握一些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学会在危险中保护自己。在思想上,增强警觉意识,法律意识,懂得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而在社会中,大家应自觉形成尊老爱幼的意识,保护、爱护未成年人,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相对安全的社会环境,让他们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而且,国家也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伤害青少年儿童的犯罪分子从重处罚,严惩不贷,让那些有犯罪意图的人闻而却步。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他们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