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中,我们总少不了进行观后感写作的机会,想写好观后感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呐喊》读后感10篇 呐喊读后感》,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下面是好范文小编收集的《呐喊》读后感10篇 呐喊读后感,欢迎参阅。
《呐喊》读后感1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句话出自鲁迅的《呐喊》。读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忘怀。
《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一部小说集文章,篇篇都是经典之作。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字都写满了对黑暗社会的控诉和对整个社会的呐喊。在鲁迅先生的笔下,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
我最喜欢的就是《阿Q正传》这篇文章了。这里有九个章节,个个十分精彩,《阿Q正传》向人们展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社会以及畸形人物的真面貌,阿Q的性格复杂,他是一个质朴而又愚蠢的人,代表了那个时代典型的中国农民,但是阿Q也有着中国农民自私自利的缺点,整天自轻自贱,却又狂妄自大,自我麻痹来欺骗自己的行为。
他是弱者,经常被人欺负,他是经常挨打的人,常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满足自己,在精神上得到胜利,在这里面有一种办法,叫精神胜利法,这是每个中国人经常犯的一个错误。鲁迅先生说,阿Q是现代中国人的灵魂,《呐喊》这篇文章,引人深思,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有力的语气抨击当时社会的黑暗,体现了鲁迅对国之责任感和对国家的热爱之情。这就是所谓的《呐喊》。在彷徨中“呐喊”,在成长中让自己知足,更加明辨是非。
《呐喊》读后感2
《呐喊》这本书用的几乎都是白话文,读起来有一些困难,不过通过下面的注释,还是慢慢的读懂了。就比如:《狂人日记》里第二章“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这句话的意思我就是从下面注释上得知的。〔意思是:比喻我国封建主义统治的长久历史。〕下面的注释可帮了我大忙。
鲁迅先生写的这本书收录了《狂人日记》、《药》、《孔乙己》、《明天》、《故乡》等十四篇小说。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中国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以及沉浮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批判。表现了作者对民族生存的强烈关怀和对社会变革的深刻思考。作品真切展现了中国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的普通民众的生活画卷。
鲁迅先生用白描的手法只用了三言两语就让人物呼之欲出,栩栩如生。让场景历历在目,鲜明生动,好像身临其境一样。
这本书写的不错,鲁迅先生真不愧是名不虚传!
《呐喊》读后感3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孔乙己》一篇,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於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於匠心。特色之二在於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夥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呐喊,在这个时代,同样需要;呐喊,在这个时代,同样重要。
鲁迅先生小说里的主人公形象在我们的社会不复存在,也让先生的遗愿得以实现。我们这一代要继续努力,更好的建设祖国,把中国变成民主富强的世界大国。
《呐喊》读后感4
《汤姆叔叔的小屋》描写了黑奴汤姆叔叔一生为奴的悲惨遭遇。
汤姆叔叔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因主人欠债而被主人卖掉了。和他一起被卖掉的还有一对母子,这对母子见自己还没有落到黑利(奴隶主)的手上,乘机逃跑了。汤姆帮她们逃跑,自己却不走。后来几经转卖,汤姆被卖到了一个残暴的棉花种植园主的手上。园主对他施以一次又一次的暴力,汤姆叔叔最终死于他的皮鞭之下。
《汤姆叔叔的小屋》揭露了奴隶制的罪恶,震憾人心!黑奴汤姆具有基督教徒的一切优良品质,善良、宽厚、虔诚。可是,就是这样一位近乎完美的人,却只有像货物一样被卖掉,最终惨死在奴隶主的残酷折磨之下。看完此书,我不禁呐喊:公平,这个世界需要公平!人权,人权何在?
读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文明”的资本主义身后,是对黑奴无情的刻骨剥削。某个国家宣称自己是世界上最讲人权的国家,并且经常攻击别的国家不讲人权。《汤姆叔叔的小屋》就是某个国家所讲的“人权”。
希望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没有饥饿和寒冷,没有欺凌和压迫,没有等级观念,人人都有享有平等和自由。
《呐喊》读后感5
狂人日记——鲁迅写于1918年4月,是中国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他具体的反映了”封建制度“的残酷,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震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从整片的文章来看,我们首先看到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他对别人充满了猜疑和害怕,总认为别人会害他。在他被治愈后看到了世界的真相并且醒悟到传统杀人,人们无法容纳他的清醒而对他再一次的加以迫害,致使他重新屈服在恶势力权下,与他们同流合污。当时的社会对人的迫害是如此的深,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意识到了封建制度的可怕,不但使人发狂,也可以把人吃掉,已经没有了真正的仁义道德。人与人之间只是猜疑,提防,残杀,成为一种难以扼制的恶性循环。因此鲁迅在绝望中以狂人的口吻呐喊,呻吟,“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让人去关注社会。
《呐喊》读后感6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7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
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再到《阿Q正传》,从《风波》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鲁迅犀利的笔锋令反动派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
在《呐喊》这本书中,像《狂人日记》、《孔乙己》,《药》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文章中处处都有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为的就是激励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指责和批判的语言,描绘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当时作者的心境是多么急切,多么急切地期望中国这条龙早日从梦中醒来,重整我中华雄伟。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
同学们,让我们站起来,为我们的完美明天而奋斗吧!
《呐喊》读后感8
《呐喊》,众所周知,这是鲁迅的文学巨著。前些天,突然心血来潮,在网上购买了一本《呐喊》。
当时是心血来潮,可真正捧起这本书时,才发现这本书的魔力。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也就是他渐渐的把古代文学转成现代文,所以他的文笔有种特殊的美。
《呐喊》中是许多短篇小说组成的,其中也包括语文书中的《社戏》,小说多数反应了当时社会的阴暗面,比如第一篇:《狂人日记》这是鲁迅第一次写的文章,主要内容写的是“我”得了一种病,总认为别人要吃“我”。医生说让“我”好好养病,我觉得他要把“我”养肥了吃;也认为小时候妹妹的死是哥哥造成的-------哥哥吃了妹妹!侧面烘托了当时社会的不公平,鲁迅在文章中注入了他的思想感情:当时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
这本身真的给我启发很大,虽然第一遍并不能完全读懂,可第二遍,第三遍时,你会收获很多,真的很多,你可以进入到鲁迅的世界,体会他的思想感情。
《呐喊》是本值得品味的书,走进这本书,你肯定不会空手归!
心血来潮买《呐喊》,
游入书海不无感。
如你今读此本书,
绝对不会空手归!
《呐喊》读后感9
达拉斯和佛罗里达是柏斯屯孤儿院最令人头疼的孩子。调皮捣蛋的天性使他们在收养家庭中无立足之地,受人虐打,把他们当作不需支付酬劳的雇工一样看待。长此以往,双胞胎失去了对大人的信赖,直到谛乐和赛蕊的出现,才让他们重拾天真与不曾拥有过的温馨。
正是谛乐和赛蕊浓浓的爱改变了达拉斯与佛罗里达,没有拘束,只有在呐喊山谷里追逐嬉戏。愤世嫉俗的佛罗里达学会了爱别人,达拉斯学会了面对现实。没错,有了爱,一切皆有可能。
对待佛罗里达言语上的冒犯,谛乐选择了礼让与宽容,慢慢地沟通,渐渐地融入了对方的生活。在生死一线间,佛罗里达冒着危险去救谛乐,证明了她善良的本质。
如果你想改变一个人,试着去爱他、宽容他、理解他,就算再大的隔阂也会烟消云散,仅剩下一座沟通的桥梁,就像封面上写的那样:“在爱的港湾中体味人生,这或许就是成长的契机。”能做到这些,你不是就已长大了吗?
《呐喊》读后感10
在寒假之际,我们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给我的感触异常深刻。
如果问我在《呐喊》中最喜欢哪一篇,我肯定毫不犹豫的选择《药》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治病。为了这个“仙丹馒头”老栓在茶馆中卖力工作,可是最后,老栓迷信的想法却害死了儿子。而这种旧社会的迷信想法处处体会着中国社会、人民的愚昧、无知和迂腐!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不仅如此,在《故乡》中为我们呈现出的那个机智勇敢的小闰土,曾是该作者鲁迅先生多么要好的朋友!长大以后,还不是分出了地位阶级,闰土还不是生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这不正表现出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的压迫的情形吗?
而那个以偷为职业孔乙己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最后死去,这篇《孔乙己》不是象我们展示了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们看到了一个虽然没有钱,但是渴望学习,甚至不惜去偷的人的死,难道不觉得悲哀吗?
看完了这本书,我才明白旧社会的封建迷信思想和堕落。同时也让我越发的敬佩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