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写好观后感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哈利波特》的读后感14篇》,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
我看了一本很好看的书,书名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描述一个小男孩巫师的故事。他有两个父亲。亲生父亲是个善良的巫师,在同坏人的较量中被对方杀害了。后来他被转移到麻瓜家庭,麻瓜这个词在巫师学中,就是不相信魔法的人。在家里,这些人很粗暴,不让他学会魔法,还把他关在家里,不让他去魔法学校。
哈哈,万一你用魔杖把门点开的话,那个学校会开除你的,你没有办法去啦。然后,有人开着一辆会飞的汽车,把他从窗口带走了,关于魔法的东西也被搬走了。
还描述了,听说有一个人要偷魔法石,所以,他们夏天来到那个储藏魔法石的房间,打开门,走了进去。他们走过了很多的巫师防御魔咒,魔咒房有会动的棋子,还有气瓶药水,有黑色火焰、紫色火焰,教你怎么喝它,就能穿越哪个火焰,后来,他最终有没有得到魔法石呢?没有,想要偷走魔法石的人究竟是谁呢?哈利波特想了想啊,终于要去了,他走过了,黑色火焰,哦,里面的是,哎呦,这个年轻的男巫师可不敢停,这个家伙是,涂嗯尼莫,哦,是两头人,哦,真是个怪人啊。
最终,哈利波特和福地膜,双方是谁到魔法石呢,哈利波特最终晕了过去,等他睁开眼的时候,巫师学校校长告诉他,魔法石已经不存在了,因为魔法石这家伙是不存在的,我的意思是说,哈利波特他直接晕倒,然后做的一个梦而已。
有一个坏蛋家伙,把哈利波特用的记忆球,扔到了树上,他和他玩起了游戏,他登上了飞天扫帚,玻璃球急速下降,哈利波特抓住了它,那个邓布利多教授,说他这样子,可以玩亏比起球赛,他要抓金色飞贼,非得像闪电一样快,“嗖”会划出一道金色光轮,就能看见他。
圣诞节前期,邓布利多教授送给哈利波特一件隐形衣,马克教授送给他,一把扫帚,名字叫光能两千。
哈利波特进入二年级新生,他的课程表也变了,上午是,一节草药课,告诉他们奇异的植物,做成草药,使人被咒语弥漫的时候解咒;哭声使人丧命,这是因为他的声音非常大,能把人耳朵刺痛,能让人永远晕过去的,一种草药。下午上,黑魔法防御术的课。
我认为哈利波特是个非常勇敢的小男孩,如果我是哈利波特,我有非常勇敢,看看哈利波特条文上的那道伤疤,说不定还能再逃脱一次呢,爱是永远不会被邪恶抵挡的,爱会永远留在我身上,哈利波特看到伏地魔的手,他的手就会出水泡,是他爸爸以前晚上出去偷好吃的东西用的。
他可以到处乱逛,可以避开伏地魔的人,邓布利多教授不穿隐形衣也能隐形。
用魔法帮别人修东西,床塌了,水龙头掉了,门坏了,钥匙忘在家里,门也锁了,我可以用魔杖变成解锁咒,把锁解了,有个人伤害一个非常小的男孩,我可以用粘腿咒,把他的腿粘起来。
帮助现实中的妈妈,妈妈不动手,我就可以变出好吃的来,妈妈不买东西,我就能变出好东西来,以后,我新娘不用买房子,我就变出一栋房子,把魔力施在我身上,把我变成会飞的鸟。
地震了,我把他修好,铁路修好,禾苗变回来。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后一部,作为一个典型的“哈”迷,七部都早已被我读得烂熟。这个暑假,我把七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这一本翻了出来,又回味了一遍。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讲述了主人公哈利·波特与两个朋友被迫逃亡在外,受已故的魔法学校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的嘱托寻找并销毁一个个魂器,最终回到学校与黑魔势力展开较量,并杀死黑魔头伏地魔的故事。在阅读过程中,尽管已读了很多遍,我仍然被书中一波三折、引人入胜的情节所吸引,始终悬着一颗心。当哈利他们找到魂器时,我为他们感到高兴;当他们在逃亡过程中一个朋友罗恩因与哈利发生争执而离开时,我为他们感到难过;当最后哈利击杀了伏地魔时,我也跟着他们欣喜若狂。
这本书中我最敬佩的一个人是西弗勒斯·斯内普。他是哈利在魔法学校的老师之一。一开始我也因为他那油腻腻的黑发、蜡黄的皮肤、尖酸刻薄的话语而厌恶他,由于他在学生时代与哈利的父亲有不共戴天之仇,他在学校百般刁难哈利。甚至他还杀死了邓布利多,为伏地魔工作……然而在我看过他的记忆之后,我发现真相不是这样。他其实是邓布利多安置在黑魔势力中的间谍,他之所以杀死邓布利多是因为那是他们两个早就策划好的,为了不让老魔杖(邓布利多拥有的强大的武器)落入黑魔头手中;他深爱着哈利的母亲,他曾被哈利的父亲和一帮朋友们无情地戏弄,却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女人和自己的仇人走到一起;他由于在年轻时犯了错导致哈利的父母死亡而悔恨终生,为了弥补他一直暗中帮助、保护着哈利……他总是把那些回忆埋在心底,从不以真目示人。他是不可一世的魔药天才,为自己的出身感到羞愧,于是给自己起了一个威风的新名字——“混血王子”。我想斯内普是希望自己能够从黑魔法中得到解脱,所以才会在早年沉沦在邪恶中。事实上,他一生都活在痛苦当中,他的本性是善良的,但他心底的创伤永远无法愈合。他最后的死法也令我扼腕叹息。
19年后,当哈利也有了孩子,他给他取名为“阿不思·西弗勒斯”。阿不思要到魔法学校上学时,哈利对他说:“你的名字中含有霍格沃茨(校名)两位校长的名字,其中一个就是斯莱特林(斯内普上学的学院)的,而他可能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的确,斯内普顶着压力在伏地魔身边做间谍,还能做到镇定自若,得到黑魔头的信任,为战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需要无与伦比的勇气和智慧。他那始终十分冷静的神情和不慌不忙的动作令我敬佩。
斯内普几乎爱了哈利的母亲一辈子,从孩提时代就开始了。他那种至死不渝、忠贞无比的爱,我想,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的。
读完了这本书,斯内普的死令我久久不能释怀。他的勇敢和智慧,忠诚和那伟大无私的爱,使他成为一个无比高尚的人。如果他没有被杀死,如果他也看到了反抗伏地魔斗争的胜利,我想他会敞开心扉,他的内心会重新充满光明。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3
一个瘦弱、带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手持一根魔棒,把你带入那"梦幻般的魔法世界"里。他就是我们的小巫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作者把我们想不到、做不到的事情变成了事实。以"哈利波特"为主人公,有巫师、精灵、鬼魂、怪兽、龙、邪恶、正义。从这几部书来看,可以体现出对朋友的友情、老师的尊敬、面对困难和邪恶永不退缩勇敢面对的精神。拥有了这些,他们就一次又一次的逃过难关。"哈利波特"这几部书讲述了他与他两个最好的朋友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发生的故事。在那里记载着他们一起战斗、一起共享快乐、一起分忧困扰的点点滴滴的事情。
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在那个魔法世界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信刊都自己开口说话。飞天扫帚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多的都可以和天上的鸟相比,骑着它可以快速飞行,不到几分钟就可以到达你想去的地方。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命令—G,自己就会挪动。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可以谈话、还可以跳出自己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可以游动、可以谈话、可以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可以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皮皮鬼)。还有许多都是那么的神奇!怪不得我们的哈利波特小魔法师会风靡整个魔法世界。
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我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我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我们的敌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可以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
我也很佩服作者JK罗琳,她运用魔幻小说写出生动的"哈利波特",又运用哈利波特的朋友、老师和这个魔法世界,让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
让我感动得流泪的就是《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才真正表露出了哈利波特与罗恩和赫敏的真实的友情。当他们在一起战胜了一切的难关时,又发生了一些事。最后哈利波特已决定他要去找他的姑妈一家人,接着再去找魂器。罗恩和赫敏知道以后,他们就决定陪同哈利波特一起战斗。从这段中我读出了真正的友谊,那就是"为了朋友、为了拯救这个魔法世界,不惜一切代价。"这才叫真正的友谊。
从《哈利波特与凤凰》这本书中我还得知了另一件事,那就是"爱"。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中,讲到哈利波特头上的那个"伤疤"。在别人看来这个伤疤是救哈利波特的魔法,其实谁也没有想到这"伤疤"的奥秘。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一书中讲到了哈利波特"伤疤"的原因。他的伤疤是由"爱"形成的。从而我也知道了"母爱"是伟大的。
总之我对《哈利波特》这系列书的评价是—神奇!每一次我看书时,都会不知不觉地进入了那"梦幻般的魔法世界"里。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4
这是一套神奇的书,正如它的内容一般充满魔力。我不知道为什么,它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的目光以及想象,想着有一天,我也收到一封翡翠色墨水的信,带着猫头鹰去坐九又四分之一车站的霍格沃兹红皮特快列车,拥有一段像哈利·波特一样的传奇故事。
我太喜欢这个具有戏剧性的故事了!有一次太晚了,我仍然坚持把那一章看完,最后我看的入了迷,忘记了了一个个章节,仿佛面前的书本变成了一副拼图,我越是往下拼,便越是无法自拔。
有的时候我是真佩服自己的想象力。读书时,耳边好似传来了各种窸窸窣窣的声音,有一道声音刚毅却透着稚嫩,语气的变化极大,感情也丰富,我知道这个声音一定属于帅气的主人公哈利;随后我又听到了一个滑稽的声音,吊儿郎当的语言让我想到了那个满脸雀斑的红头发小男孩罗恩;接着是一段女声,严厉的口吻不用猜也知道是学霸赫敏……多么有趣的人物设定啊!一百个读者心中有一百个罗琳,却有一百个哈利,这话一点不错。
每一回作者罗琳小姐写到“神奇的魁地奇球”时,我都会不由自主的想象着我们班的龙语行作为全校最小的足球队员,骑上扫帚戴手套去追金色飞贼时,眼镜上起雾的糗态,说不定他会从二十英尺的高空栽下来。不可否认,魁地奇的确是《哈利·波特》系列中最吸引我的要素之一,但我可没有指望能打上魁地奇,只是意外的憧憬罢了。
除了魁地奇这样的运动娱乐让我喜欢上了这套书,还有形形色色的神奇动物。令我印象比较清晰的是弗洛格毛虫、鹰头马身有翼兽和炸尾螺。三个好朋友为了这些“国宝级”的神奇动物们,可费了不少周折,同也给读者带来许多欢笑。我也十分想有一只家养小精灵,这对于魔法界的所有基本巫师家庭来说,有一只家养小精灵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书中描绘的家养小精灵相当于奴隶,根本没有自尊,要是我是家养小精灵的主人,我一定会闯进魔法部,大力要求改革管理家养小精灵的规章制度,解放小精灵们。
我不仅喜爱《哈利·波特》中的物质设定,更多的是对一位所谓“配角”人物的敬佩。那会是谁呢?凡读过这套书的人,我估计大部分会回答哈利;大约一半会回答阿不思教授;小半会回答纳威;还有一两个人会回答詹姆和莉莉。但我所崇拜的这个人,既不是主角光环笼罩着的哈利;也不是德高望重的老校长阿不思;不是纳威;不是詹姆;更不是莉莉。好吧,我承认我十分的钦佩以上的四位“配角”和一位“主角”,但他们远比不过斯内普先生——我真正敬佩的人物,我读完整本书,最令我的感情有所触动的情节之一就是斯内普的逝世,那对所有的读者来说,不论是好是坏,都有不小的打击。是的,读完整套书,谁都会发现,斯内普是最伟大的,是最不容易的。
我的读后感是很复杂的,百感交集。想知道《哈利·波特》这套书究竟如何,正如我之前说:“一百个读者心中,只有一个罗琳,但有一百个哈利”。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5
那个世界,那个故事,那些生物,那些感情。
---题记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秘的国度,里面住满了巫师,猫头鹰是他们的信差,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西洋棋子会思考,幽灵顽皮鬼漫天飞,画像里的人还会跑出来串门子,连吃的食物都与众不同。有这么个小男孩在“我们的世界”里饱受欺负,13岁才知道自己竟是巫师世界中一对已故英雄夫妇的儿子,而杀死他们的人——连名字都不能提的大魔头,遇到了有生以来最弱小又最强劲的对手——孤儿哈利。
《哈利波特》中的“铁三角”各有各的特点,他们分别是用勇敢,智慧和忠厚的象征。
哈利是勇敢,自从进入霍格沃茨后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他不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甚至有的科目不及格,他漠视学校校规——像邓布利多说的那样:走禁止的楼道,闯入密室,夜间披隐形衣到处乱跑,进禁林,或许继承了父亲的血统,哈利波特从骨子里透出对权威的藐视。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曾经体会过伤痛,具有同龄孩子没有的勇气与坚强,从大难不死到屡次击败伏地魔,勇敢早已早他的心中埋下了种。我不想过多地说他……只是哈利,这个男孩传奇而痛苦的生命正是他一手造成的。哈利最终决定不去寻找丢在禁林的再生石,毁掉长老魔杖——而只是留下自己继承的隐形衣,这是他的选择,一个很令人感动的选择,他战胜了死亡,因为真正的死亡之主从不会想要避免死亡,永生不是他所求的,如此,任何死亡的威胁也不能再令他惧怕和后退,他明白因为这些都无法伤害到他。爱,守护,朋友……这一切才是活着真正的意义,比起权利,金钱,长寿..要重要无数倍。哈利作出了他的选择,于是,他选对了。
罗恩是忠厚,就像所有配角一样,他的出现平淡无奇,但他又着和哈利一样的遭遇:用哥哥们的`旧物,很容易被人忽视。进入魔法学校后,共同的命运将他和哈利紧紧联系在一起,他对待朋友真诚,在第一部中,为了让哈利去救魔法石,罗恩冒着牺牲自己的危险帮助哈利,他的确是个忠厚的孩子,但他并非不聪明,可以从他的那盘棋看出,能把棋下得如此好的人绝不可能笨拙,这就是作者给我们的一个想象空间。对此,我一点也不感动:这绝不是偶然的,而是两个冒险的伙伴在性格上的互补——哈利对荣誉、名气已经非常讨厌,而罗恩正在追求荣誉、拼命想证明自己。
作为”铁三角“中的唯一女生,赫敏是智慧,她是及其富有个性的,成绩总是拔尖,却有一副骄傲的样子,认真严肃,似乎没有缺点的。当然,她也有一反常态的时候,比如,三年级时,她曾一气之下决定不再上占卜课;在三强争霸赛的时候,她主动放弃学习,帮哈利研究魔咒,所以哈利比赛的胜利,赫敏也有很大功劳的。她还是一个有爱心的女孩,在别人都在嘲笑自己的时候,仍然坚持给小精灵自由。正是她的聪明,帮助哈利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以至于打败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6
《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大概意思是,转眼间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第一年的学习结束了,他不得不再次回到姨妈家里去过暑假。离开了魔法世界,离开了学校的好朋友,哈利必须面对刻薄的姨妈和蛮横的姨夫,还好,整个暑假他们并没有怎么刁难哈利,只是不允许他做那些魔法作业。但是哈利还是觉得很苦恼,因为他在霍格沃茨最好的两个朋友:赫敏和罗恩到现在还没有给自己写来一封信,要知道哈利已经给他俩寄过好多封信了,。
就在假期马上要结束的时候,一个名叫多比的小精灵突然出现在哈利的卧室中,它警告哈利,回到霍格沃茨将会有可怕的事情降临,甚至会有生命危险。可是哈利坚持要回到霍格沃茨去,为了阻止哈利,多比截留了所有赫敏和罗恩给哈利的回信,并使用魔法使哈利耽误了返回霍格沃茨的专列,就在哈利心急如焚的时候,好朋友罗恩驾着一辆施了魔法的飞车来救他,费尽周折,他们终于在最后时刻赶回了学校。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第二个学年又开始了。可是才一开学,魔法学校里就怪事连连:几个学生和守门人的猫受到某种可怕的力量的攻击而石化……哈利的耳边时常传出幽灵般的声音:密室之门将被打开……为了解开一连串恐怖的谜团,哈利必须探索密室之谜,而致命的危机正一步步临近……。
我非常喜爱《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更想成为哈利·波特的好朋友。他告诉我在平常的生活中也要善于观察和思考、敢于挑战自我、勇于攀登高峰。哈利·波特用自己的智慧解破了密室的入口,与伏地魔打仗,自己的真心唤出了凤凰和帽子。终于打败了伏地魔。知道了伏地魔的真名。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做任何事情都要认真思考,坚持不懈,就能获得成功。我要像哈利·波特一样,在学习上也善于思考、不怕挫折,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进步
我对这本书没什么兴趣,但是看了一下,就觉的这本小说非常与众不同,看这本书的人隐隐约约有些快乐、悲伤、怪癖和温情。在这本书里,作者写了一个有轻微孤独症的孩子,这个孩子和我们一样是小,却有一个和我们不一样的童年;一个写有轻微忧郁症的母亲,这个母亲一样有个非凡的母爱,是多么的爱自己的孩子,却不懂得如何去宠爱一个小孩;而其余的人物和故事,他们就以突然的方式,匆匆地闯进书的故事里,我暂时就成了一个隐身的‘成员’,我一直生活再这个有点怪癖、有点伤感、有不多的快乐、也有不少的温情的家庭之中。我一直‘呼吸’着他们的空气,‘偷听’着他们的对话,也‘感受’着他们的痛苦和快乐,最后又和他们一起快乐地‘飞扬’。看完了这本书,我突然觉的,大人的世界,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快乐、幸福、和平。我们总以为,社会上是多么平凡、安全。.。.。.始终幻想会破裂的。.。.。.社会就像大海里的海浪。.。而,我们却像脆弱的小纸船,海浪一次次翻动。.。.。.我们一次次比一次次脆弱,时不时可能就会被可怕的海浪淹没。但,你们知道吗?有些事情,在你的眼前是完好无缺的,但事实上,它却有黑暗的一面。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7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8
作为哈迷,我终于在10月15日借到了《哈利波特与死圣》,虽然是盗版,但还是迫不及待的想看。(实在等不及了,先借本盗版的看看,会来再去买正版的)。迫不及待的翻开封面,读起来。我忘了一切,就好像进入了冥想盆,里面是关于《哈利波特》的记忆。
J。K罗琳说会有人死,我一直以为是哈利(当然,伏地魔是必死的)。然而,弗雷德却死了。我很喜欢他。他与乔治这对孪生兄弟,多么聪明,他们有胆量,他们造出了许多的东西:鼻血牛轧糖。呕吐糖等等,把乌鲁木齐气的,真爽!我很喜欢他们的性格,开朗。幽默。记得最壮观的那个场面是他们骑着扫把飞出霍格沃茨,我看到这里时激动的手舞足蹈直叫爽(电影里的更壮观,还放了一个大的“W”型烟火),尤其是皮皮鬼冲他们鞠躬时,语言都无法形容了,真经典!这应该属于他们最辉煌的了。活点地图也是他们给哈利的。可惜……
卢平:他是一个非常有耐心。善良且是最好的黑魔法防御教师。他告诉了哈里许多凤凰社与他父母的事,他帮助哈里练成了守护神咒。多好一人。他是狼人,所以每次满月都会变成狼,由此还误放了小矮星彼得。我常想,他要不是狼人多好,那天要是满月多好。哎。我会永远记得他们在尖叫棚屋的事。
唐克斯:记忆中的唐克斯没有什么经典的场景,只记得她是一个易容马格斯,可以把自己变来变去。它的守护神是狼(还不如说是卢平,嘻),以前的是什么也忘了,sorry了,唐克斯。
斯内普:这是一个值得说的人。J。K罗琳写的真好。看过第六部后,我极度的恨斯内普。“他真坏!怎么这样!”这是我在电话里对着另一位哈迷喊时的话。没想到,这一切都是假的,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我还有点后悔恨他,有点后悔在他死的时候说活该!我现在甚至有点敬佩他了。作为一个双重间谍,又要保证让凤凰社不受伤害,多难啊!时刻冒着生命危险……这个曾经让我憎恨的人,我竟然为他悲伤,他那张看上去就是食死徒的脸,变得那麽的和善。那么的充满爱!
还有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我一直以为小天狼星没有死,他只不过去了一个什么地方。总想在第七部里看到小天狼星的身影。可能是因为喜欢他吧。书中的他描写的很帅,可是电影的小天狼星太不争气了!邓布利多呢,我认为用“伟大”最合适了。在看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死的时候我都哭了。《哈利波特》是第一部让我看哭的书,也是引起我阅读兴趣的书。
现在已经是早上6点整了,从昨天晚上10点算起,已经8个小时了,不知不觉中我竟然熬了一个通宵。或许,我已睡过,且做了一个精彩的关于哈利波特的梦。
后记:这篇是我看完哈7第一时间写的。我看了一遍,发现自己竟写了那麽长,感谢J。K罗琳让我写出了迄今为止的最长的一片读后感。最要感谢的还是J。K罗琳写出了这样的好书!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9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__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明白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齐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终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并不是在书上,而是在电视上
。当时看的时候,我还只是一个初中生。当我看到那些神奇的魔法时,我也开始渐渐喜欢上《哈利波特》这部电影了。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这些魔法的神奇,也因为哈利在戏中遭遇的种种不幸。所以,当我再一次看《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异常是不是在电视上,而是在书上时),我才发现原先自我感触良多!同时也为哈利高兴,因为他最终有了属于自我的小天地了。
当小哈利在他姨妈家住时,他活得根本不像一个正常人,因为他只能在碗柜里睡,甚至有时连饭都不能吃。他当时的生活就像奴隶一样,每一天担惊受怕。虽然佩妮和她丈夫弗农认为他们收养小哈利已经很仁慈了,可是他们却从不把小哈利当是侄子,而是一个与他们毫无相关的人。他们甚至害怕别人明白小哈利的身世。看到这时,我忽然想起了现实中,其实也有这种事存在,有许多人也是这样的他们并不是因为自我有爱心,而是因为逼于无奈,他们不得不理解被迫要做这件事的事实。这令我想到了这世间的人情冷暖,以小悦悦为例,当她第一次被车碾过的时候,路人完全能够把她带回路边,可是因为他们怕惹祸上身,他们选择了视而不见。就这样,小悦悦连续被车碾了两次。
为什么人们选择视而不见,这是因为人们已经对这个社会感到失望了。因为许多人明明是在好事,却往往被说成坏人,并且还要被告上法庭,还要理解法律的惩罚。这一切都使人们构成了一种意识,那就是好人不必须好报,做好人或许会受到惩罚,所以最好的方式是在旁观看,什么也不要管,这样的话,就不会惹祸上身了,更不会受到惩罚。最终的结果是社会道德沦陷,人们的心也在慢慢地麻木,以至于小悦悦这类的事件层出不穷。
读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前面部分让我明白到在应对一些我们无法改变的事实,我们也要欣然接收。即使我们再怎样不喜欢,我们也要尊重他人的人格,因为这就是道德。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0
不曾想过会有这么一个世界,拥有着魔法,充斥着咒语,行走着的都是巫师,宠物是猫头鹰或者各种奇异的爬行动物,金库是由妖精守护,一切都像是奇迹的世界,还有那群善良的人们。这是《哈利﹒波特》带给我的首要冲击,感觉是一直以来的幻想找到了寄托之所,JK﹒罗林成功地将那些天马行空实体化了。
那个有着蓝色眼睛的男孩,哈利波特,是那么地让人心痛,没有父母,连父母是什么样的人都不知道,也没有其他的亲人,只能寄住在阿姨家里,可是却始终没有找到他的容身之所。在那个“家”里,他是多余的存在,而在学校里,他又是另类的存在。他从不敢奢望过得到些什么东西,哪怕只是一点点的爱。他的生日也似乎只有他自己记得,不曾有过生日蛋糕,更不用说生日派对。每一年他只能羡慕地看着自己的表弟收着一年比一年多的礼物。他的这些经历,是我这样在幸福与宠爱中长大的孩子所无法想象也无法承受的。
还好,那个魔法世界并没有因为他失去了父母而抛弃他。他的容身之所也许注定了是那个不平凡的世界。他注定了要成为伟大的巫师。即使他是人类世界默默无闻的一份子,可是他却是魔法世界中赫赫有名的人。他来到了霍格华茨校园,这个给了他一切的地方,也是改变了他人生的地方。这里有宠爱他的海格,有疼爱他的丹不利多校长,有欣赏他的麦格教授,还有喜爱他的朋友们——罗恩和赫敏。
但是他拥有的这些并不是因为他的幸运。我想更大的原因是他的勇敢与善良和克制。当然,少不了的是信任。如果当初他不相信大个子一脸邋遢的海格,又怎么会有之后的霍格华茨的邂逅?但是,这样的相信背后,也有着必然的令人感伤的理由——哈利是如此地渴望温暖,所以他紧紧地抓住唯一的希望。其实看过书后去看电影,就会发现其实有很多情节放到现实来看是很恐怖的很危险的,要克服那些真的是需要很大的勇气。所以哈利可以算得上是里面当之无愧的勇者。哈利的克制也是我很欣赏的一点。书中描写了一面魔法镜子,可以看到人内心最想看到的东西,而哈利看到的当然就是一直以来最最念想的父母。可是当他被告知那面镜子要被移走的时候,他便暗暗地下定决心,将对父母深深的怀念与不舍埋藏在内心最深处。他只是一个孩子,有权利尽情哭尽情笑尽情享受爱的,可是他身上却已经被决定了要背负沉重的使命。我想如果可以选择,他一定希望只是和父母平静地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中,哪怕平凡无奇。但是当他清楚地感受到他身上有某种力量能够做一些别人做不了的事情的时候,他没有因为危险而退缩,而是出色地完成它。
在《魔法石》中,最令人意外的就是斯内普教授,让人摸不着头脑,究竟他是好的还是坏的。本来他算是一个集中了一般故事里坏人形象的人,可是他最后竟然是帮助哈利的那个。但是这样写也算是必然的吧,毕竟若以斯内普这样的身份如若是坏人的话不会那么早就暴露身份,那样的话后面几部就没有什么出人意料的卖点了。
当然,在此书里面还有许多地方值得推敲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去写。但是,其实我更愿意把它当成是一本童话书去品读。这是一个神奇的故事,这是一个美丽的故事。让少年少女们充满梦想,还能够感受到一种比梦想更重要的东西。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1
很多人都知道有这样一个小巫师,他鼻梁上有一架黑框眼镜,他总是骑着飞天扫帚在空中飞,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面,还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哈利一岁时便失去了父母,一直在姨夫姨妈的欺凌下生活。在哈利十一岁时,他突然得知自己是一名巫师,于是他开始了自己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习生涯,并且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
可是杀死哈利父母的伏地魔却一直对霍格沃茨虎视眈眈,原本在哈利身上丧失能力的他打破了哈利刚开始的平静生活……
看完这套书之后,我很难想象,竟然有这样的随时要面临着死亡的孩子,哈利承担连很多成年巫师都担当不了的责任!有这样勇气的孩子,在现实社会中又会有几人能做到?他所吃的苦,又有几人能承受?
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可是奇迹一次又一次出现,哈利总是逃脱危险。这些,全都是因为爱。
哈利的母亲为了救哈利而死,她对哈利强烈的爱,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了印迹。被一个深深地爱过,尽管爱他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哈利留下一个永久的护身符。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套书要告诉我们的,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达到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弃爱与希望,它们可以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希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里面的主人公哈利?波特身上的许多品质值得我学习。
哈利波特,一个不平凡的人,一出生便拥有了与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魔咒的余痕,妈妈的爱把她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痕。由于父母双亡,他被姨夫收养,度过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熬了11年
直到有一天,哈利?波特被接到一个魔法世界。在那里,他和他的伙伴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保护魔法石,不让伏地魔得逞,最后他的朋友罗恩和赫敏都战败了,只有他一人顽强的与伏地魔作斗争,终以纯洁的灵魂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同时也救了大家。
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不如去面对困难,面对它,克服它。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勇敢地去面对它,克服它。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读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以后,我感到非常惭愧,自己还有许多不足的地方,我立志做一个像哈利?波特一样的人。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道理,建议大家多读一读关于哈利?波特的书。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2
今年寒假,我读了老师为我们推荐的《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本书,我被这本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更被故事中的主人公哈利机智,勇敢和乐于助人的爱心深深地打动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逐渐成长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在新学年开始前,哈利和赫敏还有罗恩一家一起去观看精彩的魁地奇世界杯赛,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标记,与此同时,十三年前伏地魔在哈利额头上留下的那道伤疤也频繁的痛起来,这一切都预示着会有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将要发生。在开学典礼上,校长邓布利多宣布了一个重大消息,中断了一百多年的三强争霸赛今年将在霍格沃茨举行,届时由一个神奇的火焰杯从来自三所最大的魔法学校中各选一名勇士比试三种项目,胜者赢得三强奖杯。由于比赛充满危险,按照规定,只有年满十七岁的学生才有资格报名。但意外发生了,火焰杯选出了代表三所学校的三名勇士之后,竟然喷出了第四名勇士的名字哈利波特。所有人认为,这是哈利自己投进去的,其实是伏地魔的手下安排的,伏地魔想借惊险艰巨的比赛项目杀害哈里。
三强争霸赛开始了。比赛分为三轮:第一轮是让每个勇士选一条火龙,这只火龙保护着一个金蛋,只有打败火龙,拿到金蛋才能知道下一轮比赛的内容。哈利波特在最短的时间内打败了火龙拿到了金蛋。第二轮比赛是把自己的朋友绑在湖底深处的人鱼国里,让勇士们在一个小时之内把他们救出来。其中两位都顺利救出了自己的朋友,但另一位却没能救出自己的妹妹。哈利波特看到了,不但救出自己的好朋友罗恩,而且把那个人的妹妹也救了出来。第三轮比赛是让勇士们在迷宫内找三强杯,这个迷宫很恐怖,只要一不小心,就可能失去性命。途中,女勇士被击昏了,另一位男勇士被冒牌穆迪施了夺魂咒,他把塞德里克打昏了,哈利波特却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毅然去抢救塞德里克,最后,他们两人一块儿拿到了奖杯,没想到奖杯竟然是门钥匙,把他们带到了伏地魔所在的地方。塞德里克在这失去了生命。 这时伏地魔出现了,哈利和伏地魔展开了激烈的搏斗,最终哈利在他的父母和塞德里克等人的灵魂的帮助下回到了 霍格沃茨。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哈利是个非常勇敢和乐于助人的人,他敢和伏地魔斗争,在第二项比赛中,他不仅机智地救出了罗恩,还救出了芙蓉的妹妹,更不顾危险在迷宫中救出了塞德里克。这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缺少的就是这处勇气和毅力,没有它,我们就摆脱不了困境,取得不了成功。因此,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一定不能丧失勇气和信心。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变得冷漠了,正是缺少了助人为乐的精神,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哈利波特这样,不顾安危帮助别人,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我在学习中,经常会遇到困难,我缺少的就是勇气和毅力,面对困难总是不了了之。以后,我一定要向哈利学习。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3
我想许多博友和我一样都是“哈迷”,屋里贴着哈利的海报,影碟机里放着哈利的光碟,读完J.K.罗琳的七本《哈利·波特》早已不在话下。在阅读《哈利·波特》的日子里我陶醉、向往在那奇妙的魔法故事之中,被那些层出不穷的神奇魔法深深吸引。随着观看的深入,我从刚开始热衷于观看正邪之间的魔法互斗,慢慢的看到这故事里面还蕴含着不少的道理和深层含义呢。
哈利·波特从有机会上魔法学校起一直到最后,他一直刻苦、努力的学习魔法知识,克服了伏地魔给他造成的种种困难,战胜了一个又一个敌人,越过了重重障碍,坚持不懈地刻苦学习。正是这种不断的积累,不断的丰富魔法知识,才使得他学会了越来越多的魔咒,掌握了越来越多的本领,最终彻底战胜了黑魔头伏地魔。哈利也从一个不太懂事的小男孩儿成长为一名男子汉,成长为一名主张正义的魔法师。
从哈利学魔法的历程就能看出,无论你将来做什么,最重要的是现在要打好基础。你的目标越远大,现在的基础就要打得越深、打得越牢。只有这样你的目标才可能会实现。试想,如果哈利没有去上霍格沃茨,没有掌握大量的魔法,那么伏地魔卷土重来时,甚至要斩草除根时,他就无法应对,只能像死在伏地魔手中的麻瓜一样死于“阿瓦达索命”咒了。
由哈利·波特联想到我国神话里的传奇魔法人物——孙悟空。大家都知道,如果孙猴没刻苦地跟菩提祖师学本领,没有学成72般变化,不会筋斗云,没有一身过硬的武艺。怎么可能在取经路上保护唐僧一路平安呢?怎能在唐僧遇到重重灾难时将他成功解救呢?怎能屡次战胜那么多的魑魅魍魉呢?就更谈不上最后修练成“斗战胜佛”了。
再从魔法和神话中走进中国历史,从古代匡衡的“凿壁偷光”,孙敬、苏秦的“悬梁刺股”…… 到现代的大画家徐悲鸿、科学家钱学森……刻苦学习的人物不胜枚举。在我们学过的课本里这样的故事也很多,近代的杰出爱国工程师——詹天佑自小学习努力刻苦,11岁时就赴美留学了。在留学期间更是废寝忘食、发奋学习。在那批120名留学生中,只有两名完成学业并取得学位,詹天佑就是其中的一位。他把自己的所学献给了当时贫穷落后的祖国,天才的设计出“人”字形线路,建成由中国人设计施工的第一条铁路。如果詹天佑没有丰富的科学知识和刻苦努力的精神,即使他再有伟大的理想和抱负,又怎能为自己的祖国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呢?又怎能让那些瞧不起中国人的“蓝眼睛”、“大鼻子”不由不竖起大拇指呢?
在众多的光辉人物中,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学习中能吃苦。 我们要有远大的理想,我们更要有努力刻苦的学习精神,把基础打得牢牢的,把根扎得深深的。我们可能吃不到长辈们生活中的苦,但那不代表我们不需要这种精神。学习的路很漫长,只有不怕苦,能吃苦的人才会走得更远,才会达到胜利的巅峰。让我们学习这种精神,努力学习,刻苦学习,成长为可用之材吧!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4
《哈利·波特》,短短的书名就这样刻在我记忆里。我一度沉浸在里面了。事实上,一直都是。我想着是否会有一个男孩,在某一天突然得知自己拥有魔力,在霍格沃茨渐渐成长,渐渐成熟,从懵懂无知到战胜伏地魔,从最初的鲁莽到勇敢且不畏惧死亡。他从楼梯下的碗橱走来。我想着是否会有一个女孩,从麻瓜界撩开魔法世界的面纱,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冷静不停解决着两个莽撞男孩闯下的祸。
从对魔法界的好奇无知,到立足于此并拥有自己的家庭;从一个自尊心强的女孩,到一位充满智慧的女性。她从麻瓜牙医家走来。我想着是否会有一位女性,她一直都只是一个反派配角,但在最后关头为了确认儿子的安全,用生命下赌注,义无反顾地背叛了黑魔王,让哈利拥有打败他的机会。她从永远纯粹的布莱克家走来。我想着是否有一个古老的城堡,里面有着四个不同的学院。如狮鹫般勇猛而不顾一切,那是如火的格兰芬多;如狗獾般忠诚而不畏艰辛,那是如土的赫奇帕奇;如青鹰般公正而睿智博学,那是如风的拉文克劳;如银蛇般聪明而拥有野心,那是如水的斯莱特林。
……
我可以说上一整天。也许有人说我太过狂热了。是,也不是。我渴望于原版原著、各种周边,也曾相信,或者说是安慰自己,11岁那年找我的猫头鹰一定是迷了路。但很快,我学会冷静,学会去寻找书中更深层的含义。有很多人说我幼稚,依旧抱着一本童话书不放。可你知道什么是童话么?那都是显而易见的东西:艰辛的过程,美好的结局。也许第一部是,但越到后面,便只能称之为科幻与魔幻结合的小说。实际上,它无法拥有准确的分类。《哈利·波特》不仅充斥着人性的交杂,还渗入了哲学的东西。随着哈利的成长,一部比一部现实,让我们在迷雾里看清了很多东西。这不是我们心底能有的童话,这是另一个世界。我承认,罗琳所给予的结局太过童话。铁三角笼罩在主角光环之下,几乎每个结局都是他们的胜利。略微牵强的同枚芯魔杖,让哈利用“除你武器”就能对抗“阿瓦达索命”咒。他从战争中走来,最终所获得的胜利,是以许许多多人的牺牲为代价。
但我一直以为,让他和伏地魔同归于尽是最好的结局。我也认为,罗琳所给予的描写太过偏心。格兰芬多是所谓的正义的代表,而斯莱特林就代表邪恶。我想既然这样,斯莱特林这个学院就不会存在千年了。斯莱特林不等于食死徒,他们有他们存在的理由,有得以存在的实力。也许由于一群活力无限的莽撞学生,格兰芬多并没有显出比其他学院强的迹象。这不是洗白,也不是抹黑。他们都有存在的理由和骄傲。不过,也许这是罗琳的经历所致吧。但这种种,都不能成为我不热爱的理由——这太渺小了。它带给我更多的是她有意无意间透露出来的东西。学校教给我们的是课本上的知识,推荐的是文学的经典;而哈利·波特给我的,是成长。是她真正以文字的形式告诉我什么是爱、亲情、友情,什么是朋友、信任、信念,什么是战争,什么是人所恐惧的死亡。是她带领我从虚幻中读出现实的味道,她告诉我不仅有黑色与白色,还有更多的是世间纷纷扰扰的灰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