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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好范文小编收集的精品施工合同3篇(委托施工合同),供大家参阅。
精品施工合同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自来水管道安
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范围
乙方根据自来水公司和规划局批复的方案,设计供水管网并按设计图纸施工。按本工程施工图纸所规定内容,乙方负责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安装要求
(1)本工程采用包税费、包工包料、包设计、包施工、包包装、
1)双方审定工程造价由乙方进行一次性大包干。
2〉工程量按经XXXXX规划局和XXXXXXXXXXXX自来水公司批复的施工图纸计算,图纸外工程量按实签证,执行,材料及设备以甲方审定的作为结算价,其他项目措施费、包干费、设计费不再另计。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甲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工程管理部人员及甲方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人员。
(2)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XXXXXXX%,则甲方可按照超过部分的XXXXX%在结算金额中扣罚。
(3)安装要求:达到国家有关供水安装标准及XXXXXXXXXXX自来水公司供水管及水表安装要求。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共计XXXXXXX日历天。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XXXXXXX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书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施工技术规范和XXXXXXXX市自来水管道操作安装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2)乙方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进度在主要进度控制点上延误一天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经质量监督部门确认后,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一天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
2.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乙方应提前XXXXXX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由此工程通过XXXXXX自来水公司的验收并取得相应的工程验收合格证后,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
(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绘制竣工档案、竣工图一式XXXXXX份提交甲方存档。
第六条工程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价款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XXXXXX元(大写XXXXXXXXX),工
(2)本工程的总价款不含市政路面修复费,不含供水主干管分摊费。
(3)本工程耗水费按人民币XXXXX元由乙方包干。
(4)本工程土方按XXXX%人工挖土,XXXX%机械挖土,挖土超过XXXXXXm计算放坡。
(5)本工程的余泥清运须统一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按相应定额运距十公里由甲方在结算款中代扣。
2.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XXXXXX天内,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XXXXXXXX%预付备料款;
(2)工程进度达XXXXX%并经甲方对进度进行确认后XXXXXXX天内支付工程预算总造价的XXXXXX%;
(3)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并办理水质检验证明手续、通水后付至工程预算总造价的XXXXXXX%;
(4)余款待办理结算后XXXXXXX天内付清。
(5)以上款项,甲方将以转账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每笔付款时,乙方须先提供国内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第七条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仓库)。
(2)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和XXXXXXX市自来水公司所规定使用的产品。如任何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3)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按XXXXXXX市定额站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4)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八条双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设计部门)XXXXXXXXXXXXX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通知起4个工作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后应在XXXXX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6)对于工程变更申请,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材料起XXXX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或确认,办理有关的签证。
(7)接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后XXXXX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
(8)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9)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0〉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造价并于竣工验收后的2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XXXXXXXXXXXXXXX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格式书面提请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
(3)工程项目开工应提前XXXXXXX个工作日将完整的施工组织
(4)乙方材料进场前,须提前XXXXXX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进场时经双方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停工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扩大的损失负责赔偿。乙方须重新提供设计方案报甲方确认。
(6)于每月XXXXX日前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报表给甲方确认,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的,还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7)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应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完工清场。
(9)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
(10)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1)乙方进场施工时,应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有关的协议。
〈12〉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3)办妥管道安装所有相关业务手续(不包修复路面费用〉,负责整个过程中关掣、驳接、管道试压、冲洗、水质检验、工程验收等手续。
(14)乙方保证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于XXXXXXX前通过自来水公司的验收,并向甲方提交XXXXXX自来水公司的工程验收合格证。
(15)图纸外(现场变更、临时工程等)的工程签证,属于隐蔽工程的应于隐蔽前办理签证,非隐蔽工程应于完成后XXXXXX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签证时,乙方应至少提前XXXXXX个工作小时通知甲方,经甲方项目工程设计部门、地区公司及乙方现场共同验收签证,并在签证单中签名确认方为有效。甲、乙双方各执XXXXX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16)分项工程施工完成,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按甲方要求的格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报验,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17〉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XXXXX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于竣工验收后的2个月内完成结算。
(18)乙方不按上款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结算金额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如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少于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XXXXX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和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之间的差额退还给甲方。
(19)乙方须按本合同附件二“施工单位进场须知”的规定进行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的工作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乙方必须承担质量责任。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XXX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或向甲方提交XXXXXX自来水公司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XXXX‰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XXXX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XXXX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影响甲方竣工验收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2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XXXXX%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中途擅自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5日内更换。否则,甩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甲方场所,乙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甲方对于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甲方应付款中扣除。
(8)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9)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工程所有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程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程量乙方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10)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XXXXX日内仍不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XXXXXX%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1)乙方擅自把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任何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XXX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2)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虚构事实或使用其他方式虚报签证的工程量的,甲方已经支付工程款项的,乙方应当返还因虚报所获得的工程款,并按
(1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或提交后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甲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X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XXXXXX日内支付。
(14)甲方在乙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乙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XXXX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而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见第2章)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条款(见第2章)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见第2章)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见第2章)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条款(见第2章)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条款(见第2章)
第十六条其他条款(见第2章)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年月日:
精品施工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景观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深化及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范围和内容
工程范围:按甲方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工程内容包括:硬景(硬质铺地、园林小品等)、软景(乔木、灌木及草坪等)、水体、景观照明等。
第三条设计周期
本合同签订以后于200*年*月*日前完成对扩初图的深化设计,其中包括总平方案调整、硬景部分施工图深化、材料替换、植物配置及水电安装设计、,以求达到施工图纸要求。设计内容需另行补签设计合同。
第四条设计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项目乙方按*万元(大写:*万元正)人民币包干进行设计取费。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万元(大写:*万元正)人民币的设计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设计尾款即*元(大写:*元正)人民币。
第五条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报告为准(开工时间最迟不超过200*年*月*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场地的条件下,工期为*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设计变更及特殊天气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误的时间应不计工期,并作相应顺延 。
第六条取费原则
1、 本工程执行**,收费级别按**。
2、 苗木部分由甲、乙双方对苗木品质共同进行认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价的*%收取栽植、养护及包成活费用。乙方报送甲方的苗木报价表必须注明品种、规格、高度、冠幅、胸径及数量等,大型乔木及价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须经甲方工程人员确认效果,并经价格确认。甲方对照验收,数量按实收方结算。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须增加预算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应另行办理签证。
3、 施工期间发生国家认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经双方核实后协商解决。
第七条工程施工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 万元(大写: )人民币,实际造价以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的决算为准。
2、 本合同备料款为合同总价的*%,其中*%为乙方施工人员、相关机械、设备等进场三日后,甲方在三天时间内将该款项支付到乙方帐户上。剩余*%作为在成都采购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汇同乙方直接支付给材料及苗木供应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补。
3、 乙方每月*号上报已完成的工程产值,甲方5日内审核并拨付乙方完成量的*%的工程进度款。
4、 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于30日内办理完成决算,甲方扣除工程总价的*%的质保金,将剩余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5、 本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造价的*%,在相应项目质保期满后,如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于2日内付清全部尾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八条 材料供应
该工程所有材料原则上由乙方采购,甲方认质认价。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先报甲方,按设计要求双方进行封样,作为乙方采购和甲方验收标准。如甲方核定价格后,认为个别材料、设备或植物高于市场价,可提出要求,如乙方认为所认定的价格不能将材料、设备、植物购回,可书面通知甲方组织供应。
第九条 工程质量及质保期
1、由于景观工程的特殊性,为确保美观、经济和适用,经甲方认可后,乙方在施工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一、二款执行。
2、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积极配合甲方、监理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监督,若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期限内进行修补或返工,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3、质保期:质保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土建、装饰、水电安装一年、草坪养护三个月、灌木养护半年、乔木保活一年。
4、苗木在质保期内由乙方保活,若出现死亡,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一星期内到现场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或更换时间,逾期甲方有权另行安排,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条双方协作事项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适用国家现行的该行业各项施工验收规范,若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双方及时处理。
2、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负责处理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
第十一条 甲方职责及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及时将设计变更、变更通知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2、对乙方报送的材料样品,48小时之内进行认质认价。
3、 对隐蔽工程24小时之内进行验收。
4、 甲方负责提供与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相关的技术资料,指定临设位置及负责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的水源和电源,乙方按规定承担相应费用。
5、 接到乙方交工验收通知后,甲方应于两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交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办好验收手续。
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应认真保质、保量、准时完成工程。
2、乙方应对工程进度采取措施,发现影响工程进度因素在24小时内报甲方。
3、对已完工程在甲方验收前,应做好保护工作。
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责任。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乙方自身因素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交工前乙方产生的垃圾清运工作由乙方负责。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纸一式两套。
结算办法:
1、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价。
2、结算范围包含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列的硬景、软景、小品、水电等全部内容以及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纪录等。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期拨付工程进度款超过3日,乙方有权暂缓施工,施工工期顺延。甲方每逾期一天付款按合同总造价支付乙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施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造价支付甲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并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 包 人:(章) 承 包 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日期:二○○ 年 月 日
精品施工合同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甲方将 设备的提供、安装、调试、以及验收工程承包给乙方 ,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2. 工程名称:设备提供、安装、施工合同。
3. 施工范围:
4. 工程地点:
5. 工 期:
4.1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天
4.2 甲乙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及节假日等因素,(除本合同定义的不可抗因素外)。甲方提出的合理的赶工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完成,甲方不再支付赶工费用。
4.3 如乙方未在4.1条给定工期内完成本工程并通过甲方全面验收,每延期一天,乙方将承担本合同价款的1‰违约金。
4.4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停水、停电(连续停水、停电超8小时)等不可抗的因素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顺延时间以甲方项目部签字为准。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5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h内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直至甲方下达进一步的指令。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5. 合同价款(最终决价):
本合同属于 合同,合同金额为: 元整(¥ 元)人民币。 乙方不得以图纸、报价清单或未说明之项作为追加工程款的依据。
第二条 工程款支付
按合同当期进度可请款日期定为每月20日送请款单至工程部审核,次月30日为公司付款日期。
1.第一期为本工程预付款为总价的 %(即元)。
2.第二期为乙方施工完毕,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即元整)。
3.第三期为保留款%(即 万元整)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年,期满如无质量问题全额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
第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1. 甲方项目负责人:
2. 乙方项目负责人:
3. 工程甲方代表 :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2. 负责组织甲方规划部、工程部、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3. 根据乙方申报的开竣工报告,确定开竣工时间。
4. 乙方送请款单以及相应证明文件齐全,甲方应按时付款。如甲方延迟当期付款金额,按当期金额月利率的1%利息作为违约金;乙方应按时保量的将后期工程完成,不得将工期延期或因此停工。若乙方出现延期或停工,甲方得另行组织施工,相应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异议。
5. 其他甲方需做事项: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 按照国家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担负设备的提供、安装、调试以及验收工作,以及负责 工作。最后完成甲方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
2. 与甲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3. 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 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5. 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表、竣工图、验收记录表以及施工前、中、后的照片记录,并移交档案作为请款依据。
6. 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赔偿除外。
7. 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8. 做好施工现场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9.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
1. 工程质量等级:按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并提供缺失整改前、中、后期的照片作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双倍扣除乙方单项工程款。
2. 质量评定部门:甲方 、政府主管部门等单位。
第七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甲方 、政府主管部门等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2.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八条 保修条款
1.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2. 保修期限: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 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因乙方原因延期返修时期,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甲方得从保修金中相应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 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威海市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条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线路、变电所停电等事故,所发生的损失,也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担负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三份,乙方一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2. 除正常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二条 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