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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模板7篇 租赁合同模板范文

分类:合同范本发表于 2023-06-01 12:45阅读数:0

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中,我们总少不了进行合同范本写作的机会,想写好合同范本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租赁合同模板7篇 租赁合同模板范文》,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下面是好范文小编收集的租赁合同模板7篇 租赁合同模板范文,供大家参阅。

租赁合同模板1

合同登记编号:□□-□-□□-□□□□□□-□□□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之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守。

1、房屋基本情况

1.1、甲方将坐落于省市区路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租赁房屋具体情况如下(请在“□”处以打“√”方式勾选,下同):

1.2、租赁房屋内现有设施、设备详见“附件: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2、租赁期限、用途

2.1、租赁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未提出不再续租的,租赁期限顺延,并由双方另行签订续租合同。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2、用途: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若需改变,须事先经甲方同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报批手续。

2.3、优先续租权: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3、装饰装修及维修

3.1、装饰装修: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乙方保证装饰装修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2、维修: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维修责任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主动对租赁房屋进行检修的,应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检修、维修,乙方积极配合。如乙方因房屋质量问题向甲方发出维修通知的,甲方应于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修、维修。如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有权自行安排维修,所有维修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租金中直接扣除。

3.3、因维修租赁物影响乙方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

4、租金及支付

4.1、租金:租赁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人民币元),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人民币元)。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提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装修免租期:甲方向乙方提供天的装修免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免租期内,甲方不收取租金。

4.3、支付周期:□按月支付 □按季度支付 √□每半年支付 □按年支付 □其他。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后个工作日内,乙方收到发票后,向甲方支付租金。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因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税金由方承担。

4.4、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按照以下第 (2) 种方式支付:

(1)电汇: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2)其他:。

5、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保证金:租赁房屋的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整(小写:人民币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交付给甲方。甲方应同时开具提等额、正规收据(如本合同系续签,乙方已支付保证金的,则不再支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终止,乙方结清租金和第4.2条约定的其他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全额返还保证金。

5.2、其他费用:租赁期间内,方负责支付①物业管理费;②水费;③电费;④煤气费;⑤电话费;⑥有线电视费;⑦其他:。如政府有关部门收取前述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6、特别约定

6.1、转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2、抵押: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未设定抵押,或者抵押未到期,或者抵押债务已清偿,甲方保证不会因为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而影响乙方租赁权的行使。

7、合同解除和终止

7.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转让给第三人;

(2)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损害房屋结构;

(3)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4)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租金超过日(不含)。

7.2、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照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2)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3)租赁房屋非甲方所有,属甲方转租的;

(4)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5)甲方逾期交付租赁房屋超过日(不含);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3、非因乙方过错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应合同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租金的剩余部分和全额保证金。

8、违约责任

8.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按照月租金的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8.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月租金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数额不超过月租金的贰倍。

8.3、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租赁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月租金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数额不超过月租金的贰倍。

8.4、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6.2条的约定,影响乙方租赁权的行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月租金的3倍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的,由甲方另行赔偿。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损失、营业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交通费等所有损失与费用。

8.5、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责任可以合并适用。履约一方向违约一方主张本条约定的'一项或者多项违约责任,不代表放弃对其他违约责任的主张。

8.6、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无效,或者本合同被解除或者终止,不影响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继续有效适用。

9、不可抗力

9.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5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送达对方。未尽本条约定的通知义务的一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减轻、免除违约责任或者解除合同。

9.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未尽本款约定义务的一方,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和政府行为。

10、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者由第三人调解。如甲乙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均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至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1、其他

11.1、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以及合同终止后,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11.3、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变更。前述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经甲乙双方盖章之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章部分)

甲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邮寄地址: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邮寄地址: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日

租赁合同模板2

一、合同形式:

二、合同内容:

1.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

2.租赁期限;

3.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

4.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

1.出租人和承租人;

2.供货人:

a.供货人是否列为第三人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b.供货合同有仲裁条款的不列为第三人。

3.实际使用人: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与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时,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实际使用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

四、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

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2.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3.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五、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承租人法律关系:

1.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2.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

(1)确定标准:

a.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b.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3)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

a.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

b.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4)租赁物从境外购买的,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用外币支付租金,应认定为有效。

3.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

(1)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2)出租人应当承担责任的除外情形:

a.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

b.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

4.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5.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6.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7.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8.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

(1)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出租人只能收回欠付租金部分的租赁物;承租人享有部分价值返还请求权。

a.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

b.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

c.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2)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a.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确定;

b.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六、融资租赁合同管辖:

1.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a.当事人未选择管辖法院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b.租赁物的使用地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地。

2.涉外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承租人所在地的法律。

七、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

1.应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不生效:融资租赁合同所涉及的项目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

2.应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

a.出租人不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经营范围的;

b.承租人与供货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

c.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d.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

3.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处理:

(1)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的:

a.租赁物可以不予返还;

b.但承租人应赔偿因其过错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2)因出租人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承租人要求退还租赁物的:

a.可以退还租赁物;

b.如有损失,出租人应赔偿相应损失。

(3)因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共同过错造成合同无效的:

a.可以返还租赁物;

b.并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赔偿责任。

(4)租赁物正在继续使用且发挥效益的,对租赁物是否返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八、融资租赁合同法律责任:

1.在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进行抵押、转让、转租或投资入股:

a.其行为无效;

b.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c.因承租人的无效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

2.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融资租赁合同有效期间内,出租人非法干预承租人对租赁物

租赁合同模板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租房协议:

一、甲方愿把产权属于把其位于____________一处房屋房厅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金:______人民币/月(大写____________)。按年度缴租,计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三、缴租方式:一年度完结最少十天之前缴租下一季度房租;如不续租,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不退押金。

四、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作为有关费用(如水、电等)的’押金。待本契约期满或终止时,乙方结清一切费用后无息归还。

五、乙方应爱护甲方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将承租房屋拆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否则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另行处理,并且甲方不退还剩余租及押金。

六、租赁期满时,甲方房屋如不继续租给乙方,应提早______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如不续租甲方房屋,也应提早______个月通知甲方。若续租也应提前______个月重新签订租赁合约。

七、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街道等有关部门的法令、法规,不得利用甲方的住房进行任何的违法活动。

八、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将用违约金赔偿对方。

九、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应本着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若乙方提前退房,甲方不退还剩余租金。

本合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到期自行作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赁合同模板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

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公证书编号:_________

兹证明出租方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与承租方代表_________(承租经营者)(或承租方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________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和《_________》(相应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公证处(盖章):_________

租赁合同模板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合同法》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赁房屋: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套房,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整租,单间合租)乙方作为:(居住,办公或其他)________使用。配备物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租金:每月租金为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 _______)按 支付,押金_______元,付款方式为现金。

1、押金不得抵租金,押金在租期满后缴清水电及其他费用后退回(需提供缴费清单)。

2、乙方应在租金到期前10日向甲方交付下一周期的房租,乙方未按约定交纳租金甲方按该期应交租金3%每日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协议事项

1、甲方承担所出租房屋物业管理费用。

2、乙方承担从入住之日起至迁出之日房屋内所有费用(含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

3、乙方应妥善使用,思想汇报范文维护管理好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不退押金,同时享有追偿损失的权利:

①、乙方未及时足额付清房租;

②、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③、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

④、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变更用途,改变或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⑤、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

4、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应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同时扣除押金。如甲方因其他需要收回房屋,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退还未满租期的租金,同时退还押金。

5、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壹个月提出续租意向,议定合理租金重新签定合同。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同时将自用家具物品搬离,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乙方认可放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维护权益,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诉讼相关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

6、其他约定事项:

①因整栋楼接地连在一起,其他住户如有漏电情况也会殃及本住户,故每次洗澡时电热水器务必要断电洗澡,以免产生触电等安全问题与不良后果。未按要求使用产生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②、电闸方面:本套房有第一空气开关,第二空气开关在25层32层,第三空气开关在27层(6层住户共用)

7、以上合同希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8、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租赁合同模板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结算。每年——月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年月 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十、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模板7

1、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买卖不破租赁是租赁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人的,租赁合同对于受让的第三人继续有效。买卖不破租赁是租赁权物权化的具体表现。《合同法》第229条就此作了规定,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它的构成要件包括:

(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这里所有权变动的情形包括买卖、继承、赠与等。

(2)承租人没有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承租人已明确表示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则不发生所有权与租赁权的冲突问题。租赁物所有权变动后,新的所有人取代原有所有人地位而成为新的承租人。原出租人因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而退出出租人地位。承租人应依照原租赁合同向新的所有人履行义务。

2、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

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指一物之上抵押权与租赁权同时存在,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哪个权利效力优先的问题。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有两种情形:

(1)租赁权发生在先,抵押权发生在后。对此情况《担保法》第48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面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担保法解释》第65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继续有效。”

(2)抵押权发生在先,租赁权发生在后。《担保法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3、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相冲突的处理原则

《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按份共有人将出租的共同财产中的自有份额转让时,即发生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其他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冲突。一般地讲,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具有所有权保护的效力,而租赁关系是债权关系,依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共有人的物权应优先对待。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虽然有债权物权化的特征,但其毕竟是债权关系,仍然不能等同于物权的效力。另外,让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有利于对房屋的管理、修缮、使用。

4、房屋租赁中的登记备案问题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申请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当事人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取得《房屋租赁证》是租赁合同法、有效的前提条件。登记备案是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行为,其本身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当事人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应责令其补办手续,而不应因此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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