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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施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为了配合上饶市凤凰大道工程,甲方将凤凰大道管道新建工程委托给乙方承建,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共同完成该项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项目名称:
1.1、项目名称:上饶市凤凰大道通信管道合建工程。
1.2、项目范围:
第二条、工程内容:
2.1、按上饶市规划设计要求,开挖道路一侧通信管沟约2100米。
2.2、在通信管道中按100-120米(特殊地段除外)建一检查井。
2.3、敷设8根塑料管(横跨8根)及回填、余土清运。
第三条、工期:
3.1、20xx年2月21日开工至20xx年4月20日前完工,如市政府要求提前则应配合加快进程。
第四条、技术要求和验收依据: 上饶市凤凰大道通信管道合建工程合同
4.1、管沟挖深应在1米,沟底宽0.6米,沟底平整。管子敷设平整、接头牢固。管沟回填应用细土先覆盖30厘米后方能混土回填。
4.2、人井应用24机砖砌制,井大小为净空长1.80米,宽1.20米,深1.75米,井内应安装托板托架,上覆盖应用主筋18,付筋12钢筋混凝土浇20厘米厚(保证m2承载10吨),井内用水泥浆粉刷,井盖安装复合材料,井盖安装应和路面齐平。
4.3、管道水泥包封至少应有20厘米厚、60厘米宽,水泥标号应达C4。
4.4、混砂回填至少应有30厘米厚、60厘米宽。
4.5、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甲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和《通信管道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验收。
4.6、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工程竣工资料。
第五条、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
5.1、工程造价:
本工程采取乙方按包工包料(管道材料除外)方式承包,包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防卫措施。具体造价如下:
5.1.1、管沟:包括挖沟、敷设管子、回填、余土清运,每21元/米。
5.1.2、人井,包括挖井及人井制作材料、托板、托架、人井盖等,按2100元统包。
5.1.3、管道施工所需的管道材料:波纹管、梅花管等由甲方各单位自行提供。
5.2、结算方式:
5.2.1、工程统一结算,以甲方审计结论金额为准。合建部分费用由各合建单位平均分摊,发票按甲方各单位单独列计。
5.2.2、甲方在公司审计部门审计定案下发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90%工程价款,余款10%待质保期满(质保期为12个月)工程无质量问题后支付给乙方。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商业发票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6.1、负责本合同工程项目立项;
6.2、根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的设计会审以及施工图设计,确定开工、竣工期限;
6.3、甲方负责按时提供管道材料,乙方应签收管子数量。如因乙方施工及管理不当造成甲方材料损失,甲方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6.4、根据乙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竣工资料不全,与施工图设计不符且无变更签证的,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不予通过,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如期返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对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虚报现象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此单项工程款。
6.5、甲方指派_________作为甲方的随工代表,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和进度,负责协调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负责协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施工纠纷和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签证,随工代表对材料的价格签证随工代表无权签署。甲方在乙方竣工文本提交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初验,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终验。
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7.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负责通信线路和管道工程的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期完工,未经甲方签证同意,不得变更修改设计方案;
7.2、工程开工三天前乙方应提交开工报告,每周一次报送工程进度表,完工后三天内报送完工报告,二十天内报送完整的竣工资料;
7.3、乙方指派_________作为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检查以及施工进度,协助配合甲方对隐蔽工程质量进行现场验收;
7.4、在施工中有关问题协商,应由乙方牵头,甲方协助处理。
7.5、工程完工,经指挥部和甲方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之日起15日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7.6、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付款,乙方对延迟支付的工程款不作利息要求。
7.7、施工中乙方应该做到文明生产,安全施工,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安全生产教育,施工场所要设置明显标志,采取安全生产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工程期间发生的安全问题全部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人身伤亡或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及赔偿,如甲方因该种原因被第三方(含施工人员或工程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仲裁或调解,甲方依该诉讼、仲裁或调解作出的赔偿,乙方应最终向甲方赔偿。
7.8、经验收合格的工程,甲方给予签证,投入使用,质保期为一年,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一经发现,则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1.1条约定的工程投资的15%作为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乙方仍应赔偿。
8.2、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不得再行分包,分包施工队伍需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乙方及分包人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8.3、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并经乙方返工整改仍无法达到,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1.1条约定的工程投资的10%作为违约金,已完成的工作量甲方视情况支付工程款,但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不超过对已完成工作量审定价值的50%,如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乙方仍应赔偿。
8.4、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100元/天的逾期违约金,但累计逾期违约金不超过本合同1.1条约定的工程投资的10%。
8.5、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和材料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乙方造成的窝工损失。
8.6、如甲方因故未能及时付款,对延迟支付的工程款乙方不作利息要求。
8.7、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
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附则
9.1、因本合同签订及履行产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向上饶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本协议一式拾份,甲执捌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年月日:
精品施工合同2
承包人(甲方):
分包人(乙方):
甲方将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文明,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分包工程项目:
分包工程名称: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
工程分包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河区水渡口大道与飞耀路交叉口
分包方式:包工、包料(水泥、混凝土、钢材、碎石、砂)、包机械设备、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全部深基坑支护工程及基坑降水工程。
二、甲方职责:
1、负责审查乙方的施工资质和乙方的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进场施工。
2、负责向乙方负责人贯彻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消防工作的各项法规、条例、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
3、向乙方负责人详细介绍工程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4、审核乙方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对乙方实施监督检查,对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行为的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
三、乙方职责:
1、乙方在开工前向甲方和监理申报乙方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乙方应有完整的安全管理组织,按照规定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应有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机械、焊接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在桩机醒目处悬挂。
3、乙方在开工前应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分包工程特点,依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出具体的措施,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施工。
5、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定期不整改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6、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要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教育记录,每天必须报甲方。
7、施工期间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8、施工期间,乙方应定期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会议,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9、甲乙双方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防护用品规定并有合格证,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10、乙方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必须符合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桩机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11、乙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能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必须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的安全管埋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更动或拆除。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合格后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证上岗,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严禁违章,无证作业,严禁不懂电器和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和使用电器和机械设备。
1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他用,电焊、气割作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的规定,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
15、乙方从甲方配电房接线至施工现场时,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实行三相五线制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备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违反本规定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的后果均有乙方负责。
l6、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应自觉的向所在区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户籍手续,并向所在区建设局安全监督站、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等有关手续。
l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乙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由甲方报上级有关部门。事故责任、经济赔偿和善后处理,由乙方承担。
18、本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19、其他:
(1)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乙方保证基坑支护验收合格,土方回填前无失稳、滑坡现象发生。
(3)分包人应做好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好充足的救援物品。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精品施工合同3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鉴于家居装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工程中发生的穿尖碰角浆缝包干在内,不另计费用。
5、工期:天,本工程自年 月 日开工,于年 月 日竣工。遇不可抗因素影响,工期须延。
6、工程质量: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GB50210-20xx《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二年,终身维修。
7、工程造价:
项目: ;单价:元/m2;工程量约:
项目: ;单价:元/m2;工程量约:
项目: ;单价:元/m2;工程量约:
项目:;单价:元/m2;工程量约:
项目:;单价:元/m2;工程量约:
项目: ;单价:元/梯;工程量约:
以上单价包括:人工费、机械费及施工人员保险费及工程中发生的穿尖碰角浆缝等费用。
工程造价约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以甲方
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施工结算严格按照合同价款执行,不再调整。
二、材料确认
1、本合同工程所有材料由甲方统一配送,除甲方根据材料清单认可乙方采购的材料外,乙方不能擅自采购,否则视为违约。
2、如属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所产生质量问题时则由乙方负责承担连带责任并更换材料或赔偿损失。
3、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乙方负责清理。
三、水电供应
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房屋原始水电结构详图,负责水电到位和承担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鉴于装修期间不能间断,故甲方必须保证水电畅通。
四、项目的增减及变更
1、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项目,须提前三天与乙方联系,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乙方则予以安排施工。
2、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装修项目,否则视为违约。
五、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
本合同工程具体装修项目及其单价等均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六、付款方式及终结结算
1、合同签订、工程完成一半,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0%。
2、工程完工,由有关职能部门及开发商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50%。
3、工程资料齐全、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一个月内,双方核算工程量完毕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15%,剩余5%留作维修保证金。
4、本合同工程以验收时装修项目的工程造价为最后结算(含施工中变更项目的工程总造价),如果终结算与预结算清单有出入,均以最终工程实际造价结算为准。
七、工程验收标准
本合同以甲、乙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工艺标准以及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GB50210-20xx《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为准。
八、工程验收和交付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 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九、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 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遵守甲方管理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十、工程保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2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十一、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指:停电、停水、台风、热带风暴,房屋自身发生裂缝、漏水质量问题及意外事故等。如施工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工期可以相应须延。
1、停电每周累计长达5小时,可须延工期一天。
2、遇有台风、热带风暴或该物业来小区有停工要求时。
3、凡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该项目发生质量问题时则不在保修范围内,如需维修,费用甲方承担。
十二、防水防漏工程
鉴于家居装修的特殊性,因此乙方在厨、卫地面和工程装修须采取保证防水防漏
的措施,如工程交付后发生渗漏等质量问题(包括致其它装修项目质量发生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
十三、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凡有水电改造工程,乙方在打槽布管后,须及时通知甲方到场与乙方共同测量并验收签字认可。
十四、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中止手续,并赔偿对方该工程预算总价的20%的损失。
十五、工程设计图纸及确认标准、条件和时间
1、施工图纸条件和时间:
a) 合同签字后,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在每张图纸上签字认可,甲方对图纸未能确认签字,乙方则缓期开工,工期须延。
b) 施工期间,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或增加项目而需要乙方确认签字时,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和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则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须延。
c) 图纸一经双方确认,如需要修改和变更,须征得双方同意,凡因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费用增加的,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须延。
十六、消防工程
1、本项目工程,由甲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和完成该项目工程,乙方不承揽消防工程的装修(正常水电改造、吊顶等不列入消防工程)。
2、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施工说明,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定,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责任。
3、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七、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过期竣工,由乙方负责,每过期一天,支付甲方1‰的违约金。
2、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拖一天,按合同额的1‰支付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工程造价的
精品施工合同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 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 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