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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租赁合同6篇 租赁合同条文

分类:合同范本发表于 2023-06-12 11:19阅读数:0

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中,我们总少不了进行合同范本写作的机会,想写好合同范本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有关租赁合同6篇 租赁合同条文》,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下面是好范文小编整理的有关租赁合同6篇 租赁合同条文,供大家参阅。

有关租赁合同1

租赁合同根据法律有无特别规定可分为一般租赁合同和特别租赁合同。一般租赁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租赁。特别租赁是指法律有特别规定的租赁。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合同法第231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期内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而毁损、灭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后果。这里的依据是租赁物为出租人所有,出租人是租赁物的受益者,应当承担与收益相当的风险。[1]这就是所谓的“所有权主义”的风险负担原则,它意味着物的“所有权”的取得,不仅仅是享有权利,还要履行相应的注意义务,具备风险防范意识。可以说,所有权主义风险负担原则的最初确立,遵循了权利义务一致性这一准则,既有有利于对物权的彰显,又有利于保障与物有关的侵权行为中赔偿责任的明确。

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发达,物的所有权在表现形式上越来越复杂,对物的表明形式的`占有并能证明就是物的所有者。而真正的所有者,除了“法律控制”外,往往由于各种原因并不直接控制该物。在这种情况下,物的风险大小、规避措施、环境因素、直接管理者的注意程度等,都不是所有权能够直接掌控的,一旦发生风险,把该风险后果全部由所有权人来承担,是否有失偏颇呢?

所以,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以租赁合同为对象,分析各种在所有权人对物没有现实控制的情形下,有关物的风险负担责任的分配问题。

  二、租赁合同的结构分析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属于有偿、诺成、双务合同。就实质而言,租赁合同是转移使用权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交给另一方占有、使用并收益的合同。

(一)租赁合同的法理依据。社会资源是有限的,而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只有在欲望的无限性和资源的有限性之间建立某种平衡关系,才能实现社会的发展进步和社会关系的和谐。[3]这里的“欲望”,我们抛弃贬义色彩的偏见,可以理解为对改造物质世界的愿望和主观努力。而资源的有限性,在法律上直接表现为所有权的有限性,人们不可能在同一物上同时拥有所有权。没有所有权,人们对物的利用就会缺少根本性的合理支持。与之同时,在市场经济时代,资源的有效配置、使用以及发挥资源的最大功效,进而获得最大化的经济利益是市场主体的愿望。

物,从法律角度讲,是所有权保护下的客观存在。所有权,意味着对物的公共性的排斥,除了所有权人外,其他任何人如果想利用该物,就必须通过某种法律行为征得所有权人的同意,从所有权人那里获得对物的所有权或者其中部分权能的转让。以物为对象,人与人之间的物权流转的合法性主要基于双方合意的合同行为,该合同行为的实质在于对物的各项权利的交易或重新分配。

所有权,对于具体的物而言,具有唯一性,即一个物上面不能够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所有权。所有权又具有固定性特点,只要是纳入法律规范范畴的物,首先都要明确其所有权,没有所有权的明确,该物的流转、使用以及收益的合法性都值得怀疑。所有权的唯一性和固定性特点,在保障物的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限制了物的充分使用,并且可能影响所有权人从自己的所有权中获得实际的利益。所以,在尊重所有权的以上特点的基础上,人们对所有权的内容进行具体的分析,提出了所有权所包含的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当我们发现所有权的具体权能以后,为物的充分有效的使用提供了崭新的思路。人们在不转移所有权又不直接行使使用权能的时候,同样可以通过该物获得尽可能多的利益。

(二)租赁合同权利义务分配。以租赁物为对象,双方的权利义务分配主要是:

第一,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把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能都转移给承租人了,其保留的是最根本的处分权。通过处分权的保留,保证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法律控制,监督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

第二,出租人收取租金的权利。通说认为,租金是物的法定孳息,收取租金的权力是基于出租人的所有权而派生出来的权利。因此,尽管从表面上看来,租金也是某种“收益”,但是这种收益主要是资本性受益,没有出租人劳动因素的参与。[4]从出租人角度,租赁物是资本投入,而不是生产工具。

第三,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承租人之所以签订租赁合同,目的在于获得收益,其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都是为了实现收益的目的。这里的收益,是指承租人利用租赁物的正常功能,通过自己的劳动而获取的利益。可以看出,承租人的“收益”和出租人的“租金”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收入,这种不同的根源主要在于对租赁物拥有的不同性质的权能。

(三)租赁合同的社会效用。任何合同行为,主体的平等性除了人格平等以外,还在于权利平等。这里权利平等,意味着互相尊重对方既有的权利,承认对方各项私权利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双方之间发生合同行为的前提,在于都是某些权利的合法持有人。由此推及到租赁合同,其社会效用在于:在不转移所有权的情况下,通过合同行为对所有权权能予以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各取所需,解决了在所有权缺乏的情况下,非所有权人合法占有、使用物的问题,实现物的功能最大化和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三、租赁物的风险负担

在经济交往中,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随着人们经济交往活动的范围不断扩大,各种风险也不断增加。如何规避风险是当事人都非常重视的问题,人们在谋求经济利益的同时,都尽可能降低风险程度,以减少自己的赢利成本。在高风险社会里,没有任何经济风险的经济活动是不存在的,于是人们转而关注风险的负担问题,即一旦发生风险的时候,由谁来负担风险带来的损失。

(一)风险的特征。物的风险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物本身的毁损、灭失风险;二是物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的赔偿风险。[5]关于第二种情形,这里不多赘述。我们重点探讨物本身的毁损、灭失风险问题。这类风险的特点是:

第一,发生在经济合同行为中。也就是说,风险主要在物的流转状态中发生。经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标的物都由某种现实权利,这种现实权利是他们负担风险的前提。假如某个物的全部权利都归某一个人所有,其风险也全部归该人所负担,而没有讨论风险负担责任的必要了。

第二,风险来自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这是风险的实质性特征。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物发生损失无非两种原因:一是“天灾”;二是“人祸”。“人祸”主要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问题,其中都涉及当事人对某些约定或法定义务的违背。[6]引发风险的“天灾”主要包括:一是不可抗力,比如战争、地震等,人类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二是意外事件,主要指当事人已经尽了合理的、力所能及的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三是当事人不能预见的第三人的原因,比如第三人对物实施的犯罪行为。

第三,风险具有预设性。[7]在经济合同中的风险并不是必然会发生的。人们之所以关注风险,主要在于对未来可能损失的担心。这与侵权或违约行为中的损失负担不同。在侵权或违约损害中,损害都是已经发生的或者说是现实性的,这些损害的发生以及对其前因后果的分析判断是追究有关当事人赔偿责任的前提。而在风险负担中,人们不必等待损害出现就已经根据有关约定或法律规定了解自己是否应该承担某些损失。风险的预设性,增强了人们在经济交往中对风险的防范意识,进一步明确了彼此对物的权利义务分配,有利于增强彼此信任,提高经济交往的效率。

(二)相关法律规定评价。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对风险的承担责任有比较具体的规定,主要是按照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实现不同的风险负担原则,重点以“所有权主义”和“交付主义”为参考标准,即在风险负担与物的所有权状况、交付占有状况之间建立某种联系,以后者为依据来判断前者。

我国合同法第231条对租赁物风险负担问题的规定主要采取所有权主义,把租赁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负担全部归结到出租人,除非承租人有过失。其立法特点是:第一,对风险的界定采取排除式叙述,即对租赁物产生损害的客观事实只要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过失,都属于风险的范畴;第二,负担责任的排他性,即只要发生风险,都由出租人来承担损害后果;第三,约定排除风险,即出租人只有通过事先的约定才能转嫁或降低风险对自己的威胁。

这里的主要问题是:第一,没有考虑现实控制因素与风险的关系。物的风险的产生,尽管可能不是承租人所能控制的,但是,风险的发生往往是多种因素促成的,如果承租人的某些非过失行为是风险发生的条件之一,或者说风险的发生与承租人的非过失行为相关联时,承租人是否应该分担风险带来的部分损害呢?第二,举证责任的不可操作性。由于所有权人失去了对物的现实控制,当风险发生以后,如何来举证该风险的发生时,直接管理人是否尽了善良管理义务呢?尽管可以通过证明责任的分配来督促直接管理人谨慎管理、使用租赁物,但是,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操作又存在诸多困难,特别是对证据真伪辨别往往受客观条件的制约。

由此,需要对租赁合同中的风险负担进行重置。基本的标准是:1.有利于物的流转;2.体现公平合理;3.有利于风险的补救。从司法实践看,似乎采取所有权主义与交付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更为合理,既能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又能够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发达。

  注释:

[1]与之相联系的是,在侵权行为法中,当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如果没有另外的直接管理人的话,所有权人也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2]在后面对风险特征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风险负担问题实际上只有在各类合同行为中才会有探讨的意义。买卖合同中风险负担问题比较典型,但是本文之所以选择租赁合同为切入点,在于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风险负担问题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自觉经验”有所差距。本文试图探讨这种差距的表现以及原因,并阐述法律规定的风险负担原则的法理依据。

[3]正如《荀子·礼论》中所说:“人生而有欲”,需要“以礼义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不必屈于物,物不必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

[4]按照马克思的经济学观点,以地租为代表的租金是所有权的经济形式,它建立在资源的稀缺性基础上,所有权人对资源的垄断使他们得以与资源的使用者达成“合意”,从中获取超额利润。

[5]在侵权行为法中,当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如果没有另外的直接管理人的话,所有权人也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6]对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的违背,实质在于对物的权利人合法权利的非法侵犯。此时,该侵犯人所承担的赔偿损失等义务主要基于对其非法行为的惩罚或补救。而与之对比,风险的负担者并不是因为其对物有非法侵犯行为,而恰恰相反,是因为其在物上有某种合法权利。

[7]这里有必要提到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之所以出现,就在于人们对风险有了预见性认识,风险负担者试图通过保险合同进一步降低自己的风险。从保险合同的功能看,基于其他经济合同行为而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具有附属性质。

有关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 写字楼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 写字楼的位置和面积

乙方租赁甲方合法拥有的位于 的 ,作为 之用,合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 ),乙方租用的建筑面积按广州市房管局的有关规定计算,乙方租用场地的具体位置见附件1,租用场地装修及设备见附件2。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双方商定,乙方的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期从甲方交付楼宇给乙方进场装修之日起计。

2、 甲方将于 年 月 日前通知乙方进场装修。

3、 租赁期满,乙方如愿续租,应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重新签订的合同为准。

4、 如本协议规定的租赁期限未满,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在结清乙方所有应缴费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并赔偿乙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后,甲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

5、 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如数无息退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并赔偿甲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乙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项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电费等应缴费用,并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附件2所列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交还甲方。

第三条 租金和租赁保证金

1、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乙方承租的场地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楼宇的租金为每月 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内部卫生、保安、水电、电话、消防、空调等费用由乙方自理)。该租赁场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变;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 %,即月租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 %,即月租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 %,即月租为人民币 元(大写: );租期超过五年的,从第六年起甲乙双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为 %。

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天内向甲方交纳一个月的租金计 元人民币作为定金,该定金日后将抵作乙方应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须于进场装修之前即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屏蔽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为两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元。以后因租金升幅所产生的租赁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如乙方无违约,在租赁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乙方。

3、甲方保证除国家、政府部门及本合同规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

4、乙方须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主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缴交当月租金。

5、租金缴付方式:以 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缴付的费用后,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第四条 物业管理和管理费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对该场地外部的保安、卫生、绿化、秩序、消防、清洁及水电的供应进行管理,而该场地内部上述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则和各种管理规章,且依据规定交纳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排污费等应缴费用并承担相应分担费用。

2、管理费以建筑面积计算,管理费暂定为每平方米每月 元人民币,乙方承租该场地每月应缴的管理费为 元/月(大写: )。日后管理公司将视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管理费的交付方式、时间依管理公司的规定。

3、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向管理公司支付有关本场地的物业管理保证金,金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即人民币 元。物业管理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管理守则或规章、无欠费的情况下,管理公司全数无息退还给乙方。以后因管理费增加而产生的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

第五条 免租期及装修

1、 本合同从甲方交付场地之日为起租期日,开始计算租期,起租期最初 个月为免租期,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供乙方场地装修。在此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须缴交管理费和其它应缴的费用。免租期只属一次性的优惠,并不适用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乙方须于免租期届满后,开始向甲方缴交租金。

2、 乙方自费装修该场地,包括该场地的隔墙。在乙方装修该场地时,必须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关装修的规则要求,并向管理公司交纳装修押金 元人民币(大写: )。如有涉及水、电、煤气、消防、通信、保安系统、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迁移以及其他固定设施的加建、更改,必须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监管。管理公司应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关规则要求完成装修后 个工作日内将装修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有关租赁合同3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下面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led租赁合同书范本,希望能帮助到您。

甲 方:乙 方: 济南艺坛文化艺术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

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20xx年09月日,在山东临沂体育馆举行活动,甲方租用乙方

的LED室内屏(型号:P7.62)34平米。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共01天(实际使用时间:20xx年09月4日,乙方在09月3日进场)。

二、 甲方权利义务

1、 元(大写:壹万叁仟陆佰元整);。如甲方到期未支付约定款项,乙方有权停止提供租赁服

务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设备、车辆及工程技术人员进出现场的所有手续及工作证件。

3、甲方提供的舞台或底台或吊点必须可以承受乙方的设备重量及其配重,如果舞台或底

台坍塌或吊点承重不足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4、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要求或规定的付款日期及金额的付款,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不承

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5、甲方对本次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应在问题出现的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在

规定日内没有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负责提供场地(需足够存放全部包装箱和备料)、电力(三相五线制)适当的输入信号和足够承托LED及相关设备的台基和钢结构,若因电力提供不足、使用非独立电源箱、底台承重不足或钢结构问题,导致LED不能正常工作或安装,责任由甲方负责。

7、如果乙方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于天气原因或其它原因导致演出或节目不能正

常进行,甲方必须支付该合同签订的租赁费给乙方,乙方不承担其它原因导致演出或节目不能正常进行的风险。

8、甲方负责乙方的设备及相关器材在现场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对设备丢失或调换负责;若由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损毁,甲方负责向有关责任人追讨并协助乙方索赔损失;如果在演出或节目现场乙方设备被大雨或大火等损坏,甲方必须承担乙方设备损坏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9、本协议签定后,如甲方要求增加租用天数或增加租用设备,须经乙方同意,并按原标准

支付增加租金。如甲方减少租用天数或减少租用设备,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应另行签订协议减少租金,否则将按本协议租金标准执行。

三、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LED室内屏(型号:P7.62)34平米。

2、乙方有权拒绝提供除上述所列明的屏幕和设备之外的任何附加设备,或在同意收取甲方另行支付的租赁费用后再向甲方提供其他设备。

3、乙方负责提供6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LED及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

4、活动结束之日,乙方撤回活动使用的所有设备,乙方的设备不能做为甲方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质保,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设备。

五、 付款方式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时,甲方首付人民币3600元 (大写:叁仟陆元整)给乙方做为预付款,余下尾款即人民币元(大写:壹万元整)于待LED设备调试完毕一次性付清。

如甲方到期未支付约定款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取合同额3%/天违约金。

上述款项以现金、支票或电汇形式支付给乙方指定以下账户,如甲方汇入其他账户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汇款地址:中国工商银行

帐 号:

户 名:贺兴霞

六、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全

部合同款的5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七、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北京

市仲裁委员会仲决。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传真或

复印件有效),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改变此合同的任何条款。

任何一方无权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透露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日 期: 20xx 年 08 月 26 日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20xx 年 月 日

有关租赁合同4

出甲方(房 主)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签名/盖章

  一、甲方将________青岛______市_________号一楼一底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壹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方净收入),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人民币)

2、保证金支付方式:a)现金支付;b)上期转入;c)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合同后,本合同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合同条款执行老合同自行作废。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

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附:电表底数_____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____;电视费______________;

以上数据由乙方自行核对,自行填写。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按违约处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六、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合同期内,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合同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合同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合同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5、甲方原则上不同意转让,但乙方经营确有困难时,应提前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才可实施转让事宜,但转让风险自担,请转让双方谨慎考虑。

6、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合同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乙方没有通过甲方书面同意及签字的转让行为,属乙方无效转让、乙方的无效转让是违约行为甲方不予承认。

7、乙方无效转让的责任由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承担,如该无效转让已交接结束,责任由续租方全额承担,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时续租方还将支付乙方应负担的全额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8、有效转让租期为合同内租期,有效期内租金本次调整为叁万陆仟元整(人民币3万6千元正)

9、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合同。

10、转让交接,水、电、电视、设施及有关经济费用问题,由双方自行处理,如有遗留问题,续租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七、有关续租的事项

1、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合同,租金在前期合同租金基础上逐年捉增,提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一般在15%-20%左右。

2、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合同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八、本合同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合同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九、本租房合同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合同,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合同,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合同使用),;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正式合同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合同:

十二、本合同壹式_____份,每份壹张贰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于xx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xx年底即xx年xx月xx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即日生效

有关租赁合同5

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就格子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___________)号格子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使用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格子铺规格为长___________x宽___________x高___________。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格子铺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要求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销售人工﹑格子及供配电等设备。

第二条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合同有效月度租金共计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每一个租赁月度按月计算。

七、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乙方所售物品完好,如出现丢失,费用由甲方按进货价格的___________%支付给乙方。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格子铺装饰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物品,有权停止其销售。

(四)在合同期内,甲方再次引进同类商户,有权在双方协商下解决。

九、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寄卖物品。

(二)合同有效期内,有对所租赁格子铺的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个月租金。

十一、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__________天交付。

十二、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续租

十三、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四、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___________天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七条其它

十五、甲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八条违约

十六、甲、乙双方签订的格子铺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向乙方移交出租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十七、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十八、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十天通知对方。

十九、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___________%的违约金。在有通知乙方情况超过___________日,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___________%的违约金,超过___________个月,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所售物品。

有关租赁合同6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责任田租赁给乙方使用,现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租赁期三十年,自20xx年3月30日至20xx年3月30日止,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二、租金为每年每亩375元人民币,按当前国家收购粮食价格每百斤稻谷125元计算,折合等于300斤稻谷的价格。租金每三年按国家粮食收购价格调整一次。

三、租赁面积:合计租赁面积亩,年租金 元。

四、付款方式:租金三年一付,期首先付,付款时间为当年3月30日前付清。

五、国家粮食直补直接归甲方所有,且土地使用证由甲方自行保管。

六、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并协助保护乙方经营成果及财产。

七、为方便生产,乙方需要开通机耕道路,甲方应予以协助,不得干涉。

八、如甲方中途违约,收回责任田,则赔偿乙方所有的一切损失。

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付租金,视作乙方自动放弃,乙方要负责恢复良田的原貌。

十、有民事、经济纠纷及未竞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法律程序上诉至法院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见证人:

二○xx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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