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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械租赁合同12篇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简单版

分类:合同范本发表于 2023-06-23 13:04阅读数:0

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中,我们总少不了进行合同范本写作的机会,想写好合同范本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建筑机械租赁合同12篇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简单版》,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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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械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使用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内容及价格:

1.甲方出租给乙方塔吊机台、型号安装高度为(需要增加标准节节、附着,标塔为40米(标准节15节)。

2.塔吊租金单机,按XXXX设备租赁指导价格执行330天。

3.超高标准节每节按天计费,附着按目前焊接式每道按元天计费,附着为铰接式每道按22元天计费。

4.塔机由甲方负责运输安、拆取证,费用由乙方承担,塔机(标塔)一次性进、出场和地脚螺栓及办理取证等费用为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台。

5.塔吊超高标准节及附着一次性进、退场按节进、退场运输费,安装、拆出人工费)。

6.建筑物附着预埋件由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如因乙方所埋预埋件出现问题乙方负责,需要甲方重新加工制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附着杆件斜长度超过5米,需要另外加工超长附着杆件,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杆件归乙方所有。

7.本合同暂估价为:万元(标塔部分),最终以双方认可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二、租金的结算和收取:

1.租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或现金转账或支票或银行转账支票。

2.租金计取时间的确定:塔机从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现场启用之日开始计算租金,按天(日历天数)计算租金(手续的完善由甲方办理项目部配合)。租金的收取不能因使用现场停电、停水、停工、节假日等各种原因终止。塔机使用结束报停,乙方做好塔机拆除的准备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派人及时核实(若甲方延迟核实,以乙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经双方签字认可确定最终的塔机租赁费。

3.甲方配备满足标塔使用的新钢丝绳一付和电缆线,钢丝绳保证使用3个月,3个月内出现正常使用磨损报废由甲方负责更换并承担费用;超过3个月以后钢丝绳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购买甲方更换。超高塔吊只保证标塔部分钢丝绳和电缆线的使用,超高部分的长钢丝绳和电缆线由乙方自行解决,中途更换乙方购买的钢丝绳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4.甲方每月日前对上月台班进行结算,乙方并于次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塔机租金80%。

5.塔吊在春节期间扣除停止台班10天

三、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基础图纸后,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塔机基础技术资料自行负责塔机定点、基础开挖及混凝土浇灌,防雷接地必须按图按要求乙方负责施工完善,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及时收集好基础隐蔽资料、强度试压报告、校平资料、防雷接地等基础资料,配合甲方及时完善现场签章及相关的合法使用手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手续滞后与甲方无关。塔XX、拆前,若受场地条件的限制,由乙方向城管、交通、环卫、电力、街道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并负责其相关费用。安、拆时乙方必须保证道路畅通,因道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安、拆塔机应编写施工方案,安、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拆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提供电源到塔机下,配置专用塔机配电箱,并确保电压3805%且三相平衡,否则因用电问题或电压过低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塔机的基础定位和安装方向由乙方负责,塔机在安、拆(维修)过程中,乙方应在现场派人员配合甲方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甲方负责设置地面安全警戒线,并负责安全警戒,禁止与塔XX、拆(维修)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

3.若因现场场地局限、现场塔机定点失误、塔XX装方向指定错误、或塔XX装在建筑物结构中而造成不能按照正常要求,安装或拆出塔吊所造成的损失按台班50%计费,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塔吊不能拆出注:(常规安、拆是指吊车能一次性到位,并限用25汽车吊安、拆,工作时间为两天,超出25汽车吊才能安、拆为增加的费用)。

4.塔XX装完毕后,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在现场进行安装验收并填写安装验收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现场使用时,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未经验收(检测)合格,乙方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塔机操作指挥人员:为便于乙方现场管理,由乙方委派持证专业人员担任操作工和指挥工,乙方承担操作工和指挥工管理责任。操作工和指挥工的工作安排、安全管理、薪金报酬均由乙方负责。

6.塔机在施工现场使用过程中,因现场施工原因或其他方面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塔机不能使用或停机,收取塔机台班50%费用,现场每月塔机处于零星使用状态,应收取正常台办费用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2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同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物高度:

第一条租赁机械及附件的名称、型号、数量。

名称:________,型号:________,数量:________台,出厂日期: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暂定4个月,出租方自(具体以启用单时间为准)起将机械交付承租方使用。

第三条进出场费、租金及交纳期限。

一、进出场费人民币1元/台(不含税价),机械进场前先支付6000元,余款退场后一次结清。

二、按月结算租金,每月租金人民币1元(不含税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

三、每月机械运转签证单经承租方签认后,承租方在次月二十日前将租金支付给出租方。

四、机械退场后承租方应支付所有租费。

五、出租方在机械设备装拆前应提供装拆方案和国家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并将安装资质证书与特种工操作人员岗位证书提供给承租方。

六、出租方设备安装完毕,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并将验收手续交承租方后,出租方凭甲方启用通知书日起开始计收租赁费。如遇特殊情况,工地确实难以开始作业时,出租方应等待,如何计算租赁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人员管理及安全责任。

一、机械安装、预升、拆除及维修保养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技术力量和人员以完成安装或拆除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装拆,遵章守纪,严禁违章作业指挥安装。机械由于产品质量或在安装、顶升、拆除、维修保养中发生一切机械及人身安全事故所造成的费用与有关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

二、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承租方负责安排操作人员的食宿(费用由出租方自理)

三、乙方必须组织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周期为10天。

四、乙方必须保证塔吊24时小时施工需要,司机不服从甲方安排消极怠工,上班迟到,甲方有权按《项目部塔吊司机管理制度》对其罚款,并扣除塔吊误工费。

第五条场地

承租方负责设备进场道路的清理及障碍物的排除,提供设备料具用房,确保机械及附件免遭损坏和丢失。

第六条双方对租赁设备所需地基与基础的处理。

出租方:

一、向承租方提供有关地基处理要求及基础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并进行书面交底。

二、负责技术监督及隐蔽验收。

三、对设备进场的道路及安装环境提出要求。

四、提供机械附墙预埋件及附墙标准撑杆。

五、出租方应根据安全使用的原则安排定期、不定期的检修保养时间。保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24小时,并累计利用休息时间完成。

承租方:

六、根据出租方所提供的地基、基础资料及交底要求,完成地基与基础处理、施工工作。

七、填写、整理好有关技术资料,通知出租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八、按出租方的要求,保证设备安装环境及进出场道路的畅通

第七条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故障排除。

一、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及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

二、故障排除:出租方应使用机械设备随时保持良好运转状态。若设备发生的故障现场人员不能排除时,出租方应在2小时内派人员赴现场排除,设备故障及维修期不计算租费。累计每超过24小时承租方可扣除两天的租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气候条件月租金不变,春节放假期间承租方应书面通知出租方停机时间,出租方免收放假期间租费,假期结束,出租方正常计算租期,收取租费。如遇地质灾害造成的停机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机械退场,承租方以书面形式于报停前一周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接到承租方报停通知后____日内退场,报停后到退场期间不计算租费,承租方机械退场后及时与出租方结算并支付所有租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延期或补充条款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____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限,应重新续签合同或签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事同具的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互惠、自愿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提供的租赁机械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附件:

二、乙方租赁甲方设备,每月每台租赁费壹万柒仟元(¥17000元)。自调试合格交付使用时开始收取租赁费,报停时止(报停时必须结清租赁费),租赁费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一次,乙方如果不按期缴费,甲方有权停机或拉回设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负责安装、拆卸、运输、装卸车费、汽车吊费、塔吊升节、附着安装等费用,如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以上事项,则付给甲方相应费用每台壹万玖仟元(¥19000元),一次性包干。

四、因业务需要租赁时间每台不少于120天,少于120天按120天收费,多于天按实际天数收费。

五、甲方提供完好的塔机,保证配件齐全。甲方提供本设备的有关资料和证件,由甲方负责报检,乙方协助甲方报检。

六、甲方提供塔机的基础图,乙方负责基础的制作及预埋地脚螺栓,乙方需要甲方提供螺栓时,乙方支付甲方螺栓款每套壹仟伍佰元(¥1500元)。

七、设备交付使用后,若电器、钢丝绳、限位器、电机的损坏及其他部件的损坏,一个月内由甲方负责,一个月后乙方承担配件的更换费用。

八、塔吊司机及信号指挥由乙方提供。在操作工程中所聘司机及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保证该设备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转,如出现问题,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九、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抵押、丢失该设备,否则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使用结束时,乙方提前十天向甲方报停,由甲方到现场试车合格后,双方签字,方可拆除。

十一、乙方通知甲方报停时,必须结清租赁费,否则甲方不予乙方报停,并按违约每天租赁费的双倍价格赔偿给甲方,直到结清所有款项为止。

十二、在乙方报停后,拆卸、运输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人配合保证该设备安全运出现场,若不配合延误时间,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若乙方丢失甲方设备配件,按相应价格赔偿。

十三、乙方按该设备使用说明书的日常维修与保养进行养护。若不按时保养和维修,造成部件的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十四、在租赁期间甲方应做好设备的维修工作,应做到接到乙方通知后一小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若发生重大维修由双方协商处理,原则上消除故障每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超出部分乙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租金。

十五、其他事项

1、本吊车升节、附着租赁费用由甲方负责。

2、防碰撞装置乙方负责。

3、春节报停壹个月。

十六、本合同产生纠纷后,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单位):

乙方(承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宗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

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规格型号:QTZ40(4509),QTZ63(5103)

产品参数:设备按甲方提收购租赁产品生产厂家说明书上标准配置,塔式起重机地面以上高度为50米,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20xx年以后出厂。

数量:甲方向乙方提供型号为QTZ40塔式起重机壹台,型号为QTZ63塔式起重机贰台,包括附墙,升节,并提供设备配件。

二.地点: 乙方承建项目“现代森林小镇”施工现场(以乙方负责人郭祥林,王军道指定地点为准)。

三.租赁时间:

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每台塔机租赁时间按实际分别记取),租赁期不足5个月按5个月记取;时间记取从甲方安装调试完,经乙方验收合格,交付乙方正常使用之日起至接到乙方通知拆除之日止。春节期间停工按15日计算,不计租赁费。如因乙方原因(包括:1.脚手架等物件阻碍塔吊降节。2.场地道路使甲方车辆不能进出正常运输。3.按合同未付清租赁费又不能达成新协议。)使设备无法出场,则视为乙方按合同继续使用甲方设备,租金连续计算至甲方设备满足出场条件之日止。

四.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进出场费:QTZ40型为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台);QTZ63型为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xx元/台);以上价格含运输费,装卸费,安装拆除费,附墙费,增高费及检测费和其他塔吊相关费用。塔吊安装完毕后,由甲方负责报检合格并领取准用证后三天内支付(单台塔吊准用证领取后支付单台进出场费);

2.设备租赁费:QTZ40型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10500元/台);QTZ63型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台);租赁期间租金按月结算,不足月按天计算,乙方负责在下个月30日前支付当月塔吊租金(以单台塔吊为单位分别记取租赁费)。

3.甲方暂按每台塔吊设备配备两名持证上岗人员,工资按20xx/人(含伙食费)。乙方根据实际到场人员数(2人以下)在下月20日支付上月工资(不足一月的,按天计算)。

4.设备进出场、安装、检测和拆除均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责任:

1.设备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件。

2.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当设备出现故障时4小时内派人修理完毕,一般故障当天内解决,排故时间超过24小时则按实际天数扣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扣除;严重故障不超过3天,否则按实际耽误时间扣除租赁天数并赔偿乙方施工人员的停工损失。主体施工期间,大修只允许一次。

3.他塔吊租赁期间,甲方应派专人组织协调塔吊起重工作和维修工作,以便塔机正常运行,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安排升节和附墙,以此来保证乙方24小时正常使用(每星期进行24小时不间断施工不能超过2次),随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及加盖甲方公章的上岗证

4.根据乙方的电话通知,负责安排进场计划。在乙方通知安装塔吊72小时内安装完毕(除雨、雪、大风天气外),并调试合格。

5.确保塔吊使用期间的安全,承担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和塔吊安装及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和损失。

6.甲方每台塔吊提供一个砼料斗、地脚螺栓、附墙佳预埋件等配件。

7.塔吊钢筋混凝土基础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设备基础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相关资料,参与设备基础定位、机脚预埋以及基础完成之后的验收工作,平衡块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进场前应该提供设备各种技术资料参数、出场合格证、安拆资质证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8.塔吊安装完毕后,在15天内需向乙方提供自检报告、主管机关检测报告并向当地部门办理验收合格准用证,费用由甲方自理。

9.塔吊进场前,保证整机的外观及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若整机外观达不到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甲方应在塔吊安装完毕后5天内完成,否则乙方不予以验收,同时要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否则按每延误一天处罚1000元,从甲方的进出场费中直接扣除。

六.乙方责任:

1. 租赁期间,享有设备的使用权,甲方操作人员不听指挥,违反操作规则,有权要求换人。

2.负责租赁设备基础设施(甲方提供图纸),必须按图施工,做好隐蔽记录,配合甲方做好安装及检测所需材料,保证基础满足施工要求。

3.有权要求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做好升节,附墙服务,满足工程进度要求,附墙,升节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如需附墙,负责预埋件的埋设和附墙安全走台的搭建与拆除。

4. 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秩序,维护甲方设备不受外来侵害,未经甲方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转移使用地点或转租、转借给第三者,更不能作自有财产转卖或进行抵押。

5.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不强令司机违章作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作业。允许司机每天抽少量时间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甲方保证不影响乙方项目正常施工)。

6.负责甲方派出的随机人员的住宿。

7.设备安装、拆除时指派一名现场施工人员协调有关事项,提前5天通知甲方退场时间。

8.将设备所需电源(380V±5V)送至设备底部,配置单独的标准配电箱。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租赁设备,每延误一天处罚1000元。

2.未按时完成报装、报检,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处以1000元/天的罚款。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不能按时交纳租金,需及时与甲方协商;如协商无效,则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2.有意拖欠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止设备运行直至拆回租赁设备。

3.如有转让、转租或租赁设备变卖、抵押等行为,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设备外,乙方还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租金5%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向乙方办理租金和进出场费结款手续时提供甲方公司正规税控发票,塔吊司机工资由甲方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人员工资表;

2.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遇特殊情况而需停工超过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停工期间,甲方按租赁单价的50%收取租金;如报停超过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拆除设备出场。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了时,双方同意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以及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至价款结清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5

甲 方(出租方):

行业确认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 营 范 围:

乙 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租用建筑施工机械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机械(可另附表格)

序号

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生产厂商

出厂

日期

统一编号

技术要求

第二条 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工作内容

使用地点: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机械租赁期限: .

1.如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续签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机械,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四条 租金计算及支付

1.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租金:

(1)按月计算:机械名称: ,每台租金人民币 元/月,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可另列附件).

(2)按台班计算:机械每天工作 小时,按一个机械台班计算,每台班租金为 元,每月 日前由双方确认上月实际工作台班数量(可另列附件).

(3)其他方式 .

2.预计租金总额: 元,大写: .

3.支付期限: .

4.结算方式: .

5.租金计算起止时间: .

第五条 进出场费用

租赁机械进场由甲方负责,费用(含运输费 元,吊装费 元,安装费 元,拆卸费 元,其他费 元)共计人民币 元,由 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1.甲方依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移交租赁机械,双方就交付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

2.法律法规规定须安装调试并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的或者合同约定由甲方现场安装后才能投入使用的机械,安装调试合格之日为移交日.

第七条 双方关于保证金的约定

.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租赁机械由 方负责操作与维护.操作维护方应按机械运营,操作的规定,并需配备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上岗条件的操作,维护人员.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机械设备,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出租机械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或产品合格证等文件.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

(3)因故障造成租赁机械无法正常运行,甲方自接到通知时起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甲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 日内未能修复的,自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恢复运营日止.

(4)甲方派出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服从乙方管理,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承租机械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

(2)乙方应负责承租机械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毁损灭失的,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操作规程与机械使用规定管理使用承租机械,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4)乙方擅自改变承租机械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乙方应安排必要的维修时间,由甲方对机械进行正常维修保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规格和质量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机械达不到乙方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 元/台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可另列附件).逾期满 日的,视为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因甲方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并就造成的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4)其他 .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支付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满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原因致使机械受到损毁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承租机械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其他

第十条 其他约定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共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6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承租人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框架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租用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施工内容

使用地点: 彭山区青龙开发区

项目名称: 成都苏宁B2C自动分拣中心项目

第二条:租赁设备明细、租赁费用及支付

2、进出场费为正常安拆价,如甲方由于图纸更改或场地原因使安拆场地发生变化增加难度,则进出场费甲方应按实际增加费用进行追加。塔机一次性进出场地运输费、安装拆卸所用吊车费(25T及以下汽车吊费用)、安装拆除人工费、地脚螺栓等配件费和塔机检测费(包括塔机顶升至本次使用的最终高度后再次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费用)以包干方式计,由乙方包干使用。进出场费16000元/台,包干使用。春节放假期间7天不计取租赁费。遇不可抗力引起设备停用闲置时,不收取租赁费。

3、计价方式:按月计算。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预计使用时间月,租赁费用总额约)。租赁费用结算以实际使用天数办理;办理流程:每月25日,乙方开据发票、在甲方公司办理付款手续。

5、支付方式:转帐支票或现金。

6、支付期限:进出场费在设备安装完毕,检测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额16000元,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发放;租赁费为次月付上月的75%不含人工工资其余25%在建筑起重机械拆除出场后办理租赁费用结算打欠条公司盖章;工程竣工后四个月内支付完剩余费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设备进场到安装完毕检测合格之日为安装期间,设备租赁费用计算从检测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至报停日塔吊租赁不足四个月按四个月算。

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前15日内,续签合同。

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租赁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设备租赁费用计算截止日期为设备停止使用之日。

如设备停止使用后不具备拆除条件,则从停止使用之日开始计取闲置费用,具备拆除条件后,不再计取闲置费用。

第四条: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1、乙方按甲方工程项目要求的时间完成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并通过第三方检测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并开始计算租赁费。甲方工程项目必须保证合理的安装条件。起重设备备案、安拆备案、使用备案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必须配合完成有关盖章用印手续。

2、甲方工程项目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要停止使用前 7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尽快安排建筑起重机械的拆除工作,甲方必须保证合理的拆除条件。

3、如果甲方停止设备使用后,通知乙方折除设备,或无法通知到乙方拆除设备,将从停止使用之日开始不再计取租赁费用和闲置费用。

第五条:租赁的建筑起重机械的设备管理

1、租赁的建筑起重机械由乙方负责操作和设备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应当配备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证(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操作、指挥和安拆人员,并对设备及配置的机组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和管理,确保设备在安全、正常技术状态下运行,对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

2、因故障造成租赁机械无法正常运行时:一般故障乙方应在4小时内排除,大的故障(起升、回转、小车的大故障)不得超过12小时。如12小时内未能修复的,乙方免收维修期间的租赁费。但机械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甲方仍应支付修复停运期间的租金。每月每台塔机故障不得超过2次4小时以上,若超过2次以上,每次扣除一个台班,每月超过一次24小时以上故障的,每次扣除2个台班。

3、双方约定每月一次,每次4小时为机械正常维护保养时间,具体时间由甲方工程项目与乙方管理人员商定。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机械,要求乙方正确安全地操作和维护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若因为乙方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承租机械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按时接收或验收乙方交付的机械设备。

4、甲方应当为租赁机械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保护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本合同名下机械,不得对租赁机械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

6、配合乙方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备案和使用备案,完成有关盖章用印手续。

7、不得违章指挥建筑起重机械和机组人员,不得强令机组人员冒险作业。

8、承租人应当确保出租人塔机进出场三通一平,排除障碍,提供安装和拆卸的地理条件。

9、保证塔机供电电源安置在塔机基础附近三米内,专用配电应按用电规范要求配置,电压应保持在360-400之间。

10、塔机操作和指挥人员的工作量除白天外每人夜班不超过20点,超过由承租方付超时工资,每人每小时15元。

11、为机操工和指挥人员提供食宿环境。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机械毁损灭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于塔机本身性能原因及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验收,并通过第三方检测,不得提供已经淘汰或报废的机械设备。乙方应提供塔机基础图并负责安装地脚螺栓的预埋工作,提供塔机使用的相关资质及装拆资格说明,并保证进场塔机使用年限均在4年以内(20____年08月01日后出厂的设备)。

4、乙方应向甲方当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产权备案证等资料,负责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备案和使用备案。(塔机驾驶室应加质量好的锁,加强管理)。

5、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乙方应每月向甲方出具每台设备的自检记录;操作人员应按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维修保养记录。

6、乙方应当提供技术保障,承担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并承担钢丝绳、滑轮、料斗(每台一个)、长短吊绳。吊绳三副以旧换新,丢失赔偿每副80元,塔吊上的绳卡、吊钩、吊环由出租方自备,场地上的绳卡、吊钩、吊环由承租方承担。

7、乙方指派的机组人员具有两年以上的操作经验,必须具有相应的上岗证(四川省建设厅颁发),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并应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保证每班一个司机,两个指挥,否则将视具体情况扣除当班人员的工资及机械租赁费。

8、由于承租方工地供电电压的问题造成塔机不能正常工作,以及不按合同付租赁费出租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按正常租赁费收取。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单方解除合同,如给乙方造成损失,应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甲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机械的,致使租赁机械受到损失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租赁机械转租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改善或增设他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及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因甲方施工现场条件或施工更改等原因造成租赁机械进场后停工或停工后延迟出场,甲方应按租金(不含人工)的65%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闲置费用。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甲方书面告之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机械性能达不到甲方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凡逾期满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包括机械设备原因和乙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的不当行为,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导致机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减相应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该机械日租金100%的违约金。

4、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和甲方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乙方和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有关部门报告裁定:甲乙双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双方特指定以下人员为履约联系人。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执行经理: 刘富兵 维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现场设备管理:彭正明 投诉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7页,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

5、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7

出租方:(简称甲方)

租赁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从甲方租QTZ31.5C中文塔机一台,协议如下:

一、机械进出场费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安装拆除验收。

二、乙方租赁前付押金 元,租赁费每天 元。

三、租赁物维修:租赁物进场安装后试车完毕,以前维修由甲方负责,试车完毕后由乙方负责。

四、机械在使用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如到期未结清费用,甲方有权停止机械使用。

六、自安装之日 起到工程完工用完为止为租赁日期,结算时以收款收据为准,机械用完由甲方试机检查,确认无损坏方可由乙方拆除送回甲方指定地点。

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租租赁物或抵押,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设备扣押,无法追回,乙方按设备原价16万元负责赔偿,如在及一切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物租赁日期最少不低于六个月,少于六个月按六个月结算租赁费。

九、报停:春节期间报停最多不超过30天。

十、机械在报停前十天,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为下一项工程做准备,逾期如未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十天的租赁费。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姓名:

身份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8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机械(设备)概况。

第二条、机械(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机械(设备)仅限于在 ,用于工程。

第三条、租赁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

乙方应拥有出租机械(设备)的所有权或依法享有出租权,因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争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租赁机械(设备)的约定条件

1、机械(设备)操作:乙方为租赁的机械(设备)配备操作人员一名,操作人员根据甲方的指挥安排完成工作任务。操作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负责支付,该工资数额包含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租金中。

机械(设备)运行:租赁设备的提供由乙方负责,乙方需保证机械(设备)配、构件齐全,在甲方要求的使用时间段内,应确保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第五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特别约定为: 工程完工]止。租赁期满,合同终止。

租赁期满后 天内,甲方将机械(设备)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需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 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费的计算办法:甲方根据租赁设备的建筑施工面积支付乙方租赁费,具体为 元/平方。

3、乙方操作人员或乙方每日与甲方核对当日完成的建筑施工面积,双方签字确认。

4、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本月租金在下月 日前支付。

第六条、租赁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设备)在租赁期内由甲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设备故障排除、维修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机械(设备)的进场费用、退场费用、运输费用、意外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担。

3、机械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事故问题的处理

1、因机械(设备)性能问题或质量问题造成操作人员、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失误,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由操作工作的管理、指挥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机械(设备)运行造成事故,如甲方需承担责任的。

第八条、甲方的义务:

1、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但甲方的责任范围为保险理赔后的余额。

2、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操作人员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甲方对入场的乙方机械(设备)进行确认。甲方对机械(设备)的入场确认并不影响乙方对出租机械(设备)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所负的保证责任。

4、甲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的,以迟延支付的租金为计算基数,按每日万分之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如提供的机械(设备)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乙方应予以更换。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操作人员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乙方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4、在租赁期间,乙方将机械(设备)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正式书面通知甲方,机械(设备)新所有权人即当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除一方依法律或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赁机械(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机械(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租赁设备使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且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日期: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9

合同编号:

出租人:济宁市吉安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公司原则上对使用设备时间在一个月以下的不租赁。承租人凡低于一个月的租赁期,又急需使用的设备,租赁费按整月计算。

第二条:收取各种设备租金的计价标准:

物品名称

规 格

单 位

价 格

备 注

租赁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赁费自提货之日起计收租赁费。租赁费按月结算,每月的1日为结算日。全部租赁物送还之日为租赁费清之日

第三条:押金

原则上按所租设备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于成本价15%,押金待租赁物全部送还验收抵作租金或作为赔偿结算,先交押金后提货。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由承租人出具设备使用清单。由出租人负责运送,运费由工地直接结算。提取租赁物时当场验收,并办理机械完好手续,送还时应清刷干净,否则应加收清除费用。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保管维护与使用

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或故意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承租人应按赔偿价格表向出租人赔偿。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资不得调换,否则按租赁物价格表赔偿。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弯,否则按本条第一款赔偿方式赔偿。

第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出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赁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赁费,应向出租人缴付租赁费日5‰的违约金,如超过30天不能缴付租赁费,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租赁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时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设备供应不足或供应不及时,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2,如承租人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还全部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工程完工结算时,对丢失的设备,可暂按赔偿结算,对赔偿金不能在一个月内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权对丢失的设备连续计收租赁费。直至赔偿金和连续计收的租赁费还清为止。

第九条:租赁物价格

钢模板丢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头丢失每个1.5元,模板卡丢失每个0.4元,钢架板丢失每块150元,钢架管丢失每米12元,底座丢失每个5元,扣件丢失每3.80元,螺丝丢失每套0.4元,其他酌情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附件或附注都属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10

甲 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 方(承租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20____年 月 日签署了《劳务分包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在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劳务分包协议书》项下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此机械、设备包括配套的随机操作人员)等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具体以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中的规定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机械、设备概况(参见乙方提供的附件)

乙方租赁的机械设备为:完成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中桩基施工所需的全部机械设备,参见乙方提供的附件。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截止到第一条项下工程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第四条 租金计算及支付

本合同第二条中租赁机械、设备(包括随机操作人员的全部费用)的租金、操作人员工资,机械维修保养费,进出场费、油料、配件费等租赁机械设备及其进场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中规定的合同价款内,此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乙方亦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 机械进出场

甲方负责租赁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及其运输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本合同第二条中所列机械、设备全部进场,逾期应按 元/天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逾期满 日的,视为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依据《劳务分包协议书》没收甲方向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或者乙方也可将《劳务分包协议书》项下工程交由其他承包人完成,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甲方应当承担由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和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若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对甲方上述行为还约定有其他违约责任的,则同时适用。

第六条 租赁机械设备交接与验收

鉴于甲方作为本合同第一条项下项目的劳务承包人且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机械、设备将由甲方直接使用并用于该工程施工,故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机械设备无需由甲方移交乙方,而由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直接将机械、设备及随机操作人员进场施工即可。

第七条 权利、义务 租赁机械设备由甲方负责操作与维护并承担费用。操作、维护方应按国家、行业对机械设备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和维护,并需配备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规定上岗条件的操作、维护人员,相关费用由操作维护方承担。

1.甲方权责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机械设备,并按照乙方及其上级规定提供出租机械设备的产品合格证等乙方所需文件。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出租机械设备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并按照前述相关要求及技术标准安全施工,租赁机械设备损毁灭失的法律及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故障造成租赁机械无法正常运行,甲方自行进行维修并承担维修不及时导致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维修不及时导致甲方按《劳务分包协议书》向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等),前述的维修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4)甲方派出的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服从乙方管理和调配,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

(5)甲方应自行负责租赁机械设备的看护工作,无论任何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毁损灭失的,均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和相关责任。

(6)甲方自行承担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相关费用并自行承担租赁机械设备的保险。

(7)租赁机械设备随机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工资、保险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8)尽管甲方已按本合同约定的设备数量进场,但若乙方认为这些施工机械设备仍不足以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或不能保证工程进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增派施工机械设备,并书面通知甲方。在乙方发出上述通知后的7天内,甲方应立即按乙方要求执行、落实好乙方指示并承担相关费用,不得无故拖延,否则将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对甲方上述行为还约定有其他违约责任的,则同时适用。

(9)已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调离施工现场时必须经乙方书面批准方可退场。

2.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应按本合同及《劳务分包协议书》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若甲方没有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甲方应在乙方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机械设备并赔偿乙方损失。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机械设备达不到乙方要求,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甲方依据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向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或者乙方也可将《劳务分包协议书》项下工程中的工作交由其他承包人完成,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甲方应当承担由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和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2)租赁机械设备毁损灭失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设备,乙方并有权就造成的一切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3)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除合同有其他明确规定外,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机械设备转租、抵押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建筑机械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类型:

民用建筑土建施工

□民用建筑钢结构施工

□工业厂房

□路桥建高

□其他

二、租赁设备及技术要求

1租赁设备表

三、租期与租金计算方法

1、根据乙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方法计算租赁费;自设备进场安装完毕自检合格起算租金,至设备接到乙方报停通知拆除出场,按月计价。

2、设备租金及其他费用:

3、设备基本租期:自20xx年月日开始启用,最低保证半年;设备租期不足约定基本租期,租金总价款按基本租期计算,超过基本租赁期按实际天数计算租金。(日租金=月租金/30天)

4、设备进场日期:双方约定设备最迟进场启用时间为20xx年月日。若乙方在上述时间内未具务安装条件,所造成的设备租金损失将按双方约定的最迟进场启用日期起算租赁费。

5、租价内费用项类

1)月租费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设备租赁费、易损失及零配件的购置和更换费用、折旧费、大修费、日常维修费。

2)进出场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进出场运输费、安装拆除费、报检费、辅助起重设备租赁费、基础预埋件费用、顶升和附着安拆费。本费用不含税,进出场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包干使用。

3)甲方为乙方租赁的设备安排操作司机,每台两人,指挥一人,按工地施工需求,增加人员增加工资,由乙方负责食宿,工资由乙方承担,支付方式:乙方委托甲方代收代付。□乙方自支付。操作司机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操作人员的现场指挥管理归甲方负责;

6、春节期间停工租金计算方式:停工时间按国家规定节假日计算,停工期间不收取租金。

7、设备报停退场:乙方需提前30天,向甲方发出书面的设备报停通知,以便甲方做好退场准备。

四、租赁款项的结算及支付

1、租金按月缴付。甲方在每月5日前向乙方出具结算单,乙方应在每月10日之前付清上月设备租赁费用;塔吊在启用后;两个月后开始支付第一个月租金、人工工资以后按月支付,在设备退场前结清所有费用,否则不拆除设备租金照算。

2、本合同付款方式电汇/转账,乙方可通过□个人账户□公司账户转账付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如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租赁款,未经甲方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非受托人到甲方领取租赁款时,乙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合同定金万元。合同签订当天,乙方即支付合同定金。乙方不支付定金的,甲方有权拒绝安排设备进场。

5、进出场费的支付:安装完毕两个月后,在第一次支付租赁费用时一并支付进出场费38000元。

固定基础(螺栓预埋式)口固定基础(固定底架式)口标准节预理口其它重要提示:如采用固定基础,则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其地基承载力须达到达200Kpa。乙方必须确保本项目设备基础位置的地基承载力,如果现有的地基承载力《200Kpa,乙方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以确保地基承载力达到设备说明书要求的承载力,否则任何因地基承载力不够,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引起的所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一、安装和拆除方式

25吨汽车吊正常安拆口正常安装、屋面吊拆除口其他合同签定后,如果

1、安装前现场安装条件有所变化;

2、拆除前,因为建筑结构、场地等原因;必须使用更大吨位的起重设备进行安拆,则乙方同意追加因此造成的台班费差价。

1)重要提示:(关于臂长):甲方按照合同要求的臂长进行安装,若乙方需要更改臂长,则应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调整臂长必须保证设备回转范围内没有障碍物,确保起重臂能自由周圈旋转,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重要提示:(关于附着):甲方提供标准的附着框,标准长度的拉杆,必要时由乙方负责对附着位置进行结构加强。上述的附着道数是根据设备性能的常规布置,实际施工中受乙方进度及建筑结构特点的影响,附着的橱距可能会有所降低,即可能需要增加附着的道数。

对此,乙方同意追加支付甲方增加附着道数的费用,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采用签证方式确定、拉杆长度超过‘使用说明书>内所规定的标准长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需提供的条件包括

1、合同约定的各项资料的提供、基础的提供、测量仪器及人员的提供、拆除时可能需要的脚手架的搭设、设备的安装和附着顶升及拆除作业所需的场地、道路、作业面脚手平台及作业面的防护。

2、乙方负责对甲方以上作业所设定的警戒线范围内的其他施工作业及人员的协调。

3、乙方还需在施工现场为甲方提供能锁闭的机操工住宿及仓库1间,免费提供甲方人员住宿及存放设备的小型构配件,伙食费乙方承担。

4、按合同约定的设备型号,如甲方提供全新设备(甲方购置后直接从厂家运至乙方现场),则按行业惯例,设备所需的配重由乙方现场制作,由甲方提供制作图纸。

三、现场代表

甲方指派为现场代表:

乙方指派为现场代表,负责施工现场与乙方的工作协调。

六、甲方权利和责任

1、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无需经乙方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需确保不影响乙方的施工使用。

2、机械设备的安装、预升、调试、验收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及时安装、调试,确保正常使用。

3、甲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应拆装资质的企业进行拆装,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

4、安装、调试完毕后,提供首次有资质单位的《验收检测报告》,施工机械安装,顶升,附墙等交底和验收记录表、作业人员操作证,甲方应在机械安装完成后30天内交乙方存档备案。

5、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机况良好,资料齐全,并有责任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技术鉴定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6、租赁期内,操作中出现故障甲方要及时抢修更换配件并负责费用。每月的累计维修保养时间为24小时,特大故障48小时,如维修保养累计超过24小时或特大故障超过48小时甲方不能及时修复,乙方有权扣减甲方当天租金。

7、租赁期内,操作人员接受乙方的统一指挥,上岗前的培训,三级教育,持证上岗。服从乙方的现场管理。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乙方工地指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的指令。

8、若甲方操作人员不服从乙方正确、合理的指挥调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推荐操作人员,因为乙方地面或楼面指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因甲方设备的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承担损失(以吊钩为界)。如乙方命令操作人员违规操作、冒险操作、过分疲劳操作,乙方应及时通知并停止作业,若乙方在上述气候环境内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在合同注明的,建筑物的工作范围内享有使用权,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将设备(包括增加的设备)转租、转让、冲抵债务或进行抵押。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2、施工机械基础由乙方负责工料按厂家提供详细的基础施工图施工,安装前乙方必须提供《基础施工方案》、《基础计算书》等相关资料及监理单位盖章的《基础隐蔽验收记录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安装。

3、提供能满足设备安装、附着顶升、拆除所需的场地、道路、配电设施、作业面脚手平台及作业面的防护,并提供以上作业所需的电气焊设备辅助作业。负责以上作业所设定辨警戒线范围内的其他施工作业及人员的协调。苦需夜间施工或占用道路,其申报手续由乙方办理,其费用由乙方支付,夜间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提供足够的灯光照明。

4、乙方使用施工机械需要顶升、附着,需提前l5天通知甲方,以便安排工作计划。施工机械的附墙拉杆长度不能大于说明书要求,如果大于说明书要求的由乙方负责工料免费制作,且安装、顶升、拆卸过程中,所需使用的氧气、乙炔、电焊机由乙方免费提供。设备在安装、拆卸和附着过程中,乙方的塔吊必须无条件提供给甲方使用。

5、设备、附件进场按《设备运输单》为准,运至本合同约定的安装地点后,所有设备附件由乙方保管,丢失按原价赔偿。所租赁的电梯设备,电梯笼内的配件由甲方负责,笼外的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费用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甲方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但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的,由乙方支付相关材料费、人工费等费用。

2、对设备安拆、维修、驾驶等作业人员,应享受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责任险的权益,乙方按国家蔑定支付保险费。如发生意外事故,甲方负责事后的索赔事宜。事故造成的损失除保险公司理赔以外的部分由责任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条款时,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场,乙方按设备实际工作时间支付甲方租金,终止本合同。

十、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事双方同意由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等一切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停工及设备损坏及丢失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它菲甲方原因,乙方工程中途停工,停工期间设备租金照计。

2、租用期婀因乙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由于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并负全部责任。

十二、本合同已包括双方关于合同主题的全部内容,并取代双方此前关于合同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洽谈所达成的一切陈述、信函、协议和协商。除本合同有特别约定或明确条款外,其他有关本合同主题的任何承诺、保证、声明(含报价单),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1份,乙方2份,双方签字盖公章后并加盖甲方齐缝公章后生效(未加盖甲方齐缝公章本合同无效),合同在乙方付清全部费用并且设备拆卸退场后失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本着互相尊重,互相谅解的精神进行协调解决。双方就施工机械租赁有关事宜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补充条款

1、补充条款与上述条款内容不一致者,以本补充条款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12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设备及租赁期限

1.2 租用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因工程需要提前退场或延长使用,以乙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二、 租金及其他费用:

2.1 设备进退场费合计按人民币 元整,包含以下费用: □安装拆卸费 □检测费 □运输费 □基础预埋螺杆乙方在机械进场前先向甲方预付 元,余款待设备退场前付清。甲方应在年 月 日前将租赁设备运到乙方指定地点。

2.2 机械租金按以下第 种方式计算(不含操作工工资) ① 按台班计算,每台班租赁费 元/台。 ② 按月计算,每月租赁费 元/台。计算期限从使用之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退场并具备退场条件为止,不足一个月的按每月30天折算。

2.3 机械租赁费按月结算,乙方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租赁费。

2.4 超过首次约定安装高度,如需要顶升或加高及制作附着架,每顶升或加高一次(高度为 米)收取乙方费用 元整。

2.5 机械押金 万元,在设备进场前由乙方支付给甲方,该款项不能作为租金冲抵款,于机械退场前由甲方返还给乙方。

2.6 电费由乙方承担。

2.7 乙方工地停工期间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的租金计算按2.2条约定。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基础施工方案并负责基础制作,并将相关资料如隐蔽记录、砼试验报告、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交付安装单位验收。

3.2 乙方负责平整清理安装拆除场地,架好输电线路,按甲方要求及用电规范安装专用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

3.3 乙方负责派有证指挥人员、司索工指挥作业,严禁违章指挥,因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4 设备安装完毕,由乙方会同甲方组织安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在30日内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3.5 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相关费用。

3.6 对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无故刁难乙方施工人员的机组人员,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更换要求。

3.7 乙方的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对现场机械的使用监督检查,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3.8 在租赁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将甲方设备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合同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应在2.1条约定的交付时间15天以前向乙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技术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协助乙方做好预埋件的预埋工作。

4.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设备登记备案证明等资料,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检测合格,技术性能良好。

4.3 甲方必须将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安拆方案等相关资料及安装安全协议送乙方及监理单位审核。

4.4 甲方负责派 名有证操作工随机操作,操作工应遵守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服从乙方的工作安排,保证乙方施工使用需要。操作工的工资每人每月 元, 由乙方支付。

4.5 甲方负责租赁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服务,若无安装维修资质,甲方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履行维修保养义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6 甲方对机械的维修和保养应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出现故障及时抢修。每月维修时间累计不超过三天(含三天),超过则按 元/天从台班费中扣除。

4.7 甲方应保证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落实,对在用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臵、吊具、索具等定期检查维修,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并将检查和维修记录送乙方存档。

4.8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甲方负全部责任。由于乙方擅自派人操作或修理、违章指挥等原因而造成的机械损坏或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5.1 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将租赁设备检测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乙方有权拒付租金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已预付的费用同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2 甲方无正当理由停止租赁设备作业或因其原因造成租赁设备停止作业的(正常维修保养除外),甲方赔偿乙方一切相关损失。

5.3 乙方不按合同条款支付租金,每逾一日按所欠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 天,甲方则有权停止设备作业解除合同。

5.4 因不可抗力导致设备损失和机租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5.5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共同履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有争议则向当地法院起诉。

5.6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合同期满结清帐务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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