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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合同(优质11篇)

分类:合同范本发表于 2023-07-09 15:06阅读数:0

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中,我们总少不了进行合同范本写作的机会,想写好合同范本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园林绿化合同(优质11篇)》,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每当我们签订园林绿化合同时,为了确保合作顺利进行,我们需要在合同前言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期望,以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那么,给园林绿化合同写前言应该注意哪些要点呢?下面是网友“jvgf70”收集的园林绿化合同(共11篇),供大家参考。

园林绿化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长沙华润凤凰城项目三期A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劳务分包等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该劳务施工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华润凤凰城三期A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及二期C区绿化工程的养护。

第二条、工程劳务施工承包范围:

长沙华润凤凰城项目三期北区一标段绿化工程的劳务施工及竣工后一年的绿化养护和二期C区绿化工程竣工后的一年绿化养护。本工程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所有绿化种植及养护工程的施工人工费。含:土表300mm人工平整土方、绿化植物进场后的人工卸货和场地内短途运输、人工挖树坑、栽植(乔灌木、绿篱、花卉、绿地等)、竣工前的养护等一切费用。

第三条、合同价格:

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工程量。

1.华润凤凰城三期北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劳务施工按:绿地面积(面积按现场实际种植面积为准)每平方米壹拾陆元计算。

2.本工程竣工后一年养护期和凤凰城二期C区一年期养护为总价包干,符合质量要求后按总价壹拾陆万元计。

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宿舍居住,宿舍内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施工用的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行承担、大型机械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内工期、质量、安全

1.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自总承包单位外脚手架落地后180天竣工验收。乙方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施工总工期计划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不得延误工期,如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按每天人民币1000元处罚并补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和费用赔偿。

2.乙方施工时应严格按照绿化工程施工规范和操作要求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造成的返工、苗木死亡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交底,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付款方法: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施工场地,使之具备施工条件。

2.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源接驳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乙方进场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3.向乙方提供施工人员宿舍,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组织本工程相关图纸会审,审核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及实施计划,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负责现场施工综合管理,监督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

6.在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的情况下,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并在乙方整改完毕提出报告后进行审核和批准复工。整改时间仍记载工期内。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严格按照现行的各项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承担因乙方质量缺陷、工期延误因素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2.本工程严禁再次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如现场发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第双方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采取勒令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现场施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八条、争议

进场施工后,按每人每月支付不少于1000元生活费;春节前,支付已完工程量的90%;工程全部竣工通过验收后,支付至有效合同价款的80%;竣工决算后余款在本年度春节前付清。

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和解或调解、和解不成的,双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a.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b.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收;

c.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九条、合同解除

1.发生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超过五个工作日仍未完成计划内工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甲方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进场施工。

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出现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对甲方造成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应协商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因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甲方根据合同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除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工程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园林绿化合同 篇2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园林景观工程的施工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造价

本工程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此承包总价包括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下述特别指明的内容可调整工程承包总价外,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工程承包价。

① 工程设计变更:凭甲方和设计单位有效签证的设计变更联系单。

② 甲方提出的书面变更通知单。

③ 因上述两种情况变更工程内容时,按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进行 调整(单价随总价同比例下浮后计取)。

④ 若施工时甲方通知更换土建工程材料,则根据投标文件中主要材料价格 表中的报价,仅调整综合单价中的材料价(单价随总价同比例下浮后计取)。

⑤ 若施工时更换苗木,则仅调整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苗木价格。种植费、综合费用按苗木栽植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同规格苗木计取(苗木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计取)。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 90 日历天,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因甲方原因致现场不能施工除外。(广场部分必须在60日历天内完成)

四、付款方式

1、确认中标后乙方须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叁拾万 元整至甲方指定账户后方可签订合同,此保证金根据工程进度予以返还。(此保证金不计息)

2、完成工程总量的50%时,付已完工程量50%的工程款。

3、工程完工经监理单位、甲方验收合格,交接完相关资料并办理完结算后七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0%。

4、剩余20%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5、乙方每次结算工程款时须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有效合格的建安发票。

五、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和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国家现行的规范、规程和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对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数据必须如实记录,并及时整理递交监理单位,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并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的要求。观赏植物的开花率在95%以上,观果植物的结果率在95%以上(因城市空气污染造成开花不结果除外),树冠形状符合设计要求。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审核确认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工程进度及完成时间。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进行严密监控,如发现乙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甲方将提出书面警告,如乙方通过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进度要求,甲方有权中止与乙方的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终止合同的通知后二天内无条件退场,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进度滞后除外)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① 甲方指派 为本工程甲方代表,协助乙方与甲方联系办理有关签证、验收手续,甲方代表要求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② 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进度,对工程安全、质量问题有权要求整改或停工。

③ 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竣工验收,负责对工程协调、设计变更和施工联系单签证、协调组织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④ 负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⑤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二)、乙方责任

① 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进度、质量,解决工程所遇困难,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听从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的协调指挥。乙方项目经理要求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② 按甲方确认后的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和工期,施工场地做到工完场清,如有违反,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的权利。

③ 进出种植土方时,必须满足灌木及乔木生长需要的土层厚度,苗木到场后按设计提供的树木品种、规格、土球大小由甲方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栽植。

④ 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和合格证,经认证许可,并且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

⑤ 乙方应精心组织,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持场地平整、清洁,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和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各种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⑥ 严格按国家《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进行施工检验,合格率应达到100%。若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善,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⑦ 接受甲方对景观工程的管理,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

⑧ 乙方负责提供所有的技术资料以及竣工资料,包括技术方案、竣工图、材料清单、产品合格证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并负责组织绿化专项验收,确保验收合格。

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和周边地区的环境。做好成品的保护工作至竣工验收。

⑩ 乙方对施工和生活所产生的各种生产、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应进行妥善处臵,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并严格控制施工噪音。

11 乙方施工运输材料等的机械设备载重量不能超过28T,否则,甲方有权○禁止乙方违规设备进场,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施工现场临时水电

1、乙方用电用水必须单独安装水表、电表,并按时支付水电费。

2、现场临时用电:甲方提供变压器或临时用电总箱,其余场内临时用电等配臵均由乙方负责,并负责日常的维护和维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现场临时用水:甲方提供总水源,场内一切临时用水管道敷设的工作及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如供水压力不能满足乙方要求时,则由乙方自行增设加压系统,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设计变更

1、施工中甲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并用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

2、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如确需变更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监理单位审批通过后由甲方以设计修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乙方组织变更施工,其它任何形式的设计变更甲方一律不予认可。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九、工程结算

1、本工程完工并经监理单位、甲方、相关职能部门等验收合格(按施工图及验收清单进行验收且出具甲方确认的竣工图),交接完相关资料并签字确认后,方能进入结算程序。

2、工程结算价款含施工图预算对审价、设计变更增减费用及签证费用。

3、施工图以外的设计变更及签证增减的计价原则:设计变更及签证内容与施工图预算清单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按预算清单中的分项单价随总价同比例下浮后计取;设计变更及签证内容与施工图预算清单项目内容不同的由甲乙双方询价及定价。

十、工程验收

1、乙方施工完毕自行初验合格后方可通知甲方、监理单位进行正式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图及合同为依据。

2、需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按约定时间配合乙方组织工程预验收,甲方应在工程预验收后三天内提出整改意见,由乙方负责整改。

3、乙方在预验收合格并提供验收所需的全部资料后方可通知甲方配合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4、涉及到隐蔽工程验收的,须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采取必要手段检测,不论检测复查的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复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工程工期延误和造价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此类违规操作承担工程总造价30%的违约金。

十一、工程保修

1、质保范围为乙方所承包的工程范围。

2、本工程的.质保期及绿化养护期为一年,质保期及养护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质保期及养护期内乙方应设专人对本工程进行保修及养护,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有苗木进行修剪、更换(包括未成活苗木)、施肥、病虫害防治、浇水、除杂草等养护工作。

十二、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未能按合同工期如期完成,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超过 10 天,视乙方不具备履行合同职责的能力,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工期延误的,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的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的 3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超过 10 天,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2、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机具未能按投标承诺到位,每人每次缺岗一天,承担违约金 5000 元。

3、施工队伍应是乙方的基本队伍,不得安排挂靠的施工队伍,乙方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岗位工作人员应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如自行调换(或作假)视作违约;在合同实施中,如乙方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要求、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4、因甲方基建工程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三、合同附件

1、合同附件是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程的合同文件包括下列附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询标及合同履行中双方就有关问题协商达成的纪要或补充协议;工程和技术文件(包括施工图纸、会议纪要、变更联系单、签证单等其他技术资料、工程结算资料)。

十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养护期满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

3、若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20xx年2月 日

园林绿化合同 篇3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5、工程总额:

  二、工程内容:

第一条工程范围:按甲方审定的乙方预算范围内全部。

第二条工程期限: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全部竣工。(如遇气候和其它原因不能施工时,工期可顺延)

第三条质量标准:在工程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有关园林工程施工标准,必须符合各项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不符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凡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凡非包工包料项目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五条施工条件:

1、甲方在开工前应做好“三通一平”(路、水、电通、场地平整)工作。

2、施工中如甲方提出工程变更,或增加施工项目,应提前通知乙方,并追加相应的工程款项用于施工。工程工期应顺延。

3、工程设计及预算如有漏列项目或差错,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审查后可作变更修正。竣工结算时依照工程决算书为准。

第六条乙方责任

1、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按甲方规定及时申报验收各分顶工程,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2、确保苗木整齐均匀,生长旺盛。具体负责保活期内的所有苗木各项养护工作,确保草坪、花木健康生长,保持良好的绿化景观。

3、所有苗木保活期为年。保活期内若有苗木死亡,须及时更换、补种,以确保整个绿化工程的完整性。

4、工程要求对于工程观感有重要作用的材料进场前需提供实物样板,并经发包方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5、承包方在地下隐蔽构筑情况不明时,应谨慎施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承包方对地下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6、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的人员及设备用于环境卫生的保洁;施工单位有义务对现场道路进行保洁与保护,如有污染或损坏则需无条件修复完整,否则发包方将委托其他单位修复,所需费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绿化工程竣工后承包方须提供二年内详细养护管理计划及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即成为养护期内考核检查之依据。如承包人养护工作不力,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金元,若在规定时间内承包方未能及时养护,发包方有权另找其它单位养护,其费用由发包方从质量保证金(又名养护期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承包方补齐。

8、乙方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施工项目施工资质,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总包单位必须提供相应材料并必须取得业主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

2、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该工程无预付款,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款的`;工程竣工后,经甲方或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再付,余款审计完毕养护期结束后付清,并由承包方出具相应的正规税票。

2、本合同造价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

单价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子目投标单价一次性包死,投标单价中已包含施工单位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利润及风险与养护维护费用。结算时单价不予调整,总价根据实际子目和数量调整。(清单及规格见附表)

3、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提交审计机构审计,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拖延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保存2份,乙方保存2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验收,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 篇4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从事园林绿化劳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用工项目

甲方将小区园林绿化相关工作承包给乙方,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园林绿化工作。

二、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劳务费用

1、男工:元/天,女工:元/天,工长:元/天,车辆:元/天。

2、农忙或用工紧张时期劳务费比照市场价格支付工资,之后恢复原先价格。

3、劳务费按月结算。劳务费中含各种保险费用。

四、施工作业标准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图纸规划要求进行园林绿化施工作业,符合安全标准和美观要求。

五、甲方责任

1、甲方派出人员指导相关工作如何施工,提供必要的专业工具。

2、按时支付劳务费及税款(劳务费用总额%)。

六、乙方责任

1、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周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若不能胜任工作,甲方负责人员有权辞退。

2、乙方必须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为劳务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险,工作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如何责任。上下班途中出现任何交通安全事故乙方承担责任。

3、严格遵守劳动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需向甲方负责人员请假,服从甲方负责人员领导,听从指挥,工作尽职尽责,自觉接受业务,安全生产培训,掌握工作要领,不违章作业,工作中主要安全,由于违章作业造成身体损害责任自负。

4、在施工工作中,不酗酒、不赌博、不打架斗殴,如有违反当即辞退,因上述原因造成身体伤害责任自负。

5、若有借用甲方的工具等,要妥善保管、使用。如有损害照价赔偿。

6、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对用工人员数量的要求。

7、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甲方指定的任务。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按合同要求及时拨付劳务费,延期给付的按规定支付乙方利息。

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组织人员施工,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有权追究责任,减付劳务费用。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仲裁机构裁定或通过诉讼解决。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期结束后自动失效。

十、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养护项目:

  二:养护时间:养护按月计算: 年 月 日开始,至甲方要求乙方退场为止。

  三:养护单价: 元/㎡/月,总面积按实计算,点工按 元/工日。

  四:养护内容:养护考评所有内容及其他常规养护内容。

  五:养护考评标准:见附表。

  六:养护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按月支付,每月应付工程款于下个月15号之前发放,打卡支付。乙方必须将每月每日工资支付给工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责任,每月应付工程款按照月考评分数而定,考评总分95分(含95分)以上付当月合同款加上合同款5%的奖金,考评总分85分(含85分)至95分之间付当月合同款,考评分60分(含60分)至85分之间付当月合同款的80%,考评分数60分以下付当月合同款50%,连续两个月考评不及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

  七:月度验收时间及人员:每月养护结束考核验收时间为下月1号至5号,由甲方组织人员对乙方养护进行考评,乙方负责人必须到场。

  八:其他内容:乙方生活自理,工具、农药乙方自备,肥料由甲方供应。

  九: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追究乙方责任。

  十: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规定,注意安全施工,如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十一:双方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签约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 篇6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定,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相互合作、严密配合的准则跟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签署此合同以独特遵照。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含、、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品质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动物种类、数目、规格按配置计划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估算书,按园林修建、绿化类工程尺度取费,人工、资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履行,工程造价暂定为国民币元。

三、付款方法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给乙方作为工程预支款。

2、工程竣工甲方初验及格后付款项%,余招待颐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动工日期年月日。

3、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双方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造许可证和施工允许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划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巧标准进行施工。

2、承当绿化工程开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算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统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等同效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园林绿化合同 篇7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年月日。

3、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绿化托管事项签订本合同:

一、托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区域内的绿化托管。

二、托管服务期限:

本协议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期内,乙方工作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解除与乙方合同。

三、服务确认方式

乙方按双方认可的托管区域内进行绿化维护,其中包括抗旱、打草、防病治虫、树木、绿缡的修剪等。如需绿化种植,甲方需另付花卉苗木费;防病治虫的农药购置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四、结算方式及时间

1、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元托管费,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一降低或提高绿化托管费。

2、甲方应在天内以转帐支票方式结算。

五、双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双方认可的绿化区域提供绿化日常维护,保证月月有花、天天有绿、保证相关办公场所和重要会议、接待室的花卉摆放。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停车场所及相应的水源。

3、维护期内甲方绿地和现有的花卉不得有损坏,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发生天灾、人为损坏及自然死亡的树木花卉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如乙方在为甲方工作中,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由此出现的的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托管、租摆价格

如甲方需租摆花卉,乙方可提供服务选择。经双方认可月托管费元。此价已包含人工费及其它费用。甲方在此合同以外增加需求,双方另作协商。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合同范本 篇9

  甲方:

  乙方:

  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绿化托管事项签订本合同:

  一、托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区域内的绿化托管。

  二、托管服务期限:

  本协议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期内,乙方工作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解除与乙方合同。

  三、服务确认方式

  乙方按双方认可的托管区域内进行绿化维护,其中包括抗旱、打草、防病治虫、树木、绿缡的修剪等。如需绿化种植,甲方需另付花卉苗木费;防病治虫的农药购置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四、结算方式及时间

  1、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元托管费,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一降低或提高绿化托管费。

  2、甲方应在天内以转帐支票方式结算。

  五、双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双方认可的绿化区域提供绿化日常维护,保证月月有花、天天有绿、保证相关办公场所和重要会议、接待室的花卉摆放。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停车场所及相应的水源。

  3、维护期内甲方绿地和现有的花卉不得有损坏,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发生天灾、人为损坏及自然死亡的树木花卉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如乙方在为甲方工作中,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由此出现的的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托管、租摆价格

  如甲方需租摆花卉,乙方可提供服务选择。经双方认可月托管费元。此价已包含人工费及其它费用。甲方在此合同以外增加需求,双方另作协商。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 篇10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园林局 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xx)、 。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 工程质量标准:

1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 方式确定。

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 合同生效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 %为预付款。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

│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 占合同承包总造价 │ 金额 │

│ (工程进度、部位) │ 百分比 │ 人民币(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 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 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 %,结算总价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 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绿化种植工程: (3) 喷泉、喷灌工程: (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其他: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 不可抗力

3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 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

│ 序号 │ 苗木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供应 │ 送达 │ 备注 │

│ │ │ 型号 │ │ │ │ 时间 │ 地点 │ │

├────┼───────┼─────┼───┼───┼───┼───┼─────┼───┤

│ │ │ │ │ │ │ │ │ │

├────┴───────┴─────┴───┴───┴───┴───┴─────┴───┤

│合计总价: │

└────────────────────────────────────────────┘

园林绿化合同 篇11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承包方资质等级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JZ安许可证字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 包 方:(公章) 承 包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承包方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四百九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xx)、《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xx)。

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订,适用最新版本。

若双方认为,合同文件还需适用其它的国家标准、规范,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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