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最近更新文档搜索存到桌面欢迎您访问好范文,请记住我们的网址 www.hfanwen.com

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范本 > 内容页

销售代理合同(锦集10篇)

分类:合同范本发表于 2023-07-15 14:15阅读数:0

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中,我们总少不了进行合同范本写作的机会,想写好合同范本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销售代理合同(锦集10篇)》,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简介】每当我们签订销售代理合同时,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与保障,我们需要仔细思考合同的内容,以确保其合理性和合法性。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完善的销售代理合同,才能使双方达成互利共赢的目标呢?下面是热心会员“tahdv8”整理的销售代理合同(共10篇),供大家品鉴。

代理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秉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甲方作为(公司) (地区)独家代理商,现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地区)(生产商及产品)授权代理商,公司在该区域不再发展第二家加盟(独家)代理。

2、乙方承诺在此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 公司生产的 (产品)装机量台, 年年内装机量达 台,县级以上(医院级别)每台仪器每月 (耗材)采购量金额为 ,其他县级及县级以下医院每月采购量 (耗材)金额为 。

3、一个销售年度结束后,甲方有权在对乙方综合考核评估后决定是否继续授予其该地区的独家代理权;乙方亦有决定是否继续作为甲方该地区独家代理商的权利,在同等条件乙方拥有优先权。

4、供货及相关细则

4-1合同供货价格:见附件。

4-2属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的情况除外。

4-3交货地点

合同交货地为代理商指定地点。

5市场推广管理

5-1市场学术推广,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5-2乙方组织的推广活动,其形式及内容必须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享有的权利

6-1-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监督、调查权。

6-1-2对违反本合同的不良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6-2甲方承担的义务

6-2-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同权益的义务。

6-2-2 有对乙方提供业务培训或提供培训资料的义务。

6-2-3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6-2-4有按照合同规定在合同期内同一签约地区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货的义务。

6-3乙方享有的权利

6-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6-3-2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地区独家特约代理商的权利。

6-3-3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6-4乙方承担的义务

6-4-1对甲方的产品,经营、市场策略等有保密义务。

6-4-2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7、双方必须遵守的其他条款

7-1开箱损坏(未经用户使用)的产品,由甲方负责无条件退换,其运费由甲方负责。

7-2终止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7-2-1乙方应对甲方的经营内容(包括配套产品及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2年保密义务。

7-2-2退还所有文件。

7-2-3如违反本条款,乙方同意按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论处。

8、乙方负责代理地区的产品销售,不得串货至其他地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该协议,并根据串货数量,处以人民币至 的罚款。乙方如遇到其它区域代理商串货现象,收集证据并告知甲方,甲方及时通知串货方并退出该区域销售,严重者甲方可以取消串货方代理资格。

9、由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10、违约责任:

10-1若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第二条承诺,按本合同时间计算,每盒试剂供应价按原供货价上调 %。

10-2双方同意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合同)全部条款,如违约,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提请至人民法院裁决。

11、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月 日至 年月日。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补充协议监督执行。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传 真: 传 真:

化妆品代理销售合同实用 篇2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针对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泰国护化产品销售及相关货物流通问题签订协议书,达成如下约定: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化妆品为泰国护化产品。

二、乙方根据需求向甲方下订单进货。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货物均为合格正品产品。

三、甲方承诺乙方每次订单中凡同种产品进货满15份,则其中一份可按正常进货价半价进货。

四、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甲方保证货物产品为合格正品。

2、乙方承诺绝无窜货行为。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收货、验货或销售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产品为不合格或非正品产品,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清退相关货物,甲方全额退回相应款项,且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相应的经济赔偿,中间产生的所有费用或损失由甲方承担。

2、若乙方存在窜货行为,甲方可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并向乙方索取相应赔偿。

3、甲方须在收取乙方货款后在约定时间内准时向乙方发货。若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向乙方发货,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关违约责任,并索取相应经济赔偿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当日开始生效。本协议复印无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销售的合同 篇3

买方公司和卖方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以下简称买方)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

1。商品名称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按本合同的条款规定,由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商品:(略)

2。期限交货日期从起至止;或每满一年后由一方当事人至少提前()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所确定的日期为止。

本合同中的“合同年”是指到为止或每年到此时为止的12个月。

3。商品规格卖方商品装运时的规格标准:。

4。商品数量:(略)。

5。价格(可按本合同背面第七条规定上浮)。

6。附加条款规定本合同背面的附加条款规定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当事人签名前所列条款。

买方(签字):卖方(签字):附件

附加条件规定7。价格浮动卖方提价可在每个季度的第一天进行,但至少应提前十五(15)天将其书面通知提交方式邮寄买方。买方则有权在涨价生效日之前向卖方提交或邮寄通知,取消涨价部分的定货。

8。税收除买价外,买方还得支付卖方因生产,销售或运输本合同有关商品而规定缴纳的所有的政府税收、营业税和(或)其他一切收费(纯收入所得税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较低竞争价格如买方向卖方证实,买方可在任何一个合同年度内从任何一制造商处按类似条件规定购得在国生产的上述商品,且质量一样,数量等同本合同年度尚未交货数量,但价格低于本合同之定价,如卖方拒绝就上述数量商品按此价格进行降价,买方可向其他制造商购买该数量商品,并减少按购买数量该合同所承担的购货义务。

10。装船发货如无另行规定,买方每月定货量及每月装船发货量应大致相同,如因缺货而影响每月装运,则应依量大致按合同年平均进行装运。如买方不按本合同之规定定货,卖方将无义务提供未定购货物。

11。货款支付支付方式为,取货全额即付,如买方不按本合同之规定支付货款,除其他补救之外,卖方有权中止合同或停止发货。

12。索赔买方收到按本合同所发商品后十五(15)天内不向卖方提交索赔通知,则视为无保留接收该商品,且放弃一切有关权利要求。买方承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本合同所提供之商品或将其与其他商品混合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任何索赔,无论是因未提供应提供之商品或是否因过失,数额均不得超过索赔物的买价。任何一方均不对间接或继后的损害负责,不论其是否是因一方当事人过失而引起或产生。

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天灾、火灾、洪水、战争、破坏、意外事件、劳资纠纷或劳力缺乏)、政府法律、法令、规则和条例〔不论是否合法,包括(但不排除其他)优先权、征用、分配及价格调整限制等〕、物资设备及运输短缺、以及其他类似或不同意外事故,双方当事人均可免去违约责任。遇此事故的当事人有权免去全部或部分在该事故期内本应收、发的货物,免去之数额应从合同总额中扣除。由于上述事故使得卖方无法提供本合同规定数额之某种商品,卖方有权公平合理地在其顾客、部门和分公司间就可能提供之商品进行分配。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迫使卖方为满足买方的供货而向他人购买商品。

14。其他规定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履行以及有关产品的提供等均应遵守产品生产地州的法律规定。本合同经当事双方充分讨论同意缔结。卖方保证所提供之商品符合商品规格标准及本合同中有关规格的其他明文规定,保证合理包装及标记商品,并与集装箱与商品标签上的内容一致。以上保证具有排他性,将替代其他一切保证(不论是书面、口头或默示),包括以上明文规定之外的购销保证及特殊供应保证。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效力,并保证其各自的利益,但预先未征得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转让无效。未经卖方委托人书面认可,任何合同的修改或其条款规定的解除都将无效,此种修改或解除也不得因卖方认可或接收含有其他条款规定的购货单而生效,不论此货单是否经卖方委托人签字。

种子代理销售的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种子法》、《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棉花种子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销权约定

1、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棉花种子;

2、甲方为乙方提供合格的棉花种子。

二、购买品种名称、规格、数量、预付单价、预付金额

品种名称 规格

(kg/袋) 预约数量

(袋) 预约金额

(元)

合 计

三、种子质量、检验、检疫、样品封存及相关责任

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种子质量达到棉花种子标签标示标准。甲乙双方的种子质量责任划分按《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结合本合同确定。

2、甲乙双方可以对销售的。种子共同封样,分别保存。

3、如果种子需要仲裁检验,在甲乙双方已封存样品的情况下,该样品应当作为质量仲裁检验的待检样品;如果双方没有封存样品或样品保管不善无法检验,可以将甲方或乙方库存的同品种种子作为待检样品,在使用库存种子作为样品时,应当就该种子的真实性做出鉴定,并确认包装未曾开启、种子无霉烂变质。

四、种子供应、验收、调剂、退货

1、乙方按照预付款方式从甲方提货。提货前乙方应当按照双方商定提货数量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预付款后及时组织发货

2、提货地点:甲方指定仓库。

3、对自提种子,乙方应在提货时验收品种名称、规格、数量、包装,并签字确认。

如乙方因故不能到甲方指定地点提货,甲方可代办发货,运费由乙方负担。

4、经调剂余缺,乙方棉花播种完后,没有用完的棉花种子,可以申请退货;退货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种子包装袋未曾开启、未破损,种子无霉烂、变质等现象;2)种子经检验,符合甲方供货时的质量指标;其中,水分、净度、发芽率在种子运抵甲方指定地点次日起24天内检验完毕;3)退货产生的与运输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退货应在4月30日以前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所退种子应于5月30日以前运抵甲方指定地点,逾期不予退货。

五、优惠政策: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量向甲方汇款预约

A、10月1日前,乙方每袋交付50元预约金,购买棉花种子时,预约金可充当棉花种子款,同时每袋棉花种子可优惠100元;

B、10月1日后,乙方每袋交付50元预约金,购买棉花种子时,预约金可充当棉花种子款,同时每袋棉花种子可优惠50元。

六、 违约责任:

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的相关内容外,发生违约行为,按下述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提供乙方所预定的棉花种子,甲方支付乙方2倍的预约金;

2)甲方销售同一品牌的同一品种,销售价格上涨时,预定数量内的种子,按照预定的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甲方支付乙方销售差价的2倍种子款。

3)乙方未按预定的数量购买棉花种子时,预约金不再退还乙方。

七、合同的生效、争议解决方式、期限: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预约金后生效;

2、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合同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8月30日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5、本合同约定事宜解释权归甲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5

为了搞好产业化结构调整,发展新品种增加农民收入,高台县合黎乡孙进海(简称甲方)于高台县合黎乡 村 (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确保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收购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偿提供优质进口黄皮洋葱品种 保证质量。

2、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由乙方种植洋葱 亩,由甲方收购。

3、甲方收购的洋葱为出口标准,直径为5cm以上,无畸形、无腐烂、无损坏、扣除不合格,合格洋葱按净重扣水杂5%—8%。

4、甲方收购的洋葱直径5cm以上,每公斤定价元,如果市场上涨,甲方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在同等价格的基础上每吨低于50元)由甲方决定上调,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涨价。

5、收购时间:20 年7月25日至9月20日前收完,乙方如果在此期间未向甲方出售视为违约,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甲方没有收购。

6、收购地点:在本村定点收购,由乙方装袋并负责拉到指定地点,过秤付款。

7、如果甲方无故拒收乙方的洋葱,给乙方造成损失,按5cm以上的标准定量每公斤元进行赔偿。

8、由于不可抗逆的自然灾害、气候原因(如干旱、冰雹、火灾、高温、瘟疫、干热风、病虫害等)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保证种植由甲方提供的进口品种 ,不得随意掺入其他葱种,收购时如发现,甲方拒绝收购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拒收,乙方应及时向公证部门办理提存,否则不得证明是甲方拒收,不得随意无故拖延交售时间或提前收购。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种植技术指导,应及时提供洋葱生长所需要的水肥条件,浇水除去杂草,确保高产。

4、乙方种植必须是甲方提供的品种,在收获前15天或倒秧后禁止浇水,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拒绝收购。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出售,否则乙方向甲方每亩赔偿1000元违约金。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6

卖方:

合同编号:

买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的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种子生产许可证号:

种子经营许可证号:

种子检疫证书号:

三、 主要栽培技术要求: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五、结算方式、期限:

六、买卖批量种子,当事人(是)(否)取样封存,封存期限为

七、违约责任:

1、买方应当按照种子主要栽培技术要求种植,因买方过错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2、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或者可能造成损失的,买方应当及时通知卖方,并到有关部门申报,否则造成无法勘验损失程度或者造成损失扩大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3、卖方保证提供合格种子,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卖方承担责任。

4、在发生争议时,卖方应当及时协助买方到有关部门解决。

八、争议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

(3)由 仲裁解决;

(4)诉讼解决。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联,双方各执一联。

签订地点: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盖章 盖章

代理销售合同 篇7

供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 (单位)负担。

三、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六、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八、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 (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8

制造商:地址:邮码:电话:

代理方:地址:邮码:电话: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国市(区)。

第二条代理人的职责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代理人是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广告和展览会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5.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5.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用户意见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提供信息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正当竞争

8.1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8.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保密

9.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9.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条分包代理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工业产权的保护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

第十二条独家销售权的范围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技术帮助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四条佣金数额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1.美元按%收佣。

2.美元按%收佣。

第十五条平分佣金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六条商业失败、合约终止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七条佣金计算方法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

第十八条佣金的索取权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十九条支付佣金的时间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条支付佣金的货币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一条排除其他报酬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二条协议期限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三条提前终止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四条存货的退回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五条未完之商务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15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六条赔偿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七条变更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八条禁止转让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二十九条留置权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条法律适用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一条仲裁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国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代理人: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 篇9

甲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 兴建的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杭州辰光商务信息有限公司邮编:

地址:杭州市郭东园路8号(中闽大厦16f) 电话:

乙方:邮编:

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中国企业黄页在线》销售代理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原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中国企业黄页在线》的销售代理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杭州辰光商务信息有限公司代理商申请登记表》如登记表中内容变更,乙方应在七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可以对甲方的工作做出评价和投诉,具体事宜请与甲方联系。

5.乙方代理的市场区域为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及发布权。

2.甲方负责产品的广告宣传工作。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度和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资格,乙方试运营二个月,合格者将正式颁发“授权书”。

4.甲方负责向乙方或其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乙方做好宣传、销售、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

5.甲方对产品进行不断的升级,保证其产品的先进完善性,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

6.对于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升级,无偿进行更改并提供升级产品给乙方及其客户。

7.甲方若对产品代理价进行更改,须提前半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获得甲方的销售培训及电话技术支持。

2.配合甲方跨地区性或全国销售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畅

3.乙方有义务遵守有关的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或电子信件汇报当地的市场动态及其行销计划和策略。

4.乙方在媒体上刊登的代理产品价格和实际销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统一市场零售价。如有证据证明乙方违反甲方的限价规定(如低价销售现象)并不能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代理授权,并取消其区域代理资格。

5.乙方对所售产品客户必须建立完整的客户服务档案,甲方须对客户进行备案保存。

6.乙方可以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某某地区代理”的名义但不能以“独家代理”等具有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宣传及商业活动。

第四条:黄页价格、保证金及预付款、财务结算

1.黄页的价格详见附件。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照甲方网站上指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并预付不低于3000元人民币的登录费。

3.保证金及预付款的使用、管理遵照相关规定,如未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4.结算:

乙方代理登录中国企业黄页在线,须在乙方预付登录费足够支付的前提下,由乙方在确认付款后开通,同时甲方将从乙方预付登录费中自动扣除乙方开通黄页的登录费用,每月25日甲乙双方应对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登录开通的黄页数量及清单进行核对,并由甲方给乙方开据相应登录款项的发票。

标签: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