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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写楼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写楼的位置和面积
乙方租赁甲方合法拥有的位于的,作为之用,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乙方租用的建筑面积按广州市房管局的有关规定计算,乙方租用场地的具体位置见附件1,租用场地装修及设备见附件2。
第二条租赁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的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期从甲方交付楼宇给乙方进场装修之日起计。
2、甲方将于年月日前通知乙方进场装修。
3、租赁期满,乙方如愿续租,应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重新签订的合同为准。
4、如本协议规定的租赁期限未满,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在结清乙方所有应缴费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并赔偿乙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后,甲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
5、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如数无息退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并赔偿甲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乙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项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电费等应缴费用,并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附件2所列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交还甲方。
第三条租金和租赁保证金
1、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乙方承租的场地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楼宇的租金为每月元人民币,大写:(乙方内部卫生、保安、水电、电话、消防、空调等费用由乙方自理)。该租赁场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变;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即月租为人民币元(大写:);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即月租为人民币元(大写:);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即月租为人民币元(大写:);租期超过五年的,从第六年起甲乙双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为%。
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天内向甲方交纳一个月的租金计元人民币作为定金,该定金日后将抵作乙方应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须于进场装修之前即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为两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元。以后因租金升幅所产生的租赁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如乙方无违约,在租赁期满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乙方。
3、甲方保证除国家、政府部门及本合同规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
4、乙方须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主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缴交当月租金。
5、租金缴付方式:以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缴付的费用后,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第四条物业管理和管理费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对该场地外部的保安、卫生、绿化、秩序、消防、清洁及水电的供应进行管理,而该场地内部上述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则和各种管理规章,且依据规定交纳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排污费等应缴费用并承担相应分担费用。
2、管理费以建筑面积计算,管理费暂定为每平方米每月元人民币,乙方承租该场地每月应缴的管理费为元/月(大写:)。日后管理公司将视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管理费的交付方式、时间依管理公司的规定。
3、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向管理公司支付有关本场地的物业管理保证金,金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即人民币元。物业管理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管理守则或规章、无欠费的情况下,管理公司全数无息退还给乙方。以后因管理费增加而产生的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
第五条免租期及装修
1、本合同从甲方交付场地之日为起租期日,开始计算租期,起租期最初个月为免租期,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供乙方场地装修。在此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须缴交管理费和其它应缴的费用。免租期只属一次性的优惠,并不适用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乙方须于免租期届满后,开始向甲方缴交租金。
2、乙方自费装修该场地,包括该场地的隔墙。在乙方装修该场地时,必须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关装修的规则要求,并向管理公司交纳装修押金元人民币(大写:)。如有涉及水、电、煤气、消防、通信、保安系统、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迁移以及其他固定设施的加建、更改,必须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监管。管理公司应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关规则要求完成装修后个工作日内将装修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装修工程全部完毕后,须报请管理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审验,以确定装修工程符合安全规范并提供有效证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规定按期如数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有权委派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的变换,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数收取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应缴费用的权利。
3、甲方有在乙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拥有出租本合同标的的合法权利,并保证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标的不受任何影响的权利。
2、乙方进场装修期间,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水电费按规定收取由乙方承担)。
3、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关设备。
4、负责对租赁场地作定期安全检查。
5、从开始计租之日起,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能正常投入使用。
6、因甲方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本身的质量,需要维修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维修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依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所租赁场地的权利。
2、乙方有在甲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3、乙方有在所租赁的范围内,在符合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前提下,安装本公司招牌(广告式招牌)的权利。
4、乙方有权按照第五条第2点的规定在所租赁场地增设中央空调及安装空调室外机,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的义务:
1、租赁期内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水电分摊费、停车费等。
2、保证不改变租赁场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按照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合法经营业务,不得将所租赁的场地用于合法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租赁场地使用,不得对租赁场地设定抵押。
4、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所租赁的场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赁场地或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5、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场地危破维修,需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与乙方签定回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6、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镶嵌在租赁场地结构或者墙内的设备和装修(包括室内的门窗及嵌墙的固定装饰),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购的空调机),甲方并不予补偿。
7、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如发现有损坏租赁场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的,则在乙方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及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在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交还甲方(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缴付应缴费,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按应缴未缴额每日%收取违约金。如连续个月未能缴足租金或连续个月未能缴足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无论乙方是否已收到书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赁场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设备,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及管理保证金。如此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乙方擅自改变所租赁场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转租、换房使用、设定抵押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乙方并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4、如甲方延迟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的,每延迟一日,甲方须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到计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使用,则免收乙方当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迟交付使用时间超过一个月,则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甲方免收乙方当日租金。
6、在对方没有可导致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的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八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变更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本合同标的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甲方应当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所有权变动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条合同终止
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应在租赁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如数(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费等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偿。
租赁期届满,乙方须清理租用的场地,交还所有钥匙,并保证甲方在其内所设立的固定装置等设备完好无缺(正常损耗则属例外)。甲方对乙方装修的投资不予补偿。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甲乙双方应按规定各自承担税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3、电费按电表计收,商业用水按市政府有关规定计收。公用水电按实际进行分摊。
4、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附件:1、乙方租用场地建筑面积平面图。
2、租用场地装修及设备表
写字楼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产:
甲方合法拥有坐落于市区大厦层房屋,建筑面积为:平米(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平米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的该房屋仅用于办公,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装修期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免租装修期间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时向该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这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等费用。
续租: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即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租金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租金
该房屋首年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元/平方米(税后租金),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即每季度租金元(大写:人民币:)自第二个租赁年度(含第二个租赁年度)起,年租金在上一个租赁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直至合同租赁期限结束。
乙方采取按每个季度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预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第一租赁年度第一季度的租金,起租日开始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第一季度租赁。之后乙方应当在每季度租期届满前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支付方式: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帐户名称:
帐号:
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月标准为:每建筑平米人民币元,合计每月元。
水费、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物业管理费交付办法和时间以物业公司规定为准。
六、履约保证金
在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履约保证金元(大写:)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期满,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损坏(双方特殊约定和自然磨损除外),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交房标准及房屋装修或改造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首年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消防等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装修的规定,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大厦《装修手册》、《客户手册》的规定。乙方在装饰装修该房屋前,需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向该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申报,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
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物业管理公司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物业的公共设备设施、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负责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权监督乙方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该房屋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继续履行。
按本合同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和保证金。
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第种:
①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或附属物归甲方所有。
②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③甲方恢复原状,并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他人。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明确的有关费用。
租赁期内拥有该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权。
乙方应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如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甲方或该房屋管理公司对该房屋进行修缮或处理突发事件采取避险措施时,
乙方应积极配合。
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自用部位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网络费、电话费、室内电费等使用该房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租赁期届满或者提前解除合同后,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将该房屋转租、分租、转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③无故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的,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乙方拖欠租金7天以上的(含7天),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追收所欠费用及滞纳金,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违反《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本物业管理制度,甲方或该房屋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租赁期内,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搬离房屋,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合理折旧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通知解除本协议的,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
或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方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二、特别约定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需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计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通知
1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且在下列情况下应视为已经充分送交:(1)专人递送;(2)通过挂号或保证递送的邮件发出;(3)通过电邮或传真形式发送并取得必要的回答。
1下列情况下通知应视为有效送达:(1)专人递送到对方约定的地址;(2)通过邮件方式的,在寄出七日后视为送达;(3)通过电邮或传真形式发送,以电邮或传真发出之日期视为送达。
十五、其他约定
1非经双方书面协议,本合同不得变更或者修改。
1.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则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需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
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写字楼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产:
甲方合法拥有坐落于市 区 大厦 层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 米(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 平米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的该房屋仅用于办公,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免租装修期为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免租装修期间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时向该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这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等费用。
续租: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即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租金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租金
该房屋首年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元/平方米(税后租金),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即每季度租金元(大写:人民币:)。自第二个租赁年度(含第二个租赁年度)起,年租金在上一个租赁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直至合同租赁期限结束。
乙方采取按每个季度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预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第一租赁年度第一季度的租金,起租日开始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第一季度租赁。之后乙方应当在每季度租期届满前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支付方式: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帐户名称:
帐号:
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月标准为:每建筑平米人民币 元,合计每月 元。
水费、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物业管理费交付办法和时间以物业公司规定为准。
六、履约保证金
在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履约保证金元(大写:)。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期满,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损坏(双方特殊约定和自然磨损除外),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交房标准及房屋装修或改造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首年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消防等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装修的规定,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大厦《装修手册》、《客户手册》的规定。乙方在装饰装修该房屋前,需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向该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申报,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
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物业管理公司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委托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物业的公共设备设施、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负责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
甲方委托 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权监督乙方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该房屋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继续履行。
按本合同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和保证金。
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第 种:
①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或附属物归甲方所有。
②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③甲方恢复原状,并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他人。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明确的有关费用。
租赁期内拥有该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权。
乙方应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如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甲方或该房屋管理公司对该房屋进行修缮或处理突发事件采取避险措施时,
乙方应积极配合。
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自用部位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网络费、电话费、室内电费等使用该房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租赁期届满或者提前解除合同后,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将该房屋转租、分租、转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③无故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的,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乙方拖欠租金7天以上的(含7天),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追收所欠费用及滞纳金,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违反《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本物业管理制度,甲方或该房屋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租赁期内,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搬离房屋,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合理折旧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通知解除本协议的,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
或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方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二、特别约定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需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计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通知
1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且在下列情况下应视为已经充分送交:(1)专人递送;(2)通过挂号或保证递送的邮件发出;(3)通过电邮或传真形式发送并取得必要的回答。
1下列情况下通知应视为有效送达:(1)专人递送到对方约定的地址;(2)通过邮件方式的,在寄出七日后视为送达;(3)通过电邮或传真形式发送,以电邮或传真发出之日期视为送达。
十五、其他约定
1非经双方书面协议,本合同不得变更或者修改。
1.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则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需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
1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 字: 法定代表人签 字: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写字楼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经甲乙双访商,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租赁标的物己焘赁目标
1.甲方将位于市路褐累折办公楼楼内层转租给乙方作办公应用。该层办公楼原为甲方向市公司所租赁的。
租赁期限己焘金
2.租赁时间为贰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3.房钱每月为国民币元整。乙方租满一年后,从第二年开端,房钱每年递增%.
4.房钱以国民币统一结算,按结算,先后,每月日前接清。
5.在签订折同时,乙访向甲方接缴押金国民币元整。该押金在乙方租赁期满无违约走动撤退退却还。
6.租赁期满乙访持绝租用,甲方应优先乙方租用,房钱按履走。
甲方的权害任务
7.在折同生效后,甲方于年月日将租赁物接付给乙方应用,在乙方租赁期间为乙方折理应用租赁物供给方即。按约定收与房钱。
8.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对租赁物的折理应用,乙方建正原房屋装建及结构。9.甲方有权禁止,并请求乙方又还原状,赔偿丧失。乙方征得甲纷泮准,并有书面证明,畸形应用时属做作磨损的损坏除外。
10.甲方有权害监督乙方安全和消防管理。
11.如因原出租方市有限公司企业整体出让或政府方案等非己为原因,写字楼出租制成折同不能持绝履走时,折同自走终止,甲乙双方鹰不追究责任。
12.甲方应协助供给给乙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干证照所需的各种材料。
乙方的权害任务
13.在法律划定各折同约定领域内应用租赁物,不受甲方干涉。
14.非经甲纷泮准不得转让、转租租赁物,不得改变租赁用处。
15.按约定接缴房钱,如超过天不接房钱,甲方有权终止折同,收回租赁物。
16.接收产权单位的安全、消防监督,作佳租赁物的消防安全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成果由乙方负完整责任。
17.折同终止或双访商一致结除折同后,乙方应在终止或结除后三天内将租赁物返还甲方。
水电费的接缴水电费按真际应用质,每月向甲方结算。
18.每月按有关划定接缴卫生清算费。
违约责任
19.乙方未按原协议按期支付房钱,写字楼租赁甲方按每日%收与欠接房钱的滞缴金,超过天不接房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折同,收回租赁物。
20.甲乙双方应作佳各应用的财物的安全消防工作,并由购置财产保险或消防器材,并自走承担相应责任。
21.折同终止或依法结除,乙方不按约定返还租赁物的,每迟炎蠡日,乙方按上年平均日房钱额双倍接缴违约金给甲方。
22.原折同依法订坐后即有法律束缚力,任何一方违反法律划定和原折同约定结除折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的结决方法
23.甲乙双方产生正常争议时,原着互谅互让的准则通过友爱协商结决;双方产生特别重大的争议时,通过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国民法院提起诉讼。
折同到生效
24.原协议经双方代表己签字加盖公章后荚犹生效。原协议一式两份,具备平等法律效率,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代表己:
年月日
承租方:
代表己:
年月日
写字楼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赁期间内的法律责任:
1、乙方承租期内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概不负担。
2、乙方承租期内对甲方进行的房屋装修及其他无法带走的投资,合同终止时,由甲方无常收回。
3、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经营。
4、乙方必须确保承租房屋、财产、场所的安全,并不得随意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承租期满保证房屋完好无损,由于故意或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均有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应当按约定的事项,保证乙方正常使用房屋、财产和场所,便于乙方经营。
1、按租赁期限约定的时间提供乙方承租的房屋或场所。
2、保证正常情况下乙方的用电用水需求。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擅自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或转让。
2、乙方利用承租的房屋、场所进行非法活动。
3、因城市改造、拆迁或甲方有大的改建或引进项目需终止合同,
甲方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
4、乙方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租金。
四、乙方自愿租赁甲方
1、租赁期限为 ,从 至 。
2、租赁用途: 。
3、租金数额为: 。
4、租金缴纳方式和期限为: 。
5、乙方用电、用水: 。
五、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写字楼租赁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产:
甲方合法拥有坐落于市区大厦层房屋,建筑面积为:平米(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平米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的该房屋仅用于办公,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装修期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免租装修期间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时向该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这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等费用。
续租: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即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租金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租金
该房屋首年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元/平方米(税后租金),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即每季度租金元(大写:人民币:)自第二个租赁年度(含第二个租赁年度)起,年租金在上一个租赁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直至合同租赁期限结束。
乙方采取按每个季度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预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第一租赁年度第一季度的租金,起租日开始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第一季度租赁。之后乙方应当在每季度租期届满前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支付方式: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帐户名称:
帐号:
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月标准为:每建筑平米人民币元,合计每月元。
水费、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物业管理费交付办法和时间以物业公司规定为准。
六、履约保证金
在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履约保证金元(大写:)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期满,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损坏(双方特殊约定和自然磨损除外),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交房标准及房屋装修或改造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首年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消防等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装修的规定,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大厦《装修手册》、《客户手册》的规定。乙方在装饰装修该房屋前,需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向该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申报,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
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物业管理公司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物业的公共设备设施、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负责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权监督乙方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该房屋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继续履行。
按本合同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和保证金。
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第种:
①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或附属物归甲方所有。
②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③甲方恢复原状,并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他人。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明确的有关费用。
租赁期内拥有该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权。
乙方应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如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甲方或该房屋管理公司对该房屋进行修缮或处理突发事件采取避险措施时,
乙方应积极配合。
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自用部位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网络费、电话费、室内电费等使用该房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租赁期届满或者提前解除合同后,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将该房屋转租、分租、转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③无故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的,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乙方拖欠租金7天以上的(含7天),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追收所欠费用及滞纳金,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违反《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本物业管理制度,甲方或该房屋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租赁期内,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搬离房屋,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合理折旧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通知解除本协议的,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
或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方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二、特别约定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需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计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通知
1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且在下列情况下应视为已经充分送交:(1)专人递送;(2)通过挂号或保证递送的邮件发出;(3)通过电邮或传真形式发送并取得必要的回答。
1下列情况下通知应视为有效送达:(1)专人递送到对方约定的地址;(2)通过邮件方式的,在寄出七日后视为送达;(3)通过电邮或传真形式发送,以电邮或传真发出之日期视为送达。
十五、其他约定
1非经双方书面协议,本合同不得变更或者修改。
1.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则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需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
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写字楼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绍兴县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租赁条款:
一、租赁物及租赁期限
1、甲方同意将位于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详见本合同所附“租赁物”平面图)
2、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第三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租金的支付办法:第一个租赁年的租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付清;以后每个租赁年的租金在当年 月 日前付清。
三、其它费用
1、乙方负责支付“租赁物”在乙方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水费、电费等费用,水费、电费按供水、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水电费的损耗按实际用量的5%计收,当月产生的水费、电费,乙方应在次月5日前支付给甲方,乙方用水、用电数量以甲方抄表数为准。
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水、电押金元,在合同解除或租赁期届满时,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在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元的标准向甲方交纳,每一租赁年的物业管理费与房屋租金同时付清。
四、“租赁物”的使用及装修
1、对于“租赁物”乙方只能用于商务办公。
2、“租赁物”交付乙方后,乙方因使用需要,如需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的改建、加固和装修的,改建、加固和装修方案需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以不损坏“租赁物”整体结构及第三方利益为前提,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改建、加固、装修费用及完工后的维护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在租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1、依本合同规定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水、电单独设立计量表。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1、自觉遵守治安、消防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保证“租赁物”的安全,接受甲方对“租赁物”的安全检查和整改意见。
2、按时、足额地向甲方交纳租金和水、电等其它费用。
3、负责对租赁区域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4、按本合同规定使用“租赁物”并开展经营活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出借“租赁物”。
6、遵守甲方对“租赁物”所作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合同的续订
在租赁期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租的,应在租赁期届满日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八、保密责任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
九、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及“租赁物”的归还
1、本合同可因租赁期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发生不可抗力致“租赁物”不能使用而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它任何一项费用达30天以上(含本数);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之用途的;
C、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建、加固、装修租赁房屋的,或擅自转租、分租、出借“租赁物”的;
D、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甲方未按时交付“租赁物”,经乙方书面催告后超过30天以上(含本数)仍未能交付的;
B、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乙方若使用将危及安全的。
4、本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因租赁期届满而终止时,乙方应在解除或届满之日起三天内将“租赁物”腾空,并交还甲方。对于“租赁物”内的固定装修及附着物,乙方应予拆除(甲方认可不拆除的除外),并恢复交房前原样。乙方逾期归还“租赁物”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十、违约责任
1、逾期支付租金或逾期交付“租赁物”或无正当合法理由拒收“租赁物”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每天500元。
2、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相当于该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3、任何一方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另一方赔偿相当于该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为违约金,但依据本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时除外。
4、如因发生不可抗力,致“租赁物”损坏或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加以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其真实意志的情形。
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数
1、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一:防火安全责任书
附件二:租赁物平面图
附件三: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写字楼租赁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产:
甲方合法拥有坐落于市 区 大厦 层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 米(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 平米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的该房屋仅用于办公,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免租装修期为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免租装修期间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时向该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这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等费用。
续租: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即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租金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租金
该房屋首年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元/平方米(税后租金),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即每季度租金元(大写:人民币:)自第二个租赁年度(含第二个租赁年度)起,年租金在上一个租赁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直至合同租赁期限结束。
乙方采取按每个季度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预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第一租赁年度第一季度的租金,起租日开始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第一季度租赁。之后乙方应当在每季度租期届满前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支付方式: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帐户名称:
帐号:
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月标准为:每建筑平米人民币 元,合计每月 元。
水费、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物业管理费交付办法和时间以物业公司规定为准。
六、履约保证金
在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履约保证金元(大写:)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期满,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损坏(双方特殊约定和自然磨损除外),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交房标准及房屋装修或改造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首年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消防等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装修的规定,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大厦《装修手册》、《客户手册》的规定。乙方在装饰装修该房屋前,需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向该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申报,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
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物业管理公司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委托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物业的公共设备设施、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负责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
甲方委托 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权监督乙方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该房屋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继续履行。
按本合同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和保证金。
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第 种:
①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或附属物归甲方所有。
②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③甲方恢复原状,并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他人。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明确的有关费用。
租赁期内拥有该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权。
乙方应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如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甲方或该房屋管理公司对该房屋进行修缮或处理突发事件采取避险措施时,
乙方应积极配合。
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自用部位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网络费、电话费、室内电费等使用该房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租赁期届满或者提前解除合同后,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将该房屋转租、分租、转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③无故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的,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乙方拖欠租金7天以上的(含7天),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追收所欠费用及滞纳金,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违反《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本物业管理制度,甲方或该房屋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租赁期内,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搬离房屋,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合理折旧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通知解除本协议的,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
或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方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二、特别约定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需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计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通知
1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且在下列情况下应视为已经充分送交:(1)专人递送;(2)通过挂号或保证递送的邮件发出;(3)通过电邮或传真形式发送并取得必要的回答。
1下列情况下通知应视为有效送达:(1)专人递送到对方约定的地址;(2)通过邮件方式的,在寄出七日后视为送达;(3)通过电邮或传真形式发送,以电邮或传真发出之日期视为送达。
十五、其他约定
1非经双方书面协议,本合同不得变更或者修改。
1.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则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需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
1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 字: 法定代表人签 字: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写字楼租赁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证件号码:
乙方(承租方):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租赁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合法租赁的坐落于(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共平方米,装修情况为□毛坯□普通□标准□高档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写字楼租赁合同
1、该房屋租赁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回收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在租赁期内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半年□季度□月度;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日支付。
五、其他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费□电话□网络使用费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六、房屋修缮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2、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运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使用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费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第八条第(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九、乙方的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欠租金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甲方的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照月租金的%向乙方赔偿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4、甲方应保证出租至房屋其所有,并无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如发生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应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照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乙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正本)联通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补充约定
租金账号: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写字楼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甲方将 层 号房屋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租赁该房屋仅用于办公,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每年纯租金元,即元整。
本合同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水、电、卫生费由乙方支付,电表读数 度。甲方每季度抄表一次,电费为 元/度,水费 元/吨,卫生费 元/月。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先支付半年水费 元,半年卫生费 元,共计 元。房租费由乙方先一次性付清半年的房屋租金共计 元,先交钱后用房。下半年的租金须在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
双方签订合同时,甲方预收乙方房屋押金共计 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双方合同到期在没有出现违约问题时退还乙方(不计息)。
支付方式:由乙方按以下账户支付给甲方,开户行:
,账户名称:,账号:,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乙方无故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含一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没收其房屋保证金,并追收所欠费用。
(7)承租期间,乙方在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设施设备费、装饰装修费、物管费、停车费、网络费、电话费以及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8)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设计方案须经甲方盖章同意。装饰装修期间应遵守装饰装修中的强制性标准、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不得影响建筑结构,全同期满乙方退出该房屋甲方不给予任何补贴。如果乙方擅自动工引致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
(9)为了大楼的整体形象,乙方须服从甲方的总体安排和统一管理。如遇城市建设需要或甲方重大经营决策需新建、改建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中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无偿无条件配合甲方执行,租赁费、水电费、卫生费均按实核算。
(10)为保持本大楼的外立面美观,大楼外墙严禁自行制作广告牌和防盗网,确实需要安装防盗网的,须用不锈钢制作且安装在门窗内。
(11)承租期间,乙方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和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承租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和政策,乙方必须出示有关证明、证件后方可办理租赁手续。
(12)乙方租期内,损坏房屋或公共场地和设施的,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负责修复或委托甲方修复,修复款由乙方负责。合同到期后,乙方负责恢复承租前房屋的原貌(墙面、地砖﹑门窗、灯具完好)。
(13)以上各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违约方须向对方缴纳半年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认同此房屋已交付乙方使用,并且即日起此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由乙方负责。
(1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调换所租用的房屋。
(15)租赁期满,本租赁合同自动失效。如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续租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不再续租的,则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16)签订合同时,乙方需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写字楼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在房屋,建筑面积,(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季)初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于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证处份,税务部门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写字楼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乙方因经营需要临时租用甲方在建房屋,经双方共议达成如下房屋租用临时协议:
第一条 租用时间:为乙方临时使用,如果甲方工程续建,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日内应无条件退租搬出,不得拖延。
第二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元,先付后住,不得拖欠。
第三条 租期内,房屋隔墙及铺面门、窗、网等设施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因甲方续建搬出时,均得以无偿拆除。
第四条 租期内,乙方用水、用电按表支付不得拖欠,因甲方续建停止租用时,乙方拖欠的水电费与甲方无关,乙方向水电有关部门支付。
第五条 乙方住进本大楼所有人员必须办理合法证件,做好消防、治安工作,保护好本大楼的一切财产。
第六条 乙方在租期内必须做好楼层内的卫生及周边的环境卫生,不准把废料和其他垃圾杂物堆放在本大楼内。
第七条 租用期间,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乙方租用在签订协议时先交纳个月租金做保证金,待乙方不租用搬出时,搞好租赁场地卫生,并保持原有结构“按样无损”的退还保证金。否则将不退保证金。
第九条 乙方不得随便扩大租用面积,不准外租转让,不准随便改变使用和损坏大楼内任何原结构。
第十条 从签字之日起租用期必须有年时间,否则不退押金。如果年之内甲方续建、转卖,乙方必须无条件搬出。甲方不负乙方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如违反上述职责,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和清出乙方在本大楼租用权,保证金不退还。
本临时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写字楼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郴州市苏园东路林邑花城3栋1717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计叁年。
二、本房屋押金叁仟元,月租金为人民币1800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季初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季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x年x月x日
写字楼租赁合同 篇14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写字楼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写字楼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写字楼的位置和面积
乙方租赁甲方合法拥有的位于的,作为之用,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乙方租用的建筑面积按广州市房管局的有关规定计算,乙方租用场地的具体位置见附件1,租用场地装修及设备见附件2。
第二条租赁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的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期从甲方交付楼宇给乙方进场装修之日起计。
2、甲方将于年月日前通知乙方进场装修。
3、租赁期满,乙方如愿续租,应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重新签订的合同为准。
4、如本协议规定的租赁期限未满,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在结清乙方所有应缴费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并赔偿乙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后,甲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
5、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如数无息退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并赔偿甲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乙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项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电费等应缴费用,并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附件2所列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交还甲方。
第三条租金和租赁保证金
1、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乙方承租的场地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楼宇的租金为每月元人民币,大写:(乙方内部卫生、保安、水电、电话、消防、空调等费用由乙方自理)。该租赁场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变;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即月租为人民币元(大写:);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即月租为人民币元(大写:);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即月租为人民币元(大写:);租期超过五年的,从第六年起甲乙双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为%。
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天内向甲方交纳一个月的租金计元人民币作为定金,该定金日后将抵作乙方应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须于进场装修之前即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为两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元。以后因租金升幅所产生的租赁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如乙方无违约,在租赁期满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乙方。
3、甲方保证除国家、政府部门及本合同规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
4、乙方须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主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缴交当月租金。
5、租金缴付方式:以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缴付的费用后,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第四条物业管理和管理费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对该场地外部的保安、卫生、绿化、秩序、消防、清洁及水电的供应进行管理,而该场地内部上述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则和各种管理规章,且依据规定交纳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排污费等应缴费用并承担相应分担费用。
2、管理费以建筑面积计算,管理费暂定为每平方米每月元人民币,乙方承租该场地每月应缴的管理费为元/月(大写:)。日后管理公司将视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管理费的交付方式、时间依管理公司的规定。
3、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向管理公司支付有关本场地的物业管理保证金,金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即人民币元。物业管理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管理守则或规章、无欠费的情况下,管理公司全数无息退还给乙方。以后因管理费增加而产生的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
第五条免租期及装修
1、本合同从甲方交付场地之日为起租期日,开始计算租期,起租期最初个月为免租期,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供乙方场地装修。在此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须缴交管理费和其它应缴的费用。免租期只属一次性的优惠,并不适用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乙方须于免租期届满后,开始向甲方缴交租金。
2、乙方自费装修该场地,包括该场地的隔墙。在乙方装修该场地时,必须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关装修的规则要求,并向管理公司交纳装修押金元人民币(大写:)。如有涉及水、电、煤气、消防、通信、保安系统、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迁移以及其他固定设施的加建、更改,必须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监管。管理公司应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关规则要求完成装修后个工作日内将装修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装修工程全部完毕后,须报请管理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审验,以确定装修工程符合安全规范并提供有效证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规定按期如数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有权委派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的变换,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数收取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应缴费用的权利。
3、甲方有在乙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拥有出租本合同标的的合法权利,并保证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标的不受任何影响的权利。
2、乙方进场装修期间,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水电费按规定收取由乙方承担)。
3、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关设备。
4、负责对租赁场地作定期安全检查。
5、从开始计租之日起,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能正常投入使用。
6、因甲方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本身的质量,需要维修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维修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依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所租赁场地的权利。
2、乙方有在甲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3、乙方有在所租赁的范围内,在符合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前提下,安装本公司招牌(广告式招牌)的权利。
4、乙方有权按照第五条第2点的规定在所租赁场地增设中央空调及安装空调室外机,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的义务:
1、租赁期内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水电分摊费、停车费等。
2、保证不改变租赁场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按照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合法经营业务,不得将所租赁的场地用于合法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租赁场地使用,不得对租赁场地设定抵押。
4、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所租赁的场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赁场地或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5、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场地危破维修,需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与乙方签定回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6、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镶嵌在租赁场地结构或者墙内的设备和装修(包括室内的门窗及嵌墙的固定装饰),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购的空调机),甲方并不予补偿。
7、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如发现有损坏租赁场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的,则在乙方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及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在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交还甲方(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缴付应缴费,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按应缴未缴额每日%收取违约金。如连续个月未能缴足租金或连续个月未能缴足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无论乙方是否已收到书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赁场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设备,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及管理保证金。如此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乙方擅自改变所租赁场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转租、换房使用、设定抵押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乙方并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4、如甲方延迟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的,每延迟一日,甲方须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到计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使用,则免收乙方当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迟交付使用时间超过一个月,则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甲方免收乙方当日租金。
6、在对方没有可导致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的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八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变更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本合同标的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甲方应当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所有权变动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条合同终止
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应在租赁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如数(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费等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偿。
租赁期届满,乙方须清理租用的场地,交还所有钥匙,并保证甲方在其内所设立的固定装置等设备完好无缺(正常损耗则属例外)。甲方对乙方装修的投资不予补偿。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甲乙双方应按规定各自承担税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3、电费按电表计收,商业用水按市政府有关规定计收。公用水电按实际进行分摊。
4、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附件:1、乙方租用场地建筑面积平面图。
2、租用场地装修及设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