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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租位于博罗县四角楼博头岭村13号新房后铁皮房区平方米。作为工业厂房租给乙方使用,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元每平方,共计(¥元),房租每月1至5号交租。
二、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期未满时,甲方不得收回房屋,不得任意增加房租或转租他人,否则乙方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甲方负责供应水、电、有线电视(水:元/方,电:度/元)到厂房,乙方应按有关部门收费标准负责缴交。
四、乙方租房用途用于宝石加工。
五、租赁期间,自然灾害造成厂房损坏甲方负责修复,与乙方无关。
六、以上协议,望双方共同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路 号的 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年,从 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 元,由乙方于每年 日交纳给甲方 .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的厂房和部分辅助房屋全部租给乙方徐斌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交纳和房屋维修
1、经双方协商同意全年租金元(六万元整),租金按年交纳,一次付清。第一次交纳从签订合同之日,交纳50%,两个月内交清剩余的50%。
2、甲方对出租的房屋保证不漏雨、不水淹、实现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并向乙方提供不少于40千瓦动力电源。
3、出现不是人为造成的房屋破损要及时修缮,乙方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四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更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按年租金%,
2、甲方未履行第三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按年租金%,以日叠加计算,交付违约金给乙方。
3、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4、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按所欠租金的%,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5、乙方如不续租,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如要续租,乙方有优先权。租金每年提前一个月交清。
第六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拆迁的消息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减少损失的各项准备。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以书面通知为准),多退少补。
第七条争议解决和协议补充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有意租赁甲方厂房车间, 平方,作 使用。厂房位置大兴工业园区 栋由东向西第 间至第 间。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金额及缴款方式
1、年租金为 元。合同签定时,乙方一次性支付全年租金。
2、缴款方式:甲方已收据形式,向乙方收取租金。
三、有关责任条款
1、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自行领取营业执照,办理一切相关手续,承担生产经营和民事、刑事责任。
2、自觉搞好安全生产、防炎、防盗,如因乙方有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全额赔偿。
3、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保证甲方房屋及所有设施的完好,确因生产需要,须向甲方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实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不能按照约定支付甲方租金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停止生产。
5、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续租。
四、甲方承诺
1、支付服务于乙方,帮助协凋解决乙方遇到的困难。
2、根据公司现有条件,尽量满足用户的需要,乙方所有水电单独分表计量,费用按月支付,安装费用自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5
为了发展经济办好市场,甲方愿意将自己的厂房租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好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给乙方使用租期年,从年
月日至年月日,初租期即第一年月租元,第二年月租元,第三年月租元,租前乙方要先交一个月押金,在期满后一个月扣回,另有说明在几年内如人民币贬值要经双方协商好,由乙方保回部分损失费给甲方。
二、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如有中途退出押金不能退回,作违规处理保回甲方损失。
三、租金缴交办法,租金在当月前五天交齐,乙方随能使用,否则乙方拖欠租金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厂房,还不退回押金处理。
四、出租厂房产权土地税由甲方负责,其如各项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工商营业费等杂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并依法申报户口和守法经营,如有违法或拖欠工人工资等事务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在租凭期间,需要改造结构,应向甲方提出同意才改,不得擅自改变,否则损坏财物要照价双倍赔偿经济损失。
六、乙方在租凭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转租转让,在期满时,需在搬走,乙方不得拆天花板和供电设施,并要交清租金和各项杂费,随能把货物搬走(能搬动的可以搬走,不能动的不得拆走)。
七、水电安装,由甲方负责到厂房门口,其他室内水电安装全部由乙方自己负责。
八、在乙方租凭期,如甲方中途违约要退回押金元。
九、合同期满时,甲方的厂房需要继续出租,乙方有优先权(但如有价高者,使乙方承担不了,甲方有权收回厂房),经双方协商再租凭。
十、本合同如有未订事宜,需要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与本合同一齐有效。
十一、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租用甲方所属厂房 3500 平方,每月租金¥120xx 元,租用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签定之日乙方缴纳甲方定金 ¥ 元(以收据为准)。
三、乙方每月租金定要在当月5日前交齐给甲方,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租用厂房,定金不作退回乙方。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他人;不得擅自改建厂房内、外建筑及装修,乙方需要转让、改建、装修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作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收回乙方租用厂房,定金不退回乙方。
五、乙方租赁期间,应要爱护甲方固有财物不得损坏,否则按现行物价赔偿甲方。
六、水、电、税务、工商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交纳。
七、乙方要做好防火工作及环境卫生,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各一份,自双方签名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甲方有权作出补充和解释。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 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每年应付厂房租金共 元。
2、采用先付后租形式,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合同即生效。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按季结算,每季度结束前15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一季度租金,到期后,在乙方结清甲方所有费用后甲方退还租赁保证金。
3、乙方可通过(转账、现金、承兑、支票)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一个星期内付款。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厂房出租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地址: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为 个月。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按市场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并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条 租金等费用承担和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月租金为人民币 19 元/平方米,即每月租金合计 元人民币,大写:肆万玖仟叁佰捌拾肆元捌角。每季度租金为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捌仟壹佰伍拾肆元肆角。
2、租金每季度缴一次,先交租后使用,起租日期如不足一个季度,按实际季度时间加下一季度租金交纳,即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交纳下一季度租金,依此类推。
3、如乙方未能如期全额支付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拖欠租金及费用总额人25%加收违约金;逾期缴费超过五天,甲方有权停止水电供应;逾期缴费超过十天,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第四条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一个星期内付款。
2、租赁期间,水电设施按现有的容量交付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要水电增容,增容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增容设施不得有意损坏或拆除,无偿归还甲方所有。
第五条 租赁期间厂房的装修、搭建与维护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可拆除自己出资安装的吊车、生产机械、经营设备等,但固定装修设施、电容柜、吊车轨道无论由哪一方出资、一经安装后均不得拆除或破坏,合同终止(包括合同提前终止)后无条件归还甲方。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履行完承租手续后,将租赁物移交给乙方。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如乙方需要,可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登记有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不得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5)负责租赁期间因甲方的原因所发生的与该厂房及设施相关的一切债权、债务及安全事故。
(6)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7)修建A幢2-3跨中间隔离。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约定接受厂房,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通讯费等相关费用。
(2)租赁期间,承租厂房由乙方负责购买意外事件和防盗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如因乙方不购买保险,发生保险事故,致使甲方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得不到保险公司赔偿的,有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按照国家与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环保许可证、税务登记、劳务备案等事项;自行负责税务、工商、卫生、治安、环保、消防等税费。若因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甲方财物受到损坏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负责租赁期间因乙方的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环保及安全事故。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是,乙方享有优先权,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乙方在用电方面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须对甲方签订的合约价格、条款保密,如因乙方违约,将追究乙方责任。
第七条 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借出,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借出,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力不因乙方转租、借出而改变,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第八条 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乙方在租赁严禁将消防设施改作其它用途,因乙方擅自改动消防设施而造成消防事故或第三方损害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6、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合同提前解除时,乙方应如期(合同期满的.在期满日,合同提前解除的在解除日)退还该厂房,并将存放在厂房内的财物搬走。如乙方逾期退还厂房,按每天50元/平方米收取违约金,超过五天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财物的所有权,可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得追索。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解除合同协议的。
2、厂房因国家建设或其他用地需要而被征收、征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征服赔偿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赔偿项目是根据甲乙双方的产权归属获利。
3、乙方若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不再退还已收租金,若保证金及已收取租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厂房或利用厂房进行非法活动。
5、乙方不配合甲方的督促和协助做好消防、安全、卫生等工作的。
6、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拖欠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工资情况严重因此被工人集体向劳动部门投诉的,则视为乙方违约。则乙方同意由甲方将其位于租赁厂房内的财物变卖用以清偿工资、工伤等待遇。剩余款项在扣除欠甲方的租金、费用、损害赔偿金后可退还乙方。
第十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厂房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厂房,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尽力抢救减少损失,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因乙方怠慢通知和救助而致使损失扩大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并签字后生效,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
一、甲方将自厂房位于房屋总计约平方米的空房出租给乙方作为生产用房使用。
二、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租赁期为年,即自年月起。
三、房屋租金为每年人民币,租金支付方式实行先付。
四、乙方在承租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厂房进行非法加工活动,及进行违反国家
六、乙方可以使用以前厂里的化验设备。
七、甲方在出租厂房给乙方期间,如遇国家征收、征用,甲乙双方的租赁协议自行终止,国家给予的赔偿费属甲方所有,如国家另赔付搬迁费用,搬迁费甲乙双方各得一半,员工待工人员补助费用,甲乙双方按员工人数平均分配。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用的厂房转租给他人使用,
九、合同期满,乙方欲继续租赁,应在合同期满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继续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重新签订合同。同样合同期满,甲方如不再继续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也需提前六个月通乙方。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使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继续租用。
十、乙方在承租期内,欲改变厂房内部结构或装修,需征得甲方同意并在安全前提下,进行改造、装修,用由乙方自已负责。在租赁期内,甲方提供厂房及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仅有使用权,乙方不续租后,不得擅自拆除、损坏房屋结构,若损坏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赔偿。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12
出租人(下称甲方):
承租人(下称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乙方为开办工厂之需要租用甲方房屋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租赁物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拥有完整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坐落于,
面积约为平方米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厂房,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厂房,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
二、租赁期间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期限为
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租赁费用及给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年租金为元整(元/年),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每年缴纳。租金需提前10天内交纳。租金以转账为准甲方卡号(户名:)开户行:。如有征地及拆迁,甲方以乙方占用日期收取租金多余租金退还乙方。
乙方所用水、电、煤气、物管、清洁等相关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逾期造成停水停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五、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随行就市按市场价,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六、乙方不可私自转租厂房,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14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葛佰村四队的厂房和部分辅助房屋全部租给乙方徐斌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两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交纳和房屋维修
1、经双方协商同意全年租金元(六万元整),租金按年交纳,一次付清。第一次交纳从签订合同之日,交纳50%,两个月内交清剩余的50%。
2、甲方对出租的房屋保证不漏雨、不水淹、实现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并向乙方提供不少于40千瓦动力电源。
3、出现不是人为造成的房屋破损要及时修缮,乙方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四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更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按年租金 %,以日叠加计算,交付违约金给乙方。
2、甲方未履行第三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按年租金 %,以日叠加计算,交付违约金给乙方。
3、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4、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按所欠租金的 %,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5、乙方如不续租,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如要续租,乙方有优先权。租金每年提前一个月交清。
第六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拆迁的消息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减少损失的各项准备。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以书面通知为准),多退少补。
第七条、争议解决和协议补充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字、手印):
承租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时间:
时间:
厂房出租合同 篇15
租房的费用一般包括房租、水电煤气等费用;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这些费用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就尤为关键;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三、押一付一年、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较普遍,业主及客户都相对认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
另外,租户还应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有线电视费、保证金的支付额度以及支付方式,确定后期使用时产生的水电煤气费用的交付方式及时间,取得电卡、水卡等支付凭证,以免后期使用出现麻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情况及基本要求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电子有限公司厂区内,厂房结构为钢结构,厂房租赁总面积为:平方米。
2、乙方必须遵守电子有限公司的厂纪厂规及有关国家规定的环保、安全、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并不退还租金。
二、租赁期限
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的生产厂房年租金:元/平方米,以后每年递增%。
2、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即付清半年厂房租金给甲方,以后乙方每半年需提前三个月支付下半年厂房租金,如乙方无故拖欠,甲方每天按实际年租金的1%增收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由甲方按照100KW的额定配给标准,将电缆装配到厂房外围为止,厂房内部的电气装修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电气装修标准,由乙方自行承担完成;
2、租赁期间,厂房内所发生的所有水、电、电话通讯等费用按成本价由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
3、租赁期间,由乙方承担甲方一名门卫的薪资;
4、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部的统一管理,因乙方生产导致的消防事故、环境污染等而造成的损失或引起的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租赁期间,因租赁厂房所生产的营业税等税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间,厂房内由甲方自行添置的水雾空调等设备、内部装潢(包含花岗岩地砖等)以及电气装修等附属设施一并折价为人民币柒万元交付给乙方有偿使用;租赁期满或中途中止时,严禁私自拆除、变更、损坏厂房内部原有装潢、设备及电气等附属设施。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赁的厂房、仓库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所提供的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3、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按规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所租赁厂房,并不退还租金。
2、租赁期满,乙方应当保证该厂房及附属设施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的厂房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租赁的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及时支付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任一方如违反本租赁合同中的条款,违约方应支付相当于当期半年租金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九、本合同正式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即宣告作废。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正式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