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中,我们总少不了进行申请书写作的机会,想写好申请书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有关工伤申请书4篇(工伤申请书怎么写有范文吗)》,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下面是好范文小编整理的有关工伤申请书4篇(工伤申请书怎么写有范文吗),欢迎参阅。
有关工伤申请书1
单位名称(盖章): 认定申请人与工伤人员关系: □用人单位 □本人 □亲属 □工会 个人社会保卡号:
工伤人员姓名:
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事故发生经过(简述): 特别提醒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
内,用人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书面申请报告或申请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30日申请时限内为本单位工伤人员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工伤申请时效为1年(以受理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相关的材料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此致
XX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签字):XX
XXXX年XX月XX 日
有关工伤申请书2
申请人: ,男,生于 年 月 日,汉族,初中文化, 县 镇 村 组人,居民身份证号 ,现长期居住在 楼西单元 室,电话
务工单位: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证:
工地住所地:
申请请求:
请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申请人的请求,依法对申请人受伤认定为工伤。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和务工单位 树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鉴定了劳动合同两年,在该单位务工,岗位为销售大米,每月工资3400元。20xx年5月28日申请人受务工单位的派遣,座单位雇佣的 所有的陕 号货车拉运大米到安康市去销售,车辆行驶于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路段和安康的陕 号车主 驾驶的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申请人受伤,申请人在安康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91天出院,其伤被诊断为:
1、颈Z椎体、左侧横突及右侧椎板骨折。
2、右侧肩胛骨骨折。
3、右侧锁骨骨折。
4、闭合性胸部损伤。
5、右肘部皮肤擦挫伤6、肋骨骨折(右1-7肋,左1、5、6、7、8、9、10肋)之伤。
该事故经安康市汉滨区交警大队于20xx年6月18日向申请人及驾驶员 ,驾驶员 送达了(20xx)年第126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 负责主要责任, 负责次要责任。申请人 不负责事故责任。吕新杰不服该认定,申请安康市交警支队复核,安康市交警支队于20xx年7月31日向 送达了书面复核结论为《维护原办案单位作出的责任认定》126号认定书生效。申请人的伤经汉中汉辉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后,该所于20xx年4月14日出具的第253号法医学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被鉴定人 多发性肋骨骨折(右1-7肋左1、5、6、7、8、9、10肋)其伤残等级评定为捌级,右锁骨骨折,右侧肩胛骨骨折,现右上肢丧失功能10.5%其伤残等级评定为拾级。取除颈椎内固定(手术)治疗费用评估为6000元,住院天数为20天。右锁骨及左5、7、8肋内固定取除(手术)治疗费用评估为7000元,住院天数为20天。
该交通事故申请人已向安康市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该院以(20xx)判决书,确定了 及 车辆所投保的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安康市支公司, 各自应承担的理赔责任,现已兑现结案。
申请人现已成半残废之人,申请人是给务工单位因工作而被单位派出工作期间发生的车祸,依据国务院(20xx年4月27日国务院令第375号分布的根据20xx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生效的保险条例第14条第(五)项认定工伤的法律规定。申请人此次受单位,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后果,应认定为是工伤性质。
在申请人和务工单位就赔偿事宜商处无果的前提下,申请人特向贵局申请,请求对申请人受伤致残的情况给以工伤认定,保护务工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盼。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月x日
有关工伤申请书3
申请人:xxxx
被申请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
请求事项:依法认定申请人xx的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xxx县土地征用整理储备中心于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将xx村土地整理工程发包给xxx建筑有限公司
,在整理过程中,xx建筑有限公司于二oo八年五月十日聘用申请人xx到其工地上做工.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申请人xx在抬石块上车过程中,因踏板翻滚导致xx从跳板上翻落下来,造成申请人xx受伤
,经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1腹部外伤,腹腔内出血;2外伤性脾破裂;3失血性贫血.
由于申请人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特向贵局申请认定为工伤.
此致
xxx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xx
来源:
有关工伤申请书4
申请人:王**,男,20xx年5月11出生,汉族,北京市朝阳区**公司职工,住北京市**区**街道**楼**单元**号,电话:*********被申请人: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街道***号法定代表人:李**职务:董事长电话:********邮编:1000**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王**诉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年**月**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法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并于****年**月**日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北京市******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日内赔偿给王**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共计***万元。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年**月**日以前归还的**万元,至今分文未付。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期限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