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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能较好地达到预期目的,我为每个小朋友准备了一份记录资料,里面包括有他们的姓名、性别、年龄、说话特点、性格类型推论、表现特长等能。能直观地看到他们的不同之处和差异程度。但这些都只是基础工作、皮面程序,要想精确、科学地分析、结论,还必须通过测试方法,用统计学计算分析数据才能得出有说服力的结论。由于条件所限,我未能完成这一步骤。这是本次实践中的一大缺陷。
每天的课程是简单重复的。早上教小朋友歌舞、下午教美术。这两个角度上,不同年龄的小朋友表现出来的很不一样;同龄的之间也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也就是我们心理学上所讲的个别差异我虽然不是学前教育专业的,但我认为在幼儿园实践能拓宽我的眼界与知识面。婴幼儿纯真无暇,其表达的是内心最为真实的东西。能真正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我们的专业课本上对3至6岁这一年龄阶段的孩子表述特点有以下几方面。身体感知觉方面:力量增加、粗大和京戏动作发展;认知方面:创造力、想象力发展;社会化方面:自我意识开始增强。具体来讲,这一阶段的儿童思维发展有两个局限性特点:思维的片面性和我想思维。
首先,思维的片面性指儿童此时的思维有集中于事物的.某一方面而忽视其他方面的倾向。对此,我用两根小木棒对想朋友们作了测试。用两根长短相同的木棒,但摆放方式不同,先把两根木棒摆成平行状,第二次把木棒摆成一前一后。测试结果表明:3岁小朋友较难集中注意力,所以不能给予答案;4至5岁小朋友知道前一种摆法是两根木棒等长,第二次摆法,大多数这一年龄的小朋友都认为摆得往右靠一点的棒子长一点;6岁小朋友对前一种摆法与4、5岁小朋友表述相同,当他们被问到第二种摆法时,他们会试着把木棒移动到平行位置再作判断,不过这一现象并非占大多数,这可能与小朋友各自因素有关。但就此我可以得出结论:不同年龄的儿童的思维发展层次是不同的,同一年龄的儿童对待、处理事物的方式也出现差异。只是这一差异是否显著,或说这差异来源是什么则有待进一步的计算。
其次,“自我中心”即为“我向思维”,是指儿童倾向于自己的角度出发看待事物和进行思考,即他们认为别人的思考和运作方式应该与自己的思考完全一致。这时的小朋友还没意识到别人可以有与自己完全不同的思考方式。这一点,从我对小朋友的日常观察中可体现出来。如,有几个小朋友,都是5到6岁的,他们有个通性,就是极爱向老师打小报告,看到某个小朋友的说话做事与自己或周围不一致时,就觉得“他不应该这样”,“他应该受到老师的惩罚”等。总结起来,我认为小朋友们爱告状有如下几个原因:
一、对老师的要求或自己知道的一些道德要求堪的过于僵化,是非对错“黑白分明”,不懂灵活处理事情;
二、为了引起老师的注意,想在老师面前表现自己,讨好老师,这点突现出5至6岁的小朋友开始“自我评价”,有功利心和自尊心;
三、用告状来发泄对其他小朋友的不满,或报复与自己有小矛盾的同学,虽然告状并非都出于恶意,但事事告状,时时告状就是不好的,告状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更重要的是“告状”导致儿童总是盯着别人的缺点,不会全面地认识别人,时自己也变得心胸狭窄了。而且你告我,我告你,长此以往也影响小朋友间的友谊和团结,阻碍自身的健康成长与发展。
从另一角度看,3至6岁的儿童在道德发展阶段中属于习俗前道德,儿童处于外在控制时期,服从于得到奖赏、逃避惩罚的道德原则。所以,他们时常表现出爱受老师表扬、爱打小报告,有从众心理,看到某个小朋友做得好被老师表扬,自己也会学他,使自己深得老师宠爱。
此外,我发现,不同年龄的儿童对歌舞、绘画的接受程度有较大差异,犹其在4岁与5岁的小朋友间,4岁的小朋友任老师怎样一笔一划教画画,都画不出来,而5岁小朋友则能根据老师画的模板,创造出更多漂亮的画,或是给模板加工,这两个年龄段的小朋友虽可以说只有个过渡期,可绘画能力却相差甚远,歌舞也是如此。不过,也有极个别性格特别外向活泼的小朋友,虽只有3岁、4岁,绘画和歌舞、想象力都发展得很好这也许跟其遗传、天分而和家庭的教养有关。同时,我还认为,艺术方面的能力会随年龄的增长而不断提高,性格较为开朗外向的,在这方面也会发展得较为完善。
虽然只有短短20天实习时间,但我达到了我自己的预期目标和要求,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