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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改进制度

分类:实用文档发表于 2023-04-17 15:10阅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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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大海子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改进制度

2022年2月

目 录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抓好我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不断调整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工作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构建“安全生产理念”、设置“安全生产目标”、履行“矿长安全承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促进安全有序生产,通过“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循环工作方法,用新思路寻找改革发展新出路、以新理念引领安全生产新发展,推进我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建立持续改进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我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质量不断提升。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工作有效开展,特成立大海子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洪川(矿 长)

副组长:王学红(总工程师) 彭 忠(安全副矿长)

李光兴(生产副矿长) 赵泽寿(机电副矿长)

组 员:余建松、郭惠明、范 磊、华永亮、王 浩、安 斌、朱招飞、雷 杰、倪孔涛、刘红泽、刘梦龙、敖显拔、闫晓鹏、黄 刚、李太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科,安全副矿长彭忠兼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评价、持续改进等工作落实。

(二)职责

组长职责: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建设和持续改进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指挥。每年年底组织各科室、区队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质量进行客观分析,衡量规章制度、规程措施的有效性,形成体系运行分析报告。

副组长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持续改进工作领导组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建设和持续改进的安排部署,密切配合组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建设工作,领导、监督和考核所分管科室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建设和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各管理要素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成员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持续改进工作领导组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建设和持续改进的安排部署,对本科室、本区队所负责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各管理要素的达标建设、持续改进负直接责任。认真开展内部自评和接受外部检查考核,按期对内部自评和外部检查考核的结果进行总结、分析、考核、整改和改进完善,深入查找问题或隐患存在的根源,制定改进措施并落实,并及时报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进行汇总、总结。

办公室职责:

1.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涵盖对体系的考核评价、持续改进的要求,对考核工作的责任分工、工作流程、整改落实、总结分析、绩效管理、改进完善等内容作出规定并落实;

2.每季度对内部自查自评和外部检查考核的结果进行总结,归纳分析问题或隐患产生的根源,制定改进措施并落实;

3.每季度根据标准化管理体系内部自查自评和外部检查考核结果,分解落实责任,纳入有关部门、人员绩效考核;

4.依据体系运行分析报告,按照实际需要调整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等内容,形成调整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指导下一年度体系运行,明确保持、提升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规划。

四、持续改进工作方法

1.提出大海子煤矿的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矿长作出安全承诺,引领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体系良好运行;强化从业人员素质,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人才保障。

2.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质量控制,开展标准化生产作业。

3.通过内部自查和外部检查,对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4.依据考核评价结果,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各要素进行分析调整,推动管理体系自主运行、自我完善、持续改进。

5.在管理体系本身或各管理要素运行的过程中,及时的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根源,及时解决问题,逐步改进提升,从而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五、考核评价要求

1、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自评及外部检查考核评价管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自评及外部检查得分考核以当次检查得分为准,90分以上为一级,80-89分为二级,70-79分为三级,69分以下为不合格。

2、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自评以月度为单位,以每月内自查自评平均分作为考核标准:得分一级的专业奖励责任单位2000元,责任领导500元;得分二级的专业奖励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领导200元;得分低于二级的专业处罚责任单位2000元,责任领导处罚500元。

3、安全生产标准化年终安全考核管理

年终安全考核按100分计,其中事故考核占50%,日常安全管理占50%,90分以上为一级,80-89分为二级,70-79分为三级,6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在日常安全考核中杜绝轻伤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财产事故,事故考核得分为50分。

发生轻伤事故和其它安全生产事故,事故考核按比例扣5%分,轻伤事故率超标的,事故考核不得分。

年终安全考核为二级以上的的专业和部门方具备评选先进的资格。

4、在日常安全考核中,杜绝轻伤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并在年终安全考核为一级的专业,具备评选先进的资格,给予安全奖励10000-20000元。

5、在全年生产工作中,年终安全考核得分第一且年终安全考核为合格以上的单位,给予安全奖励5000-10000元。

6、在全年生产工作中,轻伤事故率超标的专业或单位,或年终安全考核为不合格的专业或单位,对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按照矿井规定予以年终考核减免20%绩效考评的考核处分。

六、持续改进要求

每年底由矿长组织对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质量进行客观分析,衡量规章制度、规程措施的有效性,形成体系运行分析报告。依据体系运行分析报告,按照实际需要调整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等内容,形成调整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指导下一年度体系运行,明确保持、提升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规划。

七、责任分工

(一)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专业组

组 长:彭忠(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安斌(安全科科长)

成员单位:安全科、办公室

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由安全管理科牵头负责,负责专业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职责分工:

1.安全生产理念:由安全科负责,根据标准中明确的“四个体现”,确定矿井安全生产理念内容,并制定理念贯彻的规定,规定必须包含理念的建立、公示、宣贯和修订,同时制定安全生产理念具体的贯彻落实、学习考核实施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四个体现”,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围绕安全生产理念所做的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备查。

2.安全生产目标:由安全管理科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必须明确安全目标和任务及措施的制定、责任分解、考核等工作做出规定,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分解、制定完成工作措施的任务和措施;根据安全生产确定的目标,制定实现“目标”需要考核的内容,采取的措施和执行考核意见,并负责目标考核,每季度统计目标任务完成,对未完成的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年度安全目标考核方案,并对每项目标责任人进行考核。

3.矿长安全承诺:由安全科对矿长安全承诺的建立、公示、兑现、考核做出规定,并将矿长承诺书在井口公示;各单位要围绕矿长承诺开展工作,确保承诺兑现;由办公室负责将矿长承诺兑现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和工作报告;由工会组织职工代表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纳入矿长年度绩效管理。

(二)组织机构专业组

组 长:彭忠(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安斌(安全科科长)

成员单位:安全科、宣教科、办公室

组织机构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由安全科牵头,安全科科长具体负责专业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职责分工和主要工作任务:

安全办公会议:由安全科负责建立安全办公会议定期召开机制,并形成会议纪要。

职责部门:宣教科负责牵头完善并明确在安全生产各环节中各科室、连队的工作职责,并以正式文件下发。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专业组

组 长:彭忠(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安斌(安全科科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由安全科牵头,安全科科长具体负责专业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成员单位:安全科、宣教科

职责分工和主要工作任务: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科负责建立完善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以正式文件下发;

(2)安全科牵头,各科、队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所管辖班组、岗位或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立责任清单,并以正式文件下发;

(3)安全科牵头各单位、各科室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清单必须明确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固定工作场所的岗位,由本单位制作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牌板,并在适当位置长期悬挂;

(4)由安全科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考核制度并执行考核,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纳入岗位绩效管理。

2.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科牵头负责制定标准确定的十三项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由总工办负责;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由机电科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矿领导带班入井制度由调度室负责;剩余的九项安全管理制度由安全科负责。

3.执行与监督:

(1)培训由宣教科负责,补充年度培训计划;

(2)十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分别由制度制定的责任科室负责落实执行和资料的准备,制度中有考核办法。

(四)从业人员素质专业组

组 长:彭忠(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倪孔涛(宣教科科长)

成员单位:宣教科、安全科、调度室

从业人员素质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由宣教科牵头,宣教科科长具体负责专业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职责分工和主要工作任务:

1.人员配备与准入:

(1)矿长、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入职资格及培训取证由宣教科负责;

(2)宣教科负责全员及新上岗人员培训资料的提供;由存在新入职人员的科室和连队负责提供以师带徒制度的执行资料。

2.安全教育培训:基础保障、组织实施、培训档案均由宣教科负责落实。

3.班组安全建设:调度室负责该项目的达标验收工作,负责指导连队做好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并监督现场管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的制定和推行。

4.不安全行为管理:安全科负责该项的达标验收工作,不安全行为职工帮教、行为观察由其所在各单位负责,安全科负责对其进行回访。

(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专业组

组 长:彭忠(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安斌(安全科科长)

成员单位:安全科、调度室、生产科、机电科、通风科、地测防治水科、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由安全科牵头,安全科科长具体负责专业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职责分工和主要工作任务:

由安全科负责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并按要求牵头组织开展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牵头组织落实风险管控、公示公告、信息上报,负责本专业达标。

(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

组 长:彭忠(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安斌(安全科科长)

成员单位:安全科、调度室、生产科、机电科、通风科、地测防治水科、宣教科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由安全科牵头,安全科科长具体负责专业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职责分工和主要工作任务:

1.工作机制

(1)职责分工。安全科负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事故隐患的排查职责。

(2)制度建设。安全科负责建立《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分级管理。安全科负责按事故隐患等级进行登记、治理、验收和销号。

2.事故隐患排查

(1)周期范围。一是安全科负责矿长每月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及覆盖生产各系统、各岗位的事故隐患开展排查相关资料的准备;二是生产科、机电科、通风防突科、抽采科、地测防治水科负责本专业分管领导每半月组织相关人员对覆盖分管范围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事故隐患开展排查相关资料的准备;三是带班领导带班下井过程中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事故隐患情况,记录在交接班和带班记录上。

(2)登记上报。安全科负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帐;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应书面报告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同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3.事故隐患治理

一是分级治理方面,安全科负责制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方案,按规定上报并索取回执;对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安全科负责记录在案,并有据可查;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由安全科记入隐患台帐。二是安全措施方面,隐患治理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安全措施并落实到位;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由责任部室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4.监督管理:一是治理督办由安全科负责。二是验收销号方面,自行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由验收责任科室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由安全科负责书面报告发现部门。三是公示监督方面,安全科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安全科负责在井口公示矿井重大事故隐患并负责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5.保障措施:一是信息管理方面,安全科负责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事故隐患跟踪管理;二是改进完善方面,安全科负责月度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召开相关资料的准备;三是资金保障方面,专业责任科室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四是教育培训方面,宣教科负责管理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培训和入井人员的基本技能;五是考核管理方面,安全科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

(七)通风专业组

组 长:张茂(总工程师)

成员单位:通风科

通风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由通风科具体负责专业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八)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专业组

组 长:张茂(总工程师)

副 组 长:郭惠明(地测防治水科科长)

成员单位:地测防治水科、探放水队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地质、测量、防治水的动态和静态达标由地测防治水科牵头,地测科科长按照专业分工具体负责专业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九)采煤专业组

组 长:李光兴(生产副矿长)

副 组 长:余建松(生产科科长)

成员单位:生产科、调度室、机电科、综采队

采煤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由生产科牵头,生产科科长具体负责专业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十)掘进专业组

组 长:李光兴(生产副矿长)

副 组 长:余建松(生产科科长)

成员单位:生产科、调度室、机电科、掘进队。

掘进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由生产科牵头,生产科科长具体负责专业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十一)机电专业组

组 长:赵泽寿(机电副矿长)

副 组 长:王浩(机电科科长)

成员单位:机电科、监控室、辅运队、机运队、机电队

机电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由机电科,机电科科长具体负责专业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十二)运输专业组

组 长:赵泽寿(机电副矿长)

副 组 长:王浩(机电科科长)

成员单位:机电科、监控室、辅运队、机运队

运输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由机电科牵头,机电科科长具体负责专业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十三)调度和应急管理

组 长:李光兴(生产副矿长)

副 组 长:朱招飞(调度室主任)

成员单位:调度室、监控室、救护队

调度和应急管理的动态和静态达标由调度室牵头,调度室主任按照专业分工具体负责专业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十四)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地面设施专业组

组 长:彭 忠(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安斌(安全科科长)

成员单位:安全科、行政科、环保科

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地面设施的动态和静态达标由安全科和行政科牵头,安全科科长具体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行政科科长具体负责地面设施方面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十五)持续改进专业组

组 长:彭 忠(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安斌(安全科科长)

成员单位:安全科、15个专业主管科室

持续改进专业的动态和静态达标由安全科牵头,安全科主任具体负责专业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

职责分工和主要工作任务:

1.工作机制:由安全科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持续改进工作制度。

2.考核评价:各相关专业部门负责每季对本科室分管的专业内部自查自评和外部检查考核的结果进行总结,归纳分析问题或隐患产生的根源,制定改进措施并落实。并由安全科负责汇总整理矿井的季度总结;根据每季度标准化管理体系内部自查自评和外部检查考核结果,安全科负责分解落实责任,纳入有关部门、人员绩效考核。

3.由安全科负责每年年底对矿长组织的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质量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形成体系运行分析报告。

4.各相关责任单位部门依据体系运行分析报告,明确调整相关内容,及时形成下一年度标准化管理体系调整方案,由安全科统一汇总形成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调整方案,并明确保持、提升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规划。

八、工作流程

(一)策划

1.每年年初,由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领导组研究确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总体方针和目标,并将方针和目标贯彻分解到各个管理要素和责任科室;

2.各责任科室根据总体方针和目标,结合本科室所负责的管理要素工作实际,制定各管理要素的工作目标和计划。

(二)实施

1.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领导小组将制定的方针、目标分解到各责任科室;各管理要素责任科室将制定的方针、目标及计划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区队、各岗位。

2.各科室区队、各岗位按照责任分工逐步实施,确保实效。

(三)检查

1.每月月末,各管理要素责任科室根据内部自查自评和外部检查考核的结果,认真检查所负责管理要素的方针、目标及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好的经验,查找隐患、漏洞,深入查找和分析隐患或漏洞产生的根源,制定改进措施,落实责任考核,形成书面材料报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汇总存档。

2.每季度末,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根据本季度内部自查自评和外部检查考核结果,结合各管理要素责任科室所报送的分析结果,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总体方针和目标的执行情况,归纳分析问题或隐患产生的根源,制定改进措施,并将改进措施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管理要素责任科室。

(四)改进

1.每月月末,各管理要素责任科室要根据内部自查自评和外部检查考核结果,结合各管理要素的运行及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分析和查找问题或不足产生的根源,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调整方案。并根据分析报告和调整方案,指导进入下一个工作循环。

2.每年底,由矿长组织对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质量进行客观分析,衡量规章制度、规程措施的有效性,形成体系运行分析报告和调整方案,指导进入下一年体系运行,周而复始,螺旋上升,不断改进。

九、整改落实

由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根据内部自查自评和外部检查考核的结果,制定并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进行现场回查,并对各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严格考核问责。

十、总结分析和改进完善

(一)每月月末,由各管理要素责任科室根据内部自查自评和外部检查考核的结果,认真总结,深入查找和分析隐患或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改进措施并落实。

(二)每季度末,由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根据内部自查自评和外部检查考核的结果进行总结,结合各管理要素责任科室所报送的分析结果,归纳分析问题或隐患产生的根源,制定改进措施并落实。

(三)每年底,由矿长组织对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质量进行客观分析,衡量规章制度、规程措施的有效性,形成体系运行分析报告。依据体系运行分析报告,按照实际需要调整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等内容,形成调整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指导下一年度体系运行,明确保持提升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规划。

十一、绩效管理

(一)严格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评价要求,根据各管理要素责任科队达标建设工作情况,对各责任科队及个人进行考核。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建设工作情况纳入科队及个人年终绩效考评,年终考评为“优秀”的科队或个人方具备评选先进的资格;年终考评“不合格”的科队或个人,将取消或降低年终评奖资格。

(三)在日常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或问题,责令整改单位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罚。

(四)在年终安全绩效考核中,严格对照各科队负责人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奖惩,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