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最近更新文档搜索存到桌面欢迎您访问好范文,请记住我们的网址 www.hfanwen.com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内容页

工作制度(推荐56篇)

分类:实用文档发表于 2023-04-17 15:10阅读数:0

想写好实用文档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工作制度(推荐56篇)》,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篇一: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模板

员工工作制度1.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作管理。2.职责:各部门主任负责管理部门员工工作行为;办公室负责监督和考核。3.管理规定:3.1员工必须关心公司,做好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并积极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3.2员工应坚守岗位,准时上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3.3员工在工作和对外接待中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衣着要整洁大方。3.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3.5员工午休期间不得喝酒,公司有特别安排除外。3.6员工必须切实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和调配,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3.7员工不得擅离职守,个人调离、调换时需先征得经理办公会同意。3.8员工要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工作,坚决杜绝欺骗或阳奉阴违等不道德行为。3.9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廉洁、诚实、敬业。3.10员工不得玩忽职守,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3.11员工禁止索取非法利益;禁止挪用公-款,谋取个人私益;禁止在对外业务联系中接受业务单位的馈赠与宴请。3.12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机密。3.13员工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赠予、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给其他单位或个人。3.14员工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公司领导和分管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分管部门应为其严格保密。4.罚则4.1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罚款50-1000元,同时造成公司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严重的予以辞退。4.2员工违反公司规定受到罚款处罚或造成公司损失应承担责任的,财务部自接到处罚决定后,从当事人工资中扣罚。5.奖励5.1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为公司做出特殊贡献的,公司根据贡献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华丽丽的分割线------------------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 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第二十五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员工考核.第三十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 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篇二: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工作制度,完善企业管理,保护公司和职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1、凡公司员工,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相关计算机行业和互联网络的法律法规,如《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活动。

2、员工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任何技术、业务机密信息。

3、凡公司员工,需努力树立敬业精神,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同事间彼此树立精诚团结的精神,塑造企业积极进取、讲求效率的工作氛围。

4、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双休日及节假日放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信息采编及编辑人员将在双休日及节假日轮流替换。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9:00-12:30、下午14:00-17:30(每日7小时)。事假或病假必须提前通知主管人员或办公室人员。

5、非白班的`公司员工,无特别任务外出的,上下班时间以白班时间为原则安排,每周工作时间控制在40-44小时之内,6、出差人员除正常开支外,每人每日补助费为100元。

7、公司鼓励购买和开发密切相关的技术参考资料,可在审批并登记后全额报销。

8、日常因公事的交通费用可全额报销。

9、为了避免上班时间受到聊天的干扰,而又要保持内部通信的顺畅。所有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连接到内部oicq服务器,除特批人员,一律不准连接外部OICQ服务器。

10、公司员工不允许在外兼职。

11、周一到周五,除和项目有关的需要外,不允许在办公室玩游戏。

12、除因工作需要外,避免在公司内会客,任何公司以外人员绝对禁止使用公司电脑。

13、上班时间内,员工不允许在开放式办公区吸烟。

14、下班后员工一律要把个人PC机关闭,严禁不工作的个人PC机通宵开机。

15、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乱开其他人的个人PC机。

16、员工要遵守公司的文件审批、报销审批、付款审批、办公品领用等其他日常工作制度。

17、凡发现违反以上工作制度者,首次批评,二次警告,三次酌情罚款,屡次违反不改者公司将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篇三: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值班制度

值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3:30,下午17:40-18:20、值班调换:由秘书处统一安排,如个别人员因特殊原因需临时调换值班日期,要提前两天向秘书处负责人请示,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换,由秘书处协调调班,并在值班记录册上注明。

1、值班要求:

(1)值班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准时到岗,并做好个人值班登记,主席团不定时到办公室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值班人员负责接纳来访﹑来电,并作好相应记录,接待来访人员时需热情﹑耐心,认真回答来访者提出的各类问题,需相关职能部门接待时应帮助联系相关人员。上级领导或兄弟院校负责人来访时应及时通知主席团接待。办公室工作制度。接待来电时应热情﹑礼貌,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包括通话人﹑通话时间通﹑话大致内容﹑记录人等)并及时转告主席团或相关职能部门。

(3)值班人员应在上记明值班日期﹑星期﹑值班人员及值班内容,内容中应记明当日活动﹑活动部门﹑活动时间及大致内容。应在上记明当日物品借出归还情况。重要电话应记明来电单位或来电人员及大致内容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传达,重要信件应妥善保管直至转交给相关人员;其他事件均由值班人员灵活处理,并详细记录。如有记录不明或延误﹑失误,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4)值班人员应礼貌待人﹑文明工作,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打闹﹑吸烟,必须保持我校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5)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翻看其他部门或人员的办公文件及材料,如有工需要须先征得对方负责人同意方可翻阅。办公室工作制度。

(6)值班时应积极传达上级指示,协助各部门当天的工作。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团委老师或主席团。在值班结束前应检查公务有无损坏或遗失﹑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切断。最后由值班人员完成值班记录并签字。

二﹑办公室使用制度

1、卫生管理条例:

(1)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当日办公室的清理工作,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无异味。

(2)办公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仍垃圾,在办公室内食用熟食后须自行把垃圾及残物带离办公室。

(3)办公室由值班人员每天在值班时间内打扫。

2、电话使用条例:

(1)话机为学生会财产,由秘书处负责管理。

(2)话机仅限于学生会日常工作使用,严格禁止打私人电话,否则将对当事人做严肃处理。

(3)不得随意把玩话机,使用电话时需小心﹑仔细。不得大力按键﹑挂机,不得摔打话机,如有人为损坏,损坏人照原价赔偿并给予严肃处理。

3、电脑使用须知:

(1)办公室电脑使用需经过主席团秘书处批准,未经许可和非学生会成员不得擅自使用。

(2)除信息技术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安装电脑及电脑的相关设备和配件,如发现文件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3)使用电脑时勿任意下载安装、修改、删除软件和数据文件,以免影响系统运行速度、中毒或数据遗失、系统崩溃、硬件损坏等后果。

(4)请勿将数据文件资料存档于电脑系统c盘中,以免系统还原时数据遗失。使用者可在电脑固定盘符(如:d盘)下建立属于自己的文件夹,便于存取资料,重要资料应建立相应备份以免电脑发生故障资料遗失。

(5)电脑只限于服务学生会相关事项,严禁在任何时间利用公共电脑炒股、网购、上访色情暴力网页,上传或下载涉及国家安全资料,发表扰乱社会秩序的言论,散布谣言等。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均由相关个人承担。

(6)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不要将食物摆在电脑旁边,保持屏幕键盘及机身的清洁,负责人需做定期机身和系统的安全卫生检查。

4、其它纪律要求:

(1)进入办公室须保持衣冠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运动短裤。

(2)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打闹;非学生干部不得随意进出学生会办公室。

(3)注意节约用电,人走不忘关灯﹑关窗﹑锁门。

(4)各办公室钥匙由私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制﹑借他人使用。

篇四: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均要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外出办事要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去向、时间并保持工作联系;每个科室要合理安排,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空岗。

三、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在办公区域打闹、喧哗、打扑克、下棋、吃零食,不准办私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都要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做到当天工作当天完成,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

五、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凡是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解决,解决不了的事情要逐级向领导请示。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逐级向领导汇报办理结果,使工作衔接紧密、善始善终。

六、搞好科室与科室、同志与同志之间的团结协作,互相帮助、互相学习、齐心协力搞好办公室各项工作。

七、积极参加机关和办公室各项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八、接人待物要讲文明礼貌。对机关、其它部门、基层和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能办的事情不推诿扯皮,不能办的事情要耐心说明情况。

九、答复问题要有政策依据,不得信口开河或带有随意性,对拿不准的问题,要向领导请示报告或主动介绍到其它部门。

十、各科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做到衣帽整洁,仪表大方,争做文明机关工作人员。

十一、上述工作制度,每个科室要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总结,办公室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表扬先进,促进工作。

篇五:办公室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办公室工作职责,促进职能转变,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推进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局政令畅通和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有关工作规则,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团结干事,谦虚谨慎,廉洁奉公,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主要职责

第三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组织、运转、协调。

第四条负责机关日常各类文件的收签、处理、运转、保管、归档,负责保密、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各直属单位的公文处理、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局印章的管理,机关打字、复印工作。

第五条负责审核修改各处室以体育局名义制发的文件、材料。

第六条负责承办全区体育工作会议、局办公会等局重要会议。办理人大、政协提案。

第七条协助局领导督察、检查本系统对上级决定及本机关决定的执行落实情况,对盟市综合目标检查的协调、安排、督察。

第八条负责体育宣传工作,协调与各新闻媒体单位的工作联系,组织指导区内外重大体育比赛、活动的宣传报道。负责体育文字、影像、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九条负责全区体育出访、邀请来访等各类体育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

第十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真实的向各级各部门和领导提供信息服务。向总局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上报各类政务信息,完成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达的信息考核目标任务。负责政务信息报送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编辑和印发。

第十一条负责局系统综合治理、信访、接待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全区体育事业有关文史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印,研究、制定体育文化工作计划及组织开展体育文化活动等有关内容。

第十三条负责局系统网站的管理、建设、维护和有关电子信息发布等有关内容。

第十四条负责局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盟市向局反映的重要情况。

第十五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十六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每年召开一次全区体育工作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区旗、县、区以上全体工作会议。会议标准和规模以及食宿标准严格按照中央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负责局办公会通知和组织局办公会,会议内容:

(一)讨论向自治区政府请示的重要事项。

(二)讨论提出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精神和决定的具体意见。

(三)讨论落实自治区领导部署的有关工作。

(四)研究协调需要统筹的有关问题。

(五)研究决定所属部门、单位向局请示的重要事项。

(六)研究其他有关工作。

第四章公文运转制度

第十八条机要秘书负责局公文收发工作。对收到的公文要进入公文管理系统登记编号,加盖公章,按业务分工送相关领导、办公室领导和对口承办的处室。

第十九条公文办理实行各处室负责和检查把关制度。各处室的公文起草后需经办公室领导审核,由分管局领导审阅签字后,方能复印、盖章、发送。

第二十条各处室正式印发的公文,由机要秘书负责将办文过程中的“文件审批单”、“拟文稿纸”、“文件审批单附页专用笺”以及完整、清楚的底稿和公文原件,收集齐全后统一立卷归档,并按的要求,每年年底以前将上年度的公文立卷归档完毕,确保公文的完整性。

第二十一条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公文必须按规定定密,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由档案室专人保管,严格传阅手续;涉密文件应按照保密规定登记清退统一销毁。

第五章文印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文印室负责办公室各类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装订等工作。文印室内严禁吸烟,严禁无关人员往来,设备摆放要合理整齐,保持清洁、干净。文印人员接到经审核签批的文稿后,分轻重缓急,按先后顺序安排打印。凡打印、复印的文件、材料,要认真登记,妥善保管。打印完的文稿要及时送有关处室校核,不得无故拖延。

第二十三条未经准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文印设备,不得随意将文件、材料拷贝给他人,杜绝来历不明的软件在文印室使用。文印人员对需长期保存的各种文件、材料,要进行加密处理和严格分类,并制作成光盘于每年底移交档案室保管。

第二十四条文印室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大型会议的召开,应提前做好耗材预算、设备检修等准备工作。购入耗材要严格检查、核对、登记,谨防差错。

第二十五条文印人员要爱护文印室的各种设备,掌握机器的基本性能,能熟练操作,掌握简单故障的排除方法和一些维修知识,发现机件磨损,要及时报修、更换,保证工作正常运行。

第二十六条文印员要坚守岗位,严守保密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尚未公开的打印材料,一律不得外传。对工作要做到热心、耐心、细心、诚恳,特事特办,随叫随到,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六章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印章保管:

(一)局及主要领导的印章,由档案室按照“专人管理,审批签发,依章使用,登记交接”的原则指定专人管理使用。

(二)上班时公章须置于锁具牢固的柜内,随用随锁。日常情况下,印章由专人使用和保管。特殊情况下由主要领导指定负责人临时代管。

(三)用印在办公室进行,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得带印章外出使用。

(四)保障印章安全,发现印章被盗、被窃用、被仿制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保护现场,报告公安部门侦查。如因印章管理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印章被窃,应按照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八条印章使用:

(一)印章使用时,印章管理人员必须检查是否符合用印规定,经确认后方可盖印。

(二)凡以组织名义对外联系公务,需使用局党组印章,须由档案室视情况分别报分管领导批准,分管领导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审批时,由办公室请示领导,领导同意后方可用印;使用办公室印章,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用印。

(三)正常的公文加盖印章按规定程序办理,外部门、外单位文件、材料需要加盖局或办公室印章的,应填写用印审批单,报经相关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用印。

(四)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因私需用办公室印章,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用章。

(五)加盖印章的公文份数要与拟文稿纸所写的份数相同,多余份数不予盖章。

(六)用印规范,取印用印应准确无误,切忌弄虚作假。

看了办公室工作制度还看

篇六:化验室工作制度

一、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贴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三、化验室工作职责

3、1

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2执行质检科规定,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持续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四、化验室环境要求

4、1化验室内外要持续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持续清洁。

4、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4、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4化验室工作台人员每日早上九点记录化验室环境条件,填写《化验室环境条件记录》,确保环境条件贴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五、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5、1试验设备、仪器务必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5、2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5、3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务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5、4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持续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六、检验工作程序

6、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质检科或质检科指定的检验员负责抽样,样品数量、外观及代表性要贴合标准中相应要求,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6、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6、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贴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6、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6、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并由授权人员批准。

6、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6、8检验构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篇七:化验室工作制度

化验室规章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检验室管理制度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检验室安全规定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齐。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4.5.7质检组长每月应对使用的气瓶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

5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5.1标准物质是指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

5.2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和标准溶液的保存按该物品存放条件进行,并填写标准物质使

用记录。

5.3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按GB/T601或有关方法进行,并填写配制、标定原始记录。

5.4标准滴定溶液的有效期为二个月,有效期满应重新确定溶液浓度。

5.5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浑浊或变质后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6检验用化学试剂和药品管理制度

6.1试剂、药品购回后,质检科应进行核对,对不适用的及时提出退换。

6.2按化学试剂的理化性能进行存放,对贵重和属毒害品的化学试剂和物品实行专人保管、分发,监督使用状况。

6.3非标溶液、杂质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6.4对失效的化学试剂、自配的各种溶液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7检验样品管理制度

7.1检验样品的管理是指检验样品的采取、保管和处理的规定。

7.2采样人员应遵守《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同时,应熟悉并遵守氯碱化工企业安全事项,在任何状况下,采样者都务必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点按要求重新关掉好,并确保采样操作安全进行。

7.3所用采样设备(包括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例:强碱性产品用塑料瓶盛装、强酸性产品用玻璃瓶盛装、三氯氢硅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瓶盛装等。装有样品的容器,密闭后应将其置于塑料桶或保温箱中,避免由于样品容器的破损及由此引起的危险。

7.4采样前应在容器上作好标识,标明样品名称等资料。采样时应戴防护镜、橡胶手套、穿劳保服(必要时戴防尘罩),强酸和强碱的腐蚀作用很快,溅到身上后立即用水冲洗;采样阀泄漏时立即报告相关工序人员处理;在工序采样时遵守工序的安全禁令。

7.5采样过程应保证样品不带进其它外来杂质,避免样品吸潮等,确保所采样品的真实性。清洗采样容器用的待检物料,将其返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6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按《原辅料质量》中第5条进行。

7.7过程产品检验样品的采取在生产工艺确定的取样点进行。对气体、液体样品用待检物料置换取样器具2-3次后再采样;用干燥清洁的取样器具采固体样品。过程产品的检验样品可不保留,检验样品在下次采样时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气体样品应用相应的液体(NaOH、Na2CO3KMnO4、CCl4溶液)吸收处理。

7.8液体NaOH、KOH产品在包装过程中用清洁的塑料瓶,并用待检物料置换2-3次后取车槽中任意部位的碱液作为检验样品;盐酸用广口瓶在贮槽取样点取放掉前部约2L后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次氯酸钠溶液用清洁的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液氯产品在包装时在包装管道取样处取排气约2分钟后的产品为检验样品,样品不保留;三氯氢硅产品用清洁的聚四氟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检测后对样品贴标签对其进行标识: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时间等。液体样品的保存期为4天,到期后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9片状氢氧化钾产品由KOH片碱包装人员从包装线上每1小时提出一袋产品置于样品存放处,两碱成品质检人员按批用取样勺取样于自封袋中,取样量约1kg,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国内KOH样品保留一个月,出口KOH样品保留6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取样勺用毕后用纯水冲洗3-4遍,晾干,备用。

7.10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由PVC产品包装人员在包装线上按批取样,用取样勺取一勺/40袋于样品桶中,取样量约1kg。PVC成品质检人员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广口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样品保留一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

8检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8.1质检科应对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8.2所有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标明其校准状态,对无标识的计量器具不能用于承载量值传递的检验工作中。

8.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检测设备操作校准规程》进行操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告知质量管理人员。

8.4当检测设备由于过载、误操作、显示可疑结果或表示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加停用标识,待修理或消除影响因素并经验证证明其状态贴合要求再投入使用。将处理过程记

录于设备档案中。

8.5将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实填写于使用记录中。

9检验数据处理制度

9.1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9.2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值修约规则(GB/T8170),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9.3当发现结果异常或结果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应认真检查记录、计算过程、操作过程、试剂、方法、样品等,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9.4复验结果仍然出现分析结果离散性大,则将信息反馈质检部门;质检部门根据检验过程的异常状况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10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0.1质检部门编制统一的原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10.2分析数据应及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0.3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和数据应与原始记录一致。

10.4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工序或人员。

10.5原料、成品检验报告和过程产品检验原始记录按月整理成册,做好标识,归案保管。

11质量检验事故处理规定

11.1质量检验事故是指由于质检人员失职导致产品退货、带给错误生产信息导致生产极异

常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质量事故。

11.2质量检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

11.3根据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

12检验比对制度

12.1不定期组织质检人员参加潜力比对。

12.2与上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1次/年比对实验。

12.3用钠、铁等有证标准物质使用不同检测仪器进行1次/6月比对实验。

12.4不定期开展对保留样品的再检验工作。

13“三废”处理制度

检验过程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为了保证质检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检验室三废排放也应遵守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13.1废气

少量的废气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毒性大的气体采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

13.2废液

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分别收集,处理后排放。处理方法如下:

a)酸液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钠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互相中和,中和后用超多水冲洗。

b)碱液用1+1盐酸水溶液中和,用超多水冲洗。

c)重金属(砷、铬、汞)废液控制酸度加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收集后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d)可燃性有机物收集后置入煤中焚烧处理。

13.3废渣

a)电石渣收集后返PVC分厂乙炔工序电石渣浆池。

b)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在生活垃圾处,集中后返试剂经销商处理。

篇八:化验室工作制度

粮食化验室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粮油检化验制度,严格按照《检化验人员岗位职责制》对出入库的粮油进行检验。

二、化验室设备、仪器要经常检查、清洁和维护,摆放整齐,选取适宜地方以便操作。

三、所以的仪器要贴合要求,每月定时维护和校准,并做好记录,对精密仪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要有记录,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四、化验设备仪器要严格管理,不准外借,经领导同意外借的,交回时要认真检查,即使校正校正后方能使用。

五、仪器发生故障应采取措施维修,不能自己维修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的照价赔偿。

六、玻璃仪器使用时要轻拿轻放,掌握一般的洗涤、干燥和保管方法,完好率达90%以上,无辜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化验室所用的试剂、溶液,都要标明名称、浓度以及失效日期,以便正确使用。

八、化验室各种记录、单据务必正确书写,对所出具的化验结果,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工整,有真实性和代表性。所有的登记记录都要有编号、页数、使用永久性碳素墨水书写,更改时在数据上画线标明,不准随意撕、随意扔,按时整理、装订化验单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否则按粮库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根据粮情、品质检验制度认真对储存的粮食进行常规检验,扦送的样品,按照检验程序对原始样品保留不少于3天,根据状况再做处理。

十、再整个化验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查实后,按造成损失的金额给予处罚。

十一、化验室要持续清洁卫生,不准在化验室私自与他人聊天、洗衣服等做与化验无关的事。

十二、对违反本制度的,除另有处罚的外,均按粮库有关制度处理。

篇九:化验室工作制度

一、原始记录填写制度

1)数据要持续完整性。

2)要用专用的记录表格填写检查全过程,按此记录出具检验结果,字迹清晰、工整。

3)填写记录要按计量法规单位填写。

4)操作者务必在检验记录单和检验结果单上签字,由部门主管审核,并对记录结果负责。

二、化验室药品玻璃仪器、仪器管理制度

1)对常用药品和玻璃器皿,要存放整齐,标签要清晰。

2)各种药品及试剂要分类保管。

3)仪器设备要由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一齐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仪器登记。

4)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5)每年一次对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提出报废报告,院长同意后处理。对法定的.强制检定的器具要定期检定,取得检定证书,不合格计量器上报院领导。

三、检验制度

1)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2)在检验过程中,样品由检验人员保管,持续样品不被污染直至检验结束。

3)在取样前要持续冷冻状态(直至送检前)。发现异常数据后要进行仪器装置、试剂盒方法步骤的检查,并分析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正确处理。

四、化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1)化验室每一天要清扫,持续整洁卫生,仪器设备要布局合理,持续干净。

2)检验用的样品要存放整齐,不可乱堆乱放。

3)一切不容物质或浓酸、浓碱,严禁直接倒入水池,以防堵塞腐蚀水管,浓酸浓碱应稀释到适应浓度后才能倒入下水道。

4)消毒时要认真仔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高压灭菌锅的安全使用。

5)检验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洗手消毒,对室内进行全面清理、擦拭和消毒,并做好安全检查,方可离开检验室。

6)化验室工作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安全后方可锁门。

篇十:化验室工作制度

化验室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1)采取标本时:查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姓名、性别、年龄、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操作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等;

4)检验结束时:查对检验目的、结果;

5)出报告时:查对姓名、检查目的。

三、检验工作人员衣帽整洁,离开检验室更换工作服,以免环境污染。

四、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检,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标本不贴合要求应重新采集。

五、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如实报告。

六、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七、采血务必持续一人一管一针,严格无菌操作。

八、剧毒、易燃、易爆、强酸、强碱等试剂和药品以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检验室应持续清洁、整齐、各种仪器要及时保养、维修、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灵敏度。

十、下班时检查检验室水、电等,安全后方可离去。

篇十一:化验室工作制度

化验室工作制度

1、化验室持续干净、整洁、卫生、器械使用后及时清洗、清理、需灭菌的应及时灭菌。药品、试剂使用后及时归放原处,切勿乱放。

2、持续化验室肃静,工作时不得高声谈笑,不准吸烟、饮食。

3、化验人员进入化验室工作时,务必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手套、拖鞋,出门时及时更换。

4、化验人员务必熟悉所用器械、仪器的性能,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5、化验人员进行化(检)验时务必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技术操作无误。

6、化验人员进行化(检)验时,务必做好详细记录,结束后按要求做好总结。若需出具化(检)验证明或报告,务必经化验室负责人签字,其证明报告如实出具。

7、化(检)验涉及刑事或民事纠纷的病料,务必先行索取行政、司法部门的证明,无证明者不得化(检)验。

8、化(检)验后的病料如需保留,则应保存一段时间后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

随意乱抛,并对剖检场地清洗、消毒。

9、化验人员应爱惜器械、仪器,合理使用药品、试剂,离开化验室时,注意关水、关电、节约水电。

10、注意安全。剧毒、易燃、易爆化学药品由专人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登记手续。

1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禁止个人在化验室内冷藏或烘烤食品,化验室的器械、仪器及药品外借,需经主管站长的批准,并出具借条。

12、化验人员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不负职责造成事故时,要追究当事人职责。

二0一一年六月一日

化验室工作制度

1、检验单应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要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贴合要求的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要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正确填写检验报告单,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贴合或可疑时,应主动与相关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应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以保证检验质量。

7、要用心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9、实验室诊断为传染病者,要及时正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篇十二:化验室工作制度

化验检验科工作制度

一、依据门诊医师的申请,对病人进行化验检查。

二、操作工作台、地面每日消毒液消毒壹次,发生污染及时消毒。

三、接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贴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

四、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消毒、收集、转送处理。五、各种化验器具务必按规定消毒后方可使用。

六、检验标本集中处理,如血液、尿液、粪便标本按规范消毒后再处理。七、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消毒后方可洗涤。

八、严格遵守各项检验制度,填写报告单要明确清楚,报告须慎重核对后方能发出,并签名盖章。

九、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

篇十三:化验室工作制度

化验室工作管理制度

一、原始记录填写制度

1、数据要持续完整性。

2、要用专用的记录表格填写检查全过程,按此记录出具检验结果,字迹清晰、工整。

3、填写记录要按计量法规单位填写。

4、操作者务必在检验记录单和检验结果单上签字,由部门主管审核,并对记录结果负责。

二、化验室药品玻璃仪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对常用药品和玻璃器皿,要存放整齐,标签要清晰。

2、各种药品及试剂要分类保管。

3、仪器设备要由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一齐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仪器登记。

4、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5、每年一次对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提出报废报告,总经理同意后处理。对法定的强制检定的器具要定期检定,取得检定证书。

三、化学药品及危险品的管理制度

1、固体试剂

a.盐类及氧化物:按周期表分类存放和标识,如钠盐、钾盐、铵盐、镁盐、钙盐等。b.碱类:按阳离子分类存放和标识,如:NaOH、KOH、NH4OH等。

c.指示剂类:按功能分类存放,如酸碱指示剂,氧化还原剂,金属指示剂,萤光指示剂等。d.有机试剂:按测定对象或功能团分类存放和标识。

2、液体试剂

a.酸类:按阳离子分类存放和标识,如:硫酸、盐酸、硝酸、醋酸等。

b.有机试剂:按醇类、醚类、酮类等进行分类存放和标识。

3、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应分开存放,固体试剂应按分类编号顺序存放和造册,以便查找。

4、自配试剂溶液和管理

自配试剂溶液应根据试剂的性质及用量盛装于有塞的试剂瓶中,见光易分解的试剂装入棕色瓶中,需滴加的试剂及指示剂装入滴瓶中,整齐排列于试剂架上,排列方法能够按各分析项目所需试剂配套排列,指示剂可排列在小阶梯的试剂架上;试剂瓶的标签大小应与瓶子大小相称,书写要工整,标签应贴在试剂瓶的中上部,并经常拭试剂瓶以持续清洁,过期失效的试剂应及时更换。

5、危险物品的分类

a.易爆品:这类物品具有强烈的易爆性,当受到高热磨擦、撞击、震动等外来因素的作用就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产生超多的气体和高热,引起爆炸。如三硝基甲苯、苦味酸、硝酸铵及其他超过三个硝基的有机化合物。

b.氧化剂:氧化剂具有强烈的氧化性,按其不同的性质遇酸、碱,受潮、强热或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等物质混存时易发生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这类物质可分为:

1.一级无机氧化物:如碱金属或碱土金属的氯化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高氯酸及其盐、高锰酸钾等

2.一级有机氧化物:既具有强烈的氧化性、又具有易燃性、如过氧化二苯甲酰。

3.二级无机氧化剂:性质较一级氧化剂稳定,如重铬酸盐、亚硝酸盐等。

4.二级有机氧化剂:如过乙酸。

c.自燃物品:此类物质暴露在空气中,依靠自身的分解、氧化产生热量使其温度升高到达自燃点,即能发生燃烧,如白磷等。

6、危险品的安全贮存要求:按文件W/C-007《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执行。

四、检验制度

1、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2、在检验过程中,样品由检验人员保管,持续样品不被污染直至检验结束。

3、在取样前要持续冷冻状态(直至送检前)。发现异常数据后要进行仪器装置、试剂盒方法步骤的检查,并分析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正确处理。

4、每次检验结果均须报告总经理或部门主管,若有细菌、水分、杂质等超标,通知车间隔离产品,加样抽检查明原因由经理决定产品的去向。

五、保密制度

1、本化验室技术工作计划、规划、检测仪器设备技术条件、非标准检验方法、其他涉及本化验室权益的技术资料都应严格保密。

2、属于保密范围内的技术资料和文件,由有关人员传阅和处理,不得擅自复制或私自转借外单位人员。

六、化验室卫生管理制度

1、每一位化验员都务必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精密细致的观察和整齐、清洁的实验习惯,严禁在检测中弄虚作假。

2、化验员工作前后均应进行清洁卫生工作,并养成工作前和工作后洗手的习惯,因工作前如果手很脏,就可能沾污实验仪器和试剂样品,引起实验误差,工作后务必用肥皂洗手,以防有毒物质在吃饭时带入口中。

3、化验员进行检测前,应作好务必的准备,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实验仪器放置整齐,实验台面及地面应经常持续干燥清洁,不得向地上甩水,检测告一段落应及时进行整理、碎滤纸等物应放在专门的垃圾篓内,不得随地地乱扔或倒入下水道内。要养成一切用品和工具用毕放回原处的习惯。

4、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在非工作时穿用,以防有害物质扩散,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吃饭。

七、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标签,绝对不能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2、禁止使用化验室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能用茶杯、食具盛大装药品,更不能用烧杯当茶具使用。

3、稀释硫酸时,务必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较高时,应等其冷却或降温后再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4、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之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最好在通风橱中进行。

5、易燃溶剂加热时,务必在水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6、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具,操作者应亲手清洗干净,以防危及他人安全。

7、移动、开启大瓶液体时,不能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纸板或其他垫板垫好,严禁开瓶时锤砸、敲打,以防破裂。

8、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类先轻摇动以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

9、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且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10、化验室中应备有烫伤药品等,消防器材和劳保用品。

11、操作压力设备或其他检测仪器时,要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用电应遵守公司《安全用电规程》进行。

12、化验室工作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门、窗、水、电、安全后方可锁门。

篇十四:化验室工作制度

实验室工作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岗位,不脱岗、串岗,不在实验室内接待客人,上班不干私活,不打闹嬉笑。

2、刻苦钻研业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病人如亲人,态度和蔼,有问必答。讲究医德,礼貌待客(病人),语言礼貌,耐心解释,工作用心认真,一丝不苟,做到报告及时准确。

3、收集标本时,严格查对,标本不合要求时,应重新采集,对不能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常规检验即到即检并及时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随检,随时发出报告。

4、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认真填写报告单,作好结果记录,签名发出报告,急诊标本应认真核对,发现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有疑问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验,发现特殊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报告应由科主任签字。

5、检验标本在发出报告后应保留24h,常规标本及用具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就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和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经消毒后送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6、保证检验质量,每1-2周检查一次标准曲线,检查一次试剂质量,并核对仪器灵敏度,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7、建立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用心参加室间质评活动,以保证检验质量。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

标本接收和处理工作制度

1、检验申请单需有医师(士)填写完整,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应在申请单注明“急”字样。

2、标本容器上应粘贴检验基本信息(条形码/标本联号/另纸替代),标本容器基本信息(病历号/姓名/科别/性别/床号等)以资核对,送检测前应先办妥收费/记帐手续。

3、各种标本采集按实验室SOP文件要求采集/转运。

4、采集与递送标本时应防止交叉感染,注意勿将标本污染容器外部或倾翻、渗漏。

5、采集糖耐量、狼疮细胞以及时尿清除试验等特殊项目标本时,应注明采集时间。

6、收取或接收标本时,严格标本查对制度,不合格者登记退回并重新采集。

7、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及时准确转运/离心/分装/保存,各项目专业组严格按标本处理操作规程进行。

8、对特殊样本或特殊病人样本,实行“首接”负责制,及时和正确保管和转送样本到相关实验室或有关人员,同时作交接班记录和双方签名确认。

9、因意外事故导致标本试管破碎时,应登记备案并即刻通知相应科室协商重采,或对门诊患者进行耐心解释协商重采。

10、应对报告发出后,剩余标本按(SOP)文件保留/废弃。各种废弃标本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处理。

危急值报告登记工作制度

1、树立“换位意识”,急病人所急,为临床科室带给及时可靠的检验信息。

2、当出现下述危机时,在确认仪器设备正常的状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立即电话通知临床,并在《危急值结果报告单》上详细记录。

3、当出现下述危机值时,立即电话通知临床,重新采取标本,免费复查,复查结果立即电话临床。4、危急值范围:

血培养阳性、脑脊髓培养阳性;抗HAV-IgM阳性,Rh(0)阴性血,HIV阳性

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制度

1、坚决执行各项安全管理的法令法规和制度,做好日常安全教育、防护措施和监督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和因素。

2、上岗人员上岗前都务必经过相应的生物安全培训,签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职责知情同意书。

3、实验室工作人员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生物监测及健康体检。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和制度,预防实验室感染和院内感染,对重点部位或特殊岗位应配备B2级生物安全柜或至少在超净台进行具有传染性标本的处理。

5、严格按消毒技术规范对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及工作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6、严格执行危害性化学试剂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危险品保存申领使用原则和程序。

7、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则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必备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督促落实防燃、防爆、防盗、防水等管理措施,并定期检查评比。

9、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生物危害时,按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感染)检测和就医程序进行。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各项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统一管理,资料包括仪器编号、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设备务必经过专门训练,专业主管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并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建立维护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标示(使用、维修、停用),专业主管定期检查。

4、对天平、分光光度计、其它有关仪器应按照我国计量法规,定期理解计量检定机构的校检,并保留校检证书。

5、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鉴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鉴定及校准记录,专业主管或科主任定期检查。

试剂管理制度

1、应根据仪器制造商说明或权威机构的要求来选取和使用校准品和质控品。

2、非仪器配套商品试剂、试剂盒和校准品等,由科主任组织专门小组负责评价、选购。所用试剂务必是有生产许可证、注册登记证的商品试剂盒。此外应有方法学评价实验报告,每批新试剂应对其灵敏度和特异性能进行评价。比对实验和评价报告应保存,证明其不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备科主任及省、市临床检验中心或评审专家查阅。

3、自配试剂由专业主管指定专人负责配制,原料及溶液务必保证质量,有配制记录,成品贴有标签,注明试剂名称、浓度(效价、滴度)、储存条件、配制日期和失效日期、配制人等。

4、对领来的试剂或物品要登记品名、数量、规格、储存条件和价格,并有专人按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做好温度记录,定期检查。在有效期限内使用。

5、任何试剂使用超过失效期,都不能使用,由保管者填写报废单,经鉴定后由科主任及上级领导批准销毁,只有当权威机构出具书面证明或者实验室有充足依据证明其不影响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后,方可在规定的延长期间内使用。

差错登记和处理报告制度

1、建立差错登记和处理报告制度,直接职责者应及时主动详细记录差错事故的发生过程和具体情节,同时报告相关职责人。

2、发生差错的班组应用心讨论和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改善工作,并提出进一步整改措施和预防方案。

3、对差错事故不作登记和隐瞒包庇者,除追究人职责外,将进一步追究班组负责人的职责,并视情节和后果给予科室处理。

4、对发生差错理按医院处理制度和科室相关制度处罚和备案,并取消年终评优,差错事故处理结果要认真记录并呈报上级部门。

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1、待测标本存在下列问题时,检验班组登记后通知科室并将标本退回和重新采集:

①、送检标本标识与申请单不符者。②、送检标本类别与申请单不符者。

③、标本容器不合格者或送检查标本存在明显污染者。④、标本采集后放置时间超过检测规定时限者。⑤、自采标本(除院外协作单位和定点医疗单位外)。⑥、溶血脂血等标本足以影响检测结果者。

⑦、同一标识(如病历号相同者)多份同样同项目标本者。⑧、未进行网络项目申请者或申请项目与检验申请单项目不符者。

⑨、采集血量不足,特殊检测项目未注明采血时间。

2、未交款者或网络欠费者(特殊状况例外,但需科主任签字)。

消毒工作制度

1、原则上按新近颁发的《消毒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和各类物品/环境消毒程序进行。

2、工作完毕应在缓冲区内脱装后严格进行手部消毒和清洁。3、不得随意丢弃一次性试验耗品,试验前后应消毒和清洁台面及工作区环境,并按要求将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分类消毒封袋转运。

4、一次性试管针头滴管吸头等应按规定进行浸泡消毒和毁形处理。

5、反复使用的器皿和物品均应按类别先消毒后洗涤。

6、血液等传染性污染工作环境时应立即消毒处理(由外到内)。7、不定期消毒清洁台面地面墙面和设备表面及门窗把柄和电话机键盘。

8、消毒液配制、效果检测、消毒做好原始记录。

实验垃圾分类处理制度

1、原则:分类收集,集中转运,分别处理,防止污染扩散。2、分类:医疗垃圾(黄色),医疗垃圾又主要分为“感染性垃圾”、“损伤性垃圾”、和“化学性垃圾”,亦须分类分集。生活垃圾(黑色)。

3、要求垃圾袋坚固耐用,防漏水,盛装针头等锐利器具,务必采用专用利器盒,要保证不会出现破裂、被穿刺等状况,由医院相关部门集中采购和分发。

4、严格执行医院污物分类入袋等相关的规章制度。

5、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分类要求区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6、所有检验后标本均应灭菌后,方可取出并做最终处理。7、按医院总体安排,由后勤保洁员负责分类检查、贴签和集中转运。

8、严禁转卖可回收物品如试剂盒外包装、打印纸残料等纸品。9、凡违反实验垃圾分类处理制度的班组和个人,将按医院和科室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10、未尽事宜按医院和科室最新的相关条例执行。

1、依据仪器和试剂,选取国家或商家推荐的标准室内质控物,并按规定方法进行评价和使用。确认后严禁随意更换试剂和控制物,以保证项目质量体系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2、确实需要更换时,应带给完整和有效的原始数据和评价结果并报送科主任审核,待确认贴合质量体系完整性要求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调换,同时应按质量手册要求进行前瞻性调研。

3、建立和完善SOP手册及管理与质量记录文件,加强室内质控物的管理和使用,待应详细记录开封日期、有效日期、储存条件、预期使用次数等;注意节约,不得回收,避免污染。

4、应按标本测定常规方法进行控制物的检测,遵循Westgard多规则质控条款进行判别和分析,正确理解变异系数(CV%)的真实含义;当日分析和定期分析相结合,认真做好各项文字记录并妥善保存原始结果,以供“举证倒置”等医疗纠纷时使用。

5、当结果失控时,不得随意更改或删除原始数据和记录,应认真寻找原因并进行客观分析后提出纠偏措施。否则当时失控项目检测结果不得发出。

1、接到室间质评物时,实验室质控员开户外包装查验是否有漏夜和破损现象、数理及批次,并进行详细登记和签字。

2、实验室项目组应按要求妥善保存质评物,检测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规定的日期内分批次随标本进行盲法检测。

3、检测完毕后,应及时按要求完整地填报报表格并签字了,个性注意单位预算换算值;随后连同下列资料一并及时交送科主任审核:原始测定数据单;已填报的原始表格;当月该项目室内质控图和原始数据。剩余的质评物应按要求2—8℃保存以便复检或验证。

4、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检测标准:①按常规方法与患者标本同样检测;②与常规患者标本检测次数一致;③结果报告文件化(标本处理/准备/方法/检验/审核);④禁止实验室间结果的交流;⑤禁止分送室间质评样本;⑥实验室所有记录或相关复印件至少保留两年。

5、常见的“虚假”或“欺骗”行为:①实验室串通以至不提交真正的独立数据;②质评标本重复测量的平均值;③特定的附加的重复试验;④特殊待遇和条件;⑤惩罚措施如成绩与考评或劳务费挂钩等。

6、质评成绩回到后认真负责的进行客观分析,对于失控项目应结合室内质控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行之有效的纠偏措施。必要时可对适温保存的剩余质评物进行复检或验证。

篇十五:化验室工作制度

实验室工作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岗位,不脱岗、串岗,不在实验室内接待客人,上班不干私活,不打闹嬉笑。

2、刻苦钻研业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病人如亲人,态度和蔼,有问必答。讲究医德,礼貌待客(病人),语言礼貌,耐心解释,工作用心认真,一丝不苟,做到报告及时准确。

3、收集标本时,严格查对,标本不合要求时,应重新采集,对不能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常规检验即到即检并及时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随检,随时发出报告。

4、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认真填写报告单,作好结果记录,签名发出报告,5、检验标本在发出报告后应保留24h,常规标本及用具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就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和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经消毒后送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6、保证检验质量,每1-2周检查一次标准曲线,检查一次试剂质量,并核对仪器灵敏度,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7、建立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用心参加室间质评活动,以保证检验质量。

8、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及时做好各项检验结果记录。

标本接收和处理工作制度

1、检验申请单需有医师(士)填写完整,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应在申请单注明“急”字样。

2、标本容器上应粘贴检验基本信息,标本容器基本信息(病历号/姓名/科别/性别/床号等)以资核对,送检测前应先办妥收费/记帐手续。

3、采集与递送标本时应防止交叉感染,注意勿将标本污染容器外部或倾翻、渗漏。

5、收取或接收标本时,严格标本查对制度,不合格者登记退回并重新采集。

6、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及时准确转运/离心/分装/保存,各项目专业组严格按标本处理操作规程进行。

7、对特殊样本或特殊病人样本,实行“首接”负责制,及时和正确保管和转送样本到相关实验室或有关人员,同时作交接班记录和双方签名确认。

8、因意外事故导致标本试管破碎时,应登记备案并即刻通知相应科室协商重采,或对门诊患者进行耐心解释协商重采。

对重点部位或特殊岗位应配备B2级生物安全柜或至少在超净台进行具有传染性标本的处理。

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1、待测标本存在下列问题时,检验班组登记后通知科室并将标本退回和重新采集:

①、送检标本标识与申请单不符者。

②、送检标本类别与申请单不符者。

③、标本容器不合格者或送检查标本存在明显污染者。

④、标本采集后放置时间超过检测规定时限者。

⑤、自采标本(除院外协作单位和定点医疗单位外)。

⑥、溶血脂血等标本足以影响检测结果者。

⑦、同一标识(如病历号相同者)多份同样同项目标本者。⑧、未进行网络项目申请者或申请项目与检验申请单项目不符者。

⑨、采集血量不足,特殊检测项目未注明采血时间。

2、未交款者或网络欠费者(特殊状况例外,但需科主任签字)。

消毒工作制度

1、原则上按新近颁发的《消毒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和各类物品/环境消毒程序进行。

2、工作完毕应在缓冲区内脱装后严格进行手部消毒和清洁。

3、不得随意丢弃一次性试验耗品,试验前后应消毒和清洁台面及工作区环境,并按要求将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分类消毒封袋转运。

4、一次性试管针头滴管吸头等应按规定进行浸泡消毒和毁形处理。

5、反复使用的器皿和物品均应按类别先消毒后洗涤。

6、血液等传染性污染工作环境时应立即消毒处理(由外到内)。

7、不定期消毒清洁台面地面墙面和设备表面及门窗把柄和电话机键盘。

8、消毒液配制、效果检测、消毒做好原始记录。

实验垃圾分类处理制度

1、原则:分类收集,集中转运,分别处理,防止污染扩散。

2、分类:医疗垃圾(黄色),医疗垃圾又主要分为“感染性垃圾”、“损伤性垃圾”、和“化学性垃圾”,亦须分类分集。生活垃圾(黑色)。

3、要求垃圾袋坚固耐用,防漏水,盛装针头等锐利器具,务必采用专用利器盒,要保证不会出现破裂、被穿刺等状况,由医院相关部门集中采购和分发。

4、严格执行医院污物分类入袋等相关的规章制度。

5、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分类要求区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6、所有检验后标本均应灭菌后,方可取出并做最终处理。

7、按医院总体安排,由后勤保洁员负责分类检查、贴签和集中转运。

8、严禁转卖可回收物品如试剂盒外包装、打印纸残料等纸品。

9、凡违反实验垃圾分类处理制度的班组和个人,将按医院和科室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10、未尽事宜按医院和科室最新的相关条例执行。

篇十六:保安工作制度

一、保安职责

1、服从学校管理,抓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2、制服穿戴整齐整洁,接待来访语言文明,热情大方。

3、不迟到、不早退,不请非本校保安代班。

4、禁止学生随意出校门(走读生凭证件出入),特殊情况出校门凭班主任签发的请假条,上课期间一律不准会客,闲杂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5、认真填写来访登记,仔细盘查出校门的载货车辆,防止财物被盗,学生熄灯就寝后巡逻校园,配合值班人员抓好校园夜间安全,协助处理校园偶发事件。

6、指挥师生及来访者车辆有序停靠到车棚。

7、清洁办公室卫生,禁止闲杂人员在室内逗留。

8、对违纪学生进行耐心批评教育,严禁体罚学生。

9、严格实行晚寝查铺,早晨内务检查制度。

lO、公寓保安,实行晨汇报制度。

二、保安分工

保安队长:xxx 副队长:xxx

大门保安:xxx xxx

公寓保安:男老公寓楼 xxx

男新公寓楼 xxx

女新老公寓楼 xxx

校园巡逻:教学楼:xxx

食堂~大门广场xxx

食堂~运动场:xxx

三、上班时间:

大门上班:24小时值班 实行两班制

公寓楼上班:17:00~次日9:00

上班要求:不准迟到、早退,如发现迟到早退和自行调班的每次扣发工资20.00元,如发现旷工的扣发工资50.00面并报告保安公司,临时集合或两小时内加班,不计加班工资,平时加班每天补助10.00元,法定假日加班每天补助20.00元。

四、岗位职责

l、大门值班

(1)严格实行来客来访登记,无正当事由的小青年严禁入内。

(2)严格学生出入管理,走读生凭证件,特殊情况凭请假条。

(3)大门安全管理,围墙的看护,外来人员管理,小商小贩的管理。

(4)保安室卫生必须保持整齐、整洁,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存放物品、打电话。

(5)车辆停放的管理。

(6)着装整齐、整洁,室外值班,外来小轿车,必须登记后才放行。

2、公寓值班:

(1)早、晚公寓开放时间秩序的管理。

(2)晚自习后的公寓巡查,熄灯就寝后的查铺制度。

(3)课外活动及晚间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与值班人员联系,并协助值班人员处理)。

(4)督促学生起床、上操,内务检查(晚12:00时必须巡查寝室,方可上床休息,起床铃一响,必须逐个寝室督促学生起床、上操)。

(5)如实填写保安日志,每天送达政教处,并配合政教值班员处理好当天事宜,方可离校。

3、校园巡逻

(1)课外活动,晚自习期间校园,教学楼巡逻,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2)必须坚守岗位,配合一日值班人员,搞好一日管理工作。

篇十七:保安工作制度

一、保安工作职责

1、保安人员必须按时上班,工作认真负责,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2、夜班保安早上6:00--7:00到学校北门(东)值岗。

3、外来人员登记。发现有外来人员,须区分情况对待,如找校领导办理有关事情,需先和办公室或校领导联系预约后方得准许进入;在正常上课时间内,有来访者(学生家长、亲朋好友等人员),须滞留至下课并出示相关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等)进行登记后才准入内;未经学校批准的收购废品人员,不得准许进入;其它情况,需凭其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未出示有效证件者不得准许进入。如无相关有效证件但又确实有急事需进入校门者,需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方可进入,值班保安需作好记录备查。

3、外来车辆管理。外来车辆入内,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登记车牌号码,进入校区不得鸣号,且应在指定的地方停放;对学校食堂、小店的货运车辆,需经食堂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放行。

3、要严格控制学校财产外流,对有人携带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外出,必须由总务处出具证明方可放行,遇有可疑和紧急情况须立即报告总务处。对外来人员携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需凭学校总务处的放行证进入,并记录在卷备查。

4、 疏导交通、维持校门的通畅。对影响学校车辆和人员正常出入的,应及时进行疏散和劝离。

5、紧急情况处置。对在值班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紧急情况),须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同时要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6、 如遇学校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保安工作要求

1、上班时间内必须穿保安服装,着装整齐、仪态严谨。

2、 禁止闲杂人员入内。

3、值班人员平时需对外来进出人员积极进行有关的盘查和登记工作,不能对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疑情况不管不问。

4、值班室内不准滞留无关和闲散人员,如有来校找人的家长须让其在值班室等候,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打牌、聊天、看书报、吃东西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尤其上岗前或上岗时不喝酒,不得玩忽职守,上班时间不打瞌睡,不擅自离岗等。

5、在规定的上岗时间段内,不得缺岗、误岗(迟到和早退)。

6、夜间值班的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加强治安巡查,特别是学生寝室及综合楼,携带相关器具巡视校园,认真填写好巡逻记录。确保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等部位的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和宿舍管理员,并作详细记录。发现案情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发案现场,维护发案现场秩序。

以上要求,保安人员必须遵照执行,如有违纪情形,一经查实,学校将会进行处理和处罚。

篇十八:抢救工作制度

一、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

二、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三、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七、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八、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

篇十九:抢救工作制度

一、抢救室(科)工作制度

(一)目的及时、迅速、有效地抢救病人的生命,提高抢救成功率。

(二)适用范围急、重危病人的抢救。

(三)要求

(1)抢救工作在科主任、护士长领导下进行。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护理人员对重危病人进行抢救护理。参加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2)如遇重大抢救,护士长应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并接受护理部的组织、调配和指导。

(3)当抢救病人的医生尚未到达时,护理人员应立即监测生命体怔,严密观察病情,积极抢救。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必要时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止血等。并为进一步抢救作准备。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抢救用药等,要详细、及时记录和交班。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述,抢救后请医生及时补开医嘱。

(5)护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6)各护理单元应备有抢救车.抢救车内抢救物品、器械、药品应按医院统一规定放置,标记清楚。定位、定量放置,定人保管,检查无误后可用封条(或一次性锁)封存并签名,以保证应急使用。启用后必须及时补充、清点、检查、封存。每月至少清查一次。

(7)做好抢救登记及抢救后的处置工作。

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各科要建立健全急、重、危症抢救组织、技术操作常规和抢救程序。做到思想、组织、药品、器械四落实。

(2)各病房遇有需抢救的危重病人,主管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应及时填写“危重病人知情同意书”、“危重病人通知单”、“危重病人报告单”,并通知家属或单位。凡干部保健对象的病危通知应先报医务部,再由医务部通知卫生厅保健办或有关单位。

(3)对急、危、重病人要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抢救有困难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如需立即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

三、重大意外伤害事故抢救制度

(1)重大意外伤害事故是指在发生地震、水灾、风灾、塌方、交通事故、爆炸、传染病及各种中毒等自然或人为灾害中造成众多人员伤亡的事故。

(2)院抢救领导小组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医务部主任和急诊科主任担任。成员包括门诊部、护理部、总务科、设备科负责人。抢救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人员、设图示、器械、车辆等有关事宜,指挥协调抢救工作。抢救小组成员由各临床、医技科室业务骨干组成。

(3)医务部或行政总值班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院长汇报,并通知有关抢救科室、队员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

(4)院内重大抢救:病房由科室主任负责,急诊由急诊科主任负责,夜间及节假日由行政总值班负责,特殊情况由院抢救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各有关科室须协作配合,一切从病人出发,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延误抢救。

3、抢救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检查总结抢救中的经验和教训,以利改进工作。

1、抢救工作在科主任、护士长领导下进行。护士长负责组织组织和指挥护理人员对重危病人进行抢救护理。参加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2、如遇重大抢救险,护士长应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并接受护理部的组织、调配和指导。

3、当抢救病人的医生尚未到达时,护理人员应立即监测生命体征,严密观察病情,积极抢救。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必要时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止血等,并为进一步抢救作准备。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抢救用药等,要详细、及时记录和交班。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复述,抢救后请医生及时补开医嘱。

5、护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6、各护理单元应备有抢救车,抢救车内抢救物品、器械、药品应按医院统一规定放置,标记清楚。定位、定量放置,定人保管,检查无误后可用封条封存并签名,以保证应急使用。启用的必须及时补充、清点、封存。每月至少清查一次。

7、做好抢救登记及抢救后的处置工作。

篇二十:抢救工作制度

抢救工作是否迅速,及时,有效,是衡量医院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医疗护理工作中一项很重要的任务。

一、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

二、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三、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七、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八、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

篇二十一: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管理人员工作制度模板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智障人士和残疾朋友,现制订以下制度,请工作人员遵守执行:

一、按照作息时间提前到岗,并做好各项工作准备。

二、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服从领导对工作的安排。

三、以服务智障人士为本,全心全意地为智障人士服务。

四、发现有违学员守则的行为应立即劝阻、引导、教育。

五、班主任须做好学员相关记录(学员档案情况及活动日志)。

六、所有场地内禁止吸烟。工作人员自觉遵守执行。

七、值班保安人员应随时注意人员的`进出,做好每天的交***记录。

八、下班前做好各项安全检查(门、窗、电源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一、库管人员应认真钻研业务,爱岗敬业,热情为教学,科研提供优质服务。

二、要切实贯彻执行物资保管的一切规章制度,对易燃、易爆、剧毒等药品要

严格遵守发放规章制度,不能有半点疏忽大意,科学管理库房物资,熟悉所保管

物 资的主要属性和存放条件、防止变质,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

三、库管人员要及时、准确的对到货物资料材料进行验收,登记、入库上架。

四、根据需要发放,并认真核对出库手续,做到库存物资先进后出。

五、库管人员要及时进帐,按时下帐,对各类实验材料的单据按类装订成册,妥 善保存,做到帐、物、卡相符。

六、保持库房安全整洁、物资存放井然有絮,每月定期清查库存物资,报表统

计,核实数量。

七、领发物资时,领料者必须填写实验材料借领单,经实验室主任填写,方可发给。

篇二十二:社区工作制度

居民会议制度

一、居民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也可以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300户以上的居民委员会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参加。

二、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18周岁以上居民或者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三、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居民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1/5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1/5以上的户或者1/3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

四、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五、居民会议的职权:

1、听取和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制定居民公约;

3、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4、讨论决定居办经济的发展规划;

5、监督居民委员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6、讨论决定兴办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发展居办经济等事项;

7、改变或撤销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8、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项。

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为增加居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居委会集体经济总收入、产值、利税完成情况,集体债权债务情况,财务收支情况;

2、各种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完成情况;

3、居委会各种收费的数额及用项;

4、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政策者的处罚情况;

5、烈军属、困难户、五保户、优抚金、城县低保金总数额和发放情况;

6、居委会“两委”班子任期、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7、其他公共事业和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

二、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1、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的时间。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居民委会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干部现任目标、社区居委干部评议情况、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财务公开每月公开,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2、居务公开采取居务公开栏公布、发放“明白纸”、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以公开栏公布形式为主。

居委会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每年召开两次居民会议,由居委会主任汇报工作,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居民会议决定的问题,由居委会付诸实施。

2、每周召开一次委员例会,研究前段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计划,会议做好记录。

3.每月召开一次居民小组长、居民楼长会议,研究当前工作及下步工作计划。

4.每年召开一次各工作委员会会议,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二、学习制度

1、每周五下午为政治学习时间,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文件及法律知识。

2、各工作委员会,每周利用半天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

3、每月组织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学习一次,并结合具体工作进行讨论,征求意见。

三、报告制度

1、定期向街办汇报居委会的工作,自觉接受街办具体指导。

2、及时向街办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沟通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

3、总结、树立各类先进典型(集体或个人),上报街办,学习推广。

4、重大事项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总结评比制度

对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实行季度小结,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各方面工作的开展。

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项目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政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 审批制度,由居委会主任负责签字审批。

四、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好各类报表,统一居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情况,建立健全帐薄。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每月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

六、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民主评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居委会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居民代表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居委会认真地履行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居委会全体成员为民主评议的对象,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民主评议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按照街办安排,组织居民代表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居民代表由每个居民小组选出2-3人参加,人数必须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3、评议活动先由班子负责人和被评议人向居民代表报告班子及个人的工作,再由居民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4、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上报街办。

5、居民代表评议居委会班子及成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故意歪曲事实,挟嫌报复。

6、被评议人对居民代表提出的正确意见要虚心接受和改正,对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居民代表不得进行报复,否则依法严肃处理。

居委会干部守则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自觉参加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场经济理论,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学习本职业务,学习实用技术,掌握为民服务的本领。

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工作中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勤俭节约、克已奉公、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不借支、挪用公款。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集体领导,重大问题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

六、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群众搞好服务,排忧解难,及时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七、工作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八、带头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尊老爱幼,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不酗酒闹事,不搞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带头破除一切陈规陋习。

九、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居民公约。

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行使对社区事务的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会议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

3、加强本居住区居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学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4、发展居办经济,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根据自愿原则筹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经费。

5、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6、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管理社区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组建一支群防群治队伍。做好社区内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民间纠纷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

7、协助城管、环卫、环保部门管理本辖区公共卫生、县容县貌、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等工作,绿化美化社区环境。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社区居民和成员进行康复、初级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8、协助劳动、人武部门做好招工、就业、征兵等工作。

9、配合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社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失业职工、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10、协助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出租、装修、危房监护等房产管理工作。

11、协助工商、税务部门对社区内个体经营网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协税护税。

12、行使辖区内的属地管理权。辖区居民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入学、参军、工商注册、迁入迁出及出生、死亡、流动人口暂住证明等方面的手续,应由居委会签署意见,有关部门方可办理。

13、协助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和优抚救济等工作。

14、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代表社区成员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对各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社区居委会主任是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委会的贯彻实施;

二、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认真履行社区居委会职责,密切与辖区内各单位的联系,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社区成员和居民的监督;

三、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事务,并接受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党支部的建议和监督;

四、全面负责本居委会工作并督促检查其他成员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五、协调副主任、委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六、管理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账目,定期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七、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社区工作知识,提高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文化体育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教育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利用社区内各类文化、体育资源,广泛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三、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加强对社区居民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树立文明向上的社区精神风貌;

四、组织社区居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配合学校、家长抓好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

五、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县民的创建评比活动,不断提高社区文明程度;

六、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对文教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环保卫生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环保、卫生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和除“四害”活动、创建洁、净、美社区;

三、督促社区居民和单位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建立社区卫生评比制度,监督检查社区内门前“三包”和垃圾袋装化规定落实情况,保持社区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

四、负责社区公厕的养护和管理;

五、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治理环境污染,认养保护社区绿地、花草,绿化、美化社区环境;

六、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防病、防疫活动,协调利用社区内的各类医疗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做到小病不出社区;

七、搞好社区内公益性设施的维护,保持其清洁美观,并协助有关部门整洁环境,及时举报违章建筑和市场扰民等问题;

八、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对环保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社保民政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了解掌握社区内民政工作对象、社保工作对象的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活动,走访慰问和帮扶贫困户、优抚对象、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大力兴办社区社会福利事业;

四、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广泛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积极兴办社区服务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教育群众发扬奉献精神,不断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通过组织活动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培养社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互帮互助和扶贫济困的社会风气;

六、做好城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公示、申报及初级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低保金的发放工作;

七、对社区居民进行国防宣传教育,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及“爱心献功臣”活动;

八、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九、协助民政部门做好社区内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登记及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十、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失业人员、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登记工作,积极为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

十一、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居民有关民政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治保民调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加强对社区居民的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社区居民进行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治安防范意识;

二、定期排查社区内各类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意见;

三、组织居民开展群防群治,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巡逻队伍,形成专群结合的防控网络;

四、向居民宣传户籍管理政策和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和了解居民家中外来人员的情况。配合社区治安人口协管员建立健全社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户籍档案;

五、督促社区居民和单位落实技防措施,加强小区大门、楼栋单元门、车库、住宅门的防盗设施建设;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被管制、假释、缓刑、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以及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进行监视、考察并适时做好教育转化和安置工作;

七、配合公安部门对社区内出租房屋、公共停车场进行管理;

八、教育居民协助政府检举揭发坏人坏事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

九、做好重点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预防恶性事件发生;

十、加大对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监控力度,发现案情妥善保护现场,迅速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侦破工作;

十一、及时发现并解决好社区内邻里之间、居民之间、居民与社区单位之间、社区单位之间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的问题,做好前期工作,将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

十二、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坚决杜绝因调解工作不及时而造成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十三、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和楼栋长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民调组织,落实民调人员,完善调解工作制度,确保各类纠纷及时调处;

十四、对因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可能引发的严重危害治安后果的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同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预防恶性事件的发生;

十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对治安、普法和调解工作的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妇女计生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社区居民对妇女和计生工作的认识;

二、协助计生部门搞好调查摸底,准确掌握社区内常住和暂住育龄妇女的有关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三、指导社区内的育龄夫妇选择科学的避孕措施,提高社区居民生殖健康水平,杜绝计划外生育;

四、引导广大妇女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大力提倡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遵纪守法、勤俭持家和邻里团结的文明新风;

五、组织广大妇女开展“巾帼建功”活动,鼓励妇女提高自身素质,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

六、代表妇女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向党和政府反映广大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七、发动和组织社区内待业女青年、闲散女劳动力、下岗女职工和离退休妇女,积极兴办各种生产、生活服务事业,因地制宜,广开门路,努力解除失业、待业妇女的后顾之忧;

八、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幼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妇女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并做到优生、优育、优教;

九、认真落实计生工作各项任务,实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的目标,协助计生部门做好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及服务工作;

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动员教育居民同一切歧视妇女儿童的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做坚决的斗争。

社区捐助工作站职责

一、组织、宣传、发动、协调辖区内居民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会团体的经常性捐助活动;

二、协调辖区内驻地单位和志愿者,为经常性捐助工作搞好义务宣传、仓储、运输和其它服务;

三、对接受的捐助物品按规定进行消毒、分类包装和管理;

四、统计、汇总和及时组织上缴所接收的捐助款物;五、实现捐赠人的捐赠遗愿;

六、对所有的款物当时清点入库,及时向捐助中心汇报情况。

居民小组长岗位职责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社区工作;

二、根据社区居委会的决定进行工作,定期向社区居委会汇报工作;

三、加强团结,同心同德,积极热情地搞好社区居民小组工作;

四、遵纪守法,不循私情,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五、按照居民自治的原则,组织本小组居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推动社区两个文明的发展而努力;

六、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关心居民疾苦,为居民谋福利,办实事,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

七、及时向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白玉山子社区党支部工作制度

白玉山子社区党支部职责

社区党支部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承担着社区党的建设、社区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工作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领导本社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本社区党建、服务、教育、卫生、文化、治安、保障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并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三、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履行职责,支持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行使职权;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相互之间的关系。

四、协调、组织社区内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协助有关单位(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党组织对在职党员进行监督。

五、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用社区的共同目标凝聚居民,发动社区内各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工作。

六、加强社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搞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

养、发展工作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篇二十三:学校工作制度

一、学校将家长学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将教师学校工作纳入考核评比之中。

二、学校领导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每期召开1—2次专题会议,研究家长学校工作,定期召开专任教师、辅导会。

三、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认真组织学员入学,确保入学率为100%;考试合格率为98%以上,优秀率为60%以上。

四、实行优秀家长评选制度,对每届学员学习期满进行考试、考核,评选出10%的优秀学员或好家长,由家长学校给予表彰。

五、学校各部门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家长学校工作有序进行。

篇二十四:学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创造一个和谐安宁的教书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观念,切实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责任体制,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谁主管、谁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分工负责,基层人员岗位负责。

3、探索建立稳定有序的安全运行机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安排。

(2)在编排校历、园历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编排。

(3)在布置每周工作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布置。

(4)在检查每周工作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检查,同步评价。

(5)在全年工作考核、总结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考核、同步总结。

(6)在全年工作表彰、奖励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表彰、同等奖励。

(7)校内、园内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内容同等重要,教师、教材、课时、课酬等与教育、教学同等标准。

(8)校外、园外安全学习培训与教育、教学外出学习培训同样需要,同等政策。

4、坚持预防为主,坚持警钟长鸣,坚决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2、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层级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

4、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安全制度和规则。

5、建立学生安全保障领导机构,并指导和督促其有效运作。

6、落实安全经费,改善安全设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开安全检查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做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8、对学校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积极组织抢险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责成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整改和处理。

9、对学校的财务资产安全承担责任,指导分管校长、园长做好财务资产安全管理工作。

10、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工作,申请获得支持。

分管安全副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校园安全的直接负责人,协助校长抓好安全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

3、认真执行校长决策和行政会议决议,参与学校重大安全问题的讨论与决策。,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分

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制订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制度落实,考核评价落实效果。

5、组织校级安全检查,研究制订隐患整改措施,督促职能部门、岗位整改落实。

6、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校舍维修与管理,安全设施的配置、使用和维护,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7、负责组织应急抢险和事故处理,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调查原因,分析责任,提出整改及处理意见。

8、按时选派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持证上岗、熟练操作,规范管理。

9、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经常倾听师生员工的意见反映,及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0、做好各处室、岗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其发挥职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益,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11、协助校长做好财务、资产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抓好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12、协调、协助辖区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13、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校长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力量积极稳妥地作好师生员工的撤离工作,稳妥处理善后工作!

篇二十五:学校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学校的财产安全,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保安值勤实行二十四小时轮值制,隶属校长室、德育处领导。

二、忠于职守,按时交接岗,不得擅自离岗。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下达的紧急任务。

三、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注重仪表仪容,保持威严姿势和良好的队容、队貌。

五、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交谈使用普通话。领导出入,要立正姿势行注目礼。上班期间教职工出门凭出门证放行,并做好时间记载,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

六、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要办好登记手续,重要人事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如特殊情况应经校长室及当事人同意后方许进校。

七、教职工亲友来校探视,必须由本校教职工亲自登记,教职工家属在校临时居住,须凭德育处签发的出入证放行;学生家长来校需认真核对后方可放行。

八、当值人员因事因病不能执勤,需向校长办提出请假申请,获批准后,还得向代班人员作好移交工作方可离校。

九、中途外出人员需向当值人员告知行踪,并及时返校,不得无故在外逗留。

十、值班时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责任。

十一、学校外借物品需校长同意,门卫应主动检查有关证明方可放行;教师个人向学校临时借用物品,需到总务处办理手续。

十二、做好防火、防盗全校性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服从上级指挥,工作尽职尽责,积极应对,做好防范各种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十四、负责全校纪律、安全和保卫工作,协助德育处查处学生违纪行为。

十五、做好邮件、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

十六、上学期间密切注意学生动态,切实做好走读生的学生证检查工作(对无证或不配合的学生予以扣留并登记扣分),登记迟到和早退生。

十七、晚间每小时巡逻一次,检查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设备、车辆停放、照明设施、各楼层门窗电器等情况。巡逻时要高度警惕,发现可疑情况或人员,要礼貌查询妥善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篇二十六: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专职治安巡逻员的管理制度

1、 社区要建立专职治安员登记簿,并建立治安员档案。

2、 治安巡逻员参加社区学习、会议、考勤、考核奖惩。

3、 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专职治安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工作培训,集中培训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二、巡逻制度

1、负责社区日常治安巡逻和重点防范工作。

2、负责社区治安秩序稳定,防止发生刑事犯罪案件

3、预防、制止破坏社会秩序和扰乱社会治安,及时提供线索。

三、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1、社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有计划、有内容、有时间、有记录。

2、学习《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宪法》、《婚姻法》等法律为主要的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得到落实。

3、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四、国家安全防范制度

1、 认真贯彻《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

2、 加强社区安全“联络员”队伍,制定国家安全工作细则,会议制度,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提高“反渗透、反窃密、反策反、反破坏、反心战”意识。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条例和法规。经常对社区干部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

2、预防重大火灾得到有效控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3、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六、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1、 对流动人员进行登记、造册。

2、 宣传各项法律规章制度。

3、 参与社区各项组织活动。

七、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1、 签订出租房屋协议书。

2、 通知限期内出租双方到社区报到。

八、精神病人防治与监护管理制度

1、 社区及时掌握居民生活动态,有情况及时上报。

2、 做好精神病人监护人员的工作。

3、 认真执行精神病人防治和监护管理制度。

九、矛盾纠纷情报信息员报告制度

1、 及时掌握社区的各种矛盾纠纷,有情况第一时间内报告办事处。

2、 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结果及时反映给上级部门。

3、 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篇二十七: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为落实部门综治责任制,维护社会安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省、市、关于依法治理的各项措施,结合部门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本单位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和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实现单位职工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无刑事犯罪、社会治安事件,无矛盾纠纷、上访等事项,机关文明、祥和。

二、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各司其职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事有人管,事有人做。

2、建立健全保障、目标管理、奖惩等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工作制度,实现综治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制定综治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以人为本,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知法、守法和用法的水平和能力。

4、落实责任,坚决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做深做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三、岗位责任制

1、局长负总责,对综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行动要亲自过问。

2、支部书记协管,具体负责综治日常工作的开展,包括普法教育、综治工作的宣传教育、综治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管理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3、分管业务副局长除自觉参与综治日常工作外,还应从严要求,自觉恪守《岗位责任制》和廉政规定,确保不引起矛盾和纠纷。同时要注意沟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办事。

4、办公室应做好机关综治日常工作的管理:制定综治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草拟综治工作总结;负责召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并做好会议纪录;负责完善日常综治工作台帐;负责档案的整理和归集;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5、各股室负责人,应自觉恪守岗位职责,除管理好自身外,还要服从服务于机关综治管理工作的需要,自觉做好本股室、部门的安全防范和综治的日常工作。

6、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参与,做好各自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自觉遵守节假日值班制度;关好门窗,防火防盗。

7、财务经办员除自觉履行工作人员应尽责任外,还应保管好单位现金及凭证。

四、考评

根据年度个人综治工作绩效,严格奖惩,对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机关综治领导小组管理而出现影响单位治安形象的,与年终考评挂钩,扣发年终综合考评奖,年度不作为评优评先人选;对不履行岗位职责,出现违纪违规等重大刑事、治安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执行。

一、学校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与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奖惩。

二、学校领导每期专门研究一次综合治理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

三、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所属综治办要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校内治安动态。

五、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前,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召开会议制订预案,做到超前部署。

六、节假日,校领导要值班巡逻,做到问题发现早,反馈快,整改及时。

七、综合治理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八、门卫室要经常将社会治安动态,提供给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积极提出工作建议。

篇二十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院综治组工作职责

1、按照省机械行办综治组的部署,结合院的实际制订工作规划和具体工作措施,组织开展本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

2、领导院综治办、治保会、联防队开展以治安管理、治安防范和治安巡逻为主要内容的群防群治工作。

3、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缓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认真做好民情民意的收集和上报下传工作,掌握本单位的社会动态。

4、指导开展对外来人员的登记、服务和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对高危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和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年青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鼓励职工见义勇为,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7、组织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

8、组织开展防火、防交通事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火灾、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故。

9、全面负责领导本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10、做好省机械行办交办的其它综治工作。

二、综治办工作职责

1、每两周召开一次综治办全体人员办公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2、应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台帐,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台帐包括《综治办工作日志》、《安全生产记录》、《创平安建设记录》等。

3、遇有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群体性纠纷、重大事件苗头等,在先期介入的同时,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

4、建立规范、科学、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将个人考核成绩与工资奖金挂钩,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保安联防队员职责和任务

1、向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法制宣传教育,做好以防爆、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性事故的“四防”安全检查;

2、在指定区域开展治安巡查、预防、制止和查处各类现行违法犯罪;

3、维护职工生活区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4、发生各类案件和事故时,主动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5、参加应急救灾、救险活动,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6、协助公安机关完成布置的其他任务。

四、门岗值班制度

1、按时值勤,不迟到、早退,认真做好交接班;

2、提高警惕,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

3、严格执勤纪律,文明礼貌待人,办事公道,不假公济私,以权谋私;

4、加强请示汇报,决不擅自行事,如实记载值班情况;

5、携带证件、佩带标志执勤,在履行职责时主动出示证件;

6、遵守群众纪律,虚心接受群众监督。

五、职工生活社区治保会工作职责

1、在院综治组的领导下,在公安派出所的指导下,努力维护社区治安,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环境。

2、充分发挥和组织居民群众,开展以防盗、防火、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群防群治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及时掌握了解社区的治安信息和各类不稳定因素,一旦发现及时报告,并协助做好工作。

4、发现刑事案件在保护现场的同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破案。

5、开展对轻重微违法犯罪少年的帮教工作;对依法监管人员进行帮助、教育、监督和考察。

6、分析治安情况和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维护好社区治安。

7、向政府及公安机关反映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六、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办法

1、宣传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依法管理外来人员。

2、对流动人员开展登记及日常管理工作。

3、对出租房屋开展登记管理工作。

4、做好对流动人员中“三无人员”的“三留一建”工作。

5、对违反暂住人口管理、房屋出租治安管理的个人进行教育,经教育不改的报告派出所依法处理。

6、积极提供外来人员违法犯罪线索。

7、建好房屋出租户管理和外来人口管理的基本台帐,建好出租户一房一档和“三无”人员的一人一档,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每月清理一次,及时做好增删改工作。

七、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在院综治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范化要求建立各项制度,主动接受街道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

2、认真调解辖区的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3、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掌握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动态,一旦获悉重大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4、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公德、依法信访,防止民间矛盾纠纷的发生。

5、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创建规范化调委会。

八、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守则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

(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人民调解员调解纪律

(一)不得徇私舞弊;

(二)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四)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篇二十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确保社区的治安稳定,维护社区的稳定和发展,根据市、区创建平安和谐社区的总体部署,特制订本制度。

一、信息报告制度

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要及时向治保主任、调解信息员收集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治保主任、调解信息员要充分发挥其在群众中的优势,多方收集情况,及时向治保、调解委员会报告。对社区发生的重要情况,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街综治办、派出所及相关部门。

二、学习例会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一是总结前期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二是分析治安动态、不安定因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三、矛盾纠纷化解制度

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要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明确需要上级有关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有当事人要求上级调处的报告;2、有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意见;3、有确实解决不了的理由。

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制度

摸清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因人而异,组织帮教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并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争使每个帮教对象弃恶从善,走上正路。

五、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积极配合开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法制宣传栏,健全法制教育阵地;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宣传墙、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

六、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社区流动人口的分布情况,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教育用工单位负责人和出租屋业主严格按照《广州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出租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登记注册。

七、安全防范制度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发挥好各支联防队伍的作用,根据每阶段的治安形势状况,有针对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并做好记录。

八、突发事件处置制度

发生突发性事件,社区居委会主任和治保主任必须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同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遇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利益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规定保护现场,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案件。

九、台账、档案制度

要建立台账制度,对社区的信息传递,矛盾纠纷化解、帮教工作、流动人口、出租屋等情况要手续完备,及时登记,及时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要及时上报各类报表,真正做到台账与报表相符,报表与实际相符。

篇三十:放射科工作制度

一、放射科工作制度

1、按照临床医生填写的要求透视检查项目进行透视,遇到可疑病例应建议摄片检查。

2、根据临床医生填写的要求摄片检查部位决定摄片规格,并登记编号,认真、及时做好摄片和报告工作。

3、各种造影必须预约登记,发放<病人术前注意事项单>,写好摄片检查报告。

4、精神病人检查时,必须由家属或工作人员陪同,以防意外,不合作病人应经临床医生初步治疗,安静合作下检查。

5、建立各种位置投照条件,保证片子质量。

6、在科主任领导下读片,报告描述客观,字迹清楚,填写完整。结合临床定期检查影像与诊断报告质量。

7、遇到疑难病例请临床医生参与讨论,或送外院会诊。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8、图像资料统一保管,专人负责。借片需办理借片手续。

9、暗室保持整洁干燥不漏光。

10、装卸片子与冲洗均按暗室操作顺序进行。

11、保持片子不过期,不受潮,暗盒不污染,不发霉,及时更换药液。

12、发现差错事故及时讨论找出原因,并作好登记,提出改正措施。认真开展室间与室内质控工作。

13、下班前关闭所有机器,搞好机房、办公室卫生及环境卫生等。

14、未经科主任或院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为外来人员免费进行各种检查。

二、放射科借片制度

1、住院病人借片时,由临床医生填写借片单,片子及时归还。

2、外借摄片,有关人员须填写借片单,并经医务科批准,要求期限内归还。每张照片付押金。

3、职工借片须填写好借片单,阅毕须及时归还。

三、放射科安全制度

1、下班前要检查关闭机房所有电器。

2、暗室工作时除恒温器外,关闭窗和红灯。

3、下班前办公室门窗和水电需关闭。

4、工作人员和检查病人严禁在机房和暗室吸烟。

5、指定专人作好安全记录。

四、放射科接诊登记及资料保管制度

1、详细了解申请检查病人病情和检查目的,根据不同要求准确预约。

2、复诊病人,须查找其初诊检查资料,与复诊资料对照诊断。

3、为便于查询,登记时需注意资料准确、完整,同时必须注意避免同姓或同音者错号、重号。

4、按日期分类保管好各类检查申请单。

5、影像资料刻录入光盘后,将光盘按时间排列保管,注意避免光盘损伤。

6、病人取片时注意核对、签字,避免发错片。

7、院内借片需经病人经治医生签字,病人借片需本院医务科加章同意,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及时归还。

8、对各种查询需尽力做好解释工作,热情对待病人。

9、每月初将上月工作量统计后上交科主任,以便科主任及时了解科室工作动态。

五、导管室消毒隔离制度

1、严格限制非相关人员进入导管室,进入人员必须戴口罩、戴帽子、换鞋、更衣。

2、坚持清洁卫生制度,每天紫外线消毒一小时,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

3、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定,术中应注意自己及他人有无违反无菌操作,并及时纠正,尽量缩短操作时间。

4、浸泡消毒的容器上应标明消毒液更换时间,并定期更换,每日监测浓度。

5、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规定,一次性使用导管不得重复使用。

6、加强不界定器械的消毒,应按照去污、清洁、灭菌的程序进行处理。

7、连台手术时,医护人员应更换手术衣,地面及器械台用消毒液消毒,并作空气消毒。

篇三十一:放射科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在开机摄片前必须审阅申请单,按照临床医师的要求及部位摄片。做到动作轻柔,体位正确,操作熟练。

3、凡需脱去衣服,除去装饰品及衣袋物品的`有关检查,必须向病人说明,由病人自己处理,并协助妥为保管。对女病人的检查,原则上应有第三者在场,或请家属陪同。

4、特殊部位的摄片或急诊摄片必须待湿片结果合格后方能让病人离开,凡需重新摄片者应及时提前通知病人。

5、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不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

6、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7、每天集体阅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8、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放射防护工作。各工作室应保持整洁,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9、放射科X线机应建立专柜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重大维修或更新应有书面报告,经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10、放射药物应专人保管,按计划补充,安全使用。

11、放射科建立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认真交接班工作。

放射科工作人员防护制度

1、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防护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2、要经常检查防护物的防护效能,各种放射源只准在国家规定允许剂量的条件下使用,避免工作人员接受超量照射。

3、放射专业工作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暴露于原发射线束之中,在不影响诊疗质量的情况下,尽量缩短照射时间,设备允许时,尽可能采取遥控和远距离操作。

4、从事放射线工作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并按规定享受放射假。白细胞4000/mm3以下或血小板7万/mm3以下者,暂时脱离接触放射线,并给于治疗。

5、长期从事放射线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保健待遇。

集体阅片和报告审签制度

1、每日应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召集全体医师、技术人员以及实习进修人员参加阅片讨论会,讨论研究前一天或当天的有关检查或疑难病例。

2、书写报告时应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检查部位,明确检查目的,核对X线编号。

3、报告填写要做到项目齐全,层次清楚,字迹清晰工整,客观地反映X线影象的特点,参照临床有关资料按观察—分析—综合—判定的阅片步骤得出正确的诊断意见。

4、为保证诊断质量,X线诊断报告单除当班医师签名外,应经主任或主治医师审查批改后签发。

X线片保管借用制度

1、X线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

2、建立X线片诊断索引,由放射科医师逐日编制。

3、使用X线片应注意保护,防止遗失、卷折、损坏、或在照片上划线。

4、本院医师因教学或科研需要多数X线片时,可办理借用手续,定期归还。

5、院外借片一律收押金20—50元。借片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逾期不还者,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6、X线片保管室须有防火、防潮设备及措施。

篇三十二:工作制度企业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篇1

1.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衣着整洁,仪表端正;

2. 对客户文明、礼貌,不讲脏话;

3. 中午不允许喝酒、4. 人员电脑应专人专用,如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赔偿。上班期间不允许利用电脑玩电子游戏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事宜,影响本公司形象者;罚款最低500元;

5. 不允许无故到其它公司乱窜,泄露公司内部事项;违者罚款10000元;

6. 遵守与客户约定的时间,按时洽谈,出方案;

7. 按时参加公司的例会及各类活动,不允许迟到或无故不到;签到簿作为唯一迟到早退记载,迟到一次50元。月迟到超过3次者底薪、提成减半。设计师需互相监督,如发现存在包庇行为,重罚;

8. 未经公司允许,以低于公司标准报价签约者,由于设计造成失误者,设计师承担责任;并承担连带罚金;

9. 私下不允许收取客户设计费或订金,不允许设计师以公司名义接私单;不允许设计师代买主材,如被客户投诉属实者,承担处罚;如被公司发现的,直接辞退,当月工资底薪清零;不许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擅用公司之名来谋取私利。

10. 上班无故迟到、旷工者,按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旷工早退者,同第七条;

11. 每月休息4天,为串休工作日,上班请假须提前3天找公司经理批准后生效;并签写请假条上交,凡口头请假均视为无效;

12. 每天定时收拾各自办公区域,做到整洁明亮。如未达到标准者,罚款20元;如有异议,到会计部索要本月工资,自行离开;

13. 严守公司秘密,严禁私自将公司的文件、技术资料带出。不允许私自挪用或私藏客户定金、工程款,违反者严肃处罚;

14. 设计师有责任对所设计的工程协助办理中期增减项并签字,如因设计师未签字的增项款,不计入提成范围;如因设计师原因,增项款未被收回或未达到公司标准。设计师承担处罚,提成减半;

15. 拖延不能办理中期增减项所造成的损失,设计师承担责任;

16. 不论任何原因、任何情况,在公司与客户与员工发生争执,承担处罚;

17. 以上日常工作行为规范,请各设计师严格遵守,违反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的罚款和警告;

工作制度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国家民委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_发〔__〕_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全校师生员工要不断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 学校保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原则,既要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又要便利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保密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保密委员会,在上级保密部门的指导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学校保密工作,组织审定学校保密规章制度,审查审批学校保密工作重要事项,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保密工作等。

第五条 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学校保密委员会有关保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以及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负责涉密文件、资料的接收、保管、传阅、使用、归档、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日常保密工作和保密文件、资料(含复印涉密文件)的领取、保管、清退等工作。

第三章 保密事项范围

第七条 保密范围包括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发给学校的秘密文件、电传、资料等。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八条 学校工作中涉及下列事项应按照有关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中央领导人来校视察及来访的高级别外宾未公开的活动安排;

(二)中央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校讲话、报告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和其它规定不准扩散的重要内容;

(三)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送的不宜公开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四)有关组织、人事、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五)涉及学校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秘密事项;

(六)涉及国防科研项目的秘密事项;

(七)处理重大政治、刑事案件的秘密事项;

(八)全国各类考试和学校考试试题(卷)及标准答案要点;

(九)其他需要保密的项目。

第四章 定密工作

第九条 定密工作是指学校依法对工作中所产生或派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触范围,对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和变更接触范围或者解密工作的总称。

第十条 凡学校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产生或派生的各种属于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图片资料、音像等,或属于国家秘密但尚未形成一定载体的事项,均应纳入定密范围。

第十一条 凡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根据定密工作程序规定,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报学校保密委审批,确定涉密事项的保密等级、保密期限和接触范围。

第五章 涉密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 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等工作中,经常接触、知悉和掌握国家秘密事项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其掌握国家秘密重要程度划分为核心、重要和一般涉密人员。

第十三条 涉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组织人事部门应会同保密部门依据相关保密规定对拟进入涉密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审查,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管理和检查。

第十四条 涉密人员上岗前应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规和规定,不泄露、不传播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保障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的安全。

第十五条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时应提前做好调整安排,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六章 文件、资料保密

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是指记录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以下简称涉密文件)。内部件是指不属于国家秘密,但不宜公开的内部资料和文件。

第十七条 学校党政涉密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归档、销毁等工作,由学校保密办直接管理。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传递、移交等工作。内部件应当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擅自公开。

第十八条 涉密文件的制作、收发、传递、承办、借阅、复制、保管、清退、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均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九条 向校外传递涉密文件应通过机要传递。确因工作急需随身携带机密、秘密级文件、资料或密品时,须经保密委主任批准,方可办理登记手续;携带绝密级文件、资料时必须两人以上;不准携带涉密文件、密品出入公共场所和办理私事。

第二十条 承办涉密文件必须及时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时,个人承办的涉密文件必须及时清退。涉密文件阅读需要在机要文件阅文室进行,阅文时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密级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复制,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后复印,复印件视同原件一样管理。

第二十二条 保密办负责全校密件以及内部件的销毁工作。由保密办具体组织实施,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销毁,更不得当作废品出售。涉密文件的销毁由保密办直接送成都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统一销毁。

第二十三条 通过非公开渠道或特殊手段获得的涉密文件,其密级、保密期限和接触范围,按提供该密件的部门的要求确定,或由最初使用该密件的部门、单位确定。

第七章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项涉外活动,应在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对尚未批准对外开放的部位或项目确需对外开放时,应报保密办审核,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开放。

第二十五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涉及到国家秘密事项时,有关业务部门应会同保密办事先拟订安全保密方案,规定保密纪律。保密办应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六条 参加外事活动不准携带涉密文件、密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时,须经学校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保密办备案,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二十七条 涉密人员因公出境,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保密办等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提醒教育;涉密人员因私出境,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八章 办公设备和网络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办公设备是指计算机及存储介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具有信息存储和处理功能的设备。

第二十九条 未经加密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均不得传输、储存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信息、文件、资料。

第三十条 涉密计算机必须与互联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物理隔离,并设置开机密码、用户密码、屏幕保护密码。严禁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第三十一条 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电子载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内的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存储涉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应同涉密文件一样管理。

第三十二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应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各单位建立网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 存储或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修应以不泄露国家秘密为原则。当计算机出现故障,厂家上门维修时,管理人员必须在场监督。如需送出维修,必须对硬盘拆卸进行封存保管后,方可送出维修。

第三十四条 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电子载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电子载体应及时销毁,严禁将涉密办公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维修涉密计算机、制作涉密光盘、销毁涉密电子载体必须在本单位内部进行或到四川省国家保密局指定单位,非定点单位不得承担上述三项工作。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要严格敏感资料数据信息在线传输管理,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严禁通过各类网络传媒、论坛,互联网电子邮箱,QQ、微博、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网盘、云盘等网络存储服务,普通手机、固定电话等谈论、处理、传输国家秘密或内部敏感资料数据信息,防止发生失泄密现象。

第九章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第三十六条 保密要害部门应当是各单位内部涉及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最小行政单位或其绝大多数内设部门涉及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行政单位或涉及绝密级项目和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保密要害部位应当是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密品的专用、独立、固定场所。

第三十七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由保密办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初步意见报校保密委员会通过,并报有关上级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 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调入人员的审查工作,对不适宜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保密办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人员调入和调离工作。

第三十九条 学校保密委员会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工作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指导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制定保密防范措施,开展保密教育。

第四十条 保密要害部位(部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保密工作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配备必要的保密防范设施与装置。要把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结合本业务工作制定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并建立严格的保密工作责任制。

第十章 宣传报道和涉密会议管理

第四十一条 拟公开宣传报道、展出的事项,主(承)办单位的领导负责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事项,除经上级主管业务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批准外,不准利用公开的报刊、广播、电影、电视、录像、展览等进行宣传报道。

第四十二条 内部宣传报道和展览,不得涉及绝密、机密级事项,涉及秘密事项须经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查同意,进行非密化处理后,才能宣传和展出。

第四十三条 召开涉密的党政及其他会议,主办单位要根据会议的涉密情况,规定与会人员范围,明确保密要求。

第四十四条 其他重要的涉密会议,主办单位会同保密部门共同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会议密件应有专人管理,会议结束时要认真清理清退。密件传递、携带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办理。

第四十五条 凡召开涉密会议,不准使用无线话筒和手机,不准使用非保密本记录涉密内容,不准将涉密内容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扩大传达范围。涉密会议不得录音,如需录音,须经会议主管领导批准。大型涉密会议应使用移动通信干扰器。

第十一章 奖惩

第四十六条 凡严格遵守保密法纪及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有突出成绩者;凡能及时纠正他人违反保密制度行为,堵塞失、泄密漏洞,避免党和国家利益遭受损失者;凡坚决同出卖党和国家秘密的行为作斗争,为保护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做出突出贡献者,学校对单位及个人给予先进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发现、发生失泄密事件,应立即采取补救及防范措施,将损失限制在最小,并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密委员会报告。学校保密委员会发现失泄密事件,应立即调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保密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及时评估失泄密影响及后果,积极采取补救、防范措施,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失泄密责任。

第四十八条 保密工作纳入各单位以及教职工年终考核内容之中。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不严格执行失泄密报告制度或故意隐匿不报,以致影响查处工作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工作制度篇3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上下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结算工资、福利补贴等提交准确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以下全体员工。

三、考勤:

(一)考勤时间:

1、作息时间: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起至当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总经理外,均应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规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内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主管及以上人员在表上予以登记,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月底前签字确认),在次月1号前仍未登记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早上未打卡视为上午半天旷工,下午未打卡视为下午半天旷工。

3、一般人员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时,应征得直接上级同意;所有外出人员外出前应在前台处《外出登记簿》上予以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如遇特殊情况未在登记簿上登记的,由行政助理询问外出人员直接上级后代为填写(主管以上人员询问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据打卡记录、《请/休假申请表》、《未打卡情况登记表》,一并审核并编制《月考勤统计表》,报财务部作为薪金计算依据,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考勤记录不全的,以考勤记录为结算依据。

(三)公司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四)考勤设置及基本定义:

全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员工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

2、迟到: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未按公司规定工作时间打卡上班延迟30分钟(含)以内的行为。

3、早退: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比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含)以内离岗;

4、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旷工

(1)未办理妥善请假手续、外出手续而私自离开岗位或不到岗位;

(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手续的行为;

(3)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

(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5)被公安部门拘留的;

(6)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不能到岗的;

(7)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

5、请假:因个人行为或个人因素不能在岗位上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手续离开岗位之行为。可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假、考试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员工休息时间安排工作,并由部门主管指定必须继续工作的行为。

7、出差:因公司公务或领导指派外出,不能在办公室或指定岗位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离开公司之行为。

四、请假管理:

(一)请假流程:

1、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2、其他部门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1)三天以内(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员请假流程:

(二)员工请、休假的相关注意事项

1、所有假期审批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按以上流程报批,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处置。若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须电话请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时内致电于直接上级口头请假得到同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在到岗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经权限人批准外,请、休假期满而不到岗者,均按旷工处理。

3、员工请假应安排好职务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经批准方可离岗。员工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公司内部联系。

4、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经核实属实,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处置。

5、《请/休假申请单》由行政部存查并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办理销假手续。

6、请病假2天以上者必须在上班后一天以内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7、无直接上级的,审批人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

(三)出差:

员工外出出差的,凭《出差申请单》到行政助理处予以登记;如时间有调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

(四)加班: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计划内的工作不计加班,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按以下流程之一进行确认:

1、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据《加班申请单》进行统计、核定,以此作为加班计算的书面依据。

2、加班计算单位为:小时/次,1次加班不到1小时不计加班。

3、加班统计:加班时间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后的《加班申请单》为依据,以打卡记录为准,以小时为单位进行累计。

4、加班可安排在阶段性工作后换休,换休假当年有效(春节假前)。

(五)考勤扣款标准

1、无故缺勤(包括迟到、早退和旷工等)等情况,按如下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行为:

1.1员工每月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2次不计迟到,2次以上的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2员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3当月内迟到/早退达3次公司将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之方式对员工进行教育,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3次及以上的,扣罚工资50元/次,以后每次迟到/早退累加50元罚款。迟到早退一个月内达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责令改正,对于屡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内达到30次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加倍处罚或对其作出辞退处理。

(2)旷工:

2.1按照旷工实际时间扣除两倍的工资和各种补贴,并由行政部给予警示。

2.2累计旷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倍处罚。

2.3连续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累计旷工3次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辞退处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内(含),发放病假当日基本工资;7天至15天以内(含),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病假工资,超过15天按事假处理;

(2)病假原则上一次性不得超过一个月。

3、事假:

扣除当日薪金全额及当日补贴。原则上事假单次不得超过5天,请假时必须有工作接手人,续假不得超过2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无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5、委托他人代打卡:

一经发现,委托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罚款50元。违纪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权取消员工本次晋升、加薪机会;情节严重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种类: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调休、考试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体系中的工资部分。

1、每周公休假日(全薪):每周休息二天。

2、法定节假日(全薪):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年满23 周岁,男年龄25周岁)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须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请,并出示结婚证书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当年内有效。

4、丧假(全薪):

(1)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丧假3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给予1天带薪丧假。

(2)员工到外地办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增加最多不超过2天的带薪假。

5、产假(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持准生证、出生证等):女员工产假为90日。

(1)产假以产前、产后休假累计;(原则上产前15天)

(2)已婚女员工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奖励晚育假15天。

(3)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职工婚后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产假:流产给予7天产假,引产给予15天产假。

6、陪产假(全薪):男员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产假3天。

7、工伤假(全薪):若因公受伤,工伤医疗期内薪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支付。

8、调休(全薪):调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假期。

(2)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连续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试假(全薪):公司鼓励员工个人参加有助于本职工作的进修和培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凭准考证原件,经部门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可于工作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假全年不得超过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

工作制度篇4

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从事质量活动的有关的人员进行能力识别,并对其提出分层次的录用与培训要求,从而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促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持续地运行。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从事质量活动的管理,执行验证和特殊工作人员的能力的要求识别及人员的录用、培训、考核的控制。

3 职责与权限

3.1 管理部

负责对从事质量活动的人员进行能力识别,对人力资源进行控制,会同品管部、生产部、市场部等有关部门商讨培训和确定培训的要求,汇总《年度培训计划》并按其组织实施。

3.2 各职能部门

负责编制本部门员工《岗位描述书》和新员工入职要求,并根据需要提出招聘申请与《年度培训计划》,品管部、市场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有关知识讲课,并参加考核工作。

3.3 总经理

负责审定各部门经理的《岗位描述书》,审批职工入职要求、《年度人员培训计划》以及审批《招聘申请表》,并监督实施。

4 工作程序

4.1 管理部负责人力资源的控制。

4.2 岗位能力的识别

4.2.1 总经理审定各部门经理的入职要求。

4.2.2 各部门经理制定本部门各类人员的入职要求,并根据工作岗位和任职条件填写《招聘申请表》,包括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简历等,经总经理审批,作为录用职工的依据。

4.2.3 人员录用由总经理批准后,管理部实施招聘工作,招聘时统一发放《招聘登记表》,并交下述材料:

a)学历、职称证明 b)个人简历 c)身份证复印件

4.2.4 管理部审阅《招聘登记表》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面试,合格者由管理部发放《员工登记表》进行登记,新进员工必须培训。

4.3 培训计划制定、审批与实施

4.3.1 各个部门根据需求于每年末或年初会同管理部按本公司实际情况和职工素质等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管理部实施。

4.3.2 管理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会同品管部、市场部等商讨培训考试、考核具体工作。

4.3.3 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主要以公司主管、外训合格人员、在公司已获上岗证的特殊专业人员为讲师,必要时聘请外部专家授课或选派人员到外培训。

4.4 培训对象和内容

4.4.1 管理人员

以质量管理基本知识、iso9000族标准,本公司的质量手册和相关质量体系程序文件为教材,组织学习,使之懂得本公司质量体系的结构和各要素的基本要求,并掌握本公司的相关质量体系程序运行管理中所需的方法和管理技能。

4.4.2 作业人员

对执行人员(从事执行的技术人员、转岗人员、新进人员)培训质量活动所需的方法和技能,以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规范和作业指导书为教材,技术人员逐步开展统计技术运用的基础知识培训,以适应公司生产之需。对新进人员培训以公司简介、经营理念、质量方针、目标、规章制度等为教材。通过培训,使他们树立质量意识,法规意识和完成本职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

4.4.3 检验人员

培训重点是完成任务所需的测试和检验的方法、技能,以相关质量体系文件、规范、标准等为教材。

4.4.4 特殊岗位人员

a 内审员、驾驶员等按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派出外训;

b 关键工序人员培训,以作业指导书为主要内容。

4.5 培训方式和考试、考核

4.5.1 培训方式

a 举办各种内部培训班;

b 岗位培训;

c 参加全国省、市级培训班;

d 以师带徒;

e 学习讨论班。

4.5.2 考试(或口试)考核

对本程序4.4.1、4.4.2、4.4.3条款人员进行笔试(或口试)必要时进行考核,考核由主讲教师命题,根据需要管理部组织设计部、生产部等有关部门人员成立考核组对应进行考核作为上岗依据,新进员工进行培训后考核,合格者加入公司试用:

a 管理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试用期一~三个月;

b 管理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试用期满前一周由部门主管填写《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表》,并具实填写后交管理部呈报总经理审核;操作工试用期满由各生产部组长填写《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表》,并报生产部负责人审核后交由管理部存档。

c 试用合格者转为正式职工,享受正式职工待遇,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d 试用不合格者,公司发放试用期基本工资,不发任何补偿费用。

e 本程序4.4.4条款人员需撰写心得报告或提供培训教材和结业证书。

4.5.3 本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按本程序4.5.2条款的规定进行考试考核。

4.5.4 管理部在组织与实施培训同时,还要根据各职能部门采取纠正及预防措施所需要培训信息,或扩大提高的培训时, 需增补在《培训计划》中,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培训。

4.5.5 管理部对每次考试(或口试)考核成绩,要及时填写在《员工培训履历表》上,以此作为上岗证发放依据。

4.6 上岗证的发放和认可

4.6.1 生产人员须经技能培训及iso9000相关知识培训才能上岗。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轮训,提高人员质量意识。

4.6.2 凡参加全国、省、市及各种培训班取得合格证书人员,可由管理部直接发上岗证。

4.6.3 特殊资格人员如电工、电焊工等须具备资格证才能上岗作业。

4.7 职工的工作意识

管理部通过内部沟通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使员工深切体会公司远大抱负,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使员工能意识到所从事工作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向上,为实现各自的质量目标做出贡献。同时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对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进行表彰。让“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思想深入我心。

4.8 记录归档

所有培训记录和与本程序有关的记录由管理部按《文件与记录控制程序》进行管理归档。

工作制度篇5

1、员工制度

1)店长迟到罚款20元、员工迟到罚款10元

2)如不佩带胸牌、头花者罚款5元

3)不可佩带过多的首饰

4)工装要整齐,脏了就要洗

5)老员工要带新近的员工

2、员工准则

1)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以自身的良好表现来建立品牌的形象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遵守店铺的管理制度,及其安排

3)如遇不明事项应遵从领导,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要对新近员工以友善的态度

4)员工应爱惜公司的财务

5)员工要对待工作要有满腔的热情,对顾客要以友善的态度,不可以对顾客提出的要求刻意刁难

3、员工的仪容仪表

1)头发要整齐、清洁、头饰要与工服、发型搭配得当。

2)要按公司化妆标准化妆,不可留长指甲,涂重颜色指甲。

3)制服要干净、整洁,不能有异味。

4)店员不能穿拖鞋。

4、工装、工牌佩带情况

1)工服是公司的形象,是店铺的形象。在规定穿工服的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

2)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牌,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3)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4)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着工服的,罚款5元

5、店铺卫生

1)橱窗、通道、展厅需打扫干净

2)试衣间、镜框、模特、地面、挂钩、椅子均需打扫

6、店铺制度

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公司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工作时,要保持口腔卫生,不准喝酒和吃有异味的食物,营业中不准吸烟、吃零食。

4)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尊重上司。

5)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咽、酗酒、追逐、大声渲哗、当堂整理着装、化妆及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

6)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7)穿着已购买的公司服饰回店铺须向主管或店长登记款号。

8)员工在个人利益与店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店铺利益为先。

7、闲聊接打私人电话

1)没有顾客时不准聊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项

2)不准在忙时接打私人电话

8、员工的整体素质

1)有顾客光临时要微笑式与顾客打招呼

2)在为顾客服务时要使用礼貌用语

3)在遇到难缠的顾客时要有耐心

4)即使顾客没有购买也要做到微笑欢送顾客

9、对货品的熟悉程度

1)熟记产品的款号、码号、颜色及其价格

2)熟悉产品的位置、归类

10、店铺的整体陈列

1)根据服装的色系及其款式进行陈列

2)根据不同的风格进行陈列

11、团队合作意识

1)小组之间的相互合作

2)组与组之间的相互帮助

12、新近员工制度

1)老员工要带新员工熟悉环境、货品

2)在新员工遇不明事项时老员工要有耐心为新员工解答

3)新员工的适用时间内要遵从公司的制度及各项安排,不可推诿

篇三十三:班主任工作制度

为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加大班主任工作考核力度,使班主任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制度如下:

1、班主任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早到校时间为7:30分;晨检时间为7:30分~7:40分。迟到一次扣5分;晨检时间必须按时进入班级,检查发现一次未到者扣5分。

2、晨检;课间操;中午进校;学生活动、比赛按时到岗,管理好班级,未按时参加者,每次迟到扣5分,未到扣10分。

3、坚持一日三扫(早晨、中午、放学后),一次未扫者扣5分。大扫除未组织学生清扫或清扫过程中未督促检查者,每次扣10分。

4、按德育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和上交各种材料,如班主任工作计划、班主任工作总结、班主任手册、班会记录等,未按时完成和上交者每次扣5分。

5、认真、工整、准确地填写好学生档案及班级学籍,未按时完成或学籍档案遗漏、丢失和错误填写造成影响者扣10分。

6、学生无故离校或未经学校允许组织外出活动,每次扣10分。

7、班主任病事假,班主任岗位奖励按日转移,转移给配班教师。

8、班主任要求课间一律进班,凡课间因教师未到岗发生的伤害事故的视情节,将当月班主任岗位奖励减少一半至全部。

9、因班主任工作不到位使班级出现安全事故;班级学生发生事故未及时上报、未参与处理;侮辱体罚学生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者,视情节将当月班主任岗位奖励减少一半至全部。

10、班主任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发生伤害事故班主任必须立即向学校汇报,需要到医院就诊的班主任教师要亲自护送并与家长及时取得联系,事后要积极与家长协商处理。(其他课上出现的事故除外)全学期没有学生伤害事故的班主任加20分。

11、响应学校号召,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各种大型活动,不积极参加或学生纪律涣散者,每次扣10分。

篇三十四:药房工作制度

药房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一、人员管理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并建立个人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药品管理

1、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做到票、帐、物相符。

2、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3、药品的调配: 药品调配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4、中药饮片的管理: 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5、医疗用毒性药品、 品和 管理: 按照《 品和 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购进 品、 、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并设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使用 品和 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对 品和 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 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 处方至少保存2年。

6、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

篇三十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最新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入党自愿,个别吸引的原则,积极、慎重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党总支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情况,搞好规划。原则上每半年讨论党员发展工作一次。

三、党总支应保持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培训和教育,并经常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使其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察。

四、吸收新党员须经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并经市直机关工委的集中培训,预备党员转正须满一年以上的预备期。

五、党总支应按时讨论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并及时逐级上报审批,发展党员工作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办理,并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严禁弄虚作假或搞突击入党。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坚持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

1、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的基础工程。学院党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加强督查和指导。

2、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发展党员工作报告制度,坚持年初上报发展计划和发展对象结构分析,年中上报工作进展,年末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发展党员结构分析。

第二条 坚持发展党员的方针、原则

1、发展党员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在学院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2、发展党员要坚持“五早”,即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早发展、早发挥作用。

第三条 坚持启蒙教育制度

1、实施党的教育启蒙工程。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高职生从第一学期开始,五年一贯制学生从三年级开始,分八个专题利用两个学期的时间对全体大学生进行党的教育。使大学生普遍树立听党的话、跟党走、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信念。

2、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第一份入党申请书后,要安排辅导员或党员在一月内找其谈话,以后每月辅导员或培养人要同申请入党人员谈话一次,了解入党动机,给予肯定和鼓励,指出努力方向。

3、对申请入党人员加强培养考察,将优秀者及时列为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征求党内外意见、共青团“推优”、党小组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的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确定的程序,同时确定培养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实现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党员比例达4:1。

第四条 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培训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至少向党组织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2、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一年一规划,半年一调整。

3、培养联系人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写实。

4、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必须经过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O学时。

5、加强党校三级培训力度,凡是没有经过学院党校高级班培训、没有取得党校高级班结业证书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五条 坚持发展党员公示、票决制度

严格发展程序,入党前必须经过为期七天的入党前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经为期七天的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入党、预备转正均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第六条 坚持数量与质量保证制度

1、认真科学处理质量与数量的关系,以培养教育为基础,发展和教育并重,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党员发展的全过程,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扩大发展数量。

2、加强教职工党员发展工作,重点发展教学第一线、学术带头人入党。

3、加强发展大学生入党工作,实现“一年级班级有入党积极分子,二年级班级有党员,三年级班级有党小组或党支部”的学生党建工作目标。

第七条 坚持发展党员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1、培养负责人不认真履行培养、教育,或不按要求填写考察记录,或弄虚作假,隐满实情的,追究培养负责人的责任。

2、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不符合发展程序的,追究支部书记的责任。

篇三十六: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

2、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经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4、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机关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5、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未经培训,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6、确定为拟发展对象:

(1)召开支委会。对照党员条件,进行充分酝酿,初定竞争拟发展对象,并确定召开支部扩大会的时间、对象等。

(2)召开支部扩大会。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①支部负责人介绍每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简历、申请入党时间、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等(可形成书面材料发给与会者);②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演讲,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提交入党申请以来的思想工作表现等,演讲时间为10分钟左右,演讲结束后入党积极分子离开会场。③民主测评,测评的主要内容有入党动机、思想品德、遵守纪律、能力水平、勤奋敬业、工作成绩等。

(3)召开支委会,根据测评分和入党积极分子平时思想、工作表现,确定发展对象。

7、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报机关党委预审。

8、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性,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经机关党委预审合格后,将确定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发展时间等予以公示。公示的内容形式、方法步骤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1、明确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2、经机关党委同意,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3、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会上,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5、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机关党委。

6、机关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支部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以及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经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转为正式党员。

三、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作为党组织的后备军的作用,建立健全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制度。

“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2、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核定推荐名单,向党支部推荐;3、党组织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逐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为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严把“入口关”,引入发展党员竞争机制,通过知识测试、演讲、民主测评等形式,为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提供展现平台。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化建设,坚持培训制、考核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等制度。机关党委结合现实表现,对表现优异者优先发展;对行为与要求不符者,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资格,暂不发展。

篇三十七:教学管理工作制度

教学管理工作制度

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指针,严格执行《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端正办学思想,强化教学过程的管理,优化教学秩序,深化校本研究,加大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育评价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探索校本管理新途径。

一、教学思想管理

1.学校校长对学校工作的领导,首先应体现在对教育思想的把握与引领。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

2.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置课程,安排各种课时和各项活动。结合区域特点和学生发展的要求,开发校本课程。

3.领导教学工作是校长的基本职责,应坚持和保证“以教学为中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干扰或影响教学工作。

4.坚决做到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面积补课等违反教学规律的倾向,努力克服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现象。

5.坚持对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负责,关注学生良好人格的养成,运用现代化教育思想实施因材施教,注重探索转化落后生、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与途径。

6.树立教师专业发展理念,创设和谐氛围,开展校本研究活动,鼓励教师教学思想与特色的形成。教师的专业发展与课程改革的发展、与学生的发展互相促进。

二、教学计划管理

教学工作计划,指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和各科教学计划。三种计划,反映教学管理的三个层次,是教学任务层层落实的保障。

(一)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1.学校要根据教育方针,按照培养目标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部署,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工作计划,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具体的工作内容、要求和措施。要抓住中心、突出重点。

2.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由校长亲自抓,在教导主任的参与下共同制定。应注意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经校行政会议通过,并于开学预备周或开学第一天向全体教职工报告。然后下发、上报。

3.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可作为学校总体工作计划包含其中,也可以根据学校总体工作计划,独立制定。

4.教学计划制定后,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其贯彻实施,并对其实施情况定期的检查与督导。

(二)教研组工作计划

1.教研组工作计划应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本学科、本年级实际情况制定,是学校工作计划在教研组的具体体现。

2.教研组工作计划应围绕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发展这个中心,在开学第一周讨论制定完毕,并报教导室审批备案。

3.学期中,学校应有计划地对各组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帮助和督促其落实。

4.学期结束时,各组对照学期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工作质量和效果,定出书面小结,填写好有关表格报教导室,经审阅后存入教研组工作档案。

(三)各科教学计划

1.每学期开学预备周要组织教师根据学科课程标准、课程改革要求和师生实际,制定学科教学计划,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

2.各学科教学计划及教学进度制定后,学校应组织审批。对于没有写好计划或写得不好的,要督促补充和修改。

3.学期中学校应对各科教学计划和进度执行情况有计划地进行检查,督促其落实。

4.学期结束时由教师对照《教学大纲》和学期教学计划的要求,结合教学效果、写出书面小结(或填写好有关表格),报教导室,经审阅后存入各教师业务档案。

(四)教学工作事历

开学预备周内,应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规定的行事历和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出学校教学工作事历。严格按规定的时间上课,复习、考试、放假。保证各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行,保证每学年、每学期授课的周数。

三、教研组工作管理

1.切实抓好教研组建设,要选择和培养好教研组长,充分发挥其作用。

2.制定《教研工作和组长职责》或《备课组工作和组长职责》,健全教研活动制度,帮助教研组落实学校对教学工作的要求,落实本年段的工作计划。

3.开展教研组工作自查活动,评选优秀教研组。

四、备课管理

1.备课是上好课的前提和保证。教师备课应以学情为基础,把握新课程学习目标,整合课内外资源,积极探讨新的教学途径与方法。

2.教研组的工作重点是抓好集体备课的形式、内容、时间及流程要有明确的要求。活动主题要突出,并定有中心发言人。集体备课要作好记录,定期交教研组长,教导室检查。

3.建立和落实教案检查和交流制度,教师备课情况应作为教学质量考核的内容之一。

4.学校领导要有目的地深入教研组与教师一起备课,研究如何提高备课质量,改进教学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五、课堂教学管理

1.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主要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是学校领导进行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

2.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对课堂教学提出的常规要求、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和听课、评课制度。教学要体现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在探究中感悟,在活动中创新,注重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价值观的和谐统一。

3.结合教学研究课题,学校每学期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一定数量的观察示范课和创新研讨课,形成制度,以总结推广优秀教师的经验。课前教导室、教研组要帮助上课教师做好充分准备,课后要及时组织评议,并做好记录和总结反思存入教学档案。

4.组织教师互相听课,每学期每位教师应积极听课,并认真做好听课笔记,课后同讲课教师交换意见。

5.要鼓励和提倡教师在教学方法、组织形式、教学评价上不断创新。应对进行专题实验的教师给予支持,协助他们制定计划、落实方案、做好总结。

6.学校领导要有目的、有计划,经常深入课堂听课,发现、解决和总结课堂教学的问题和经验。

7.学校领导和教师应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听取学生、学生家长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改进教学。

8.学校应采取各种形式(分学科、年级、全校性)召开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经验交流会,以促进教学效率的提高。

六、作业管理

1.教师应按教与学的需要,分层设计作业,严格控制作业量,以达到提高作业效率和减轻学生负担的目的。

2.作业的布置与批改是教学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批改作业是教师责无旁贷的职责之一。教师应认真批改作业,及时获取反馈信息,改进教学。教研组、教导室应经常了解各科作业批改和评讲情况,对不负责的教师提出批评,限期改进。

3.无论采用哪种批改方式,都要保证批改的及时性、科学性、启发性和教育性原则并与教学的其他环节,如备课、上课、辅导等结合起来。

4.提倡在作业批改方面作必要改革和创新,实行改革试验的教师应将方案报教导室批准备案,期末写试验效果报告,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5.制定《学生作业规范》,对学生提出明确的作业要求,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探究兴趣与学习习惯。

七、预习和复习管理

1.教师可根据学科的特点、教学内容、学生的实际需要对某些课题提出预习建议。预习的要求适当、明确,并给予具体的指导,不致使学生费时过多。

2.教师应有计划地指导学生进行阶段复习、学期复习和毕业复习。不得采用赶教学进度,延长复习时间等违反教学计划和教学规律的做法。教师进行复习时,要反思整个阶段的学习情况,重在查漏补缺,温故而知新,复习过程做到明确目的,制定计划,精编内容,选择方法,设计过程,积累经验,从而提高复习效率。

八、课外辅导管理

1.教师应注重因材施教,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自学提高,推荐超常学生到相关培训机构培养;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补缺补差,改进学习方法。

2.教导室对辅优补差应增强计划性,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辅导队伍,并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检查、督促辅优补差工作。

九、考核评价管理

1.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考评体系。按照教学计划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的规定组织开展考评方案。

2.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课内外考核相结合,综合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质性评价相结合,自评、他评与互评相结合,注重以考评促发展。除书面考试外,还应重视听、说、读、写、动手操作等多种形式的考核评定。建议为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袋,记录学生成长的足迹。

3.考评结束后,要认真组织教师做好考评工作的分析和交流,以及时改进教学。教导室注意试题资料的积累,逐步建立命题档案。

十、质量控制管理

1.学校领导对教学质量加强管理,以正确的教学质量观为指导,制定各种质量管理制度。

2.建立和健全全方位的教学质量检查制度。如对课堂教学的检查与评价,对学科活动的检查与评估,对作业的质量的检查和评定,对考试命题的分析与评价,对学生学业成果的检查与评定等。

3.建立和健全分层次的教学质量分析制度。如学生自我学习质量分析制度,教师的教学质量分析制度,教研组对本学科的教学质量分析制度,年级组对本年级教学质量分析制度,学校领导对全校教学质量分析制度。

4.建立和健全对教学质量的管理办法。如优秀率、合格率的比较,学生能力习惯的测试活动等。

5.农村小学教学点,积极参加所属完全小学的质量检查,接受质量评估与监督,优秀率、合格率要达到一定的指标要求。

6.各完全小学,接受乡镇组织的调研性考试,接受质量分析、管理与监督,优秀率、合格率要达到一定的指标要求。

7.各乡镇的中心小学,接受区县组织的调研性考试,接受质量检查、分析与监督,优秀率、合格率要达到一定的指标要求。

十一、校本研究管理

1.在加强教研组工作常规管理的基础上要积极组织好校本教研活动,重视教学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学科带头人培养采取校本培训形式提高师资水平。

2.要发挥校本教研培训教师的作用,通过开展各种校本教研活动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校本研究计划的机制来帮助教师掌握教学基本功,具体体现在:对教学目标的把握和引导上,对教学方法的领会和运用上,对学生的了解启发引导上,最重要的是引导他们热爱教师工作,是他们在专业能力上的更好的发展提高。

3.要重视教学资料的积累,逐步健全教学资料库,并充分发挥其在教学中的作用。

4.要注意了解、掌握教育、教学动态和信息,关注新的理论和教改成果,并对它们进行分析、对比、筛选、启迪思路,吸取精华,结合本校实际,指导本校教育研究工作。

5.要带领和动员教师了解和学习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增强教育研究的参与感,不断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以适应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

十二、校本研究在农村小学的管理

1.在加强学校完小、教学点联合教研组工作常规管理的基础上,要建立相应的教研网,积极组织好校本教研活动,重视各学校的特长的教师教学经验的总结和推广。要培养本地区各学科带头人,采取各种校本培训形式提高本街道、或者本乡镇师资的水平。

2.要十分重视对本地区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教研网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机制来帮助他们掌握教学基本功,具体体现在:对教学目标的把握和引导上,对教学方法的领会和运用上,对学生的了解和指导上,最重要的是引导他们对教师工作的专心,热爱和追求,强化敬业精神的培养。

3.要重视教研和教研网教学资料的积累,逐步健全教学资料库,建立本地域的教育信息交流中心,加强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并充分发挥其在教学中的作用。

4.建立教研中的课题研究制度,要注意了解、掌握教育、教学动态和信息,关注新的理论和教改成果,并对它们进行分析、对比、筛选、启迪思路,吸取精华,结合本校实际,指导教研教改工作。

5.中心学校要带领和动员所辖学校教师了解和学习教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增强教学研究的参与感,不断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以适应教育教学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

6.定期召开校本教研和教研网的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议,宣传新的教育理念,交流研究的成果,研讨新的命题,奖励先进,激励积极参加校本教研。

十三、课外活动管理

1.学校领导根据现代教育理论,提高教师对课外活动的概念、意义、任务及形式的认识,使之适应日益发展的教育形式。

2.教师应根据部颁计划中的活动课程计划落实课外活动课,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特点,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活动课,建立兴趣小组,举办学科讲座,扩大学生视野,发展学生爱好特长。

3.学校教导室包括负责德育的处室,应对学生活动课程全面规划、统筹安排,要把学生活动工作列入学校教学计划。

4.学校建立健全活动课程工作管理系统、督促、检查活动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与学科课堂教学及各项活动之间的矛盾。

5.建立活动课程辅导队伍,制定辅导工作岗位职责,对活动课程成绩进行考查、考核、建立健全活动课程成果档案。

6.要从学校实际出发,根据学校活动课程规划,逐步充实设备,创造条件。

十四、教务行政管理

1.教务行政管理内容繁杂,学校领导要着重抓好与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运行及时对教学质量直接相关的主要工作。

2.要合理配备任课教师,任课教师要组合要优化并尽可能相对稳定。

3.开学前要科学、合理地编排三表:校历表、课程表(包括活动课表)和作息时间表,平时要及时组织好调课和代课工作。

4.组织好考试命题、考务和试卷分析工作。

5.期末要做好教材的预订工作,放假前要安排布置假期作业,还要安排和宣布下学期教师的教学工作任务。健全教学业务档案、学生档案和教学资料、图书室、仪器室、实验室、微机室、语音室等各种专用室管理制度。

6.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做到管理手段现代化、信息化。

十五、学生的学习管理

1.教学活动包括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互相依存的两个方面,而学生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学校要把学生的学习质量作为教学质量的最终标志。因此学校教导室一定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制订有效的学习管理制度。

2.应要求全体教师在教学全过程中加强对学生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的培养。对学生的学习管理,按照预习―上课―复习―作业(动手操作)―考试(考核),全面管理学生学习质量。

3.建立定期的和多种形式的学习检查制度,如检查各科作业本、课堂笔记、实验报告、读书笔记、日记或周记等。对优秀的作业或笔记等可以展览,对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方法、学习习惯良好,进步显著的学生,可以总结他们的经验,交流推广。

4.建立鼓励性评价体系及定期表扬奖励制度。对学生的学习,应结合学习检查,评选出学习上表现突出或进步显著的学生,公开表扬,宣传典型事迹,给予奖励。

十六、加强教研活动

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试评价是教学的基本环节,就环环扣紧、环环落实,以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

1.教研活动是探索教改,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一环。各教研组长要建立教研活动记录本,坚持每周活动制度。

2.教研活动要确定中心发言人,要针对本教研组本年执教的教材重点、难点、关键、作业布置、授课方法等教学实践,进行细致研讨,集思广益,使每一位教师的教学活动都能体现出集体智慧的成功和个人的创造性。

3.每一个教研组都要把培养青年骨干都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组织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中开展教学基本功达标或常规教学比武活动。

4.各教研组都要确定一个实验课题,制定实验计划,选好实验教师实验过程(步骤)要有详细记录,学期结束要有总结。每学期结束后,45周岁以下教师都要交一篇教学论文。

十七、开展学生活动,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发挥学生特长

1.依据本校资源和学情,明确目标,定好计划,写出分工方案,确定好指导教师,使活动开展得既扎扎实实,又生动活泼,丰富多彩,让学生在多种活动中,获得知识,提高能力,开发智力,陶冶情操,发挥特长。

2.音、体、美教师除按《教学过程的管理要求》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外,要特别重视课外辅导工作,开展好特长班的辅导工作,要十分重视各类比赛活动。

十八、各室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学校所属各室应把服务于教学,使师生满意当作各室的宗旨,各室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做到服务态度好、服务及时、卫生环境优良、器材摆放美观、整齐,各种记录齐全,账目清,做好本职工作。学校教师应做好借还登记,爱护教学设施,及时返还教具。

各室工作人员的政绩主要依据是上级和学校检查评议的结果及师生反映的情况。

附:教学质量要求

一、认真订好学期教学计划(包括基本情况分析、教学进度安排等);其中包含教学研究(或小课题研究)计划(包括选题、分析、研究进度与内容、对策等)。

二、认真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更新知识,钻研课程,做好相应的课时计划(应有教学目的,学习内容,教学过程、师生活动、板书设计,教学方法,练习安排等)。

三、能关注学生身心素质的协调发展、学科素质的提高。以课堂教学为中心,坚持开展听课说课评课活动,提高教学效率。根据学科特点,积极使用多种教学手段,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教学效果好。

四、能用普通话教学,学科基本功扎实,做好常规教学各环节工作,并做到抓两头带中间。

五、注重教师专业发展,注重教研专题的过程性研究和反思,及时完成教研任务,建立自己的教学研究资源库。

六、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学生的合格率、优秀率均达学校规定的标准;积极辅导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素质展示或竞赛。期中、期末认真分析一个班的教学质量,写好教学反思或小课题总结。

七、确保各种体育、科技、文艺活动和兴趣班活动的正常开展。课间十分钟不进行剧烈的体育活动,保证学生休息时间。认真抓好校篮球、田径队的训练,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

篇三十八:除四害工作制度

除四害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健康意识,预防传染病的`发生,降低四害密度,加强对除四害的工作力度,决定成立领导小组,除四害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各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除四害情况及方法,并制订除四害的工作制度。

二、灭鼠工作

1、把除四害工作列为本单位爱卫工作、创建文明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人人参与,个个动手,不留死角。

2、灭鼠工作坚持经常与突击相结合,防、灭相结合,药物与工具相结合,每季度开展一次药物突击灭鼠活动,常年有灭鼠工具,有切实可行的防鼠措施,3、及时清理室内外杂务,经常检查库房、墙角、墙缝、鼠洞,及时堵塞,对鼠笼、鼠夹应即使投放和清理。

三、灭蝇、灭蚊工作

1、彻底清除蚊、蝇孳生场所和卫生死角,翻盆倒罐,清除积水,不乱倒乱丢垃圾。

2、定点、定人、定时对孳生场所进行药物喷洒消灭。

3、完善防蝇设施,垃圾箱有盖有门,蜜蜂存放垃圾,厕所定人打扫,定时喷洒药水。

四、灭蟑螂工作

1、每年秋季开展药物消灭蟑螂突击活动。

2、各科室及老干部活动场所要经常彻底清理蟑螂栖息场所,搞好室内外卫生,为老干部活动提供安全、卫生的活动场所。

篇三十九:公司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持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所有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未经允许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

司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

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它不得带入生产、工作场所的物

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

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6、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

开。

7、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8、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上网、游戏、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9、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

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违者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10、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1、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

司名誉的行为。

12、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

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13、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14、员工上班时,仪表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男职员不可留长发,可着与工作场所相适应的.轻便服装,但短裤(男)、超短裙、无后跟(拖)鞋不在此列。公司另有统一着装要求的,按具体着装规定执行。

15、上班时间职员应佩戴名牌。公司将根据职员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统一制作名牌及名片。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三条 作息时间:

上午: 8:50――12:00 下午:14:00――18:00

第四条 考勤管理: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公司考勤在每月5日之前交予总经理;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含外派人员)应根据“出差备案表”在部门考勤员处做好记录并及时销差。

(二)员工不准迟到、早退。一月内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的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20元,第三次50元。迟到、早退在30分钟(含)以上以旷工一天论处。

(三)如在上班途中出现紧急情况或其它情况(如生病等),不能及时赶到公司时,员工应在上班时间前4小时电话通知其上级或人事部,事后持相关证明到人事部办理考勤记录。

(四)如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记过处分。

(五)不准刁难考勤人员,否则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六)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处。

2、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3、员工每旷工一天,扣发三日薪资及奖金,依次类推。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

(七)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脱岗、串岗者,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5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第三章 休假种类、请假规定及批准权限

第五条 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日、每年法定节假日、并事假、探亲假、婚、丧、产假。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一)每周公休假日:每周休息一天(星期日)。

(二)每年法定节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除夕、初一、初二),清明节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五月一日),端午节一天(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十月一日、二日、三日),法定节假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

(三)病假: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住院者以6个月为限。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批准者不在此限。特准病假以一年为限,工伤除外。

(四)事假原则上一年不得超过7天(外地员工的路途时间不计在内),续假不得超过3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

(五)探亲假:

1、享受条件: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且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员工享受探亲假。

2、假期规定:

(1)已婚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期,假期为10天;

(2)未婚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期,假期为8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天;

(4)路途另计路程假。

(六)婚假:

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享受3天婚假;

2、员工如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上条规定外另给予10天婚假。再婚人员不享受晚婚待遇。

(七)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天丧假;旁系亲属(双方外祖父母、祖父母)去世者,给予丧假1天。

2、路途时间另计。

(八)产假:

1、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

2、晚育者可享受105天产假;难产或剖腹产者可享受105天产假;多胞胎生育者在90天的基础上,每胎多加15天的产假。

3、男员工享受7天的护理假。

4、有不满18个月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路途时间另计。

上一篇:投资担保公司财务制度  下一篇:没有了

篇四十:抢救工作制度

一、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危重患者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才能移动。

二、抢救时做到人员到位,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在医生到达之前,护士不可离开患者,应立即进行急救处理,根据患者病情予以吸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

三、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五、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六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六、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七、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燥、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八、为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每班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九、做好抢救后的.清理、补充、检查及家属安抚工作。

篇四十一:抢救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工作作风,丰富的临床经验,熟练技术操作,医护配合协调,争分夺秒抢救病人。

二、医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必须离开时应交待去向,参加抢救时必须全力以赴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医生未到之前,护理人员应先急处理,根据病情及时给合理卧位、给氧、吸痰、测血压,建立静脉通路,初步止血处理及复苏措施。

三、严密观察病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及时做好各项记录,用药处理要准确,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方可移动。

四、有健全抢救工作组织及各种疾病抢救程序。

五、抢救室必备八大件器械(氧气、吸引器、洗胃器、气管切开包、同步呼吸机、心电图机、除颤器、心脏起搏器)要定时检查保养,保持良好性能以备急用。

六、遇重大抢救需要立即报科主任、院领导。院领导亲自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抢救室物品、器械应放在醒目易取的地方,做到专人管理、定量、抢救药品、物品不能加锁,但应贴封条以备急用。

八、抢救时一般要求有文字医嘱,但在抢救危重病人时酌情执行口头医嘱,护士应复诵一次,医生认许方可执行,留空瓶待查。抢救完毕应督促医师补开医嘱,写好抢救记录和小结,物品应清洁消毒处理。

九、抢救处方,各种化验单、检查单要盖“急”字章,优先执行。

十、危重病人做各种检查、收入院、手术转院途中需护士护送,并设护送病人登记簿,做好交接班记录。

十一、抢救室每日用消毒液擦桌椅一次,湿拖地板二次,随脏随洗,每日彻底大搞卫生一次,保持室内整齐卫生,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发现传染病应及时隔离消毒处理。

篇四十二:抢救工作制度

1、抢救工作在科主任、护士长领导下进行。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护理人员对重危病人进行抢救护理。参与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2、如遇重大抢救,护士长应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并接受护理部的组织、调配和指导。

3、当抢救病人的医生尚未到达时,护理人员应立即监测生命体征,严密观察病情,积极抢救。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必要时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止血等,()并为进一步抢救做准备。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抢救用药等,要详细、及时记录和交班。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述,抢救后请医生及时补开医嘱。

5、护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6、各护理单元应备有抢救车,抢救车内抢救物品、器械、药品应按医院统一规定放置,标记清楚。定位、定量放置、定人保管,检查无误后一次性锁封存并签名,以保证应急使用。启用后必须及时补充、清点、检查、封存。每月至少清查一次。

7、做好抢救登记及抢救后的处置工作。

篇四十三:抢救工作制度

一、目的

及时、迅速、有效抢救病人的生命,使重危病人转危为安,提高抢救成功率。

二、适用范围

急、危重病人的抢救。

三、要求

2、医生未到以前,护理人员应立即监测生命体征,根据病情及时给予吸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必要时立即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配血、止血等,并为进一步抢救作准备。

3、根据病情可设特别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和抢救效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详细交接,记录要及时详实。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述。所有药品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抢救器材及药品必须力求齐全完备,基本抢救药品(包括抢救车上药品)应全院统一编号,定位放置、定量贮存,定人保管,每班检查,用后随时补充。

6、护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7、抢救车各部位标记清楚,抢救物品、器械、药品按规定位置放置。

8、做好病人与家属的解释及安抚工作,必要时与单位联系。

9、做好抢救、登记及抢救后的处置工作。

篇四十四:党务工作制度

党务工作制度

(一)“五好村党支部”标准

1、建设一个团结、坚强、群众拥护的好领导班子,尤其要有能够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正廉洁、年富力强、能带领群众致富的好书记。

2、培养锻炼一支富有战斗力的好队伍。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共青团能够发挥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3、选准一条适合当地加快经济发展的好路子,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4、完善一个好的经营体制,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引导和帮助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5、健全一套体现民主管理,保证工作有效运转的好管理制度,使村级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五好党员”标准

1、政治素质好,带头学政治、学理论,积极参加支部活动;顾大局,讲原则,成为党支部的'助手参谋、群众的知心朋友。

2、学用科技好,带头学科技,能够掌握1―2门实用技术,成为科技示范带头户。

3、致富联户好,带头勤劳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有能力的党员帮带2―3户贫困户脱贫致富。

4、遵纪守法好,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5、完成任务好,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其工作进行审查、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2、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支部工作计划、民主生活会等。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组织党员学习政策理论,研究执行党支部的决议,汇报个人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4、党课。每季度一次。主要联系实际,抓好系统性的理论学习、辅导。

(四)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工作,在乡党委领导下,由党支部具体组织,每年进行一次。

2、民主评议党员,由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民主评议干部,由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和党委派员参加,对全体村干部进行评议。

3、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根据年度工作总结、党员年度目标管理和党支部任期目标考核情况等,采取自评与互评、群众评议与组织审评、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4、评议结果要公开,关作为评先树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和上级党组织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5、对不合格党员,限期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到期仍不改正的,予以劝退或除名。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内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由书记主持。

2、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组织要求和委员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认识,解决矛盾。

3、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程,要提前通知委员做好准备。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4、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

5、因故缺席的委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支部负责人转告缺席人员。

6、会前要报请乡党委派人参加,以便了解情况,进行指导。会后,要向乡党委写出书面报告。

7、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

8、各委员平时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相互谅解和支持,努力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

(六)党员联户制度

1、按照“五好党员”的要求,根据居住相邻、产业相近、专业相同、利益共享的原则,采取党员自报、支部议定、被联系户认可,或支部直接确定、党员和群众协商同意的办法,一人联一户,一户联几户,或几人联一户,组建各种帮带组织。

2、签订“三帮一保”(帮思想、帮钱物、帮技术,保证按期脱贫致富)责任书,领着群众学、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帮着群众富。

3、党支部每年一次对联户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对成绩突出的,报请上级党委授予“五好党员”称号。

(七)党内选举制度

1、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中,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为有效选举。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未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不得进行选举。选举中,收回的选票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为无效选举。

2、根据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中共正式党员(包括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外职务外分的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正在接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选举权,是指党员在党内选举中有被选举为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成员和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3、党内选举和基本程序主要包括:选举名额的确定、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候选人的产生、选举领导机构的产生、候选情况介绍、规定投票方式和当选计票方法、进行选举、公布选举结果和确定当选人。

(八)发展党员制度

1、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认真贯彻“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

2、严格程序。

(1)在申请入党人向党组织提出正式申请后及时派人同申请人谈话。

(2)由党小组从申请入党人中推荐(是团员的还要经团组织推荐),经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3)向全体党员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跟踪培养,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半年一次考察,填写《培养考察写实薄》。

(4)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2年培养后,进行全面考察和政审,对符合党员条件的,由支委会研究确定为发展对象。

(5)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

(6)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7)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进行表决。

(8)上级党委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在综合全面情况的基础上,党委集体研究作出审批意见。

(9)组织被批准的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10)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转为正式党员。

(九)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

1、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党员和退离休在农村定居的党员干部、职工,参照有固定收入的党员党费收缴比例交纳。

2、党费由本人按月足额交纳,一般情况下不充许代交、提前交纳或一次性集中补交。如暂时离开原支部按时交纳有困难,提前交纳或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自行脱党。

3、党费应指定专人管理、专册记录、专立账目、定期上缴(党支部每半年上交基层党委 一次)、定期公布(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任何人都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支、扣压或侵占党费。

篇四十五:放射科工作制度

1、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防护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2、要经常检查防护物的防护效能,各种放射源只准在国家规定允许剂量的条件下使用,避免工作人员接受超量照射。

3、放射专业工作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暴露于原发射线束之中,在不影响诊疗质量的情况下,尽量缩短照射时间,设备允许时,尽可能采取遥控和远距离操作。

4、从事放射线工作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并按规定享受放射假。白细胞4000/mm3以下或血小板7万/mm3以下者,暂时脱离接触放射线,并给于治疗。

5、长期从事放射线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保健待遇。

篇四十六:机关党委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履行机关党委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机关党委下列工作制度。

一、党委会议制度

机关党委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党委学习制度

机关党委委员的学习主要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每季度进行一次,一般与党委会议同日进行。

三、民主生活会议制度

局机关、办事处(站)、直属事业单位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原则上定在每年4季度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一次,与一年一度创先争优活动同步进行,一般安排在每年的2季度进行。

五、创先争优表彰制度

“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每年一次。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按要求、按比例推荐出先进党总支(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经机关党委批准后,于“七一”建党节前后进行表彰。

六、党费报告制度

每年第一季度的党委会议上,机关党委向各位委员报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篇四十七:机关党委工作制度

第一条    会议制度

(一)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精神,总结和部署工作;听取和审查党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机关党的委员会。

(二)党委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议题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讨论工作总结,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研究所属支部的成立、撤销及书记、副书记任免的意见;审批所属支部换届选举;新党员审批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三)党委会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坚持少数服从我数,由集体作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第二条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和机关行政业务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党员和群众进行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宣传选进典型,引导党员、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二)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教育疏导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坚持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鲜明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每年分析一、二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经常总结交流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

(四)思想政治工作要贯彻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机关党委指导所属党组织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条  党内监督制度

(一)依据《党章》和有关制定,实施对党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监督他们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严格地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职权,勤政廉洁。

(二)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督促委党组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和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会后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三)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干部会议,听取部门负责人通报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情况。

(四)党委书记或主持党委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应参加或列席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有关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安排部署有关全局性的行政业务工作、讨论机关建设等问题的重要会议。

(五)坚持和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以”双目标”管理为主要内容,抓好“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克服缺点,改进工作。

(六)参与机关干部考核、考察和民主评议工作,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干部的任免、调整和奖惩,向委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加强党风党纪教育,严肃查处党员违纪案件。

第四条   请示报告制度

机关党委每年至少向市直工委和委党组报告一次工作。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在会后一月内向市直工委等有关部门专题报告。机关党委换届选举、主要负责人和办事机构变动,党员中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以及其他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市直工委请示报告。市直工委布置的专项工作,应按要求完成并作出报告。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制定学习计划。年初制定本年度学习计划,确定学习指导思想和目的;安排学习内容,提出学习方法和要求。每位中心组成员也都要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

二、确定学习时间。原则上每周学习一次(周五上午8:30)。全年集中学习不得少于15次;每人每周自学不得少于5个小时。

三、学习地点固定在党委中心组学习室。

四、严格学习考勤。中心组成员必须坚持参加集中学习,保证自我学习,因事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者,要向党委书记请假。

五、中心组学习要有翔实的记录。要对学习时间、内容、出勤情况等认真进行记录。

六、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做好集中学习和自学笔记,全年笔记字数不得少于25000字;中心组成员每年要结合实际撰写一篇政治理论学习论文。(或调查报告、学习心得)

七、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宣传部长兼任,负责对学习事宜进行周密的安排。通知学习时间、学习书目,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负责学习笔记的检查和论文收集工作。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年终进行学习总结。

2004年3月26日

篇四十八:机关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委(局)机关管理,加快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管理科学的机关管理体系,经本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中共建宁县纪委、建宁县监察局机关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一、会议制度

(一)常委会议

1、议事范围

(1)上级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大部署,重要批示的贯彻。

(2)全委会的工作报告。

(3)全县性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部署。

(4)县纪委、监察局直接抓和重点过问的大要案或典型的案件查处。

(5)县纪委管理的纪检监察干部的任免、调动、调整、奖惩。

(6)重大经费开支。

(7)典型培育。

(8)其它需要提交常委审议的重要问题。

2、议事规则

(1)常委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召开。县纪委常委参加,不是县纪委常委的监察局副局长列席会议;必要时请有关室主任(负责人)列席参加有关问题的讨论。

(2)议题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确定。也可以由各室提出,并经分管常委同意后报请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确定。

(3)对需要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主办室应提出初步意见或建议,对需要提交常委会讨论通过的文件,由办公室或有关室准备,经分管副书记审核,并报请书记同意后,提前一天送各位与会人员。

(4)常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才能召开,常委如不能出席会议的,可在会前就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会后由主持人及时向未出席的常委通报议定事项。

(5)常委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讨论重要事项,会议前要把讨论的内容与常委通气,作好准备。决定问题要体现多数常委的意见,如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

(6)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内容,除会议决定公开或工作需要交办的外,要严格保密,任何与会同志不得向外泄露。

(7)常委会议由办公室派人记录,讨论和研究的问题与科室有关的,有关科室可另派人记录。

(二)监察局长办公会议

1、议事范围。

(1)年初计划、年终总结;

(2)上级监察机关和县纪委常委会部署的重要事项;

(3)有关行政监察工作;

(4)对监察对象的处理意见;

(5)向人大、政府、上级监察机关的请示、报告;

(6)其他需研究的事宜。

2、参加人员:正、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另根据需要可请有关室负责人参加。

3、具体时间、议题由局长确定。

4、凡涉及重要议题,应邀请纪委正、副书记及相关领导参加。

5、会议由办公室派人记录。

(三)室主任(负责人)例会

1、议事范围

(1)贯彻落实常委会议的决定和意见。

(2)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各室工作。

(3)研究和部署机关的日常工作。

(4)讨论各室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

2、室主任(负责人)例会原则上由常委、各室主任(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如需有关人员参加或列席的,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3、室主任(负责人)例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

4、室主任(负责人)例会决定的事项,各室要抓落实,并及时把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在下一次的室主任(负责人)例会上要反馈落实情况。办公室要抓好督办。

5、室主任(负责人)例会由办公室派人记录。

(四)、常委民主生活会

1、常委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2、会前必须事先报告市纪委、县委,并将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形成材料,会后及时整理材料向上级报告。

3、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的准备工作。

4、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由机关支部负责。

二、学习制

下一页

(一)纪委常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1、县纪委建立中心学习组,县纪委常委参加。

2、中心组学习一月一次(必要时,可结合机关学习一并进行),由支部负责。

3、中心组学习内容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习计划具体安排。

4、学习采取集中与自学结合的办法,需要集中讨论的问题,由书记或副书记确定。

(二)机关学习制度

1、建立委(局)机关学习制度,学习时间为每周二、四晚上。其中周二晚上为集中学习时间,周四晚上的学习以自学为主,原则上在单位学习。

2、机关学习由支部书记召集,除纪委书记外,全委(局)机关干部、职工参加。

3、实行严格的学习签到制度,由支部书记负责考勤;每人每月发给学习满勤奖40元,迟到者每次扣3元,缺席者每次扣10元,私事请假者每次扣5元.,扣完为止。

4、机关学习实行“一月一专题一季一考试”制度。

5、每位干部、职工每年撰写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撰写心得体会或论文一篇以上。

三、文件管理和行文制度

(一)文件管理制度

1、收文办理统一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登记,按照一定程序送有关领导阅知或者批示。重要文件要随收随送。

2、常委传阅文件,由办公室负责传送。中央、国务院、省(市)委、省(市)政府发至县团级的文件,传阅至常委以上干部。涉及有关室的文件,经书记批示后,送有关领导传阅。需要传达贯彻的文件,按文件规定分别召开会议进行传达贯彻。需要及时办理的.文件,书记或分管副书记签批后交有关室办理。中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文件传阅至各室主任。“三密”文件个人不得存留、复印,阅后要及时于当日的上午或下午交还管理人员。

3、加强保密工作,办公桌上不得堆放“三密”文件。

(二)行文制度

1、行文要严格按照公文格式要求拟稿,使文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拟稿、修改、签发文件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彩笔,如修改较多,要重新打印,不能剪贴。

3、文件的签发。以县纪委名义上报和下发的文件应送分管领导审核,由书记签发;以监察局名义上报和下发的文件,由分管领导审核,监察局长签发;各室需要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材料要经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审核签发。

4、以委、局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各主办室负责起草、打印、校对、装订,经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审核签发后,由主办室负责上报或下发。

5、各室负责起草的文件材料和各室自己用的材料各室要负责打印、校对、装订分发。应存档的要按一式二份加原稿交办公室存档。

四、请示、报告制度

1、按逐级请示报告和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工作人员向室主任(负责人)、室主任(负责人)向分管副书记、副书记向书记请示汇报工作,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越级请示汇报。

2、凡以县纪委、县监察局名义处理或答复的问题,除已有明确规定、应及时答复的以外,其他必须事先请示。

3、各室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属各室职权范围的工作,各室要大胆负责,认真办理,不得推诿。

五、财务管理制度

1、机关干部因公出差需经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批准。差旅费要及时经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审核,10天内报分管副书记审批,按财务规定报销。

2、办公费用审批,金额在2000元以下由分管副书记审批,2000元以上由常委集体研究。

3、困难补助、奖金等其它特别开支由常委集体研究决定。

4、财务开支情况每半年向常委会报告一次,每年向全委干部职工通报一次。

六、接待工作

接待工作要严格按县两办有关文件执行,严格报批、审批。

1、市以上纪检监察机关正科以上领导来我县视察指导,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接待。对副处以上来宾,应及时向县委办报告。

2、市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副科级以下干部来我县,对口室负责安排,办公室配合接待。

3、本省及省外纪委、监察局带队来我县参观考察,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接待。

4、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副处以上(含担任上述职务退居二线的)领导在建宁视察指导期间,由书记、副书记或常委陪同。

5、书记、副书记有关客人,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接待。

6、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正科以下干部在建宁期间,由分管副书记、常委或室主任(负责人)陪同。

7、陪餐人员要从严控制,原则上2-3

上一页     下一页

陪同。

8、各乡镇纪委工作人员来县纪委办事,由办公室安排,办公室1人陪同。

9、接待要厉行节约,不得随意超过标准,办公室要从严把关。

七、值班卫生制度

1、机关值班根据作息时间具体确定。机关大院值班和节假日值班,按县委、县政府的值班要求执行。

2、值班人员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值班人员要按时到位,负责当班安全及处理好当班的有关事宜,做好值班记录,不得出现脱班。

3、每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搞好本室卫生和单位包干区卫生,做到每天地板一拖,桌椅一擦,烟灰缸等一洗,并积极参加义务劳动。

4、书记室的卫生由办公室负责打扫,其他科室的卫生由各科室自行打扫。

5、会议室、走廊的卫生由值班人员负责打扫。

八、考勤制度

(一)考勤办法

1、全委(局)干部、职工(除书记、驾驶员外)全部实行严格的签到制度。

2、考勤制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3、每位干部职工必须在上班后10分钟前签到;上班后10―30分钟内签到者算迟到,30分钟以后及未签到者视为旷工(半天)。

4、日常考勤不能找人代签,请假、出差或外出办案等特殊情况要向办公室说明,由办公室人员在考勤簿上注明。

6、办公室每月要对考勤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对有关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按有关奖惩办法施行。

(二)请假制度

1、常委请假要经书记审批。

2、其他工作人员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书记审批。

3、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应事先向分管领导说明,领导不在时告知办公室。

4、凡请假的人员事先必须写好请假审批单,由有关领导审批后,将请假审批单交办公室。

5、按规定要求休假的机关工作人员,一律要填写好休假审批单,由书记审批。

6、要求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休假的人员应遵守请销假制度,审批单交办公室。回单位应及时销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口头请假,在回单位上班的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对未按规定先离岗后请假的视为旷工。

7、请销假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督查,一律列入考勤登记。

(三)考勤奖惩办法

1、考勤情况作为对个人工作进行评优、评先的一项重要内容。

2、每人每月发给满勤奖60元;凡迟到者每次扣5元,旷工每半天扣10元,私事请假者每半天扣5元,扣完为止。

九、奖励制度

1、工作创新奖。凡被市纪委评上“开拓创新奖”的,给予承担该项工作的科室奖金1000元;科室工作获得全市前三名的: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800元,第三名奖励500元。

2、项目引进奖。凡引进项目获得县里奖励的,所获奖金的一半奖给项目引进有功人员,另一半由全委(局)干部职工平均分配。

3、信息工作奖。①凡所写信息被中央级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300元;被省级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200元(办公室工作人员所写信息被省级采用的,每条奖励50元);被市级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50元(办公室工作人员所写信息被市级采用的、其他科室人员所写信息被市级对口科室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②凡所写论文、调研文章被中央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500元;被省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300元;被市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200元。

上一页

篇四十九:保密工作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篇五十:学校后勤工作制度

1、学校后勤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每二年参加一次卫生知识培训,领榷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2、工作人员上岗须穿着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服,勤洗手,3、食堂生、熟食加工有各自区域。加工蔬菜要反复漂洗,废弃烫菜水,避免蔬菜污染引起的农药中毒。

4、公开餐具配备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管,隔夜未使用的餐具要重新消毒。

5、保持厨房清洁卫生,无异味无积水,无死角,垃圾桶加盖。

6、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站报告,同时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原因。

7、每天须将三餐各种食品留校24小时以备查用,并定期送区防疫站检验。

8、总务主任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不定期进行食堂工作检查。并做好记录,督促好食堂的伙食做到卫生、价廉、味美,使师生满意。

()

篇五十一:少先队工作制度

少先队工作制度

一、队干部选举制度。每学年初改选一次队委,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队委竞选,培养竞争意识。

二、队干部轮换制度。队干部任职期满,原则上不再连任,使更多的队员有机会参加少先队组织管理,有机会得到锻炼。

三、队干部例会制度。队干部例会隔周进行,学习汇报、研究和布置工作。

四、队干部培训制度。使队干部熟悉工作职责,掌握工作方法,技能技巧。

五、入队前教育制度。每学年举行一次新队员入队仪式,新队员入队前要进行队前教育:学习队章,学唱队歌,学敬队礼及呼号,学系红领巾,记住誓词,做一件好事。

六、表扬奖励制度。经常表扬好人好事,利用校会、班会及节日集会进行表彰。

七、活动教育制度。大队活动每学期举行1次,中队主题活动每月举行1次,活动要适合儿童特点,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教育性强。

八、阵地教育制度。充分利用少先队特有阵地,对队员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工作,培养他们的组织观念和责任感。

篇五十二:组织部相关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部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廉洁勤奋、求实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制定如下规章制度。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

组织人事干部必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中心,顾全大局,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总目标、总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一章 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组织人事干部要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坚持党的原则,坚持党的组织路线和组织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公正无私,唯贤是举。

第一条、任人唯贤,搞“五湖四海”,不准封官许愿,拉拉扯扯,搞小圈子。

第二条、扶正祛邪,自觉抵制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升迁或者职务变动的行为,不准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

第三条、秉公办事,刚直不阿,不准在工作中掺杂个人好恶,或者讲人情,看关系。

第四条、全面地、历史地、客观公正地看待同志,不准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评价干部,重才轻德或者重德轻才。

第五条、作风民主、善于听取各种意见,不准搞个人说了算。

第二章 严守法纪,按章办事

组织人事干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的严肃性。

第一条、发展党员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办事,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准违反工作程序,擅作主张,随意表态。

第二条、如实反映情况,敢讲真话,不准弄虚作假,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第三条、提高政治警觉性,不准玩忽职守,麻痹大意。

第四条、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不准泄露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情况,干部任免调配的讨论情况和尚未公布的干部任免调配决定,干部和党员的审查情况,干部档案内容以及其他属于组织内部掌握的情况。

第三章 牢记宗旨,端正作风

组织人事干部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的统一;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工作。

第一条、关心群众疾苦,自觉接受监督,做党员和干部的贴心人,不准脱离群众,对群众的要求和意见漠然置之,甚至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

第二条、深入实际,讲求实效,不准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第三条、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勇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不准对错误言行熟视无睹。

第四条、知过必改,有错必纠,不准文过饰非,或者争功诿过。

第五条、积极开拓进取,勇于改革创新,勤奋敬业,严谨细致,不准懈怠懒散,得过且过,敷衍塞责,粗枝大叶。

第四章 拒腐防变,廉洁从政

组织人事干部要自重、自省、自励,头脑清醒,意志坚定,始终经受住名位、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

第一条、公私分明,严格要求自己,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为配偶、子女和亲友就业、录用、调动、提职、晋级、入党、出国、经商等谋求特殊照顾。

第二条、谨慎交友,减少应酬,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第三条、艰苦奋斗,勤俭朴素,不准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乐,奢侈浪费。

第四条、克已奉公,清正廉明,不准违反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第五章 增强党性,保持情操

组织人事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团结,互助友爱,始终保持高尚的情操。

第一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第二条、心胸开阔,宽宏大度,不准嫉贤妒能,压制人才,或者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第三条、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不准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传播或者听信小道消息。

第四条、热情服务,谦虚谨慎,不准盛气凌人,简单生硬,骄傲自大。

组工干部守则

一、政治守则

1、政治坚定。坚定信仰,明确方向,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中央、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

2、旗帜鲜明。头脑清醒,增强政治敏感性,始终站在党的立场上,自觉维护县委形象。

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坚决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4、党性坚强。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坚决做到四个服从。

5、光明磊落。对同志以诚相待,话讲当面,不搞阳奉阴违。

6、公而忘私。以党的事业为重,正确处理名利位三者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工作守则

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尽职尽责,高标准,严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清正廉洁。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树立组织部门良好形象。

3、任人唯贤。坚持党的干部�a“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唯贤是举,凭党性、凭政绩看待和使用干部。

4、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不优亲厚友,自觉抵制跑官要官闹官等不正之风,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5、严格程序。严格按组织程序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开展工作,让县委放心,让群众高兴,让干部满意。

6、甘当人梯。默默无闻,埋头苦干,选好干部,配好班子,无私奉献。

三、作风守则

1、作风扎实。每年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基层调研或开展工作,办实事,求实效。

2、联系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3、谦虚谨慎。为人谦虚,工作严谨,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跑风漏气。

4、雷厉风行。说到做到,高标准,快节奏,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5、精干高效。思维敏捷,办事果断,务求实效,事争一流。

6、仪表大方。穿着整洁,言谈得体,举止端庄。

四、学习守则

1、勤奋学习。充分利用每周五下午学习日及工余时间,坚持学习。

2、博采众长。广泛涉猎各门科学知识,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提高知识水平。

3、思想进步。深入钻研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马列主义理论水平,用于指导工作。

4、业务精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

5、一专多能。不仅具备组织工作能力,还应具备经济管理等多方面工作能力。

6、博学多识。成为有思想、有见解、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部务会议制度

一、部务会议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部务会议由部长主持。

二、出席部务会议的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根据会议内容有关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以下同)的负责人列席。

三、部务会议的主要内容:

1、研究有关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政策问题;

2、研究县委管理干部的调整、配备、审查、任免等事项;

3、研究本部机构设置、干部任免、调整和有关人事工作的重要问题;

4、讨论市组部、县委临时交办的重要事项;

5、研究需提交部务会议议定的其他问题。

四、部务会议的`组织程序。

1、实行部务会议议题申报制度。各科室拟提交部务会议讨论的议题,需提前向办公室申报。由办公室综合后提请部长审定;

2、由办公室通知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与会。有关列席人员只参与研究与己有关的议题;

3、被确定提交部务会议研究的议题,由有关科室准备汇报材料,并按要求的份数打印好交办公室,于会前交送参加部务会议成员。凡未列入本次会议议题的事项,会上原则上不予研究;

4、部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5、会议决定的事项,分管副部长要认真组织落实。承办科室要迅速办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及时向部领导汇报。

部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部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由部长决定可随时召开。部长办公会议由部长或部长授权副部长主持。

二、出席部长办公会议的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各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以下同)科长、主任。根据需要,有关同志列席。

三、部长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要指导精神和交办的重大事项;

2、研究有关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规定以及贯彻执行的措施,检查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3、研究讨论向上级的重要请示、工作报告和部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

4、讨论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阶段性工作部署;

5、检查、交流各科室的工作情况、研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自身建设等问题;

6、应由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需要提请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各科室应在会议前两天提出,办公室协调、汇总后交部长或部长授权副部长审定,然后通知与会人员。

五、各科室拟提请部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分管副部长研究,提出初步解决意见;拟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须经分管副部长审阅。

六、部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领导和各科室。会议决定的事项,分管副部长要认真组织落实,承办科室要迅速办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对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及时向部领导汇报。

七、部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记录等项工作。

工作例会制度

一、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月底进行。会议由部长或部长授权副部长主持。

二、出席工作例会的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各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老干部局、县直工委,以下同)负责人。

三、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

1、由各科室负责人分别通报本科室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

2、部领导对各科室的工作提出要求。

四、办公室负责工作例会的组织、记录等项工作,并负责对领导要求的督导落实。

请示报告制度

一、为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行,防止重要事项的压误、漏办,特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二、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

1、上级组织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会议通知或要求办理的事项;

2、各乡镇、各部门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3、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对某项工作的安排、建议;

4、部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完成情况;

5、对各乡镇、各部门请示的重要问题的答复;

6、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建议的答复;

7、其他单位要求会商办理的重要事项;

8、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三、请示报告的程序

请示报告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

1、各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老干部局、县直工委。以下同)需请示报告的事项,一般由科室负责人直接向主管副部长汇报。

2、主管副部长对各科室请示报告的一般事项,应及时做出决策,对于重大的、涉及全局的或难以把握的事项,由主管部长(或与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一起)向部长汇报。

3、部领导对请示报告的事项批示后,具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要负责到底,认真落实办理,并把结果逐级向部领导反馈。

4、遇有紧急情况或主管部长不在时可由科室负责人直接向部长汇报。

文明接待服务制度

一、文明接待服务

文明接待服务,是部机关接待基层和上级有关部门来人、来函、来电,请示问题,办理公务,指导工作。把部机关干部的接待行为纳入文明、高效、规范的轨道,旨在提高服务质量和办公效率,树立高层次、高效率、高素质的机关办公形象,把组织部门真正建成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

1、来人办事接待服务。无论是基层还是上级来人办事,从进机关、办理公务、离开机关以及公务的处理结果,都以规范文明的行为给以接待。

(1)领办人文明接待制度。机关来人办事,部内设第一接待人,属哪个科室的业务,通知哪个科长办理,并由第一接待人负责督办,并设接待登记册,将来人单位、办理事项、处理结果予以登记,以便检查。来人对科室业务职能不清楚的,打听到谁,由谁来领办,领办人负责把来人领到应去的业务科室,使其与岗位责任人接洽后,领办人方能告别离去。

(2)承办人文明接待制度。来人办事应先起身让座,倒一杯清茶,然后耐心听取来人办事的内容,能马上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限期办理,不能办的耐心向来人解释清楚。属于其他科室办理,应主动与其他科室联系、协调,并领来人到有关科室说明情况。来人所办公务不能马上办的,应填写文明接待登记卡,一式两份,来人一份,承办人存放一份,限期办理,限期答复。一般需请示部领导处理的事宜,不能超过一周时间,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的事宜,不能超过10天。如果特殊情况需延期,承办人应向来人说明理由。事情办结之后,来人在登记卡上签字,并将登记卡交给有关科室的科长。

(3)文明反馈制度。基层或上级来人办理公务,需要结果的,不能立即处理和答复的事宜,应在限期内给予答复和反馈。需超过限期的,应及时向有关人士和部门解释清楚。如出现拖拉、推诿、扯皮、渎职现象,来人和有关单位有权向部办公室直至主管部长提出咨询。

2、来函、来电文明处理制度。各科室均建立文明处理来信、来电登记制度,凡是基层或上级有关部门来信、来电反映问题、部署工作,均填写文明接待登记卡,需反馈的应及时反馈。上级部署工作,按上级规定时限完成,基层请示工作,能马上办的马上办,需请示部领导的最长不能超过一周。基层反映问题,需调查核实的最长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特殊情况需延期,由部长和主管副部长决定。不宜反馈或不能解决的,应向有关来函来电方面解释清楚。需要请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有关科室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严禁一推了事,不负责任的态度。

3、协调联办制度。基层或上级来人、来函、来电,办理公务,涉及几个科室业务职能,由部长明确一个科室牵头负责,其他科室配合,按规定时限共同办理。办理结果由牵头科室向部领导汇报。

二、行为准则

衣着整洁,谈吐大方,举止端庄,办公有序,笑迎来者,握手相送。做到“一起立,二让座、三倒茶、四办理,五送客”。实现“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

1、电话行为:接电话开头语:“您好,我是××科××人,您有什么事请讲”;结束语:“好的,再见。”

打电话:开头语:“您好,我是县委组织部××科××人,请问××人或事?”结束语:“好的,谢谢,再见。”

2、机关接待行为:

接待来人来访:您好(起身握手),您请坐。(倒水),请喝茶,您有事请讲。(自己不能处理)您请稍候,我向科长(部长)请示一下。(如不能办理)对不起,您这事需请示领导研究后才能解决(或处理),我们尽快办理,并及时通知您。(如不属本科室业务范围)对不起,这件事属××科室负责,请您跟我来,我带您去介绍一下。基层同志办完事后,起身相送,出门握手,“您慢走,再见。”

3、回答问题行为:

来者:同志,请问××部长在哪?

答:请问,您是哪个单位的?

来者:我是××单位的,来办××事情的。

答:噢,好吧。请跟我来,我领您去介绍一下。

来者:请问,办理××业务到哪个科室。

答:请问您是哪个单位的?

来者:××(单位)的。

答:好的,请跟我来,我领您去介绍一下。

三、检查监督

1、群众举报制度。如果部机关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群众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届时,部办公室将把群众举报的内容向有关科室和部长通报,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2、文明接待服务制度在部务会领导下施行。部党总支和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每月检查两次,检查结果及时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弘扬正气,建设文明的机关办公环境、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工作纪律及有关制度

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须经有关领导批准,返回后要及时销假。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科长、主任决定,两天内由主管副部长批准,两天以上由部长直接审批。上班期间,暂时离开单位要向科长、主任口头请假,回来销假。对无故不请假影响工作者要酌情予以处理。对部内安排的集体活动(包括党日活动)除特殊情况可向主管领导请假外(党日活动向总支书记或支部书记请假),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连续三次不参加视为无故不参加。

严格考勤制度。每月由科长认真记录本科室人员出勤情况。工作人员建立工作日志,记录每日工作情况。

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一、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日,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

二、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重要文献及相关的业务知识。

三、学习由党支部或党总支组织,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注重积累、反馈信息和形成调研成果。

四、严格学习请假制度。集中学习,坚持考勤、登记制度。

部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部中心组学习一般每月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部中心组学习由部长或部长授权的副部长主持。

二、部中心组学习参加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各科(室)科长(主任),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负责人。

三、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重要指导精神和重大决策、决定。

四、部中心组学习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记录、考勤等项工作,严格请假制度。

机关值班制度

一、部内实行非工作时间轮流值班制度。办公室按月安排值班表,发至部领导及各科长(主任),由科长(主任)通知科(室)内同志。

二、值班职责: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证在岗,尽职尽责,确保政令畅通。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做好情况记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外单位人员随意出入办公楼,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值班人员换班提前通知办公室,不准找值班表以外人员替班。

四、办公室随时进行检查督促,对不上岗或擅自离岗的给予通报批评,出现延误工作或发生丢失、盗窃现象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追究值班人员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一、办公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机关内禁止存放个人的贵重物品和现金,出入办公室要随手关门,锁门,下班后要锁好门窗。

三、按规定保管好现金、印章、文件、档案、微机等物品,配备相应设施,做到防盗、防水、防火、防蛀,杜绝丢失泄密现象和各类事故发生。

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推销等闲杂人员进出办公室。

印章管理制度

一、部内印章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建立用章登记审批制度。

二、各科室例行公事用章,需经主管部领导同意后,办公室方可盖章。

三、重要事宜用章,报部长批准后使用,并做签字登记。

四、私事一般不准动用部内印章,遇到特殊情况,由主管部长审批。

文件制发审批程序

一、清组发字、清组通字、清组办字文件,由有关科室起草后,先交办公室在行文规范和内容上进行审核,再送主管副部长审阅,由部长审定签发;以中共xx县委组织部字头行文的请示、报告、通知、批复、通报等,属于事务性的,由主管副部长签发,具有指导性和其它重要内容的,由部长签发;组干字文件,由有关科室起草,一般由主管副部长审批,特殊情况由部长审批。

二、转发上级文件,由有关科室起草转发通知,办公室审核,经主管副部长审阅后,由部长审定签发。

三、代县委起草的文件,呈报县委书记、副书记审批的文件,由有关科室起草,主管副部长审阅,部长审批。

四、联合发文,以其它单位为主的,由有关科室商办公室提出意见,送主管副部长审阅后,由部长会签;以我部为主的,先按部内文件审批程序办事,后办理会签手续,文件编为主单位的文号。

五、以部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起草后均须填写发文单,再送办公室审核和部领导审批。

六、文件审定签发后,再行编号和确定份数。各类文件的送印、校对由起草科室负责,由办公室负责存档。

车辆管理规定

一、司机要爱护车辆,熟悉车况,加强保养,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保证工作用车。

二、司机按派车单出车,不许私自出车。出车时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驾驶,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和行车安全。不出车时在办公室待命,出车返回后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将车辆存放在单位,不准将车辆带回家或停放在其他地方。司机不得将车辆外借或交与他人驾驶。

三、责任追究。司机不遵守管理规定,影响部内工作的,除给予批评外,司机要做出检查。违犯规定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况给予处罚或组织处理。

四、出车批准权限和车辆协调。部领导及各科室工作用车,按领导工作用车优先的原则,由办公室派车。非工作时间(含节假日)出车,外单位及本单位个人用车,报经主管部长批准。各科室工作用车,由各科(室)科长(主任)负责提前一天向办公室填写用车申请单。若几个科室同时用车,由办公室按工作轻重缓急和提出申请的先后顺序予以协调。部内没车时由各科室自行解决。遇有特殊情况,办公室协助。

公务活动中用餐的规定

一、工作日内中午一般不喝酒。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但不准酒多误事。

二、工作时间之外不准酗酒,不准酒后滋事。

三、在考察、考核干部等公务活动中,在县直范围内(含xx镇、城区办事处),不得在被考察、考核单位用餐;在乡镇考察、考核,必须在乡镇机关食堂用工作餐,不准喝酒。

四、部内人员要自觉遵守本规定,并做到互相监督、互相约束。违犯此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分别做出相应处理。

关于部内选调、借用工作人员的暂行规定

一、基本条件

组织部选调、借用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富有改革创新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坚定,作风扎实,群众公认程度高。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

3、正规院校毕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国家承认学历,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4、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高的文字功底,国家正式干部,中共党员。

5、身体健康,且具有较好的形象、气质。

6、财政开支的行政事业在编人员。

7、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选调、借用时间

1、各科(室)临时借用部外人员帮助工作,应根据工作量来确定临时借用人员的数量及借用时间。

2、借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如确需延长借用时间的,要重新提出申请。

3、被部内确定为选调对象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用人科(室)要及时提出能否留用的意见,不适合留用的,退回原单位工作。可以留用的延长试用时间。

三、选调、借用程序

1、各科(室)确因工作需要选调、借用部外人员帮助工作,应提前由本科(室)以文字形式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长审批。(申请包括借用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借用事由、借用时间等情况)。

2、主管部长审批后,将申请交党总支。

3、党总支接到申请后,召开总支会议商定确需借用人员,然后由总支与被借人单位主要领导沟通,被借人单位同意后,委派专人进行考察。考察后,报部长审批。

4、部长审批后,党支部将审批意见反馈到有关科(室),由科(室)负责具体落实。

四、对借用人员的管理按照《对借用人员的管理规定》执行。

[1][2]下一页

篇五十三: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是行使党组织监督、协调职能,进行两个文明律设的基本保证。

一、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

按照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培养造就一支充分体现“四有”要求的思想素质好、识宏观、懂法规、知实情、敢管理、当公仆的金融干部队伍,全面履行金融企业职能。

二、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l、理想前途教育;

2、思想道德教育;

3、形势、政策教育;

4、金融改革发展教育;

5、职业道德教育;

6、法律法规教育;

7、开展“双文明”创建活动;

8、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基本原则:

1、无产阶级党性原则。

2、实事求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3、思想政治工作与金融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4、马克思主义的民主原则。

5、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

6、言教与身教相结合的原则。

7、典型激励原则。

8、形象影响原则。

方法:

1、灌输疏导。

2、调查研究。

3、典型示范。

4、潜移默化。

5、谈心交心。

6、竞赛评比等。

四、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制度:

1、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学习制度。采取不同方式,保证学习时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3、会议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研究思想政治工作会议。

4、报告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将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党组汇报一次。

5、联系人制度。要通过党员联系人制度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6、五必谈、五必访制度。

五必谈:新入社的职工必谈;调整变动工作必淡;升级提职必谈;接受新任务必谈;不安心本职工作必谈。

五必访:职工及家庭成员有病必访;重大节假日必访;生活遇到困难必访;家庭闹矛盾必访;出差或外出学习时间较长必访。

五、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责:

1、党支部对全社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负总责。

2、党支部(小组)对本支部(小组)思想政治工作具体负责。

3、党员联系人对被联系人思想政治工作负责

六、工作守则

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牢固的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满腔热情地做好服务工作。

2、热爱工作,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3、坚持文明服务,正确使用文明用语,态度要谦和。

4、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办理县民存取款、贷款、结算等业务,及时进行反馈。

七、“一把手”领导责任制度

实行“一把手”领导责任制度,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处理。凡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群众不满意集体上访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事不过三”制度

对县民来我社办理业务的问题,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接到三次指令仍无动于衷或不认真办理的.,对单位有关人员及有关领导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相应的处分。

九、“一票否决”制度

对信用社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科室和领导、工作人员要给予大力表彰;对群众满意率低或目标管理考核没达标的,以及出现三次以上违示、违诺行为等而被查处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单位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学习制度

1、信用社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2、积极参加各种学习班,努力提高业务能力,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十一、考核制度

对信用社各科室的考核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并纳入全年目标考核。

十二、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要准时上岗,工作时间不准脱岗。

2、三声电话铃响之内必须接话,接话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3、与客户对话用语要文明,态度要谦和,语言要简炼。

4、客户电话提出意见或建议处理要认真,转办、呈办要及时准确。

5、信息反馈要及时,保证客户利益,要力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十三、保密制度

不泄露国家和金融机密,不推卸责任,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篇五十四:信访工作制度

随着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保健需求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借助信件(或来访来电)询医问药、寻求帮助的情况日趋增多,特制定如下信访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政策和医院各项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热情细致地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

2、坚持受访负责制,对来访人员不推诿,弄清来访情况后按业务归口转办,并做好交接工作。

3、院办室收到人民群众来信。有关医疗咨询的信件,由医务科或有关科室予以回信;有关医疗纠纷的信件,由医患关系办公室、医务科或护理部处理答复;有关职业道德方面的信件,由党委办公室处理答复。

4、讲究信访工作实效,不拖拉,凡是群众来信,不管是投诉或医疗咨询等,必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5、原则上所有来信在一周内予以处理,如涉及较复杂的纠纷或特殊情况(如当事人外出等),可适当推迟,但不超过两周。

6、建立来访工作记录,注意收集各种信访信息,对带有倾向性、政策性和直接影响医院声誉的案例应及时上报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

篇五十五:信访工作制度

(一)领导责任制

1、实行所长直接处理或安排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所长要亲自落实和跟踪核查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情况。

2、实行所长接待日制度。正常情况下,每周一和周五为所长信访接待日,集中接待处理辖区内有关信访案件,对涉及面和影响较大的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信访问题,可实行上门接待。

3、国土资源所所长是本单位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岗位业务人员协助配合。

4、对上级交办的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件,由所长负责调查处理。对涉及面较大的信访问题,要与信访人面谈沟通,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化解纠纷矛盾。

(二)来信来访登记制度

1、对来信要及时拆启、装订,保证信封、信文、附件完整。

2、对来信、来访以及电话等形式反映的信访事项,要进行分类登记,予以编号;应登记清楚信访人姓名、住址、反映的事实和理由。

3、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来信内容,区分不同情况,在15日内予以转送、交办。对重大、疑难信件摘报分局领导批阅后交办、转送;对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信件当面或书面告知当事人;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信件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关部门提出。

4、对有详细通讯地址的、署名的来信,应将来信的办理情况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来信人,并在记录表中及时记录处理情况。

(三)来访接待制度

1、热情接待,不得刁难、歧视、压制信访人。

2、接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和如何处理的,应当场书面或口头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或口头告知信访人。但信访人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3、来信来访应当如实记录信访人的投诉请求事项。

4、正确解答上访人提出的问题,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信访条例》及有关政策,并告知办理的方法和程序。

5、接访后应区分不同情况,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15日内予以转送、交办;对有关重要来访问题应摘要报分局领导批阅;对不予受理或不再受理的来访事项,应当面或书面告知上访人。

6、细心观察来访群众的情绪,及时掌握信访的动态,妥善处置来访事项,如有重大上访苗头,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向下级有关部门通报;对重大信访紧急事项和重要信访信息,应及时将接访和处置情况摘报领导批阅。

(四)复查、复核制度

1、严格审查信访人提出的复查、复核请求,如不符合有关规定,应告知信访人不予受理;如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呈报领导阅批。

2、复查、复核要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意见建议合理。

3、对于事实情况、证据材料充分的信访事项,可以书面复查、复核;对于事实不清、证据材料不全或其他需要赴信访事项发生地调查的,应当赴当地进行复查、复核。

4、复查、复核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查、复核结果应书面或口头告知信访人。

(五)信访工作保密制度

1、严禁将信访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或被举报人。

2、对信访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信访内容必须严格保密。

3、信访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印、扣压、销毁。

4、信访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出示信访举报材料。因工作需要,确需查阅的,须经领导批准。

5、对于故意或过失泄漏信访有关内容,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六)纠纷排查制度

对国土资源管理职权范围内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真排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纠纷排查每月不少于2次。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按照“预防为主、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提前介入,及时化解,防患于未然。

(七)信访情况定期分析、报告制度

1、信访工作应客观、准确、定期进行信访情况统计、分析。

2、每季度、半年、年度按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信访事项统计报表及情况分析报告,供领导决策。

3、信访情况分析报告内容:

⑴受理信访事项的数据统计,信访量同期对比分析情况。

⑵受理信访事项涉及的类别及突出问题。

⑶转送、督办情况及采纳改进建议的情况。

⑷提出的政策性建议及其他情况。

(八)信访文书资料归档制度

1、对信访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按文书立卷规定,逐年整理归档。

2、信访文书资料归档的内容:

⑴来访的登记表及信访人的申诉、举报、控告材料。

⑵领导批阅的重要信件,以及重要(紧急)信访摘报等呈报批阅材料。

⑶信访件处理的报结材料,本部门处理信访案件中形成的各种文字材料。

⑷信访工作计算机管理系统中生成的有效数据的存储介质。

⑸涉及信访案件的其他材料。

3、根据信访案件不同来源,分来访案件档案和领导批示信件档案两大类。归档时要区分信访件所属,按来信和来访时间先后编号,年度结束后分别归档。

4、信访案件档案应完整、准确,字迹工整,载体和书写材料要符合耐久性要求和有关档案整理、归档标准。

(九)信访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信访事项中,未依法行政、未按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甘肃省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甘肃省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理。

白银市国土资源局四龙国土资源所

篇五十六:信访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保证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问题,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和《湖北省信访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局信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指导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2、畅通信访渠道,方便信访人;

3、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4、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5、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导致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二、信访工作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国土资源信访规定》、《湖北省信访条例》等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等事项依法进行处理。

2、局信访室是信访事项的工作机构,按信访规定负责信访事项的接待、登记、受理、呈报、转送、交办、督办、催办、信息报送、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参与重大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

(1)受理、交办、转送国土资源信访事项;

(2)承办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督办和其他单位转送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

(3)向信访人宣传国土资源法律和政策,为信访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4)依法督促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信访事项的处理,对未按法律规定办理的信访事项及时报告并提出建议;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部门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做好信访资料的整理、归档、保存、保密工作。

3、信访事项由局主要领导进行签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由事涉机构具体承办其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起草信访答复意见。

三、信访事项接待制度

1、信访工作人员应热情接访,不得刁难、歧视、压制信访人。应告知信访人权利、义务和信访的方法、程序,耐心听取信访人反映的情况。

2、信访工作人员应准确地将来访人反映的情况填写在《人民来访摘录》上,并及时填写《人民来访登记目录》。

3、信访工作人员要依法解答上访人提出的问题,对于上访人现场咨询涉及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问题,信访室视情况通知相关业务机构配合协调处理。

4、信访工作人员要及时拆启、装订群众来信,保证信封、信文附件完整,并加盖国土资源信访收件章。

5、对信访人采用书信、来电、来访、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以及领导批示和上级部门下转的信访函件逐一编号登记。及时填写《人民来信登记目录》和《人民来信登记表》,完整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人数、信访时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信访事项等内容。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的登记,应当记录原办理机关处理意见及文号。

四、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制度

1、信访事项登记后,信访室应当及时填写《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处理签》交信访机构负责人处理,按领导阅示、受理、交办、转送、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等提出拟办意见,信访室在2日内报送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批。其中涉及人事、纪检监察等事项的信访件,在2日内移交人事、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2、信访室收到信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15日内书面告知当事人。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祥的除外。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信件事项,应告知信访人向有关单位提出。

3、信访事项受理后,信访室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交相关业务机构或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办理。

4、领导批示的信访件,信访室应当在2日内送承办机构进行办理。交办、转送的信访件应以交办(转送)单的形式送往相关单位。对交办、转送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信访件,办理单位应在办理期限内向信访室报告办理情况,反馈办理结果,并同时将答复(处理)意见书面告知信访人。如信访人对答复(处理)意见不服,应引导信访人走信访程序,即按“两级处理、三级终结”程序办理。

5、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所属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办理信访件应充分听取信访人意见,信访答复(处理)意见应做到事实清楚、引用依据确切、答复(处理)意见明确。

7、对案情复杂且涉及多个业务机构的'信访事项,领导签批交办时应明确主办和协办机构,组成工作专班,协同办理。主办机构要主动协调,协办机构要全力配合。需要其他政府部门配合落实的事项,要主动报请当地政府信访部门协调解决。

8、国土资源信访复查、复核事项由局主要领导签批,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

9、网络举报和投诉中涉及国土资源违法、违规事项,应告知当事人通过信访程序办理。

五、领导干部“四访”制度

1、建立领导干部“四访”制度,实行经常性地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开门接访。制定局领导信访接待值班表,每周安排一位党组成员协调处理信访问题。每半年安排一次局党组成员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接待地点设在信访室。

(2)主动约访。信访室对上级限时办结的信访事项,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信访事项,群体性上访及在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信访事项进行排查后提出领导约访建议,由局领导主动约请信访人进行接谈,并协调解决信访问题。

(3)带案下访。由局领导带领相关机构负责人到事发地现场,深入到矛盾突出、解决难度大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4)上门回访。局领导对已经接待并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信访问题,进行事后回访,看处理意见是否落实,上访群众是否满意。

2、局领导接访群众时,信访室安排专人做好接访记录,详细记载领导接访情况,并通知相关机构负责人参加领导接访工作,协助接访领导解答和处理群众信访事项。

3、信访室应建立包括问题发生地、责任单位、产生原因、接待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内容的工作台帐,以便督办落实和回复来访群众。

办理。没有明确意见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办理。没有明确意见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信访工作机构配合事涉机构依法及时办理。对领导接访的信访问题要做到案情不查清不放过,矛盾未化解不放过,群众未息访不放过。

5、对纳入领导干部“四访”的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矛盾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

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分析报告制度

1、信访室、各业务机构应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不稳定因素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将排查情况报信访室登记。要落实属地管理和包案制度,将办结息访落实到人。

2、信访室和各业务机构对群体性上访及在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信访事项要随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凡发现有可能发生重大集体上访、异常上访等突发性事件的必须立即上报。若发生重大集体上访、越级集体上访或异常上访,事发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要尽快赶到现场,妥善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和发生事件。

3、信访室应客观、准确、全面进行信访事项统计、分析,每半年和年终前及时填报全市国土资源信访事项统计报表,通过对信访统计数据、情况分类、转办与督办情况、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建设性意见,供领导决策。

七、信访工作纪律

1、信访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文明接访,秉公办事,不得以权谋私;

2、信访工作人员要认真处理人民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依法解答信访人提出的问题,耐心做好疏导工作,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

3、信访工作应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的时间、程序规定,依法办事;

4、对信访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信访内容必须严格保密。

5、信访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印、扣押、销毁。保护信访人的隐私权利,严禁将信访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或被举报人。

6、信访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出示信访举报材料,因工作需要,确需查阅的,须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对于故意或者过失泄露信访有关内容、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其违纪、违规责任。

八、信访事项督办制度

1、信访室对承办单位呈报的答复(处理)意见要认真进行审查,如发现事实不清,定性不准确,处理不当的,可以责成承办单位予以纠正或重新办理。

2、信访室对未办结的信访事项,在其期限届满前3天向办理单位发出催办预告;对超过期限尚未办结的信访事项,向办理单位发出督办通知。经过2次催办仍未办结,或者经过2次退办仍不符合要求的信访事项,信访室可视情况提出通报批评等处理建议。

3、对交办的信访事项要纳入目标管理,建档建册并跟踪督办。对建档跟踪的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专班负责,一抓到底,限期结案。

九、责任追究制度

1、依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1)滥用职权,作风粗暴,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导致发生信访恶性案件或重大事件的;

(2)领导不力,行政不作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符合政策法规,且有条件解决的信访事项,而未及时解决造成群众反复越级上访的或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合理诉求敷衍塞责、导致矛盾激化,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的;

(3)不认真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不按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信访工作基础建设不适应,工作机制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信访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涉及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事件苗头的重大、紧急信访问题,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超前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导致事态扩大,引发越级上访的;

(5)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给予信访答复,造成群众集体越级上访,影响较大的;

(6)对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不按要求处理和按期上报结果,造成信访问题久拖不决的;

(7)对上级机关有关信访事项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拒不执行或者推诿、拖延执行,导致信访人重复越级上访的;

(8)在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时,行动迟缓,借故推诿或无故不到现场,贻误处理时机,造成工作被动和不良影响的。

2、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责成说明情况,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十、信访文书资料归档制度

1、信访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应按照文书资料的归档要求保管,逐年整理归档。承办机构应在办结后30日内将纸质文件(包括电子文档)送交信访室。信访室校验、签收后立卷归档,并于次年年初统一移交局档案室。办理机构需要留存备查的信访件,可以复印保留。

2、信访文书资料归档的内容:

(1)来信来访登记表及信访人的原始申诉、举报、控告材料。

(2)局领导批阅的重要信件,以及重要(紧急)信访摘报等呈报批阅材料。

(3)信访事项的答复(处理)意见及相关调查材料,本部门处理信访案件中形成的各种文字材料。

(4)信访工作计算机管理系统中生成的有效数据的存储介质。

(5)涉及信访案件的其他材料。

3、信访件归档时要区分信访件所属地区,按来信和来访时间先后编号,年度结束后按县(市)区分别归档。信访件档案应完整、准确,字迹工整,载体和书写材料要符合档案整理、归档标准。

4、借阅信访档案,须凭单位介绍信,经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借阅信访档案应限期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