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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5篇 村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内容

分类:实用文档发表于 2023-06-01 12:40阅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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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4号)、省防控办《关于印发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20xx〕82号)以及《连云港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防止疫情在我县传播和蔓延,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原则

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应检尽检”;重点人群以外的其他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按照“自愿、自费”原则,实施“愿检尽检”。

  二、重点人群范围

重点人群包括: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及护理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

  三、职责分工

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联防联控”原则,统筹调配检测资源,全力做好各类重点人群检测工作。

(一)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二)境外入境人员。由涉外防控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乡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入境人员隔离期满14天后,再分别于第7天和第14天开展核酸和IgG抗体检测。

(三)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以及在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所在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在该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自行釆样送检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五)边防检查、海事等口岸查验单位工作人员釆样检测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六)监所工作人员。由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公安部门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七)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民政部门安排至所辖镇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八)重点人群以外的“愿检”人群,按照“自愿、自费”原则,由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九)采样检测费用依据《连云港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由县政府承担。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立即启动,组建检测工作专项工作组,提高检测效率、保证结果精准。

(二)加强财政保障。县财政部门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费保障机制,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得到保障。

(三)加强实验室建设。县疾控中心和有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于6月30日前建成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能力。镇卫生院、综合医院等不具备新冠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及时与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或者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签订检测协议,不折不扣完成“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任务。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检测工作安排、收费政策、结果出具时间等内容,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避免造成纠纷和投诉。

(五)加强信息报告。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汇总整合重点人群和“愿检”人群核酸检测开展情况于每日上午9:00前将前一日检测情况统计表统一报送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预防控制组。

(六)加强督导检查。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将组织人员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组织实施情况、检测能力建设、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政策宣传等方面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村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xx〕51号)和《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贵港市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工作预案的通知》(贵新冠防指〔20xx〕69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全员新冠肺炎疫情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划定区域范围内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实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总体要求

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快速高效管控疫情,规范全员核酸检测组织、采样、检测、报告等工作流程,统筹调配核酸检测资源,提高核酸检测质量,在2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统筹支援。

  二、工作原则

按照“镇统筹,各村社区负责、突出重点、组织有序、确保安全”的原则,科学划分责任网格至最小单元,全面摸清动态掌握网格全员底数,根据疫情涉及范围和严重程度,落实各村中高风险网格内全员核酸检测各项措施。

(一)党委政府负总责,统一调度指挥

镇党委政府对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负总责,统筹各相关单位,组织卫生院、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按照“先属地、后支援”的原则,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全员核酸检测物资储备和调配,修订工作预案,强化各单位间协同作战,共同做好核酸检测工作。

(二)统筹辖区力量,分级调配支援

建立辖区内核酸采样队伍、样本运送队伍、信息技术保障队伍和核酸检测能力清单,动态全面掌握各村各核酸检测点基本情况和日(24小时)检测能力,疫情发生时,按照“分级支援”策略,第一级,压实属地责任。各村统筹组织辖区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优先立足本村的采样、检测力量去完成,通过增加班次、调集其他岗位医务人员支援、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提高日采样、检测能力。第二级,镇级支援。若超过本村自身能力,则申请镇级支援。第三级,市支援,超过镇级能力以后,申请桂平市级进行支援。

(三)组织动员有序,物资保障到位

各村负责辖区内全员核酸检测居民动员、采样点设置搭建、现场秩序维护、样本转运、后勤保障、物资保障、环境消毒和医疗废物转运等相关工作,合理调动村委会干部及志愿者力量参与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充分动员村民有序参加核酸检测,确保任务顺利完成。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做好封控区域内居民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医疗物资保障组负责做好各采样点医疗物资调配、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疫情发生后镇本级及各村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响应,科学高效完成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工作任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成立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组。工作组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成员组成。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副镇长任副指挥长,成员包括镇宣传委员、派出所、卫生院、镇政府、交警部门、财政所、各村村委会等相关领导。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居民采样检测组、环境采样检测组、信息维护组、技术指导组、秩序维护组、交通保障组、舆论宣传组、物资保障组等9个专项组,各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镇宣传组。负责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和检测的宣传组织和舆情监测工作。

(二)镇党政办。负责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和检测的物资采购、储备和物流配送工作。

(三)镇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公安机关做好人员排查管控工作,以及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和检测现场的通行管制和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全员人口信息查询等相关工作。

(四)镇交警部门。负责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地区公路网的运行监测和保通保畅,以及各类应急物资运输保障。

(五)镇卫生院。负责制定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采样队伍组建和培训、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储备、采送检匹配、医疗废物处理等工作。统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面上支援工作,负责对市一级,协调各村核酸采样和检测等相关支援组织工作。

(六)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对接市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将疫情发生地漫出手机号推送相关地区、部门进行协查。

(七)各村村委会。对辖区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负总责,及时修订工作预案,强化各村间协同作战,提前落实物资储备,做好村工作队伍、采样检测队伍、民警队伍、信息维护队伍、机关干部队伍、志愿者队伍、送样队伍、消杀队伍、后勤保障队伍等人员队伍安排和准备,建立“一图两册三队”台账,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准备工作。当辖区内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后,迅速落实采样点搭建、村民组织动员、采样现场秩序维护及人员引导、样本转运、环境消杀、后勤保障等工作,按照预案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四、工作准备

(一)摸清底数,建立“一图两册三队”

1.摸清人口底数,完善信息登记。各村要以公安户籍和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通过采取信息化手段预登记村内实际管理人口底数、特殊人群情况和分布,收集、登记居民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居住住址(具体到门牌号)和联系电话,做好居民信息安全保护和动态更新。

2.建立“一图两册三队”台账。一图,即村内核酸采样点的设点图、覆盖范围的网格图。两册,一是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物资、设备清单册;二是村民人员的花名册;三队,一是医疗的采样、检测队伍;二是动员村民的工作人员队伍;三是后勤、志愿者、信息维护队伍。对照现有储备,及时查漏补缺,保证出现突发疫情时,可及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二)落实核酸检测能力

镇卫生院应掌握本辖区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及可迅速调集的第三方核酸检测力量,做好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发生疫情时,能够迅速调度相当于完成10-15实际管理人口单管检测的核酸检测力量,以适应全员大规模核酸检测需要。村单日需完成的检测任务数超过辖区单日最大检测量70的,按照分级支援策略依次启动镇级、县级、市级支援。

(三)合理划片,科学布点

各村要组织各镇(街道)、村(社区)做好核酸采样点选点、登记、造册并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提前规划好采样点的布局。可按照辖区内实际人口数量统筹设定,明确采样点位置,采样点尽量选择空旷、通风良好的场地,原则上以小区、自然村、工厂、院校为单位设置采样点,也可参照每1000—15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每300—500人设置一个采样通道〔各县(市、区)按照实际管理情况统筹确定〕,方便群众采样、提高采样效率。

根据场地条件,采样点布局划分为出入口、等候区、登记区、采样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样本暂存处、医疗废物暂存处、人员休息区、物资区等,配备测温、引导、登记、采样、送样、维持秩序、后勤保障、消杀等人员,在4—6小时内完成规范建设和启用,落实采样点搭建物资、采样耗材、消毒设施设备和样本运输车辆。

(四)采样点工作人员配备

采样点负责人由镇(街道)干部或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现场采样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人员由采样人员、信息录入人员、公安民警、社区工作人员、信息维护员、机关干部、志愿者、送样人员、消杀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组成,服从采样点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各司其职。

在采样工作开始前,所有采样点现场工作人员共同做好采样点搭建工作。采样工作开始后,村工作人员负责对照本采样点村民人员花名册,有序组织村民到采样点开展采样工作;采样人员负责村民样本采集;信息录入人员负责村民信息录入;公安民警负责做好采样现场秩序维护,要求排队等候居民保持“一米”间距;信息维护员做好现场大规模核酸信息系统的维护;志愿者负责做好采样现场村民测温、引导;送样人员负责和采样点采样人员做好样本收集,并将样本安全送往对应实验室交样;消杀人员负责做好采样点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并对医疗废物和暂存场所进行消毒处置;后勤保障人员负责保障现场工作人员用餐、用水、用电、网络及照明,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按照每个采样通道单日工作12小时,4小时/班(即ABA班)进行轮换,每小时完成100人采样,单日完成1200人采样。每个采样通道配备医务人员6人、引导人员2人,共8人(2组)进行轮换运转(每组采样2人、信息录入1人、引导人员1人)。此外,采样现场其他工作人员、采样现场组织及工作流程准备参考《木乐镇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且公安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人数不得低于下表安排。

(五)物资耗材准备

每个采样点应根据所设置的采样通道数和预计采样人数储备足量警戒线(或隔离带)、文具、电源插座、照明灯、现场指引材料等物资,并根据核酸采样信息化的实际要求配足手机/平板电脑、蓝牙打印机、蓝牙身份证读卡器、“大规模核酸登记”二维码贴纸等。每个采样通道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置采样桌椅、登记桌椅、帐篷、转运箱、个人防护等物资。各采样点设置物资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在充分考虑风雨、低温、高热等特殊天气情况的基础上,参照《采样场所物资清单》准备,由各村组织落实采样点设置搭建所需物资储备、调度,各级医疗物资保障组负责做好各采样点医疗物资调配、保障。

(六)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做好采、送、检匹配

1.完善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做到信息快速录入,包括受检者基本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和采样信息(采样点名称、所在村、样本编号、样本采集时间、采集部位、类型、数量),迅速反馈疑似阳性样本的受检者信息。实现核酸检测采、送、检、报信息的快速准确和实时监测,做到核酸检测工作的全流程管理。信息系统要提前做好压力测试,保证系统的稳定性。

2.做好采、送、检匹配。提前做好采、送、检匹配,并进行动态调度。按照设置采样点的采样能力,结合各检测机构的实际检测能力,提前做好划片送样的匹配。根据核酸检测的实验节奏,分批次送样,动态调度,做到检测能力足量利用,提高检测效率。

  五、任务实施

(一)启动条件

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包括发生本地散发病例、聚集性疫情、重点人员定期检测发现阳性等情形),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认为存在较大扩散蔓延风险和隐患,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决定按应急预案启动全员核酸检测。

(二)制定计划,有序实施

在疫情发生当日,村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快速响应,召开专题研讨会组织相关部门、工作组、专家研判疫情态势,第一时间科学划定风险地区并动态调整,研究可操作性强、实用性高的核酸检测计划,计划应遵循“三定”原则。一是圈定范围,即明确核酸检测范围、核酸检测目标人群。二是确定顺序,即按照先重点人员后一般人员的核酸检测顺序安排采样人员及调配物资,确保重点人群24小时内优先完成采样和检测。三是锁定人口,即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期间,控制人员流动,锁定风险。

疫情前期,在风险来源不明的情况下应至少开展3轮全员核酸检测。之后根据流调溯源情况、社区封控范围、核酸结果等综合研判,确定后续的检测范围和频次。原则上,隔离点和近3轮核酸检测出现过病例的街道或社区每日一检,14天内出现过病例但近3轮核酸检测没有出现病例的街道或社区隔日一检,14天内未出现病例的地区可每5天一检。根据目标人群已采取的管控措施确定采样方式,隔离点及其他重点人群应单采单检,封闭小区(封闭到户)1户1管,其他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5∶1或10∶1开展监测。

(三)组织发动

接到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令后,采样点负责人迅速到位,立即组织各村工作人员、志愿者对照本采样点村民人花名册,采取入户、电话通知、张贴公告、微信等方式进行村民动员,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利用信息化手段分批、分时段,组织居民有序到采样点进行采样。需提前录入相关信息时,各村工作人员要提前做好组织和培训。

(四)人员集结,采样点搭建

1.人员到位。采样点负责人、各村工作人员、公安民警、信息维护员、机关干部、志愿者、后勤保障人员等人员应在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后2小时内到位开展工作;采样医务人员和检测人员应在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后4小时内到位。

2.物资到位。采样点搭建物资在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后2小时内到位,防护物资、采样检测所需耗材、设备等物资在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后4小时内到位。

3.采样点设置搭建。各采样点负责人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现场工作人员按《全员核酸采样现场布置示意图》完成采样点的帐篷搭建、桌椅摆放、采样点各区域的设置、标识悬挂、“一米线”划定等工作,组织公安民警划定警戒区域和设置好警戒线。采样点设置搭建应在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后4小时内完成。

(五)现场采样

1.现场采样。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有序开展工作。采样人员负责村民采样,信息录入人员负责村民信息登记,志愿者负责体温测量、引导,组织村民在等候区按“一米线”安全距离进行等候排队,提前扫码进行信息登记;公安民警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督促落实“一米线”安全距离,防止人员聚集;每个采样点安排1名信息维护员做好现场大规模核酸信息系统的维护;1-2名送样人员负责和采样点采样人员做好样本收集,并将样本安全送往对应实验室交样;2名消杀人员负责做好采样点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并对医疗废物和暂存场所进行消毒处置;1-2名后勤保障人员负责保障现场工作人员用餐、用水、用电、网络及照明,保持现场环境卫生。

2.样本保存。样本原则上应当低温(2-8℃)保存,如不具备低温保存条件的,在采样点放置时间不超过4小时。样本采集后应当在4小时内按批转运,6小时内上机检测。如果需要长途运输样本,应当采用干冰等制冷方式进行保存。非灭活样本按照WHO《感染性物质运输规章指导》中UN2814的A类感染性物质以PI602进行规范包装,灭活样本按照UN3373的B类感染性物质以PI650进行规范包装。样本转运箱封闭前,须使用75酒精或0.2含氯消毒剂消毒容器表面。

3.样本交接。每个通道每组采样人员在送样前或换班前,应将本通道采样管数与信息登记系统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信息一致,无漏管、破管后,由信息维护员确定转运箱和送检单编码,由信息登记员负责将本采样通道采集的居民信息发送至对应实验室。采样人员按规范打包样本,交由送样人员转运至对应实验室。

4.样本转运。各村要配备足够的车辆和送样人员,保证专人专车对样本进行转运。车辆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转运时做好生物安全防护。

(六)规范样本接收

实验室建立样本接收专业队伍,并制定科学、规范、高效的收样流程,开展培训。

(七)保障检测能力与质量

各村应当加强统筹,根据人口数、医疗资源分布等实际情况,做好人员和仪器测算和配备,在此基础上增加20人员、设备作为检测能力储备,并按每日万管(单管为1万人份、5∶1为5万人份,10∶1为10万人份)核酸检测资源储备。

(八)规范检测、及时上报结果

1.样本检测。实验室接收样本后,应当立即进行检测。检测前进行充分震荡洗脱,之后进行核酸提取及扩增实验。

2.质量控制。性能验证、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等按照《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执行。

3.检测报告。新冠病毒核酸定性检测报告应当包括检测结果(检出/阳性、未检出/阴性)、方法学及其检测限、检测时间等。依据所用扩增试剂说明书,判断检测结果为未检出/阴性或者检出/阳性。

4.明确时限。检测结果应当及时上报,重点地区重点人群6小时、其他人群12小时,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九)信息核对与推送

信息维护员将已采集居民信息交由社区工作人员与人口底数比对,组织开展补检,确保不漏一人,形成工作闭环。

(十)医疗废物处理

1.收集与暂存。各采样点产生的医疗废物由采样人员在医废箱装满/采样结束后严格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包装,再置于指定周转桶(箱)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中。再由消杀人员按照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消毒,并对医疗废物和暂存场所进行消毒处置。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转运。医疗废物的运输使用专用医疗废物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运输车辆每次卸载完毕,应按照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进行消毒。设置采样点30分钟内,镇疫情防控指挥领导小组及时通知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做好转运医疗废物准备工作。

3.处置。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优先收集和处置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可适当增加医疗废物的收集频次。运抵处置场所的医疗废物尽可能做到随到随处置,在处置单位的暂时贮存时间不超过12小时。处置单位内必须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的隔离区,隔离区应有明显的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处置单位隔离区必须由专人负责,按照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对墙壁、地面、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

4.人员卫生防护。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应按照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加强对医疗废物和相关设施的消毒以及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工作。

(十一)规范阳性病例报告处置程序

1.单采检测样本结果阳性报告处置程序。检测样本结果为阳性的,检测机构应当立即上报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并由法定报告机构在2小时内将相关信息进行传染病网络直报。辖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第一时间派出负压救护车将阳性感染者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诊疗,同时组织样本复检和“双采双检”,通知疾控中心开展流调、环境消杀和密接追踪,通知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将阳性感染者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2.混采检测样本结果阳性报告处置程序。混采检测结果为阳性、灰区或单个靶标阳性的,由检测机构立即上报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混采数量第一时间派出应急采样队,同时对样本涉及人员进行复采,并通知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对该采样管所涉人员暂时单独隔离。复核单管核酸检测如均为阴性,则按照阴性结果回报,暂时隔离人员即解除隔离;如检测结果阳性,锁定阳性人员,其余人员解除隔离。同时,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第一时间派出负压救护车将阳性病例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通知疾控中心开展流调、环境消杀和密接追踪,通知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将阳性感染者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3.应急保障措施。镇直依托镇卫生院成立2支应急采样队,各村分别成立1支应急采样队,对混采阳性结果及时进行复采复检。应急采样队应当由采样人员、信息录入人员、司机组成,并配备车辆。派出所、社区(村委)等相关人员应当配合应急采样人员入户采样,采用鼻咽拭子方式,所采样本送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检。

(十二)信息发布

1.负责核酸检测的前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材料、宣传载体,加强正面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群众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工作。

2.及时召开村委会。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实时通报核酸检测处置工作进展,召开村委会,做好宣传报道。同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权威发布采样检测进展情况。

3.注重舆情引导。密切关注境镇级网络舆情,及时处置网上不实言论,澄清事实。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实行领导包干制,做好各村人口调查摸底及信息动态更新、统计,以及采样点调查、登记、造册等基础工作。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对上报的采样点进行核实。

(二)强化物资及后勤保障

各村要组织做好采样点搭建、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转运箱、信息录入设备、样本转运车辆等物资耗材准备,做好现场工作人员用餐、饮水、用电、网络等后勤保障。各级医疗物资保障组负责做好采样物资、检测试剂耗材、转运箱等物资储备,统筹调拨全市核酸检测应急物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以预先拨付同级医疗机构部分核酸检测必要物资耗材。各采样人员派出单位、检测机构要落实相关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结合单位实际,储备充足的采样管、检测试剂、耗材和相关物资。

(三)强化技术保障

应用信息化技术贯穿预约、登记、采样、检测、查询的全流程,实现大规模核酸采样检测全链条信息化管理,提高核酸采样检测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四)强化培训演练

各村要适时组织检测力量和综合保障力量,分期分批对采样点搭建、人员组织动员、现场秩序维护、样本保存运输、环境消杀和医疗废物处置、个人防护等环节相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组织包括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协同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实战演练,提高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发动、人员物资调动、采样点搭建、样本转运送检、信息反馈及新闻发布等能力水平。

(五)强化经费保障

按照属地原则,各村应将全员核酸检测物资耗材、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公安干警、社区工作者等)津贴补贴、第三方检测等费用支出列入预算安排予以保障,保证核酸采样、检测所需经费。

村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3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等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一旦发生疫情,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和专家评估意见,统筹多方力量,及时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力争5天内完成目标人群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及时消除隐患,有力控制疫情。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全镇疫情防控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发挥信息化技术支撑作用,按照“全市统筹、属地负责,分级调度、突出重点,网格管理、精准实施,对口支援、划片包干”的总体原则,科学划分责任网格至最小单元,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网格全员底数,根据疫情涉及范围和严重程度,科学调配全市核酸检测资源,快速有序、高质高效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三、工作机构

成立三都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联防联控办,由樊军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荣军、徐永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镇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领导指挥、沟通协调与组织实施;协调小组力量不足时,可抽调驻镇各单位、各村有关人员临时参与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四、部门职责分工

(一)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指挥、部署、协调疫情期间全镇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各部门、各村(居)按职责落实措施,做好队伍调度、资源调配、布点布局、人员动员等工作。

(二)镇卫生健康服务站。负责上级下派全员核酸检测采样队伍的接待、食宿、相关物资供应。

(三)三都派出所。选派警务人员负责现场突发情况处置,做好采样现场维稳工作;负责采样现场周边交通疏导,避免造成拥堵;为核酸检测提供全员人口信息数据支持。

(四)镇交通运输管理站。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防控区域道路交通管控。

(五)镇党政办。负责全员核酸采样检测所需相关重点物资,包括且不限于一次性防护服、防护眼罩、隔离衣、防护面屏、医用N95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人员信息采集设备、采样管、检测试剂、消毒剂及消毒设施等物资的领取、储备、调拨、配送、补充等工作;为核酸检测提供大数据支持;负责协调基础电信运营商应急通信保障力量,做好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现场的应急通信、网络保障。

(六)镇财政所。落实全员核酸检测、人员培训、工作会议、物资保障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经费。

(七)镇统计站。为核酸检测提供人口普查数据支持。

(八)镇城管队。负责协调核酸检测医疗废物处置,做好各采样点及检测废弃物的转运、处置工作。

(九)镇应急事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帐篷等非医疗应急物资的采购供应保障工作。

(十)国网三都供电所。负责做好各采样点及检测机构电力保障工作。

(十一)镇宣传组。负责核酸检测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

(十二)各村(社区)。各村(社区)成立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小组,责任到人;负责选择场地,设立采样点,做好现场检测设备配套设施、物资准备和现场组织、联络、保障等相关工作;发挥村组(居委会)干部、组长、党员、网格员、村医、志愿者的合力,开展地毯式登记、实施“敲门行动’’,确保联系到户,组织动员村(社区)全体村(社区)民参与核酸检测,确保不遗漏一人;充分利用大数据和群众举报等手段,精准管理外来人员,及时发现重点人群;加强巡回督查,必要时利用路口卡点排查等办法,发现异常人员及时核实、报告、处置。

  五、工作准备

(一)科学划分网格体系。以村(社区)为单位,科学划定核酸检测责任网格至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市场、宾馆等最小区域,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全镇10个村3个社区确定采样点8个(见附件,根据实际可临时确定采样点),明确网格具体责任人员、采样单位、采样人员及检测单位等(每网格内日采样量应达网格内人群总数的1/2以上),确保每个网格有人联系、有人负责、有人组织、有人实施。采样点要确保在接到采样任务的4-6小时内可正式启用。

(二)摸底检测对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启动前,以公安户籍和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依托信息化平台,全面动态摸清人员底数。各村(社区)按照市疾控中心的指导意见,以责任网格最小区域为单位,迅速统计、确定辖区内核酸检测对象(含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并详细填写检测对象信息表,及时报协调小组信息员,信息员汇总后报协调小组负责人,协调小组根据汇总情况研究确定辖区采样点布局和采样检测顺序,统筹调度采样检测力量,安排采样时间。

  六、现场实施

(一)精准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疫情发生后,镇协调小组将配合市协调小组迅速组织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专家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风险评估,2小时内划分防控单元和高、中、低风险等级区域,划分风险等级的区域可以根据疫情波及范围按照小区(村落)、社区(村居)。

(二)调度力量组织核酸检测。镇协调小组将立即组织本市检测力量开展采样和检测,并通过增加班次,调集其他岗位医务人员支援等方式,提高日采样、检测能力。明确需要调集的机动检测队伍数量,即刻向上级申请支援。

(三)分级响应

1.单个村(社区、规模企业)

原则上由市级采样队和所在三都卫生院、碑记卫生院共同负责采样;调集市内样本转运队伍,保证专人专车转运样本;市域内的核酸检测实验室负责检测;1日内完成采样、转运、检测工作,24小时内报告结果。由协调小组负责指挥,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小组组织被采样人员到指定采样点采样;三都卫生院、碑记卫生院组织采样。

2.单个村(社区)多个组

原则上由市级采样队和所在三都卫生院、碑记卫生院共同负责采样;调集市内样本转运队伍,保证专人专车转运样本;市域内的核酸检测实验室负责检测;1日内完成采样、转运、检测工作,24小时内报告结果。由协调小组负责指挥,所在乡镇(街道)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小组组织被采样人员到指定采样点采样;市卫生健康局指导市级采样队和所在三都卫生院、碑记卫生院组织采样,必要时第三方核酸检测实验室参与检测。

由镇协调小组负责指挥,所在村(社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小组组织被采样人员到指定采样点采样,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技术指导小组进行指导。必要时请求上级调配采样队及检测机构协助完成采样检测。

(四)规范设置采样点。根据我镇地理条件和人员数量及分布情况,我镇预备5个核酸检测采样点。核酸检测采样点分等候区、采集区、缓冲区和采集辅助区、临时隔离区,提前储备好设置采样点所需帐篷、取暖或降温设备、电脑、桌椅、身份证读卡器等,确保收到指令后能够快速布置采样点。各村(社区)原则上以村卫生室或村委会为单位设置临时采样点。采样点尽量充分利用城区地势平坦、开阔通风、空旷地带(如学校操场、广场、电影院等地)。

(五)合理配置采样人员

1.组织发动人员。由村(居)委会抽调人员(或志愿者)组成,负责入户发动。组织发动人员依托全国人口信息平台提前对辖区内居民采样信息进行收集、登记,至少包括居民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等内容;负责告知村(居)民核酸采样前和采样过程中注意事项,指导村(居)民进行现场扫码及个人信息登记工作,帮助无法填写信息的人员扫码录入信息,并在登记前将人员分为5人或10人一组。

2.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由镇政府干部、派出所工作人员组成。每个采样点每班次至少配备2人,负责将人员分流引导至不同的采样点,负责引导居民有序排队采样并及时离场。

3.现场信息登记人员。每个采样单元每班次至少配备2名镇、村干部或志愿者,负责核实、录入居民身份信息,并对采样管与人员信息进行编号和关联操作。

4.现场采样人员。采样人员主要由市、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经过培训合格的医生和护士组成。每个采样单元每个班次至少配有2名医务人员,负责现场采样。合理安排采样人员轮替,原则上每2-4小时轮岗休息1次。

5.样本收集转运人员。样本收集和转运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对各采样点样本进行集中收集、打包、标记,及时将采集的样本与检测机构进行交接,做好交接登记。转运机构统一配备转运箱及专用转运车。

6.外环境消杀人员。由镇协调小组安排城管等人员,按每个采样点2人配备,负责采样点的终末消毒和医疗废弃物临时转运。

(六)合理设置采样点。室内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可选择室外空旷阴凉通风场地作为核酸检测临时采样点。采样点一般设置等候区、登记区、采样区、保障区和临时隔离区等分区。等候区用于群众排队候检;登记区用于采样信息登记、编号、测温、发放采样管;采样区用于采集咽、鼻拭子;保障区用于工作人员轮替休息、吃饭、更衣、存放物资等;临时隔离区用于现场出现发热病人临时隔离等候转运。如果为室内,应充分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每4小时房间封闭消毒1次。采样点选择和布置,现场所需帐篷、桌椅等物资,及电力保障等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落实。

(七)现场样本采集

1.组织动员。全员核酸检测启动后,通过新闻发布、政府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全员核酸检测公告;各村(社区)组织辖区内防控力量在各村庄、学校、小区等张贴通告,入户或电话通知本村庄、小区的采样时间、地点、批次安排、注意事项等,尤其要注意流动人口、走亲访友、酒店旅客等人员检测安排,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2.现场采样。采样人员抵达采样点后,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村(社区)工作人员引导群众有序排队等候,依次进行测温、登记、发管和采样;群众排队等候和登记时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保持1米间距;采样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有关要求依次对受检人群开展咽拭子、鼻咽拭子等样本采集。所有样本应进行系统化编号,鼓励采用信息化编号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现场采样人员和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个人防护,同时做好现场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工作。

3.特殊情况处理。婴幼儿、重病者无法采集咽拭子的,可采集鼻咽部样本;对行动不便人员,由采样小分队在完成该采样点现场采样任务后,上门采样。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由村(居)工作人员引导至相对独立区域静候3~5分钟后用水银温度计进行复测,体温仍异常的,引导至临时留观区,等候进一步处置。

4.医疗废弃物处理。各采样点产生的所有医疗废弃物,使用专用包装袋密封包装后再加一个清洁外包装袋,包装袋表面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分批次运送到镇卫生院医疗废物暂存点暂存。

(八)样本送检。由镇协调小组安排在若干个相近采样点配备转运车辆及司机,负责样本和医疗废弃物转运,按照事先确定的检测单位,将现场采集的样本及时送至相应实验室,原则上每4小时运送一批样本。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建立市级领导包镇、镇领导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包组的“三级分包”网格责任制(具体另行发文),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每个网格有人联系、有人负责、有人组织、有人服务。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落实主管责任、主体责任,强化人员配备、技术支持、设备配置和经费保障,要加强协调沟通,定期会商研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

(二)强化职责分工。协调小组统筹调度各有关部门单位、村(居),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部门单位、村(居)按职责分工分别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队伍建设。将责任明确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名人员。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实战演练,确保熟悉工作流程,提升实战能力。

(四)强化物资保障。针对全员核酸检测和实施精准管控的工作实际,做好经费保障,备好全员核酸检测相关物资,满足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应急需求。

(五)强化舆论引导。通过线上线下等媒体,宣传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和健康知识,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支持配合全员核酸检测和精准管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严格按照规定发布相关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社会恐慌。

村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4

根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摸清区内人群疫情风险,落实“早发现”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22次全体会议和第16次周例会精神,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部《永宁县全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永疫指发〔20xx〕1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以全域核酸检测为核心的预防策略措施,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快速高效管控疫情;规范全域核酸检测组织、采样、检测、报告等工作流程,统筹调配核酸检测资源,提高核酸检测质量;力争在1天内安全高效完成一轮全域核酸筛查检测任务,摸清我县当前疫情风险。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负责、行业协同,应检尽检、免费检测,统一行动、集中实施”的原则开展。

  三、检测时间

根据永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排,6月2-3日开展全域核酸检测,1天半内完成。

  四、采样检测人群范围

采样检测当日永宁县域内所有常住及流动人员,检测范围为6个乡镇、2个农场和1个街道全部常住居民和暂住居民,约32.9万人。

  五、组织领导

(一)组织体系

1.成立永宁县卫健系统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由李建平担任组长、沈建华、李斌为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统筹协调分配辖区医疗卫生资源,解决各医疗机构实际困难,指导落实工作规范、防疫责任及其他相关事项。

2.领导小组下设11个工作专班

(1)应急处置专班,由杨志星(杨和、街道、望远)、王金玉(胜利、望洪、李俊)、宋志学(闽宁、黄羊滩、玉泉营)同志负责。主要职责:协调处置应对突发事件,联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分管领导以及协调公安、民政、交通、市监、教育、财政、县团委、城管、综合执法、住建、环保、各乡镇等部门解决大范围核酸检测工作中人员组织、秩序维护、物资保障、交通安全、废物处置、场地设置、运送车辆、样本送检等突发问题以及相关责任落实。

(2)现场督导专班,由王洪、李洋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检查指导核酸采集、检测工作情况,督导落实工作规范、防疫责任及其他事项。

(3)信息系统保障专班,由纳扬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提前做好核酸采样点码、台码、箱码、管码分配、标识以及人员扫码等信息采集、使用培训工作;及时保障和解决核酸采集过程中出现的断网、乱码、缺码、重码等应急问题。

(4)数据统计专班,由李斌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各单位数据统计上报人员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核酸采集数据,核对、汇总后上报县医疗健康总院、卫健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单位。

(5)人员保障专班,由沈建华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统筹调配各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个体)医疗机构人员,按照核酸采样范围、点台设置组织、抽调、分配工作人员,确保各点位、台位人员配置到位。

(6)院感管控组,由窦艳雪同志担任组长,主要职责:负责各医疗机构院感管控相关知识、技能培训,督导、检查各采样点院感管控、医废处置、人员防护等工作,指导各单位、点位落实整改措施。

(7)样本转运专班,由陈丽娟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核酸样本收集、运送相关知识培训和转运路线设定工作,督导、检查各采样点、台样本处置、管理等工作,调度车辆、人员及时转运核酸样本,及时上报核酸样本收集、转运数据。

(8)物资保障专班,由谢炜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提前做好物资采购、储备工作,按照核酸采样范围、人数、点台设置提前分发相应物资以及及时回收剩余物资工作,及时解决核酸采样过程中物资短缺等应急问题,按时统计物资采购、储备、使用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9)技术指导专班,由吴学英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医疗机构、各点位规范性设置、合理分区、人员防护、核酸采集技术规范等工作,督促整改措施落实。

(10)医疗保障专班,由马军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度120救护车辆做好核酸采集点位之间巡回急救保障和采集过程中突发疾病急救和病人转运、急救工作。

(11)应急核酸采样小分队专班,由王洪同志负责,主要职责:组建永宁县应急核酸采样小分队,核酸结果报告异常情况时组织采样复核。

(二)工作职责

1.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上级卫健行政部门、永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安、交通及乡镇(街道、社区)等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核酸采样检测工作。

2.医疗健康总院。负责组织各医疗机构采样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核酸采样和送检、院感防控知识等培训及实操演练;负责统筹调配人员、物资及组建核酸采样、样本运送、核酸检测、信息平台技术保障和相应的应急处置等队伍,保证现场采样工作顺利开展。

3.各医疗卫生机构。在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工作专班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各自职能和任务分工履行职责,全力支持核酸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六、组织实施

(一)完善信息登记

各单位主动对接辖区政府,摸清待检测人员底数,切实保证应检尽检,同时注意做好居民信息安全保护。

(二)规范设置采样点

根据检测任务实际和核酸检测人员分布等情况,科学规划采样点布局,科学设置采样点和采样台。一个采样点可由多个采样台组成,一个采样台应包含采样人员、信息采集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及相关必要物资。

1.人员准备

(1)各医疗机构对接辖区乡镇(街道、社区),精细化组织管理,做到不缺户、不漏人。积极引导人员分组、分时段有序采样,避免人员聚集,严格落实“2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严防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

(2)每个采样台应当配备1-2名采样人员。合理安排采样人员轮替,原则上每2-4小时轮岗休息1次。

2.空间准备。

采样点应当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物品。采样点需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并明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域,保证人员单向流动。不得将采样点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设置在同一地点。

3.物资准备

(1)基本设施:帐篷、桌、椅或凳等保障采样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物资。

(2)采样物资:专用的采样拭子、合格的采集管、足量的试管架、运输车辆和运输箱(B类包装)以及采样人员防护物资。

(3)信息采集系统:使用“宁夏核酸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提高采样效率,加强核酸采样信息化管理,避免出现人工填报的情形。

(三)确定采样检测方式

(1)采样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员不能是同一批工作人员。被采样人员采样前48小时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各医疗机构要根据筛查对象分布情况,采样检测能力、样本存储运输能力等情况,合理选择10∶1或20∶1混采混检技术。密接、次密接及其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及红黄码高风险人群采取单采单检形式。

(3)针对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或社区内其他行动不便居民,采取上门的方式进行采样检测,不得安排以上人群前往集中采样点采样。

(四)现场组织

采样现场要精细化组织管理,严格落实“2米线”间隔要求,保证检测人员排队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严防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采样时不得设置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等措施,确保采样工作顺利进行。

(五)样本保存与转运

核酸检测样本应当低温(2-8℃)保存,由卫健局协调市卫健委、县交通运输部门配备足够的车辆,交由健康总院统一调度并配备专业人员,尽可能按每2小时收集一次样本进行转运的工作要求,安排专人专车对样本进行转运,保证样本采集后4小时内送达指定检测机构实验室。承担转运任务的车辆应严格按健康总院划定的转运范围、转运路线、转运起点及目的地运行。车辆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转运时做好生物安全防护。

(六)检测物资保障

(1)采集管。原则上优先使用库存现有的10:1或20∶1混采管(带条形码),采集管现有库存不足的各单位提前24小时向健康总院提出申请,统一调配。

(2)防护用品。医用防护口罩(头戴式)、隔离衣或防护服、无粉乳胶手套、鞋套、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帽子、洗手液等,优先使用库存现有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现有库存不足的各单位提前24小时向健康总院提出申请,统一调配。

(七)及时反馈结果

1.样本检测。实验室接收样本后,应当立即进行检测。检测前进行充分震荡洗脱,之后进行核酸提取及扩增实验。

2.质量控制。性能验证、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等按照《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执行。

3.检测报告。新冠病毒核酸定性检测报告应当包括检测结果(检出/阳性、未检出/阴性)、方法学及其检测限、检测时间等。依据所用扩增试剂说明书,判断检测结果为未检出/阴性或者检出/阳性。

4.明确时限。检测结果应当及时上报,原则上不得超过12小时,所有检测结果须在区市规定时限内报告。

5.结果推送。检测机构要及时反馈上报检测结果,并将检测结果推送到“我的宁夏”APP。

(八)规范阳性病例报告处置程序

1.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单采样本检测结果阳性时,检测机构应当立即上报全员核酸筛查工作组,工作组同时推送2条信息(阳性感染者基本信息、核酸检测阳性报告)至以下6个部门。一是通知120负压救护车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二是通知定点医疗机构准备接收该阳性感染者。三是通知阳性感染者所在社区(小区)确认并控制该阳性感染者及与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密接)。四是通知公安机关协助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并开展该阳性感染者轨迹排查。五是通知疾控中心开展流调、密接排查、研判社区封控范围、疫点终末消毒等工作。六是通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上述6个部门同时推送、不分先后。

2.混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混采检测阳性时,检测机构立即上报全员核酸筛查工作组,工作组同时通知应急采样小分队、混管样本所在社区(单位)和公安机关,立即原地隔离相关涉及人员并进行单采复核。原阳性样本送至自治区疾控中心进行复检,单采复核样本(双采双送)分别送自治区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复核。如单采复核结果阳性,参照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处理,混阳单采检测工作应在1小时内完成。

(九)医疗废物处理

核酸检测各环节均产生医疗废物,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包装、无害化处理、暂存、交接和转运等工作,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确保医疗废物包装无破损、无渗漏。

1.基本要求。

医疗废物必须按照统一规格容器和标示方式,完整且合规地标示废物内容。应当由经过培训的人员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和设备处理医疗废物。

2.医疗废物的处理措施。

采样场所应设置医疗废物收集装置,做到及时清运,对场地定时消毒,杜绝环境污染。由各街道(乡镇)组织人员,按每个采样场所3-5人配备,负责采样场所的终末消毒和医疗废物转运。

3.医疗废物清运。

核酸采样点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德坤环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定时回收,在采样结束后12小时内进行全部回收并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清运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搬运普通医疗废物前应穿戴工作服,搬运涉疫情医疗废物前应穿戴防护服),并正确佩戴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搬运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与其他工作人员接触。各采样点要关注气候变化,如遇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及时调整医疗废物暂存点位置和暂存方式。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统一思想认识,服从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医疗健康总院统一指挥和调度,对设备、物资、人员等涉及核酸检测的所有力量进行集中管理和按需调度,全面落实辖区核酸检测工作。

(二)强化人员培训。根据核酸检测工作需求,县医疗健康总院组织开展各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和实操演练,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样本采集、样本运送、样本处理、安全防护以及职业暴露处置等环节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建立工作梯队、完善轮换机制,确保人员调度时用时拉得出、用得上、靠得住。

(三)保障信息联通。县医疗健康总院要组织各医疗机构核酸采样人员、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参加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操作培训和实操演练;各医疗机构要对核酸检测信息系统进行逐级培训,做到医务人员全员熟练掌握系统安装和使用技术要点,提高采样、检测效率,

(四)做好物资储备。检测耗材、防护物资按照集中物资统筹调度的原则,由县医疗健康总院统一储备和调配病毒采样管(混采及单采)、防护服、生物安全转运箱等核酸应急采样、送检所需相关设施设备和物资。

(五)做好经费保障。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费用由本级财政负责,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患者、新住院患者核酸试剂和检测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予以保障。

(六)广泛深入宣传。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向广大群众告知核酸检测有关流程和要求,引导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核酸检测工作。

(七)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各医疗机构要指导乡镇、社区(街道)加强核酸检测点人流监测、预警、分流,通过预约登记、提前告知等方式,疏导人流,避免扎堆聚集。同时,要做好采样现场医疗保障和区域医疗急救,保障工作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

村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5

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引导群众自觉进行核酸检测,是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机制、实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的重要途径。为加强社会面人员核酸检测措施,动态监测和及时预警潜在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群众就近就便得到核酸检测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县区按照“政府投入、社会参与、全民配合”及“属地负责、市区分担”原则,以固定采样点为主,以流动采样车、临时采样点为辅的方式,综合各类人员采样频次,按照每10万人设置30个采样点的标准,设置足够的采样点,各县区建成区以外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设置采样点。

  二、职责分工

(一)属地党委、政府要统筹组织好辖区内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督促辖区内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要在摸清人员底数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核酸采样点,配齐核酸采样所需相关物资、信息录入设备,做好后勤、信息网络等保障工作;要强化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引导群众有序进行核酸检测工作。

(二)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属地做好职工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及时了解人员健康码情况,对未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要进行检点督促,确保其及时完成核酸检测。

(三)各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督促行业系统内人员及时按照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同时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合力。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核酸检测技术支持,做好采样和检测服务;工信部门负责信息化支撑和核酸检测医用物资保障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常态化核酸检测所需经费保障工作;环保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信访部门及市政府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负责相关投诉解释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供电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的供电保障。其他住建、商务、教育、民政、国资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核酸检测服务工作。

  三、检测人群范围及检测频次

(一)属于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同防组办字〔20xx〕130号)确定的重点人员,按照规定频次,规范开展核酸检测。两站一场、交通卡口、医院、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狱、隔离场所等封闭性场所维持原有采样方式不变,其他重点人员在居住地进行核酸检测。

(二)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商超、餐饮住宿、文化娱乐(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KTV、剧院、电影院)、医疗机构(急诊急救除外)、有预约要求的景区景点、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按摩、足疗、水疗、美容院、茶庄、酒吧、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澡堂、剧本杀等)等重点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每5天至少1次核酸检测;

(三)各县区其他常住居民及在同人员每10天至少1次核酸检测。

  四、采样点设置

(一)各县区按照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求,结合人口规模、小区分布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配置便民核酸采样点或定期派驻流动采样车,鼓励自行购置便民核酸采样亭和流动采样车,鼓励人口规模较大的小区适当增设采样点,人口较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平城区采样点设置应不少于300个,云冈区采样点设置应不少于150个,其他县区按照省定标准设置足够的采样点。本市的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于20xx年5月18日试运行,5月20日投入运行,各公共场所开始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5月30日前根据实际采样需求情况进行采样点位动态调整。

(二)按照应设尽设原则,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提供核酸采样服务,其中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服务。鼓励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核酸采样检测服务。

(三)鼓励主城区充分利用阳光志愿服务站、药店及党群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中心开展核酸采样服务。鼓励在汽车站、火车站、公园、广场、交易市场、物流中心(快递分拨中心)、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便民核酸采样点或进行流动巡回采样。

(四)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可维持原有的核酸检测途径及方式,属地要充分考虑特殊行业需求,安排流动采样队伍,提供上门服务,及时将检测结果报属地防控办。两站一场、交通卡口维持原有采样方式不变,所需医用物资由属地提供。

(五)所有核酸采样点应以区为单位统一标识、统一编号、统一地址格式,便民采样亭/点外观整洁,可结合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适当张贴形象标语,充分体现城市特色。所有采样点应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广泛告知,鼓励采用创建微信小程序地图或在高德、百度等电子地图上标注的方式向社会发布,并动态维护,以便公众实时查询。各县区疫情防控办根据实际确定除提供24小时采样服务的其余各采样点工作时间,及时对外公布。

  五、采样人员、检测能力配置及经费保障

(一)采样人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确保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医务力量参与核酸采样工作。各区应有效组织管辖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参与核酸采样工作。为缓解平城区无直管县级医院导致采样人员紧张的现状,市卫健委下放21家市管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的监管权限至平城区和云冈区,充实属地采样队伍。同时鼓励县区聘请身体健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充实核酸采样队伍。所有采样人员应经过区卫体局组织的核酸采样、感染防护培训考核合格后予以备案。

(二)辅助人员。各区应按照国家《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要求,发动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志愿者等参与信息录入、采样辅助,具体采样相关工作人员由各采样机构根据实际配置。

(三)检测能力。各区应按照大同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同防组办字〔20xx〕129号)要求,着力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满足辖区内群众常态化核酸检测需求。平城区要确保平城区疾控中心5月20日前投入使用,5月底前具备3000管/日的检测能力。平城区自身无法承担的核酸检测任务由市级大规模核酸检测实验室负责。在不考虑支援的情况下,各县区要达到仅依托辖区内核酸检测机构24小时内可以完成对辖区所有常住人口按20:1混检的能力。

(四)经费保障。全市的常态化核酸检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向全体市民提供采样检测服务。

  六、工作流程

(一)信息录入。所有采样点使用大同市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录入工作,信息录入员上岗前须接受至少3次系统使用培训和实战演练,严格按照系统设计流程规范操作,每次录入时要认真核对受检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各区要负责做好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和指导,随时监测数据、纠正不规范的系统使用操作,确保信息录入准确、采样点命名规范、使用有序。

(二)样本采集。各采样机构要按照国家《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要求,配备20合1混采采样试管和材料,全面开展20合1混采工作。每个采样点要结合所辖人员实际配备足够的采样耗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同时要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的通知》和《新冠病毒核酸2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规范开展核酸采集工作,严格一人一采一手消,确保采样质量和感控安全。

(三)样本转送。按照“快转运”要求,各区要根据采样点设置情况,配备充足的转运车辆,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第三方样本中转站进行有效样本收集和转运。各采样点要落实专人专车,每小时一次将样本转送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样本中转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样本中转站应按每300-500管或每1小时转运一次的要求及时将样本转运至检测机构,确保样本在采集后4小时内送达检测机构。所有转运人员应经过辖区卫体局组织的样本转运培训、感染防护培训考核合格后予以备案,所有转运车辆要统一办理生物样本准运证。

(四)实验室检测。各检测机构要规范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优先选用国家药监局批准有注册文号,检测下限更低、灵敏度高、检测速度快、有效期更长的试剂盒,确保快速完成核酸检测任务。平城区要及时、动态将采集点设置情况向市疫情防控办汇报,由核酸检测能力调度专班合理分配市区具备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避免超负荷接收样本导致样本积压情况。各检测机构要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并常态化参加国家级或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对检测量大以及承担重点人群筛查等任务的实验室,要适当增加室间质评频率。不按要求参加室间质评的,或室间质评结果不合格的,或检测结果质量问题突出的,不得开展核酸检测。

(五)结果出具。各检测机构要在检测完成后及时将检测结果上传至市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和中国疾控网,受检者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大同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等查询结果。各提供结果查询的信息平台要提前做好查询服务压力测试,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各环节要密切衔接,高效运转,确保群众采样后8小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常态化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立即启动,提升核酸检测采送检报各环节工作能力,确保检测有序、结果精准。

(二)加强服务保障。财政部门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核酸检测费用,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常态化核酸检测所需费用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执行,其他各县检测费用本级财政自行解决。属地政府要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机构运行维护及物资保障。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常态化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政策宣传,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避免造成纠纷和投诉。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要对常态化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组织实施情况、检测能力建设、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政策宣传等方面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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