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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领导干部社区实施方案【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领导干部社区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大精神,不断加强社区党员和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社区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现就社区年度党员和基层干部培训教育制定如下计划。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达到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用现代科技知识提高党员、干部,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员、干部。加强实践锻炼,提高创新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富民兴赤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培训内容
深入学习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大精神,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关文件精神,抓好社区党员干部业务水平、理论知识、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党建制度等培训。
三、培训措施及要求
(一)培训措施
1、积极抓好党员素质提升工程。各基层支部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党员工作性质差异、知识层次和年龄结构不一等因素,制作学习培训需求卡让党员自选培训内容,综合汇总后确定培训类别、班次,针对不同对象分类开展教育培训,确保参训党员学有进步。
2、多种手段促进教育培训工作。一是集中办班形式,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干部、社区干部、乡土人才等类别培训班;二是积极探索与市级有关部门、各类专业协会、农业示范基地等联合办班模式;三是坚持长班与短班相结合,知识普及与学历提高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四是充分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网络优势强化培训。
3、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各基层支部要从党政领导和部分专业技术骨干中选拔师资人员,建立党员、干部培训师资资源库,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同时积极为师资队伍的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4、做好教育培训建档工作。各基层支部要认真做好党员和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建档立卡工作,健全和完善培训档案,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的回访、反馈。
(二)培训要求
各功能性党支部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时间、内容及方法措施,按分级负责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党员干部的常规培训工作。各功能性党支部培训计划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社区党委备案。
【篇2】领导干部社区实施方案
社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根据中央《20---20--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文件精神,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切实推进我中心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中心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
一、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总体要求、主要目标
(一)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一主题,丰富执政手段、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公积金管理水平。
(二)党员经常性教育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1、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党的观念、党的意识和执政意识,牢记党的宗旨,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
2、增强党员实践工作能力。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和创新工作的能力。
3、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成为自觉学习的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勇于创新、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模范。
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党员教育培训内容:
1、党的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当前,尤其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大以来的精神。
2、新党章、党内法规制度。新党章、党内法规制度以及党务知识、切实增强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性,以身作则。
3、当代经济、文化、法律、科技和管理等知识。这是建设学习型机关的重要方面,是提高党员综合素养、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
(二)党员教育培训方式
1、抓好学习教育培训计划。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教育培训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体学习。倡导党员自主学习,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加强对党员学习的具体指导。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和知识竞赛、评选表彰等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员。
2、加强实践锻炼。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责任制等结对帮扶,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
3、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的分析评议活动,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听取群众的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党委要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1、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中心纪检部门、办公室和各管理部要通力配合,共同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各科室也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2、党总支要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培训好的科室予以表彰,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健康开展,努力使党员培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篇3】领导干部社区实施方案
为确保都亭街道办事处202-年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和规章及《利川市202-年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1.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领导社区治理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的要求,进一步拓宽来源渠道,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引导居民把年富力强、具有专业社会工作能力、热爱社区工作的高素质人才特别是网格管理员、社区民警、大学生村官选为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成员。要结合实际,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和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通过换届,进一步优化社区“两委”成员的年龄、性别、文化、专业结构。
2.全面建立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原则上由3至5人组成,从驻社区干部、驻社区律师顾问团成员、社区党组织成员和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的党员、居民中推选,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社区事务进行全方位监督,促使社区干部依法履职,按规矩办事。
3.全面组建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一般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从业主中的社区“两委”成员、党员和政治素质好、热心服务群众的居民中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业主委员会主任一般应为中共党员。要通过民主程序,把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推选为所居住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把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所居住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共同服务好居民群众。
4.全面推行“四项承诺”。规范社区“两委”候选人参选行为,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居民见面,介绍个人经历、履职设想等情况,作出遵守换届纪律的参选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承诺、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廉洁承诺和不认真履职自行辞职的辞职承诺,自觉接受党员和居民群众监督。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党组织善于组织群众、宣传群众、联系群众的政治优势和上级党组织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把关作用,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引导居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二)充分发扬民主。要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尊重党员和社区居民的意愿,最大限度提高党员群众参与度,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保证广大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换届选举工作中需要公开的有关内容、环节都要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使换届选举真正成为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民主意识的过程。
(三)严格依法办事。要自觉维护党章和法律权威,依法依规开展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要在换届选举中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组织签约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全程参与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协助审定换届方案的合法性,参与社区“两委”选举过程监督,做到法定的程序不变通,规定的步骤不减少,切实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和严肃性,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职数配备
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职数原则上控制在5至7人,提倡交叉任职,经办事处党委集体研究:
乳泉社区党委、官井社区党委、南湖社区党委、桃花社区党委、前进社区党委、教场社区党委、榨木社区党委、木栈社区党支部、大塘社区党委、普庵社区党委职数为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园艺场社区党支部职数3名,其中书记1名,委员2名;1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名。
明确各社区职数后,继续实行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居民委员会等其它组织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把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职数和构成,与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以及工、青、妇、民兵连等其它组织干部的选配结合起来。提倡辖区内市直共驻共建单位的党员负责人或班子成员到社区党委兼任副书记或者党委委员职务。
四、工作步骤
全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先党组织换届后居民委员会换届的顺序进行,从202-年10月中下旬启动,到12月底基本结束,其中:10月上旬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10月底前完成社区党组织换届,11月底前完成居民委员会换届,12月中旬前完成相关后续工作。
(一)前期准备
1.抓好前期准备工作“回头看”。要按照先整顿后换届、先审计后换届、先考察后换届、先研判后换届的要求,对“四先四后”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发现问题抓紧整改,把准备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做到位。没按要求完成整顿、审计、考察和研判工作的,不得启动换届。
2、组建机构、拟定方案。成立办事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组,召开全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各社区召开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项,并向办事处提出换届选举请示,待批复后积极筹备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选举办法。
3、召开动员会议,开展业务培训。办事处召开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动员会议,组织选举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培训负责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成员和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培训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有关规定为主,使每个选举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换届选举的法律规定、具体程序和基本环节。
(二)社区党组织换届
社区党组织换届按照自下而上的顺序进行,成立社区党委的,先进行党支部换届、再进行党委换届。换届选举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办事处党委推荐、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
1、推荐产生党代表。确定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社区,由各社区党委辖区内的各支部和驻社区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推荐党代表,驻社区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原则上按照本单位本部门党员总数的10%推选党员代表参加党员代表大会。社区所辖的支部原则上一个支部推荐5-10名党员代表。所推荐的党员代表报社区审核,由社区确定总数为单数的正式党员代表,原则上党员代表不少于30人。
2、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没有进行支部换届的社区党委,先分支部召开党员会议进行支部换届选举。在办事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社区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社工人员、网格人员、大学生村官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民主推荐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办事处党委结合换届前民主测评、考察推荐情况,召开党委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民主推荐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通报社区党组织。
3、确定考察人选。在办事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党组织职数1:1.5倍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办事处党委审定。
4、组织考察。办事处党委研究确定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由办事处党员领导干部带队,将确定的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在党务公开栏中进行1-3天公示,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在考察中要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缺点、不足,形成简明扼要的考察材料。办事处党委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并征求纪检、信访、公安、司法、卫计、“三违”等部门意见,考察情况反馈社区党组织。同时对没有被列入考察范围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谈话,做好思想工作,严肃换届纪律。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办事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根据办事处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社区进行公示。
6、批复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结束后(一般为1-3天),社区党组织向办事处党委呈报确定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办事处党委研究批复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7、全面推行“四项承诺”。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办事处党委要与预备人选签订参选承诺、服务承诺、廉洁承诺和辞职承诺一式四份,并在社区党员群众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党员监督。
8、大会选举。召开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大会上,候选人要结合“四项承诺”,全面介绍自己的成长经历、工作实绩、履职设想、竞职承诺,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
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或党员代表人数的4/5,会议有效。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社区,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①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②长期外出经联系本人确实无法参加选举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被拘留或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
9、报告批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要向办事处党委报告选举情况,包括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副书记、书记名单及票数。办事处党委及时作出批复。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主要采取户代表选举和居民代表选举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直接选举。
1.推选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和居民选举监督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原则上由5至11人单数组成,居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具体名额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确定。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上一届居民委员会主持,通过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要按照组织信任、群众认可、大局观念强、法纪观念强、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标准配齐选举委员会主任。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产生后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制作印章。
2.组织参加选举的居民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原则上在居住地进行登记,在登记前,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对选民登记日期及有关事项进行公告。本社区年满18周岁的居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以选举日为年龄计算截止日期。选举委员会在选举前要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将其列入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
(1)户籍在本社区且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
(2)户籍在本社区但不在本社区居住,本人愿意参加本社区选举的居民。
(3)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居住或从事社区工作一年以上,本人愿意参加本社区选举,且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本社区选举的公民。
(4)农居混住的社区居民,其选民资格可以户籍为主进行登记确认,具体由选举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明确。
下列人员不列入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
(1)户籍在本社区但不在本社区居住,经选举委员会告知后,本人表示不参加本社区选举的或十日内不予答复的居民。
(2)已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住地社区或工作地社区参加选举的居民。
(3)经医院诊断为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经社区选举委员会确认后的居民。
(4)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告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明确答复或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居民。
(5)在登记截止日前未按要求和规定进行登记的居民。
各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之间应做好选民登记的衔接工作,防止部分居民多处登记参选。登记完成后,选举委员会应对选民资格进行审定和复核,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不强登,确保登记准确无误。
3.推选社区居民(驻社区单位)代表。自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由本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举,产生新一届居民代表。居民代表应当是本社区参加选举的居民,可以由每30至50户推选1人,也可以由各居民小组按分配名额推选产生。驻社区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每个单位可以推选1名代表。
居民代表和驻社区单位代表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0人,不超过100人,其中居民代表不少于五分之四,驻社区单位代表不超过五分之一,具体人数由上一届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确定。选举委员会对当选的居民代表和单位代表登记造册,并颁发代表证。居民代表和单位代表的任期与居委会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选举委员会对新产生的居民代表和单位代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
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应在选举日的5日前在本社区公布代表名单;采取居民直接选举方式的,应在选举日的15日前在居委会、居民小组(网格)办公所在地和楼院门栋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对名单有异议的,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申诉,选举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户代表的确定以户籍为准,由每户推选1名有选举资格的代表。
4.提名和推选候选人。提名前,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将社区居委会的职位、职数、候选人资格条件、差额数和提名方式向居民公布。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可以先由个人报名、有选举权的居民提名或社区党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辖区单位等提名,再由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情况主持召开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各居民小组会议正式推选产生。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人数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至少多1人,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于选举日5日前按提名职务和提名得票数多少的顺序公布候选人名单。被推选为候选人不愿意参加选举的,应当在候选人名单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候选人出现缺额的,按照原提名候选人推选时得票数的多少依次递补。同时等额推荐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5.组织投票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投票方式等应在选举日的5日前予以公告。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只设立中心会场,不得办理委托投票,过半数居民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采取户代表选举方式的,设立中心会场和若干投票站,不得办理委托投票。
正式候选人或其他选民获得参加选举的居民代表半数以上选票者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票数相等,无法确定当选人时,对得票相等者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对于无法确定是否有效的选票,由选举委员会研究确定是否有效,无效选票仍应计入选票总数。
应选名额当选不足、不能组成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的,应当在选举当日或次日就不足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第一次投票得票数的多少和规定的差额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以得票多者当选,其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经另行选举,主任仍未选出的,由当选的副主任暂时主持工作;主任、副主任都未选出的,由当选委员中得票最高者暂时主持工作,直到选出主任、副主任为止。经另行选举,社区居委会其他成员仍不足的,可以不再进行选举。
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将选票进行统计,公开唱票、计票,主持人当场宣布当选人的姓名、职务以及其他得票人的姓名、得票数。由选举委员会向全体居民或居民代表当场公布当选名单,并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当场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在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同时选举产生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
(四)后续工作
在抓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同步做好团支部、妇代会等群团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同步在辖区物业小区内全面组建业主委员会。
1.工作交接。在办事处党委和办事处主持下,在规定期限内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办公设施、财务账目、资料档案及经营资产清单等移交给新一届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
2.岗前培训。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对新一届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进行任职培训的基础之上,办事处组织对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其他成员进行培训。同时,由办事处党委召开离任社区干部座谈会,关心退职或落选的社区“两委”成员,做好交心谈心。
3.建章立制。在办事处驻社区指导组的指导下,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召开会议,以推进社区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为重点,理顺各类组织关系,建立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规划,明确岗位目标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由办事处党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副书记、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办事处驻社区领导为副组长,办事处党政办、纪检监察室、组织办、民政办、宣传办、信访办、团委、妇联、财政所、派出所等科室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处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党组织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启动换届选举工作。办事处党委、办事处是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主体,办事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社区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办事处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个社区,每个社区要明确一名人员具体负责资料收集、传送,并将名单在换届前分别报送组织办和民政办。组织办重点组织好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民政办具体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纪检(监察)、宣传、公安、司法、信访、财政、共青团、妇联等成员单位要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形成抓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严把资格条件。
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l)政治素质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3)工作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5)身体健康,原则上要求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原则上要求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提名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
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以及社区矫正对象;
⑵因嫖娼、吸毒、扰乱公共秩序等受到行政拘留未满三年的;
⑶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三年的;
⑷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内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侦查)的;
⑸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
⑹经“三违”办调查核实处理,有“三违”行为的;
⑺信奉邪教、搞迷信活动、参与赌博造成恶劣影响,并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三年的;
⑻利用宗教、宗族甚至黑恶势力干预社区正常工作,被有关部门查处未满三年的;
⑼换届期间直接或指使亲友(他人)利用各种方式贿赂选民、选举工作人员,被有关部门查证的;
⑽换届期间拉帮结派干扰选举,以谣言、非法大(小)字报、暴力威胁等不正当行为干预选民正当表达选举意志,被有关部门查证的;
⑾参与非正常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活动,被有关部门查处未满三年的;
⑿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群众意见较大、多数群众不拥护的;
⒀长期身患疾病无法正常工作或长期外出不能回社区工作的;
⒁不符合党内其他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
各社区要将任职条件和不可提名的要求在社区张榜公示,办事处党委将严把候选人资格审查关,并征求纪检、信访、公安、司法、卫计、“三违”等部门意见,坚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社区“两委”班子。
(三)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初报预审制,市委组织部将对办事处党委呈报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实行初报预审,提前掌控选情。社区要建立健全“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大问题报告和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要建立完善换届选举工作督导机制,办事处派出指导组和督导组,重点对程序实施、换届纪律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带有普遍性、苗头性的突出问题。
对选情复杂的社区,办事处将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组建由纪检、公安等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办事处建立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无故不组织或拖延换届选举、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不力、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肃换届纪律。要严格执行社区“两委”换届“十个严禁、四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严肃换届工作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引导形成良好风气。要重点加强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参与竞职人员、参与换届选举的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促使他们自觉遵守换届纪律。对违反换届纪律的,无论什么单位、什么人,一律严肃查处。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依法宣布当选无效。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居民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关心、支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密切关注舆情、网情的动向和变化,健全应对机制,防止炒作换届选举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
换届选举结束后,各社区要认真总结,将换届选举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以备检查。
【篇4】领导干部社区实施方案
讲卫生、讲文明、爱护自己的家园一直称作为一种传统美德。一点也没有错,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卫生做好了,就禁止了“病从口入”。然而人们的身体健康有了保障的时候,就解决了“看病难,吃药贵”这一难题。所以作为社区的管理人员,做好居民的卫生工作重在必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为体系为内容,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及内涵建设项目为重点,以完善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使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得到明显提高。
二、目标
进一步完善、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本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观念转变到位,充分发挥好“六位一体”的功能,强化社区卫生内涵建设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卫生服务覆盖面,本年度在条件成熟的片区力争新建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宣传力度,增设服务内容,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使本年度城市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知晓率、服务利用率和服务满意率分别达到85%、75%的80%以上。
三、主要工作
1、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有效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布局,严格机构准入,完成202-年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任务。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内涵建设和高质量的居民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基本设备,充实“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专业技术、社区适宜技术和管理技能的培训,积极推广中医药服务,开展慢病防治、残疾人康复、健康教育等促进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使社区居民知晓率达到85%以上,享受服务在75%以上,逐步完善202-年民居民健康档案内容,新建健康档案达到10%以上。
3、继续加强社区卫生的宣传力度和与部门的协作,特别是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部门间的联系,提高社区居民的知晓率;加强信息报送,实行微机网络化管理,搭建社区信息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接、信息共享的良好网络化,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确保社区卫生工作的全面落实。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是继续巩固202-年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成绩,打造社区卫生服务的亮点,突出各中心的特点,拓展服务功能,在服务观念上更新方式、方法,让社区居民更多更好地享受到社区卫生的服务。
二是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宣传,积极开展便民服务、主动服务和上门服务,为居民提供多种形势的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增强居民的自我防病意识,加强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联系,充分利用居委会的力量扩大宣传面。
三是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制度,推广应用卫生部制定的"17项适宜技术"规范;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的一体化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上下贯通、左右联接、便捷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共享信息平台、交流咨询平台和健康教育平台,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层级化和快速化,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效能。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城市社区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服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安排,落实专人管理社区卫生工作,明确责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紧密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区卫生局成立建专家组,负责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项目监测、评估等工作。
2、严格机制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将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202-年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协调机构,定期与社区居委会进行工作协调和信息反馈,加强与居民的联系,及时了解居民对健康的需求;区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随时督察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中存在问题,确保社区卫生服务长效机制的建立
3、促进政策保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及其配套文件精神,完善相应政策和省、市、区配套资金,增加公共卫生经费投入,加强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制定可行性操作方案,并将社区卫生服务全部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为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政策保障。
【篇5】领导干部社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扎实有效地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基层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的自身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要求,保障每个基层支部党员接受党支部教育培训的权利,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教育培训的目标、范围
教育培训工作要覆盖到每个支部的每个党员,同时,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外业务骨干参加教育培训。
三、教育培训的内容
1、开展学习《党章》主题实践活动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广大党员加深对党的认识,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增强组织观念,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模范实践党的宗旨,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同时,加强对党员进行党史、共产主义运动史教育。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新党员,尤其要加强《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系统教育。
2、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宪法》等法律知识,教育党员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成为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模范。要在党员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践行“八荣八耻”,积极引导和规范社会道德活动,带动全镇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3、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对党员进行爱岗敬业和相关技能教育和培训,增强党员立足本职,围绕规划局中心工作,提高服务大局意识,增强建设小康社会的能力,使党员能够在生产、生活中起到模范作用。
4、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基层组织建设活动精神,使每个支部每个党员知晓相关精神。
五、主要措施
不断创新学习方法,注重实际效果,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
1、搞好党员教育阵地,巩固和完善党员活动室,不断健全党员教育网络,推动党员教育上质量、上水平。对不能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党员,要送学上门。
2、健全各种制度,保证党员教育工作规范有序。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员“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民主生活会、党员目标管理等制度,并根据新的形势,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长远规划。
3、改进党员教育的方式方法,根据新的情况和变化,适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措施,增强党员教育的适用性和针对性。在各支部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