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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党员一般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是一种荣誉称号,通常授予表现优秀、工作成绩突出,能起到带头作用的共产党员。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优秀党员评选细则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优秀党员评选细则篇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组织的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点带面,典型引领,激励我校广大党员同志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作风,积极投身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项任务中,不断提高学校办学质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要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弘扬正气。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参评对象是在册正式党员。
2、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遵纪守法,党性强,作风正,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顾全大局,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4、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投身学校的各项工作中,
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计名利得失,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做群众的工作,关心群众生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践行“四有”教师要求,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带头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刻苦钻研业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7、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成绩、班级管理、教育科研、行政工作等各方面工作表现突出)。
8、对失职、渎职和违纪现象的党员,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选原则
1、实绩明显与群众公认相结合。
2、党员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四、评选办法
1、坚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推荐原则,即以学校党支部为单位,在互相评议的基础上,通过自荐与推荐,经支部委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表,报校党委。校党委根据党支部上报材料,经集体研究,提出候选人名单,经全体党员大会测评后,产生学校优秀党员。
2、优秀党员要填写《优秀党员审批表》并附事迹材料。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材料在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在无异议的基础上,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表彰。
4、原则上近两年内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不予以参评。
五、评选时间及名额
评选在每年6月中下旬完成,名额比例为全体正式党员人数的15%。
六、表彰办法
对荣获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要在校内广泛宣传,让他们的模范事迹在党员队伍以及全体教工中得到发扬光大。在纪念建党94周年庆祝大会上对荣获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进行表彰。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优秀党员评选细则篇2
一、目标管理的内容
(一)政治学习及业务技能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5分)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理论积极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争做标准作风的表率。(10分)
(二)组织生活
3、按时参加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的会议、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集体活动。(10分)
4、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党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10分)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无违法违纪行为。廉洁奉公,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8分)
(四)遵守规章制度
6、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争当职工满意的党员。(5分)
(五)服从组织
7、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的各项决议和决定。(4分)
8、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踊跃参加并圆满完成支部和车间交给的各项任务。(4分)
(六)做好本职工作
9、积极投身到工作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10分)
(七)联系职工
10、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主动向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反映职工意见,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5分)
11、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5分)
(八)党员作用发挥
12、坚持党性原则,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艰苦奋斗,时时处处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做群众的表率。(10分)
(九)团结互助
13、团结同志,助人为乐,搞好同志之间的团结,不做破坏团结、有碍稳定的事。(4分)
(十)缴纳党费
14、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10分)
二、考核时间和方式
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标准。采取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实行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形式,按照自评、互评、支部评议等程序进行。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凡考核在90分(含90分)以上,被支部审定为优秀的党员,方可参加上级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凡考核得分在69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优秀党员评选细则篇3
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激发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解放思想、服务发展、创先争优的热情,在全校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引导和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进程中不断奋发进取,作出更大贡献,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学院拟在全院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院级“七一”评优,并在院级评优的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自觉践行,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4.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密切联系群众,在工作、学习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
5.2016年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党支部民主评议等次可作为推荐的重要参考。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3.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抓好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推动党建工作为中心大局保障有力。
6.需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
(三)先进党支部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3.坚决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依法治校、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信任和拥护。
二、推荐名额
学院“七一”评优表彰在教职工党支部和非毕业班的全体学生党支部中开展。优秀共产党员按照支部正式党员人数的15%推荐产生(本学期转正的可计入正式党员基数);学生党支部如有符合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的,可推荐一名参加评审;院级先进党支部请支部根据自身工作开展情况决定是否申报。
学院将在院级评优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我院可推荐校级优秀共产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并推荐1个先进党支部代表学院参加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
三、工作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切实把群众公认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出来。
(二)各党支部要以评选先进工作为契机,把表彰对象的事迹宣传与纪念建党96周年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支部建设结合起来,积极营造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支部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请认真填写附件3《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审批登记表》、附件4《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登记表》。要申报先进党支部的支部请认真填写附件2《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先进党支部审批登记表》,支部主要先进事迹材料请以支部建设、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的具体事例、数据说话,切忌假、大、空,确保质量高、有份量。
四、时间安排
请各党支部于6月13日(周二)17:00前将支部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kjdjbgs2013@163.com,并在6月15日上午9:30—11:30将支部审批表(附件2、3、4)纸质档交至弘远楼207办公室杜超吾老师处。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优秀党员评选细则篇4
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打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思想基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根据《国家民委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办法》,经委领导同意,在建党97周年之际,评选表彰国家民委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国家民委直属机关党委的党员、专兼职党务干部,党支部。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和党章意识。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学习,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带头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在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以2016年度、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原则上司局级干部不参评。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并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任务,脚踏实地,勇于创新,工作组织有力并取得明显成效。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探索新时代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党支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规党纪,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以2016年度、2017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近两年内没有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三、评选名额
(一)优秀共产党员
1.直属党总支、党支部:党员人数10名(含10名)(以2018年5月31日党组织关系为准)以下的评选1名,11—20名(含20名)的评选2名,21—30名(含30名)的评选3名,30名以上的评选4名。
2.直属党委(含离退休干部局、机关服务局):党员人数50名(含50名)以下的评选1名,51—100名(含100名)的评选2名,101—200名(含200名)的评选3名,200名以上的评选4名。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直属党总支、党支部:党员人数20名(含20名)以下的评选1名,20名以上的评选2名。
2.直属党委(含离退休干部局、机关服务局):党员人数50名(含50名)以下的评选1名,51—100名(含100名)的评选2名,101—200名(含200名)的评选3名,200名以上的评选4名。
(三)先进党支部
1.直属党支部(含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党支部,共13个):评选5个。
2.直属党总支(2个):每个党总支评选1个。
3.直属党委(含离退休干部局、机关服务局):评选19个。党支部数8个(含8个)以下的评选1个,9—16个(含16个)的评选2个,16个以上的评选3个。
四、评选表彰程序
(一)民主评选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先进性与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与评选名额,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广泛讨论,评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决定本支部是否参评先进党支部。
(二)直属党组织研究上报
直属党支部、直属党总支、离退休干部局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后,将评选出的“两优一先”名单及登记表报直属机关党委;直属党委(含机关服务局)将“两优一先”名单征求本单位纪检人事部门的意见,并经过集体研究同意后,将名单及登记表一并报直属机关党委。
(三)直属机关党委研究
1.召开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从直属党支部上报的先进党支部中,评选出5个先进党支部。
2.将直属党支部、党总支、离退休干部局评选的“两优一先”名单征求人事司、纪检部门的意见。
3.召开直属机关党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国家民委直属机关“两优一先”名单。
(四)公示
将“两优一先”名单在委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委党组审定
将公示后的“两优一先”名单,报请委党组审定。
(六)通报表彰
召开国家民委直属机关“两优一先”表彰大会,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奖牌,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使评选工作成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鼓舞士气的过程。
2.严格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和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严格审核把关,做到好中选优。
3.注重总结提高。认真总结推广“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完善评选表彰工作,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于6月5日前将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名单和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不能加页。事迹材料可以另附。)及电子版报直属机关党委,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优秀党员评选细则篇5
1、有好的支部班子。党支部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定期召开支委会。班子成员整体素质好,能带领全体党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心支部工作,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党内业务培训。班子熟悉支部工作的基本内容,掌握支部工作的基本方法,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关系,做到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班子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既各负其责又通力协作。支部班子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有好的党员队伍。党员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努力学理论、学《党章》、学业务,在教书育人、促进发展、创建和谐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3、有好的工作制度。党支部建立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创先争优”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党费收缴管理
制度等。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2次;按照标准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临时外出学习、培训时,按规定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坚持每月至少召开1支部委员会会议。
4、有好的工作业绩。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党支部能团结带领群众,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群众公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带领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5、有好的思想作风。党支部能认真开展党的优良作风和优良传统的再教育,牢记宗旨,端正作风,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和好事。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标准二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工作能力。
(2)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师生。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主动帮助师生解决思想、学习、工作上的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5)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树立良好师德,恪守学术道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斗争。
优秀党员的评选方法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促进我校学生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关于在学生党建工作中实施党的先进性建设系统工程的意见》的精神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前,评选和表彰红旗学生党支部、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标兵、优秀学生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先进学生党员工作站8个左右,先进学生党支部30个,优秀学生党员200名,优秀组织员10名左右。在各学院党组织推荐申报的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的基础上,分别评选出红旗学生党支部10个和优秀学生党员标兵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学生党支部
1.党支部设置合理、机构健全,党支部委员会团结协调、战斗力强;组织生活、思想汇报、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健全。党支部原则上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组建,人数一般不超过25人。
2.组织学生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积极宣传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3.结合学生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组织生活和党日活动,引导学生党员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和党性观念。
4.积极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等工作,认真开展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5.党支部能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政治核心。
6.支部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学习生活、班级活动、学生社团等方面表率作用突出,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二)优秀学生党员
1.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活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有一定的政治理论修养和政策理论水平。
2.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任劳任怨,乐于奉献,出色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主动关心和帮助困难同学,了解和掌握所联系宿舍同学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协助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4.在品德修养、学风建设、维护稳定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严于律己,谦虚谨慎,为人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入党时间原则上应为20XX年XX月XX日之前。。
三、有关安排和要求
1.评选工作采取由各学院党组织推荐申报、学校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选的办法进行。
2.各学院推荐的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数量不得超过分配名
3.各学院在推荐时要坚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优秀学生党员人选应在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学生党员先进性述评的基础上推荐产生;学生党员工作站、先进党支部等先进集体也应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推荐时应对拟推荐的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4.各学院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主要事迹,应采取写实的手法,字数在1000字左右,直接填写在相关登记表上,确有需要可另附相关材料。同时将推荐的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情况按要求汇总填入《学生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情况汇总表》。登记表、汇总表均需纸质文档一式两份,于6月9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5.各学院要认真核实报送的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主要事迹中的事实和数字等,确保准确无误,学院党组织负责同志须在相关登记表和汇总表上签字。
6.各学院党组织和广大学生党员要高度重视评优工作,要把评优过程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学习先进、鼓舞干劲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