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最近更新文档搜索存到桌面欢迎您访问好范文,请记住我们的网址 www.hfanwen.com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内容页

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方案范文7篇

分类:实用文档发表于 2023-06-25 12:57阅读数:0

想写好实用文档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方案范文7篇》,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税务是税收事务工作的简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税务是泛指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据的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税收方针政策的研究、制定、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税收法律制度的建立、调整、修订、改革、完善、宣传、解释、咨询、执行工作;狭义税务一般是指税收的征收与管理工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方案范文七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市县地方税务工作会议为行动指南,通过学习培训、结对帮带、实践锻炼和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上走向成熟、业务上不断创新、能力上全面锻炼、形象上更加优秀”的应用型、复合型青年干部队伍,为地税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帮带措施

  (一)强化学习培训,提高青年干部综合素质

  一是搭建学习平台。以市局三峡税校为平台,按照市局要求落实好“一日一题、一季一抽、一年一考”。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坚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专业化培训为重点,要求全体青年干部必须报名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督促青年干部加强业务学习。三是抓好选派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青年干部参加省、市局及县委、县政府举办的各类培训,使青年干部获得更多的机会汲取新鲜知识。四是组织集中学习。鉴于青年干部所学专业及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加强青年干部学习联谊,进一步增强青年干部的沟通与交流,互相启发、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五是举办“青年干部讲堂”。由青年干部结合自身岗位实际上台讲解相关税收法规、纳税服务及其它综合知识,引导青年干部勤奋学习,打好理论功底。

  (二)落实结对帮带,营造青年干部成长环境

  一是实行“一对一”帮带。针对青年干部学历层次高、工作经历少、税收业务知识缺乏的实际情况,在各科室确定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老同志”对青年干部进行“一帮一、一带一”的帮带,以结对方式提升青年干部的业务素质。二是定期谈心谈话。各帮带老师要定期与帮带对象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学习工作情况,在生活上为他们解疑答惑、指点迷津,在学习上为他们指出薄弱环节和努力方向,在工作上为他们详细点拨、传授经验。三是年底集中座谈。每年年底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帮带老师与青年干部进行集中座谈,青年干部汇报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与收获,帮带老师对帮带对象进行点评,局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其汇报、帮带情况做出评价。

  (三)注重实践锻炼,增强青年干部履职能力

  一是加任务压担子。结合青年干部的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在安排常规性业务和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敢于将一些急、难、险、重任务交给他们,使他们在承担“超能力”的工作中激发挑战意识和自身潜能,养成不怕失败、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意识,从而迅速成长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多面手。二是组织青年干部外出与市、县兄弟单位交流学习,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与做法。通过实地参观、交流、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让青年干部接受实地锻炼,进一步开阔视野,活跃思维,加深友谊,激发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形成共谋税事,加快发展的意识。三是进行革命传统和意志磨练教育。利用“五四青年节”组织青年干部开展“学习革命传统,弘扬‘五四’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的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四)开展文体活动,激发青年干部队伍活力

  一是由青年干部为主,协助组织开展全局第四届趣味运动会,进一步激发青年干部的活力,树立地税部门朝气蓬勃的良好形象。二是利用县局书法、羽毛球、乒乓球、象棋等各类兴趣小组平台,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等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引导青年干部培养高雅文明的兴趣爱好和生活情趣,展现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精神风貌。

  通过循序渐进的教育培训,分步骤、分阶段、全方位逐步提高青年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实践工作能力,着眼发挥青年干部的优势,凝聚青年力量,激发青年干部工作热情,努力打造一支信念上诚、工作上勤、作风上实、品行上正、业绩上优的高素质队伍,推动地税实现科学发展。

【篇2】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方案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税”战略,促进青年干部健康成长,不断提高青年干部爱岗敬业的思想素质和建功立业的工作能力,帮助青年干部早日成长为骨干力量,结合我局实际,对青年干部培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和“全党都要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的战略要求,紧密结合国税干部队伍建设和税收事业发展需要,以培养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业绩突出、勤政廉洁的青年干部队伍为目标,通过市县两级联动、组织引导、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激发青年干部内生动力,全面提升青年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培养对象

  扬州市国家税务局系统35周岁以下青年干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和一专多能相结合原则。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按照“一专多能、适应性强”的要求,努力培养综合素质优、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复合型人才。

  (二)坚持组织培养和自我加压相结合原则。各单位既要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开展培养活动,也要要求青年干部明确目标,制定个人规划,自我加压,自觉提高。

  (三)坚持学习提高和岗位实践相结合原则。要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原则,让青年干部多岗位实践,鼓励青年干部到条件艰苦、任务繁重、挑战较大的岗位进行实践锻炼,培养他们的意志品质、心理素质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四)坚持组织管理和自主管理相结合原则。各单位要通过严格规范的组织管理,增强青年干部组织纪律性。同时,充分发挥其思想活跃、工作热情高的特点,引导其自我约束、自主管理。

  (五)坚持岗位成才和有为有位相结合原则。要坚持在一线岗位中发现人才、使用人才、选拔人才的用人导向,引导青年干部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应有为”的职业发展取向。

  四、主要内容

  (一)坚持全面发展理念,建设学习型团队

  1、学习目标。青年干部应当制定《个人学习规划》,确定短期和长期的学习目标。35岁以下青年干部自取得相应资格起两年内通过专业等级考试、会计资格证书;适应总局选拔领军人才的要求,努力取得硕士学位和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水平的英语等级;积极取得市局以上能手称号和“三师”资格,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在青年干部中“三师”比例达到20%。

  2、学习形式。以“青年学堂”为载体,通过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网络授课等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学习培训。市局每年举办一期青年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班。各县(市、区)局也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并鼓励青年干部走上讲台,自主授课、评课。结合学习规划,青年干部每年要制定自学计划,一般每年不少于300学时,并撰写不少于2万字的学习笔记。

  3、学习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日常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和要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青年干部头脑,牢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情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扎实开展业务学习,系统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等相关业务,以及计算机、外语、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加强业务操作技能的练习。根据形势需要、岗位要求和干部个性特征,不断创新学习内容,持续提高青年干部税收知识、岗位技能和工作能力。

     (二)完善岗位锻炼机制,激励立岗成才

  有计划地安排青年干部进行轮岗交流,接受多岗位锻炼,通过早压担子、多压担子、压重担子,培养青年干部独立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和实践创新的能力。

  1、做好对新录用公务员的“传帮带”。为促进新录用公务员尽快转变角色,成为合格公务员,早日熟悉税收工作,掌握基础税收知识和基本工作技能,市局探索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工前军训制度。在上岗前,市局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到军营军训,加强其国防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培养其不怕吃苦、勇于担当的精神;二是职业指导员制度。各单位要为新录用公务员明确综合素质高的干部作为职业指导员,从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全方位地关心指导,加快促进其健康成长,新录用公务员要制定职业规划,明确方向和目标,主动请教,及时汇报,仔细揣摩,取长补短,加快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三是轮岗实习制度。利用一年试用期的时间,对新录用公务员不定岗,除参加省局组织的初任培训外,分阶段安排他们在办税服务厅、税源专业化管理岗等多个岗位和到大企业或税务师、会计师事务所实习。市局将对每个阶段的实习情况进行测试,检验实习效果,并结合试用期满考核,进行综合评议,评选出“优秀新任公务员”。

  2、有计划地开展定岗锻炼。市、县两级国税局应根据事业发展需求,有计划地安排青年干部到合适岗位实践锻炼。鼓励青年干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引导他们把个人的职业愿景融合到组织目标之中,在国税事业的发展中实现自身价值。要用好用活公务员奖励政策,引导青年干部树立“小岗位大作为”的观念,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要探索健全青年干部定岗锻炼双向选择机制,明确青年干部定岗锻炼的方式、条件、对象和培养目标,鼓励青年干部立足岗位,开展“我为国税献一策”等活动,鼓励青年干部积极参加税收工作调研,探讨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每年至少完成一篇税收调研文章,并争取在市局以上刊物发表。

  3、积极培养使用青年干部。加大培养使用优秀青年干部力度,鼓励青年干部在基层锻炼成长。完善人才库建设工作,对符合各类人才库条件的青年干部要及时选拔入库,发挥其专门人才作用,并放在匹配的岗位上工作;建立健全遴选制度,从基层公开选拔优秀青年干部充实到机关或重要岗位工作;鼓励青年干部参加领导职务的竞争选拔,完善竞争方式,在职数安排和资格设置上为他们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市、县两级国税局在选拔领导干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职数在35岁以下青年干部中定向选拔。全系统要努力形成青年人才在基层锻炼培养、优秀干部从一线选拔使用的良好格局。

  (三)建立活动交流平台,促进共同提高

  1.成立青年干部锻炼成长团队。市局成立青年干部锻炼成长团队,各县(市、区)局成立相应组织,建立统一领导、上下联动的组织管理体系。

  2.建立网络交流互动平台。市局在扬州国税内网设置“青春税苑”版块,开辟好书推荐、培养动态、学习之友、职业规划、青春风采、意见建议等栏目供大家交流互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供稿,共同维护促进平台健康发展。

  3、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青年干部按所在岗位,分业务类别成立学习小组,加强学习交流,互帮互学,每年适时组织经验交流、业务研讨、成果展示等活动。加强与各界青年的交流,积极与大学生村官、青年企业家、法院、检察院青年干部等交流联谊,增进友谊、互促互进。

  4、开展能力竞赛活动。为树立全系统青年干部勤于学习、勇争一流的进取意识,营造青年干部成长的良好氛围,市局将每2年组织一次“青年能手竞赛活动”,采取全体青年干部个人预赛、各单位组队进行复赛和决赛的形式,分别以闭卷笔试、实战操作和答辩对抗等方式,以税收业务知识、行政综合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为主要竞赛内容,综合考评各单位青年团队及个人的专业知识、实践运用、语言表达、协作应变能力,评选出“最佳团队”和“十佳青年能手”。

  (四)加强职业素质养成,树立良好形象

  1.加强职业素质养成。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培育“热爱税收、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文明办税、诚信服务”的职业道德;规范日常执法行为,教育青年干部树立为国聚财尽职尽责,执法为民恪尽职守的责任意识;加强文化熏陶,引导青年干部建立诚信友爱、和睦互助、宽容合作、团结拼搏的人际关系;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和廉政教育,营造严守纪律、恪尽职守、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2.树立服务发展理念。教育青年干部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纳税服务是核心业务之一的理念,积极组织青年干部开展税企和谐共建活动,提供税收志愿者服务,为创造和谐的税收环境贡献力量。

  3.开展奉献社会活动。市局机关和各县(市、区)局要建立一支人员稳定、乐于奉献、热心服务的青年志愿者团队,积极参与创建实践活动。以服务社会、奉献爱心为宗旨,号召青年干部开展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增强青年干部的社会责任感。

  五、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培养工作

     加强青年干部的培养是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是为国税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证的现实需要。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培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强培养工作,努力为他们的成长创造条件。广大青年干部应当服从组织安排,自觉地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自身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工作能力,立志岗位成才,岗位建功,实现个人职业与国税事业的共同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培养合力

  市、县两级党组要全面加强对青年干部培养工作的领导。人事和教育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相互配合,确保培养任务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各单位、各部门要引导广大税务干部发挥传帮带精神,关心青年干部成长,凝聚共同愿景,延续传承发展,形成培养合力;要加强与青年干部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掌握其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情况;要切实想办法解决青年干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为其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增强他们的组织认同感和归属感;要积极开展适合青年干部成长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他们的团队协作意识和能力。

  (三)建立考核制度,体现激励效应

  加强市县两级的整体联动,将培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促进各单位进一步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局应建立健全培养工作的运行机制、保障机制、竞争机制和考核机制,并加强对学习锻炼情况考核结果的运用,及时发掘并表彰培养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青年干部在公务员年度考核述职中,要汇报一年来学习锻炼的内容和收获,负责考核的单位和部门要将青年干部学习锻炼的态度、表现和成果列入考核内容。

【篇3】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整体依法行政水平及执法质量,根据《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法制人才是指能熟练运用财经、税收、会计、审计及其他涉税相关法律法规,准确处理本系统内复杂行政法制事务的专家型、复合型的专门技术人员。

  第三条法制人才选拔是指对系统内拥有财经、税收、会计、法律等一般知识的人员,经过个人申请、组织筛选等程序,将其确定为法制人才培养对象(法制学员)的活动。

  第四条法制人才培养是指对系统内拥有财经、税收、会计等一般知识的人员通过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或对拥有法律类一般知识的人员通过专门的财经、税收、会计知识培训,使其成为专家型、复合型专业人才的培训活动。

  第五条法制人才培养旨在利用高校优质理论资源、本地区社会实践资源及本系统内优质实务资源,努力培养一支具有宏观视野、综合执法能力、应对复杂法务事项和创新法制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

  第二章法制学员选拔条件及名额分配

  第六条法制学员选拔面向扬州市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及市直各单位,各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局人事处、教育处、法规处联合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七条法制学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及业务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税务系统工作满3年且近三年内公务员考核在称职以上;

  (2)专业类型或学习经历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应具有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为法学、会计、财经、税收或相近专业;

  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

  非法学、会计、财经、税收类专业本科学历,已取得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专业等级考试征管类或稽查类中级以上证书;

  (3)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经单位特别推荐的优秀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

  第八条法制学员名额计划为50名左右,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各6名,市直单位各2名,机关处(室)3名。

  第三章课程设计及学制安排

  第九条课程设计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适应税收法制工作实际为统领,分为专业理论及实务两方面。

  理论课程从国家规定的税务硕士课程、法律硕士课程、国家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课程、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课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课程中选取;实践课程按本系统征管、稽查、评估、案件审理、执法督察、行政复议(应诉)等业务需求设置。

  第十条学制为三年,学习形式采用集中授课、实践课程老师指导实践与法制学员自学相结合,学员提前完成相应学分且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毕(结)业条件的可申请提前毕(结业)。

  第四章导师组成及人才培养

  第十一条聘请江苏省内高校及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所授课程与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课程相同或相近的人员担任理论课程导师;

  聘请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大中型企业和本系统内乐于从教、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及在业务上被社会(群众)公认的人员担任实践课程导师。

  法制学员应按自己的研究旨趣从理论导师库中自主选取论文指导老师,被选导师应认真指导学员完成相关学业,一名导师原则上不得指导超过三名法制学员,市局可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调剂。

  实践类导师由市局统一分配。

  第十二条人才培养按照“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结合学员录取时所适用的录取条件,采取分类、分级管理。市局人事处、教育处、法规处将分别与学员协商制定适合其自身发展的“三年培养方案”。

  第十三条分类管理按下列方法进行:

  对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跨专业的尚未取得的执业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相应资格证书,同时指导其撰写税收科研论文,以提升全系统税收科研站位。

  对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或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法律硕士入学考试,获取法律硕士学位,以提升其科研能力。

  对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注册会计师资格或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相应资格证书,或参加法律硕士入学考试,获取法律硕士学位,以提升其科研能力。

  对未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相关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分级管理按下列方法进行:

  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学员,如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的,需定向报考扬州大学,以便于学员通过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后集中办学及与扬州大学联合办学。

  上述未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员,仍与其他学员一起按本法第十二条制定的“三年培养方案”进行实施。

  第十五条学员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法律硕士学位或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按市局有关奖励规定申请奖励。

  第十六条所有分类、分级培养的学员均需完成实践类导师所制定的实习计划方可毕(结)业。

  第五章培训经费及场所

  第十七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及本局相关规定支出并纳入本局教育经费预算。

  第十八条理论课程培训场所以本市系统内场所为主,必要时可按课程要求到省内高校或江苏省税务干部培训学校集中培训。

  实践课程一般安排在实践导师所在单位进行。

  第六章法制学员毕(结)业条件及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法制学员毕(结)业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完成理论、实践课程相应的学时及导师布置的作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2)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3)完成一篇不少于两万字的毕(结)业论文并通过导师组答辩;

  (4)其他考核。

  第二十条法制学员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学员参加国家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市局将组织报考学员进行适当的考前集中培训。

  已经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试、注册会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的学员,鼓励其对税收、会计、法律前沿问题进行研究并撰写科研论文。

  第二十一条法制学员毕(结)业后,由扬州市国家税务局颁发《扬州市国家税务局法制专业人才》证书并编入市局《法制人才库》或《执法督察人才库》,学员所在单位应发挥其所学之长,优先安排适当工作岗位。

  第二十二条市局在学员毕(结)业后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的后续集中学习或各种形式的理论与实务研讨,学习内容为涉税理论与实务前沿问题,并鼓励其撰写相关涉税科研论文,学习形式为聘请涉税领域知名学者、实务精英或本系统内优秀人才进行专题讲座。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法制学员参加培训前,应与所在单位签订《法制专业人才培养协议书》。第二十四条扬州市国税局政策人事处、教育处、法规处共同负责全市系统法制人才的选拔、培养与管理工作,班级日常管理由本局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人事处、教育处协助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4】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局提出的“人才强税”战略,促进青年干部健康成长,提高青年干部适应地税发展需要的能力,进一步推进青年干部培养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营造有利于青年干部健康成长和优秀青年干部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结合我局青年干部现状和工作实际,特制定青年干部帮带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市县地方税务工作会议为行动指南,通过学习培训、结对帮带、实践锻炼和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上走向成熟、业务上不断创新、能力上全面锻炼、形象上更加优秀”的应用型、复合型青年干部队伍,为地税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帮带措施

  (一)强化学习培训,提高青年干部综合素质

  一是搭建学习平台。以市局三峡税校为平台,按照市局要求落实好“一日一题、一季一抽、一年一考”。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坚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专业化培训为重点,要求全体青年干部必须报名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督促青年干部加强业务学习。三是抓好选派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青年干部参加省、市局及县委、县政府举办的各类培训,使青年干部获得更多的机会汲取新鲜知识。四是组织集中学习。鉴于青年干部所学专业及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加强青年干部学习联谊,进一步增强青年干部的沟通与交流,互相启发、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五是举办“青年干部讲堂”。由青年干部结合自身岗位实际上台讲解相关税收法规、纳税服务及其它综合知识,引导青年干部勤奋学习,打好理论功底。

  (二)落实结对帮带,营造青年干部成长环境

  一是实行“一对一”帮带。针对青年干部学历层次高、工作经历少、税收业务知识缺乏的实际情况,在各科室确定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老同志”对青年干部进行“一帮一、一带一”的帮带,以结对方式提升青年干部的业务素质。二是定期谈心谈话。各帮带老师要定期与帮带对象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学习工作情况,在生活上为他们解疑答惑、指点迷津,在学习上为他们指出薄弱环节和努力方向,在工作上为他们详细点拨、传授经验。三是年底集中座谈。每年年底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帮带老师与青年干部进行集中座谈,青年干部汇报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与收获,帮带老师对帮带对象进行点评,局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其汇报、帮带情况做出评价。

  (三)注重实践锻炼,增强青年干部履职能力

  一是加任务压担子。结合青年干部的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在安排常规性业务和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敢于将一些急、难、险、重任务交给他们,使他们在承担“超能力”的工作中激发挑战意识和自身潜能,养成不怕失败、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意识,从而迅速成长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多面手。二是组织青年干部外出与市、县兄弟单位交流学习,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与做法。通过实地参观、交流、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让青年干部接受实地锻炼,进一步开阔视野,活跃思维,加深友谊,激发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形成共谋税事,加快发展的意识。三是进行革命传统和意志磨练教育。利用“五四青年节”组织青年干部开展“学习革命传统,弘扬‘五四’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的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四)开展文体活动,激发青年干部队伍活力

  一是由青年干部为主,协助组织开展全局第四届趣味运动会,进一步激发青年干部的活力,树立地税部门朝气蓬勃的良好形象。二是利用县局书法、羽毛球、乒乓球、象棋等各类兴趣小组平台,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等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引导青年干部培养高雅文明的兴趣爱好和生活情趣,展现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精神风貌。

  通过循序渐进的教育培训,分步骤、分阶段、全方位逐步提高青年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实践工作能力,着眼发挥青年干部的优势,凝聚青年力量,激发青年干部工作热情,努力打造一支信念上诚、工作上勤、作风上实、品行上正、业绩上优的高素质队伍,推动地税实现科学发展。

【篇5】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方案

  (一)把握成长规律青年是一个人一生中重要的成长期,其基本的价值观、品德、能力等都在此阶段基本确立,抓住最佳成长阶段,促进其成才是各级领导应有的责任。青年干部成长要素很多,包括年龄、经验、学历、能力、机遇和社会环境等,不同时期青年干部成长要素也不尽相同,分析当前青年干部的成长要素,必须把握一个原则,即国税事业的发展决定青年干部的成长方向。国税事业的发展需要发挥青年干部的聪明才智,而青年干部的个人发展离不开组织提供的平台。青年干部在制定职业生涯目标时要将个人意愿与部门发展相结合,将获得“三师”资格与人生规划相结合、个人特长与自身发展相结合、理论调研与业务竞赛相结合,使个人职业发展在满足自身需要的同时能更好的促进国税事业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为自身发展创造更好的平台从而更有效的实现自我发展。作为组织来说,应为青年干部的成长提供机遇和条件,“青年干部成长缺什么就补什么”,以青年干部需求为前提,了解青年干部的所思所想,既要注重青年干部自身学习培训的要求,也要考虑青年干部岗位工作的需要,更要兼顾青年干部未来长远的发展。

    (二)搭建成长平台青年干部的健康成长离不开良好的组织环境,良好的组织环境是青年干部成长的必不可少的基础条件。人才的成长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青年干部的成长是一个综合化、系统化的过程,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要搭建舞台。要坚持育才与用才并举的思想,改变重使用轻培养的倾向,花大力气、大精力、大功夫进行人力资源的培养与开发。抓住年青干部特有的学习热情较高、精力较充沛、家庭干扰较少的时间段,发挥年青干部素质起点较高、思维较为活跃、可塑性强的优势,在税收工作中大胆启用青年干部,为青年同志提供更多展示才华的机会,增强内驱力,促使其不断自我完善、自我提高,打造税收队伍中的青年生力军。二要用其所长。要加强引导,校正青年成长动机,让想发展、能发展的青年干部得到发展的空间,同时注意保护其热情。完善竞争择优机制,用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评价高的优秀人才选拔上来。三要人岗相宜。加大岗位实践的锻炼力度,根据岗位要求和人员特点,尽可能地将青年干部安排在最适合的岗位上,在税收工作中多给青年干部压担子、交任务,让他们在事业发展中挑重担,担责任,时刻感受到组织的信任和支持,将国税事业的发展与每一个青年人的个人前途有机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优势,使其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三)注重人文关怀大多数青年干部工作在基层、执法在一线,工作较为繁重,生活相对线性,面临的工作和生活的压力较大。因此,要注重人文关怀,把青年干部作为国税大家庭的一个重要成员,让他们受到重视和关注,当他们受到挫折时送上一份关爱,取得成绩时送上一份祝福,生活工作需要帮助时送上一份力量。对于他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设身处地帮助解决,使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在政治激励渠道狭窄和经济激励渠道有限的前提下,在干部晋升、调整、交流等方面,多打明牌,加强透明化操作,避免误导以及减少不作为,强化对青年干部的行为预期,通过行为预期进一步做好思想、行动导向,营造良好的“比、学、赶、帮、超”氛围,保持青年干部队伍不断进取的积极心态。同时加强青年干部交流轮岗锻炼,包括县局与市局机关上下交流轮岗,科室与科室之间左右交流轮岗,青年干部的使用与培养相结合进行综合轮岗,达到才尽其用、激发活力的效果。人都有一个成长的过程,青年干部社会阅历较少、年轻气盛,在工作及为人处事上,可能难免会有做的不尽完美的地方。他们的自信是资本,也是完成各项工作的力量源泉。但与此同时,过度的自信也使他们在遇到某些问题时,过于坚持自己的观点。即使观点是正确的,由于没有注意表达和沟通的方式,不容易让大家接受和认可。因此,对青年干部多一些包容与宽容,给他们一定的时间去考虑,让他们尽快把年轻气盛的自信转化为成熟稳重的自信,更好的为国税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勤练苦练内功自身修养是青年干部成长的立身之本。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精神之柱,是内在动力,它支配着青年干部的人生追求和人生道路,影响着青年干部的思想境界、道德情操和行为准则。青年干部要树立远大的人生目标,正确看待人生得失,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求真务实的正确理念,彻底摒弃以权谋私、好大喜功、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急功近利的错误思想,正确把握自己的发展方向。二要坚定学习上进。智慧源于积累,源于思考,源于学习,源于经历。增长智慧,要勤奋学习。要热爱学习,把学习变成一种自觉行动;要端正态度,把学习当作一种必须营养;要养成习惯,把学习当作一种生活方式。要努力克服高学历的“优越”心态,正确看待自己,理性思考问题,并愿意在艰苦的环境中经受锻炼,学会从容、学会适应、与人为善,坦然地面对一切,保持青年人应有的朝气、正气、锐气本色,勇敢地开创自己的拼搏之路,放弃一些压抑生活的负担和包袱。三要坚定品质修养。以平和之心对待“名”,以淡泊之心对待“位”,以知足之心对待“利”,以敬畏之心对待“权”,以进取之心对待“事”。要注重内心世界的清扫,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使外在形象就会更阳光、更真实、更持久。作为青年干部,必须以一种精益求精、追求细节完美的精神,从简单的事情做起,从细微之处入手,把琐事做好,把小事做精,把细事做亮,要善于从业务圈子中跳出来,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看待自己从事的工作,要把立足点和落脚点放在服务大局、推动发展上。

【篇6】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方案

  为实施人才兴税战略,推进税收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实现“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征管改革目标,天柱县税务局“五举措”加快青年干部的培养。

  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提升青年政治理论素养。该局把青年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干部教育培养的重点来抓,制定了青年干部培养规划、实施方案,成立青年干部培养工程领导小组、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明确学习目标任务、内容范围、方法技巧,注重对青年干部的思想引领,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组织新人入职仪式,引导青年做好职业规划。新录用公务员是税务新兵,是税务新生力量和栋梁,为引导新人开启税务职业生涯规划,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该局精心组织2021年新录用公务员入职仪式,作入职宣誓和廉政勤政谈话,请新人自我介绍自我展示,老同志对新人授装(税务制服)等活动,让新人增强了归宿感和自豪感,激发了责任心和进取心。

  开展师傅带徒弟帮扶,促进新人快速进入角色。针对新人思想活跃,谦虚好学但经验不足的特点,该局采取“师傅带徒弟、领导带干部、先进带后进”等教育培训方式,制定学习方案,签订师徒协议,明确师徒名单和教学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结对帮扶和“手把手”教学,教师节组织谢师活动,让新人较快掌握岗位技能,进入角色

   实施练兵比武活动,加快专业人才培养。为培养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湛、能力突出、奋发有为”的高素质青年税务干部,打造“五能”(能干、能管、能讲、能写、能协调)青年才俊秀。该局定期组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鼓励青年干部参加省州级人才库选拔和副科级领导干部竞争活动,及时发现和培养税收业务各系列的青年才俊,有意识培养副科级后备干部。同时,对新人进行三个月一期的轮岗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进行学习测试,下达工作信息、调研等文稿写作任务。鼓励青年干部参加“三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税务师)考试,到税收征管一线或帮扶村驻村或跟班上挂锻炼,磨练他们的意志。

  开展文明创建和考核使用,激励新人潜能动力。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标兵”等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等评选活动。强化绩效考核和数字人事评选结果运用,奖勤罚懒,树立典型。对优秀的青年干部大胆提拔为股级干部或担当重任,以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青年干部奋发向上。

【篇7】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方案

  中青年干部历来是基层国税机关的重要力量。近几年,随着国税队伍年龄结构的变化,基层国税部门中青年干部所占的比重逐年增大。如何有针对性地加强中青年干部的管理,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因势利导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成为国税系统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领导干部面临的新课题。笔者结合对莘县国税局中青年干部结构现状及管理等有关情况的调查,就如何激发他们的活力做一些浅显的探讨。 

  一、基层国税部门中青年干部队伍的结构现状 

  (一)干部年龄结构日趋老化,创新意识需加强。莘县国税局现有在职人员138人,其中40岁以下的干部38人,40至50岁的干部74人,50岁以上的干部26人,平均年龄44岁,全局74名中青年干部(40至50岁)占总人数的53.62%。从政治面貌分析,全局共有党员115人,40岁以下的人员中有党员30人,40至50岁的人员中有党员53人,50岁以上的人员中有党员32人,全局53名“40、50”岁党员占全体党员的46%。从上述数据中可以看出,40、50岁的干部是当前莘县国税工作的主体力量,是税收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他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工作大都能独当一面。由于年龄偏大,相当一部分人员容易满足现状,接受新事物比较慢,对新问题、新情况认识不透,创新意识不强。 

  (二)干部总体知识水平欠缺,系统学习需加强。就莘县国税干部队伍而言,2000年以前从学校分配的人员占比不足20%,考进和选调的人员占比30%多,税务子弟内招的比10%,部队转业安置的占比5%,其它来源的人员占比35%,来源的复杂性导致干部素质参差不齐,给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增加了难度。从学历上分析,中青年干部(40至50岁)中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44人,占全局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的63%,以上学历中绝大部分不是第一学历,而是毕业后通过各种途径取得的,其实际理论水平、实践能力与工作需要并不相符。这部分干部中学习税收、会计和计算机的专业人员又相对较少,需要进行系统的学习,才能提高他们的整体业务水平。 

  (三)干部诚信度下降,风险意识需加强。目前莘县国税局6名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6岁,年纪最大的50岁,最年青的45岁。12名中层正职,平均年龄43.83岁,年纪最大的49岁,最年青的41岁。中青年干部成为当前国税干部队伍的主力军,在工作中无疑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但是,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上级检查糊弄应付,朋友托付就会送人情,为纳税人服务敷衍塞责,工作消极懈怠的现象却普遍存在。在诚信度下降的同时,个别税务人员还表现为风险意识弱,无论是应付工作还是弄虚作假,无论是消极懈怠还是谋求利益,都或多或少的伴随一定的执法风险,小的将影响自己一生的发展,大的将随时会受到法律法规的惩处而葬送前程,同时也给国税机关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失。 

  (四)干部事业目标缺失,工作责任心需加强。目前,国税工作的关键在基层,国税工作相对散漫的情况大多也发生在基层。很多基层干部抱有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缺乏主人翁意识和工作热情。随着征管改革的深入和信息化建设的推广,所需岗位和领导职数大量减少,干部正常晋职晋级的机会日益渺茫,工作积极性受挫,施展个人才能平台和空间也相对缩小,造成思想松懈,工作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下降。大部分中青年干部工作所在地也是自己的家乡,日常处理家中的事情多一些,处理工作的事情会少一些,税收征管中遇见的熟人多一些,“开绿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时候也会有一些。分析上述原因,就是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把干好工作当作自己的本分,没有把税收工作当作自己的事业。 

  二、激发中青年干部队伍活力的思考 

  (一)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提升干部职工的向心力。目前,中青年干部干事业的雄心仍在,希望在工作中大显身手,干出一番业绩。但他们上有老,下有小,思想波动大,一旦受到挫折,往往会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甚至抱怨牢骚不断。我们要通过日常政治理论学习的机会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定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干部大会,广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增强机关向心力。我们要将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采取适合中青年干部口味的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教育方法,把工作做实、做好、做活。“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树立中青年干部自己的榜样,促使干部在榜样的激励下自觉学先进、赶先进,从而成为先进。将他们的各种需求加以正面引导,通过解决他们的合理需求,从而激发其情感,鼓励其斗志,让他们在政治上有奔头,在工作上有劲头,在正确的舆论导向中潜移默化,完善提高,增强正能量。 

  (二)加大税收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国税事业发展的好坏关键在于国税干部对政治业务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程度。谈到学习,少数干部没有兴趣,谈到娱乐,就满脸放光,虽然对新的税收业务不太熟练,对新征管模式不太适应,但要他们去学习,总是没有激情。特别在推行税收信息化建设中,能在第一时间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技能的中青年干部不多。丰富学习内容,采取缺什么就学什么,干什么就钻什么的培训思路,强化岗位技能教育。提高他们的政策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调研能力、查帐审理、税收分析能力,让更多的中青年干部成为“张口讲得,提笔写得,查帐查得,上机操作得”的优秀税务干部。 

  (三)完善各项激励机制,增强干部职工工作活力。中青年干部觉得自己人到四五十岁,提拔的希望不大,不干工作领导也奈何不了,工作上比较涣散,得过且过。个别人员甚至不情愿上班、也不情愿干工作,遇到困难和问题时,不是千方百计想办法解决问题,而是能拖则拖,能放就放,缺乏解决问题的进取心和耐心。譬如:受领导职数的限制,基层干部如果到了45岁还没有进入中层骨干或局领导班子行列,那么他今后提拔的希望就显得很渺茫,这也是导致他们工作积极性不高和缺乏热情的重要原因。因此,建议建立一个科学的非领导职务的晋升制度,对部分没有进入更高级别的领导及税务干部,要定期拿出一些指标,来表彰部分爱岗敬业,成绩突出的同志,让他们享受更高级别的工资待遇。通过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惩处违纪,批评落后,来强化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活力。 

  (四)营造健康和谐环境,提供广泛的干事创业平台。要开展岗位技能比武,举办摄影、征文、羽毛球等各种文体竞赛,通过晚会、爬山、出游、红歌会、团队庆功会等,培养树立团队精神,使中青年干部在活动中锻炼身体,增强集体的荣誉感。同时,为中青年干部提供更多的外出考察、学习、培训的机会。正所谓“行万里路,破万卷书”,多组织他们到外面走一走,看一看,无形之中会对干部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整体意识有很大的帮助。要强化法治意识和德治意识,善于运用细致入微、春风化雨的情感管理法,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团结友爱,和衷共济,锐意进取,让干部由被动工作变为主动快乐工作,达到“快乐工作”的理想状态。要时刻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要尽可能的想办法帮助解决困难和化解矛盾,让干部时刻感到组织、领导的关怀和温暖,起到凝聚人心的作用。 

标签: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