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写好实用文档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关于党政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方案【8篇】》,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党政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方案【八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党政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全员参与、重点突出、管理有序、保障有力的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健全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责任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学校的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全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打造平安校园,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强化学校的领导责任为重点,以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全力创建 “平安校园”。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安排、同时进行,确保师生平安、学校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党政同责”是指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对学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是指每个人在完成个人岗位业务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实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保处,负责对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估。通过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任务、措施和奖惩,有力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全面实行,做到安全稳定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余传洋
副组长:薛民 郑花 范有凤 范有键余德琴
成 员:余德军 陈眉剑 吴传松 苏静
(一)工作职责:
1.建立安全工作规则,按照校内安全全面负责、校园周边安全主动积极推进的基本工作原则,细化并落实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对各部门(处室)以及全体教职工“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评。
2.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年度、学期)、专项活动方案,及时做好阶段、学期、年度工作小结及各类信息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3.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编制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卫生疾控、大型活动、防灾避险等安全应急预案。
4.建立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加强“三防”基础建设,加强维护,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5.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师生(家长)的安全知识水平和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防灾避险知识技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有效预防师生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及时处置校园安全(伤害)事件(故),维护校园稳定。
6.经常向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校园安全管理特别是周边环境管理的工作情况,主动争取各方支持,积极推进校园及周边环境净化治理工作,打造高品质的“平安校园”。
7.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上报安全事件(故)及各项工作信息。
(二)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和部门分工。
党支部书记、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安全工作;随时了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遇突发事件时,启动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及时赶赴现场,担任总指挥并对善后工作负总责;代表学校与上级有关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各分管领导和处室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实施安全工作目标管理。
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其他副校长负责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管理;制定分管工作各阶段的安全目标、措施,督促本部门安全工作的落实;与分管组处室签订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制定并落实教职工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奖惩措施;督促学校档案室做好安全工作,材料归档保密工作;负责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学校安全保卫队伍的组建领导工作。
安保处:协助校领导完成预案演练的方案制定、实施及总结;协调并联系好公安、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地区的安全工作;参加校内外的有关安全会议,定期召开学校安保会议;负责联系法制副校长、综治副校长、交通辅导员到校作专题讲座或报告,制定安全职责、制度、做好工作记录;及时了解安全隐患,完成学校定期检查的安全方面的书面记录;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遇突发事件,根据预警方案及时完成好工作;负责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救能力。
德育处:组织全校师生安全防范培训,引导师生具有安全管理工作的正确舆论导向,负责特殊学生的教育工作,心理疏导,督查全校常规管理,引领师生对安全工作长效管理。
办公室: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台帐的建档,安全管理方面的文字工作,考核记载,数据统计,信息发布,家校联系网络。
教务处:负责图书馆、多媒体教室、阅览室、实验室危化品等场所的安全管理;负责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学科的教学活动、场所与器材的安全管理,负责学校各类考试考场安全预案、考务室及保密室的安全管理;负责学生学籍档案资料、学校招生、学生转学及学生休学等资料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校本课程编排和落实;结合教学常规检查和评估,督促教师落实安全常规管理,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教研室:负责各项教学、教研活动及各类教学竞赛安全管理。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议商讨学生课堂安全管理,督促检查教师的课堂教学及放学前的安全提醒。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观摩课。
总务处:负责安全工作的后勤保障,技防设施的配置管护、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管理、建筑物及建筑施工安全,学校财产的安全管护,消防灭火器具的配置及管护。负责水、电、火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卫生安全,幼儿食堂宿舍聘用人员的管理,外来送菜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负责学校聘用人员的管理。
工会:发挥工会组织在“平安校园”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协助党组织做好教职工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工作;积极关爱教职工,对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进行慰问、上门家访等,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大局;定期召开工会小组长、安全联络员会议,了解并检查各年级的安全情况;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年级组长:负责建立本年级的师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年级主任职责,抓好本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和专用室负责人的安全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年级组师生安全会议;在学校举行升旗、上操、集会、演出等活动要及时到位,做好全年级的管理工作;如发生安全方面事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协调好班主任与任课老师对个别特殊的学生进行重点关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维护年级正常教学秩序;布置好学校应急预案中本年级各班主任及任课老师的到位,明确各自分工,做好预案中的各项工作;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班主任: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在班委会设立安全委员,在班级设立若干安全员;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需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记录;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等予以照顾;协助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好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家访、短信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让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职责;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知或危险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学校;开展放学前五分钟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任课教师: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对教学环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家长及时沟通;课堂上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做好放学前五分钟安全教育。
四、工作措施
1.高度重视并周密部署。学校把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摆在首位,列入全年总体工作的重要日程。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的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安全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分级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2.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学领导及各处室围绕分管的业务工作,将安全稳定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全体人员,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和业务目标,统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之中,从多方面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到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3.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维护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校同处室负责人、教职工要分别签订责任书,形成层层有责任、级级有落实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同时,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列为学校领导、班主任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班主任奖惩、任免的重要条件。
4.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学校领导要组织师生员工按《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及上级有关要求,加强对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5.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在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责任追究并在当年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1)发生重大校园安全事故的;(2)较大校园安全事故超过控制目标的;(3)学校综治安全目标责任制及“两项创建”考评不达标的;(4)谎报或隐瞒不报学校安全事故,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各班级安全员会议,总结、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
7.落实安全报告制度。按上级要求认真收集并及时报送安全信息,每月将学校安全工作情况逐级汇总并上报。
【篇2】党政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各类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苏政发[2004]29 号) 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苏政办发[2015]70 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在全区学校实施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分工
(一)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宋金洪全面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督查指导北龙港街道教育、市一中安全管理工作。
陈玉芳重点督查指导滨湖街道教育、市二小、毓龙路实验学校、神州路初中、神州路小学安全管理工作。
张爱忠负责体育局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督查指导楼王、北蒋、郭猛、中兴等镇(街道)教育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全区教育系统组织人事、群团、机关、法治、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及时杨中学、区体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戴军负责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负责体育局安全管理工作,分管学校卫生与艺术教育、安全稳定、电化教育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学校食品、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刘东升分管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稳定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督查指导大纵湖、葛武、尚庄、鞍湖、盐龙等镇(街道)教育及教师进修学校、水上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赵士涛分管全区教育发展规划、财务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督查指导秦南、大冈、潘黄、冈中、张庄等镇(街道)教育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市区教育资源规划调整、重点项目建设、校舍安全工程、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勤工俭学、红十字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扶贫助学及大冈中学、区幼儿园、文汇路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
沈德成分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科研、招生、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督查指导龙冈、学富、新区等镇(街道、管委会)教育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市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划分及龙冈中学、聋哑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科室安全工作主要职责
1. 办公室
负责区局文件阅办、信息宣传、档案资料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工作宣传报道和后勤保障;负责局机关车辆、接待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应急物资筹集和储备工作;负责局机关应急队伍的组织与管理,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履行办公室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管理职责。
2. 组织人事科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教育干部任用、考核及教职工聘用、考核、评优、晋级等的安全管理工作;抓好教师资格考试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行组织人事科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管理职责。
3. 普教科
负责全区普通中小学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指导、监督普通中小学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安排部署、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区普通中小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演练(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学生自救等)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普通中小学组织开展学生大型集会活动、寄宿制学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行普教科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管理职责。
4. 职社科
负责全区成人校、社区教育中心、民办教育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民办教育机构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和安全演练;指导、监督成人校、社区教育中心、民办教育机构制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协助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安全事故;履行职社科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管理职责。
5 .规财科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规划、财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舍规划、建设、维护、危房改造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校舍设施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履行规财科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管理职责。
6. 体卫艺科
负责指导、监督各学校抓好体育运动设施、设备及学生开展体育课、运动会等和学校食堂餐厅、食品卫生管理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学校抓好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学校抓好开展各项文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学校抓好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体卫艺科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管理职责。
7. 监审室
负责对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向局长室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履行监审室负责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8. 督导室
负责研究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督导评价机制,并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综合督导;履行督导室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管理职责。
9. 教研室
负责全区性教研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教学与科研,不断提高安全教育课程质量;履行教研室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管理职责。
10. 招生办
负责抓好全区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自考、成考及其组织的其他考试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学校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的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协调处理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自考、成考及其组织的其他考试的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履行招生办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管理职责。
11. 电教室
负责局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学校抓好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各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实验装备及实验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学校做好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教学仪器、化学药品和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图书发放、图书馆(室)管理的安全工作;履行电教室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管理职责。
12. 勤工办
负责全区各学校勤工俭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学校抓好租用场所及其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校方责任保险的实施;履行勤工办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管理职责。
13. 安稳办
负责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指导、监督各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组织开展安全演练;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和培训工作;会同有关科室,配合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及时统计、上报全区学校、幼儿园安全事故,会同有关部门、有关科室(单位)做好全区学校、幼儿园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红十字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大学生资助、贫困生救助等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镇(区、街道)教育、学校红十字会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行红十字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管理职责。
15. 工会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工会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管理职责。
16. 学前办
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班)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幼儿园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履行学前办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管理职责。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宋金洪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的“一岗双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位局领导、各科(室)科长(主任)的安全职责分工。各位局领导、各科(室)科长(主任)和各科(室)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分工,结合本职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真正形成全员参与、全员定责、全员管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二)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安全督查工作。各位局领导、各科(室)科长(主任)要指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学校(单位)设置与本校(单位)安全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工作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制定和完善以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工作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学校(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各位局领导、各科(室)科长(主任)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对分工交叉的安全工作由相关领导和相关人员共同负责。各科室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决不允许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推诿扯皮、不负责任。
三、工作考核
(一)每年年初,区教育局将与各学校,机关各科室签订年度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每年年底,区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奖惩。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确保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安全稳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主要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因管理责任造成师生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取消个人或单位当年评选先进、晋级、晋职等资格。
【篇3】党政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方案
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及提高党员的履职能力。经研究,现对党员实施“一岗双责”目标管理,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每个共产党员应当履行的党内职责和作为一名具体的机关工作者应当承担的岗位职责,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扎实推进“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一岗双责”目标管理的重要意义,提高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责任意识
对党员实行“一岗双责”目标管理,是进一步推进“云岭先锋”工程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局党员经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受到了较好的学习教育,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是,目前仍有少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还发挥不够,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够强。为了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决定在局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的在职党员中实施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管理,把共产党员的标准具体量化,让党员学习有内容,工作有标准,努力有方向,有利于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引导党员干部身体力行“三个代表”,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从而达到提高党员素质、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实行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管理,由所在党支部把党务工作和部门工作任务合理分解落实给每一位党员,实现党建工作与部门工作的有效融合,使党建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全局工作大局,圆满地完成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因人因岗制定“双责”目标,落实党员的双重责任
1、“双责”的责任内容。“双责”目标主要分为党内职责与岗位职责两个方面。党内职责目标以党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一对一”帮扶等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缴纳党费等为主。岗位职责目标以具体的岗位业务工作以及其他工作为主。
2、公布“双责”目标。“双责”目标确定后,由党支部将党员“双责”目标在党员活动室的学习园地或政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作为党员自我约束管理和党支部实施督查的主要依据。
3、分解“双责”目标。党支部将通过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公布全年的党建工作任务和行政工作目标,采取党员个人自我“认”责、党支部审定相结合的办法,结合党员的年龄、文化、特长等特点和具体岗位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双责”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新部署的工作任务,党组织要及时分解落实给有关党员。
三、实施阶段性督查,严格考核奖惩
1、加强督查和考核。党支部要对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加强指导。要结合党员活动日的开展,组织党员对照目标责任进行自查总结,汇报交流上一阶段完成的情况和下一阶段的打算。党支部要定期对党员履行“双责”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登记表》。
2、实行年度综合考评。党支部要把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年终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每年年终结合民主评议党员,首先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自我小结认格,并在党员大会上述职汇报“双责”目标任务完成的情况,然后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在此基础上由党支部结合平时考核情况,确定每个党员的等次。
3、落实奖惩措施。年度考评结果要作为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之一。对民主评议中定格为基本合格的党员必须在评议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谈话教育。要按“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重在提高”的方针,严肃认真地做好不合格党员的教育处置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在基层党支部的党员中实施“一岗双责”目标管理,是对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积极探索,各党支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抓细抓实。要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力争在“双责”目标制定、管理和考核等各个环节上创特色,出成效。要及时分析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全程跟踪、督查。党支部书记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制订实施方案,抓好日常管理和考核考评工作。
【篇4】党政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
现将《岳阳市公路局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联系实际认真执行。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岳阳市公路局
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促进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岳政发〔2012〕9号)文件精神,现就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意义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内部企业生死存亡,是推动公路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就是要建立健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行政主职领导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履行分管范围的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同时履行其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工作机制。
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实现安全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有利于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格局。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是强化各单位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需要,是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需要。
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职责内容
(一)各单位行政主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2、组织落实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完成。
3、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总结考核。
4、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5、主持或委托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并通报有关情况。
6、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7、及时、准确报告本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修改完善。
(二)安全生产工作的分管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为:
1、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本单位阶段性工作。
3、全年组织(或参与)开展不少于4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对本单位重点线路、重点部位及重点工作领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研究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4、向主职领导报告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隐患等情况,向各分管领导通报情况并督促落实。
5、督促、指导本单位下属机构与相关业务科(股)室开展工作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6、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7、抓好本单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8、做好安全生产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其他分管领导是其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为:
1、组织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落实分管工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确保完成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3、对涉及安全生产审批或者验收的事项,必须依法进行审查批准或验收。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分管的科(股)室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研究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5、分管业务范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助,并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6、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活动涉及本人分管范围的相关工作;及时落实主职领导交办与安全分管领导督办涉及安全的工作。
三、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措施
(一)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制度。市局将对各单位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情况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突破年度控制目标的情况,或者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经督促无明显改进的,或者发现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治或整治不力的单位须向市局作出书面检查,并由市局对出现以上情况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形成约谈纪要在全局系统通报。
(三)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制度。局属各单位的行政主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应当在下一年度元月底前将上年度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与目标实现情况及本人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向市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记入《湖南省党政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电子档案》。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四)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激励机制。设立局长安全生产奖,对重视安全生产成效显著的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107国道管理处、路桥总公司、县(市、区)公路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为达标单位,市局对其行政主职与分管副职奖励1500元,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为先进单位的,市局对其行政主职与分管副职进行通报表扬,各奖励3000元;其他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为达标单位的,市局对其行政主职与分管副职各奖励1000元,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为先进单位的,对其行政主职与分管副职进行通报表杨,各奖励2000元。各单位要参照上述办法,对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监管到位,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领导干部予以表彰奖励。
(五)实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各单位领导干部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市局及各单位在组织事故调查时,将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情况纳入事故调查范围。一般视其违章、违规或失职、渎职情节与事故损害综合认定:情节较轻,事故损害和影响较小的,对有关负责人采取通报批评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方式问责;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对有关负责人除按前述处理外,还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停职检查的方式问责;情节特别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对有关负责人还将采取劝其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的方式问责。对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等方式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对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篇5】党政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方案
一、学校职责
(一)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建立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三)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管理,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防范、抵御灾害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五)学习、落实上级及学校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安全档案和安全工作备忘录,学校每年与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安全讲座材料等须收录存档备查。
(六)学校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和检查制度,从多角度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完善各种硬件建设,对校内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采取最有效的防控措施,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一岗双责职责
(一)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安全工作;随时了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遇突发事件时,启动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及时赶赴现场,担任总指挥并对善后工作负总责;代表学校与上级有关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各分管领导和处室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实施安全工作目标管理。
(二)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其他副校长负责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管理;制定分管工作各阶段的安全目标、措施,布置给学校各个部门具体的安全工作,并督促落实;与分管处室签订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制定并落实教职工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奖惩措施;负责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学校保卫干部队伍的组建领导工作。
(三)办公室主任:协调各部门从全局出发处理好各项安全工作;负责文件安全保密和教育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以及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拟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收集、整理学校安全工作材料的归档;负责全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考核。
(四)教导处主任: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负责教学教师、实验员、网管员、信息员等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负责教学日常安全巡视制度、信息传递制度和教学事故预案的制定;负责学校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保管员和实验员的安全训练,并对教学事故的预案进行实施和演练;抓好学科任课教师教学中的安全教育;负责学生体检、体育考试、外出劳技课等安全教育工作。
(五)德育处主任: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负责班主任等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做好学生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组织学生开展自救自护和常识、行为规范、交通安全、心理健康、防溺水和法制等安全教育活动;建立班主任应急安全工作网,负责全校学生的应急的预案制定、演练;制定有关的安全宣传计划与内容,宣传安全知识;协调好学校、社区与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制定班主任的日常值班巡视制度;定期召开学校班主任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师生安全方面的案例,交流工作经验,提高班主任安全管理意识;负责学生军训、学农中的安全工作;严格控制和管理好班级外出活动,如确因需要,须按有关申报程序批准;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的安全活动,如学生发生安全方面事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认真组织实施学生人身伤害责任险和校方责任险工作。
(六)总务处主任:负责后勤人员安全岗位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学校门卫、车辆、财务室、教师宿舍、教学大楼等建筑物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基建施工、房屋修缮安全及各种安全设施的检查;定期做好学校用电、气、水等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工作,保证学生用水、用电安全;负责学校消防器材、技防设备等的管理、使用、保养、维护和更换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定期检查消防通道,保证消防用水;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登记、培训工作;协助校长做好与外来务工人员(如装修人员)的安全签约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定期检查食堂和小卖部工作人员的卫生和安全状况;配齐公共场所等安全基础设备设施,科学、合理地布置学校大型活动的场地、器材,协助各部门确保大型活动安全举行;遇有突发事件,要保证各种物资的供应及时到位。
(七)工会主席:发挥工会组织在平安校园和安全文明校园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协助党组织做好教职工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工作;积极关爱教职工,对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进行慰问、上门家访等,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大局;定期召开工会小组长(安全联络员)会议,了解并检查各年级的安全情况;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三、各级各类人员具体职责
(一)校级主管领导、部门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有关部位责任人等全体教职工均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有责任。校级主管领导在自己主管的范围内、部门主任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年级组长在本年级职责范围内、班主任在本班学生管理范围内、任课教师在组织教学和学生集体活动等管理范围内、有关部位责任人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及实验室、财会室、图书室、阅览室、书库、物品库、门卫室、校医室、校内商店、餐厅、美术室、微机室、多功能室、教工宿舍、配电室等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的直接使用、管理人员,是本职责范围内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各级各类人员要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各自任期目标管理,与教育教学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对其责任范围内的社会治安及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必要时有文字记载,遵循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安全责任事故。
(二)要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切实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德纪律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禁毒教育等工作,尽可能地为学校消除一切不利安全的因素,及时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的学生对象,特别要做好心理障碍生、后进生、特困生的思想工作,教育工作要持之以恒。班主任组织班级活动务必逐级上报,充分考虑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对于可能或正在发生的安全事故务必及时报告。
(三)在组织教学(上课)或其他活动时间内,要维持正常秩序,若发生问题,必须及时妥善处理。任课教师要做好学生常规出勤登记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班主任;若遇重大问题不能处理的,要向安全主任汇报解决。当天上课的教师课前、当堂要承担起所上课班级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吵架等暴力以及其他人身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师生集体活动的管理。组织师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时,必须书面请示学校,要有领导、教师负责,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处理预案,提出明确要求和注意事项。
(五)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按学校规定对辖区的校舍安全情况进行查勘,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安全处,安全处通知总务处及时整改。
(六)学校门卫保安员要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出入校门管理,请假学生须凭经班主任签字的书面请假批准条方可放行离校,外来人员须经当班保安与约访教职工电话确认并做好登记后方可进校,但在上课期间拒绝来访。
(七)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总务处要加强校车安全运行管理,教师车辆要按规定的上放学时段从北门进出学校。遵守学校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制度,不乱拉电线,不违规使用电热毯、电炉等电器。
(八)食堂要严格卫生制度,做好食品卫生自查工作,严格把好食品购销渠道,不得出售假冒伪劣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总务处、安全处、校医室要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效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九)值班行政是当天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值班行政与值班班主任要对当天的校园安全负全责,根据学校规定做好当天学生的管理工作,加强早读、午休以及课间的校园巡视检查力度,及时妥善处理学校全天候的安全工作,若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安全处汇报。
(十)加强节假日安全管理。节日和假期前政教处、安全处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和防疫教育,杜绝各种伤害事故的发生。办公室负责护校值班工作的安排,落实责任,严禁出现空岗。
(十一)学习、落实学校的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遇突发性安全事件,不得袖手旁观,应义不容辞地投身于制止或抢险等工作,将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对发生的事故按规定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要继续加强与公安、安监、卫生、文化、建设、工商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把学校及其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四、奖惩制度
1.结合学校实际,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分层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校长与分管副校长、分管副校长与相关科室、科室主任与相关工作人员、年级组长与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2.本责任书的职责任务是与各类安全工作责任人本身职务、工作任务相对应的不得推卸的责任。其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优劣的重要依据,列入教职工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的条件之一。
3.安全工作责任人在责任期内若玩忽职守,没有认真履行安全教育工作责任,疏于管理,思想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刑事案件或火灾等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利益和师生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则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同时,视其承担的责任大小,追究相应的责任。
4.责任书责任时间一年度。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此后因工作需要而新调入的教师应于调入之日补签责任书,责任起始时间顺推。
【篇6】党政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贾汪区教育局《关于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实施意见。
一、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任务分解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
1 、学校总支书记、校长杜超是我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我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把安全工作纳入全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全面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我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抓好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2 、业务副校长周从喜负责分管语文教研组工作中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负责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器材的管理;消防演练活动的组织和开展;以及消防的隐患的整改, 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3 、德育副校长王庆友负责分管交通安全中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乘车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乘车学生进行统计和汇总;负责与乘车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发放告乘车学生家长书,并与乘车学生家长签订乘车安全协议;做好家长租用车辆驾驶员的信息统计和学生乘车路线和时间等;负责路队安全。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4 、教导主任闫贺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安全;负责学校实验室、仪器室、仪器使用、化学药品存放、体育器材、教学
辅助设施等安全管理。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5 、教科室王玉川负责分管卫生安全管理中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传染病的预防、宣传和措施落实的安全管理;负责学校的疫情防治、传染病防治;负责食品、饮用水卫生的安全管理安全;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6 、安保处周飞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助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提出落实上级安全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协调、监督、检查有关科室的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织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指导学校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配合区交巡警大队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区消防大队做好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7 、后勤主任刘德华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后勤保障;负责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墙、门垛、车棚、厕所的建筑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安全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8 、德育主任张梅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心理教育和安全教育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刀具收缴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9 、工会主席王建纯负责师生行为和思想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值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10 、教导处副主任卢兴本负责分管数学教研组工作中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学校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11 、后勤副主任刘萍负责图书使用和图书室安全。负责信访、计生等工作的安全管理;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班级职责
各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级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和部署本班级安全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班主任负责 认真执行学校安全教育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安全教育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进行安全自护自救技能训练,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经常组织学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学生自我安全防护的法律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门卫职责门卫要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对于教师、学生出校门须出示出入证;对外来人员要做好外来人员登记;明确门卫职责,增加门卫责任心,促进我校管理更加完善,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并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杜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一岗双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分工。各科室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分工,结合本职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真正形成全员参与、全员定责、全员管理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二)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安全督查工作。
各科室负责人要在分管业务范围内,指导各班级制定和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工作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班级的安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
各科室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对分工交叉的安全工作由相关领导和相关人员共同负责。各科室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决不允许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推诿扯皮、不负责任。一旦发生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7】党政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上海市有关校园安全管理相关精神,落实区教育局一岗双责,党政共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精神,加强我校安全(含校园安全、食品卫生、资产安全、水电煤气等操作安全)工作,督促各岗位教职员工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保障我校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上实附小“一岗双责,党政共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方案》。
一、党政共管职责
1、党政同责原则。校长室、党支部共同负有推进安全发展、提升安全校园管理能力、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责任,把安全管理纳入学校发展规划与每学期计划中,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一岗双责原则。校长室与党支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领导班子集体的责任包括组织领导的责任、教育管理的责任、检查考核的责任、实施追究的责任。主要领导的责任包括第一责任、监督管理的责任、以上率下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的责任包括对组织负责的责任、对分工范围的责任、对下级监督的责任,抓好监管,保证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齐抓共管原则。强化安全管理,大力发挥教师、学生、家长、街道未保老师、综治办与派出所等在安全校园建设中的作用,形成单位负责、教工参与、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体系。
二、校长职责
1、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整体安全负领导责任。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和法规,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2、学校法人与教育局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代表学校行政领导与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激励机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3、作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安全工作行政会议。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及各方面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经费投入。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安全检查,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学校平安。
4、健全学校预警制度,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负有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权和指挥权。
5、履行学校治安责任人职责,落实与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的协调关系和运作机制。
6、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建设校园安全文化。
7、由于工作不到位或玩弄职守导致学校遭受损失的,将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追求岗位人员的相关责任。
三、党支部书记职责
1、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和各部门落实安全保卫的宣传教育、隐患整改、安全责任制奖惩等工作。
2、履行“一岗双责”的规定。支持校长实行安全保卫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在校长离校期间全面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协助行政处置学校突发性公共事件。
3、发挥党组织的核心堡垒作用。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做好师生员工安全文明的宣传教育,自觉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文明公约。督促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工作。
4、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身心健康。掌握校内各种不稳定因素的信息,及时上报,做好疏导排除工作。
5、由于工作不到位或玩弄职守导致学校遭受损失的,学校将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追求岗位人员的相关责任。
【篇8】党政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政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学院各分院部、处室、校区所有部门和教职工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学院实行安全管理“党政同责”,党委、行政对学院安全管理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和院长对学院安全管理负总责,同为学院安全稳定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名副院长分管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分管业务的安全管理职责,是所分管业务安全稳定工作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 落实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职责的同时,对职责范围内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对安全管理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 强化安全管理“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专项监管部门和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属地监管、保卫部门综合监管的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院党委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切实加强对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学院安全管理的重要问题。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要求,促进学院教育教学安全有序进行。
(三)把安全管理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安全管理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安全文化建设。
(四)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干部配备和队伍建设,统筹协调各种力量参与学院安全管理。
(五)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工作履职考核,严格安全管理问责。
第七条 学院行政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将安全管理纳入学院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学院安全管理指标体系,与学院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及学院党委关于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研究部署学院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组织学院安全管理相关部门开展学院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
(四)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五)建立健全学院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救援。
(六)保障安全管理资金投入,加强安全管理“三防”建设,改善安全管理的条件和环境。
(七)加强学院安全管理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
第八条 学院党委书记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党委会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学院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组织干部、宣传教育、目标管理等重大问题。
(二)督促检查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支持学院行政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三)适时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调研和检查指导。
(四)履行上级党委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九条 学院院长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将安全管理纳入学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主持召开院务会或学院安全领导小组会,分析学院的安全管理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
(三)督促检查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监督指导学院行政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四)建立健全学院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签署学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调研。
(六)履行上级党委、政府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十条 学院党委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督促指导联系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抓好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按照学院党委职责分工,落实学院党委承担的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职责。
(三)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任务,支持学院行政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其他分管院领导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完善分管业务范围安全监管办法措施,研究解决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管理有关问题,协调处理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事故。
(三)坚持将安全管理与分管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四)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协调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完成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分管院领导主要职责:
(一)具体负责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在学院的贯彻实施,组织研究制定学院安全管理具体措施。
(二)统筹实施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和目标考核。
(三)主持召开学院安全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学院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四)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联合检查、专项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对学院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支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各分院部、处室、校区负责人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管理的领导,成立分院、处室、校区部安全管理机构,有干部专门负责安全管理,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定期研究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二)督促检查分院部、处室、校区干部成员落实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
(三)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
(四)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干部、教职工培训、会议的重要内容,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
(五)统筹协调分院部、处室、校区各方面力量参与安全管理。
(六)加强分院部、处室、校区领导干部安全管理的绩效,将安全管理纳入目标考核,严格安全问责制度。
第十四条 分院部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组织分院部领导干部、辅导员等制定学生安全管理年度规划,召开安全管理专题会议,结合分院部实际,制定学生安全管理办法。
(二)制定学生安全教育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各专业、班级安全教育的开展情况,落实奖惩措施。
(三)重点敏感时段,及时研判本分院部学生的思想动态。
(四)定期组织干部、辅导员对本分院部开展安全稳定大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分院部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按规定流程报告,并组织相关干部、教职工进行善后处理,并做好文字记载。
第十五条 分院部、处室、校区其他干部的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一)对业务范围的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
(二)督促指导所属业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抓好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的落实。
(四)坚持将安全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监督检查。
(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学院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
第十六条 学院保卫处对学院安全管理实施综合监管,履行学院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指导、监督检查分院部、处室、校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
第十七条 强化属地监管,推行安全管理监管重心下移,各分院部、处室、校区负责日常安全监管,建立安全管理事故处理等工作属地职责,加强属地在公共设施、应急救援、各校区校园安全监管等的责任。
第十八条 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各分院部、处室、校区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其他干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三章工作机制
第十九条 建立分院部、处室、校区定期研究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分院部每年至少召开4次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处室、校区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管理的形势,研究解决安全问题的办法。
第二十条 强化学院安全领导小组统筹职能,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院长为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分院部、处室、校区主要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安全检查、宣传等活动。
第二十一条 实行安全管理定期报告制度。分院部定时向学生处报告学生安全动态,各处室、校区直接报保卫处,保卫处协同各处室、校区,随时了解全院安全动态,由保卫处负责人每周向分管安全稳定院领导报告全院安全管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 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常态化检查机制。各分院部、处室、校区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学生、所管理的业务部门开展安全调研、检查、指导、服务,协调解决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第二十三条 落实领导干部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制度。各分院部、处室、校区干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发生人员死亡的安全事故,所属分院部、处室、校区主要负责人、保卫处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发生较大及其以上安全事故,所属分院部、处室、校区负责人、保卫处负责人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院长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所属分院部、处室、校区负责人、保卫处负责人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院长、书记必须立即赶赴现场。
第二十四条 完善学院安全管理保险制度,学院为全体学生购买校方责任险,为大三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学生自愿购买“学平”险。
第二十五条 保证学院安全监管队伍稳定。
第二十六条 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制度。学院定期对领导干部、辅导员开展安全培训,将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纳入培训内容,采取集中轮训、专题培训等形式,督促干部、辅导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管理“红线”意识。
第二十七条 加强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力度,学院对各分院部、处室、校区领导干部、教师的安全管理履职情况实行过程和结果双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和个人评优、职务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强化安全管理约谈和通报制度。对未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要求、不能按时完成安全管理目标任务的,对部门进行通报,分管院领导对分院部、处室、校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实行日常安全管理问责、事故责任倒查、处置不力追查,促进各分院部、处室、校区领导干部履职尽责。
第三十条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效显著、贡献突出、考核优秀的部门和个人,根据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细则予以表彰奖励;对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部门和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引发安全事故,学院在对部门目标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分院部、处室、校区领导干部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班子成员履行党建责任一岗双责 党委班子履行一岗双责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