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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3篇

分类:实用文档发表于 2023-06-26 13:43阅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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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一篇

  一、成绩清单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守政治担当,牢固树立党建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扛起党建主体责任大旗。引领所属支部严格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生态,将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个环节。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亲自宣讲十九大精神1次。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及党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全年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2次。

  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吉林市有关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强化“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份,党员公开承诺书10份。

  多措并举,有效提升非公党建工作水平。贯彻落实“七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企业党支部“五好一满意“活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增效节支取得良好成果。全年共计发展非公企业党员4名,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输入了新鲜血液。

  (二)统筹部署,全面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

  对照相关文件精神,以五弊问题为导向,共查摆出班子存在问题6个,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存在问题33个。在前期查摆问题基础上,认真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制定切合实际的问题整改措施,全面构筑风清气正、廉洁高效、干事创业的开发区政治原生态。

  (三)精心组织,有效推动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结合实际,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强化扶贫工作力度,组织党员干部包保贫困户15户,全年为包保的贫困户贫困村提供帮扶资金(含物资)近12万元。

  (四)宣传动员,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驻区企业签订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承诺书,确保领导到位、责任明确。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扫黑除恶舆论氛围。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走访调查,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二、问题清单

  一是党建学习教育深度不够。理论学习停留在表面,浅尝辄止,缺乏刻苦钻研精神,没有更深入挖掘理论的内涵,思想上缺乏紧迫感。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没有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还没能将理论与日常实际工作相结合。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方面,方式比较老套,枯燥乏味,一般只限于念念文件、读读文章,这种照本宣科的学习方式必然导致一些党员干部对党建理论学习的兴趣不浓厚,参与热情不高。

  二是存在“重发展、轻党建”思想。由于开发区工作性质比较特殊,总认为开发区工作重点在于大力发展经济,因此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在了抓招商洽谈、项目建设等工作上,导致对党建工作倾注精力和时间相对不足,对党建工作落实还不够全面,在具体工作中抓的还不够细致,措施还不够得力,与抓经常、抓具体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基层党组织设置还不尽合理。驻区非公规模企业20个,由于党员数量少,有的企业只有2-3个党员,部分企业存在无党员情况,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对基层支部的设置只是简单的合并重组,没有完全兼顾工作上的协调统一,党建工作开展还不均衡,个别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不健全,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使得非公党建工作不能平衡协调发展,工作效果打了折扣。个别企业支部在推进本企业节能增效、创新发展上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的不够好,企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是作风建设长效化机制还不健全。学习教育问题整改还未完全落实到位,“四风问题”整治还不彻底,企业干部“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部分党员干部只是畏惧制度约束,还没有真正触及思想灵魂深处,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还没有发挥到极致。作风建设管理机制不到位,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对不履行职责和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的基层党组织成员多是批评教育,手段单一,没有制定出更好的办法。党建考评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还缺乏一套科学的奖优罚劣机制,基层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未充分发挥出来。

  三、任务清单

  一是不忘初心,牢固树立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首要职责,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高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化水平。坚守党性原则,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坚持每周集中学习1次,每名党员干部全年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以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打造真抓实干的干部队伍。

  二是牢记使命,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将党建工作同经济发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推进开发区党建工作整体提升。严格后备干部选拔程序,提高后备干部整体素质,组建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高的开发区后备人才队伍。提升党员发展质量,抓项目谋发展,提升服务品质,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是创新特色载体,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全区党建工作服务民生水平。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转型创新发展中的桥梁纽带及先锋模范作用。协助企业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开发区党群活动中心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活跃党员群众的文化生活。组织党员积极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优势。积极发挥基层支部在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确保开发区创新发展实现新突破。

  四是重学习,全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学习体会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有效提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创新发展理念,培育“五大思维”能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增强总揽开发区发展全局的驾驭力,增强推动发展的执行力。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等相关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履行集体决策制度,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每项决策都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二篇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三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结合市qqqq工作实际,制定《中共pppp市qqqq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一、市qqqq局党组主体责任

  市qqqq局党组要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结合实际,强化责任担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承担42项责任。

  (一)强化党组领导,精心组织部署

  1.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切实发挥市局党组领导作用,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切实担负起市qqqq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

  2.局党组要切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市qqqq工作的整体部署中,纳入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的具体工作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3.发挥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强化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督促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qqqq工作中每一个重点环节,通过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细化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

  4.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年内至少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及时分析、研究、解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拟于7月上旬和次年1月上旬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本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同时报送个人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5.局党组要认真开展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活动并接受评议,做好市qqqq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自评,并由党组成员和其他分管领导带队,对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实行“末位约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6.局党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内监督,健全议事规则,规范权力运行,勇于责任担当,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7.局党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市纪委监委的要求,及时召开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长张魁同志作动员讲话,对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强化政治建设,提升政治能力

  8.局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保证党对qqqq工作的绝对领导。

  9.局党组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和各党支部学习,确保理论学习涵盖每个党员、每个支部,引导qqqq人员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要求落实到qqqq实践中,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10.局党组要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pppp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职业自觉,积极推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围绕市委“四个突破”决策部署,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突破pppp、后来居上”积极贡献qqqq力量。

  11.局党组要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

  12.局党组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以强烈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落到实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等问题。

  13.局党组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班子成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讲党课制度。

  14.局党组要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组织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三)认真执行《条例》,严格选人用人

  15.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建设。

  16.局党组要具体掌握市局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干部任用基础工作。人事科要对干部提任前进行任前档案审核,并书面征求纪检组意见;对有反映有举报但不影响任用的干部,谈话时予以提醒;对违反廉洁纪律不适合任用的干部坚决予以“一票否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17.局党组要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有关规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8.局党组要严格落实选拔任用追究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行为,进一步完善与纪检组的沟通联络制度,强化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四)加强作风建设,狠抓作风转变

  19.局党组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格对发生在qqqq中的群众身边“四风”问题进行常态化督查,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紧盯qqqq工作中的重要节点、重点部门、重点事、重点人,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qqqq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20.局党组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健全完善市局机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公款管理、差旅费报支等方面的配套规定,提高厉行节约工作实效。

  21.局党组要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着力防止和解决“庸懒散”“冷硬横推”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

  22.局党组要借助“12315”投诉举报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深入基层,加强与企业、群众和消费者以及扶贫点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对单位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源头治腐

  23.局党组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通过建立qqqq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使我们的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4.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25.建立健全局党组和党组织学习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市qqqq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年内至少组织2次集中学习。要通过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和干部家风建设,年内至少组织1次党员干部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形成崇廉守法的良好风气。

  26.年内组织1次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学习,促进党员干部对各项规章制度的了解、熟练运用和遵守,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一步做好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办文制度等相关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27.教育引导驻村“第一书记”及有关扶贫干部扎扎实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细化对口帮扶措施,确保扶贫政策得到落实,确保扶贫项目运行良好,确保脱贫攻坚任务按时完成。

  (六)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28.局党组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精准问责、严肃问责,以精准有效问责激发责任担当。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责任制追究和惩戒工作,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29.切实把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首要任务,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组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及时听取汇报,协调解决执纪审查中的重要问题。抓好纪委监委督办事项的调查处理和反馈。

  30.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经常性沟通协商。认真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建议,安排有关科室及时研究落实,对发生的案件实行“一案一整改”。

  31.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不抓不管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发现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报告的科室、单位,要严肃责任追究。

  32.要把“八小时外”作为监督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加强线索管理和处置,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违纪案件。

  (七)健全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33.局党组成员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好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等重要工作制度。

  34.规范权力运行,根据qqqq部门职权,梳理行政权力清单,优化各项工作流程,针对重点部位和环节,不断完善和健全管人、办事、用权有关制度。

  35.加强法制qqqq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制度机制,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将权力运行全过程置于监管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下,提高重大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36.根据廉政谈话的相关规定,深化廉政谈话提醒机制,规范廉政谈话的程序和内容,注重廉政谈话实效。对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患未然。

  37.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增强重要决策、重要事项的透明度。继续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认真梳理现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其他行政权力等权力事项,切实做到公开透明。

  38.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排查廉政和监管风险点,及时修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八)党组班子带头,树立清廉形象

  39.局党组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修身养性,保持廉洁自律,做好廉洁表率。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40.局党组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和群众路线,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41.局党组成员要强化组织观念,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支部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2.局党组成员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主动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树立用权必受监督的意识和理念。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市局党组书记对市qqqq局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组织班子成员就党组班子责任内容进行研究和分解部署,细化阶段性工作任务,确保党组班子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具体承担14项责任。

  1.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中央纪委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市纪委监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结合qqqq工作实际,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听取、研究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对党组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

  3.代表党组与市局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5.组织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开展经常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党风党纪和职业道德、纪律教育,常态化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为机关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1次以上、主持市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

  6.对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及时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7.对局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要亲自督促,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动态及干部群众的反映,对被反映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及个人廉洁自律、“四风”方面有问题的党组成员,亲自进行谈话提醒。

  8.对涉及多科室、多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尤其是其中可能出现职能交叉、工作脱节、推诿扯皮的关键节点,亲自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确保运转顺畅、有效推进。

  9.发现局党组成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及时向市委和市纪委监委报告。对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科室,亲自过问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10.模范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好表率;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1.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市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全面准确地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监督和评议。

  12.主动接受和支持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组执纪审查,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13.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定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宣传中央重大工作部署,坚定宣传中央关于政治形势的重大分析判断,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不出问题。

  14.其他应当履行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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