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最近更新文档搜索存到桌面欢迎您访问好范文,请记住我们的网址 www.hfanwen.com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内容页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范文(精选6篇)

分类:实用文档发表于 2023-06-26 15:09阅读数:0

想写好实用文档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范文(精选6篇)》,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共产党员必须懂得: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政治上的清醒来源于理论上的坚定。努力在学习、工作、生活实践中坚决跟党走。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范文(精选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1篇: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

  党的十七大描绘了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它是全党全国人民在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的工作中心和奋斗目标,学校党委在“十五”规划中也指明了学校的发展方向。为完成十五期间的各项任务,尽快实现小康目标,学校广大党员及教职员公文易爱心文秘网工在自己的岗位上辛勤工作,无私奉献,为学校事业的兴旺发展贡献着自己的智慧和汗水。时值建党82周年之际,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推荐评选并表彰学校“十佳优秀党员及党务工作者”。推荐评选方案如下:

  一、参加评选对象:

  在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名额:

  1、优秀党员:8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党员: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3、敬业爱岗,师德高尚,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业务能力强。对学生有爱心,有耐心,深入细致并能执着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5、勇于开拓,锐意进取,能针对目前学校生源状况,肯在教育教学管理上下功夫;因材施教,积极参与学校综合治理,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勤于管理。

  6、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服从安排,顾全大局,吃苦在前。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必须是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其基本条件同优秀党员;

  2、在党组织的建设中发挥出积极作用,认真贯彻执行

  学校党委的指示和决议;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和教育;深入了解、反映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做好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评选办法:

  1、成立“校园十佳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评选时间安排:

  4月21---5月16日:各党支部做好学习和宣传工作,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党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5名优秀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

  5月19-23日:校园十佳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党支部上报的候选人情况,分别按得票多少选出前10名优秀党员、前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名单;

  5月26-30日:校党办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投票,产生8名优秀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各党支部根据所在支部产生的候选对象组织候选人的事迹材料;

  6月2-6日:学校党委公示8名优秀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情况,校党办将候选人事迹材料印发到各党支部、各科室组织学习,并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听取意见;

  6月9---13日:召开党委会,确定学校“十佳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名单,校党委拟文并准备荣誉证书及奖金;

  6月16-7月1日:校党办积极组织宣传“校园十佳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事迹并召开表彰大会。

  五、有关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

  2、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各支部在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时,要坚持评选条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平衡照顾,真正把党内外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3、要把评选推荐工作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对照党员标准和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找差距。通过评选推荐,要使广大党员受到一次党员标准的再教育,增强做全格党员的自觉性,激励广大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充分发挥共产党的模范带头作用。

第2篇: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身边正能量,展示本校共产党员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服务群众的风采,学校党支部决定举办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全体共产党员

  二、评选条件

  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五带头”要求,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带头学习提高。信念坚定,认真学习理论,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做好工作的本领。

  2、带头争创佳绩。爱岗敬业、埋头苦干、乐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

  3、带头服务师生。牢记宗旨,顾全大局,以身作则,吃苦在前,做好表率,受到好评。

  4、带头遵纪守法。遵守维护党的纪律,执行党组织各项决议,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依法执教。

  5、带头弘扬正气。有良好师德、教风和学风,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评选办法

  1、支委会讨论评选方案和日程安排。

  2、党员大会传达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通知。

  3、广泛发动,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广大党员意见,认真进行推荐评选,产生校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

  4、上下结合,严格把关。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在汇总梳理推荐名单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进行讨论研究确定,做到严格把关、好中选优。

  5、党员个人上交事迹材料,并进行公示,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6、抓住庆祝教师节的契机进行表彰,并通过各类载体,将推荐评选表彰工作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积极营造氛围,广泛学习先进、宣传先进,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

第3篇: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

  一、评优目的

  为了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进引领作用,影响和带动全校教职工,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

  二、评优程序

  1、由各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党员按党员人数20%的比例充分讨论酝酿,然后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产生候选人,报学校党委会审议。

  2、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优秀党员名单,并进行表彰,获评对象填写好推荐表上交党委存档。

  3、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在学校宣传窗、校园网站上宣传。

  三、评优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理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能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谋私利、廉洁奉公,深得群众称赞。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具有优良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教育任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教学、科研和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4、有法制观念和组织纪律性。能自觉遵守国法、党纪,积极参加党的活动。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敢于同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5、有群众观点,能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师德高尚,孝敬父母,爱护子女,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6、党员会议、学习、教育实践等活动缺席,党委建设活动个人缴交材料迟交、缺交,党费拖欠、迟交,上课迟到、早退、旷课、旷工,进行有偿家教,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师德考核不合格等,有以上情况之一的不能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

  四、名额分配

  本次拟评选表彰校级优秀共产党员48名:第一党支部9名,第二党支部10名,第三党支部11名,哲理党支部18名。

  五、时间安排

  12月20日前,各支部上报优秀党员候选人名单。12月23日前,学校党委确认优秀党员人选并公示。

第4篇: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组织的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点带面,典型引领,激励我校广大党员同志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作风,积极投身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项任务中,不断提高学校办学质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要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弘扬正气。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参评对象是在册正式党员。

  2、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遵纪守法,党性强,作风正,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顾全大局,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4、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投身学校的各项工作中,

  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计名利得失,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做群众的工作,关心群众生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践行“四有”教师要求,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带头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刻苦钻研业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7、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成绩、班级管理、教育科研、行政工作等各方面工作表现突出)。

  8、对失职、渎职和违纪现象的党员,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选原则

  1、实绩明显与群众公认相结合。

  2、党员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四、评选办法

  1、坚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推荐原则,即以学校党支部为单位,在互相评议的基础上,通过自荐与推荐,经支部委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表,报校党委。校党委根据党支部上报材料,经集体研究,提出候选人名单,经全体党员大会测评后,产生学校优秀党员。

  2、优秀党员要填写《优秀党员审批表》并附事迹材料。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材料在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在无异议的基础上,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表彰。

  4、原则上近两年内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不予以参评。

  五、评选时间及名额

  评选在每年6月中下旬完成,名额比例为全体正式党员人数的15%。

  六、表彰办法

  对荣获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要在校内广泛宣传,让他们的模范事迹在党员队伍以及全体教工中得到发扬光大。在纪念建党94周年庆祝大会上对荣获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进行表彰。

第5篇: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

  党的十七大对全面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战略部署,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健全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中央企业“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国资委党委决定,在2008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保证效果

  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作为党建工作中的一项经常性活动,加强领导,认真制订和完善“创先争优”活动方案,使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通过“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弘扬先进精神,树立模范典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及时总结本企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先进经验和事迹,在党内形成争作贡献、争当表率、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出重要贡献。

  2.全面落实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基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取得新成效;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和创新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有效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发挥作用突出。

  3.尊重人才,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才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4.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5.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新时期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动,理想信念坚定。

  2.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勇于开拓创新,业务精湛,成绩突出;诚心诚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甘于奉献。

  3.坚持党性原则,廉洁自律,敢于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危急关头,能挺身而出;密切联系群众,诚实守信,在党员和群众中表率作用突出,受到党员和群众的普遍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3.自觉学习党的建设理论并运用于实践,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在企业党建实践与创新工作中成绩突出。

  4.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同腐败行为作斗争。

  5.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从事企业党务工作两年以上。

  三、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包括中央企业总部和中央企业在各地的所属企业。

  (二)推荐名额原则上按中央企业党组织数及党员数进行分配,详见《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四、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以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为单位,具体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

  (二)推荐对象原则上应是本企业表彰对象,同时要向生产经营和科研工作第一线倾斜。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认真把关,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要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基层党组织、党员、职工群众及纪检部门的意见。企业推荐数不超过分配名额数(名额数较少的企业,在总名额不变情况下,经与国资委党委组织部沟通后,可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项之间进行调整)。

  (三)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按要求填写《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中央企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中央企业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和《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排序表》,同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四份(其中排序表和事迹材料需附软盘,审批表和排序表中填写的单位、姓名及职务要准确规范),于20xx年5月10日前报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四)国资委党委成立评审委员会,依据评选标准对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资格审查,评选确定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提交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

  (五)召开国资委党委会,研究决定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六)经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在国资委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反映,其所在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如确有问题或不能及时上报说明情况的,经国资委党委领导同意,取消该集体或个人的受表彰资格,不再补报。

第6篇: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

  局机关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全局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不断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拟于每年“七一”前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在思想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顾全大局,服从组织需要,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模范作用。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强,模范践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熟悉业务,爱岗敬业,立足岗位,甘于奉献,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交纳党费,始终保持与党组织的联系。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不计较个人得失,无私奉献。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抓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中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卓有成效开展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发挥作用,旗帜鲜明维护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抵制权利腐败,廉洁高效,党建和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在群众中有较强的威信。

   二、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评选范围: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局机关党委管理的基层党组织、中共正式党员和从事党务工作干部;

  表彰名额:每个支部各推荐1名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评选程序及方法

  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的方法进行。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

   1、支部推荐。各支部接通知后,要对评选表彰工作迅速作出部署,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上报机关党委。

   2、党委审核。局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推荐的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审核酝酿;随后,召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提出表彰初选名单后报局党组审批。

   3、集中公示。对确定的表彰初选名单,在局机关进行公示,使评选活动同时成为学习先进事迹、借鉴先进经验的过程。

   4、表彰奖励。“七一”前,根据评选和公示情况,研究确定表彰奖励名单,报局党组批准后下发表彰通知。

  四、组织领导

   (一)各党支部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尤其要注意挖掘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新典型。

   (二)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真正把战斗力强、表率作用好、事迹突出、群众威信高的评选出来。

   (三)要把评选工作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把学习全国典型和学习身边典型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学习身边人,干好当前事”,进一步营造局机关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党员以实际行动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标签: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