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写好实用文档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纪委监委对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附工作制度范文(优质6篇)》,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工作制度是指机关单位或者企业单位为了维护企业单位的正常运作,规定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规范,完善企业流程的一种规范准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纪委监委对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附工作制度范文(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纪委监委对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附工作制度
“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整改落实日常监督,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翻看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反馈的新闻可以发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代表中央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时,都有这样一句话。这在十八届中央巡视反馈中是没有过的,意味着十九届中央将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任务交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以“外在压力”倒逼被巡视党组织将巡视整改抓到位、抓到底,以“监督常在”促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担负起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的责任,是党中央强化巡视整改的创新举措。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然而,不论是十八届中央巡视“回头看”还是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巡视整改不到位都是一个突出问题:有的被巡视党组织在巡视组撤离后基本上就不管整改了,制度制定后就摆在那不下发,锁在抽屉里敷衍了事,没有真正落实;有的巡视整改前紧后松,呈报巡视整改报告后,整改力度就明显减弱了;有的巡视整改说做不一、不严不实,存在挂空挡、走过场现象……分析个中原因,除了主体责任不落实,还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对整改的日常监督弱化、缺位甚至缺失。2017年7月1日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从以往的情况看,对巡视整改的监督,较多依靠巡视工作本身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视整改的关心、对整改效果的关注不平衡,尚未形成监督合力。
俗话说:“井无压力不喷油,人无压力轻飘飘。”如果缺乏监督,少了外力的鞭策,就有可能因为松懈而虎头蛇尾,因为敷衍而自欺欺人。中央强调巡视整改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这就是说整改不是一时一事,不是一锤子买卖,不是交了整改报告就大功告成,必须持续跟进、精准发力。鉴于此,中央在制定中央巡视工作规划时,明确要求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视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正如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所说,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是一种过程的监督,有利于实时的监督和管控,从而从过程上保证巡视整改长流水、不断线,在“长”和“常”上多做文章,特别是紧盯一些重点问题和具体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紧盯一些需要花较大力气啃的“硬骨头”和较长时间治理的沉疴痼疾驰而不息抓整改。
强化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提出的新要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监督是其首要职责、基本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需要有的放矢,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督查正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一个抓手。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纷纷成立了监督检查室,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已成为监督检查室的一项重要职责。通过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定期督促整改工作,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持续跟踪督办,巡视整改的外在压力和内生动力就会增强。
今年5月,江苏省纪委监委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增强巡视与纪检监察工作合力,着力提升监督工作效能的意见》,要求强化巡视前、巡视中、巡视后、日常4个阶段的协调协作,确保巡视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有效贯通。针对20xx年省委巡视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近期江苏省纪委监委成立5个督查小组,首次对巡视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整改责任是否履行、整改措施是否完整、整改成效群众是否满意、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等。由此,纪检监察机关与巡视工作的协作,就从巡视对象确定到重要情况沟通,从优先办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到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查,形成一种接续的、协同的效应,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凸显监督效能。
对于组织部门来说,加强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一方面要对巡视移交的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违反换届纪律等方面问题积极抓好整改,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中整治,另一方面,要对反映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及时跟进,把日常了解干部的情况和巡视结合起来,动态解决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该调整的调整,该免职的免职,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最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对高举轻放、应付交差、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如天津利和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在20xx年5月十届天津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后,对整改不重视,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甚至边改边犯,直至20xx年12月十一届市委巡视进驻,绝大多数问题仍未得到整改。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时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白文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
7月23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向湖南省委反馈巡视意见后,湖南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会上成立了巡视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傅奎任组长,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王少峰任副组长,负责对整改任务全程跟踪督办、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强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将与巡视机构督查督办、群众监督等形成合力,构建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真正确保巡视发现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主任邓联繁表示。
第2篇: 纪委监委对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附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推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促移交事项的办理,提高巡察成果运用成效,根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巡察工作管理办法》、《*********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聚焦问题、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在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巡查整改监督工作实行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统筹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问责,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的联动工作机制。
第四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一)监督检查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和移交事项的办理情况;(二)发现和了解新的问题线索;(三)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第五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采取回访监督和日常监督两种方式。
回访监督由巡察组负责。按照“谁巡察、谁回访”的要求,相关巡察组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监督。
日常监督由巡察办负责。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后,巡察办负责对巡察整改情况,特别是对被巡察单位整改遗留问题、未办结的巡察移交事项及巡察组回访监督中新发现的问题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适时进行监督。
第六条巡查整改监督采取的方式方法
(一)电话催办、函询;
(二)召开会议;
(三)个别谈话、约谈;
(四)调阅复制相关资料;
(五)问卷调查、民主测评;
(六)实地调研、暗访;(七)接受职工群众举报;
(八)经领导小组同意的其他方式方法。
第七条巡查整改监督的基本程序
(一)建立日常监督台账。巡察办对巡察组报送备案的巡查整改事项及巡察组回访监督中新发现问题和移交事项进行梳理分类、登记编号,建立日常监督台账。
(二)立项报批。根据日常监督事项,制定监督方案,明确监督方式、步骤和要求等,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三)监督了解情况。按照“一般事项催报监督、重要事项专项监督、重大事项联合监督”的要求,对一般性监督事项,可通过电话催办、发函催办等形式督促被巡察单位按期如实上报办理情况和结果;针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问题事项,可以采取专项监督的方式进行;对一些涉及公司全局性、系统性的复杂事项,巡察办可以会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监督。
(四)对账销号。对督办事项跟踪了解,及时掌握动态,根据整改进度,认真对账销号。
(五)报告监督结果。监督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写出监督报告,全面准确及时地将监督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六)反馈监督意见。根据监督情况,经领导小组同意,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督建议。对监督建议提出的要求进行跟踪监督,直至事项办结。
第八条做好巡查整改监督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次巡查整改监督工作结束后,及时收集整理巡查整改监督情况相关材料,立卷归档,交公司党委办公室存档。
第九条被巡察单位整改不力、拖拉推诿、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甚至拒不整改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纪委监委对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附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监督,推动巡察整改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xx-20xx年)》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巡察整改监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加强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第三条 巡察整改监督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按照职责任务,密切配合,有序衔接,抓好落实。
第四条 巡察整改监督中,县纪委监委的职责和任务:
(一)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通过调阅资料、实地调研督导、参加民主生活会、发函督办、回访督查、约谈函询等方式,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精准发力,持续跟踪督办,整改监督情况定期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突出工作重点,紧盯关键环节,重点监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指导乡镇纪委和有关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好监督责任。在整改部署阶段,重点监督被巡察党组织及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重视程度、安排部署、整改方案等;在集中整改阶段,重点监督是否真整实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在集中整改之后,重点监督未整改到位的事项是否持续整改,整改成果是否巩固,是否建立长效机制。
(三)把监督巡察整改与问题线索处置、政治生态研判等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巡察监督威慑力,促进形成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整体合力。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自接受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办反馈办理情况。
(四)对监督发现和巡察移交的干扰巡察工作或者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典型案件通报曝光。根据巡察整改监督情况,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开展集中督查、专项督查等意见建议。
第五条 巡察整改监督中,县委组织部的职责和任务:
(一)把督促巡察整改与组织部门选人用人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巡察反馈的党的领导、选人用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问题,统筹督促抓好整改。
(二)把日常了解干部情况和巡察结合起来,动态解决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三)根据巡察整改监督情况,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开展集中督查、专项督查等意见建议。
第六条 巡察整改监督中,县委巡察办的职责和任务:
(一)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负责巡察整改监督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配合、汇总报告等工作。
(二)巡察反馈后,建立完善巡察发现问题、移交问题线索等清单,加强巡察整改台账管理,做好巡察整改监督的基础工作。
(三)向县纪委监委移交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向县委组织部移交反馈意见,向相关县级领导干部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其主管或职责范围内巡察发现的问题,并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督查督办。
(四)了解掌握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和问题线索情况,定期汇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集中办理情况和巡察整改监督情况,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提出开展巡察整改集中督查、专项督查及问责追责等建议。
(五)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好巡察整改,按要求报送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协助审核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点人点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以及县委主要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批办、交办的事项进行督办并及时报告。
第七条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分别确定具体承办股室,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专门联络人员,加强联系沟通,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提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八条 县委巡察办加强组织协调,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列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将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精神,通过适当形式传达学习,作为跟进监督、督促整改的指导依据。
第九条 巡察期间,对巡察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立行立改”建议的,县委巡察办及时通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进行跟踪了解、督查督办。
对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确有必要及时办理的,县委
巡察办报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移交县纪委监委办
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县委巡察办。
巡察期间,被巡察党组织有拟提拔人选的,县委组织部或干部考察组应当征求县委巡察组的意见。
第十条 县委巡察办会同县委巡察组优化反馈流程、突出
重点内容、明确整改要求,增强巡察反馈的权威性针对性。县
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
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反馈会。
第十ー条 巡察反馈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者授
权县委巡察办)向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通报有关情况,移
交巡察反馈意见等材料。
第十二条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根据每轮巡察移交情
况,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方案,派员参加被巡察党组织
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加强指导督导,持续跟踪督办巡察反
馈问题整改,督促做好整改公开工作。
第十三条 县纪委监委于每轮巡察反馈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方案;每轮巡察反馈后3个月内审核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以及后续整改情况报告,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协助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提供县纪委监委,汇总整理后及时反馈被巡察党组织。
第十四条 每轮巡察反馈后1个月、6个月,县委察工作
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汇报,县纪委
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每轮巡察反馈后6个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
织部、县委巡察办共同组成督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
况进行全面督查。
第十六条 县委巡察办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提出对
有关单位和个人问责追责的建议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应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将处理情况反县委巡察办。
第十七条 县委巡察办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统等协调、跟踪督促,建立巡察成果运用管理台账,通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向县委汇报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县纪委监委定期汇总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并通报县委巡察办。
第十八条 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回头看”时,充分听取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通报。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承担日常监督职责的相关料室派员参加巡察“回头看”,持续强化再监督。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巡察办承担。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第4篇: 纪委监委对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附工作制度
建立整改问题发现机制。深化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委巡察办联动配合,细化责任分工,通过专项检查、定期回访、对比分析、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受理举报等6种方式,定期组织开展巡视巡察整改情况联合专项检查和跟踪回访,紧盯整改问题,强化“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综合运用线索数量对比分析手段,突出检查回访的随机性和着力点,采取听取汇报、谈话了解、实地调研等措施,重点检查在巡视巡察整改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杜绝以报送材料、填写表格代替实际整改。
建立移交线索处置机制。实行党组织“主体整改”、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整改”、巡察办“督促整改”的工作联动模式。区委巡察办把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衔接、汇总、督办和处置办结情况作为整改工作重要抓手,切实担起“主责主业”;实行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管理台账、联系党组织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举报管理台账“双台账”管理,整合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组和协作区力量,对巡视巡察移交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实行优先处置、集中办理、销号管理;压实党组织整改的主体责任,制发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设立整改责任人,确保巡视巡察反馈后3个月内得到全部处置。
建立落实效果评估机制。通过自查评估、阶段性评估、问卷式调查、定期性汇报等方式,做细巡视巡察整改落实问效环节,实现环环相扣。集中整改结束一周内,督促承担整改任务的党组织自查评估,并形成整改办结认定书,会同佐证材料报送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和纪检监察组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对每个被巡察党委(党组)整改情况至少开展评估两次,形成阶段性评估报告。同时,对承担巡视巡察整改任务的党组织和党员开展问卷调查和满意度测评。定期召开区纪委常委会,听取巡视巡察整改评估情况专题汇报,结合自我评估、阶段性评估、满意度测评情况,对整改成效总体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反馈,切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第5篇: 纪委监委对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附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督查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督查工作特指委机关内部督查,目的是加强联系沟通、明确工作任务、督促工作落实,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决策部署。
第二章 督查内容
第三条 督查内容
1.重要会议决策事项。市纪委全会、书记专题会、常委会、专项工作会等重要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2.重要文件的贯彻执行事项。中央、省委、市委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重要文件的贯彻执行事项。
3.领导批示事项。委主要领导同志对专项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事项。
4.其他需要纳入督查管理的工作事项。
第三章 督查责任主体
第四条 市纪委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督查责任主体,负责制发督查通知(单)、做好督查管理、监督督查事项落实,并适时向市纪委主要领导反馈督查情况;定期编写督查工作通报。
第五条 各责任部室是督查事项的具体工作落实责任主体,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督查工作联系人,负责本部室工作事项的统筹推进落实,并及时向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
第六条 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是工作作风监督责任主体。对在重要工作推进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及时介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章 督查工作方式
第七条 督查工作方法步骤
1.制发《督查通知(单)》(以汴纪督文号印发)。对重要任务事项,市纪委办公室应及时制发《督查通知(单)》,建立台账,明确任务内容、牵头部室、配合部室、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督查通知(单)》主送工作责任部室,涉及县区、派驻机构的工作任务,同时送市纪委联系执纪监督室。
2.督促提醒。对于一般任务事项,市纪委办公室通过电话等方式及时提醒,对于重要任务事项,采用书面形式抓好督促落实,并做好记录。
3.成立督查工作小组。对于督查面较广,或者任务事项复杂,市纪委办公室报请市纪委主要领导同意,成立由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督查工作小组,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第八条 提升督查工作效能。要创新督促检查方式方法、科学安排督查工作,严格控制督查的总量和频次,防止督查检查重复扎堆。
第五章 督查工作机制
第九条 任务分解制度。对于复杂的工作任务,市纪委办公室要及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牵头部室、责任部室、责任人和任务时限,并结合实际制定督促检查任务台账,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
第十条 批示件办理制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办理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件,准确领会领导意图,按照批办性批示、指导性批示、参阅性批示分类办理。对需要督办的事项,明确办结时限,加强跟踪催办,确保落实到位。要善于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推动同类问题解决。
第十一条 工作进度报送制度。各责任部室应及时向市纪委办公室报送任务进度和完成情况。
1.及时报送。工作任务确定后,各责任部室要尽快确定工作方案、工作措施、时间节点及具体责任人,由督查工作联络人及时向市纪委办公室报送。
2.定期报送。各责任部室承担的列入督查范围的工作任务,需长时间推进且尚未完成的,要在每月25日前,以条目形式,向市纪委办公室报送,说明工作进度、存在问题、下步计划和工作措施等。如个别任务事项有其他要求的,按具体要求报送。
第十二条 决策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市纪委办公室要及时催报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审核把关、汇总分析,形成通报并向领导报告情况。
第十三条 督查专报制度。对在一定时期内,涉及多部室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及时向领导提交专题报告。
第十四条 督促整改制度。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建议,督促有关部室列出清单、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限定时间、开展整改,并及时反馈情况,坚决防止整改落实走过场、打折扣。
第十五条 挂账督办制度。对督促检查任务台账明确的事项,实行跟踪督办、对账销号。对领导同志多次批示要求解决或久拖不决的问题,综合施措,重点督办。
第十六条 核查复核制度。对督促检查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核查和复核,实地查看情况,坚决防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确保问题妥善解决、工作真正落实。
第十七条 安全保密制度。督查台账由专人保管,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六章 督查结果运用
第十八条 用好正反典型。市纪委办公室根据督查工作需要,每季度对各责任部室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采取适当的形式进行通报。工作任务完成好的部室给予通报表扬,工作任务推进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责任部室给予批评。
第十九条 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与机关日常考核奖、文明奖、综治奖等奖励奖项的发放挂钩(具体挂钩事宜由书记专题会研究后实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县区纪委监委及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统一管理机构)的督查工作可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6篇: 纪委监委对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附工作制度
抓好巡察整改监督是组织部门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践行“两个维护”和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的重要抓手。组织部门作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重要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建立组织部门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机制,以“外在压力”倒逼被巡视巡察党组织将整改抓到位、抓到底。
要理好问题,做好集中研判。问题明确才能对症下药、靶向治疗。通过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报告、联系巡察机构就巡察发现的党建方面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形成的报告,结合移交的领导干部情况汇总等方式,专门召开研判分析会议,进一步明确被巡察党委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系列问题,提出整改的明确要求。
要抓住重点,提高督查质量。明确日常监督的任务、重点,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查账。以“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为目标,重点督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情况,以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制度建设、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等方面的内容,看问题整改是否落地有声,看办理结果是否经得起历史检验,看是否举一反三,切实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在督查方式上,以“听、查、访、看、评”为主进行综合督查。
要注重结合,加强干部了解。加强干部经常性考察,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地考察了解干部,全面掌握干部工作、生活、社交情况,从而对干部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实际工作中,要注重把日常了解干部情况与巡视巡察整改监督相结合,将整改工作情况和实效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内容,对反映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及时跟进,动态解决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等存在的问题跟进管理。同时,建立日常监督档案,从而能够更加准确地了解班子、认识干部,避免“一次考察定任用”现象。
要进行问责,强化责任落实。问责是一把利剑,也是一把手术刀,为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做到精准问责,要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实行“四不放手”:即问题线索没有查清弄实的不放手、问题整改不彻底的不放手、相关责任人处理不到位不放手、制度建设不健全的不放手。督查成果要通过巡察办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经领导小组审议后,对整改被动应付、雷声大雨点小、有雷声无雨点的,组织部门将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