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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务接待方案6篇

分类:实用文档发表于 2023-07-23 14:05阅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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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单位公务接待方案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 单位公务接待方案

按照0人社字[2014]5号文件精神,我局进行了精心组织和严格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市00局自接到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专门召开了会议研究部署全面自查工作。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00任组长,00任副组长,成员:00。由00负责具体抓“专项检查”工作。

二、 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市00局“专项检查”小组,根据文件精神和00局工作的实际,组织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深刻领会“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小组成员进行自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三、 制定方案,具体落实。

市00局“专项检查”小组研究制定了自查方案,针对文件要求,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领导高度重视,我局在人员录用交流、考核奖惩、职务升降、辞

职辞退、教育培训等工作中,一直严格执行公务员法,通过这次自查,没有发现我局有规避公务员法的行为和其他有关违规行为。受00局行政编制少的限制,多少来我局没有考试录用公务员,目前,我局领导编制职数为3名、副调研员1名、主任科员1名、科员3名。实有人数为副调研员1名、主任科员1名、科员1名、提前离岗享受调研员待遇2名。

在这次全面自查工作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也受到了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意识,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特此报告

第二篇: 单位公务接待方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发〔2006〕9号,以下简称中央实施方案)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工作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06〕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适应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深入调研,明确政策,稳步推进,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基本建立起充满生机活力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我市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生态工贸港口城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实施范围

根据《公务员范围规定》,下列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我市各级机关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是:

(一)各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各级党委工作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人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秘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五)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人员。

(六)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行政人员。

(七)各民主党派和各级工商联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下列人员,其人事关系所在部门和单位不属于公务员范围机关的,不列入公务员范围:我市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副主任、常委、专门委员会成员;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副主席、常委、委员;各民主党派委员会委员、常委、主委、副主委和专门委员会成员,工商联执行委员、常务委员会成员、会长、副会长和专门委员会成员。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公务员法实施入轨以后,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要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全面实施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

2006年重点做好公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和工资套改等项工作。按照自上而下、先易后难的原则,在市、县、乡三级机关依次进行。

(一)公务员登记

1、登记工作采取由各机关统一组织的形式,实行逐级负责制。各机关要按照《漳州市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经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确定登记对象后,由干部人事部门填写《公务员登记表》,与本人见面后按照规定上报有关机关审核、审批、备案。

2、领导成员的公务员登记由领导成员所在机关的干部人事部门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有关机关审核、审批、备案。

3、今后,通过考试录用、选任、委任、调任、公开选拔、军转干部安置、高校毕业生选调等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都要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4、《公务员登记表》作为确认公务员身份的依据存入公务员个人档案。

5、在进行公务员登记工作时,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建立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有关建立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将根据中央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另行部署。

6、全市公务员登记工作在年底前结束,市级机关登记工作原则上10月底结束,县(市、区)、乡(镇)级机关登记工作原则上11月底前结束,12月进行检查验收。

(二)确定职务与级别

1、公务员职务根据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限额、职位等设置,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公务员职务名称应当与机构规格相一致。

2、根据《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

3、确定公务员职务,应当在规定的职务序列和职数限额内,按照职务任职条件和程序进行。

4、公务员级别应当根据其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5、对己超出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和非领导职务人员的机关,在这次实施公务员法入轨阶段,可以按公务员的现任职务登记,但要采取措施,逐步消化,达到规定的领导和非领导职务职数限额。

6、今后,对己超职数配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人员的机关,除新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外,不得再配备相应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人员;对未调整到规定的职数限额的,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办理该机关新配备的相应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任职手续。

7、今后,对不按照规定的职务职数要求、资格条件及程序等设置职务、确定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不予批准或者备案;己经作出的决定一律无效,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予以纠正。

8、在国家有关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规定出台前,我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进行管理。

(三)进行工资套改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是实施公务员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公务员登记和职务与级别确定完成后,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文件要求进行工资套改。公务员按照确定的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按照确定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四、非领导职务设置与管理

(一)市级各机关和县(市、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规定,对本机关或本县(市、区)级机关的非领导职务设置提出具体方案,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二)各级机关的非领导职务名称按公务员法的规定,不再使用其他职务名称,原非领导职务名称中的助理调研员改称为副调研员。因职业特点需要使用其他非领导职务名称的,须按规定的程序报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三)市级机关调研员和副调研员职数,不得超过县(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调研员不得超过调研员和副调研员职数的30%;市级机关和县(市、区)级机关的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乡(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乡(镇)机关设置科员、办事员非领导职务。

(四)今后,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非领导职务设置范围、突破职数比例限额、使用不规范职务名称、放宽任职条件的,不予批准或者备案;己经做出的决定一律无效,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处理或者处分。

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是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参照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批权限和程序,确定列入参照管理单位。对于公务员法实施以前列入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要重新进行审批。经批准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要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我市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有关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待中央和省文件明确后另行部署,原则上与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同步进行。

六、组织领导

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我市县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机关各部门,要由主要领导负责,组成由组织、人事等部门参加的工作班子,负责本地本部门实施公务员法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漳州市的实施方案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各县(市、区)的实施方案经漳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漳州市市直机关单位的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漳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各级各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注意调查研究,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解决,妥善处理。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明纪律,维护法律的权威。要把是否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是否按照规定确定职务与级别,是否严格执行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各项配套的政策法规等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督促检查。对违规进入机关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确保公务员法顺利实施。

本工作方案由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漳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三篇: 单位公务接待方案

为认真做好县人事劳动仲裁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县人事劳动仲裁院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高县人事劳动仲裁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增强工作人员的政法素质和业务技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明确县人事劳动仲裁院在我县经济建设和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责,明确人员的岗位责任,落实好县人事劳动仲裁院和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充分发挥人事劳动仲裁工作在促进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二、实施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实施范围。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严格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进入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截止县人事劳动仲裁院批准为参照管理的文件下发之日,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进入的在编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县人事劳动仲裁院在编在职人员;

2.在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截止单位批准为参照管理之日,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

4.截止单位批准参照管理之日,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

5.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单位批准为参照管理之日,原为工勤人员后转入管理岗位满3年以上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转聘在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以上,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可列入参照管理对象。

三、组织实施

(一)思想发动

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使县人事劳动仲裁院工作人员明确参照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参照工作的思想认识,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公务员法》和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职位设置

按照县编委确定的单位编制限额,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科学合理地设置若干个职位(岗位),职位数不得超过编制数。同时,根据设置的职位(岗位)编制职位说明书,明确职位名称、职责任务、资格条件,作为日常录用、考核、晋升、培训等管理的依据。

(三)人员登记

1.资格审查:县人事劳动仲裁院拟登记人员,按规定本人填写《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审核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同时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任职证明、加分的获奖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给所在单位审核。对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张榜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对不属于参照范围对象或者不符合参照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取消登记资格。公示期满后,将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2.组织考试:经审查符合拟登记资格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命题、阅卷和具体考务工作。考试时间和具体考务工作另行通知。

3.考察:按参照核定的编制限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对笔试入围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考察,并作出综合评定。

4.人员登记:经考试、考察合格的人员予以登记,并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5.其他暂缓登记对象:见习期未满的工作人员;受行政、党内警告处分未满半年;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未满1年的;行政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和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处分未满2年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近2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暂缓登记对象纳入编制和职数限额内,待暂缓情形消失后,再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6.不予登记对象:受劳动教养或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处罚的;因其它原因不能登记的。

四、人员分流

(一)截止单位批准参照管理之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含工勤岗位人员)。

(二)曾受劳动教养或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处罚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分流到其他企事业单位。

(三)其他未登记人员,坚持内部消化为主,可调剂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

五、参照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参照管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及各项配套政策法规,不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参照机关公务员确定职务与级别,执行机关的工资制度。

(二)参照管理单位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有规费收入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在县编办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指导下,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向全体工作人员做好政策规定的宣传工作,公开标准和条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实施工作完成后,要认真做好自查总结和验收工作,妥善处理好参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及时请示,慎重处理,确保干部职工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

第四篇: 单位公务接待方案

为加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推进公务员考核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全面准确的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XX》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机构设置

(一)局党组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保障考核方案正常组织实施。

(二)局成立平时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组成,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成员由其他党组成员担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人秘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担任。

1.考核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审议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审核考核对象个人总结,组织、指导、监督平时考核工作,受理考核结果复核申请,确定考核等次结果。

2.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定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汇总公开考核结果等工作。

二、考核对象

本单位管理权限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职位职责、党组布置的工作任务等为依据,以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基础,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现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管理

公务员平时考核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年度最后一个周期的平时考核可以结合年度考核一并开展。平时考核领导小组于每年的4月、7月、10月底前完成上一季度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并将《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表》和情况报告报区委组织部。

(二)个人工作小结

考核对象对照平时工作进展情况,对周期内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表现及遵规守纪等情况进行简要小结,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记实表》。

(三)等次审核评鉴

审核评鉴应当结合工作任务督办和日常了解等情况,注重公务员担当作为表现情况,结合个人工作小结及工作表现,综合研判,保证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考核对象提交《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记实表》后,由分管领导在“审核意见”一栏中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提交平时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五、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广东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条款,平时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好的等次占参加平时考核人数的40%内。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中产生。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两次以上,年度考核原则上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六、其他说明

(一)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1.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

2.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工伤、产假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公务员,参加平时考核,一般可确定为较好等次。公务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可以补定等次;其中,给予警告处分的,不得补定为好等次。公务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含受处分之前和解除处分后,下同),参加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公务员受党纪处分的,平时考核结果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公务员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得知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局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反映。

本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自2021年7月起开始实施。

第五篇: 单位公务接待方案

20_年已经过去了,在局领导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同志们的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思想上、业务工作水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_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学习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20_这一年来我自己个人的工作总结报告一下:

一、加强政治思想学习。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重要前提,是保持奋发向上和与时俱进精神状态的动力源泉。一年来,本人自觉提高学习积极性,以积极的态度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时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并以此指导个人的言行。树立了“讲工作、讲团结、讲奉献”,“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理由”的个人工作信念,成为自己“基础工作做牢、创新工作突破”的动力,不仅自己能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而且还利用多种渠道和途径,经常向工作对象作宣传引导工作。在学习中,能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努力做到围绕主题、把握灵魂、领会精髓。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更加充满信心,同时增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纵深发展的主人翁责任感。

二、完成本职岗位工作的情况。

一年来,我以负责的态度努力完成个人承担的各项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年度部门全部工作任务:

1、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各种农博会。今年5月份成功组织两家企业参加省政府在深圳举办的首届“山东名优农产品及食品在深圳展示订货会”。9月份又组织3家企业参加了“青岛国际农交会”11月份又参与筹备了在临沂举办的首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与流通博览会”并制定了《临沭县参加中国农产品加工与流通博览会筹展实施方案》。以及各项具体的会务准备工作。农博会参展期间共签约7个项目,金额1850万元,达成合作意向23个涉及金额5200多万元。通过参加农博会,为我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沟通信息、扩大宣传、寻找商机,提高了知名度,拓展了市场空间。

2、认真做好我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的统计调查工作。今年2-3月份组织开展了20_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及20_年底前形成的符合一村一品专业村(镇)条件的调查统计工作。经过历时近2个月的调查统计工作,完成了我县08年度的统计调查工作,为进一步摸清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提供了详实的数据。

3、积极推荐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做好省、市级财政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工作。09年推荐了临沭县宝康工业油脂有限公司、临沂东盛伊思德食品有限公司、山东三兴食品有限公司、临沭县供销棉麻有限公司、山东省沂蒙老区酒业有限公司、临沭祥兴工艺品有限公司等6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09年省、市级农业产业化财政贴息项目,申请贴息资金253.27万元。

4、认真筛选,推荐第五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_年9月份推荐上报了临沂市金波食品有限公司、临沂连兴工艺品有限公司等11家农产品加工企业,经市专家组评审,已有7家被市政府认定为第五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5、做好个人工作计划,做好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监测工作。每个季度末通过网上监管系统对我县兴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金沂蒙集团两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进行监测,使每两年一次的动态监测变成了一种常规的监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6、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工作。20_年我县承担600人的阳光工程培训任务,为切实做好阳光工程培训工作,与县财政、劳动、科教等七部门共同制定并下发了20_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公开认定了培训基地,并从上好第一课开始加强对阳光工程培训的监管工作。到12月底前保质、保量地完成今年的阳光工程培训任务。

7、组织企业负责人和新型农民参加培训学习。今年4月份组织我县的金沂蒙集团、兴大食品集团两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工作人员到济南进行了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网上监管系统培训学习。9月份组织我县龙头企业负责人参加《20_年全省出口型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学习。11月份又成功组织20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到青岛农业大学进行为期7天的培训,为我县培养了一批掌握现代农业产业经营管理知识和创业技能,懂政策、能创业、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创业型农村实用人才。

8、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项目。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_年共上报了《山东省临沭县蒙香花生色拉油项目》、《山东三兴食品有限公司烘干蔬菜脱水生产线项目》、《临沭县昌盛面粉日产300吨扩建项目》、《国家蔬菜(大蒜)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20_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等6个项目。

9、完成各种调研报告。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了《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研报告》《金融危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影响及对策》,《龙头企业在农民增收中的作用》,《蔬菜脱水行业发展情况》等调研报告。

10、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今年以来,综合科坚持“一岗双责”,多方联系,寻找招商信息,完成我局分配的30万招商引资任务。

三、自身廉政建设和遵守纪律的情况。

作为一名部门负责人,一年来能自我严格要求,能自加压力,有忧患意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注重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从没请假和迟到早退现象,加班加点,从不计较报酬,有奉献精神,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方面能做出表率。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低调做人,高调做事,求真务实,善于与人共事,团结合作,分工不分家,能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负责人完成工作,服从领导和组织的安排,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度还不够,特别是具体事务性工作多的时候,对自己在理论提高方面要求的标准不够高;二是更多的深入下去、深入到工作对象当中还不够,存在着坐办公室多,到下边少的现象;三是如何在部门和岗位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做的有欠缺,意识还不够强。

第六篇: 单位公务接待方案

为加强对机关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性能,科学评价其工作过程,为年度评价奠定基础,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会局关于印发西市公务员平时评价方法(试行)的通知》,结合市体育局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查原则。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平时表现和工作业绩为重点,落实领导与群众结合、定性考核与量化考核结合,贯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业绩的原则。

二、审查内容。

主要包括德、能、勤、成绩、廉五个方面。具体来说,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司的指示和命令,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情况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公务中坚持原则,坚持公务,政治清廉等情况3、工作中表现的学识水平、业务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4、工作责任感和工作心,履行职责、和谐、团结协作精神5、勤奋程度和工作状况6、承担工作任务的难易度7、完成工作量和工作效率、8、工作效率创新情况、工作效率创新情况以上内容根据职场特征和公务员职场责任的不同,可以进一步细分审查内容,重视。

三、审查标准。

评价标准根据评价的具体内容决定,在4个等级之间评分,分别如下

1、好90-100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精准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积极参与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工作方法适当,效果显着,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好,效率高,贡献大

2、好75-89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精准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工作方法适当,有一定成效,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好,效率高,无明显错误和错误,忠于职守,病假、事假每月不超过3天。

3、一般为60-74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精准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能够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重视工作方法,有一定的成效,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好,没有大的错误和错误。

4、差不超过59分。政治、业务素质差,不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工作责任心差,不服从调配,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差,出现明显错误或错误,不按时上班,有缺勤现象。

四、审查方法。

实施个人记录、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定期评价的方法。首先,公务员每天如实填写本人的平时评价手册,每月进行思想、工作总结,其次由分管领导和各科主管科长负责,根据完成各项工作的数量、质量、时限等情况,根据平时评价手册的填写情况,根据平时评价综合每月评价细则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审查,在平时评价手册上综合评价,作为平时评价结果,为年度评价提供重要依据。

五、审查工作的管理。

平时审查由市人社会局综合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每月督促各科平时审查工作,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审查审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各科主持工作的正、副科长是被审查对象,也是本科公务员平时审查的直接负责人,在接受分管领导审查的同时,督促检查本科公务员平时审查手册的填写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评分。

六、审查结果的使用。

无故不参加平时审查的公务员,当年不得参加年度审查的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平时审查手册》的公务员,其主管领导人可以直接确定该审查期为差等级的差等级审查期占半年或半年以上的,当年的年度审查应直接确定为无能。

七、几点说明和要求。

1、县处级领导干部审查按《定西市委管理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审查办法》执行。

2、主管领导是指工作人员的上级行政领导。具体来说,副科长、正、副主任科员员和科学员的主管领导是主持工作的正、副科长主持工作的科室负责人的主管领导是职场管理领导的正、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主管领导是职场的正职领导。

3、职场县级以下公务员,局机关应进一步明确各职场责任,负责人,按要求每天认真、规范、正确填写本人《平时审查手册》,每月最后一周五下午由主管领导评分。评分结果由办公室审查注册。

4、职场公务员的出勤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原则上休假需要伪证,领导同意签字。

5、平时评价的年分是每月评价的平均分。

6、未完成,另行通知,本实施细则由办公室负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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