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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融媒体中心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范文6篇

分类:实用文档发表于 2023-04-21 13:38阅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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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县融媒体中心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范文六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县融媒体中心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制度,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与约束作用,进一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集团公司总部(以下简称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指导思想:薪酬制度改革确立以战略为导向,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努力营造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良好环境,以“劳有所获、多劳多得”为目标,建立一套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激励全体员工为振兴集团的发展和增加公司经济效益而努力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岗位测评和员工贡献作为薪酬分配依据的原则。薪酬制度改革应以岗位测评为依据,同时参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以岗定薪,突出岗位工资的重要地位,提高重要岗位和关键人才的工资水平,合理拉开工资差距。

(二)坚持员工工资水平与公司效益紧密联系、上下浮动的原则。在新的薪酬制度下,员工既能够分享公司收益,又要适当分担市场风险

和人工成本压力,在公司效益稳步增长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工资水平,形成工资能增能减机制。

(三)坚持员工工资按业绩贡献分配的原则。公司员工工资的分配与绩效管理和考核制度紧密联系,通过加大活工资分配,充分体现员工业绩贡献差别,发挥正确导向作用,形成竞争机制。

(四)坚持配套改革、机制创新的原则。公司薪酬制度改革与优化组织机构、合理定岗定编、实施岗位测评、员工竞争上岗、健全考核制度等配套进行,相互有机衔接,逐步形成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市场定位、绩效导向、员工能进能出、职位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良性运行机制。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员工。

第二章员工薪酬制度总体框架

第五条公司总部员工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岗薪为主,一岗数薪,岗变薪变。

第六条公司总部员工收入由基础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和津补贴三部分组成。

(一)基础工资按《集团公司薪酬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岗位绩效工资根据公司总部工资总额、岗位测评结果和劳动力市场价位等因素确定,由岗位等级工资和岗位效益工资组成。

(三)岗位等级工资是员工收入的相对固定部分,岗位等级工资实施宽带薪酬。岗位效益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浮动发放的工资收入。

(四)员工津补贴由工龄、职称津贴和通信、煤气、伙食补贴等组成。

员工工龄每年10元。工龄津贴=10元×参加工作年限

职称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助理级)200元/月,中级400元/月,

高级600元/月。

煤气补贴:每月可按40元/人标准发放煤气补贴。

伙食补贴:每月可按200元/人标准发放伙食补贴。

电话补贴:中层正职领导干部月标准按260元/人执行;中层副职领导干部月标准按140元/人执行;部门办事员月标准按50元/人执行;

驾驶员月标准按120元/人执行。

毕业生补贴:对来集团工作的家住外地的单身大学生,如未提供住房且无职工食堂的,每人可按100元/月标准发放伙食补贴、200元/月

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出纳会计补贴:出纳会计安全保健补贴年标准为100元/人。

第七条公司总部工资总额以上一年工资总额基数及当年经营目标预测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八条公司总部员工退休后,享受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的相关养老金。

第三章员工薪酬制度内容

第九条公司总部员工岗位序列

公司总部职位体系设计为:部门主任、部门副主任、高级业务主管、业务主管、业务科员、工勤人员。

第十条岗位绩效工资设置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当月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月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绩效比×员工的绩效评估分数/100

第十一条岗位绩效工资的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原则正常调整员工的岗位绩效工资。员工在什么岗位,就拿相应的岗位工资;员工岗位调整后,应对其岗位绩效工资进行相应调整。

(一)岗位绩效工资的运行

员工岗位等级工资在职工正常出勤,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情况下,每月按标准支付。岗位绩效工资坚持易岗易薪,随职工岗位的变动而调整。岗位效益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

(二)岗位绩效工资的管理

为建立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岗位绩效工资基准可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各部门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工资支付能力以及各个岗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变动情况等相应调整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调整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应坚持两低于原则。

第四章员工岗位绩效工资的支付

第十二条绩效工资支付形式

在集团参加工作五年以上的总部工作人员,办事员执行业务主管3档岗位工资标准,工勤人员执行工勤二中3档岗位工资标准;在集团参加工作3-5年的总部工作人员,办事员执行业务主管2档岗位工资标准,工勤人员执行工勤二中1档岗位工资标准。在集团参加工作1-3年的总部工作人员,办事员执行业务主管1档岗位工资标准,工勤人员执行工勤一中5档岗位工资标准。本次未满见习期或试用期总部工作人员,一律按集团公司薪酬制度规定实行原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工资支付时间及形式

公司总部实行月工资制,全年每月均以国家法定工作日数计算,可将月工资除以国家法定工作日数,得出每天的工资。

第十四条公司新进人员岗位工资的发放,按集团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新引进的大学生等人才,待见习期考核通过后,按学历与本方案衔接如下:大专纳入科员序列4档;本科纳入科员序列5档;硕士研究生纳入主管序列1档。

第十五条各种假期的工资支付

按集团《2011年薪酬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培训人员的工资支付

员工外出学习、培训期间待遇:

(一)根据工作需要员工经公司批准安排的与岗位有关的脱产学历式专业培训一年或一年以上者,培训期间支付基础工资和岗位等级工资。

(二)员工参加非由单位安排的各种培训活动,按事假有关规定处理。

(三)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短期培训和学习,其待遇不变。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方案实施后,原工资制度和旧岗位工资标准不再执行,按新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根据工作需要,从社会招聘的紧缺人才,可采取协议工资办法。

第十八条其他有关规定与本方案有抵触的,以本方案为准。

第十九条本方案所涉及的有关条款,与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方案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县融媒体中心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制定本方案。

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新的阶段性特征,以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理念。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影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也关系政治和社会建设,必须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树立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发展必须是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平衡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内在统一、相互促进。

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清新空气、清洁水源、美丽山川、肥沃土地、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存必需的生态环境,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必须保护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

树立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理念,自然生态是有价值的,保护自然就是增值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过程,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就应得到合理回报和经济补偿。

树立空间均衡的理念,把握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平衡点推动发展,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增长速度不能超出当地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

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

(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原则。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健全市场机制,更好发挥政府的主导和监管作用,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自我约束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坚持自然资源资产的公有性质,创新产权制度,落实所有权,区分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利和管理者权力,合理划分中央地方事权和监管职责,保障全体人民分享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

坚持城乡环境治理体系统一,继续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和工业污染防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农村地区的覆盖,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加大对农村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资金投入力度。

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既要形成支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又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形成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有效约束,逐步实现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

坚持主动作为和国际合作相结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我们的自觉行为,同时要深化国际交流和务实合作,充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技术和体制机制建设有益经验,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承担并履行好同发展中大国相适应的国际责任。

坚持鼓励试点先行和整体协调推进相结合,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下,先易后难、分步推进,成熟一项推出一项。支持各地区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基本方向,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大胆试验。

(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目标。到2020年,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所有权边界模糊等问题。

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着力解决因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分散开发导致的优质耕地和生态空间占用过多、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

构建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全国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着力解决空间性规划重叠冲突、部门职责交叉重复、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

构建覆盖全面、科学规范、管理严格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着力解决资源使用浪费严重、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

构建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自然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着力解决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偏低、生产开发成本低于社会成本、保护生态得不到合理回报等问题。

构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着力解决污染防治能力弱、监管职能交叉、权责不一致、违法成本过低等问题。

构建更多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发育滞后、社会参与度不高等问题。

构建充分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解决发展绩效评价不全面、责任落实不到位、损害责任追究缺失等问题。

  二、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五)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

(六)建立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制定权利清单,明确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主体权利。处理好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创新自然资源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除生态功能重要的外,可推动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明确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归属关系和权责,适度扩大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担保、入股等权能。明确国有农场、林场和牧场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权能。全面建立覆盖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有偿出让制度,严禁无偿或低价出让。统筹规划,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七)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按照所有者和监管者分开和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整合分散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组建对全民所有的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海域、滩涂等各类自然资源统一行使所有权的机构,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的出让等。

(八)探索建立分级行使所有权的体制。对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按照不同资源种类和在生态、经济、国防等方面的重要程度,研究实行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代理行使所有权职责的体制,实现效率和公平相统一。分清全民所有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全民所有地方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空间范围。中央政府主要对石油天然气、贵重稀有矿产资源、重点国有林区、大江大河大湖和跨境河流、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草原、海域滩涂、珍稀野生动植物种和部分国家公园等直接行使所有权。

(九)开展水流和湿地产权确权试点。探索建立水权制度,开展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确权试点,遵循水生态系统性、整体性原则,分清水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及使用量。在甘肃、宁夏等地开展湿地产权确权试点。

  三、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十)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统筹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健全基于主体功能区的区域政策,根据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不同定位,加快调整完善财政、产业、投资、人口流动、建设用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政策。

(十一)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简化自上而下的用地指标控制体系,调整按行政区和用地基数分配指标的做法。将开发强度指标分解到各县级行政区,作为约束性指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严禁任意改变用途,防止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红线的破坏。完善覆盖全部国土空间的监测系统,动态监测国土空间变化。

(十二)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永续利用,改革各部门分头设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的体制,对上述保护地进行功能重组,合理界定国家公园范围。国家公园实行更严格保护,除不损害生态系统的原住民生活生产设施改造和自然观光科研教育旅游外,禁止其他开发建设,保护自然生态和自然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加强对国家公园试点的指导,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构建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的长效机制。

(十三)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将分散在各部门的有关用途管制职责,逐步统一到一个部门,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职责。

  四、建立空间规划体系

(十四)编制空间规划。整合目前各部门分头编制的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统一的空间规划,实现规划全覆盖。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空间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设区的市空间规划范围为市辖区)三级。研究建立统一规范的空间规划编制机制。鼓励开展省级空间规划试点。编制京津冀空间规划。

(十五)推进市县“多规合一”。支持市县推进“多规合一”,统一编制市县空间规划,逐步形成一个市县一个规划、一张蓝图。市县空间规划要统一土地分类标准,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和省级空间规划要求,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明确城镇建设区、工业区、农村居民点等的开发边界,以及耕地、林地、草原、河流、湖泊、湿地等的保护边界,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的统筹规划。加强对市县“多规合一”试点的指导,研究制定市县空间规划编制指引和技术规范,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

(十六)创新市县空间规划编制方法。探索规范化的市县空间规划编制程序,扩大社会参与,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透明度。鼓励试点地区进行规划编制部门整合,由一个部门负责市县空间规划的编制,可成立由专业人员和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规划评议委员会。规划编制前应当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以评价结果作为规划的基本依据。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全文公布规划草案,充分听取当地居民意见。规划经评议委员会论证通过后,由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政府部门备案。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和较高精度的规划图,并在网络和其他本地媒体公布。鼓励当地居民对规划执行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划的开发建设行为进行举报。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定期听取空间规划执行情况报告,对当地政府违反规划行为进行问责。

五、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

(十七)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的要求,将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实行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与监测,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建设。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和约束机制,调整结构,盘活存量,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十八)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方针,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保障水安全。加快制定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加强省级统筹,完善省市县三级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水机制,促进水资源使用结构调整和优化配置。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主要运用价格和税收手段,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高耗水工业企业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在严重缺水地区建立用水定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加强水产品产地保护和环境修复,控制水产养殖,构建水生动植物保护机制。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建立促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制度。

(十九)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坚持节约优先,强化能耗强度控制,健全节能目标责任制和奖励制。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探索实行节能自愿承诺机制。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及时更新用能产品能效、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建筑物能效等标准。合理确定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并分解落实到省级行政区和重点用能单位。健全节能低碳产品和技术装备推广机制,定期发布技术目录。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监察。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扶持,逐步取消对化石能源的普遍性补贴。逐步建立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建立增加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碳汇的有效机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二十)建立天然林保护制度。将所有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建立国家用材林储备制度。逐步推进国有林区政企分开,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国有林场公益林管护机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稳定承包权,拓展经营权能,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和流转制度。

(二十一)建立草原保护制度。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实现草原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规范草原经营权流转。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健全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和草畜平衡等制度。加强对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审批的监管,严格控制草原非牧使用。

(二十二)建立湿地保护制度。将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征用占用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和湿地自然保护区。确定各类湿地功能,规范保护利用行为,建立湿地生态修复机制。

(二十三)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制度。将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连片沙化土地划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立严格保护制度,加强封禁和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沙化土地治理,增加植被,合理发展沙产业,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管护机制,探索开发与治理结合新机制。

(二十四)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制度,确定近海海域海岛主体功能,引导、控制和规范各类用海用岛行为。实行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对围填海面积实行约束性指标管理。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制度。完善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休渔禁渔制度,推行近海捕捞限额管理,控制近海和滩涂养殖规模。健全海洋督察制度。

(二十五)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加强矿产资源查明登记和有偿计时占用登记管理。建立矿产资源集约开发机制,提高矿区企业集中度,鼓励规模化开发。完善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等国家标准。健全鼓励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的经济政策。建立矿山企业高效和综合利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矿业权人“黑名单”制度。完善重要矿产资源回收利用的产业化扶持机制。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制度。

(二十六)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制度。建立健全资源产出率统计体系。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责任。建立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实现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加快建立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目录,对复合包装物、电池、农膜等低值废弃物实行强制回收。加快制定资源分类回收利用标准。建立资源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相关原材料消耗企业要使用一定比例的资源再生产品。完善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制度。落实并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制定循环经济技术目录,实行政府优先采购、贷款贴息等政策。

  六、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

(二十七)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按照成本、收益相统一的原则,充分考虑社会可承受能力,建立自然资源开发使用成本评估机制,将资源所有者权益和生态环境损害等纳入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对自然垄断环节的价格监管,建立定价成本监审制度和价格调整机制,完善价格决策程序和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二十八)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扩大招拍挂出让比例,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探索实行弹性出让年限以及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完善地价形成机制和评估制度,健全土地等级价体系,理顺与土地相关的出让金、租金和税费关系。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出让地价水平,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探索通过土地承包经营、出租等方式,健全国有农用地有偿使用制度。

(二十九)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矿业规律的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方式,原则上实行市场化出让,国有矿产资源出让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理清有偿取得、占用和开采中所有者、投资者、使用者的产权关系,研究建立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调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标准、矿产资源最低勘查投入标准。推进实现全国统一的矿业权交易平台建设,加大矿业权出让转让信息公开力度。

(三十)完善海域海岛有偿使用制度。建立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机制。建立健全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

(三十一)加快资源环境税费改革。理顺自然资源及其产品税费关系,明确各自功能,合理确定税收调控范围。加快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在华北部分地区开展地下水征收资源税改革试点。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

(三十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逐步增加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办法,以地方补偿为主,中央财政给予支持。鼓励各地区开展生态补偿试点,继续推进新安江水环境补偿试点,推动在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广西广东九洲江、福建广东汀江—韩江等开展跨地区生态补偿试点,在长江流域水环境敏感地区探索开展流域生态补偿试点。

(三十三)完善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使用机制。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的要求,完善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整合现有政策和渠道,在深入推进国土江河综合整治的同时,更多用于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等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保护修复。

(三十四)建立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制度。编制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的耕地用途,逐步将25度以上不适宜耕种且有损生态的陡坡地退出基本农田。建立巩固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成果长效机制。开展退田还湖还湿试点,推进长株潭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试点、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

  七、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

(三十五)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尽快在全国范围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者必须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

(三十六)建立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完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其他地方要结合地理特征、污染程度、城市空间分布以及污染物输送规律,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在部分地区开展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创新试点,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开展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构建各流域内相关省级涉水部门参加、多形式的流域水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和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立陆海统筹的污染防治机制和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与环境风险程度、污染物种类等相匹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十七)建立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化肥、农药、农膜减量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鼓励生产使用可降解农膜。完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制度。健全化肥农药包装物、农膜回收贮运加工网络。采取财政和村集体补贴、住户付费、社会资本参与的投入运营机制,加强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扶持措施,培育发展各种形式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强化县乡两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要统筹考虑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治农村污染。

(三十八)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大气和水等环境信息公开、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监管部门环境信息公开,健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健全环境新闻发言人制度。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环保意识,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监督权。建立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制度,健全举报、听证、舆论监督等制度。

(三十九)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健全环境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制度、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依法严惩重罚;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以损害程度等因素依法确定赔偿额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十)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将分散在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调整到一个部门,逐步实行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由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体制。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建立权威统一的环境执法体制,充实执法队伍,赋予环境执法强制执行的必要条件和手段。完善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的衔接机制。

  八、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

(四十一)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采取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废止妨碍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环保市场。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事务,都可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转变。组建或改组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动国有资本加大对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投入。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国有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四十二)推行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结合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行动和新建项目能评审查,开展项目节能量交易,并逐步改为基于能源消费总量管理下的用能权交易。建立用能权交易系统、测量与核准体系。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逐步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研究制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总量设定与配额分配方案。完善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监管体系。

(四十三)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在企业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基础上,尽快完善初始排污权核定,扩大涵盖的污染物覆盖面。在现行以行政区为单元层层分解机制基础上,根据行业先进排污水平,逐步强化以企业为单元进行总量控制、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减排收益的机制。在重点流域和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合理推进跨行政区排污权交易。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将更多条件成熟地区纳入试点。加强排污权交易平台建设。制定排污权核定、使用费收取使用和交易价格等规定。

(四十四)推行水权交易制度。结合水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健全,合理界定和分配水权,探索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等水权交易方式。研究制定水权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可交易水权的范围和类型、交易主体和期限、交易价格形成机制、交易平台运作规则等。开展水权交易平台建设。

(四十五)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推广绿色信贷,研究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的发放力度,明确贷款人的尽职免责要求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加强资本市场相关制度建设,研究设立绿色股票指数和发展相关投资产品,研究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对绿色信贷资产实行证券化。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建立上市公司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机制。完善对节能低碳、生态环保项目的各类担保机制,加大风险补偿力度。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绿色评级体系以及公益性的环境成本核算和影响评估体系。积极推动绿色金融领域各类国际合作。

(四十六)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将目前分头设立的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统一整合为绿色产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完善对绿色产品研发生产、运输配送、购买使用的财税金融支持和政府采购等政策。

  九、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十七)建立生态文明目标体系。研究制定可操作、可视化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

(四十八)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研究制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建立资源环境监测预警数据库和信息技术平台,定期编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报告,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超过或接近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

(四十九)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指南,构建水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等的资产和负债核算方法,建立实物量核算账户,明确分类标准和统计规范,定期评估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在市县层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核算主要自然资源实物量账户并公布核算结果。

(五十)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合理考虑客观自然因素基础上,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以领导干部任期内辖区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为基础,通过审计,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情况,依法界定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浙江湖州市、湖南娄底市、贵州赤水市、陕西延安市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五十一)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据,明确对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有关领导人员、部门负责人的追责情形和认定程序。区分情节轻重,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需要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建立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保障

(五十二)加强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精神,深刻认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本方案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加快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单项改革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

(五十三)积极开展试点试验。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鼓励各地区按照本方案的改革方向,从本地实际出发,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发挥主动性,积极探索和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其中需要法律授权的按法定程序办理。将各部门自行开展的综合性生态文明试点统一为国家试点试验,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予以指导和推动。

(五十四)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国家公园、空间规划、海洋、应对气候变化、耕地质量保护、节水和地下水管理、草原保护、湿地保护、排污许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五十五)加强舆论引导。面向国内外,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宣传力度,统筹安排、正确解读生态文明各项制度的内涵和改革方向,培育普及生态文化,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生态文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良好氛围。

(五十六)加强督促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正确解读和及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县融媒体中心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深化县融媒体中心融合改革发展,加快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最大限度地充分调动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分宜县县属新闻媒体融合改革工作方案》(分办字[2016]68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参照新余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和浙江安吉新闻传媒集团等地的做法,结合分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分类管理、科学设岗、以岗定薪、统筹兼顾、明确职责”的总体要求,在定岗定员定责和岗位评价的基础上,建立以岗位责任与工作业绩为依据的新的薪酬分配制度,以岗定薪,同工同酬,在逐步缩小不同身份员工的收入差距的同时,适当拉开岗位及其绩效薪酬分配档次,实现员工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 

1.动态管理、总额控制。逐月实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核定当月各岗位员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在核定的总额之内。 

2.以岗定薪、统筹兼顾。打破身份、资历等因素的限制,以岗位价值确定岗位薪酬标准,统筹兼顾各岗位员工之间绩效考核工资分配关系,使绩效考核工资分配真正做到按绩取酬、同工同酬。 

    3.绩效优先、公平公正。通过严格的绩效考核考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骨干新闻采编人员及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倾斜。考核要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和绩效考核工资分配计划要及时公开。

        三、 薪酬结构

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政策性津补贴和创先争优奖励四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

编内员工完成基本工作量,其财政统发工资按月直接打入个人账户;编外聘用人员完成基本工作量,按聘用合同确定的基本工资由融媒体中心和融美公司按月发放。

2.绩效考核工资

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即个人30%工资部分),另一部分是完成任务奖励考核工资。从事新闻宣传岗位的,以1000元/月·人为基数(系数为1,岗位系数最高为2),根据月度考核结果核定各岗位员工当月绩效考核工资额,由中心按月发放,公司聘用人员由融美公司负责按月发放;从事产业经营岗位的,根据其经营业绩适当给予提成奖励,奖励标准需经中心研究批准。

3.政策性津补贴

政策允许的各类补贴,按县有关规定执行。

4.创先争优奖励

①对政策允许发放的奖励,如县绩效考核奖、综治奖等,编内人员按县里有关规定全额发放;聘用人员由中心按奖励标准的50%发放,产业经营岗从业人员不予发放。

②根据综合考评和民主推荐结果,每年表彰奖励一批优秀员工(奖励名额控制在员工总数的15%以内),由中心按县里规定标准给予奖励。

③超任务奖。年度内超出中心下达的任务部分,按照县委宣传部制定的《分宜县新闻外宣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及奖励办法》(分宣字[2015]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由中心奖励。

5.其他事项

①未完成月度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月绩效考核工资;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且不够刑拘及以上处分的,或连续三个月未完成任务、考核不合格的,给予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编内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且需参加中心安排的业务培训和其他工作,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返岗并恢复工资发放。编外人员按劳务合同执行。

②经批准长期病休的员工,不参与中心绩效考核,其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即个人30%部分)、政策性津补贴、创先争优奖励等按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③经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借用在外单位的员工,不参与中心绩效考核,经借用单位考核合格的,其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即个人30%部分)全额发放;凡与工资关系不挂钩的政策性津补贴、创先争优奖励等,中心不予发放。

④考核期间,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或参与全县性的中心工作(如驻村扶贫)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岗位设置

新闻从业人员按工作职责划分为行政管理、新闻采编、事务技术、产业经营四类岗位,每类岗位按A、B、C、D岗实施不同的岗位系数。聘用人员参照相应岗位执行。

行政管理岗:包括中心主任、总编辑、副主任、副总编等岗位。

新闻采编岗:包括总编室主任、副主任、责任编辑,新闻采访部 主任、记者,编辑制作部主任、副主任、编辑、播音主持等岗位。

事务技术岗。包括办公室主任、后勤人员、公司法人,技术部主任、技术维护等岗位。

 产业经营岗。按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关规定设置。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中心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核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袁晓峰   

 副组长:李建艳

  成员(兼考核组成员):3-5人,由中心从各股室选任或由全体员工民主推荐产生。

其主要职责是:(1)结合各部门和岗位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核定其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2)制定考核细则。(3)严格按考核细则规定的程序、标准、办法进行考核,及时公布考核结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4)受理并妥善解决好绩效考核中员工的信访诉求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2.严守政策纪律

严肃绩效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严肃财经纪律,不得突破本方案所规定的奖项和奖励额度以及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搞形式、走过场,严禁普惠制。

     六、本《方案》自下发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中心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延伸阅读:分宜县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情况说明

来源|分宜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一、分宜县融媒体中心建设前的情况

     1、分宜县基本情况。分宜县地处赣西中部,下辖12个乡镇(街道办)和1个省级工业园区,国土面积1389平方公里,总人口33万,人口和国土面积在江西省100个县区中属中等偏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全省属中等偏上。近年来,分宜县大力实施生态立县、特色兴县、工业强县、文化活县“四县”战略,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2018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245亿元,增长8.3%;财政总收入完成24.2亿元,实有财政收入增长21.4%;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31964元和17540元。

 2、建设前县级媒体状况。分宜县融媒体中心建设启动前有县级新闻媒体7个,其中:县委宣传部主办承办的新闻媒体4个,分别为内部刊物、微博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和手机报;县文广新局主办承办的广播电视2个;县政府办主管、县信息中心主办的《中国.分宜》网,其新闻频道由县委宣传部和县广播电视台承办。县属媒体管理分散、各自为战,传播力、影响力都不大,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新闻宣传力量不足,实有一线新闻记者9人;二是新闻宣传管理缺位,实际工作中“重办轻管”难以避免;三是内部管理机制不活,人才引不进、留不住;四是经营创收严重滑坡,生存困境日益凸显。

二、分宜县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进展

2016年7月,根据省委宣传部和市委宣传部的部署,我县按照机构融合倒逼人员、技术、管理、运营融合和省、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联通的总体思路,全面启动了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试点探索工作。

1、实施县委“一把手工程”。我县把县级新闻媒体融合发展工作列为市、县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突破项目,确立了由县委书记负总责、直接抓,县委宣传部长具体抓,组织部长、常务副县长参与的工作格局。县委书记李逸翔高度重视、经常过问调度,主要在三方面给予了倾力支持:一是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上,支持升格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增加事业编制到40个,并优先配齐配强融媒体中心班子,两次为融媒体中心招考开绿灯;二是经费上优先保障,推动将融媒体建设费用列入20xx年县政府民生实事,单独立项900万元;三是薪酬制度改革和编外用工上提供政策扶持。期间,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施小琳,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罗勇兵、市委书记蒋斌、市长犹等领导多次进行悉心指导;市委宣传部长郭力根更是亲力亲为,帮助解决了不少工作难题。

2、坚持机构融合先行。2016年9月,将内部刊物、微信、微博、手机报4个媒体平台从县委宣传部剥离出来,将县广播电视台、网络传输中心从县文广新局分离出来,将县政府网新闻频道从县政府办分离出来,整合为一,以县广播电视台人员为班底,成立分宜县融媒体中心,升格为县委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类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宣传部管理。市编委会专题研究编制情况,在级别和领导职数上都做了加法,融媒体中心领导班子由原来的一个副科,升格为“两正三副”,其中主任、总编各1名,副主任1名、副总编2名。下设“两室三部”,即总编室、办公室和新闻采访部、编辑制作部、技术部。为方便工作,对外保留分宜县广播电视台牌子。

3、坚持平台融合立本。20xx年4月,依托江西日报社的“赣鄱云”智慧云技术平台,采取独端(独站点)模式,建成上线了分宜县融媒体“中央厨房”平台和“画屏分宜”客户端,实现所属客户端、WAP手机网、PC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的集中管控和一键分发,从内容、用户、技术、终端四个维度上实现“打通”、“共享”、“融创”。同时,建成了一个移动采编系统,实现了移动指挥调度、现场采访发稿和移动审核功能;集纳了一个舆情监控系统,实现了互联网上涉分宜的信息以及网络热点新闻进行实时采集,指导服务新闻生产。

4、实行薪酬制度改革。20xx年9月出台《分宜县融媒体中心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实行逐月进行绩效考核。一是同岗同责。实现由员工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打破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的身份差别,用一把尺子量人才、评业绩,使绩效考核工资分配真正做到按绩取酬,多劳多得。二是同工同酬。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作兑现办法,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70%,每月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后在个人工资中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30%由财政一次性划入县融媒体中心,同时中心根据岗位等次,核拨专门的绩效考核资金,重新进行二次分配。全额拨款事业编人员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70%+奖励性绩效工资30%(内外宣考核+工作量+工作业绩),聘用人员工资=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内外宣考核+工作量+工作业绩)。三是优劳优酬。统一采取“采编发数量+优稿数+网上供稿数量+阅读点击量”为主的考核指标核算绩效。通过绩效考核,各位员工享受到改革红利,体制内外员工的月收入均有20%以上增加。

5、加速全媒体人才培养。从改革之初起,按照全员培训、全业务培训要求,致力于培养造就政治过硬、本领过硬的全媒体人才队伍。一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强化理论武装。二是提升人员素质。制定专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坚持每周召开一次新闻阅评和业务研讨会,邀请中央、省、市资深专家每月开展一次全员专题培训;利用上级媒体记者来县采访机会派人跟班学习,利用每年承办大型文化活动进行直播实战,先后多次派出专业人员到外地学习考察,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提升技能。三是推动转型升级。按照市委宣传部统一部署,融媒体中心派出16名记者编辑深入到12个乡镇(园区、办)的157个行政村(社区),担任乡村宣传员,每个人负责一个乡镇所有行政村的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理论宣讲、信息收集及融媒体的运营发展等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新闻力量。

6、加快媒体矩阵建设。“画屏分宜”客户端不仅集成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网站等7个现有媒体端口,做到一键打开、一端呈现,让百姓方便快捷地浏览新闻信息;还拓展增加便民缴费、文化旅游、交通出行、教育培训、健康养生等服务内容,已成为“分宜县最有用的圈子”,趋向“一端在手、天下全有”。推进微信微博向内与县、乡、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融合,构建矩阵。目前,全县已建成乡村微信公众号数达到182个,微信群300多个,实现了乡镇和行政村全覆盖;微博矩阵有县直单位共34个。既打通县公众号信息向下传送的渠道,又展示乡村地域特色,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7、开展“新闻+政务+服务”。按照2018年9月中宣部副部长、国新办主任徐麟在分宜融媒体中心调研时的讲话要求,我县加快推进“新闻+政务+服务”工作。在新闻+政务方面,主要通过微信微博矩阵和在“画屏分宜”APP中开设【党群】【乡镇】【村社】等栏目,第一时间采集宣传县直、乡镇各单位政务信息,形成信息同步传播,打通新闻宣传工作“最后一公里”;特别是在“画屏分宜”APP上开设了【问政】专栏,随时收集民生、投诉、政策解答等各方面百姓生活问题反映,并及时转发联系各单位信息员要求规定时间做出回复,形成了百姓和政府零距离互动关系。在新闻+服务方面,“画屏分宜”APP设置了“便民服务”版块,添加了“本地公积金查询、交通违章查询、扶贫超市”等信息查询功能,为市民提供文化旅游、交通出行、教育培训、健康养生等多项服务内容。

8、以公司为主力组织开展群众活动。20xx年7月,分宜融媒体中心成立融美文化传媒公司,主要负责融媒体中心经营创收。其创收的主要方式之一即是自办承办群众文化活动。一是自办综艺文化活动。依托融媒体中心,先后举办“声动分宜歌手大赛”、“少儿才艺大赛”、“形象大使”等大型综艺近10场,尤其连续两年举办的“百姓春晚”,不要政府一分钱,所有节目都是中心导演、编排,演职人员1000多人,出现一票难求盛况,加上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立体传播,整合营销,吸引了50多万人次观看,成为分宜人文化生活中的一道靓丽风景。二是承办部门和乡镇重大文化活动。如“江西好人发布会”、“江西省电力职工故事大赛”、“分宜最美人物颁奖晚会”、警营文化成果展示汇演、“最美护士”奖晚会、“红色家书”主题演讲比赛、少儿艺术节晚会等30余场。其中洋江龙舟文化旅游节,通过融媒体直播推广,吸引10万人次参与,网上点击量和浏览数超170万人次,成为分宜文化旅游的新名片。三是承接本地企业相关文化活动。包括各职能协会的专业活动、会展等,本地知名企业的庆典、年会、晚会等活动。此外,还拓展承接了设计施工文化产业项目。既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也促进了融媒体中心的经营创收。

9、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是解决借用人员问题。按照“人随编走”的原则,将县文广新局借用的2名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将1人转到融媒体中心,1名留在文广新局。二是解决自收自支人员问题。县委在人员融合上打破限制勇开绿灯,实行“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身份不变”,将原广播电视台借用原自收自支单位县网络传输中心3人按照其个人意愿,转到融媒体中心,占用事业编制,但其工资来源渠道不变,不足部分由中心承担。

三、分宜县融媒体中心建设主要成效

(一)五大提升

1、新闻生产力和传播力大提升。“中央厨房”经过了两年的运行,已形成一套成熟完善的内容生产、协作、分发的机制和业务模式。部门之间的分隔不见了,记者、责编、主编、主任的层次级别淡化了,他们分别担当着指挥员、信息员、采集员、加工员等角色,真正实现“一体策划、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全天滚动”的生产、传播方式。去年因需开办新闻、专题栏目38个。每周播发稿件从改革前约420篇(条)猛增到约700篇(条),原创优质稿件增加三倍以上。20xx年原创作品阅读量约500万人次,2018年原创作品阅读量达800万人次。

2、融媒体影响力和公信力大提升。微信微博、APP、政府网站等全媒体矩阵覆盖人数达20万,占全县人口比重达67%。《分宜发布》微信公众号全年阅读量突破415万人次;两篇热文阅读量分别突破“10万+”。《分宜发布》微博总粉丝数为55420人,共推送7260条。微博总阅读量突破1300万人次,单条最高阅读量41.8万。《画屏分宜》APP直播的警营文化成果展示汇演、“最美护士”奖晚会、“红色家书”主题演讲比赛等大型文艺活动直播总收看人数突破124万人次,累计观看人数突破300万人次以上。近两年,有4个热点被中央网信办全网推送,“党建+颐养之家”做法上了央视《新闻联播》头条和“焦点访谈”。仅2019年百姓春晚网络在线收看人数达60万人次,是全县人口的1.8倍。优质、权威的内容,提升了融媒体核心竞争力,也提高了融媒体的公信力。

3、外宣上稿数量质量双提升。通过上下打通,2018年,完成人民日报等六大中央级考核媒体上稿任务62条,比上年增加20条;完成省级三大考核媒体上稿240条,其中头条13条;完成市级广播、电视、报纸上稿1500多条,上稿数量和质量均超上一年。2018年的第二十五届江西新闻奖评选中,两件广播作品和两件电视作品分获江西新闻奖三等奖,成为江西省获奖最多的县级媒体。

4、员工积极性极大提升。打破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的身份差别,用一把尺子量人才、评业绩,做到“同岗同责、同工同酬、优劳优酬”,员工月收入至少增千元以上,员工年薪最低也超过5万元,最高达8—9万元,极大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5、公司产业经营效益大提升。2018年,融美文化传播公司经济效益由改革前的55万元,增创到900万元,扩大了16倍,其中七个媒体广告收入,约占所有收入的六分之一;举办展会、综艺晚会、文化艺术节等活动收入,约占所有收入的三分之一;制作专题片、宣传片、画册、ppt等影视产业收入,约占六分之一;发展各类文化产业收入,约占收入的三分之一。

(二)四大转变

1、工作人员由专业型向复合型转变。为加速人员转型融合,打造复合型人才,融媒体中心通过培训和外派跟班锻炼等手段,开阔了员工视野,更新了观念,提升了技能。以前我们的记者只有本和笔,现在记者手里则多了手持云台、数码单反、录音笔、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甚至无人机等。

2、新闻生产流程由“多口子进、多口子出”变“一口子进、多口子出”。改变过去一个媒体一套人马的办公思路,采编发人员“人人见面、面对面工作”,实现“一体策划、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发布”。提升了记者采访效率,以前需4名记者完成的重要采访活动,现在仅需1-2名记者。

3、传播范围和传播力由小变大,由弱变强。一是通过“中央厨房”与省、市媒体互联互通互动,向上向外打通传播渠道。二是派驻“乡村宣传员队伍”,深入乡镇村社,向内向下与县、乡、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宣传平台融合,构建微信、微博矩阵,打通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实现同频共振、二次传播,放大传播效应。

4、评价考核由“多把尺”变“一把尺”。统一采取“采编发数量+优稿数+网上供稿数量+阅读点击量”为主的考核指标核算绩效,打破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的身份差别,用一把尺子量人才、评业绩,做到“同岗同责、同工同酬、优劳优酬”。 

县融媒体中心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4

为了有力推进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根据集团公司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指导意见,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集团公司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指导意见为指针,坚持以安全、效益为主导,建立以绩效考核为主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通过薪酬激励,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形成有序竞争的激励机制原则。

(二)坚持薪随岗变、配套改革、稳妥推进的原则。

(三)有利于人才资源优化配置,逐步与人力资源市场接轨的原则。

(四)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高贡献人员和苦、脏、累、险岗位倾斜的原则。

(五)员工工资与单位工资指标、安全、生产、效益、个人业绩挂钩的原则。

(六)员工工资增长“两低于”的原则,即员工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单位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通过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员工与劳动劳动积极性和生产率,使员工工资不断增长。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绩效结构工资体系

根据集团公司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指导意见,调整工资结构,建立“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工资(安全奖+生产奖+煤

质奖)+辅助工资”的岗位绩效工资体系。以经济手段保安全、促生产、提效益。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办法。制定科学、细化、量化的绩效考核办法,实现全员工资与单位工资指标、安全、生产、效益、个人业绩挂钩考核,通过考核挂钩,使员工收入能增能减,发挥薪酬激励作用。

(三)实施岗位绩效奖励工资,构建安全和效益的压力与责任传导机制,达到安全风险全员共担、经济效益全员共享的目的。

  四、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工作安排

(一)薪酬分配体系要结合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通道进行设置

1.根据职务(技术等级)晋升序列,分别设置不同的工资水平,拉开不同职务(技术等级)员工的收入差距,激发员工的内在潜能,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科学合理地设定不同职务(技术等级)间的工资差距。管理类、专业技术各职级间的工资差额设为40—780元,操作类各技术等级间的工资差额设为30—400元。

(二)建立岗位绩效工资体系设置3个工资单元,即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安全奖+生产奖+煤质奖)、辅助工资。

1.基本工资为员工达到规定出勤的工资。

2.绩效奖金是指与单位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个人业绩挂钩的工资。

①安全奖励性工资是指与单位安全效果、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个人安全行为和出勤挂钩考核的工资。

②生产奖励性工资是指与单位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挂钩

考核的工资。

③煤质奖励性工资是指矿与公司煤炭质量完成情况挂钩考核的工资。

3.辅助工资指各类津贴。主要有(1)工龄津贴2元/年。

(2)井下津贴:采掘为18元/工、井辅为10元/工、机关安全生产管理为18元/工、机关非安全生产管理为10元/工。(3)中班津贴:4元/工,晚班津贴6元/工。(4)工人等级技术津贴:①采掘大工初级,月标准为150元;采掘大工中级,月标准为200元;采掘大工高级,月标准为300元。②矿井电钳工技术等级津贴标准:电钳初级,月标准为100元;电钳中级,月标准为150元;电钳高级,月标准为200元。(5)工程专业技术津贴:技术员600元/月,助理工程师800元/月,工程师1000元/月,高级工程师1200元/月。(6)采掘班长津贴210元/月。(7)其它津贴标准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岗位绩效工资套改

1.岗位与工种的划岗归级

以集团公司《操作类岗位及工种设置表》和《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级对应表》为蓝本,对公司现有的122个岗位(管理类岗位13个、操作类岗位109个)进行划岗归级。其中操作类岗位共设九个岗级(多经三产共设六个岗级),具体归类情况见《湘永矿业有限公司操作类岗位及工种设置表》;管理类共设五个岗级、专业技术类共设四个岗级。

2.同一岗级内工资档次划分与套改

(1)操作类:同一岗级内设1、2、3、4、5、6、7、8档,共8个档次。各岗位(工种)一律以原岗位技能工资标准对应基本工资标准就近高套入档,即晋升一档;对技术工种评定

技术等级后,初级工套入3档、中级工套入4档、高级工套入5档、技师套入6档。

(2)管理类:设1、2、3、4、5、6、7、8档,共八个档次。对无职称的按原岗技工资标准对应基本工资标准就近高套入档,即晋升一档;对有职称的按职称对应的岗级套入一档,即晋升一档;有职务或职级的按原岗技工资标准对应基本工资档次就近高套入档,即晋升一档。

(3)对有职称的一般管理人员,岗位绩效工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我公司职工反映较多是现行工资很低,在2005年执行白沙煤电集团岗位技能等级工资以后,职工工资一直末进行过工资晋级或调整,为了顺利实施和推进公司三项制度改革,让职工大力支持和拥护改革,并得到实惠,在实施三项制度改革时,对公司职工在原岗技工资套改基本工资后,每人晋升一档工资。按每档级差平均60元,2100名职工晋升一级工资约需工资额144万元/年。

3.工资标准见《湘永矿业有限公司管理类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表》、《湘永矿业有限公司专业技术类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表》、《湘永矿业有限公司操作类(原煤后勤线)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表》、《湘永矿业有限公司操作类(多经三产线)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表》、《湘永矿业有限公司主要津贴执行标准一览表》。

(四)晋升加薪为激发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员工晋升加薪管理,确定员工的晋升加薪实行以下四个方面途径。

1.管理类员工通过职务晋升加薪,职务晋升级别序列

为:办事员级、主办级、主管级、副部长级、部长级、副总经理级、总经理级。具体职务晋升办法另行制定。

2.专业技术类员工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考试考评获职称资格,经公司聘用确定后,对应晋升相应的职称加薪。职称晋升级别序列为: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具体职称晋升办法另行制定。

3.主要技术岗位、技术等级职务晋升加薪。技术等级晋升级别序列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具体技术工人等级晋升办法另行制定。

4.公司生产能力提高10%,在岗员工可在原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档次上晋升一档。

5.年度评为公司以上劳动模范的可在原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档次上晋升一档。

6.在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受公司通报表彰的可在原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档次上晋升一档。

7.采掘一线员工五年以上仍从事采掘工作的可在原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档次上晋升一档;另每满五年的可在原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档次上晋升一档。

(五)绩效考核与管理

以岗位说明书为基础,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考核内容,完善考核体系,通过严格科学的绩效考核,使员工收入能增能减。

1.考核指标

绩效考核指标设公共指标和岗位指标。

(1)公共指标主要有生产任务(产量、进尺、产值)、利润、成本、产品质量(煤质、工程质量)、安全(效果、安

全隐患整改、安全行为)。

(2)岗位指标指个人业绩指标,主要有工作数量与质量、物耗、个人安全行为与效果、出勤与劳动纪律、责任心与团结协作能力。

2.绩效考核方法

(1)绩效考核实行逐级考核,公司考核矿井(直属单位),矿井(直属单位)考核连队(班组),连队(班组)考核员工。

(2)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绩效考核得分为公共指标和岗位指标考核得分之和。

(3)公司成立绩效考核办公室,矿井(直属单位)、连队(班组)成立绩效考核小组,负责绩效考核与资料的汇总,考核结果的审查、公布、反馈及绩效改进办法的制定。

(4)为了保证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的公平与公正,考核结果按月张榜公布,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被考核者有权向考核小组进行查询、复核,出现争议由考核小组领导裁定。

3.绩效考核结果的作用

(1)兑现绩效工资,月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考核得分。

(2)全年累计考核结果用于岗位绩效工资档次的晋升与评优评先。

(3)制定绩效改进办法。

(六)在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要分配形式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适当采取其它工资分配形式,进一步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1.对能够实行包岗的实行包岗协议工资制。

2.对矿井领导继续执行年薪制。

  五、其他

公司高管层及集团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的薪酬管理按集团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县融媒体中心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5

根据《什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三个务必”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什安办发〔20xx〕5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务必”(即:务必把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务必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到一线管理者层面、务必把安全生产规章制定落实到最基层工作层面)的工作要求,努力推动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再上台阶,经局党委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入宣传广泛动员

各科室、站、所、中心要深刻领会20xx年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三个务必”内容实质,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工作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局网络、橱窗、信息等平台,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将“三个务必”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位干部职工,确保知晓率达100%。二是局安全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将“三个务必”工作要求融入到日常监管工作中,确保每位干部职工应知尽知,切实落实“三个务必”工作要求。

  二、强化措施保实效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为切实加强贯彻落实“三个务必”工作要求的领导,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三个务必”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三个务必”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二)完善制度,强化考核

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把贯彻落实“三个务必”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目标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责任追究的依据,以考核奖励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三)有机结合,统筹规划

一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各科室、站、所、中心要把贯彻落实“三个务必”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尤其要与20xx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二是总结与规划相结合。在“三个务必”具体指导下,认真总结分析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科学规划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和前瞻性。

  三、多措并举建机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制度

各下属事业单位要把贯彻落实“三个务必”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年初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细化与“三个务必”相配套的各项制度、政策和措施,修订完善本行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层次问题,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制

局下属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由局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实行“一岗双责”,坚持每个月深入到下属事业单位和各敬老院开展一次抽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排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检查人员隐患排查责任,建立健全检查人员问责机制。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研究,细化任务阶段(20xx年1月中旬—20xx年2月上旬)。认真研究,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三个务必”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2月下旬—20xx年10月)。按照本单位贯彻落实“三个务必”实施方案工作任务、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三个务必”各项要求的落实。

(三)督促检查,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认真总结“三个务必”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总结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和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主管部门。

县融媒体中心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6

1、岗位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是体现岗位管理的基本工资,将原在编正式职工和聘用职工,纳入统一的岗位工资序列,按照岗位价值确定各类序列人员的岗位工资标准,以岗位级档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1)专业管理类序列岗位工资标准。专业管理类设臵五个岗位职级。一岗为一级管理员(原正科级);二岗为二级管理员(原副科级);三岗为三级管理员(原正股级);四岗为四级管理员(原副股级);五岗为五级管理员(原普通职工)。一级管理员为最高岗,五级管理员为最低岗。每个岗级设臵六个等级,每个等级设臵四个档次。详见《专业管理类序列岗位工资标准表》

(2)业务类序列和操作类序列岗位工资标准。业务类每个序列设臵六个岗位等级,每个等级设臵四个档次;操作类序列岗位设臵六个岗位等级,每个等级设臵四个档次。详见《业务类和操作类序列岗位工资标准表》

3、绩效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是一项激励性工资,依照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和贡献大小,按照“尊重历史、平稳过渡”的原则,将原在册正式职工与聘用职工纳入统一的绩效工资序列。在绩效工

资标准的设臵上,既体现员工岗位的责任贡献大小和原在册正式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基本稳定,又考虑原聘用职工收入水平逐年有所增长,达到逐步缩小收入差距的改革目的。绩效工资设臵十三个等级,一级为最高级,十三级为最低级。绩效工资等级与岗位工资级档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详见《绩效工资标准表》。

4、协议工资。协议工资适用于服务类岗位人员,参照银川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水平、社会保险等因素确定协议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宁夏区最低工资标准。

(二)离岗退养职工待遇。凡是离岗退养的职工,从离岗退养之日起发放生活费。正常离岗退养的职工,离岗退养生活费按有关规定执行。非正常离岗退养的员工,按照企业内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套级套档

(一)在岗员工岗位工资初次套级套档。为打破原在册正式职工与聘用员工的身份界限,逐步淡化身份、资历等因素对工资分配的影响,岗位工资初次套级套档的具体办法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所任职务和改革前工资收入水平,专业管理类按照对应的岗位职级、岗位等级和岗位工资档次,一次性套入;业务类和操作类按照对应序列的岗位等级和岗位工资档次,一次性套入。初次套级套档时,没有担任基层以上负责人的原聘用职工按以下办法套入:

1、工作时间不满三年的,专业管理类岗位工资套入五岗六级一档;业务类和操作类套入对应序列的六级一档;

2、工作时间满三年不满八年的,专业管理类岗位工资套入五岗六级二档;业务类和操作类套入对应序列的六级二档;

3、工作时间满八年以上的,专业管理类岗位工资套入五岗六级三档;业务类和操作类套入对应序列的六级三档。原聘用职工工作年限的计算,是指从第一次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截止20xx年月日止的实际工作时间。

(二)在岗员工绩效工资初次套级。按照“尊重历史、平稳过渡、有效激励”的原则,参照改革前员工所在岗位和工资收入水平,分别套入对应的绩效工资等级。

(三)新进员工套级套档。新进员工是指市局(公司)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后新进企业的员工。套级套档的条件是:

1、新进员工试用期工资发放标准。按照试用岗位序列最低岗位工资标准的80%发放。

2、新进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岗位工资套入相应岗位序列工资标准。其中大专以下学历的岗位工资套入对应岗位序列的六级一档,大学本科套入六级二档,绩效工资套入十三级;硕士毕业套入六级三档、博士毕业套入六级四档,绩效工资套入十二级。

3、军转干部及复退军人套级套档。军转干部工资待遇,按照国发[20xx]8号文件精神执行,岗位确定后,其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与企业同岗位同等条件的员工相一致。退伍士官,岗位确定后,岗位工资参照退伍前的军龄,套入相应岗位的最低职级、等级,军

龄不满十年的,套入六级三档,军龄满十年以上的,套入六级四档,绩效工资均套入十二级。退役士兵参照相应学历,按照新进人员工资标准套入。

4、通过区局(公司)调入的行业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聘任的岗位,参照同等条件的职工套入相应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六、绩效考核

本着“打破收入分配隐性大锅饭、彰显网络建设功能,激励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做细做实做精各项工作,减少考核人为因素,构建科学考核体系”的改革思路,建立完善绩效管理体系。注重团队绩效与个人绩效,过程管理与结果管理,自主管理与目标管理,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相结合。将绩效管理从原来偏重考核奖惩向绩效沟通、绩效改进、有效激励、员工个人能力培养和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方面转变。绩效考核得分与职工绩效工资挂钩,其中:员工月度绩效考核得分在科室范围内进行第一次调整,确定员工月度绩效工资;季度绩效考核得分在公司范围内进行调整,参与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年终绩效考核评定结果与岗位工资级档升降和绩效工资等级升降挂钩。

七、级档升降

工资级档升降与员工职业生涯发展匹配,通过竞争上岗、绩效考核、职级评聘,实现工资调级调档升降管理。

(一)竞争上岗,级档升降。岗位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

依据岗位变动情况,岗位工资实行“岗变薪变”;绩效工资以原绩效等级为依据进行升降。

1、职级晋升。通过竞争上岗,职级晋升的,岗位工资以晋升前岗位工资的职级、等级和档次为依据,对应套入晋升后的岗位工资职级、等级和档次。如:专业管理类的五级管理员(原普通职工)晋升到三级管理员(原正股级)的,岗位工资由五岗六级一档,晋升到三岗六级一档;业务类营销序列的客户经理晋升到专业管理类序列三级管理员(原正股级)的,岗位工资由六级一档,晋升到专业管理类三岗六级一档;凡是职级晋升的,绩效工资以原绩效等级为依据晋升一级。如:原绩效工资为十三级的晋升到十二级。

2、落聘降级。原担任中层或基层管理岗位职务的,在竞争上岗中落聘的人员,岗位工资以降级前的职级、等级和档次为依据,对应套入降级后的岗位工资职级、等级和档次。如由专业管理类的三级管理员(原正股级)的降级到五级管理员(普通职工),岗位工资由三岗六级一档,降级到五岗六级一档;绩效工资以原绩效等级为依据下降一级。如:原绩效九级下降到十级。原绩效等级高于所在岗位最高封顶等级的,直接降到封顶等级。

(二)绩效考核,级档进退。绩效考核,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级档进退,由市局(公司)绩效管理委员会和薪酬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研究确定。

1、岗位工资进档。岗位工资进档仅限于在本序列职级范围内,采用螺旋式上升的方式进行。年度各类序列岗位员工岗位工资档次

的进档比例,不得超过各类序列岗位员工总数的10%。员工个人当年绩效考核评定成绩在进档比例之内评为“优秀”的,岗位工资进一个档次;连续两年达到“优秀”的,岗位工资晋升到上一级对应档次,不能晋级的,直接进两个档次。岗位工资达到所在序列职级的一级四档后予以封顶。

2、绩效工资进档。绩效考核评定成绩在进档比例之内,连续两年达到“优秀”的,绩效工资在原等级的基础上,进一个等级。其中:专业管理类岗位等级为五级管理员和四级管理员的,绩效工资最高为五级封顶;岗位等级为三级管理员的,绩效工资最高为四级封顶;岗位等级为二级管理员的,绩效工资最高为三级封顶;岗位等级为一级管理员的,绩效工资最高为一级封顶。业务类和操作类,绩效工资最高为五级封顶。

3、岗位工资退档。岗位工资退档仅限于在本序列职级范围内,采用螺旋式下降的方式进行。年度各类序列岗位员工岗位工资档次的退档比例,控制在各类序列岗位员工总数的3%以下。员工个人当年绩效考核评定成绩在降档比例之内评为“不合格”的,岗位工资退一个档次;连续两年绩效考核评定成绩为“不合格”的,岗位工资降到下一级的对应档次,不能降级的,直接退两个档次。

4、绩效工资退级。绩效考核评定成绩在退档比例之内,连续两年评为“不合格”的,绩效工资在原等级的基础上,退一个等级。

5、待岗处理。通过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保持不了对应序列岗位最低等级最低档次的,降为待岗,发放待岗生活费,待岗生活费

按有关规定执行。待岗培训期满后,仍然上不了岗的,按照宁夏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三)职级评聘。鉴于目前业务(技能)类专卖、营销、物流序列职业技能资格考试、认证、评聘没有同步进行的原因,业务(技能)营销类序列人员有分级职业资格证书,业务(技能)专卖类序列人员统一为执法资格证书(没有分级别),业务(技能)物流序列人员无职业资格证书,暂时无法实施业务类人员职级评聘晋升管理。随着业务类序列岗位职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我们将逐步把职业技能资格纳入工资动态管理。

八、相关规定

1、截止20xx年月日,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后,取消年功工资和知识分子津贴,将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学历,体现在《岗位职务说明书》中,作为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之一。

2、截止20xx年月日,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后,取消原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起点工资岗位的评定,按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相关配套管理制度执行。

3、为确保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平稳推进,根据现有在岗员工文化素质结构状况,在分配制度改革初次套级套档的条件上未考虑学历因素。因此,要求在岗40周岁以下的员工,应在3年至4年之内,达到《岗位职务说明书》规定的学历条件。到期未能达到的,进行待岗学习,发放待岗生活费。待岗时间为一年,一年期内仍达不到学历条件要求的",继续待岗,按照宁夏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4、专业管理序列岗位、业务序列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员工,目前为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应在4年之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到期未能达到的,进行待岗学习,发放待岗生活费。待岗时间为一年,一年期内仍达不到学历条件要求,未获得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继续待岗,按照宁夏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5、操作类序列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员工,目前为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应在3年之内取得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到期未能达到的,进行待岗学习,发放待岗生活费。待岗时间为一年,一年期内仍达不到学历条件要求,未获得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继续待岗,按照宁夏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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