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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方案范文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开展好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重点管控和治理行业领域易导致较大以上大事故的危险场所、工艺、作业和设备、设施等的安全风险及隐患,强化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底线措施,通过严格的安全专项整治与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杜绝各类重特大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重点范围和职责分工
(一)重点范围
全镇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实施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和环节部位为:
1.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检查涉爆粉尘、喷涂危险作业场所,工业自建燃气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以及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等危险作业。
2.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
3.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抓好电动自行车、城市客货运车辆、重点市政交通设施和公路防护设施、水路运输等问题,加强安全防护措施,有效降低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数量。
4.消防领域。重点检查居住超过10人以上的出租房屋和合用场所,商场、市场、社会福利机构、民宿、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5.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城乡危旧房、农民自建房等。
6.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
7.瓶装燃气领域。重点检查瓶装燃气充装经营企业以及使用瓶装燃气的餐饮场所。
8.校舍安全领域。重点检查校舍等基础设施设备安全。
9.食药品安全领域。重点检查各类餐饮场所食品、餐饮具消毒生产加工场所等。
10.森林消防安全领域。开展夏季森林消防宣传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区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对老人、儿童、驴友、牧牛羊等特殊重点人群的监管。加强护林巡逻,严格控制野外火源(松材疫木处置管理)。维护保养扑火机具,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及时报告,并及时启动《预案》,重兵投入,科学扑救,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职责分工
1.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管线、地质灾害点和废弃矿山除外)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镇经济发展办、镇市场监管所等配合。
2.道路交通领域由派出所牵头,镇综合执法中队配合。
3.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消防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镇经济发展办、镇市场监管所等配合。
4.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建筑施工领域以及城乡危旧房、乡镇农民自建房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等配合。
5.镇市场监管所负责组织特种设备、食药品安全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镇社会事务办等配合。
6.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废弃矿山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7.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牵头校舍安全、校外培训机构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等配合。
8.镇综合执法中队负责牵头城镇燃气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从20xx年7月15日开始至20xx年10月25日为止,各村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既要加强当前隐患整治,又要兼顾长远机制建设。
(一)备战阶段(20xx年8月2日之前):各村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层层动员部署,分别制订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按照职责分工,逐项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登记造册,摸清底数,为后续整治工作奠定基础。各村支部、村委会、有关部门整治方案和排查情况请于8月2日前报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9298223)。
(二)临战阶段(20xx年8月3日至8月31日):各村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分析成因,研究对策,科学合理地制定整治工作推进计划,并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组织开展整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应予以处罚的、应停业整顿的、应关闭取缔的,要毫不手软予以处置。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行业领域工作的督导,确保各类问题整治到位,切实消除各类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隐患问题。
(三)实战阶段(20xx年9月1日至10月25日):各村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按照各自方案,查找问题、完善方案、堵塞漏洞,同时增加督导检查频次,实现安全巡查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要坚持“安全第一”和“从严从紧”原则,全面落实各项严管、严控、严防措施;要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违法案件要每案速查;对安全隐患严重的行业企业,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视情挂牌督办,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级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王福良担任组长,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村支部、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分解责任,强力推进工作落实。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逐级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各级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批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事故前追刑责、行政处罚、约谈、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多种手段,确保整治到位;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较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以及群死群伤事件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督查考核。加大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督查考核力度,发现问题一律通报,限期整政到位。对于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中,政令不畅、推诿扯皮,推进不力,进展不快,群众意见强烈,隐患问题严重的乡镇、部门,将启动行政约谈机制,追究相关责任,并在年度政府考绩工作中酌情降低一个档次。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方案2
为认真落实青岛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和我镇实际,决定在年底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镇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活动时间和内容
(一)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行动。10月份,各单位和企业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切实摸清隐患底数。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期间,各工会组织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以下简称“查保促”活动)。应急办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配合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
(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10月21日,青岛市安委会组成11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区市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延伸督导检查所属镇街和部分单位、企业。重点督导检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xx〕8号)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电力、学校(校车)、特种设备、油气管道和燃气、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情况以及农村道路交通、未成年人溺水、儿童娱乐设施、一氧化碳中毒、养老机构等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预防工作情况。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组织机构、教育培训、资金投入、设施配备、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进行全面检查,突出现场检查、人员询问、应知应会考试和现场应急演练等实操性工作检查,确保查深、查实、查细、查透。
(四)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10月中下旬,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认真梳理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及时跟进执法检查。
(五)做好省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自11月份开始,省里将组成两个巡查组,巡查4个市,延伸巡查部分县(市、区),抽查部分企业、单位。重点巡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鲁厅字〔20xx〕47号)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工作开展情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落实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情况;依法治安工作开展情况等。各级各部门要统筹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扎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所、社区负责人为组员的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要把此次行动作为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推进。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依托各类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进行曝光,推动工作落实。
(三)严厉督查问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落实属地“打非”责任,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县级辖区一个月内发现2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的规定。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方案3
一、活动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为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目标、要求、内容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我镇切实加强了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并向各村下发《习岗镇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全镇上下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企事业单位全面抓”的良好局面,做到了行动迅速,部署周密,组织有序,措施有力。
(二)落实责任,健全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镇瞄准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按照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我镇及时制定下发了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组织领导,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为契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扩大宣传,掀起安全生产知识学习高潮
我镇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采取会议、展板、横幅、电子屏和“塞上习岗”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在镇村两级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措施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第三季度特殊时节,集中开展消防、交通、食品安全和人群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教育,确保安全生产宣传进村(小区)入户、点面结合,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
(四)加大投入,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始终把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作为关口前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措施,围绕“两个重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抓住“三个关键”(关键部门、关键企业和关键岗位),开展以“二查”(企业全面自查、政府综合督查)为主的隐患排查活动,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村主要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自查,对于前期发现的楼道乱堆乱放、焚烧垃圾秸秆等安全问题及时制止,排除隐患;督促企业重点做好消防安全、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和食品安全等问题排查,对于较严重的安全隐患,镇安监站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对上次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实地到村和企业盯着整改,采取查看防范措施、消防器材是否明确责任人等形式,促使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安全隐患。通过安全生产“回头看”的方式,紧盯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时落实。
(五)突出重点,深化专项整治
活动期间,我镇集中对全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经营、消防领域、校园领域、水域安全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严格执法,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确保了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1、道路交通:协助县政府相关部门重点治理超速、超载、超员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力度,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印制了《致农村驾驶人的一封交通安全公开信》、《农民乘车安全须知》等宣传资料,深入辖区各村进行了广泛宣传和教育,提高了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2、建筑施工:督促和指导了建筑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治理。同时协助县相关部门开展建筑工地食堂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建筑个人的饮食安全。开展了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重点抓了建设项目、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和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燃气经营:大力查处了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坚决遏制擅自设点、倒灌倒卖、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镇安监站联合县住建局燃气办、公安部门、安监局、消防大队依法取缔经济桥一社两处私充贩卖液化气体、黎明村十社一处非法生产乙炔气体、红旗养殖区一处私自存放汽油和柴油工业用气的违法窝点。经查,两处充装点主业在未获得燃气经营资格证,没配备任何消防设施和器材,也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私自在出租房内分灌加装液化气,对附近居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4、校园领域:在暑假期间我镇辖区2家幼儿园、1家小学开展了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了门卫管理、安保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有效防止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5、消防领域:集中排查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对辖区企业消防器材数量不足、灭火器失压失效、消防警示标志不足的现象进行了重点整治。组织塞上名居、德胜花园、永胜花园物业公司对小区楼道和楼外乱堆乱放存在隐患的地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针对电动车火灾事故、居民用电用气事故频发的现象,我镇及时联系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安排专人开展巡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立即制止并组织清理,广泛宣传电动车安全存放、充电常识,加大居民用电用气等消防知识宣传,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预防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二、活动取得的成效
这次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由县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镇政府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取得了明显成效,全民的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在活动期间,没有发生特大事故。
三、存在的问题
(一)有个别企业业主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意识十分突出;
(二)少数业主,经营管理跟不上,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具体,急需整改。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下一步要继续按照“立足当前抓重点、依靠科技抓基础、依法查处抓责任、长效机制抓根本”的总体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1、我镇要从“关心基层、爱护基层、帮助基层”的角度出发,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有效做法,深入持久地开展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加强安全监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查重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严格把关,从严执法,依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严重违法、抗拒执法行为,必须加强配合,强制执行。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方案4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年底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活动时间和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行动。10月份,各级各科室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翻箱倒柜把所有的问题隐患找出来,切实摸清隐患底数。对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期间,各工会成员组织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简称“查保促”活动)。各科室要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协同配合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要将各科室作为“查保促”活动主战场,持续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安全生产技能竞赛”等活动,并充分利用手机APP、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让广大职工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开展安全生产积极配合上级领导督导检查。10月中下旬,省政府安委会从省有关部门抽调部分人员组成16个督导检查组,每个组督导检查1个市,延伸督导检查所属县(市、区)、市属功能区和部分部门单位。重点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xx〕8号)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煤矿、非煤矿山、消防、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情况。各科室积极配合督导检查。
(四)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10月中下旬,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都要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要认真梳理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及时跟进执法检查,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巩固执法检查成果。各科室积极配合执法检查。
为配合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省应急厅成立16个执法检查组,自10月20日至10月30日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对16个市辖区内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市、县(市、区)应急局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具体方案见附件3)。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都要参照制定本系统内集中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查什么、怎么查、怎么办”,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
(五)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自11月份开始,省里组成两个巡查组,巡查4个市,延伸巡查部分县(市、区),抽查部分企业、单位。重点巡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鲁厅字〔20xx〕47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工作开展情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落实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情况;依法治安工作开展情况等。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大局,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举措。省政府安委会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纳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并将其作为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度评价的重要内容,统一调度、统一督导、统一巡查。各科室要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严格落实科室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科室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科室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二)加强督导调度。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加强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各科室负责同志要带头明查暗访,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配合市政府和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科室领域专项整治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会计师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兼顾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开展舆论监督和问题曝光,推动工作落实。各市也要依托当地主流媒体的应急管理宣传专栏,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四)严厉督查问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的刑事责任。严格落实县、乡属地“打非”责任,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县级辖区一个月内发现2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的规定。
各科室有关部门要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推广,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将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公司安全科办公室。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方案5
各涉渔行政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深刻汲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根据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台管环土〔20xx〕64号)要求,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16日,在全镇沿海四个涉渔村内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落实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渔业船舶经营者和渔业企业自查、政府督查的办法,全面开展涉渔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问题,全力开展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我镇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推动我镇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有效落实,镇安排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分工小组,由镇分管农业的领导挂帅,镇农办渔业专职人员和玉前、玉霞、玉山、浮山等四个行政村主干为督促指导人员,四个村分管农业村两委及渔业协管员分组包片负责各村业务工作,分组包片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整治重点
(一)渔业船舶安全监督
针对当前渔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渔业船舶证书持有情况,证书是否超过有效期;
2、职务船员未按规定配齐、未持有有效职务船员证书,普通船员未经专业训练培训出海生产作业的;
3、渔船安全救生设备、助航设备、通信设备、消防设备、安全救助终端以及号灯号型等设备配置、安装和使用情况;
4、渔业船舶有毒气体检测仪、防毒面具配备情况;
5、是否擅自改变作业类型、方式或擅自改变船舶用途,擅自加装或改装设施设备包括渔具的;
6、船员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或穿连体雨衣作业的;
7、未落实编队编组生产作业或网格化管理的;
8、打击取缔涉渔“三无”船舶。
(二)渔港和渔船防火安全
1、渔船内部是否存在管线私拉乱接,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转,擅自改变防火设施等隐患。重点检查消防设备的配备,灭火器、消防泵、消防管路(带)以及电气等设备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现象,是否存在漏油、短路或渗透等安全隐患。
2、是否加强渔港和停港渔船安全防火管理,认真落实渔船防火制度;是否认真梳理渔港应急预案,检查渔港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配备情况,并检查渔港的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加大港口码头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对渔船进行修理、私自电焊气割等违规“明火”作业行为,从事电焊气割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证书,渔船维修保养是否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渔船进行明火作业是否经过渔港监督机构批准。
(三)渔业船舶防风、防碰撞
1、重点检查渔船AIS终端、北斗卫星一体化、北斗示位仪终端配备;检查海上作业渔船的安全设施和通导设施是否存在故障;是否与海事部门开展执法协作,对作业航行密集交叉水域、事故多发水域开展联合执法巡航,防范和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
2、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是否利用广播电台、手机短信、北斗短信等多种手段,及时、准确地将恶劣天气信息告知渔船所有人,并督促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3、是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题宣传教育,采取播放警示标语、政策宣传、典型案例等方式,提高社会对自然灾害和碰撞事故的危害性的认识;是否采取入户宣传、手机短信等方式,对每个船东、每个渔民及其家庭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对防风浪、防碰撞知识进行再宣传、再普及、再强化,提高安全警惕性和自我防范意识。
四、整治步骤
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自即日起至6月16日,分全面自查、检查执法、督促指导、巩固总结四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3月28日)。镇将组织对四个渔业行政村的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船东船长要按照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则和规范,全面开展渔业船舶安全风险辨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各村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检查执法(即日起至4月29日)。在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的统一安排下,镇村要积极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辖区内所有渔业船舶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船东船长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三)督促指导(4月1日至5月31日)。镇农办要对排查出来的渔业船舶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出现的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存在弄虚作假的渔业船舶要予以严厉处罚,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市、区局指导工作组将加强对各村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四)巩固总结(6月1日至6月16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村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反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扭转我镇渔业安全生产形势被动局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一把手”要切实肩负起渔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和见叶知秋的敏锐,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严抓实管,要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抓实抓细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将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指导、同服务,加强督查检查,传导压力,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部署。各村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深入分析制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单位各阶段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船东船长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三)抓好责任落实。各村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到生产经营单位,严查严管,封堵漏洞。船东船长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把攻坚行动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四)严格监管执法。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双随机”方式,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渔业船舶,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航整改的要责令立即停航限期整改,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安全措施。重点对各类督导督查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未“清零”,以及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或未上报自查自纠情况的渔业船舶,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
(五)严肃责任追究。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执法不严格、该执法不执法等情形,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严肃追责问责,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予以曝光。
镇安排专人负责攻坚行动情况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区里的要求的时间点将全镇开展攻坚行动情况,包括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多少排查整治组、排查多少渔业船舶、排查整治隐患情况报送市局安办,内容要求具体详实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