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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好范文小编分享的森林防火倡议书3篇(森林防火倡议书怎么写),供大家阅读。
森林防火倡议书1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每年的11月到次年的6月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每年3月到5月是森林防火特险期,点点火苗可毁整片山林。为了严防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 我们倡议共同遵守如下规定:
一、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饭等;
二、在林区祭祖扫墓时不焚烧香烛、纸钱,不燃放烟花、鞭炮;
三、进入林区不带火种、更不能吸烟;
四、教育孩子不在林区进行篝火、烧烤、野炊等活动;
五、进入林区时服从守口人员和护林人员的监督检查,自觉抵制野外用火行为,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扑救;
六、在森林火灾扑救中,要高度重视安全,老、弱、孕妇、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
为了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您的家庭幸福,请自觉预防森林火灾。
xx林业局
20xx年4月
森林防火倡议书2
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
绿色代表自然,绿色象征生命。绿色空间能给城市带来舒适、优美、清新和充满生趣的环境。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对提高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低碳、绿色、宜居生活的追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国家森林城市是国家对一个城市在生态方面的最高评价,建设标准很高,需要依靠全市每位公民的共同参与。为在今冬明春迅速掀起新一轮全民植树绿化的热潮,推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深入开展,到明年12月建市十周年之际,将一个崭新的、绿色的、生态的贺州呈现在世人面前,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创建森林城市的倡导者。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和低碳生活观念。切实增强参与“绿化贺州大地,创建森林城市”的主动性,积极学习了解绿化科普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广泛宣传我市城市森林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成就。
二、做创建森林城市的实践者。积极参加植绿护绿活动,参与生态体验,保护森林,主动为我市争创“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献计献策。
三、做创建森林城市的引领者、传承生态文明,组织多种形式的生态时间活动,如认植认养等活动,营造人人关爱森林,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功在当代、荫及子孙、福泽千秋的大业,同时也是我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播种绿色,播撒希望。我们深信通过大家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森林防火倡议书3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又是一年清明时,为有效遏制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最大限度保护好全县百万亩森林资源,建设绿色美丽陵川,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我们特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增强防火意识,严禁野外用火。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XX县政府封山禁火令,坚决杜绝在所有有林、有树、有草的区域及外沿300米内,进行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其他用火,以消除火灾隐患,保护森林安全。
二要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树立文明的祭奠理念,大力提倡通过植树、种草、献花、挂压纸等文明方式来践行孝道、寄托哀思,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与保护森林的良好愿望,用更加生态、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
三要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做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带头人,并教育、规劝、影响和带动家人及亲朋好友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呵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建设和谐陵川、美丽陵川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减少噪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此,向乌兰察布、大同、张家口三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理念。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从我做起,不随意践踏和毁坏一草一木,共同建设和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草原火灾呈现逐年快速递增的态势。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牢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四、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生态工程项目区,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茬、燎地边等农事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管理,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五、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间,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
(二)森林防火期间,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第五十三条,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述标准的规定,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述: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队伍中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共建首都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