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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7篇)

分类:实用文档发表于 2023-04-22 12:51阅读数:0

想写好实用文档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7篇)》,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但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繁殖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并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甚至会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1篇: 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现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本次宣传月活动以争创县春季平安,建设秀美生态**为宣传主题,通过宣传月活动营造强大的森林防火声势和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规范用火、安全用火意识和防火责任意识,为确保我乡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傅愉疆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万昌福、武装部部长邹晔、组织委员叶霞霖、副乡长欧阳雪霞、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刘玮、司法所所长薛敏同志任副组长,林管站、乡政府办公室全体人员和乡森林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及各村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薛敏同志兼任乡防火宣传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

  三、宣传重点

  1、对中小学生及家长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

  2、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省新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3、宣传有关野外火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

  4、宣传预防和扑灭林火的基本知识及安全避险知识。

  5、宣传森林火灾肇事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

  四、宣传形式和内容

  深入村组、农户、中小学、风景旅游区和农事活动区,采取会议宣传、文字宣传、图片宣传、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好十个一活动。

  1、搞好一次森林火灾肇事的典型案例宣传,通过以案说法,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从而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对维护生态安全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参与防火、支持防火。

  2、发布一道森林防火戒严令。各行政村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在3月和10月前后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村村张贴森林防火戒严决定。

  3、开通一批森林防火宣传喇叭,在重要时节(冬至、清明、春节)及重要高火险天气时,可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及采取森林防火管控措施。

  4、开通一辆森林防火宣传车。以乡镇、村(组)为单位,每个乡镇出动一辆森林防火宣传车,每个村组出动一辆摩托车,每天走乡串村巡回宣传森林防火知识。

  5、举办一期森林防火知识培训班。组织乡、村组干部,林业站长,半专业森林消防专业队队长,乡镇、村民兵应急扑火队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重点讲解森林火灾扑救和火场脱险自救的基本常识,必须做到应知应会。

  6、召开一次森林防火村民动员大会。各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在12月10日前召开森林防火村民大会,强化群众规范用火、安全用火意识和防火责任意识。

  7、印制一份宣传单《森林防火野外火源管理合同书》。各村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单发到每户农民手中,重点讲清楚火灾的危害性,森林火灾扑救避险的基本常识,野外火源管理的基本规定,让广大群众知道在防火期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烧荒、烧草等野外随意用火是违法行为。

  8、签订一份森林防火责任状(书)。乡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村组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依靠乡政府和村委会等力量,制订行之有效的乡规民约,严格规范农事用火和野外用火行为。

  9、开展一次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活动。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中、小学校,采取上森林防火主题班会课、致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举办森林防火征文比赛、出森林防火宣传栏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野外不玩火、不弄火,并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10、制作一批森林防火宣传标语。乡政府所在地要悬挂10条以上森林防火横幅标语;林区每个自然村用石灰刷写5条以上森林防火标语;林区各单位必须悬挂12条森林防火宣传标语;交通要道、进山路口、风景旅游区等重要位置,要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并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时刻提醒民众。

  五、工作步骤

  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时间:10月份,分为三个阶段:

  1、部署阶段(10月10日15日):各行政村要成立森林防火宣传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机构,根据全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制定切实具体的工作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

  2、实施阶段(10月11日25日):采取有效形式抓好十个一宣传活动,把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推向高潮。

  3、总结阶段(10月26日31日):在继续作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将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把森林防火宣传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制定方案。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本村实际,认真制定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3、注重实际效果。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的手段,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保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使森林防火宣传入户率提高,履盖面扩大,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强化检查考核。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深入各有关责任单位,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检查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对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第2篇: 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全场干职及林农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抓好森林防火期间相关防火措失的落实,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结合我场实际,决定十月份在全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10月1日至30日

  二、组织领导

      成立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场党委书记刘宵任组长,场长郑勇军任副组长,副场长叶伏生、刘凯为副组长,龙门工区区长李文江、乌江工区区长李干成、花园工区区长胡忆明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胡忆明任办公室主任,宋徐莉为资料员。

  三、宣传内容

  1、《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预防森林火灾,建设生态龙门”主题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3、积极倡导文明祭祖新风格,积极推广植树、种草、献花等文明祭祖新方式,逐步改变烧香、燃烛、放鞭炮等传统上坟陋习,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

  4、以典型案例为导向,大力宣传林区违法用火的危害性和引发火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方法与步骤

      宣传时间为一个月分步进行

      第一步:宣传教育,提高认识,时间10天,从10月1日至10日利用防火宣传车,在各工区进行《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开展广播和流动标语宣传。

      第二步:发放和张贴森林防火宣传资料,时间为10天10月11至20日。

      第三步:书写醒目永久性防火标语,时间为10天10月21—30日。

  四、工作重点:

      突出重点部位,辖区内企业周边,居民聚集区,林农区界结合,林场与相邻乡镇结合部,官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要做到严防死守,确保宣传工作到位。、

      把握工作重点: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重点防范坚持巡查监控到位。

  管住重点人群:精神不健全人员,中小学生,林区闲杂人员,外流民工等,是森林防火工作中需要管住的重点人群,要强化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严控重点人群野外用火,落实监护责任,确保监管到位。

第3篇: 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组织开展好2020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减少野外违规用火行为,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保障景区群众生命财产及景区内森林资源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防森林火灾,护绿水青山。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1日-31日。

  三、主要内容

  1.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2.学习宣传《江西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江西省林业局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3.学习宣传全省森林防火“三项行动”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4.学习宣传森林火灾案件、野外违规用火刑罚标准及典型案例;

  5.学习宣传安全避险常识。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各村要积极利用村级工作群、村级公示栏、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和预防知识。

  (二)强化野外巡护。护林员、巡山员统一配齐装备、佩戴袖章、整体着装,深入林区开展护林巡护,提醒人民关注森林消防,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规定。

  (三)开展一次森林防火进校园活动。协调西塔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等活动,通过向学生发放森林防火公开信,开设森林防火课,举办森林防火知识讲座、有奖征文、黑板报评比等形式,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的良好局面。

  (四)开展一次案件宣传活动。

  通过宣传森林火灾案件、野外违规用火刑法标准和森林防火相关知识,以鲜活的事例进行宣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五)更新一批森林防火宣传设施。在森林防火重点防范区、林区主要道路沿线、入山路口、火灾多发区等和百丈寺、游客中心等重要区域,设置、翻新、维修森林防火标志牌、公告牌、警示牌,张贴森林防火宣传语、悬挂横幅、增设警示旗等宣传标识,宣传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和刑罚标准。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宣传活动准备。各村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宣传月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推动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提前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准备,努力形成森林防火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村要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这条主线,以强化“源头预防”为重点,将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刻认识森林火灾的巨大危害,自觉减少野外用火行为,切实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我县绿色生态品牌。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宣传活动材料。各村要注重收集整理活动开展情况信息,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和成效,及时报送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有创新、亮点的文字材料和图片。

第4篇: 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制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新机制。提倡移风易俗、文明祭祖,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部骤和任务

  1.明确任务。将假期3月23日、24日、30日、31日、4月4日、5日、6日、共7天作为森林防火的重要日期,假期每天上午8:30—下午5:30为重要时点。为便于监督管理,将涉林社区(村)设为一个片区,具体分为香山村、舟山村、蒋墩社区、墅里、长沙社区5个片区,街道相关领导为该片区笫一责任人,负责该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城管中队、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相应成立5个工作小组,负责各自片区森林防火工作。(城管中队、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各片区负责人联系电话详见附表)。

  2.落实责任。为加强防火关键期管护工作力度,在清明期间,街道机关各部门、科室,抽调工作人员会同各社区(村)参加重点区域的值勤。派出所、城管中队、专业扑救队将全员参加重点区域的防控。(派出所、城管中队、专业扑救队、街道各科室参加防火值班地点值班人数详见附表)

  3.严密巡查。将环渔洋山(包括长沙、叶山岛)、穹窿山南侧作为守护巡查的重点区域。由香山派出所负责环渔洋山(包括长沙、叶山岛)森林防火巡查。由城管中队负责穹窿山南侧(包括花墩、香山、观音、兴隆公墓)森林防火巡查。各责任单位在清明期间必须增加巡守人员,街道各科室、社区(村)干部在各自负责的区域内加强巡查,保证全天候有人守护在重点区域,坚决杜绝离岗、漏岗。

  4.科学扑救。清明节期间,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的各项应急准备,消防中队、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派出所要重点检查扑灭机具、装备设施、物资蓄备等扑救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各社区(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有序指挥、科学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目标,将森林火灾损失到最低程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杜绝盲目指挥,引发的人们伤亡事故。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对迟报、瞒报火情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要加大对违规用火和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

  5.加强督查。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街道成立二个巡查组,(由香山消防中队、街道防火办组成),对各片区森林防火各项措施、公墓等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火灾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6.制定方案。各社区(村)、街道各科室、交警、城管、派出所、专业扑救队、墓管会要将各自的工作方案于20日前上报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

第5篇: 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1、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村干部负责制,对火灾隐患引起高度警惕,加强值班,并要求每位村干部具体落实到山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镇班子领导和中青年干部实行挂村负责制,在森林防火期间,要蹲点到村,深入各自的防火责任区,检查督促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险隐患。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或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把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外来游客、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要全面利用黑板报、防火警示牌等宣传工具,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宣传文明扫墓、文明旅游,严禁野外用火、焚纸烧香、乱丢烟头,宣传防火条例,不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另外对宣传标语刷漆见新。

  3、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

  各村(社区)要杜绝护林员因上山采茶而脱岗、漏岗,督促每一位护林员上岗到位。另外,根据自身需要,在重要山坞、路口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强防火力量。

  4、积极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镇消防队、城管、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扑救队伍,要保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随时做好出击准备。农林服务中心要确保防火物资和灭火器材设备总量,各专业扑救队伍对现有灭火器材进行调试,确保灭火器拉得出、打得响,各村防火扑救队伍随时待命,确保防火物资在需要时的运送和有效的扑救。

  5、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自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死角的可燃物进行再次突击清理,确保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6篇: 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街道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充分调动全民参与支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

  确保森林资源、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中心,严格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

  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深入组织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全方

  位、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

  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

  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

  (二)宣传野外火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

  (三)宣传预防和扑灭林火的基本知识及安全避险知

  识。

  三、宣传形式和内容

  1、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牌、印发宣传

  单等多种形式,大造声势,努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

  让有关单位更加重视森林防火,让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森林防

  火,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支持森林防火。

  2、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并开

  展讨论,准确领会相关条款精神,确保《广东省森林防火条

  例》贯彻落实到位。

  3、结合各类农林事生产性用火,广泛宣传农田林缘可

  燃物计划烧除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火常识,认真组织引导林农

  群众积极开展计划烧除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深入宣传野外用火管理制度,让更多的林农群众知

  道野外用火审批的程序、条件,了解各类违章用火的处罚措

  施,坚决遏制群众性生产用火不能有效控制的状态。

  5、推动森林防火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

  业、进家庭,多角度、多层次掀起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新热潮。

  6、各新闻媒体、网络运营商,每天预告森林火险等级

  并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新闻媒体在黄金时间播放《广东

  省森林防火条例》。

  7、街道利用有线广播电视、媒体网络平台等宣传《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

  8、利用宣传车到各村重点地区巡回宣传。

  四、活动步骤

  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时间:2020年9月。

  森林防火宣传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20年9月4日至10日)。各村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20年9月11日至25日)。各村要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三)总结阶段(2020年9月底)。各村要在继续抓好宣传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本次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森林防火宣传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实际效果。各村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不断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确保森林防火宣传活动不走过场,使森林防火宣传入户率提高、履盖面扩大,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强化检查考核。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组织相关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检查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森林防火宣传标语集锦

  森林火灾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

  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

  建设秀美山川护林防火当先。

  共享森林美景,严防森林火灾。

  护林木,不吸烟,文明就在你身边。

  珍爱森林,防火于未“燃”。

  森林防火,靠你靠我靠大家,人人有责;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身在绿海中,防火记心中。

  群策群防,森林防火有力量;严查严管,森林安全有保障。

  与时俱进兴林业,依法治林抓防火。

  冬春草木干,防火要当先。

  森林是生命摇篮,火灾是森林杀手。

  一棵大树可造千万根火柴,一根火柴可毁千万棵大树。

  林木生长数十年,火灾焚毁一瞬间。

  千辛万苦造林,切莫一火全焚。

  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摘录)

  (2017年6月2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森林防火需要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采取措施预防森林火灾,并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以及森林防火区内的工矿企业等相关单位,负责其经营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第八条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制定联防制度和措施,实行信息共享,并加强监督检查,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六条 本省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十月一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提前进入或者延后结束森林特别防护期,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 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第二十五条 在森林防火区,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勘察、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其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野外用火。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牌、瞭望台、隔离带、生物防火林带、视频监控、通讯设备等,不得干扰森林防火专用电台频率的正常使用。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破坏、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牌、瞭望台、隔离带、生物防火林带、视频监控、通讯设备等,干扰森林防火专用电台频率正常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并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7篇: 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督促落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地块和具体人员,做到工作有部署、措施有保障、责任有落实。街道防火办要深入各责任单位,检查、督促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措施。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要充分利用广电、会议、社区(村)宣传栏、景区景点等场所采取发告示、签承诺书、标语、扩音播放等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知识和安全用火、科学扑火常识,曝光因上坟烧纸、烧香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警示和教育广大群众。要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提倡以植纪念树、送鲜花、花圈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方式文明祭祀,要把预防森林火灾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落实包干责任制,组织力量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设岗建哨、巡查巡视、死看硬守,密切监视火情,严防火种进入山林。特别要对儿童、“痴、呆、傻”等特殊群体,加强看管,落实监护人和监护责任。

  三、认真做好应急准备

  清明节期间,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消防中队、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要靠前驻防、集中待命,严阵以待。各社区(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有序指挥、科学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目标,将森林火灾损失到最低程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杜绝盲目指挥,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要加大对违规用火和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

  四、坚决保证信息畅通

  要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规范森林火情、火灾报送程序。清明期间双休日要认真落实定山、定点、定人、定时、定责制度,严控火源,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各社区(村)、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每天要安排专职人员对所辖林区进行防火巡查,及时了解和掌握野外用火动态。街道防火办公室要加强力量,及时做好森林防火的协调、督查和火灾处置工作。从3月23日至4月14日期间,街道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30前,各社区(村)、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必须向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当日火情,确保火灾灾情信息准确及时,坚决杜绝值班人员离岗、脱岗,坚决杜绝灾情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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