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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开展读书月活动方案1
群众是党和政府的衣食父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党一贯倡导和坚持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群众观念。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我们做好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党的执政理念和施政要领。李克强总理的一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衡量政府工作的唯一标准”,再次将群众观点、群众观念摆在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也是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提醒。
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实践中最有发言权的是人民群众。
坚持“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这“唯一标准”,是求真务实、科学行政的具体表现,是党的实践观、群众观的生动实践。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群众满意才是最高目标。目标对了,标准明了,才能指导和推进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否则,一旦目标不对、标准不明,则会使我们的工作失去方向、偏离重心。
“大树扎根于沃土,高楼立足于基石”。人民群众是我们最强大的后盾,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久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人民”一词出现145次,这充分体现了党的人本理念、为民情怀。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在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走好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群众变得尤为重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质财富的丰富、办公条件的改善、执政环境的优化,此刻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好的现象:有的党员干部发生主角错位,由“公仆”变为“主人”,自认为能够主宰群众、支配群众、代表群众,从根本上脱离了群众;有的党员干部看不起群众,认为群众无知、野蛮,不讲理、是刁民,怕接触群众、对话群众,从心理上拒绝了群众;有的党员干部不关心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久拖不办,从感情上伤害了群众等等。
尽管这些现象仅存于党内少数成员身上,但这些行为,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党的声誉,腐蚀了党的肌体,玷污了党的纯洁,伤害了人民的感情,降低了人民对党的信任度,削弱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在发展与改革面临拐点的关键时刻,中央看到了问题的所在,及时启动自我教育、自我净化、自我校正程序,果断部署在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十分及时、相当关键,体现了中央的政治眼光、群众情怀、忧患意识。
作为一名党员,我也在学习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也是党所有工作的生命线。党发展壮大的历程,是一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生动历史;党长期执政的历程,是一部为了群众、服务群众的鲜活历史。正因为我们党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并且创造性地贯彻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贯彻于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全部活动中,我们党才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
二、坚持群众满意的唯一标准,务必始终坚持“群众第一”、“群众至上”的原则。
务必将民意、民情真正吸纳、充实到方案、标准的制定中,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征求民意,将评判的标准和标尺交给群众,让群众说话,让群众说得上话,让群众说话管用。群众满意、高兴、答应的唯一标准,不是放在嘴上说说而已的,它务必落实到党和政府的每一件事情中、每一项工作上。无论是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还是做好其他一切工作、做出其他有关决策,都要广泛、全面、真实地听取群众意见,并将结果交给群众评判、让群众打分,只要群众不满意、不高兴、不答应的,就坚决不做、不出、不行、不施。
新时期的群众路线是要各级领导干部真心真意的和老百姓交朋友。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去,做群众的知心朋友,把群众当成我们的亲人,把老百姓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作为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新时期的群众路线不是简单的送温暖,是要各级领导时刻关注大众民生。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难,真正的为老百姓做实事,真切的为百姓排忧解难。
新时期,新要求,时代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要从更加科学角度走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管是在什么时候群众都是我们最有力的后盾,这也是我们党永葆生机的力量源泉。
新时期,新任务,党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要从更加合理的角度做群众工作“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不管任何时代群众都是我们最坚实的支撑,这也是我们党永久立于不败之地的不竭动力。
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将权力受用于群众之中。权为民所赋,亦当为民所用,权力就是职责、服务和奉献。党的群众路线没有捷径可走,也不是纸上写写、嘴上说说、墙上挂挂的空洞理论。基层干部是党直接应对群众的窗口,走“群众路线”的方向正不正、步伐稳不稳、路子宽不宽,关系着民心向背,左右着党群脉动。
要保障“路线”不走样、不走调,务必要提高走“服务路线”的潜力,党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就是为人民服务、使群众得利,基层干部要真心实意当人民群众的服务员,在涉及民生的问题上,切实做到“民困我解、民需我帮、民求我应”。
务必提高走“发动路线”的潜力,党的所有工作和一切发展都需要群众参与,基层干部要发挥宣传的作用,透过建立党群思想沟通和合理有序反映意见、推荐的新平台,把群众组织调动起来。
务必提高走“倾听路线”的潜力,群众的意见和推荐是改善党的领导、实现科学执政的最好助推剂,需要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怀揣包容之心,倾听不同意见,从牢骚话中找寻“表达意境”,从质疑声中听出“画外之音”,在抨击语里发现“诉求真意”。
三、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
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用心探索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路径。忠心对党、真心为民、清心律己、公心用权、用心干事包涵了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是指导我们工作生活的行为准则。做好本职,服务群众。群众工作就是民情工作,基层工作就是民生工作。服务群众,要弄清楚群众要我们做什么,能为群众做什么,认识清楚,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才能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也是党所有工作的生命线。党发展壮大的历程,是一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生动历史;党长期执政的历程,是一部为了群众、服务群众的鲜活历史。正因为我们党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并且创造性地贯彻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贯彻于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全部活动中,我们党才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乘着“创先争优”活动的势头和东风,透过系列办法举措,让党员干部深刻剖析在贯彻群众路线中存在的问题,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明白“我是谁”;借助鲜活有效的活动载体,让党员干部走基层、接地气、转作风,始终与群众站在一齐,明确“依靠谁”;加强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将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固化为党员干部的常态行为,一切为了群众着想,弄懂“为了谁”。透过扎实有效的实践活动,让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真正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四、努力实践“三个一切”的群众路线,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服务群众”这一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集中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群众立场和群众观点。“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始终持续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些表述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体现了我们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生存发展的根本,体现了我们党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的宗旨信念。
纵观我们党九十多年壮阔历程有力证明,只要在我们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中,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持续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使人民群众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利益,党就会取得永不枯竭的力量之源,就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坚持“三个一切”,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就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做好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历史前进和社会变革的最终决定力量,是实践的主体。广大党员干部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
坚持“三个一切”,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就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坚持“三个一切”,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就要坚持深入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基层是提高干部的“大校园”,是锻炼干部的“大熔炉”,是服务群众的大舞台。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要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础阵地,引导干部在同群众朝夕相处中增进对群众的思想感情、增强服务群众本领。要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和基层干部的基本职责,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久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在实现“十二五”宏伟蓝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中,只要我们坚持“三个一切”,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更加奋发有为地为创造人民的幸福生活、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就能书写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的新篇章。
乡镇卫生院开展读书月活动方案2
各村(社区)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全县党史学习教育总体安排>及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旺庆学组〔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学深悟透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目标要求,全面履行人民公仆职能,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全镇党员干部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二、时间要求
2021年3月至2021年底。
三、活动
1.领导干部要边学习边研究,带头深入分管领城、村(社区)进行调查研究,把握群众的思想和期望,找出基层的困难和烦恼。各村(社区)、各办要结合实际,围绕民生繁荣的九大行动,梳理形成实际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着力推进解决问题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纪委、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调查研究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调研报告于10月31日前完成。
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各办所建立办实事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中层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至少为群众办实事1件以上。
2.各村(社区)、各办所通过召开座谈会、坝坝会、微信群、QQ群等方式,面向社会开展“开门问计”活动,征集对镇工作的意见建议。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纪委,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问
工作要求:“开门问计” 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形成意见建议工作清单、责任清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
3.各村(社区)特别是便民服务创建-批“党员先锋示
范岗”,实行流动挂牌制度,推动党员“亮身份、树形象、显作用”,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展示新时代共产党员的良好风貌,以优质服务赢得人民群众认可和好评。
贵任单位:镇党建办、镇纪委,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党组织每季度最后一月开展一次“党员先锋岗”评选,2021年第一季度“党员先锋岗”评选在4月15日前完成。
4.完成县委县政府确认的为民办实事任务。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农村以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残疾儿童救助,提高城乡居民低保,强化职业培训,提升农村通讯网络,法律援助等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
贵任单位:镇党建办、镇纪委,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工作要求: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
5.细化出台一批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东西部协作帮扶机制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扶贫资产管护营运、扶贫产业发展壮大、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公共服务水平提升、脱贫群众文明素养和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落实好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衔接。
责任单位: 镇脱贫办、镇纪委、财政所、镇经济发展办、镇城乡规划办、人社所,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6.健全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实施提升农村公共
文化服务效能行动,优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点布局,启动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试点建设,举办“美丽乡村文艺走亲”等群众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镇重点项目建设办,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7.符合条件的企业困难农民工、或农村低收入家庭中患重大疾病的,申请临时困难救助。将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低收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整户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来源,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实行重点兜底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家庭残疾人纳入单人最低生活保障。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口纳入单人“兜底保障”。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低保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对低保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其他社会救助政策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贵任单位:镇党建办、镇纪委,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8.深化“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员干部带头深入基层面向困难群众和其他有需要的群众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发挥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队作用,开展“银晖闪耀·启航新征程”等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9.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学党史、感党恩”志愿宣讲活动、“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乡村知客宣讲活动和“送文化、传技能”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面向广大青少年,开展“传承红色基因.致敬百年奋斗征程”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属各单位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首要大事,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对联系村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立足实际,确保群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干部、各村的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绩效评估,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二)加大监督检查。镇党委、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做得好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部门、不办实事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问责。
(三)增强宣传力度。各村、镇级各单位要着重关注“我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将实践活动与开展纪念建党100周年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对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进行多方位、多形式、多角度集中宣传报道。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推荐我镇的好举措好成效,展示我镇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实践活动的社会感染力和凝聚力。
乡镇卫生院开展读书月活动方案3
为进一步营造美丽、整洁、文明人居环境,推动我镇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普宁市创文办《关于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普市创文办〔2021〕2号)要求,我镇将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日活动,现就主题日活动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利民”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追求,在全镇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日活动,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心用情用功办好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推动文明创建迈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洪阳提供精神动力和良好人文环境。
二、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广东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用一年时间,对照存在问题和群众期盼,下大力气办实办好群众身边的事情,充分调动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主观能动性,逐步形成“全镇上下凝心聚力,齐心协力创建文明”的良好局面,努力为群众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共建宜居宜商宜业的美好家园,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三、活动主题
“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
四、活动时间
3月至12月每周二上午10时至11时30分。
五、参加人员
1.镇领导班子成员。
2.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3.镇各村(社区)干部职工。
4.镇志愿服务队伍。
六、活动内容
聚焦“干净、整洁、有序”目标,紧贴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脏、交通乱”突出问题,持续发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固化活动内容,共建共享文明洪阳。
1.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除公共场所、道路、房前屋后、沟渠池塘垃圾等,清理“牛皮癣”、小广告,消除卫生死角,使“垃圾不落地”成为广大群众的行动共识。
2.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为重点,深入各企事业单位、临街店面和居住户开展巡查、宣传、劝导活动,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摆等,使“门前三包我落实”成为广大群众的行动自觉。
3.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加强对主次干道、马路市场等易堵路段和区域的交通疏导,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形成“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的行动导向。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包村同志要分赴各联系挂钩村(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日活动,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广泛动员村(居)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参与广泛、整治到位、效果明显。参加活动人员要穿戴“文明志愿”标识马甲、帽子。
2.加强示范带动。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其他有关单位要突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组织各行各业志愿者开展常态化志愿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学雷锋志愿服务文化,示范带动广大群众参与到文明创建中来,并固化成全民共同的自觉,促进文明风尚的形成。
3.加强宣传报道。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户外LED屏、橱窗墙报、工地围墙、宣传栏、有线广播等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公益宣传,为深入开展主题日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乡镇卫生院开展读书月活动方案4
为贯彻市委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落实财政局党组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工作情况,以岗位建功为主线,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为大同市财政信息发展赋新能,提动力,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刻把握财政信息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力量,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引导广大党员同志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2月。
三、主要任务
1.开展“我是群众·领头雁”活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加强理论学习,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学思践悟新思想的自觉,主动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前沿领域新动态、财政信息新政策。进一步推动支部亮牌,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行动,推行党员设岗定责、创先争优。
2.开展“我为群众·送温暖”活动。深入推进党员领导干部七一、元旦春节“大走访”,加强党组织和党员结对帮扶工作,对困难党员、困难学生、特殊群体等开展多层次关怀帮扶,加大帮困力度,教育引导党员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3.开展“信息化建设便民”行动。通过整合**数据资源,打**的信息平台,推动**平台上线运行,为***。
4.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
5.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大事来抓,领导班子要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既要立足单位和个人所能,又要确保群众真正所需,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2.加强监督检查。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随机抽查,对做得好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单位、不办实事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问责。
3.加强舆论宣传。要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要宣传2件以上典型案例,活动结束前要进行一次系统回顾,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及时向上级党委推荐**的好举措好成效,展示我中心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乡镇卫生院开展读书月活动方案5
根据中央、省市教整办统一工作安排的指示精神,对照区教整办有关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为深入推动全区XX行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筑牢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千方百计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用XX行政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领导的民心。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XXX
三、活动内容
(一)重发展、重管理、重创业,着力打造三带四亮党员队伍。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多形式、多载体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打造一支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亮形象,带头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带动经济发展的党员队伍。
(二)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民法典》宣传。结合规划和此次活动,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5.15政务公开日、6.26全国禁毒日、广场文化月法治宣传周、12.4宪法日等为着力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此实现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的目标,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实现普惠效应。
(三)深化一村屯(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水平。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授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活动。从线对线到面对面转变,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水平,同时使专业知识直白化,让法律服务更䁔心、贴心、舒心。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公共法律服务室法律服务效能作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开通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为重点开展好各项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开展公证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广泛宣传《公证法》,让群众了解公证业务和办理程序,自觉运用公证手段,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阳光便民行动,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切实建设成为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窗口。
(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组织发挥村民评理说事点的作用,深入到乡间地头,了解村情民意,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法律难题。充分发挥行业调解委员会职能,提高交通、医患、劳动争议、物业、塑料协会等人民调解组织人员专业素质,同时不断扩大调委会工作范围,完善联动体系,深入基层开展摸排工作,积极防范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化解已产生的矛盾纠纷,避免矛盾升级。
(五)加强重点人的管控,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健全社区矫正人员执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审前调查,请销假、手机定位等日常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多走访、多调查、多疏导,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增强矫正教育的实效。加强与监所衔接,及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出监后的行踪动向。开展重点人员帮扶教育工作,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积极协调区民政部门、村(社区)解决生活困难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工作。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摸排帮扶活动,把政府的关爱送进服刑在教人员家庭,以更好地巩固帮教成果,引导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六)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专项清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监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简化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和办事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职责,确保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更加高效,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群众服务高效、有力、便捷、到位。
(七)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强化XX行政机关执法执业监管。集中开展XX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执业建设活动,大力度整治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查摆整改各级XX行政机关在规范执法执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实施一单、两库管理,推进执法执业在阳光下运行。
四、活动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上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此为契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局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调度。要加强工作调研,局领导到群众中去调研要随时听取各地开展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难点问题。
二是抓住重点。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按照方案规定的相关要求完成好相应的规定内容,结合各自职能实际,设计开展好具有本行业特色的服务群众措施,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针对性。要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对活动开展的满意度情况,及时改进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搞好结合。要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内容相结合,把为群众做好事作为检验政治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抓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活动参与度。要与推送选树先进典型相结合,真正地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先进典型选树起来,营造良好的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氛围,各单位要把好做法和经验及时组织整理,上报政治处。
乡镇卫生院开展读书月活动方案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工作(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管理”),进一步筑牢基层网底,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健康辛集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聚焦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进程,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在认真总结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基础上,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解决突出问题,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通过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室的人员、财务、药械、业务、准入退出、绩效考核等统一由乡镇卫生院管理,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逐步落实基层首诊制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设置
1.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常住人口在500人以上)设置1所村卫生室,常住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可不再设立村卫生室;常住人口500人以下且相距15分钟以内路程的相邻行政村原则上共建1所村卫生室。对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要规范名称、统一标识。村卫生室的命名原则是:乡镇名+行政村名+卫生室。如一个行政村设立多个村卫生室,可在村卫生室名称前增加识别名。
2.合理设置乡村医生岗位。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数量、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制定全市乡村医生岗位设置方案,原则上每千服务人口设置1个乡村医生岗位。
(二)实行统一管理
1.统一人员管理。乡村医生按照公开竞聘、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推荐,乡镇卫生院考核,报市卫生健康局批准,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招聘,实行“乡聘村用”,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采取市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方式,提高乡村医生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
乡镇卫生院出现岗位空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在岗乡村医生。对未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可允许开办个体卫生室。根据实际情况,乡镇卫生院可对本乡镇范围内乡村医生进行统一调配。对拒不履行合同内容的,乡镇卫生院可以依据合同辞退乡村医生。
2.统一财务管理。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等财政补助资金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做到单独设账、单独核算。要严格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核清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购买的设备、办公用品等,乡镇卫生院要为每个村卫生室建立固定资产台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乡村医生收入由基本医疗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以及承担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补助组成。上述收入来源落实后,低于收入标准部分由市级财政安排预算补齐。同时,要加强绩效考核,强化乡镇卫生院院长考核管理主体责任,市卫生健康局要加强补助资金考核的流程监管,强化资金分配的政策约束,合理拉开乡村医生收入差距,使其绩效收入部分占总收入部分比例不低于60%,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
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等经费,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等补助资金使用要与市域医联体政策相衔接。
3.统一药械管理。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根据临床需要,村卫生室的药品及器械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配送和管理。完善村卫生室药品的出入库管理,做到账物相符。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4.统一业务管理。乡镇卫生院要明确村卫生室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合理安排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管理,严格落实村卫生室各项技术规范。乡村医生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医疗安全制度,按要求完善各种医疗登记。
5.统一准入退出管理。新进的乡村医生须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
建立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机制,原则上对年满60周岁或考核不合格的村医,不再予以注册和签订劳动合同。确因情况特殊、工作需要,对超过60周岁且身体健康、群众信赖的村医可予以返聘。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其他个人养老保险的村医满60周岁后,按“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标准予以补助。对于到龄退出的乡村医生允许开办个体卫生室。结合我市乡村医生队伍现状,在保证服务需要和队伍稳定的前提下,通过大学生村医项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高职(专科)院校培养等途径,不断优化乡村医生学历和年龄结构,逐步将乡村医生数量调整到合理结构和规模。
6.统一绩效考核。市卫生健康局要制定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乡镇卫生院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为重点,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对乡村医生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签约续聘、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促进乡村医生全面履行职责。
(三)实施标准化建设
1.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全面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按照《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冀卫办基层〔2019〕3号)、《河北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国医堂)建设基本标准》《河北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标准(试行)》,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活动,利用3年时间实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2.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大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电子健康档案普及应用。大力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数字化医疗装备投入,通过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线上家庭医生签约、慢病管理等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乡镇、村延伸。逐步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数据互通共享、家庭医生签约信息化管理。
(四)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1.开展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乡镇卫生院定期选派乡村医生到市级公立医院免费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每3—5年进修一次。开展乡村医生业务培训,乡村医生每年至少接受不少于2次免费业务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村医到乡镇卫生院跟班进修,每年不少于20天;对医学理论与实践基础较好的,经乡镇卫生院推荐可以到市级公立医院跟班进修不少于15天,时间可累计计算。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有中央资金支持或市级自行组织的全科医生培训。
2.落实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以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为依托,结合市域医联体建设,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乡镇卫生院要确定重点发展专科,帮扶医院或医联体上级医院要制定帮扶计划,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推动建立城市医师定期服务基层工作机制,提高乡镇卫生院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为农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目标清单,明确时间表、施工图、责任人,确保9月底前圆满完成任务目标。
(二)落实资金投入。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要按规定落实相关补助经费,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按规定落实一般诊疗费政策。集体产权村卫生室水、电、暖、气、通信等运维费用,按照每个卫生室每年7000元的标准,由市财政给予保障。
(三)强化医保政策。市医疗保障局要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加强乡镇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和乡村医生的健康管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对达到社区医院标准或“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要在医保总额、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四)开展督导评价。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督导、通报、评价和考核机制,加强日常工作督导;及时发现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点对点提出整改和推进措施,确保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