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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重点人员稳控方案及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尧化街道党工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会联席会议精神和主要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的有关要求,从源头上化解重信重访案件,坚决降低和减少越级上访切实做好上访户和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上访户和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并把集中开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四带”活动,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落实,严格依法办事,确保重信重访责任工作及上访户、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重点
一是信访积案跟踪协调;二是密切关注涉军人员、法轮功等不稳定因素对象的思想状况,掌握动态,并做好其思想教育工作。三是协调解决所排查出的信访案件。
三、工作目标
通过切实做好上访户和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力争在破解信访难题上有较大突破,实现领导包案的案件案结事了,信访人息诉罢访。
四、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做好稳控工作,强化领导包案责任制,成立重信重访人员及重点户的稳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为综治办,由综治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措施
1、社区书记为稳控责任领导为社区不稳定因素对象的稳控第一责任人,必须掌握本村不稳定因素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社会关系、联系方式等)及思想动态,积极做好他们的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
2、落实信访信息报送制度,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必须在每周五上午11点之前报告社区重点
对象的情况,一旦人员失控,必须在1小时内将情况报街道主职领导或相关部门,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并能及时将情况上报县级有关部门。
3、一旦发生越级上访立即启动信访应急预案,进行拦截劝返,并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协助下负责对赴市以上非正常、越级访人员进行法制教育。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稳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疑难案件,各村(居)负责人要亲自包案处理,直接推动问题的彻底解决,直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要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各村(居)成员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每一起信访案件确定包案领导、办案人员、工作措施,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三)扎实工作,确保质量。全社区干部要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信访工作,对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上访人员,要向他们讲清楚有关法律和政策,促其转变认识。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要通过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做好思想转化和稳控工作。
【篇二】重点人员稳控方案及措施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委会,镇直各部门:
为了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维护全镇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经研究,对我镇重点信访人员落实稳控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一、责任人员:村(社区)书记为稳控措施第一责任人。
二、稳控时间:2014年2月28日—2014年3月15日
三、工作要求:
1、对上级部门备案的重点信访人员,必须落实稳控责任人。确保不发生信访老户进京上访非访、重复访、集体访。
2、掌握辖区内重点信访人员活动情况,做到信息畅通、去向清楚,确保信息不倒流。每天上午9点前,下午5点前向镇信访办报送稳控信息。重大信息必须立即上报。联系电话:83986041,联系人陈鹏、于通亮。
3、如果发生进京去省非访上访的,村支部书记第一时间(省里3小时、北京6小时)赶到现场将人带回,所有费用一律自行负责。
四、奖励办法:
对于有重点信访人员的村(社区),稳控责任到位,任务明确,成效明显,稳控时间内不发生一起进京上访非访、重复访、集体访的,给予责任人员3000元奖励,发生一起扣除1000元。对于没有重点信访人员的村(社区),稳控时间内也未新发生一起进京上访非访、重复访、集体访的,给予责任人员1000元奖励。
四、责任追究:
如确因思想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扎实,发生进京上访非访、集访的,且造成重大影响的,一律组织处理。
【篇三】重点人员稳控方案及措施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全国“两会”将于5月21日在北京召开,为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维护全镇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根据省、市、县安排,经研究,对镇域范围内重点信访人员,落实稳控责任。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责任人员
村(社区)书记为稳控措施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为稳控措施直接责任人,包片三套班领导负领导责任,结合“片警”一起稳控。
二、稳控时间
2020年5月11日至两会闭幕。
三、工作要求
1.今年全国“两会”是在全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之际召开的一次盛会,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做好期间信访保障工作,是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实现全国“两会”期间“四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不发生进京上访,不发生有影响的本地集访事件,不发生因信访矛盾引发的有影响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因信访部门执纪不严或履职不当引发的网络舆情事件。
2.畅通信访渠道,自5月11日起至全国“两会”闭幕,镇来访接待场所每天安排1名党政领导干部坐班接访,镇三套班领导按值班表到镇信访接待中心排班接访。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敞开大门接访,每天要有一名主要干部坐班接访,做到群众随到随接随处理,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把群众吸附在当地。两会期间实行节假日值班制,自两会开始至“两会”闭幕期间节假日正常接访。
3.加强信息预警,自5月11日起至全国“两会”闭幕,启动“战时”模式,信访信息零报告制度,每天研判汇报信访形势及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状况、失控失联重点人员应对处置及发展趋势等信息。掌握辖区内重点信访人员活动情况,落实每日报告制度,做到信息畅通、去向清楚,确保信息不倒流。重大信息及时上报。各村(社区)每天下午2点前在信访稳定安保群里报信息。做到有事报信息,无事报平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报送。
4.加强应急处置,一旦发现重点人员漏管失控,在第一时间上报镇信访办的同时,汇报给分片领导,并立即组织人员到车站、卡口等地查找、劝返、拦截,最大限度减少进京到省走访,杜绝进京到省集体访。如果发生进京去省上访的,村(社区)书记、包村干部要确保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人带回,所有费用一律自行负责。
四、奖惩措施
1.重点信访人员稳控情况按照镇2020年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兑现奖惩。
2.因思想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扎实,发生进京上访、非访、集访的,造成重大影响的,一律组织处理,村(社区)、包村干部不得参与年终先进评选。对维稳工作成绩突出的村(社区)给予表彰奖励。
【篇四】重点人员稳控方案及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民政系统信访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持续巩固2016年民政系统信访积案“清仓见底”活动成果,推动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化解取得更大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冀民函71号)和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联席办联合印发的《沧州市深入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局和县(市、区)民政局分别梳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范围。通过排查化解,切实提升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能力,努力减少信访存量。具体目标任务是:纳入工作台账的积案办结率达到100%,息诉息访率达到70%以上;积案重访率下降至30%以下。
二、实施步骤
从8月份开始,到12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梳理汇总(时间贯穿始终)
l.积案范围。包括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利益诉求群体,养老、孤儿收养、监护,行政区域界线,协助调解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的土地、山林、草场等纠纷。主要是对2017年6月30日之前,国家、省、市、县四级立案交办,应办结但未办结的民政信访事项;2017年6月30日之前重复2次以上(含2次)赴省上访,应办结但未办结的民政信访事项;2016年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行动中未办结和已结未息诉的民政信访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群体稳定的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
2.建立台账。8月25日前,各县(市、区)民政局自行梳理排查,建立本级信访积案化解台账(格式内容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市民政局备案(发送传真件),以后每月5日前上报台账变化情况;同时,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自行梳理信访积案台账,报局办公室汇总,建立市级信访积案化解台账。台账梳理要实事求是,对把原有办理结果的信访案件直接上报、将已息诉罢访案件列入台账提高办结率等弄虚作假行为,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集中化解(即日起至11月30日)
1.明确工作标准。一是切实做到“五个清”。即情况清、程序清、责任清、措施清、结果清,通过此次排查化解进一步摸清全市民政系统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情况。二是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推进工作。对合理诉求的要合力攻坚,切实维护信访人权益;对需要教育疏导的要及时采取相应对策;对需要依法打击的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三是民政部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将全程依托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即将连通至市县两级)进行办理,按照基础业务标准规范,及时录入案件办理情况和结果,以备核查。
2.做到“两个坚持”。即:坚持“三重新”,“两亲自”。“三重新”即:对原处理意见存在问题或瑕疵的积案,要重新听取上访人申诉、重新调查取证、重新研究处理。“两亲自”即:包案领导要亲自接待信访人,面对面倾听其诉求,掌握第一手情况;亲自回访信访人,讲清问题的处理意见和依据,争取信访人的理解和支持。
3.依法依规化解。要树立法治思维,善于用法律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断对错,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积案;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对应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要依法依规定纷止争,最大限度减少“后遗症”;要严守法律和政策底线,不能为化解一时一地问题突破政策底线、乱开口子,造成以访牟利、以闹求决。
(三)总结评议(12月1日至20日)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将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情况连同2017年度信访工作总结(小结)于12月10日前报市局办公室(发送电子版)。市民政局将依据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定期汇总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重信重访率等信访工作情况并通报各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要把信访积案化解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切实抓好工作推动和落实。要落实领导包案处理,综合协调各方力量,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分管领导要真督实查,狠抓落实,努力减少信访存量。
(二)准确研判形势,摸清底数情况。要及时对辖区内信访矛盾易发点、重难点,准确分析研判,加强信息预警通报,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同时,要做好大规模进京到省集体访的应急应对工作,完善工作预案,强化多部门间协调配合,一旦发生大规模集体访或个人极端事件,要确保应急响应和处置到位。
(三)注重标本兼治,强化源头预防。要严格规范业务流程,切实下功夫一次性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要本着方便群众,提高效能的原则,努力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并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度,防止“初访”转“重访”,防止新的信访积案产生。要加强基层化解矛盾的能力,努力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
(四)抓好系统应用,规范网上办理。下一步,市局和县(市、区)民政局将直接登陆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直接处理民政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信访规程,规范网上受理办理工作,确保每一例案件、每一个环节都有迹可循、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政策的检验。要充分利用系统,主动自查本级民政系统信访基础业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逐项研究制定解决办法。
【篇五】重点人员稳控方案及措施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遵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着力化解稳控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涉稳信访问题,全力做好建国70周年等重要节点时期信访工作,确保2019年7月--12月全镇实现“零到市、零到省、零到京”非正常上访。
二、工作内容
(一)以包案领导为化解稳控专班工作组组长,相关化解稳控单位、责任人为成员,采取疏导、劝阻和教育等方法将重点信访人员牢牢吸附在当地。
(二)对诉求不合理,又不断缠访、闹访、非访人员,要积极做好相关影像资料记录报镇群工办,便于今后开展依法处理。
(三)积极做好非正常上访劝返工作,一旦发现重点信访人员脱控,包案领导要及时报告镇党委书记,由镇党委书记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按预案开展劝返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思想教育,及时掌握信访人思想动态。包案领导每月至少2次与信访人见面进行沟通疏导,做好沟通记录及工作开展成效,并将相关图片影像资料报镇群工办向成坤处。
(二)多举措化解信访人的合理合法诉求。各包案领导要想方设法解决好信访人的合理合法诉求,让信访人感受到包案领导对其帮助是实实在在的,增强包案领导与信访人之间的信任度。
(三)加强稳控,灵通信息。包案领导和稳控责任人必须保持信息畅通,稳控责任人必须实行“一日两报”,分别于每日上午十点钟、下午四点钟前向包案领导和群工办报告信访人的动态,报送群工办途径为微信群或电话报送(XXXXXX)。
(四)及时劝返。稳控责任人一旦发现重点信访人脱控,及时报告包案领导,包案领导要及时核实重点信访人的动态,一旦确定重点信访人去向,包案领导要及时报告镇党委书记,由党委书记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按预案开展劝返工作。
四、责任追究
(一)若化解稳控不到位,造成信访人每到京非访1次,扣包案领导的年终绩效考核分25分,扣主要责任人的年终绩效考核分20分,直至扣完为止。
(二)若化解稳控不到位,造成信访人到京非访,扣稳控责任人当月的全部稳控经费及当月的绩效工资。
【篇六】重点人员稳控方案及措施
为了加大我公司重点信访问题的督办处理力度,全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和-谐稳定,特制定我公司。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实组织机构
(一)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维稳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维护稳定,公司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的组织机构。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维稳工作力度,成立相应的组织工作机构,并根据本单位实际,对机构适时进行调整和充实,明确职责,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稳定工作。
(二)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公司信访工作分片包干,负责所联系单位的信访维稳工作。各单位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着力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管领导要对重点案件包案处理,落实领导包案制度。
二、加大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力度
强化信访预警机制,加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把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排查,及时1
化解和消除公司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针对公司信访存在的以下突出问题做好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一)上世纪80、90年代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被企业除名人员的群访和个访。
(二)企业下岗职工、企业遗留问题引发的群访和个访。
(三)与企业有劳资纠纷的人员个访或闹访。
(四)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访。
(五)企业军转干部待遇问题引发的个访。
(六)60年代精减下方人员的群访、个访和闹访。各单位要着力做好以上信访问题的分析研判,制定处理办法。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定期对存在的上访苗头和隐患进行排查化解,坚持预警通报,加强跟踪督办,努力把苗头隐患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重要会议、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等重要时段的信访维稳工作,做到及早发现、及时稳控、处置有效,以避免造成不良政治影响。
三、维护公司稳定应急处置办法
为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维护公司稳定,确保正常工作2
秩序,结合公司实际,就维护公司稳定,处置应急群访事件,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处置原则
1、统一领导,协调各方。在公司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从稳定大局出发,共同协调处置信访维稳问题。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要求,明确分工,区分责任,协调配合,做到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坚决防止因推诿扯皮、各自为政而贻误时机。
3、重在疏导,防止激化。按照“可散不可聚、可聚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要求,以说服教育为主,以恢复秩序为目的,最大限度地做好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升级或形成对峙。
4、反应快捷、依法处置。始终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法制尊严、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的原则,慎重选择处置时机,综合考虑事发原因、地点、参与人员等情况,因事、因地、因人施策,灵活快速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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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责分工
1、对越级集体上访事件和个访事件,责任主体要随时到场、随时处置。一旦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各单位信访主要负责人要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组织人员迅速将上访群众带离。凡发生5人以上群体性上访事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积极组织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要在坚持“明确责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妥善处置”的原则,对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原则上谁主管、谁负责。
2、有关上访事件处置责任主体的确定和稳控化解工作责任:
(1)凡因企业改制引发的上访案件,由分管企业改制的部门负责接待,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被企业除名人员、与企业有劳资纠纷及60年代精减下放人员、企业军转干部待遇问题引发的上访案件,由分管劳动人事的部门负责接待,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3)工程结算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上访案件,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接待,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4)工程质量投诉案件,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和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处理。
(5)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由分管合同和招投标部门负责处理。
(6)家属院有关问题投诉及纠纷、上访,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处理部分利益群体上访问题。对于部分利益群体上访问题,相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掌握政策、了解情况、摸清底数,随时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处理进展情况。凡发生群众集体上访,公司相关科室负责人及责任单位要及时派人到场,组织协调、妥善处置,全力做好上访人员的现场处置和稳控工作。
2、进一步落实有关群体上访问题处置责任主体的责任。处置有关群体性上访问题的责任单位,要对群体性上访问题主动介入,积极协调,提出处理意见。
(四)善后处置制度
群体性事件平息后,要跟踪落实善后工作,向群众做出的承诺要尽快兑现;对群众的不合理诉求,应该讲清楚相关
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问题解决后,要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公司,并向地方信访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要及时向群众了解情况,摸清思想动向,及时发现新苗头、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四、信访维稳工作的目标任务
各单位的信访突出问题和重点案件,必须在一定时限内基本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对未能实现息诉息访的,必须把人员稳控在本单位,确保不发生群体性进京和到省、来市事件。具体任务是:
(一)对信访人反映问题属于合理诉求的,要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加快进度,在规定时限内予以解决,使信访人员息诉息访。
(二)对信访人员反映问题基本属实,且有一定道理但无处理的政策依据,信访人生活确有一定困难的,根据其实际情况,可通过社会救济、低保补助和扶贫帮困的方式进行化解。
(三)对信访人诉求不合理,要求过高,不服处理意见,在认真审查处理意见是否到位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澄清事实、解疑答惑、教育引导和沟通协调工作,或通过上级
有关部门举行信访协调会的方式,共同做好信访人的疏导教育工作,劝其息诉息访。
(四)对信访人员反映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工作措施到位,信访人仍有上访苗头的,要明确稳控责任人,制定严格的稳控措施,确保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信访人不再进京、到省、来市上访。
(五)对缠访、进京、到省、来市滋事、封门堵路、串联聚集上访等违法人员,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固定证据,讲究策略,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依法处置。
五、建立信访维稳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各责任单位要全力抓好稳定工作,切实加强处理群体性上访问题工作的领导,做好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要以集中处理赴省进京非正常信访案件为重点,深入开展重信重访工作,强化日常管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避免新的问题发生。要按照“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成立专门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全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二)建立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的工作制度。各
单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接访、下访、约访群众,要做到每月最少1个工作日开展接访、下访、约访活动,重点协调解决本单位非正常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等疑难信访问题。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要做到随访随接,就地处理,并回访处理结果。对职权范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安排人员陪同信访人到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诉求。
(三)建立信访维稳工作制度。公司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安排一次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调研,建立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制度,公司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公司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听取各相关单位开展各种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对信访案件处理进展情况的汇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四)建立维护稳定信访信息工作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信访维稳工作网络、工作档案,对各类案件进行分类并登记造册。重点对信访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及原因、事件当事人的身份、单位等及采取的处置办法和措施等重点进行记录。每季度对信访档案进行梳理,防止案件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