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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在社会基层单位中发挥核心作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范文(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中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文件精神及各级教育大会的要求,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确立党组织在学校各项工作的核心领导地位,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实施内容
(一)明确“两组织”职责
1.学校党组织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抓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三重一大”等问题;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学校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实师德师风建设,打造清廉教育和清廉学校;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2.学校行政组织主要职责
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校长负责制,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坚持依法治校,完善管理制度,实施校务公开,维护师生权益,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关注学生发展,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全面提高综合质量;负责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加强校风建设,培育校园文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教师专业成长发展等工作;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制度;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落实四项工作机制
1.规范选人用人机制
理顺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党的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党组织的学校,原则上实行书记、校长“一肩挑”,按要求配备副书记,协助抓好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书记一般应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一般应兼任副书记,学校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对不胜任工作的党组织书记,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行政班子成员中党员比例一般不低于80%。团队负责人一般由党员教师担任。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立党建办。
加强骨干培养。建设一支思想政治可靠、师德师风过硬、能力素质精良、模范作用明显的党员教师队伍,推行把教学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教学骨干、把党员骨干培养成教学管理人员“三培养”模式。组织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职责,开展岗位建功、教学竞赛、建言献策等活动。
2.构建立德树人机制
党组织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探索实行涉及教师职称评聘、课题申报、评奖评优等问题征求党组织意见机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落实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制度,注重帮助生活困难师生解决实际问题。
探索建立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多方协同的德育工作机制,着力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将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纳入学校党建总体规划,学校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出席或列席党组织会议,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全面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整体推进课程思政和学科德育。抓好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抓好德育活动的政治引领和价值观塑造,关爱学生、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德育工作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3.健全议事决策机制
完善沟通协商制度,建立书记、校长常态沟通机制;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重大问题,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实施。
党组织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校务委员会是学校最高行政机构,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党组织会议的各项决议。
4.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严格落实日常督查制度,各学校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学期末,在党组织领导下,各学校校长必须就综合质量、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安全工作、重点工作等向教职员工和上级党组织述职,并接受评议。切实加强考核与督查,各级党组织将此项工作纳入现代学校治理考核范畴,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对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的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占较大权重。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待遇晋升、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挂钩。对责任不落实、抓此项工作不力的,予以严肃问责。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宁乡市教育局党委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领导小组,宁乡市教育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宁乡市教育局党委把此项工作列入系统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2.加强工作保障。中小学校要完善党组织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应计算工作量。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享受同等待遇,优秀党建论文与优秀业务论文同等效应。党建工作经费要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
3.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组织的领导方式。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4.注重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提炼成果、宣传典型,在全市上下逐步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新格局。
【篇2】中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义务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
第二条学校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学校领导班子驾驭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三条学校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第二章党支部职责
第四条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第五条学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七)加强对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第六条学校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第七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学校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党组织重要活动,协调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学校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学校党支部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第三章校长职权
第八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第九条校长的主要职权是: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类文明进步,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世界一流。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的职权。
党支部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
第十条学校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校党支部成员。学校党支部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党支部一般由3人以上构成,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第十二条党建德育办主持学校党支部经常工作,主要对以下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方针,学习传达自治区和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学校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讨论学校章程和章程修正案,并决定提交党支部审议。
(三)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具体方针、政策和其他重要事项。讨论决定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四)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变更、撤销。
(五)讨论决定学校中层干部的推荐、任免、调动、奖惩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计划,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推荐、提名。研究部署老干部工作。
(六)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重大人才政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和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方案及计划。
(七)讨论决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讨论决定学校安全稳定与和谐校园建设工作。
(八)讨论决定大学文化建设和校风学风教风建设等重要事项。
(九)讨论决定党的建设等重要事项,加强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十)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讨论决定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重要事项。第十三条校长办公室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以下重要事项:
(一)根据学校党委决定,组织实施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讨论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
(三)讨论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方案。
(四)讨论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
(五)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对外合作交流、后勤保障、行政管理等方面重要工作。
(六)讨论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等方案。
(七)研究学校国有资产的重大调整与变更事项。
(八)研究提出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调整方案,研究决定对教职员工实施的重要行政奖励或处分。
(九)讨论决定专业设置和教学计划调整方案,学生事务管理等重要事项。
(十)通报交流行政工作。
(十一)研究需由校长办公会议处理的其他工作。第五章协调运行机制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学校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党支部书记和校长应定期沟通,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支部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支部书记、校长和有关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第十四条、校领导班子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支部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第十五条、学校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校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第十七条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第五章组织保障
第十八条学校党支部书记和校长应在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校领导干部应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第二十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第二十一条学校党支部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校长每年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学校党支部书记和校长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不断增强执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自觉性。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多鲁二中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中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推进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xx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和社会服务局党委指示,现制定xx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支部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
三、目标定位
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支部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健全学校党支部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支部书记主持学校党支部全面工作,党支部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1.组织实施党支部有关决议,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教育教学改革措施、方案,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支部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向党支部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支部、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运行机制
(一)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支部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后公布。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建立党支部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支部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支部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督查。学校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支部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二)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支部的领导方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篇4】中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1、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校的工作负全责。
2、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建立良好的校风、学风。
3、确定学校工作目标,制定、实施学校的规划和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4、注重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做好师生的政治思想工作,领导和组织好学校的体育卫生、义务劳动等工作。逐步完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
5、有计划地参加教研活动,听取汇报;了解情况,分析情况,并给与指导。
6、组织召开校务会议、行政会议、教职工大会和全体学生会。
7、抓好班主任及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做好班队工作。
8、领导好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按规定开展文体活动,努力完成达标任务。
9、领导学校的总务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
师的工作环境;组织总务后勤人员做好“服务育人”工作,关心群众生活。
10、廉洁从政,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领导班子的团结,在教师中起表率作用。
【篇5】中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积极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暂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改进领导方法,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党对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的坚强领导。
第二章党委职责
第四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制度,依法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全校师生员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
(四)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做好干部工作。负责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干部。
(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创新机制、优化环境,领导学校人才工作。
(六)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着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七)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校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八)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九)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与学校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第六条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能力建设为重点、作风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证,不断提高学校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管理能力,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团结协调的领导集体。
第三章校长职责
第七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校长的职责是:
(一)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实施素质教育。
(三)拟订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推荐副校长人选,根据党委的决定,任免科级干部,提出副校长分工意见。
(四)负责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
(五)负责教师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管理与解聘工作和学生学籍管理、奖励或处分工作。
(六)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筹措办学经费。负责学校基建工作。保护和管理学校资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七)实行校务公开,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作。
(八)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有关合作协议,接受各种捐赠。
(九)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十)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基本工作原则与要求
第九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凡属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都应由集体讨论决定,除此之外的日常工作,由个人按照分工具体负责。
(二)科学治校原则。正确认识和把握高等教育规律,按照科学的思想、理论、制度和方法领导学校,提高管理水平。
(三)民主治校原则。建立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的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群团组织、学术组织以及专家、教授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四)依法治校原则。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提高依法办事、照章办事的能力,实现学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条 正确处理”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党委总揽全局,把好方向,抓好大事,管好干部,尊重和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党委书记在坚持党委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校长在党委集体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重视和支持党建工作。其他行政领导也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决定。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按照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水平、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保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贯彻执行,共同承担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责任。
第十一条领导班子成员要讲政治,顾大局,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分工负责意识和主动配合意识,切实做到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依法履行职责。领导班子要加强团结协调,党委书记和校长在班子团结协调方面负主要责任,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严于律己,做出表率。
第十二条 建立党委书记和校长沟通制度。党委工作由党委书记主动与校长沟通,行政工作由校长主动与党委书记沟通,自觉做到主要事项事先沟通,日常工作经常沟通,紧急情况及时沟通。
第五章重大问题与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党委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一)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完成重要工作任务的计划和方案。
(二)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统战工作、群众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等重要问题。
(三)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
(四)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和大会的报告以及大会的其他主要内容。
(六)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调整,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考核和监督,干部教育、培训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七)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重要举措,年度进人计划及原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八)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大额度资金的借贷、使用,预算外资金管理及使用,教育收费等重大问题。
(九)土地和其他办学设施等重要资产的征收、租借和处置,重大基建项目以及校办产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对外合作与交流的重要事项。
(十一)重大改革方案以及住房、医疗、校内津贴等关系到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十二)学校安全稳定中的重要问题。
(十三)需要党委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 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按以下程序决策和实施:
(一)调查研究,提出议题。需要提交党委会研究的议题,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须事先组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充分论证,提出工作方案和意见。
(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党委在研究重大问题时,与会领导应充分发表意见,深入讨论,集思广益,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
(三)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党委作出决定后,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领导成员积极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
(四)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党委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要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六章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党委会
(一)党委会一般两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为双周的周五上午,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为党委委员,非党委委员的校级干部可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其他列席会议的相关人员。
(二)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对重大违纪案件和重大事件作出处理决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党委书记、校长如有一人缺席,一般不研究干部问题;不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三)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形成决议。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
(四)党委会召开之前,党委书记和校长就会议议题应充分交换意见,达成共识。涉及行政工作的议题,事先由校长办公会研究提出意见。涉及中层干部任免的议题,事先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
(五)需要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共同研究决定问题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校长在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参加人员一般为党委委员、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及相关人员。
第十六条 校长办公会
(一)校长办公会主要讨论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决定有关事项,对落实党委决议提出实施意见。
(二)校长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一般为周五的上午,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副校长、承担行政工作的其他校级领导参加。校长不能出席时,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议题,主持人可决定其他相关人员列席。
(三)校长办公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问题要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作出决定。
(四)校长办公会召开前,重要问题要与党委书记沟通。会议召开后,通过适当方式将会议作出的决定向党委通报。
第十七条 召开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要提前将会议议题送达与会人员。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做好存档工作。
第十八条 凡行政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党委会应在15日内列入议题。党委会对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后,行政领导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落实。工作过程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委报告。
第十九条 会议形成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如需变更会议决定,必须重新提交会议研究。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学校原有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篇6】中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拓展公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扎实推进公司2019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全面规范和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支部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公司党组要求
以及公司《基层党支部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结合基层创新实践,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公司党建工作对标管理年目标任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实施党支部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党员管理、信息台账和活动阵地“五个标准化”,切实提升基层党支部组织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建设具有卓越竞争力的一流企业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任务
从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党员管理、信息台账和活动阵地五个方面,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促进支部基础管理更加规范、活动开展更加有序。
(一)组织建设标准化
1.支部设置
坚持党的组织与行政机构同步设置,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单位、部门或其它内设机构应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 3 人的,应与邻近或业务相近的单位党员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50人以上、不足 100 人的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开展工作。外出执行临时性任务、参加短期学习或被抽调参加临时性机构工作时间超过 1 个月,或新建立的机构暂时不具备选举条件,且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应成立临时党支部。坚持党的工作与行政工作同步开展,党支部工作年度有目标、有计划、有总结,严格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
2.支委设置
按照“应设必设”要求,党员人数超过 7 人的,设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 3-5 人组成,最多不超过 7 人,委员人数为单数。支部委员会一般应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群(青)工委员等,必要时可设副书记,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团结协作、优势互补,整体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党员不足 7 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 1 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3.支部委员、书记产生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届满按时改选。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一般不超过 1 年。任期内,委员如有缺额,由党员大会及时补选。新任职基层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4.支部书记配备
规范支部书记配备,定员 100 人及以上的省公司业务支撑与实施机构及其内设机构、地(市)及县公司业务支撑与实施机构的行政、党组织负责人须交叉分设。明确党支部书记岗位设置、岗位职责、职数职级和任职资格,坚持把最优秀的党员选拔到党支部书记岗位,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思想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团结同志,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高,并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及时调整不称职的党支部书记。
5.党小组设置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党员人数较多、工作相对分散的党支部,可划分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应少于 3 名党员,其中至少有 1 名正式党员,同时应选举党小组长 1 人。党员数量较少的党支部可不划分党小组。
(二)组织生活标准化
1.会议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
频次: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 1 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开展集中学习;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进行党内选举;表彰和处置党员;听取支部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2)支部委员会会议
频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 1 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内容: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研究提出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任务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具体措施;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处理支部日常工作。
(3)党小组会议
频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
内容:党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务工作事项;研究执行支部决定和工作任务的具体办法。
2.党课制度
(1)保证次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党课次数。
(2)明确内容。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书记带头。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3.主题党日制度
(1)固化党日时间。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可与“三会一课”结合进行。
(2)明确参与对象。参与对象为本支部(党小组)所有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参加。
(3)确定党日形式。每次活动明确一个主题,采取集中讨
论、主题实践、基地教学或者视频教学等多种方式开展活动。
4.报告工作制度
支部每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就全面工作进行一次汇报。支委会或支部书记每年年终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5.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必须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前要听取意见、谈心交心,会上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
6.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每年就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开展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小组或党支部作一次汇报。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规范评议程序。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表现进行客观公正评价,每年进行一次。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参加民主测评。
(2)强化结果应用。结合民主评议情况,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并通过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的组织措施达到教育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具体评议范围、评议内容、评议方法、评价标准及不合格党员处理,按照《公司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执行。
(三)党员管理标准化
1.发展党员
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接收和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等工作标准严格、程序规范。
2.党员教育
(1)保证教育时间。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应不少于56学时。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培训班。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参加一次上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中培训。
(2)确保教育质量。应采取集中学习、脱产培训、网络培训、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运用专题辅导、案例分析、现场观摩、现身说法、交流研讨等多种方法,确保学习教育质量。党支部每年应为每名党员提供1个专用学习教育记录本。
3.党员管理
(1)严肃组织生活。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期收缴党费。
(2)规范关系转接。按相关规定及时接转党员正式或临时组织关系。
(3)严格党员处置。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员监督
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实行个别谈话或诫勉谈话,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在职党员的评先评优、提拔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批评和举报党员违纪违法行为。
5.党员服务
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做好谈心谈话以及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走访、慰问和帮扶。
6.创先争优
扎实开展“三亮三比”主题活动,积极创建党员责任区(示范岗),大力建设共产党员服务队(突击队、保障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信息台账标准化(三本六盒一证)
1.会议(学习)记录本
配备专用党支部会议记录本(有党小组的配备党小组会议记录本)、党员学习笔记本,记录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支部活动、谈心谈话等内容,反映党员活动的方式、次数和特点。党支部会议记录本应载明党组织简介、党组织生活考勤等信息。党支部会议记录本和党小组会议记录本应每年一本,做好移交与归档。
2.组织管理档案盒
存放党支部成立、换届选举及党支部委员变更相关资料,党支部计划、总结,党支部建设相关论文、案例等理论和实践成果,其它组织管理相关资料。上述资料应建立目录,每届支部委员会合订一次。如文件盒空间不足,增加文件盒并依次编号(下同)。
3.党员管理档案盒
存放党员花名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材料、党费收缴票据及台账、发展党员相关资料、评先推优资料、困难党员台账、其它党员管理相关资料。上述资料应建立目录,每年合订一次。
4.组织生活档案盒
存放“三会一课”计划及会议材料,主题党日活动资料,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支部书记党课讲稿,组织生活会方案、筹备工作报告,支部班子和支部委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相互批评意见表、整改落实台账,谈心谈话记录,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测评表,其它组织生活相关资料。上述资料应建立目录,每年合订一次。
5.集中教育档案盒
存放上级重要文件,集中教育方案、计划、总结,集中教育过程资料,其它集中教育相关资料。上述资料应建立目录,每年合订一次。
6.创先争优档案盒
存放“三亮三比”主题活动资料,党员服务队(突击队、保障队)建设相关资料,党员责任区(示范岗)相关资料,先进典型选树资料,其它创先争优相关资料。上述资料应建立目录,每年合订一次。
7.群团文化档案盒
存放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相关资料,员工思想动态调研分析资料,走访慰问群众资料,志愿服务资料,企业文化建设资料,精神文明建设资料,团青工作资料,其它群团文化相关资料。上述资料应分类装盒,建立目录,每年合订一次。
8.党费证
记录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
(五)活动阵地标准化(3+X:一室一栏一群+其他)
坚持“因地制宜、简约实用、物尽其用、避免浪费”的原则,科学规范建设活动阵地。已经建成的活动阵地,且具备基本元素的,应继续保留使用,避免重复建设;不具备基本元素的,应在原来基础上完善,避免大拆大建。尚未建设活动阵地的,应参考公司给定的基本元素和样式,结合本单位、本支部实际情况,稳妥推进活动阵地建设,避免闲置和浪费。
1.党员活动室
生产经营一线等具备条件的党支部,建立本支部专用党员活动室。机关本部等不具备条件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多个支部合用的党员活动室。
(1)专用党员活动室
设置“一牌一旗三板”。一牌:悬挂醒目“支部名称+党员活动室”标志牌,支部名称用规范简称。一旗:配备党旗1面,有党员服务队(突击队)的增设队旗 1 面。三板:上墙图板 3块,1块综合图板(包括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1 块主题教育图板、1 块党支部组织机构和
公告公示图板。具备条件的还可配备投影仪、电脑等电教设备,设置学习书柜、荣誉展示栏、报刊架等。(2)合用党员活动室设置“一牌一旗二板”。一牌:悬挂醒目党员活动室标志牌。一旗:配备党旗1 面,有党员服务队(突击队)的增设队旗1面。二板:上墙图板两块,1块共用图板(包括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1块专用图板(包括党支部组织机构、公告公示等)。具备条件的还可配备投影仪、电脑等电教设备,设置学习书柜、荣誉展示栏、报刊架等。
2.党支部宣传栏
结合办公、营业和廊道等场所,悬挂“三亮三比”公示图板,包括党员“三亮三比”等内容,可多个支部共用1块图板。具备条件的还可结合实际增设其它图板。
3.党支部微信群
依托党建信息化平台,建立党支部微信群,用于党支部安排工作和党员学习交流。
(1)规范管理。微信群由支部书记或一名支部委员负责管理。群名称与党支部全称或规范简称保持一致。群成员为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名称为“(党内职务+)姓名”,以上人员进群率达到90%以上。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原则上不发布与党务工作无关的言论或信息,保证发布内容的纯洁性。
(2)拓展功能。支委会要紧扣“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理论学习主题,突出时效性、针对性、生动性,每月至少集中推送学习资料 1 次,鼓励群成员分享学习资料。支委会应将月度工作计划、评先推优等情况在群内进行公示,鼓励党员参与支部活动策划、组织、宣传等工作。
4.其它
有条件的党支部还可因地制宜建设其它活动阵地,并融入党徽、党旗等党建元素。
三、实施步骤
(一)统一标准,制订方案(2019年3月-2019年4月)
1.拟订方案。公司依据党内有关制度法规和各单位实践成果,制订标准化建设方案和各类参考样书。(2019年3月)
2.确定方案。充分征求各级党组织意见建议,形成务实管用、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参考样书,以正式文件印发。(2019年4月)
(二)规范建设,改进提高(2019年5月-2019年6月)
1.全面建设。各党支部对照方案要求和参考样书开展标准化建设。(2019年5月)
2.改进提升。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对建设内容和标准进行改进提升,总结提炼典型经验。(2019年6月)
(三)表彰先进,全面达标(2019年7月-2019年9月)
1.抽查一批党支部。公司总部结合调研、日常检查等随机抽查部分党支部,对被抽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2019年7月)
2.命名一批示范点。各单位推荐 2-3 个党支部参加示范点评选,公司总部定向检查(与抽查同时进行),根据考评结果命名100 个示范点,评选若干优秀组织奖,表彰一批在建设中表现突出、成绩出色的支部书记,并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2019年7月)
3.总结一批好经验。对各单位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践经验进行评比,建立典型经验库,抓好典型经验的推广应用。持续完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方案、配套制度、样书等,固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践经验。(2019年8-9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组织工作精益规范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深入抓,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有领导、有计划地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强化考核评价;要经常深入支部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和成效。
(二)强化保障,激发动力。各单位要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信息台账标准化、活动阵地标准化建设经费在各级党组织留存党费或党建工作经费中列支;坚持因地制宜、物尽其用,可将会议室、职工书屋、荣誉展室或支部书记办公室等与党员活动室共用。要把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与党支部带头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不断提升支部工作水平。
(三)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把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与深化拓展“两学一做”结合起来,做到一体推进、协调推进、整体推进。把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与深化公司“两个转变”、推进公司中心工作有机衔接、深度融合,注重突出公司特色,以党的建设新成效推动公司新发展、新进步。